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机合作社新农村建设论文

2022-04-15

今天小编为大家推荐《农机合作社新农村建设论文(精选3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摘要:2008年以来,国家实行农机购置补贴惠农政策,调动起广大农民购置农业机械的积极性,舒兰市农业机械迅速发展,农机专业合作社也不断增加。到目前为止,舒兰市已组建农机专业合作社40个,总投资240万元。共引进大型拖拉机105台,大型联合收获机械50台,水稻插秧机120台,配套农机具300台(套)。三年来,全市组建的农机合作社自身经济发展显现逐年递增势头。

农机合作社新农村建设论文 篇1:

林西县农机专业合作社发展调研

【摘 要】本文介绍了林西县农机合作社建设的基本情况,分析了农机合作社的组织形式、经营管理与经营模式及其在农业中的作用,提出了其目前发展存在的问题,并就此提出相关建议,以供参考。

【关键词】农业;农机;专业合作社

林西县是一个农业县,全县拥有耕地面积80000多公顷,拥有农机总动力25万千瓦,农机总值2.2亿元。近几年来,由于国家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实施,各类农业机械,尤其是大中型农业机械数量不断增加,新式农机具也得到了大力推广和广泛应用,农机专业服务组织不断涌现,农机专业合作社由少到多,由点到面,组织化、规模化、产业化程度不断提高,已经成为全县农机社会化服务的有生力量。

1 全县农机合作社建设的基本情况

目前,全县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农机专业合作社已达到36家,分布在全县8个乡镇,覆盖面达到全县乡镇总数的80%,吸纳社员4423人,注册资金总计4340万元。拥有各类农业机械645台,其中大中型拖拉机116台、小型拖拉机132台、配套农具397台(套),配套比为1∶1.6,联合收割机1台。年完成机械化作业总量达40万标亩,年农机作业收入达2934万元。建设农机“大院”36个,其中标准“大院”4个,建设面积2.33万平方米,建设办公室、活动室、修理间、场库棚125间0.3万平方米,机具停放场36处2.03万平方米。经过几年的建设与培育,农机合作社建设取得了初步成效,林西双赢农机合作社2009年被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厅授予内蒙古自治区农牧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2012年被国家授予首批国家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统部镇的金土地农机专业合作社吴宝全被国家农业部2010年授予全国农机大户示范点。

2 农机专业合作社的组织形式

2.1 能人带头型

由农机能人、经纪人牵头,联系种粮大户、农机手、农民等自愿以机械、土地入股形式组建农机合作社。

2.2 农机大户牵头型

由农机大户发挥自身机具多、服务能力强、作业范围广的优势,吸纳农户、机手入股组建农机合作社。这种类型是目前的多数。

2.3 村委会主办型

主要依靠村集体兴办农机专业合作社。这些村一般经济条件相对较好,建设资金主要靠村委会筹措,由村干部领办,联合本村农机户成立的农机合作社。这种类型合作社的特点是村干部有带领农民勤劳致富的强烈责任心,村集体有一定经济实力用于扶持合作社为本村开展农田作业,而又不以赢利为目的。

3 农机合作社经营管理与经营模式

在经营管理上,合作社从设立之日起,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要求,选举产生了理事会、监事会,成立了社员大会及社员代表大会等组织机构,内部设置了办公及财务室。通过组织召开社员大会,讨论通过了合作社章程,制定了工作制度及财务管理制度。通过建章立制,形成民主决策、各负其责的运行机制;建立了利益分配机制;遵循民办、民管、民受益原则,建立了利益联结机制。

在经营模式上,合作社成立之初,主要采取社员以农业机械、自有耕地入股、承包农户土地和给农户托管土地(代耕代管)三种形式,并按照“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民主管理”的原则,制定了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并开展了以玉米、马铃薯、甜菜全程机械化生产为主,葵花、杂粮杂豆等作物为辅的耕、种、收机械化作业服务。在利润分配上,谁多劳谁多得,按作业期合算,年终分红。

4 农机专业合作社在农业生产中的作用

4.1 有利于创建和谐新农村

合作社通过承包、托管土地的方式开展农机作业服务,解决一家一户想办而又办不好的事情,促进了农村土地流转和规模种植,五十家子镇千户同心农牧业生产专业合作社农机分社面对现在土地利用率越来越低,青壮劳动力都外出打工,留守的年老体弱生活自理都成问题,怎么会有多余的经历去打理土地的现状,农机分社积极充当起了“土地保姆”的角色,瞅准这一机会,与缺少劳动力户签订代耕代管合同。农机合作社向社会公开收费标准,并做出服务质量承诺。不仅让荒废的土地焕发新的活力,还可以通过科学种植,增加农作物收成,也让外出打工人员可以无后顾之忧的创业、挣钱,实实在在的增加农民收入。

