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队干部转业条件

2022-07-17

第一篇:军队干部转业条件

军队转业干部进入广州市安置条件

根据《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中发〔2001〕3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的意见》(中发〔2007〕8号)和《广东省接收军队转业干部条件》的规定,现将军队转业干部进入广州市安置的条件公布如下:

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进入广州市安置:

(一)转业干部原籍是广州市或者从广州市入伍(入伍时常住户口在广州市,但不含院校外市生源分配入伍)的;

(二)转业干部配偶随军前或者结婚时,常住户口在广州市的;

(三)转业干部配偶已随军到广州市且取得广州市常住户口满2年的;

(四)转业干部父母身边无子女、或配偶为独生子女且其父母或配偶父母在广州市有常住户口的;未婚的转业干部其父母常住户口在广州市的;未婚或离异的转业干部驻军在广州且比照已婚情形符合配偶随军条件的;

(五)父母双方或一方为军人且在边远艰苦地区(按国人部发〔2006〕61号文件确定的边远

一、

二、

三、

四、

五、六类地区和国发〔1989〕14号规定的

一、二类岛屿范围)工作满10年的转业干部,其父母原籍、入伍地或离退休安置地在广州市的;

(六)配偶、父母或配偶父母、本人子女常住户口在广州市的转业干部,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 1.自主择业的(军龄须满20年);

2.在边远艰苦地区(范围同上)或者从事飞行、舰艇工作满10年的;

3.战时获三等功、平时获二等功以上奖励的;

4.因战因公致残的。

(七)夫妇同是军队干部且同时转业,一方的原籍是广州市或从广州市入伍(入伍时常住户口在广州市,但不含院校市外生源分配入伍)的;

(八)夫妇同为军队干部的,双方或者一方转业,任何一方的部队驻地在广州的;

(九)具有国家承认的博士学位或者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转业干部,如广州市有单位接收,经报省军转办审批同意的;

(十)转业干部配偶系广州市作为人才引进到广州市工作,取得广州市常住户口,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

1.配偶已被广州市聘任为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

2.配偶系国家承认的硕士以上学位获得者;

3.配偶系广州市处级以上管理人员。

根据以上条件,可进从化、增城两市安置的转业干部,按属地安置原则,只能在以上两市安置。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进入广州市安置:

(一)计划外移交的;

(二)担任师级以下(含师级和享受相当级别待遇的专业技术干部)职务,年龄超过50周岁的;

(三)晋升领导职务不满1年、转业当年1月1日以后晋升非领导职务或调整专业技术等级的;

(四)未达到平时服现役最低年限和任现职最低年限的;

(五)二等甲级以上伤残的;

(六)患有严重疾病,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

(七)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或者留党察看期未满的;

(八)故意犯罪受刑事处罚的;

(九)被开除党籍或者受劳动教养丧失干部资格的;

(十)其它原因不宜作转业安置的。

(注:年龄、时间均截止转业当年3月31日,按周年计算。)

第二篇:湖南衡阳军转政策:衡南军队转业干部报到落户条件

中公军转网搜集整理衡南县军队转业干部报到落户条件,供广大军队转业干部参考。中公教育军转干考试网,及时发布军转考试信息、整理发布军转安置政策、搜集随军家属安置信息、军休干部安置政策等,供2015年军转干部参考。

湖南衡阳市衡南县军队转业干部报到落户条件 1.军转干部是在衡阳市区入伍或者原籍是衡阳市区的; 2.配偶随军前或者结婚时常住户口是衡阳市区的;

3.配偶是衡阳市区行政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员工或国有企业正式员工的; 4.驻衡部队军转干部配偶已随军且已取得衡阳市户口的;

5.军转干部及其配偶双方父母身边无子女或一方为独生子女,父母户口在衡阳市区的; 6.父母双方或一方为军人且军转干部长期在边远艰苦地区工作,其父母原籍、入伍地或者父母离退休安置地在衡阳市区的;

7.军转干部配偶常住户口、父母或配偶父母常住户口、本人子女常住户口在衡阳市区,属自主择业或在边远艰苦地区工作满10年或从事飞行、舰艇工作满10年或战时记三等功、平时记二等功或因战因公致残的,可以到衡阳市区安置;

8.在艰苦边远地区和特殊岗位服役满15年的军转干部,其原籍、入伍地或者配偶常住户口所在地是衡阳市县市及南岳区的,也可在衡阳市区安置。艰苦边远地区和特殊岗位的范围按国家和军队有关规定确定;

