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税务机关职责

2022-07-30

第一篇:省级税务机关职责

加强基层税务机关行业化知识、创建学习型税务机关

目前企业行业种类繁多,不同行业各具专业性,相对的是基层税务人员对财务知识缺乏,没有机会得到专门的培训,这就大大制约了基层税务机关在日常税收管理、纳税评估、税务稽查等工作的效果。更有甚者,当企业财务人员向税务人员询问税务知识时,税务人员不知其理,无法回答,造成了工作当中的被动,甚至被企业财务人员所耻笑。

针对以

上现象,加强基层税务机关行业化知识、创建学习型税务机关应势而生。这是一次学习的革命,通过树立先进的理念、系统的学习,促进观念更新、思想解放、创建学习型税务机关。加强基层税务人员行业化知识、创建学习型税务机关,必须确立一个系统、全面、正确的思想。

一、以“依法治税”和“以德治税”为基本要求,构建适合自身发展的学习体系。建立“工作——学习——创新”永续循环的良性轨道,实现工作与学习巧妙融合,培养干部独立思考、系统思考能力,形成学习工作化、工作学习化的良好氛围,以知识推进税收工作。

二、明确学习的主要内容。首先,加强自身财务和税收理论知识学习,使税务干部进一步提高理论素养。其次,是法律法规知识,提高全体税务干部依法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的意识和能力。再次,加强现代科技文化知识。根据本职工作和自身发展的需要,学习相关的科技文化知识。最后,加强岗位技能知识。包括征管软件应用、办公自动化等。

三、学习、创新、发展。整天学习(来源:好范文 http:///)而不创新的行为只能是空泛而无意义的重复,学与思、学与用、学与时、学与效率、学与创新的结合才是真正意义上的学习,与时俱进,不断更新,不断强化,扬弃旧义,探求新知。创建学习型的税务机关,必须树立“终身学习”的现代理念,打造“终身学习”平台,这不仅是创建学习型税务机关的内在动力,更是目标。

创建学习型税务机关是与税收事业发展、推进依法治税、税收文化建设相结合的一种举措。创建学习型税务机关是与税收事业发展相结合的一种举措:正确处理学习与工作的关系,把学习引入工作,使学习工作化、工作学习化,不断提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税收执法水平,促进税收事业的发展;创建学习型税务机关是与推进依法治税相结合的一种举措:通过建设学习型税务机关,增强税务人员的法治意识,提高税收执法水平,推进依法治税、依法行政,达到依法治税水平与税务队伍素质同步提高的效果;创建学习型税务机关是与税收文化建设相结合的一种举措;一方面,要发挥税收文化的感召力、凝聚力来影响、激励广大税务人员掌握过硬的文化和业务知识,为建设学习型税务机关奠定坚实的基础。另一方面,要通过建设学习型税务机关,提高队伍的整体文化素质和道德修养,将税收文化倡导的行为准则、道德规范融入税务人员的思想和言行,以充分体现税务队伍的良好文化素质,巩固税收文化建设的成果。

随着国家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带给我们思维方式、管理信息、运行机制的深刻变化和思考,要求每一位税务干部养成自觉学习,主动学习的良好习惯,把学习当作一种时尚、一种追求、一种生命状态、一种生活方式,努力在学习中增强观察力、思维力、意志力、坚毅力,成为对事业锲而不舍的人,为税收事业的发展注入持久的动力。

第二篇:税务机关代开发票

单位和个人发生以下情形的,可向所在地税务机关或劳务发生地税务机关提出代开普通发票的申请。

一、凡已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领购并开具与经营范围相应的普通发票。但在销售货物、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以及税法规定的其他商事活动(餐饮、娱乐业除外)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代开普通发票:

(一)纳税人虽已领购发票,但临时取得超出领购发票使用范围或者超过领用发票开具限额以外的业务收入,需要开具发票的;

(二)被税务机关依法收缴发票或者停止发售发票的纳税人,取得经营收入需要开具发票的;

(三)外埠纳税人来本辖区临时从事经营活动的,原则上应当按照《税务登记管理办法》,持《外管证》向实际经营所在地税务机关,办理临时税务登记或报验登记,领取发票自行开具。确因业务量小、开票频度低的,可以申请经营地税务机关代开。

二、正在申请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和个人,对其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至取得税务登记证件期间发生的业务收入需要开具普通发票的,主管税务机关可以为其代开。

三、应办理税务登记而未办理的单位和个人,主管税务机关应当依法予以处理,并在补办税务登记手续后,对其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至取得税务登记期间发生的业务收入需要开具普通发票的,主管税务机关可以为其代开。

四、依法不需要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和个人,临时取得收入,需要开具普通发票的,税务机关可以为其代开。

五、税务机关委托有关单位代征纳税人税款后,如纳税人需要普通发票的,税务机关可以为其开具。

管户代开发票

税务所综合管理岗录入纳税人的管理代码,判断其是否本所管户,如果是并符合上述第

一、

二、三条规定,属于管户代开普通发票。

一、税务所综合管理岗受理管户代开普通发票申请,并接收纳税人提交的下列资料:

(一)《代开普通发票申请表》 (二份);

(二)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三)经营业务证明;

(四)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资料、证件。

对申请开具货物运输发票的代开票纳税人,要求提供以下资料:

(一)税务登记证副本;

(二)货物运输合同;

(三)《货物运输业代开发票申请表》。

税务所综合管理岗对纳税人提交的资料初审后,在系统中录入信息,连同《代开普通发票申请表》即时提交税务所税收管理员岗。

二、税务所税收管理员岗收到税务所综合管理岗提交的信息,审核无意见的提交税务所所长岗审批。

三、税务所所长岗收到代开发票申请信息后,审批确认后,转税务所综合管理岗。

四、税务所综合管理岗收到所长的确认信息后,通知管户持《代开发票受理通知书》到申报征收岗位缴纳税款。

五、税务所综合管理岗根据《代开发票受理通知书》和完税凭证,为单位和个人代开普通发票。同时,在完税凭证备注栏上注明代开的普通发票号码。

六、资料归档

税务所综合管理岗日常整理、保管以下资料,年终移交档案室集中保管。

一、《代开普通发票申请表》

二、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三、经营业务证明;

四、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资料、证件;

五、申请开具货物运输发票的代开票纳税人的相关资料。

非管户代开发票

税务所综合管理岗录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或个人身份证号码,判断其是否办理税务登记,如未办理税务登记或符合上述第四条规定,属于非管户代开普通发票。 非管户代开发票分为一般代开和特殊代开两类。

一、一般代开

(一)税务所综合管理岗受理非管户代开发票申请,并接收纳税人提交的下列资料:

1、《代开发票申请表》(二份);

2、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3、经营业务证明;

4、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资料、证件。

(二)税务所综合管理岗在系统中录入相关信息后,通知开票人持《代开发票受理通知书》到征收岗位缴纳税款。

(三)税务所综合管理岗根据《代开发票受理通知书》 和完税凭证,为单位和个人代开普通发票。同时,在完税凭证备注栏上注明代开的普通发票号码。

二、特殊代开

特殊代开是指纳税人代开项目属于减免税等特殊情况的业务。

(一)税务所综合管理岗受理非管户代开发票申请,并接收纳税人提交的下列资料:

1、《代开发票申请表》(二份);

2、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3、经营业务证明;

4、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资料、证件。

(二)税务所综合管理岗对于涉及减免税的业务,在系统中录入开票信息及减免信息后,提交税务所所长岗审批。

(三)税务所所长岗对减免税进行审批,发回税务所综合管理岗。

(四)税务所综合管理岗对于代开项目全额减免的,直接开具发票;对于差额减免的,通知开票人持《代开发票受理通知书》到征收岗位缴纳应纳税款。

(五)纳税人缴纳税款,税务所综合管理岗根据《代开发票受理通知书》 和完税凭证,为单位和个人代开普通发票。同时,在完税凭证备注栏上注明代开的普通发票号码。

三、资料归档

税务所综合管理岗日常整理、保管以下资料,年终移交档案室集中保管。

一、《代开普通发票申请表》

二、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三、经营业务证明;

四、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资料、证件;

五、申请开具货物运输发票的代开票纳税人的相关资料。

销售不动产和建筑安装业代开发票

从事不动产销售(包括二手房销售)的单位和个人,在销售不动产收取预售定金、预售购房款、售房款和其他款项时,必须向付款方开具新版销售不动产发票。从事建筑、安装劳务的单位和个人,在收取工程(结算)款、分包、转包款项时,必须向付款方开具新版建筑业发票。

销售不动产和建安业代开发票分为管户代开和非管户代开。

管户代开发票

税务所综合管理岗录入纳税人的管理代码,判断其是否本所管户,符合条件的属于管户代开发票。

一、税务所综合管理岗受理管户代开普通发票申请,并接收纳税人提交的下列资料:

(一)《代开销售不动产发票申请表》或《代开建安业发票申请表》(二份);

(二)完税凭证;

(三)税务登记证副本;

(四)不动产销售、建筑安装劳务合同或其他有效证明;

(五)外出经营税收管理证明(提供异地劳务时);

(六)中标通知书等工程项目证书,对无证书的工程项目,纳税人应提供书面材料,材料内容包括工程实施地点、工程总造价、参建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等;

(七)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资料。

二、税务所税收管理员岗收到税务所综合管理岗提交的信息,审核无意见的提交税务所所长岗审批。

三、税务所所长岗收到代开发票申请信息后,审批确认后,转税务所综合管理岗。

四、税务所综合管理岗收到所长的确认信息后,通知管户持《代开发票受理通知书》到申报征收岗位缴纳税款。

五、税务所综合管理岗根据《代开发票受理通知书》和完税凭证,为单位和个人代开发票。同时,在完税凭证备注栏上注明代开的普通发票号码。

非管户代开发票

税务所综合管理岗录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或个人身份证号码,判断其是否办理税务登记,如未办理税务登记属于非管户代开发票。