4.2 有利于推进农业产业化、规模化经营

相对单一农机户而言,合作社无论在装备水平、作业质量等方面,都有明显优势,统一作业标准和统一开展耕、耙、播、收,能够实现农业标准化生产。有的还联合起来,既开展农田作业,又从事维修、工程修路等其他业务,不仅扩大了服务领域,开展多种经营,统部镇金土地机械化生产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县农机局的指导帮助下,合作社理事会2010年重新理思路,探路子,将合作社的运转步入正轨。为此,该合作社确定了自己的服务范围:一是机械化开发农田;二是机械精细化作业;三是机械化铺设光缆、电缆、开沟、铺线回填一次性完成;四是农业产、购、销服务;五是农业技术、市场信息服务。金土地机械化生产农民专业合作社,经过几年的运转,合作社由建社当初的14户,发展到合作社现有各类农机具18台,入社成员63户,辐射带动农户90余户。合作社现有土地58hm2,其中承包土地34.5hm2,入社土地23.4hm2。

4.3 有利于增加农民收入

以往,农机户多为“单打独斗”,独自外出作业。有了合作社后,农机户“抱团闯市场”,由专人负责寻找作业市场,联系作业项目,为社员和机手增收创造条件。从调查情况看,社员入社后,农机作业收入比以前“单打独斗”时提高1/3。另外,合作社的规模经营使更多农村劳动力从土地中转移出来,促进了农村二、三产业的发展,加快了全县城镇化建设步伐。

5 发展农机专业合作社的主要做法

5.1 宣传发动与培育典型相结合,提高合作社建设标准

自2008年全县确定了重点发展农机合作社的方向后,县农机局制定了《林西县农机专业合作社实施方案》明确了具体措施,组织人员分组、分片深入基层采取各种有效形式开展了宣传发动工作。在充分认识到良好的发展前景后,统部镇统部村村委会副主任任宇决定带头建一处标准化的农机专业合作社,组织本村的22户农机户,将自有农机具和土地以入股和托管土地的形式,于2008年7月10日成立了林西县第一家农机专业合作社——林西双赢农机专业合作社。为了培育好典型,县农机局组建工作组对合作社的组织形式、规划设计、制度建设、经营机制、收入分配、发展方向等方面进行了具体的跟踪指导。经过四年多的培育,双赢农机合作社由22户增加到现在入户股东达到 180户,社员518人;注册资金由86.86万元增加到358万元;场库棚建设由70㎡增加到873㎡,办公场所由60㎡增加到150㎡,2011又新建了社员食堂、社员浴室等服务性设施。生产作业服务范围由本村扩大到周边乡镇和友邻旗县,服务功能由单纯农机作业发展到农机具租赁、生产资料购销、农产品销售和农产品生产订单于一体的规模化经营的农机专业合作社。合作社与2009~2010年承担了自治区马铃薯全程机械化示范园区建设项目圆满完成,取得了显著效果。生产的马铃薯在工商部门注册了自己的商标,“薯之源”牌马铃薯远销北京、天津、河北、呼市等地,打入了大中城市的蔬菜市场。对于等外的马铃薯自己又上了一条加工淀粉、粉条生产线。在典型的影响和带动下,一批农机专业合作社应运而生,取得了良好的典型引路效果。

5.2 政策扶持与机制创新相结合,推动农机合作社发展

在抓好双赢农机合作社的同时,农机局加大力度推进全县的农机专业合作社建设,先后组织多次现场会、观摩会、经验交流会,县委、县政府于2010年9月召开了全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现场经验交流会,进一步促进了全县农机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在发展上采取了政策扶持与机制创新相结合的方式:一是对农机合作社进行政策扶持,充分利用国家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用好用足,做到用多少补多少,推动了农机合作社机具装备的优化升级。二是对全县农机合作社建设成绩突出的实施重奖。林西双赢农机合作社和千户同心农机合作社连续三年获得了县政府重奖。三是搞好建设机制创新,在总结双赢农机合作社发展经验的基础上,对全县农机合作社分门别类、因地制宜地推行了“三种经营形式”、建立“四个保障组织”、实现“五个统一”。