9.夫妇同为军队干部,双方或一方转业,且有一方是驻衡部队的;未婚或者离异的军队转业干部,可比照驻地军队干部配偶随军条件予以安置;

10.符合衡阳市吸引特殊人才规定条件的,即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或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军转干部;

11.军队转业干部的配偶、父母(配偶父母)通过购买住房等其他途径将户口迁移衡阳市区的,按衡阳市的有关规定安置。

中公军转网提醒,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以最新安置政策为准,详情咨询当地军转办,咨询电话:0734-2896684 (军转:军队转业干部报到落户许可,来源:衡南县人民政府网,中公军转网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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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信息请加入:湖南军转交流群 2316069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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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篇:军队转业干部

绵阳市 军队转业干部 安 置 工 作

领导小组文件

绵转发„2010‟56号

关于开展绵阳片区2010年军队转业干部

教育培训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事局,市级有关部门,中央及省属驻绵有关单位,绵阳市转业军官培训中心:

根据省军转安置工作小组《关于做好2010年军队转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通知》(川转办„2010‟18号)要求,现将绵阳片区2010年军队转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的

军队干部转业到地方工作,需要一个全新的适应过程,培训就是有效途径之一。通过培训,可以提高转业干部素质,开发军队转业干部人才资源,使其尽快适应地方经济建设和新岗位工作需要。

二、培训原则及组织形式

- 12参训组织工作由其主管部门负责。广元市的参训学员请广元市军转办组织。

(四)凡列入绵阳片区培训范围的转业干部,都必须参加培训。除个别特殊情况经市军转办批准的外,该训而未训者,将受到通报批评。转业干部在培训期间的考试考核及培训鉴定材料,将装入转业干部个人档案,作为今后考核、考察使用的依据。

(五)绵阳市转业军官培训中心要积极做好各项准备工作,认真制定教学计划,聘请理论水平高、教学艺术好、教学效果佳的专家、教授授课。同时,培训中心要指派责任心强的工作人员担任班主任,按各项规章制度严格管理,做好后勤保障等各项工作。学员参训结束后培训中心要在全省统一颁发的《四川省军转干部培训证书》上签章。

附:2010年绵阳片区计划分配军队转业干部培训名单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主题词:转业干部 培训 通知

报送:省军转办。

抄送:广元市军转办。

绵阳市军转安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0年11月26日印发 2010年度绵阳片区计划安置军队转业干部

培训名单

绵阳市直单位: 市人大:谭文夫 市政协:陈 凯 市委政法委:陈 全 市直机关工委:柳 东 市委统战部:罗佰万 市文明办:涂德斌 市总工会:吴 祥 市发改委:彭胜玉 市财政局:王发金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寇小清 市社保中心:张拥军

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张天志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张戈晨 市房管局:袁海舰

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冯源乘 市城市建设管理监察支队:敬 志 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周俊宇、胡

斌- 5

涛 市药监局:何章德

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刘 伟 市人防办:李仁坤 市委党校:涂海霞 市残联:熊玉杰

县市区:

涪城区:王小丰、魏永泉、冷朝兵、蒋春容、吕宜建、杨周洪军、何柏伟

游仙区:何 洲、张顺泽、赵明江 江油市:禹 劲、龙发友 三台县:刘林金

安 县:赵昌万、温进忠 北川县:龙云矫

高新区:陈利诗、刘春雷 经开区:张 军

广元计划分配军队转业干部:7人

龙、

- 7 -

第四篇:军队转业干部政策

一、计划分配军转干部安置政策是如何规定的?

根据中发[2001]3号和中发[2007]8号文件规定,计划分配军转干部安置政策是:

安置对象:计划安置军转干部是指退出现役作转业、指令性安置到地方工作的军官和文职干部。

安置计划:全国军转干部安置计划由国务院军转办会同解放军总政治部编制下达,一般在每年的

2、3月份;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军转干部安置计划由省一级军转办会同军区军转办下达,一般在每年的

