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内部财务管理论文

2022-04-19

近日小编精心整理了《公安机关内部财务管理论文(精选3篇)》相关资料,欢迎阅读!摘要:公安机关作为一个特殊的部门,它肩负着国家稳定与安全的职责,公安机关部门预算是国家综合财政预算管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颁布了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以下简称《新预算法》,随后国务院发布了《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对于公安机关预算管理工作产生了深刻而深远的影响。

公安机关内部财务管理论文 篇1:

政府预算改革对公安经费保障的影响及对策

【摘 要】 公安经费保障是警务保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公安机关履行职责、维护政治稳定和社会稳定的重要基础条件;是提高公安工作整体水平、确保公安战斗力发挥、推动公安事业不断发展的重要物质保障。由于公安经费预算保障及其工作具有特殊性,必然受到政府预算制度改革的影响。文章结合当前政府预算改革的具体措施及其对公安经费预算工作影响的分析,提出完善公安经费保障的对策。

【关键词】 政府预算; 公安经费; 财务管理

政府预算是政府为了有效实施公共管理、增进公共利益,按照特定程序对未来一定时期内(通常为一个财政年度)所需资源和可用资源所作出的经权力机关审批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财政计划,其改革的科学性、合理性以及公开性将直接影响到公共财政目标的实现。公安机关作为政府预算部门之一,是政府预算改革的参与者和受益者。随着政府预算改革的不断深入,公安经费预算必然受到影响,其经费保障工作也将面临重大考验。

一、公安经费预算及其保障工作的特殊性

(一)项目经费预算不可预测的程度高

公安机关的建设项目大都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和突发性,如警车涂装、派出所外观形象改造、社会治安综合防控建设等,尤为突出的是,部门预算在执行中增加较多,如大型会议项目、警用车辆、刑事技术装备购置等。一般上年没有计划,属于临时增加预算,基层在编制部门预算时缺乏可靠的依据,主观判断的因素多。由于增加预算难以获得批准,以致执行中超出部门预算的情况时有发生,从而使公安机关依法履行职责的经费保障具有很强的不可预测性。

(二)对突发性群体事件的应急保障要求高

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以及社会各种利益关系的调整,人民群众的思想意识空前活跃,使得一些社会矛盾突出,如因企业改革、交通事故、安全生产事故、医患纠纷、刑事、治安案件诱发的群体性事件增多,已经成为影响当前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而公安应急储备物资保障是有效应对新时期群体性事件和各类突发事件的物质条件,应急储备物资调运工作是提高公安机关应急处突能力的重要保障。因此必须建立应急物资准备金制度,保障紧急情况下公安经费、装备物资的需求。如:从规范制度入手,明确规定应急物资储备的品种、数量,应急物资更新、补充的年限,应急物资装卸、搬运标准等,保证处置突发事件时各类警用物资数量充足、品种齐全,警用装备配备优良,运输车等车辆状态良好,努力提高各类应急储备物资管理规范化水平,以适应处置各类群体性事件和突发性事件需要,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和政治安定。

(三)公安机关预算情况异常复杂

当前,随着社会主义公共财政理论框架的逐步确立,各地均已实行部门经费综合预算,它要求部门在预算编制时必须充分考虑所有的收入和支出,但在预算编制过程中,一是由于公安机关经费使用不确定因素较多,使得年初综合预算难以做全、做细;二是由于财政给公安机关下达预算时基本还是按照一般行政机关预算项目安排分“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和“一般专项项目经费”三块,没有按照公安机关履行职能的特殊性和特殊需求,单独安排如办案经费、特别业务费等支出项目,使得公安机关的特殊工作经费难以得到财政有效保障;三是没有真正意义上的“收支脱钩”,按照现行部门预算机制,财政机关在安排公安机关的经费时,仍然存在“以收定支”、 “收支明不挂钩暗挂钩”现象,难以考虑公安机关的实际需要。可见,公安机关自身的特殊性加大了其预算情况的复杂性。