三种经营形式:第一是以土地入股形式,合作社给入股社员每亩一定数量的现金作为保底,在此基础上,按实际收入计算,超出部分的利润70%分配给社员,30%留给合作社作为积累,此形势非常有利于土地流转;第二是承包土地形式,合作社以一定的价格一次性承包农户的土地,农户不再参与具体经营管理,解放了劳动力,农户可以打工就业;第三是托管土地形式,农户的耕地由合作社代耕代管,农户支付机械作业费用,收入归农户,此形式非常适合劳动力少或现在的留守老人和儿童家庭。三种经营形式,满足了不同农户的需要,提高了生产效率,增加了农户收益。

四个保障组织:第一是管理调度组,负责合作社的生产管理和作业调度;第二是作业技术组,负责合作社所有机械的生产作业;第三是生产供应组,负责合作社生产资料的采购;第四是经纪人组,负责合作社农产品的销售。四个组织的协调配合,提升了合作社的管理效能。

五个统一:一是根据生产要求,统一由合作社供应组负责引进优质种子和农资;二是由合作社生产作业技术组负责,根据农时,统一进行标准化作业;三是按照作物农艺技术规程,合作社统一进行田间管理;四是统一作业调度,由合作社管理调度组负责,按生产季节提前做好生产计划及生产时的作业调度;五是统一销售,由合作社经纪人组负责,按市场最高的价格联系外地客商前来收购。五个统一,确保了生产经营各个环节的有序衔接,减少了损失,增加了效益。

5.3 集中开展技术培训,使新机具和新技术得到推广和应用

在发展中,县农机局始终把开阔视野与技术培训摆在重要位置。组织科技人员对农机合作社进行操作、维修、管理、财务等知识培训,带领合作社人员参加各种新机具新技术演示会和外出考察,开阔眼界。以双赢农机合作社和金土地农机合作社为平台,连续两年引进了先进的甜菜生产机械设备,成功地举办了全市甜菜移栽演示会和全县甜菜收获演示会,并普及应用于农业生产,使全县甜菜生产全程机械化取得新突破,并呈现加速发展态势。

6 农机专业合作社建设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几年来,林西县虽然在农机专业合作社的培育、建设、发展工作中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足,突出表现在:一是农机专业合作社辐射面相对比较窄、影响带动小,应对市场的能力还比较脆弱。二是服务领域不宽、服务功能不强,绝大部分是以粮食生产机械化作业为主,在其他领域服务能力明显不足。三是规章制度有待规范、运作机制亟待完善。对照《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规定,许多方面还不够完善,标准化建设不平衡、管理水平不高,经济效益偏低。四是对新机具新技术,特别是一些高性能农机具的操作、使用和维修等方面,尚需不断更新和提高。五是合作社基础服务设施建设普遍简陋,建设农机“大院”投资少,需要多方筹措资金,增加投入。

7 发展农机合作社的几点建议

7.1 领导重视,加大农机专业合作社建设的资金投入

要争取各级政府和领导的重视,把发展农机专业合作社建设纳入到重要议事日程,提供政策倾斜。

7.2 因地制宜,因势利导

对合作社优先安排项目。上级安排的农机购置补贴项目、农机新技术推广、现代农机装备推进等项目和资金向合作社倾斜,给予重点扶持。融资方面,帮助合作社适当放宽或降低贷款门槛,为其融资提供贴息等优惠,破解合作社发展上的资金“瓶颈”。

7.3 搞好社员培训

既要加强对社员的技术培训,又要强化对合作社负责人的经营管理培训。要对合作社的负责人灌输新的理念,逐步转变家庭式、作坊式经营模式,提高管理水平。使驾驶员懂技术、会保养、会操作,提高农机田间作业技术,从而为合作社的发展增添活力。

7.4 建议国家燃油补贴直接补到从事农业机械生产作业上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第28条明确规定:“国家根据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需要,对农业机械的农业生产用燃油安排财政补贴。燃油补贴应当向直接从事农业机械作业的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发放。”近几年来,我国的农业生产用燃油补贴与粮食直补打捆,按耕地面积直接补贴给农民,农机手用的是高价位的燃油,应该享受燃油补贴而没有享受,相当部分没有从事农机作业的农户享受了燃油补贴。农机燃油补贴应该从“一卡通”的综合补贴中分离出来,严格按法律规定把农用燃油补贴直接向直接从事农业机械作业的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发放。