4、5月份;地州、市每年

5、6月份接收安置任务,7-8月确定安置方案,9-10月份计划分配军转干部按照程序到地方报到。

安置地点:⑴原籍或者入伍地;⑵配偶随军前或结婚时常住户口所在地;⑶配偶随军常住户口所在地;⑷未婚军转干部可到父母常住户口所在地安置;⑸在边远艰苦地区或者从事飞行、舰艇工作满10年的或功臣模范或因公因战致残的可到本人子女常住户口所在地安置;⑺夫妇同为军队干部的,双方或者一方转业,可到任何一方部队驻地安置。⑻对在昌吉入伍且父母为州直在职或退休职工的或配偶户口在昌吉市且工作在州直单位的可安置在州直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分配与就业:①担任师、团级职务的可安排相应领导职务,也可安排非领导职务;②营级职务的一般安置相应非领导职务;③连、排级转业干部相应安排在科员或办事员职位上;④对自愿到边远艰苦地区和基层单位工作的转业干部应当安排相应的领导职务,德才优秀的可提职安排;⑤对安置到事业单位的军转干部参照其军队职务等级安排相应的管理或者专业技术工作岗位,并给予三年的适应期。

各项待遇:①工资待遇。计划分配到党政机关、团体、事业单位的军转干部,其工资待遇按照不低于接收安置单位与其军队职务等级或同等条件人员的标准确定,津贴、补贴、奖金及其他生活福利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具体由工资福利科下一课时讲解;计划分配到企业的军转干部,其工资和津贴、补贴、奖金以及其他生活福利待遇,按照国家和所在企业的有关规定执行;

②退休待遇。退休时的职务等级低于转业时军队职务等级的,享受所在单位与

其转业时军队职务等级相应或相同条件人员的退休待遇。但到地方后受降级处分的军队转业干部除外;

③工龄计算。军转干部的军龄,计算为安置单位的连续工龄,享受相应待遇;在军队从事护理、教学工作的,转业后仍从事该职业的,其在部队的护龄、教龄应当连续计算,享受安置单位同类人员的待遇。

④政治待遇。计划分配军转干部享受所在单位与其军队职务等级相应或同等条件人员的政治待遇。

⑤荣誉待遇。军转干部在服役期间被中央军委授予荣誉称号的,比照全国劳动模范享受相应待遇;被大军区授予荣誉称号或者荣立一等功的,经及被评为全国模范军转干部的,比照省部级劳动模范享受相应待遇。

配偶安置:①安置地点。军转干部选择原籍或入伍地安置的,配偶可随调安置。②随调配偶为公务员的、且符合公务员转任规定的,参照本人职务等级和从事的职业,合理安排;③配偶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和企业职工的,主要在事业单位和企业妥善安排。④对安排到实行劳动合同制、聘用制事业单位的配偶,应当给予3年的适应期,适应期内非本人原因不得擅自解除劳动、聘用合同。

二、对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的管理服务是如何规定的?

根据中发[2001]3号、国转联[2001]8号、新转联[2003]1号、国转联[2006]1号和中发[2007]8号文件规定对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的管理服务作如下规定:安置条件:①2001-2004年, 担任师、团职职务军转干部或军龄满20年的营职军转干部,可选择计划分配或者自主择业的方式安置;

②2004-2006年三年载军期间,营职军龄满18年就可选择自主择业;

③2007年以后,军龄满20年的师、团、营职军转干部,本人自愿,可选择自主择业;

安置地点。①原籍或者入伍地;②配偶随军前或结婚时常住户口所在地;③配偶随军常住户口所在地;④未婚军转干部可到父母常住户口所在地安置;⑤夫妇同为军队干部的,双方或者一方转业,可到任何一方部队驻地安置。⑥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到父母、子女户口所在安置,该地区为边远艰苦地区和高山海岛县(市)的,其上述亲属须取得该地区常住户口满5年,且有独立合法产权的住房;⑦对在昌吉入伍且父母为州直在职或退休职工的或配偶户口在昌吉市且工作在州直

单位的可在州直安置。

各项待遇:①退役金。由中央财政转移支付,安置地政府逐月发给退役金,并免征个人所得税。退役金的调整情况根据移交地方安置的军队退休干部退休生活费调整情况相应调整增加。经济较发达地区,退役金低于当地党政机关相应职务等级退休干部退休金的,安置地政府可以发给差额补贴。自主择业军转干部被党和国家录用为正式工作人员的,停发退役金,并不再享受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的有关待遇,其工资待遇按照计划分配军转干部执行;触犯国家刑律受到刑事处罚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减发或停发退役金;户口迁入自治区境外的,按实际情况减发或停发退役金。

②医疗保险。按照安置地政府有关规定,统一参加医疗保险,并享受公务员医疗补助待遇。

③养老保险。根据自治区新劳社字[2004]61号文件精神,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在领取退役金的同时,还可参加户口所在地城镇企业职工养老统筹,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可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④取暖费。按照安置地同级公务员享受的补助标标准执行。

⑤独生子女费。按照安置地同级公务员标准执行;