(四)公安机关办案成本逐年增加

随着执法规范和便民、利民措施的陆续出台等因素的影响,公安规费执收范围逐步缩小,执收标准逐年降低,而办案成本却逐年增加,使得各级公安机关实际可用资金明显减少,特别是随着规费收费项目的取消,预算外收入逐渐 “退位”。虽然中央和省级财政对基层公安经费投入大量增加,公安经费的财政保障能力有了较大提高,但是中央和省级转移支付资金使用要求较高,手续繁琐,支出面狭窄。根据分类负担的责任规定,中央的省级转移支付资金主要用于办案(业务)经费和业务装备经费,并且严格规定专款专用。业务装备经费的使用在实际操作中较容易掌握,易于做到专款专用,但办案经费的专款专用难以操作。日常运行经费和办案业务经费是交织在一起的,难以严格区分开来,如同为交通费和会议费用,如何区分出哪些是日常运行经费,哪些是办案业务经费?而且,基层公安机关的所有事务与办理案件、治安管理和服务群众有关,若人为地加以区分,必然要增加工作难度,加大公安机关办案成本,也牵制了各项公安业务工作的顺利开展。

(五)基础设施建设欠账问题未得到根本解决

近两年,各地公安机关以开展“三基”工程建设为契机,积极筹集资金,切实加强基层所队基础建设,从根本上改变了一些基层所队硬件设施较为薄弱的状况。但是,由于资金有限,地方财政多年来在基础建设方面鲜有投入,所以很多地方公安机关采用补贴经费的方式推进基本建设,要求基层所队自行配套相应建设资金。与此同时,一些基层所队如派出所、刑警中队等,为了提高评定等级,在规范化建设中自我加压,基础设施建设起点高、功能全。特别是一些地方改建、新建的派出所,贪大求洋,建设超标,造成工程欠账较多,给派出所的发展背上了沉重的包袱。

二、政府预算改革对公安经费保障工作的影响

(一)部门预算的实行要求公安经费保障工作向更深、更细致、更现实的方向发展

部门预算就是一个部门一本预算,涵盖了部门或单位所有的收入和支出。由于传统的预算管理体制存在较多问题,如预算编制实行多头编制、分散管理,编制不规范,执行预算比较随意,预算批复不及时,预算调整过头等弊病,实施部门预算改革后,预算编制进一步得到细化、公开和透明,同时实行全面预算原则,使得预算编制与执行相分离、相制衡,贯彻了“收支两条线”管理,优化了经费支出结构。对公安机关而言,实行部门预算后,无论是人员经费、公用经费,还是必要的项目经费都得到了有力的保障,一改过去的“乱罚款、乱收费、乱摊派”现象,同时,要求公安经费保障工作向更深、更细致、更现实的方向发展。

(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实施加大了公安机关处置突发性群体事件应急保障工作的压力

在传统的国库管理制度下,长期实行由预算单位自行、多头设置银行账户,而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要求设立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即财政性资金存储、支付和清算一套独立的账户体系。这就要求预算单位以前的财政性资金的各类账户相应取消,一个预算单位只准开一个零余额账户,并将所有财政资金纳入该账户核算,从而改变了原先一个预算单位财政资金在多个账户核算、随支随取的现象,从源头上杜绝分散、多重开设账户,大额现金发放个人津补贴问题等各类违纪现象,使财政资金得到有效监管。同时,公安机关自身通过开展账户清理整顿,进一步摸清各单位银行账户的开设情况,撤并违规开设和多头开设的银行账户,进一步规范资金管理。