7.5 建议加强农村机耕道建设

目前农村机耕道还比较少,大中型农业机械难以进入田间开展作业,成为阻碍农机事业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农民积极盼望地方政府和农机部门在搞好农机补贴的同时能够进行农村机耕道项目建设

总之,林西县农机专业合作社总的发展趋势是良好的,虽然存在一定的问题,但我们深信,在上级主管部门和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各种问题将迎刃而解,一定能探索出一条适合林西县农机专业合作社发展的新路子,使农机合作社成为促进全县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和新农村建设的生力军,引领全县农业走向现代化。

作者:杜显峰

农机合作社新农村建设论文 篇2:

发挥农机合作社作用 推进新农村建设进程

摘要:2008年以来,国家实行农机购置补贴惠农政策,调动起广大农民购置农业机械的积极性,舒兰市农业机械迅速发展,农机专业合作社也不断增加。到目前为止,舒兰市已组建农机专业合作社40个,总投资240万元。共引进大型拖拉机105台,大型联合收获机械50台,水稻插秧机120台,配套农机具300台(套)。三年来,全市组建的农机合作社自身经济发展显现逐年递增势头。截止2010年10月末,40个合作社总作业量34万亩,年总收入1270万元,纯收入680万元,创造了较明显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关键词:农机合作社;推进;新农村建设

1 规范化管理,市场化运行,为建设新农村打下坚实基础

1.1 坚持系统化服务

舒兰市坚持以服务“三农”为宗旨,确立“发展大农机、服务新农村”的发展战略,始终肥组建农机合作社工作摆在突出的位置。一是突出责任落实。把组建农机合作社工作納入市农机部门每年工作重点,落实责任实行专题推进。明确组建工作的步骤、方法,要求和时限。二是突出指导服务。市农机部门选出一批工作能力强、业务素质高的业务骨干,负责对合作社组建村进行技术指导,市财政、国土、林业等部门为合作社组建提供了方便,帮助解决了场地、库房、材料等实际问题。

1.2 实行规范化管理

全市农机专业合作社管理方面,市农机部门制定了《农机专业合作社管理办法》,规范了合作社的管理运作。一是成立了权力机构,各农机专业合作社成立了理事会、监事会、股东代表大会,建立了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股份制经营管理机构。二是健全规章制度。市农机部门依据农机专业合作社生产实际,建立了管理、培训、安全教育、作业质量、机具维修保养等各项规章制度,形成了责、权、利相统一的制约体系。三是实行“六统一”生产管理模式。即机具统一管理停放,作业统一收费核算、机具统一维修保养、统一油料供应、统一作业指标、统一作业质量验收。

1.3 坚持市场化运行

在保证本地作业的基础上,按照市场机制不断扩大作业范围。一是组织开展跨区作业。每年组织合作社开展跨区作业,合作社机车先后到黑龙江省、吉林省白城地区及周边市、县进行机播、整地、机插、机收获作业。二是开展订单作业。农机合作社在播种、机插、收获、秋整地时都与周边村签订作业合同,不但增加了合作社的经济收入,而且还加快了播种、机插、收获、秋整地速度,提高了作业质量。三是开展多种经营。拓宽服务领域、实行多种经营,如开沟修渠,拉土修路,建筑运输等非农田作业,都获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

2 农机合作社促进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加快新农村建设步伐

2.1 促进了农民持续增收

一是提高单产增收。以水稻为例,同一品种,地力相等的两块地对比,使用农机合作社大型机械整地、机插、收获、与小四轮、畜力和人工插秧作业对比,省工、省时,减少支出,提高产量10%,平均每公顷增产750kg,增加产值1800元。二是使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增收,农机合作社的组建,促进了农村劳动力的转移,发展畜牧业,养殖业,外出经商务工等,平均每户转移劳动力可创收8000元。

2.2 实现节本增收

农机专业合作社的大型机械实施以深松为主的旱作农业技术,精量播种和深施肥技术等,种植玉米、大豆可节省种子和化肥的用量。此外,合作社坚持高标准作业,低标准收费,可使农户降低生产成本,节省支出。

