学习两个条例心得体会

2023-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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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学习两个条例心得体会

学习两个《条例》体会

文章标题:学习两个《条例》体会-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6月29日上午XX市国土资源局召开了党员领导干部专题民主生活会。会上,与会同志交流踊跃,党委书记XXX同志在发言中,首先谈了他对两个《条例》的内容及其实施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的理解和认识。他觉得通过对两个《条例》的学习,体会到两个《条例》的颁布和实施,是

我们党从严治党的一项重要举措,是党内政治生活的一件大事。《党内监督条例》的颁布是中国共产党建党82年、执政54年的第一部党内监督条例,甚至还是国际共运史上的第一部党内监督条例。这是我党反腐败,制度建党的一件大事,是党走向成熟的重要标志,也是开党内制度监督先河的重要里程碑,标志着我党党内监督从此进入规范化、制度化的新阶段。《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它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依据党章和宪法、法律,结合党的建设的实践,以党内法规的形式明确回答了党的纪委和纪律处分方面一系列重大问题,是保证我们党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和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对维护党的章程、严肃党的纪律,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发挥了重要作用。两个《条例》的颁布和实施一方面体现了我们党以民主监督的形式,保证党的队伍的纯洁性,保证党的纪律的严肃性,另一方面通过将法律机制引入到党的队伍建设中,使执政党的地位得到进一步巩固和加强。通过学习,大家体会到,《党内监督条例》是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它充分反映了全党意愿,集中了全党智慧,把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和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转化为具体规定。《党内监督条例》的颁布和实施对于发展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对于提高我们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增强党员和领导干部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对于保持党的先进性、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因此我们要通过不断的学习,全面、准确地理解和把握《条例》的精神实质,不断提高自身的政治思想素质,提升自己的判断能力和思想觉悟,做一名廉洁正直的党员。《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是关于党的纪律和纪律处分方面的一部重要的党内法规,它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的有力武器,是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重要条件,是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得以实现的重要保证,对于增强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密切党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党从其诞生之日起,对党的纪律建设一直非常重视,历次党章都对党的纪律作出了明确规定。我们党作为一个有着6600多万党员的大党,没有严明的纪律作保证,就会失去战斗力,成为一盘散沙;全党纪律严明,朝气蓬勃,就能无往而不胜。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新的发展阶段,党面临着长期执政和改革开放的双重考验,需要认真解决好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两大历史性课题,在这样的形势下,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显得更为重要。坚定自己的立场,进一步增强组织纪律观念,自觉做到遵守党的纪律不动摇,执行党的纪律不走样。

通过学习,全局党员干部们表示,今后要将学习两个《条例》与当前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结合起来,进一步坚定走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道路的信念,把服从宏观调控与创新发展思路统一起来,把落实科学的发展观与树立正确的政绩观紧密地结合起来。当前中央强调要把切实加强土地管理作为加强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仅2004年4月一个月内就先后下发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土地市场治理整顿严格土地管理的紧急通知》、国务院《关于做好省级以下国土资源管理体制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中组部《关于调整省以下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干部管理体制的通知》等文件,要求我们要把管好和用好土地,作为新的历史条件下正确处理工农关系、城乡关系、生存与发展关系的一件根本性大事来抓。

用科学的发展观认识和处理土地问题,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很强的针对性。科学的发展观强调坚持以人为本,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体现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体现了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本质。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就要牢固树立珍惜和节约资源的观念,努力建设资源节约型国民经济体系和资源节约型社会。按照中央的要求,深入开展土地市场治理整顿,进一步加强土地管理,把好土地供给的闸门,正是为了促进节地挖潜、集约用地,建设节地型社会。我们要紧紧抓住参与宏观调控的机遇,认清所担负的任务,尽职尽责,坚决落实中央的宏观调控措施,始终坚持耕地保护和集约用地,科学调控建设用地供应总量、结构和布局。十分珍惜和合理利用每一寸土地,切实保护耕地,深入开展土地市场治理整顿,大力盘活存量土地,转变土地利用方式,推进土地集约利用,有效解决土地供求矛盾。