一、税务所综合管理岗受理非管户代开发票申请,并接收纳税人提交的下列资料:

(一)《代开销售不动产发票申请表》或《代开建安业发票申请表》(二份);

(二)完税凭证;

(三)个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建筑安装劳务合同或其他有效证明;

(五)外出经营税收管理证明(提供异地劳务时);

(六)中标通知书等工程项目证书,对无证书的工程项目,纳税人应提供书面材料,材料内容包括工程实施地点、工程总造价、参建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等;

(七)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资料。

二、税务所综合管理岗在系统中录入相关信息后,通知非管户持《代开发票受理通知书》到征收岗位缴纳税款。

三、税务所综合管理岗根据《代开发票受理通知书》和完税凭证,为单位和个人代开发票。同时,在完税凭证备注栏上注明代开的普通发票号码。

第三篇:省级机关后勤服务社会化改革

几年来,我省省级机关后勤服务社会化改革逐步深入,在管理体制、管理职能、管理手段、服务机制、运行方式等方面进行了不懈的探索和努力,取得了一些突破性、实质性的进展,并涌现出了省财政厅机关服务中心、省交通厅机关服务中心、省教育厅机关服务中心、省地税局后勤服务中心等一批发展态势良好的典型。

但从实际情况看,我省省级机关后勤服务社会化改革与企业化、市场化的发展方向还有一定距离,需要我们继续在市场准入、政策扶持、行业管理等方面进行切合实际、行之有效的创新。

一、改革现状

我省省级机关后勤社会化改革起步于90年代政府机构改革之际。1996年,随着省编办《××省省级机关后勤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发布,省直机关先后成立了14家相对独立的后勤保障机构;2001年,省编办与省直机关事务管理局又联合制定了《关于深化省级机关后勤体制改革的意见》,使省级机关服务中心增加到了30家。

经过几年的实践探索,后勤服务社会化改革取得了一定的预期效果,促进了机关政务与事务分开,行政机关更加精干,政务工作更加突出。而后勤从机关剥离则促进了后勤保障工作的规范化,机关对后勤服务的满意率不断上升。事实证明,实现机关后勤服务的社会化是符合市场经济体制下政府职能转变的内在要求的。主要表现在:

1.初步形成了系统化的服务体系。主要体现为机关服务中心的职责更明确、内部分工更细致。总体来看,中心的服务职能一般包括后勤服务工作的组织、规划与协调,机关办公用房、职工宿舍及其他办公设施的建设、分配和维修管理,机关车辆、配电、冷暖、电梯、电话等设施的购置、保管、使用和维护,机关财务、财产、物资管理,机关会议室、食堂等服务机构的管理,日常办公设备用品的采购、供应和管理,安全、保卫、消防、接待等工作,以出资者身份经营管理机关所属企事业单位,兴办经济实体等。

2.建立健全了后勤服务保障的制度体系。省财政厅机关服务中心先后制定了30多项规章制度,省地税局后勤服务中心和省教育厅机关服务中心也分别重点完善了六个方面的制度。省广电局则由局党组研究出台了《关于加强行政后勤管理工作的若干规定》,该局机关服务中心则制定了《后勤规章制度汇编》。总的来看,制度建设的内容主要涉及车辆管理、后勤服务管理、用人制度、定点采购、财务管理等方面。

3.部分单位尝试兴办经济实体,开始向市场化迈进。省交通厅机关服务中心在这方面走在了前列。该中心先后接手和创办了南戴河日月湖宾馆、固安副食品基地、××优特建材有限公司、内蒙通泰化工有限公司、荣昌工程公司、××交通旅行社等多种经营实体,70以上的实体实现盈利,有两个项目的年盈利水平则已超过了60万元。

可以说,经过几年的努力,我省省级机关后勤体制发生了深刻变革,在管理上逐步实现了由计划型向市场型、经验型向科学型转变,由实物管理向价值管理转变,

由经费划拨向结算制度转变,由物资的分散采购、供应向政府集中采购转变。在服务上,由供给型无偿服务向核算型有偿服务转变,由封闭型单一服务向开放型两面服务转变,由缺乏内在活力和动力向自主经营、自我约束、自我发展、自我激励、自负盈亏转变,从而初步建立了新型后勤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二、存在问题

尽管我省省级部分机关服务中心事业取得了一定进展,但是机运行中还存在许多需要进一步研究并解决的问题。

1.部门领导对后勤体制改革的认识不足。往往把后勤改革看作机构改革的附属品,缺乏对后勤改革重要性的认识,使后勤改革缺乏强有力的支持。特别是由此引发的部分后勤工作人员思想的不稳定性,成为机关服务中心事业发展的主要障碍。

2.相关职能部门缺乏整体性、系统性的思考。在改革操作上简单化,造成后勤管理和服务分家后关系不顺,影响了后勤社会化改革的积极性。

3.后勤服务部门“等、靠、要”的思想依然存在。主动参与市场竞争意识甚至市场化操作意识淡漠,致使未来发展思路不明确,缺乏改革的信心。

4.后勤服务人员观念上的行政惯性还较强。往往从行政管理的方式角度看问题,学习市场竞争本领主动性不够,致使后勤服务部门的市场化素质还处于一个较低水平,市场型运作上还缺乏比较成功的战略模式。