3 推动了现代农业的发展进程

由于农机专业合作社大型机械使用的发挥,旱田机械深松和轮耕制得到进一步落实。通过农机专业合作社的带动,农民用于购买大型农业机械的资金投入已大幅度增加,全市综合机械化作业程度达到95%以上,比组建合作社之前提高了10个百分点,在粮食生产上基本实现了机械化。农机专业合作社组建运行,促进了现代农业的发展进程。

4 加快了新技术、新机具推广应用步伐

农机专业合作社的设备都是新型的适用机具,使得深松联合整地技术、精量播种技术、根茬粉碎还田技术、机械插秧、机械收获等技术得以推广应用。加之合作社对新技术、新机具认识高,并且有雄厚的资金,几年来,购置大型拖拉机、插秧机、水稻收割机和玉米收获机等装备,即保证了农机先进技术的推广应用,还激发了农民购买新机具、应用新技术的热情。

5 促进了农业可持续发展

提高耕地的抗旱能力,大型机械作业可打破犁底层,建设“土壤水库”,提高土壤含水量;提高耕地的排涝能力。大型机械连片作业形成虚实并存的土壤多余水分;可以提高地力。可以更好地把作物残茬、落叶和有机肥翻到下面,作为明年作业的底肥,增加肥力,实现了土地的用养结合;可以提高地温。通过大型机械连片整地、起垅,可以增加有效积温,尤其是经过深松的地块,春季冷气散发快,地温相对高,有利于作物生长。

6 促进了和谐农村的建设

通过组建农机专业合作社,积极落实国家农机购置补贴惠农政策,舒兰市利用合作社促进了农业的稳定发展和农民的持续增收,把农业做大、做强,使广大农民受益,让他们感受到党的支农、惠农政策温暖;农民通过变耕种土地为租赁土地,进而入股分红,使其对市场经济有了更加全面深入的认识,参与市场经济活动的积极性明显提高;农村集体经济不断发展壮大,农民富裕起来,农村落后面貌得到根本改变,城乡差距逐渐缩小,让农民看到了现代农业和新农村的曙光。

作者简介:孙仁权(1956-),吉林舒兰人,吉林省舒兰市白旗农机站工程师,研究方向:农机技术推广。

作者:孙仁权 刘东辉

农机合作社新农村建设论文 篇3:

黑龙江省农机合作社运营机制的调查分析

摘要:家庭承包经营制的确立,使农业生产实现了第一次飞跃。但是这种以分散、小规模经营为特征的家庭经营难以与激烈的市场相适应,因此需要经营制度的创新以实现规模经营。近几年来,在国家政策的大力扶持下,农机合作社在黑龙江省迅速发展起来,逐渐取代了其他形式的农机作业服务组织,成为实现农业规模经营的重要组织载体。在对黑龙江省典型农机合作社进行调查的基础上,从规模、经营收入来源、服务形式等方面对黑龙江省农机合作社的发展现状进行了分析,并着重从利益、产权、决策等方面分析了农机合作社的运营机制。在此基础上分析了农机合作社存在的问题,从加强沟通、规范运营等方面提出了解决对策。

关键词:农机合作社;决策机制;利益机制;黑龙江省

黑龙江省是中国耕地面积最大的省份,是世界著名的三大黑土地带之一,是中国重要的商品粮基地。这些成果不仅与我省丰富的资源、良好的自然条件有关,也与黑龙江省地理地势密不可分。全省小于25度的陡坡耕地占总耕地面积的98.8%,高于全国平均水平,适于大面积机械耕作,为大型农机具的使用提供了基础。为促进农业规模经营的实现,在政府的大力扶持下,从2003年开始黑龙江省开始发展农机合作社并发展迅速,最初的18个合作社发展到2009年的1176个;总投资额从2003年的0.285亿元增长到2009年的12.5亿元。农机合作社发挥标准化生产、机械化作业的优势,在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促进劳动力转移方面起着重要的作用。为了解黑龙江省农机合作社发展状况,课题组成员对黑龙江省兰西县大兴农机合作社及农发农机合作社、哈尔滨大用现代农机合作社、大庆市银浪牧场合作社等典型合作社的经营状况进行了调查分析。

一、调查的农机合作社的运营状况

(一) 成立时间及登记情况

在调查的10个样本中,成立时间不尽相同,具体成立情况(见表1)。

表1 农机合作社成立年份

在成立的10个农机合作社中,只有一个由政府部门牵头组建的农机合作社是在民政部门登记,其余9个都是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其中,在2008年成立的两个农机合作社中有一个是2003年成立的种子公司演变而来。从成立时间来看,黑龙江省农机合作社总体建立存续的时间较短。