⑥抚恤金和丧葬补助。由中央财政转移支付,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去世后,从去世的下月起停发退役金,区别不同情况,一次性发给本人生前10-40个月的退役金作为抚恤金和一定数额的退金金作为丧葬补助费。⑦其他待遇。对从事个体经营或创办经济实体的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符合条件的,凭有关转业证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优先办理注册手续;从事个体经营的,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自领取税务登证之日起,3年内免征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凡安置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占企业总数60%以上的,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3年内免征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管理服务:

报到程序。原所在部队—州军转办—市军转办——市人武部—市街道办事处—社区服务站。

党员教育管理。未就业或从事个体经营的自主择业军转干部日常党员教育管理由所在社区党组织负责。已就业的,由所在单位党组织负责。以《联系手册》为纽带,加强军转干部与社区党组织的联系,每年年初或新一批自主择业军志干部

报到时将《联系手册》发给本人,每年底发放取暖费和独生子女费时,要求军转干部带《联系手册》前来领取;异地就业和居住的重点要求。

党费收缴。以自主择业军转干部退役金中的职务工资、军衔工资、军龄工资、基础工资、边远艰苦地区津贴之和的实发比例为党费的收缴基数。

就业培训。积极与劳动部门协调联系,通过再就业培训,对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开展再就业培训工作。同时,通过发布就业信息、组织参加人才交流会,或向有关企业推荐等方式,协助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及早实现就业。

三、企业军转干部的解困政策如何规定的?

根据人发[2003]82号、中办发[2003]29号、新党发[2004]6号、昌州军转发

[2004]1号文件规定,企业军转干部的解困政策是:

解困对象:①自建国以来至2000年12月31日前计划分配到企业工作的,且目前在企业工作、退休、非个人原因下岗失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副排以上),辞职人员不在解困范围;②1969-1975年复员的军队干部,按照中发[1980]3号文件改转业的,且目前在企业工作、退休或非个人原因下岗失业的。③复员干部、退伍战士、转业士官都不属企业军转干部范围。

解困措施:

①退休人员(包括内部退养)。以昌吉州上平均养老金为标准,对达不到这一水平的补助到这一水平;

②在职人员。以昌吉州上在职职工平均工资为标准,达不到这一水平的补助到这一水平;

③下岗失业人员:以昌吉州上社平工资为标准,为下岗失业企业军转干部每年补助40%的养老保险;从今年起以上昌吉州在职职工平均工资水平的一定比例为下岗失业人员补助生活费;④未参加医疗保险人员:以昌吉州上社平工资为标准,为参加医保人员每年补助社平工资6.5%的医疗保险和36元的大病保险;⑤发放医疗补助。分年龄段为每名企业军转干部每年补助400-1000元的医疗补助,直接打入个人医疗帐户;⑥发放取暖费。对没有取暖费的企业军转干部按照昌吉州平均水平给予补助;⑦个案救助。对生活特别困难,或子女就学困难或身患重大疾病的给予个案救助。⑧重点补助人员。对师、团职干部、功臣模范、参加过核实验、1954年11月入伍并参战的企业军转干部给予特殊照顾。

第五篇:军队干部转业报告

尊敬的大队党委:

我叫×××,××省×××人。××年出生,××年入伍,在××军××服役3年,××年考入××学院,××年七月至×××年在×××任排长,副连长,助理,指导员。

首先我感谢部队十几年来对我的培养教育,使我由一名战士成长成为一名光荣的军官。也感谢大队党委在我军旅生涯中对我的培养。回顾十几年来走过的军营之路,我深深地感受到党和部队对我的关怀和培养,现在的这一切对我来说都是莫大的荣誉。可以说没有部队就没有我的今天。

实事求是的说,我的军营之路也并不是一帆风顺的:排长干了4年多,副连两年,正连干了5年。这里有我能力素质方面的原因, 也有我性格脾气方面的原因。平时放松了对自己的学习改造,一味的我行我素,没有做到顺应潮流与时倶进,只知埋头拉车,不知抬头看路。在这一个竞争日益激烈的社会里是注定要失败的。就如达尔文在一百多年前所言:大千世界,万物欣欣,物竞天择,适者生存。这就是现实,这就是我在即将步入不惑之年而对人生的一个冷静的思考。也是我经历了许多不眠之夜与反复的思想斗争,几经犹豫之后的一个痛苦的抉择。