通过学习和讨论,使全局党员领导干部对两个《条例》的认识有所提高。大家表示,今后一定要根据两个《条例》的

规定和要求进一步加强自我约束,自我反省,自学遵守两个《条例》,能够正确运用两个《条例》在监督别人的同时也要约束自己,把自己的言行举止规范到两个《条例》之中,为党、为社会做好自己的工作,贡献自己一份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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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发展观。

第二篇:两个条例学习心得

学习党内两个《条例》的几点认识

张汉为

最近,《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首次以党内法规形式,确立了党内监督的重点对象是党的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中国共产党党纪处分条例》使党的纪律和纪律处分方面的基本法规更加充实完善。总之,这两个《条例》实、细、具体,有很强的可操作性。条例不仅是中国共产党反腐斗争的宣言,也是推进中国政治民主化进程的重要文件。

最近,有记者在街头进行的随机调查显示,80%以上的受访者认为新条例会加大中国的反腐工作力度,推进中国的反腐进程。没有以制度为载体的监督是软弱的监督,而制度反腐是带有锋利牙齿的,这会极大增强反腐效果。前不久社科院进行的一次问卷调查表明,70%以上的受访者对反腐倡廉工作表示关注。这一数字说明,只要反腐措施正确,就会得到人民群众的全力支持。昨天,下午温总理的记者招待会上专门讲到反腐倡廉的问题。他指出一要建立教育和执法的体制、机制;二要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和腐败分子;三要时刻关心老百姓的八件大事。从温总理的答记者就反映了我们党和国家领导人对当前反腐倡廉的问题信心和决心。

我们要提高认识,深刻理解中央在全党颁布两个《条例》的重要意义,深刻理解颁布两个《条例》都是严肃党内法规,加强党的建设,提高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增强党的凝聚力、战斗力的重要举措,是新形势下从严治党、从严管党,保持党组织核心和主心骨作用的重要举措。要求全体党员干部要充分认识贯彻实施“两个条例”的重要意义;同时务必使每个党员都熟悉“两个条例”,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党内监督机制,做到遵守党的纪律不动摇,执行党的纪律不走样,从而增强党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要坚决做到遵守党的纪律不动摇,执行党的纪律不走样,从思想上提高执行两个《条例》的自觉性,主动接受上级、班子成员和党员、群众的监督,进一步加强工作责任心,带好班子、做出样子、领好路子。

第一、 深化对权力的认识,必须树立正确的权力观。 对权力的本质认识不清,不能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就有背离党的宗旨的危险。各级领导干部要认识到权力是一种责任。权力越大,为人民尽责的机会越多,作贡献的潜能越大,就越要有强烈的责任意识,就必须坚持勤政廉政,恪守为民之责。要认识到权力是一种奉献。每个领导干部都要“自重、自省、自警、自励”,把掌权用权寓于对人民、对事业、对社会的奉献之中。要认识到权力是一种约束。领导干部掌握着一定的权力,但决不能利用手中的权力为所欲为,应时刻做到慎权、慎独、慎微,自觉接受监督。面对复杂的社会环境,领导干部只有时刻把握住自己,经常约束自己,有一种如临深渊、如履薄冰的危机感,才能不为名所累,不为利所缚,不为权所动,不为欲所惑。 第

二、 深化对权力的认识,必须正确行使好权力。

领导干部必须慎用权力。权力从产生起,就具有双重性,是一把“双刃剑”。如果正确运用权力,可以造福于社会,造福于人民;相反,如果权力被滥用,就可能为害社会,为害人民。领导干部要自觉地接受社会监督,保证为人民用好权。监督权力是遏制和减少权力腐败的重要手段,每个领导干部都要把党和人民的监督看成是对自己的关心爱护,以“海纳百川”的宽阔胸怀,自觉接受来自各方面的监督,确保权力的行使不越界、不跨线、不离谱、不出格。 此次条例的制定还吸取了党的历史上许多经验和教训,比如民主生活会是党在长期发展中证明行之有效的一项制度,但目前有的地方和部门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针对这一情况,条例就专门单列“民主生活会”一节。条例明确要求:民主生活会情况和整改措施要及时在一定范围通报;党员有权了解本人所提意见和建议的处理结果;上级党组织认为下级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不符合规定要求,可以责令重新召开等。