5.配套政策的滞后性影响了改革进程。后勤部门在改革中面临着诸如分流人员的社会保障、服务机构与机关建立结算制度、国有资产的划拨与占用等一系列的政策问题,但现有政策对此并不明确,特别是对国有资产的产权、非经营性资产转经营性资产还缺乏一个统一的或可参照的理想方案,从而延缓了服务机构法人主体的落实。

由上可见,我省省级机关后勤服务社会化改革仍处于试点阶段,改革的任务还很繁重。

三、改革步骤

深化机关后

勤服务社会化改革是一项长期的任务,既不能急于求成,也不能按兵不动,必须遵循实事求是、大胆创新、积极稳妥、逐步推进的原则,根据改革的进程,突出重点,分步推进。从战略角度分析,具体可以分为三个战略阶段:

第一阶段,实现体制分开。即将机关后勤行政管理职能与后勤服务职能进行合理分离,根据各自特点和职能要求构筑新的管理和服务体制,

使其真正按照自身规律运行。特别是在服务上要转变观念,根据政事分开、企事分开和福利性、保障性服务与经营性服务分开的原则,确保机关后勤单位法人主体地位得以确立,真正按照市场经济运行规则组织后勤服务单位的服务生产、分配、交换和消费,发挥市场对机关后勤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实现机关后勤服务的商品化、市场化和产业化。

第二阶段,促进机制转变。主要内容,

1、是改革机关后勤服务经费的拨付方式,建立和完善后勤服务费用结算制度;

2、是改革机关后勤服务部门的管理模式,建立新的服务运行机制,按照企业化管理的要求,深化服务部门内部的财务、资产、人员和分配制度改革;

3、是根据国家产业政策,充分利用现有资源,优化服务经营结构,积极拓展服务经营领域,推进服务联合,扩大服务的规模效益;

4、是按照现代企业管理的要求,推进后勤服务机构的转制步伐,积极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最终成为独立的企业法人单位。

第三阶段,完善市场条件。培育机关服务消费市场是机关后勤服务社会化改革的重要前提和主要内容。在形成机关行政主体和后勤服务门市场法人主体的基础上,积极创造条件,培育并最终形成机关后勤服务的需求和供应市场。同时,进一步规范和监管机关后勤服务市场,调整、建立和完善相关的政策法规,尤其是利用政府采购方式制定机关后勤服务市场的准入制度,加大机关后勤服务市场对内对外的开放程度,为机关后勤服务部么走向社会、社会企业进入机关奠定基础,形成两个服务主体的公平竞争格局,从而强力推进机关后勤服务社会化改革的进程。

从实际情况看,目前我省省级机关后勤服务社会化改革还处于第一阶段的初期。所以,近期改革的重点是在稳定现有的机关服务中心的基础上,制定并实施扶持性的政策措施,“扶上马送一程”。

四、发展战略

从未来着眼,机关后勤服务的社会化改革,就是实现机关后勤服务的市场化供应。但毕竟我们还处于起步阶段甚至探索阶段,因此省级机关后勤服务中心现在及今后较长一段时间内的发展战略应是稳中求进,逐步完善服务职能,提高服务效率,形成服务特色,先占领机关内部市场,再图向外扩张。为顺利实现固本强源的战略目标,机关后勤服务中心需要在以下几个方面下功夫:

一是牢固树立竞争意识、服务意识、质量意识和品牌意识,用优质服务和良好的企业形象去占领后勤服务保障市场。

二是引入竞争机制,全面推行干部聘用制和工人合同制,实行岗位管理责任制以及相应的选聘、奖惩制度,建立灵活有效的分配激励机制,实行多种分配形式和方法,使贡献、绩效与收入挂钩,充分调动广大后勤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三是根据机关后勤保障行业的性质、规模和发展方向,有计划地对机关后勤服务保障队伍在年龄、科学文化知识和业务技术等方面的结构进行合理的调整。

在机关服务中心通过强化对内服务完成一定的实力积累后,为合理配置机关后勤资源、实现整体规模效益,应在从主体分离出来的基础上,以优良资产为龙头,

以资产为纽带,以市场为导向,以价值规律为杠杆,对现有后勤服务保障机构逐步实行联合,走专业化、产业化、集约化的发展道路。可从各部门的实际需要出发,因地制宜地采取多种形式:

1.从服务保障内容上,可实行整体联合,也可实行宾馆招待所、物业管理、餐饮和用车等服务保障项目的单一联合。

2.从服务保障对象上,可按部门和系统组织联合。

3.从服务保障的空间上,可打破部门和系统的界线,组成跨部门的综合或专业服务保障中心。

4.从联合的方式上,可根据市场发育程度,组建集团公司、租赁公司、股份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合作公司或实行兼并等。