(二)成员规模

农机合作社的成员规模普遍较小,部分由涉农企业牵头创立的农机合作社,由于发展处于起步阶段,还未吸纳社员。其中哈尔滨大用现代农业农机专业合作社成员人数最多,共有121个社员。这主要是因为它的前身是种子公司,同时改善了当地居民的生活环境,获得了农户的信任。

(三)依托部门和财政扶持状况

涉农企业牵头创建的农机合作社(以下简称S型)达到50%,依托农村能人或专业大户的合作社(以下简称N型)为40%,剩余10%是由政府牵头创建的(以下简称Z型)。国家对每个合作社投入价值1 000万的机器设备,占每个合作社总投资额的50%左右。

(四)农机合作社的经营

1.经营状况及收入主要来源

90%的合作社经营土地面积达到1万亩以上,其中有4个达到4万亩,S型、N型各占50%。多数S型合作社有自己的农产品加工厂,能够做到产前、产中、产后一体化经营,因此近两年,S型合作社经营状况都较好,效益明显;N型收入主要源于出售未经加工的农产品,与S型相比经营一般,略有盈余;Z型主要为政府部门的园林科研地进行耕作,在农机具有空余时会以相应的价格租给农户使用。整体而言,农机合作社经营状况较好,均无负债,能够自负盈亏。

2.服务内容及服务对象

各农机合作社的经营服务内容大致相同,但由于牵头组建的部门不同,合作社的服务对象及受益群体有所不同。S型农机合作社则主要是为企业创收,也为农户服务,但其实质是为企业服务的农机部门;Z型农机合作社主要服务于政府部门,在时间与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才为农户有偿服务;N型农机合作社多数还未成形,农民的入社积极性不高,因此其优势还未完全显现,但其未来还有很大的发展空间。

3.农机合作社对社员的服务方式

我们按照合作社对社员提供服务的价格区分了三种服务方式。实行无偿或低偿服务的占一半以上。在访谈调查中得知,合作社免费服务的项目主要是技术和信息服务。社员能够以较低的价格甚至免费获得各种服务,是合作社给社员带来的一项潜在但却实际的收益。

二、黑龙江省典型农机合作社的运行机制分析

(一)产权规制机制

关于政府扶持资金产权问题,《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中并没有明确的说明。黑龙江省也没有针对本省情况,建立适宜黑龙江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条例。参见《浙江省农民专业合作社条例》,第18条规定,“政府扶持和其他组织、个人赠予合作社的资产,应当用于合作社的发展。国家另有规定或者双方另有规定的除外。”即国家扶持资金应列入公积金。第22条规定,“清算后的剩余财产按出资额比例进行分配”,考虑到黑龙江省多数农户收入低,相当部分的合作社社员股份高度集中、社员持股比例差距大,这种规定不免偏于大股东,可能造成贫富差距的进一步扩大。结合省内情况,可以对农机合作社做出特殊规定:清算时,政府扶持部分平均分配。

(二)决策机制

尽管黑龙江省合作社在章程中明确规定了社员(代表)大会是最高权力机构、一人一票等民主管理的条款,但多数合作社股金相对集中在一人手中,都采用民主集中制,有时甚至由董事长直接决定。即使投票,社员们受“核心成员”的影响很大,多数情况下难免出现“选举不过是确认,讨论不过是告知,监督不过是附议”的现象。这主要是由于农户对农机合作社的认识不清,仅仅把它当做是一个普通企业,并不知道它的真正目的是带动农民增收致富,农户的合作觉悟较差。社员不能通过业务惠顾获得满意的经济回报,难以从利益上高度关心和认同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合作愿望和动力不足,社员对农机合作社没有归属感,不关心合作社的进一步发展。

(三)利益机制

合作社是农民社员自发组成的“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经济共同体。但由于农机合作社缺少社员公平持股、民主管理和盈余返还机制,难以形成由农民社员共同分享合作收益的利益机制。因此农机合作社普遍存在利益关系松散、盈利分配机制不健全的突出问题。加之,合作制度的残缺和变异、变质,使国家的财政扶持和其他一些优惠政策难以真正惠及农民。