第三、 深化对权力的认识,必须加强对权力的有效监督。 党内监督条例规定监督的重点对象是党的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现在党内一些地方和单位存在腐败问题的重要原因就是权力没有得到有效监督,实质是党内民主遭到破坏,条例高度重视发展党内民主,是执政党跳出‘人亡党息’的历史周期率,永远立于不败之地的可靠保证。 一是加强党内监督。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重点加强对各级领导机关、领导班子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健全并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的各项制度,加强领导班子内部监督。健全领导班子的议事规则,完善议事程序。凡涉及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的使用等,由集体研究决定并履行必要的票决程序。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任期审计、出国(境)审查审批、廉政谈话、诫勉谈话和廉政承诺、回复组织函询等制度,实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度。充分发挥党的委员会全体会议的作用。积极探索党的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发挥委员和代表作用的途径和形式,逐步推行党的代表大会常任制。 二是加强干部工作监督。切实加强对《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建立健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制和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实行用人失察责任追究制度,逐步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党风廉政“一票否决制”,对拟提拔任用干部人选讨论前要征求同级纪检监察机关的意见。 三是加强民主监督。建立健全民主协商程序和通报制度,充分听取政协和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代表人士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决策的科学化和民主化。积极运用会议发言、调研视察、意见建议、社情民意、政协提案等方式,调动政协委员参政议政、民主监督、建言献策的积极性。坚持和完善政协委员视察、评议制度,督促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四是建立和健全依法行使权力的监督制约机制。要依靠法律法规来规范权力主体的行为,保证权力始终在法律法规的范围内活动,不允许有任何超越于法律之外、凌驾于法律之上的特权。完善对权力监督的法制体系建设,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加强对权力运行程序制约的法规体系建设,保证权力行使的公正性。加强维护监督权力的法制保障体系建设,切实保障党员和群众的民主监督权利。加强对权力滥用惩处的法制体系建设,认真执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严格依法依纪办事。只有坚持党纪国法面前人人平等,才能维护党纪国法的权威,才能产生更大的震慑和警示作用。

第四、重视下对上、个人对组织的监督。重视汲取了国际共运史的教训之一,是比较重视上对下、组织对个人的监督,而不够重视下对上、个人对组织的监督。条例对要充分发挥各级党委会的作用做了明确表述:凡属方针政策性的大事,凡属全局性的问题,凡属重要干部的推荐、任免和惩罚,都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党的委员会集体讨论作出决定。条例说,对于应当经集体讨论决定的事项而未经集体讨论,也未征求其他成员意见,由个人或少数人决定的,除遇紧急情况外,应当区别情况追究主要责任人责任。条例还首次规定了地方党委委员、地方纪委委员有权向上级党组织提出要求罢免或撤换所在委员会不称职的委员、常委。同时规定,对没有列举具体事例、不负责任地提出罢免或撤换要求的,应当给与批评教育;对捏造事实陷害他人的,应当依纪依法追究责任。

第五、 联系本职工作,从自己做起,从小事做起。

1、加强学习,从思想上高度重视执行党内两个《条例》的重要性和必要 性。定期开展干部、党员、教职工的学习和教育。

2、重视组织的监督,不断提高党内民主生活的质量,加强党内民主生活会,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3、主动做好学院政务公开工作,真正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

4、主动关心教职工疾苦,力所能及做一些实事。自觉接受全体党员和群众对本人的批评和监督。

XX年4月14日

第三篇:学习《两个条例》心得

按照机关党委的工作安排,党支部全体成员以座谈会的形式认真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座谈会上大家踊跃发言,多角度多层次地交流了学习“两个条例”的心得体会,大家一致认为:“两个条例”的出台是我党组织制度建设的进步;是党求真务实,与时俱进的体现;是发展党内民主,从严治党的必要举