为推动这一工作,建议由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牵头,成立省级机关后勤服务保障集团,负责有关后勤服务保障的指导与协调。

五、政策选择

从宏观管理的角度看,政策是主要推动力。

考虑到机关后勤改革涉及的问题既多又新,政策必须能够充分体现“统筹兼顾、稳中求进”的原则,既要统一筹划、整体设计,与国家经济改革相衔接,与国家政策制度调整相结合,又要考虑各单位的具体情况和差异、市场发育程度、干部职工的承受能力等,在改革范围、实现形式、运作机制上因地制宜、区别对待,正确处理当前改革与长远发展、整体推进与重点突破、专业分工与行业协作、行政主体与后勤服务主体的关系。从实际出发,目前急需出台的扶持政策:

一是目前机关后勤不良资产较多,仅靠现有资产存量启动比较困难。为此,政府应增加对机关后勤社会化改革的财政投入,用增量带动存量,促进机关后勤改革,保障机关正常运转。

二是从机关分离出来的服务保障单位,服务对象具有特定性,服务项目和范围又受到局限,收费标准还要考虑服务对象的承受能力,对此应在一定时间对这些服务保障单位适当减免其营业税、所得税和其它社会摊派,扶持起发展。

三是采取老人老办法、新人新政策,妥善解决好下岗分流职工和分离出来的后勤职工的社会福利保障问题,对下岗分流的职工应提供培训、建立安置基金、在一定时间减免其兴办经营实体或企业税收等优惠政策。

四是允许机关后勤单位与其他企业共享企业改制、兼并破产、再就业工程、住房建设优惠政策。

五是逐步提高公务员工资,将过去的住房、用车、餐饮及其它“暗补”的福利转化为货币化的“明补”理入工资,同时逐步提高机关经费保障标准。

六是以资产为纽带,科学界定资产范围,允许在机关分离后勤服务保障实体时人随资产走,将后勤服务实体原有资产无偿划拨给分离出来的单位,也可根据部门实际采取租赁、买断、托管、控股、股份制等多种方式。

第四篇:创建学习型税务机关

加强学习型税务机关建设,是形势所迫、任务所需。早在世纪年代,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就提出了“创建学习型社会”的目标;近几年来,我国十分重视学习型组织理论的应用,党的“十六”大提出“形成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小康社会目标要求。国家税务总局和自治区国税局在今年初安排部署各项工作任务时,也都分别提出了“

要加强税务系统学习型组织建设,全面提高税务干部素质”的号召。当前,创建学习型组织已成为国税系统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本文紧密结合基层国税部门的实际,就进一步加强学习型税务机关建设问题,进行探索和思考。

一、充分认识加强学习型税务机关建设的重要意义

(一)税务机关是政府的行政执法部门,加强其行业建设与学习型组织的创建,既是响应党中央的号召,又是促进税务机关自身发展的必然需要。因此,在国税部门开展学习型机关建设活动,是税务系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客观要求。通过建立学习型机关,构建全员学习、终身学习体系,可以不断提高税务公务员的理论素养、综合素质和工作能力,学会用系统思考原理研究和解决税收理论和实践问题,树立大局观念,紧密联系税收工作实际,提高正确理解、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二)学习型税务机关建设是适应知识经济时代潮流,不断提高工作本领,紧跟时代发展的现实要求。当今社会,科技进步日新月异,各个领域竞争日益加剧,经济和社会变革对每个人的理论水平、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都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知识恐慌”、“本领恐慌”成为制约发展的障碍。只有不断学习、终身学习,才能及时更新知识,开阔眼界,增长才干,紧跟时代步伐,适应税收事业快速发展的需要。

(三)学习型税务机关建设是坚持以人为本,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要求。能力取决于素质,素质取决于知识,知识来源于学习,加强教育培训是提高干部队伍素质的有效途径。通过学习型税务机关创建,大规模培训干部,加强岗位学习,可以提高干部学习力,提升综合素质,增强团队凝聚力、创新力,可以提升依法行政和为纳税人服务水平,树立税务机关良好社会形象;通过建设学习型税务机关,以共同目标凝聚人,以团队学习带动人、以税收事业激励人,以优秀的税务文化陶冶人,努力调动人的积极性、主动性,激发人的潜能,实现思想政治工作的新突破。

(四)学习型税务机关建设是贯彻落实新时期税收工作指导思想,激发工作动力,提高工作效能的重要措施。要完成新时期党和人民赋予税务部门的各项工作任务,关键在人,在于广大税务干部的工作能力。通过学习型税务机关建设,从依法治税、深化税收改革、强化科学管理和加强队伍建设入手,用系统思考原理,做到工作安排一盘棋,正确处理好征纳双方的关系,正确处理税收管理体系内部诸环节的关系,构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的税收征管机制,解决好各种矛盾,激发广大干部的创新意识和工作能力,提高业务水平,切实转变作风,提高工作效率。