同时,实行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后,变以前在部门预算中先开支后报销的简单支付流程为国库集中支付流程,带来工作的细化,支付流程较多。同时,资金的分配由批复的预算一锤定音,严格在控制额中支付,预算单位对突发情况、矛盾、疏漏问题难以及时进行调整。可见,集中支付流程的增多、调整额度的及时性无疑会影响保障的时效性。如果不采取有效措施处理好改革与保障时效的关系,势必造成公安经费保障不及时、服务不到位的情况,从而达不到对处置突发性群体事件的应急保障要求。

(三)政府采购制度的推行提高了公安经费的使用效益

政府采购也称公共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以法定的方式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公安机关的工作性质和担负的任务,决定了其政府采购工作具有保密性、系统性、应急性和计划性的特点。公安机关政府采购工作通过公开投标、公开竞争、政府直接向供货商付款的方式购买到质优价廉的商品和服务,有利于降低行政支出成本,抑制各种腐败现象的滋生,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四)单位公务卡结算制度的采用要求改进公安机关的财务管理水平

公务卡改革是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的延伸,是加强国库集中支付管理的一种辅助手段,即将原来以授权支付方式从单位零余额账户提取现金的业务改为通过公务卡方式支付。公务卡结算制度是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为基础,以银行卡为载体的现代财政支付管理制度,是通过银行卡实现财政财务管理公开和消费透明的一种新型产品和制度创新。采用公务卡结算制度有利于加强公务支出流程与数据的管理, 提高资金使用的安全性和规范性;增加预算执行信息的透明度,提高预算收支信息的完整性、准确性和及时性;有利于简化用卡单位的财务流程,免除了现金预支、开具支票等繁琐步骤,提高了用卡单位的财务管理效率。

(五)阳光财政的推进促使公安行政成本、办案成本的透明化

公开财政信息、提高财政透明度是为了对公共权力的行使进行有效的监督,防止公共资源被浪费、滥用,使政府更好地履行其职能。阳光财政的一个决定性标志是社会能够在事前和事中发现和识别过度的公款消费、形象工程和滥用公款的可能,并及时加以制止,将不当开支从预算中剔除出去,这是衡量公开透明的真正尺度。

三、政府预算改革下公安经费保障工作的完善对策

(一)按照“完全预算化”管理的要求编制公安经费预算

预算是财政收支、资金缴拨的主要依据,具有强制性、计划性、可靠性和公开透明性。随着政府预算改革的不断深入,要求公安经费预算编制实行“完全预算化”管理,即财政部门和公安机关应切实强化预算意识,综合考虑上年度实际开支、本年度工作需要等因素,细化经费项目,科学编制经费预算,将本级公安机关履行职责所需的经费,尽可能在年初一次性编足并全部纳入财政预算管理,做到总额测算到位、项目安排到位、资金落实到位。同时,公安机关的罚没款、规费等收入,按照本地社会治安特点和严格公正执法的要求,合理上报预测数。

(二)对公安经费形成规范投入的机制

在政府预算改革的不断影响下,要建立公安经费规范投入的机制,即:应以贯彻落实相关文件为重点,以实施部门预算为契机,科学测算公安机关的各项经费标准,明确确定公安经费每年应占财政支出的比例,并随着国家财力的增长逐年有所增长。同时,各级政府在财政预算中安排一定数额的资金作为预备费,由公安机关按事权划分的原则,履行规定的报批手续后,专项用于侦办重特大案件和处置突发性事件。

(三)管好、用好中央和省级转移支付资金

各级公安机关要明确责任,强化经费使用管理,加强经费监督稽查,利用已经建立的公安转移支付资金信息管理系统加大稽查力度,提高公安转移支付资金的使用效益。要按中央要求把握好转移支付资金使用重点,即:办案业务经费要重点保障涉及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侦查办案及教育培训等工作,业务装备经费要重点用于加强指挥中心、网络侦控、行动技术、刑侦技术、信息通信及监管场所等公安技术手段建设和特警装备建设,并为基层大规模配备非致命武器。同时,要指导基层进行装备的选择和采购,对跨区域、跨部门、跨警种的技术手段建设项目,必须坚持由地市级公安机关组织政府采购,统一规划、统一建设,努力实现共建共享。