措。“两个条例”的工作重点主要集中在领导干部身上,是多年来我党反腐倡廉工作的经验性总结;“两个条例”转变了反腐的工作方向,从以事后惩治为主,转向事前、事中的制约和制衡,是我们党“制度反腐”和“制度建党”的重要里程碑。“两个条例”的施行对于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增强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保持党的先进性,始终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始终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通过讨论,大家认为“两个条例”的特点和亮点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监督条例”明确各级纪委为党内监督的专门机关,是完善党内监督、实现党内民主的重大进步。

中国共产党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人民的根本利益与党的领导密切相关,以党内民主促进人民民主,是实现社会主义国家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途径。民主的实现要求有监督作保证,缺乏监督的民主不是真正的民主。“条例”明确各级纪委是党内监督的专门机关,从制度上保证了党内民主的实现,从而推动人民民主的建设。按照“监督条例”规定,纪委在党委统一领导下,专司党内监督的权力;从领导关系而言,中央纪委在中央委员会领导下进行工作,地方纪委和基层纪委在同级党委和上级纪委双重领导下进行工作;从职责划分而言,纪委作为党内监督专门机关,在对领导干部行使权力进行监督乃至查处违纪犯罪案件上有相对独立性。

二、“监督条例”统一规定十项监督制度,是切实实现党内民主的重要保障。

实践反复证明,制度的可行性、规范性和约束力,决定着监督工作的质量和效果。没有以制度为载体的民主是靠不住的民主,没有以制度为载体的监督是软弱的监督。“条例”一个突出的特点就是在构建党内监督体系时,把制度建设放在特别重要的位置。十项监督制度即是: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述职述廉、民主生活会、信访处理、巡视、谈话和诫勉、舆论监督、询问和质询、罢免或撤换要求及处理。民主生活会制度已实行了多年,在“条例”中得以进一步地提高和完善;谈话和诫勉等在“条例”中作为正式制度硬性规定;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述职述廉、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询问和质询、巡视等,都是党内监督制度的创新和亮点。“条例”的出台,使党内民主健全了制度上的保障。

三、“监督条例”规定党代表的监督责任,为全面推行党代表常任制找到了切入点,党代表参与监督是实现党内民主的重要途径。

按照“条例”规定,党的各级代表大会代表在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除履行党员的监督责任和享有党员的监督权利外,按照有关规定对其选举产生的党的委员会、纪律检查委员会及其成员进行监督,反映所在选举单位党员的意见和建议。这一规定充分肯定了党代表的监督地位,明确了党代表的监督责任,是切实实现党内民主的重要途径。

四、“监督条例”从法规上保障舆论监督的地位,是落实党内监督,将党内监督与党外监督相结合的重要举措。

“监督条例”一方面强调建立党内监督制度,另一方面还非常重视党外监督。“监督条例”中单列一节“舆论监督”,充分肯定了舆论监督的地位,在法规中加以保障,这是党落实党内监督,求真务实的体现。同时,“监督条例”明确要求党的各级组织和领导干部正确对待并接受舆论监督,提出了:一是要重视和支持舆论监督;二是要自觉和主动地听取来自新闻媒体的意见;三是要根据舆论监督的要求,推动和改进各项工作。此外,条例还就如何保证新闻舆论监督的健康开展,作出了相应规定。新闻舆论监督不仅能帮助领导机关掌握问题,督促问题的解决,还能起到警示作用,防范问题的发生。将党内监督与党外监督相结合,使监督更加全面,有利于党内监督的落实与开展。

五、“两个条例”立足实际,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

“两个条例”一方面从制度上建立党内监督,形成既有上级对下级的监督,也有下级对上级的监督,还有平级之间的监督,构建起一个完整的监督网络和监督体系;另一方面从法规上明确党内纪律处分,使党内纪律处分有法可依,“两个条例”的同时颁布对于打击腐败,保障党内监督的顺利施行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

“两个条例”注重从实际出发,重点解决时机成熟、可以解决的问题。“监督条例”对保护举报人的权利、调查处理问题的方法等都作出了具体规定,以保护党组织、党员、党代表发挥党内监督的作用。“纪律处分条例”对于纪律处分运用的规则、具体违法违纪的现象与行为以及对违法违纪的处理方式都予以明确,克服