二、明确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

我市国税系统加强学习型税务机关建设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按照新时期税收工作总体要求,以全员学习、终身学习为理念,以“聚财为国、执法为民”税收工作宗旨为共同愿景,以提升税务干部的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创新能力为核心,采取各种有效措施,调动和促进机关干部开展多种形式的学习活动,为建设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熟练、作风优良、执法公正、服务规范的税务干部队伍,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推动税收事业健康发展提供持续的智力支持和人才保证。

学习型税务机关建设的总体目标是:

(一)更新学习理念,促进终身学习。在税务干部中牢固树立学习是生存和发展需要的理念,终身学习的理念,工作学习化、学习工作化的理念,形成全员学习、团队学习、全程学习的习惯和氛围,使学习成为各级税务机关和干部的自觉行动。

(二)明确学习任务,提升创新能力。具体工作要做到:有创建学习型税务机关的规划、目标和实施办法,突出创新能力,有明确的各类人才培养计划、任务和激励措施,有健全的学习培训体系,形成良好的团队学习平台和多层次的学习网络,各类学习资源得到合理、有效利用。

(三)建立长效机制,促进人才成长。有健全的领导体系和指导部门,坚持学用一致、学用结合的原则,建立鼓励学习与创新的各项制度,落实培训与使用相结合的激励约束机制和政策保障机制,维护干部学习权利,促其履行义务,保证干部学习和教育培训经费,为干部接受教育培训提供平等机会,形成干部培养使用的良性循环。结合能级管理,制定岗位工作标准,大力开

第五篇:税务机关人力资源管理

由于税务机关是政府的公共部门,一方面目标激励和竞争激励作用有限,另一方面,内部绩效评估体系的模糊,使与绩效挂钩的利益激励难以实行,更兼约束机制的欠缺,负激励也难以奏效,因此税务机关人力资源激励管理的关键是要寻找税务人员的动力机制和关键性激励因素,借助科学的工作设计与分析、薪酬管理、绩效管理、税务文化管理等有力的制度和文化环境支持,建立有效的税务激励体系。

一、完善税务机关报偿机制,形成激励的外在动力与内在动力之合力

(一)完善外在报偿机制,增强外酬激励

薪酬是人力资源管理中最重要且最有效的工具之一,是任何组织激励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从系统的角度考虑,薪酬包括物质方面(外在薪酬)———基本薪酬、奖金、津贴和福利;精神方面(内在薪酬)———工作本身或工作环境给员工带来的心理满足感和体验。

对于税务人员而言,薪酬不仅是其生活的主要来源,也是其成功的标志、地位的象征和才能的体现。撇开薪酬的外部竞争性,仅从税务机关内部来看,公平合理的薪酬不仅意味着对员工付出的价值的肯定,而且意味着对员工的人文关怀与尊重,从而保持和激励他们的工作积极性。然而现有的薪酬制度存在着诸多问题,从薪酬的构成看,突出表现在基本薪酬(职级工资)的适应性差,“平均主义”普遍;奖励薪酬固化,由“激励因素”变成了“保健因素”;特殊薪酬(津贴、补贴)管理不规范,引发不同地域税务部门员工的不满;保险和福利占比低,福利形式单一,不足以满足员工工作生活质量的提高之需。这样的薪酬制度难以发挥激励作用。

从以身份为基础的薪酬体系转为推行职位薪酬体系应该成为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的趋势。建立科学的职务分类体系和岗位评价体系,使工资标准与岗位挂钩,根据不同岗位的职责、任务和资质要求确定工资标准,并成为岗位聘任的基础,工资标准对事不对人。由于对岗位的评价可以通过非量化方法和量化方法较为客观地进行,这样岗位的差异以及由此决定的工资等级标准既体现了公正性,又打破了分配上的平均主义,解决了过去工资能上不能下、能高不能低的问题。税务机关薪酬体系应该按照人员类别、岗位、职责、工作量等确定工资制,以绩效加薪适当拉开收入差距,体现差别报酬制度、增强薪酬的激励功能。同时建立体现专业人才的特殊工资、津贴制度,收入向关键岗位和优秀人才倾斜;建立有效的奖励制度,改变通常的奖金固定时间发放、数额平均的做法,使奖金与员工业绩、贡献、突出表现挂钩,成为真正的“激励因素”。对于高层管理人员而言,应强调不同的工作成绩决定不同的报酬,因为他们所得报酬的多少不仅取决于其职务,更取决于其职能的履行程度。

在福利方面,西方的弹性福利制度,可以给我们一些启发。所谓弹性福利制又称为“自助餐式福利制度”,是指员工根据组织提供的一份列有各种福利项目及其所值金额的菜单中,按各自的福利额度限制,自由选择自己所需要的福利。可以预期,如果让税务人员参与到弹性福利制度的制定和福利设计中来,一定能够对他们产生极大的精神激励效果。