说心里话,我爱部队、我爱军营的生活、我爱我的战士、我爱这身军装。只有穿上它,我才觉得自己象个人样。但我懂得“铁打的营盘流水的兵”这个道理,只有这样才能保持部队的活力和旺盛的战斗力。而我37岁的年龄显然已经不能适应带兵的要求了。且身体素质大不如以前。2000年在中队营房改建生活条件恶劣的情况中,积劳成疾,肝脏的转氨酶达到190,超过正常人的5倍,虽经总队120医院的治疗,仍未好转。这种状况持续了一年多,直到搬入了新营房后才有所好转。但至今仍留下了胆囊炎和轻度肝纤维化。另外随着年龄的增大,自己的思想也发生了变化,考虑家庭的事情多了考虑中队

的事情少了,对(转载自新世纪范本网http://,请保留此标记,免费提供下载。)中队的日常工作有一种厌烦感。对我而言,带兵已不再是一种乐趣,而变成一种沉重的负担。每天都在扒着指头捱日子。家人抱怨我,同事看不起我,连我自己都觉得在同年兵和我曾带过现在是领导的同志面前抬不起头来。不知道这样下去我的身体和神经还能坚持多久。我也知道在领导的心目中我决不是个坏人,但肯定不是个有能力的人,用“食之无味弃之可惜”的“鸡胁”作比喻,也许还带了我自作多情的成份。所以我主动提出转业,对于我、对于领导或许都是一个解脱。

在目前的基层单位中我的兵龄最长,年龄最大,所以我认为有义务和责任在这里代表奋战在基层战线上的同志们向支队首长进一言:

都说基层苦、基层难。苦就苦在要与战士摸爬渡滚打,苦就苦在两地分居,家庭得不到照顾,难就难在基层工作要求越来越高,越来越难干,兵越来越难带。尤其是实行士官制度改革以来,真正能力强表现好,愿意在部队干群众拥护的战士留不下来,而素质差,能力低,不适应部队需要的人却因为有关系,领导一句话就留下了。说心里话,我无法面对战士退伍时流下的泪水,我不敢想象在战士的这双泪眼里所看到的部队是个什么样子。

“士兵是部队的基础”这是条令里的一句大实话。而在目前的风气下,却恰恰从根本上动摇了部队的基础,走向了士官制度改革初衷的反面。可以说新时期部队军事战略改革的最大失败就是士官制度改革!

从思想政治工作的角度来说,我们平时宣扬的是“大道理”,而实际讲的是“小道理”,做的却是“没道理”。如果这样下去,我军政治工作这条“生命线”用什么来保证?我们还怎么去做思想工作?战士又会以怎样的态度去听政治课?怎能不加深部队日益严重的腐败?部队的战斗力又怎么提高?基层工作怎能不越来越难!

另外,由此带来的安全问题也越来越突出:这口气你是咽不下去也得咽,咽得下去也得咽。一旦出了事故就一票否决全部完蛋了。这就是时刻悬在每一个基层带兵人头上的“达摩克里特之剑”,恰恰就难在它不知道什么时候会落到你的头上,令你防不胜防,寝食难安。而从近两年的干部使用上来看,基层的干部普遍得不到提拔与重用。机关的干部満了三年,几乎都走到了更高一级的领导岗位,而基层却要干上4年甚至5年6年才能勉强给个说法。就因为机关干部的专业能力高于基层干部,更熟悉机关的业务。这确实是事实。可是机关干部是几年如一日地从事这一专业工作,而在“两眼一睁忙到熄灯,两眼一闭还要提高警惕”的基层,谁有这个时间,谁有这个精力,谁有这个条件去钻研这个专业呢?如果是这样的话,基层的干部岂不都是死路一条了!谁还安心在基层当这个傻子?基层工作谁还愿做?基础不牢,部队怎能不“地动山摇”?而军队又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的根本,这个根子要是烂掉了,国家这棵大树又怎能经得起风雨!所以我要代表基层干部对领导说:“基层苦、基层难、基层真可怜!”

利用支队上午开会的时间思想开了个小差,写了这么多。若论起现在的感受,借用一句古话就是:満纸荒唐言,两行辛酸泪。也许我的情绪有点激动,说了一些过激的话,但我的出发点是为了部队好。我前面说过,我对部队有感情。虽然在这里提出了转业的要求,但以我目前的境况来看,我认为并不过分。希望组织上能够体谅我的苦衷,不对之处,敬请谅解。同时我也以我17年的军龄和15年的党龄向组织保证:我决不闹情绪,一定会珍惜在部队的每一天,踏踏实实地尽我的职责,做好工作!

此致

敬礼!

申请人: ×××2003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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