(四)动力机制

由于广大农户的经济效益没有得到有效保护和合理体现,难以从根本上调动农民参与合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这就造成农机合作社发展缓慢和内部活力不足。加之,多数合作社都不是由农民自发组建的,农民只是将土地承包了出去,合作社并未将盈余分配。因此多数农民是将合作社当做公司,每年只收取承包费用,并不担心农机合作社的未来发展。

(五)竞争机制

由于黑龙江省农机合作社拥有的多为大型农机具,消耗能源大,不方便去太远的地方耕作,很难实现跨村跨区作业。因此,每村或地区最多有一个农机合作社,没有竞争,这也是造成农机合作社发展缓慢的重要原因。

三、黑龙江省农机合作社存在问题

(一)合作社普遍缺少可持续发展能力

由于大型农机具的限制,多数农机合作社地处偏僻,环境较为闭塞,致使合作社普遍面临资金、技术、人才和管理方面的困难,主要领导人和管理员的素质有待提高。受文化程度、知识面和个人能力等方面的限制,一些合作社主要管理员经营理念落后,开拓市场能力不强,管理水平低。加之,农机合作社大都建在大片耕地附近,与外界交流较少,消费不便,很难吸引人才,阻碍合作社的进一步发展。

(二)合作社经营项目单一

多数合作社没有配套的农产品加工厂,缺乏对农产品的深加工,无法做到“产供销”一条龙式服务,只是经营未经加工的农产品,利润小,收益低。大大降低了农机合作社在促进新农村建设中应发挥的作用。

(三)进口农机具与当地农业发展不适应

由于各个地区的耕作情况与耕地面积不同,国家补贴的一些大型进口农机具并不适宜当地耕作,出现了很多昂贵机器闲置的状况。2010年配套资金、机械没到位,机器在刚到位时并没有用上,作业条件也并不完善,机器购买后没有售后服务,缺乏技术指导,所以耕作面临许多困难。

(四)合作社缺少农户的支持

合作社对农民的带动作用小,加上企业的参与,导致农户对农机合作社的认识不清,缺乏对合作社的信任,农户入社少,难以体现“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原则。农民参与度低,使得合作社不能完全根据社员的利益需要开展服务和各项活动,降低了合作社对农户的吸引力和对社员的凝聚力,减弱了农机合作社促进农民增收的作用。

(五)合作社对政府的依赖性过强

黑龙江省农机合作社的组建和发展和大程度上依赖政府政策的引导和行政推动,资金的主要来源是国家补贴。目前农机合作社合作效益不明显,其社会经济功能仍有限。

四、建议

(一)根据合作社的原则实行规范化管理

建立合理的利益分配机制,严格按照合作社章程运营合作社,使其真正的惠及农户。在民主制度中,尽量避免“形式化”。通过增加社员的参与程度,进而增加社员对合作社的归属感。同时,合作社可以为所在农村的基础设施建设作出一定的贡献,获得农户的信任与支持。

(二)建立与政府沟通的工作部门

支持建立一个自立的、强大的合作社工作部门,作为同政府对话的渠道。根据合作社原则,制定、更新和执行合作社法,并采取措施,防止合作社官方化;帮助合作社建立各项互助合作基金,培养专业化管理人才;向农户宣传合作社价值和精神,帮助合作社内部培养有奉献精神的合作社领导人物,支持合作社的教育和培训;在大学相关专业的教育课程中,加入合作社相关内容;大力开展有关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再造知识的宣传教育,对广大农民开展合作教育,增强农民的合作意识。

(三)建立相关的农机专业合作社管理条例

针对黑龙江省实际情况,规范社员民主选举、民主决策和利益分配等制度,社员大会和社员代表大会作为最高权力机构,应按照民主程序选举产生理事会和监事会成员,决定合作社经营方针和各项重大事项。社员大会的选举和表决应实行一人一票制。

(四)建立兼顾公平和效率的制度体系

以“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合作机制为核心,采取多种利益联结和分配方式,保护和增加社员收益,创新、完善合作社的制度体系,实现由松散型合作向紧密型合作转变。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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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张立光.黑龙江省农机合作社发展对策研究[D].哈尔滨:东北林业大学,2008:4.

[9]中国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ov.cn.

The Survey and Analysis on Operating Mechanism of Heilongjiang Agricultural Cooperatives

LIU Yu-xin,ZHANG Mei

(Northeast Agricultural University,Harbin 150030,China)

Key words:agricultural cooperatives;decision-making mechanism;interest mechanism;heilonjiang province

[责任编辑 陈丽敏]

作者:刘雨欣,张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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