(二)提高工作满意度,强化内酬激励

无数事实表明当员工收入不菲时,就会更注重非货币化报酬,如对工作的胜任感、成就感、责任感、受重视、有影响力、个人成长和富有价值的贡献等方面。随着公共部门的物质薪酬的“阳光化”、规范化,税务人员薪酬水平会被定位于社会中高水平,此时税务机关应从内在薪酬的新角度,通过工作丰富化、员工影响力、发展培训、荣誉激励等政策,让员工从工作本身得到最大满足。这样就能减少对外酬激励的依赖,转而用内酬来提高工作满意度,使税务组织从仅靠金钱激励员工、加薪再加薪的循环中摆脱出来。

工作满意度(jobsatisfaction)是指个体对自己所从事工作的一般态度,也即员工希望得到的报酬与他们实际得到的报酬之间的差距。它是使任何组织变得有吸引力的主要因变量。西方持强烈的人本主义价值观的研究者认为,满意应该是一个组织合法的目标,组织有责任给员工提供富有挑战性的工作,使员工从工作中获得满足。这一观点给税务机关强化内酬激励提供了理论的支持。

第一,采用“工作丰富化”的思路设计税务员工的职位。考虑到知识型员工的特点,对于管理类岗位、知识和技术含量高的岗位如征管、稽查、信息技术等,应使其具有工作多样性、工作完整性、工作重要性、工作自主性和绩效反馈性等五种核心工作特征。多样性的工作意味着有趣,完整性、自主性的工作寄托着税务组织对员工的信任和对其能力的认可,绩效反馈性让员工适时获得工作成就感,这些特征使得工作更富有挑战性,更富有内涵和责任层次,从事这些工作的管理者和员工会感到工作的重要意义和对工作结果的责任感,最终带来高工作激励、高工作绩效和对工作的高度满意。根据员工的不同特点,把成长需要高的员工安排在丰富化的职位上效果更好。对于税务部门也有一些专业化工作,可以通过工作轮换或把多项工作进行整合,使工作水平流动,工作范围水平扩展,以降低员工的工作厌倦感。研究表明,人们长期在一个单一岗位上工作会产生惰性,缺乏热情,导致低工作满意度。

第二,注意人格与工作的匹配。在税务实践中我们发现,有些被认为能力强、水平高的员工并没有产生高绩效和满意感,而一些被认为能力平平的员工却如鱼得水,原因可能不止一条,但最重要的是“人格与工作匹配”出了问题,这在税务部门的定员定岗中应予以重视。从管理的角度说,人格是个体所有的反应方式和与他人交往方式的总和。不同人格特质的员工在同一岗位上会呈现迥异的工作绩效。心理学家约翰·霍兰德提出的“人格———工作适应性理论”指出,应该重视人格特点与工作要求之间的协调一致,员工对工作满意度的倾向性,取决于个体的人格特点与职业环境的匹配程度。这一理论对如何提高税务人员的工作满意度颇有启示。管理者应在税务实践中注意观察和分析员工的人格特质,使人适其岗、岗得其人,打好内酬激励的基础。

二、完善能级管理、引入竞争,形成工作中的压力

竞争激励会打破公职人员因职务常任带来的庸庸碌碌、不思进取的格局,激活公务人员的危机意识、进取精神和责任感。税务机关引入竞争机制,实行公开选拔、竞争上岗的晋升制度,并在此基础上进行精神和物质的奖励,是激发整个税务干部队伍活力的必然选择。

近年来,税务机关不断进行着制度创新的尝试,能级管理、税务流程再造、执法责任制都是在税务实践中摸索出的一些行之有效的做法。现阶段,在竞争激励机制方面值得推崇的是能级管理。

但是,从理论上讲能级管理中的能本管理理念有其局限性,在实践运行中也暴露出一些缺陷,激励效果差异也是明显的。所以,有必要从理论层面和操作层面完善能级管理,增强其竞争激励的效果。

1.用“以人为本”的理念,指导和丰富能级管理。能级管理的实质是物化人的本质,把人看作是组织实现自身功利目标的一种能力资源,能本管理中人的发展也主要服务于人的能力资源的开发与利用。而人本管理在本质上是以促进人自身自由、全面发展为根本目的,二者有着本质和目标的差异。所以,各地税务部门在执行能级管理时,要尊重员工的个性特征、关心员工的全面发展。在强化竞争激励的同时,管理者要结合情感激励、参与激励和信任激励等方式满足员工多样化的心理需求。

2.用系统化思维,定位能级管理。税务行政管理是一个系统工程,能级管理只是行政管理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不可能特立独行,也不可能解决所有管理问题,只有与目标管理、薪酬制度、绩效管理、国际质量管理等规范化行政管理措施互相配套、密切配合,才能共同发挥作用。

3.完善能级管理的规则与程序层面的操作性改革。能级管理在税务实践中经过几年的运行积累了不少经验和教训,为规范能级管理制度奠定了基础。各省税务系统应该从宏观上提出基本思路和规则,搭建起基本的操作程序和框架。基层部门操作时可因地因时制宜,创造性地推动能级管理的发展。

4.避免能级管理流于形式,重视运作中的具体问题。一是业务技能考试设计的合理性和工作实绩考核的客观性、公正性;二是团队绩效群体动力的体现;三是末位淘汰制的慎用问题;四是新的“大锅饭”问题。等等。