了对党员违纪处理的随意性。“两个条例”的出台符合我党党建工作的要求,适应党建工作的发展,是两部可操作性强,作用重大,意义深远,深受拥护的法规。

XXX在今后的工作中将结合实际,严格用党章的要求来规范自己的行为,响应党的号召,严格执行“两个条例”的规定,从自己做起,从小事做起,树立“服务人民,以民为本”的工作理念,认真学习

,努力工作,求真务实,力争将市委、市人大常委会部署的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做到让党满意,让人民满意。

第四篇:两个条例学习心得

最近,《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首次以党内法规形式,确立了党内监督的重点对象是党的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中国共产党党纪处分条例》使党的纪律和纪律处分方面的基本法规更加充实完善。总之,这两个《条例》实、细、具体,有很强的可操作性。条例不仅是中国共产党反腐斗争的宣言,也是推进中国政治民主化进程的重要文件。

最近,有记者在街头进行的随机调查显示,80%以上的受访者认为新条例会加大中国的反腐工作力度,推进中国的反腐进程。没有以制度为载体的监督是软弱的监督,而制度反腐是带有锋利牙齿的,这会极大增强反腐效果。前不久社科院进行的一次问卷调查表明,70%以上的受访者对反腐倡廉工作表示关注。这一数字说明,只要反腐措施正确,就会得到人民群众的全力支持。昨天,下午温总理的记者招待会上专门讲到反腐倡廉的问题。他指出一要建立教育和执法的体制、机制;二要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和~分子;三要时刻关心老百姓的八件大事。从温总理的答记者就反映了我们党和国家领导人对当前反腐倡廉的问题信心和决心。

我们要提高认识,深刻理解中央在全党颁布两个《条例》的重要意义,深刻理解颁布两个《条例》都是严肃党内法规,加强党的建设,提高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增强党的凝聚力、战斗力的重要举措,是新形势下从严治党、从严管党,保持党组织核心和主心骨作用的重要举措。要求全体党员干部要充分认识贯彻实施“两个条例”的重要意义;同时务必使每个党员都熟悉“两个条例”,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党内监督机制,做到遵守党的纪律不动摇,执行党的纪律不走样,从而增强党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要坚决做到遵守党的纪律不动摇,执行党的纪律不走样,从思想上提高执行两个《条例》的自觉性,主动接受上级、班子成员和党员、群众的监督,进一步加强工作责任心,带好班子、做出样子、领好路子。

第一、深化对权力的认识,必须树立正确的权力观。

对权力的本质认识不清,不能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就有背离党的宗旨的危险。各级领导干部要认识到权力是一种责任。权力越大,为人民尽责的机会越多,作贡献的潜能越大,就越要有强烈的责任意识,就必须坚持勤政廉政,恪守为民之责。要认识到权力是一种奉献。每个领导干部都要“自重、自盛自警、自励”,把掌权用权寓于对人民、对事业、对社会的奉献之中。要认识到权力是一种约束。领导干部掌握着一定的权力,但决不能利用手中的权力为所欲为,应时刻做到慎权、慎独、慎微,自觉接受监督。面对复杂的社会环境,领导干部只有时刻把握住自己,经常约束自己,有一种如临深渊、如履薄冰的危机感,才能不为名所累,不为利所缚,不为权所动,不为欲所惑。

第二、深化对权力的认识,必须正确行使好权力。

领导干部必须慎用权力。权力从产生起,就具有双重性,是一把“双刃剑”。如果正确运用权力,可以造福于社会,造福于人民;相反,如果权力被滥用,就可能为害社会,为害人民。领导干部要自觉地接受社会监督,保证为人民用好权。监督权力是遏制和减少权力~的重要手段,每个领导干部都要把党和人民的监督看成是对自己的关心爱护,以“海纳百川”的宽阔胸怀,自觉接受来自各方面的监督,确保权力的行使不越界、不跨线、不离谱、不出格。