三、以人为本,营造积极向上的税收文化,形成激励的群体动力

群体动力,简单说就是在群体条件下组织成员表现出的进取心和工作热情。它主要表现为良好的组织文化对员工的凝聚力和归属感。

税收文化是指税务机关及人员呈现出的一种氛围,一些核心价值观、人文精神、管理境界和员工所认同的道德规范和行为方式,对税务人员起着导向力、内聚力、激励力和约束力的作用。税务机关有着与其他公共部门不同的使命和职责,应该在执行国家税法、实施有效征管、组织税收收入、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过程中建立并发展自己独特的税收文化。

1.围绕以人为本的理念建设税收文化。“用科学发展观指导税收工作”是国家税务总局在今年年初提出的要求,而科学发展观的本质正是以人为本。税务部门在各项管理工作中要把人作为最核心的资源,重视人、理解人、尊重人、信任人、关心人、凝聚人、培养人,充分调动人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促进人的完善与全面发展。久而久之,一种关怀与融洽的人际关系氛围就会形成,员工会因此产生与税务组织同甘苦共命运的内在自觉。

2.围绕税务机关的价值目标,培育税务员工的价值观。价值观是文化中的核心内容,主要表现为兴趣、信念和理想,它会影响人的态度和行为。研究表明,当员工的价值观与组织的价值观一致时,可能产生更高的绩效和满意度。“公平、公正、公开地服务于经济发展、服务于纳税

人、服务于全社会”是税务机关的价值目标,在税收文化的建设中必须通过制度安排和领导率先垂范,一以贯之地培育员工的服务观念、公正公平观念、积极进取观念、竞争观念、依法治税观念等,使之成为税务机关共同的价值观。

3.抓实税务员工的道德规范和行为方式建设。规范起着约束成员行为的作用,任何群体都有规范,否则,群体将难以存在下去。税务机关是受政府委托,代理政府职责的公共部门,税务人员的行为方式和道德规范理应成为社会和公众效仿的典范,并引领社会成员的道德水准和行为方式,所以应该特别重视员工职业道德规范的养成,提升税务公务员的道德水平。税收职业道德应在“爱岗敬业”、“公正执法”、“诚信服务”、“清正廉洁”等方面作制度化安排和丰富生动的宣传与激励,并同时建立相应的税收职业道德奖惩机制,使尽义务、守道德的人得到公正的评价和回报,使不尽义务、不守道德的人受到谴责和惩处。

4.加强税务机关形象建设。税收文化建设成功与否,最终都会反映到社会形象上来,因而必须加以重视。对内要维持良好的环境形象,公平、公正、合理的竞争形象,人性化管理的形象。对外要树立文明服务的形象,诚信、法制的形象,高效廉洁的道德形象,提高税务机关的公信力。

5.与时俱进,为税收文化注入新的元素。在各地纷纷创建学习型税务机关的过程中,应该适时融合一些新的理念和文化元素。其一,学习力文化。倡导“能力重于学历,学习力更重于能力”的理念,鼓励员工终身学习;其二,创新文化。鼓励员工在工作中打破常规,“用新思路研究老问题和用老经验解决新问题”;其三,共享文化。鼓励员工之间分享成功和快乐、分享知识和智慧,创造快乐工作氛围;其四,反思文化。让员工学会反思、自省,不断推进工作。

四、健全税务机关约束机制,形成负激励的控制力

从激励理论在管理实践中的应用人们发现,要有效激励员工的行为,仅靠正向的奖励、晋升、荣誉等是不够的,由于人性的复杂性,组织中必须设定严格的约束机制,以规范员工的行为。一种有效的激励体系应是正负激励方式的合理组合。所以在设计税务机关激励体系时必须体现负激励的作用,才能引导税务员工的个人理性行为向有利于税务组织发展的方向转变,有效地发挥他们的主观能动性。

约束作为一种负激励,在西方国家非常完备,但在我国由于情况复杂,尤其对国家公务人员约束的制度过于粗略,致使权力和责任不对称。所以税务机关应继续完善责任约束(岗位责任和目标责任)、法律约束(依法治税)、监督机制(权力行使的监督)和道德约束(税收职业道德奖惩机制)等约束机制,增强其可操作性研究,并在税务实践中严格执行。

五、结论

激励始终是税务机关人力资源管理之痛,其原因在于公共部门的特殊性和人的需求的复杂性与动态发展性。税务管理者要善于将以人为本的核心理念贯串在激励管理的实践中,注意正激励与负激励的调和,内在需求驱动力与外在需求推动力的组合,物质激励和精神激励的并行和动态转换。更要把握好激励的时机、激励的力度、激励的频度和激励的公平性,权变地运用激励理论的成果,方能使税务人员获得持续的激励力。可见,激励效果不仅取决于激励制度、

激励机制,还取决于管理者艺术性地使用激励武器的能力。解决税务人员激励难问题将始终成为税务管理者挑战性的命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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