此次条例的制定还吸取了党的历史上许多经验和教训,比如民主生活会是党在长期发展中证明行之有效的一项制度,但目前有的地方和部门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针对这一情况,条例就专门单列“民主生活会”一节。条例明确要求:民主生活会情况和整改措施要及时在一定范围通报;党员有权了解本人所提意见和建议的处理结果;上级党组织认为下级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不符合规定要求,可以责令重新召开等。

第三、深化对权力的认识,必须加强对权力的有效监督。

党内监督条例规定监督的重点对象是党的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现在党内一些地方和单位存在~问题的重要原因就是权力没有得到有效监督,实质是党内民主遭到破坏,条例高度重视发展党内民主,是执政党跳出‘人亡党息’的历史周期率,永远立于不败之地的可靠保证。

一是加强党内监督。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重点加强对各级领导机关、领导班子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健全并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的各项制度,加强领导班子内部监督。健全领导班子的议事规则,完善议事程序。凡涉及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的使用等,由集体研究决定并履行必要的票决程序。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任期审计、出国(境)审查审批、廉政谈话、诫勉谈话和廉政承诺、回复组织函询等制度,实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度。充分发挥党的委员会全体会议的作用。积极探索党的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发挥委员和代表作用的途径和形式,逐步推行党的代表大会常任制。

二是加强干部工作监督。切实加强对《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建立健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制和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实行用人失察责任追究制度,逐步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党风廉政“一票否决制”,对拟提拔任用干部人选讨论前要征求同级纪检监察机关的意见。

三是加强民主监督。建立健全民主协商程序和通报制度,充分听取政协和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代表人士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决策的科学化和民主化。积极运用会议发言、调研视察、意见建议、社情~、政协提案等方式,调动政协委员参政议政、民主监督、建言献策的积极性。坚持和完善政协委员视察、评议制度,督促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四是建立和健全依法行使权力的监督制约机制。要依靠法律法规来规范权力主体的行为,保证权力始终在法律法规的范围内活动,不允许有任何超越于法律

第五篇:学习两个《条例》心得体会

党中央公布了《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并发出通知,要求党的各级组织和党员干部严格遵照执行。根据学校党委部署,我总支在本学期组织广大党员干部集中学习,采用逐章研读、讨论,组织收看网上辅导报告,对照纪委所发的宣传材料,认真回顾复习等方式,加强学习。此外,在工作之余我还注重通过电视、报纸等媒体学习,从不同角度体会两个条例的精神实质。现就学习情况谈一点心得体会:

两个条例作为我们党内的法规,在内容上是相互补充,相互配合的。两个条例总的共同点就是要贯彻从严治党的方针,加强我们党的法规和制度建设,同时,两个条例又各有侧重点:党内监督条例侧重于事先的监督,则侧重于事后的处理。党内监督条例首次以党内法规形式,确立了党内监督的重点对象是党的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纪律处分条例的适用范围主要是违反党纪,应该受到纪律追究的党的各级组织和党员。

没有以制度为载体的监督是软弱的监督, 没有严格正确的监督,处分就不可能有充分的依据;没有必要的处分,监督也难以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党内监督条例属预防机制,侧重治本;纪律处分条例属惩戒机制,注重治标,二者结合体现了“预防为主、惩防结合”的原则。两个条例的颁布和实施一方面体现了我们党以民主监督的形式,保证党的队伍的纯洁性,保证党的纪律的严肃性,另一方面通过将法律机制引入到党的队伍建设中,使执政党的地位得到进一步巩固和加强。 作为一名共产党员,我要通过不断的学习,全面、准确地理解和把握两个条例的精神实质,提高认识,不断提高自身的政治思想素质。要根据两个条例的规定和要求,坚定自己的政治立场,提升自己的判断能力和思想觉悟,进一步增强组织纪律观念,自觉做到遵守党的纪律不动摇,执行党的纪律不走样。加强自我约束,自觉遵守两个条例,能够正确运用两个条例在监督别人的同时也要约束自己,把自己的言行举止规范到两个条例之中,做一名廉洁正直的党员,始终牢记自己是一名中共党员,要用实际行动保持共产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今年我被学校推荐为江苏省“优秀共产党员”,这是党组织对我的最大鼓励和帮助,我决心一直努力地做下去,并且争取做到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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