(四)强化财务归口管理

通过财务归口管理,可以严格管控支出标准,合理调整支出结构,突出重点,确保基本,使资金使用效益明显提高。在保证公安业务需要的基础上,可以集中财力,完成急需的一些基本项目建设,提升公安科技含量,从而使公安工作整体升位。可见,财务归口管理可以整合财力,提高有限资源使用的有效性,缓解经费保障的紧张状况,是提高公安机关自身保障能力的一项重要举措,是加强公安内部财务管理的大势所趋。

(五)实施财务公开、透明,推动公安财务信息化发展

公安机关应该进一步规范财务公开工作,推动公安财务信息化发展。因此,公安机关应该积极组织自行开发或委托软件公司开发适合公安财务工作特点的实时财务查询系统,在系统内推广使用,以方便各分局、支队查询本部门的经费支出状况。同时,应充分利用网络和电子信息化先进技术手段,加强公安财务信息化建设,提高资源共享和信息化传递速度,为强化公安装备财务管理模式、提升工作质量,提供有力的技术保障。

(六)提高公安财务管理人员的专业化水平

政府预算改革的新形势对财务管理人员知识范围和科技需求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财务管理人员要结合自身工作特点,不断提高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不但学习本职业务知识,还要学习与业务相关的知识,吃透“上情”了解“下情”,不断拓宽知识面,积极探索公安财务管理的新机制和新规律,不断提高财务管理的能力和水平。●

【主要参考文献】

[1] 夏业良.公共财政机制与政府预算约束[EB/OL]. http://www.chinaacc.com/new/287/291/327/2006/1/lv75

012831121160021124-0.htm.

[2] 黄联江. 对推行公务卡结算方的思考与建议[J]. 厦门特区财会,2009(1).

[3] 王立峰, 刘明望. 公安装备财务[M].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5.

作者:程昔武 邵昀

公安机关内部财务管理论文 篇2:

公安机关预算管理问题研究

摘要:公安机关作为一个特殊的部门,它肩负着国家稳定与安全的职责,公安机关部门预算是国家综合财政预算管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颁布了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以下简称《新预算法》,随后国务院发布了《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对于公安机关预算管理工作产生了深刻而深远的影响。文章阐释了公安机关预算管理的重要性、预算管理体系的构建、面临的问题,并结合目前公安机关实际情况,提出了相应的对策。

关键词:公安机关;预算管理;存在问题;对策

公安机关是国家机器的组成部分,是人民民主专政的重要工具,是武装性质的国家治安行政机关。为保证公安机关依法行使职权,各级财政部门根据公安机关所担负的任务、实际工作需要和财务可能,按照现行财政管理体制,以及国家预算收支科目和有关的计划、标准,在经费上给予保障。公安机关预算即财务收支计划,包括公安机关行政经费、公安业务费、公安特别业务费、拘押收教场所经费、干部训练费、中等专业学校经费和其他经费支出以及各项收支计划。

一、公安机关预算管理的重要性

预算管理工作是整个公安财务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公安机关进行经济活动的依据,其管理好坏直接影响公安机关目前的财务状况和持续发展的能力。其重要性主要表现为以下幾方面。

(一)有效调控管理公安机关财政资金,提高公安机关资金使用效益

公安机关预算管理是科学、合理、准确地配置各项资源的有效手段,是公安机关内部的一种控制方式。预算管理将财政部门核拨的预算拨款、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预算外资金及单位留用的其他收入都纳入单位预算,统筹安排使用,不仅为公安机关的稳定运行提供了充足的资金保障,而且有效调控管理公安机关财政资金,提高公安机关资金使用效益。

(二)确保公安发展战略和整体目标的落实,支持公安工作的可持续发展

公安机关预算是公安机关根据事业发展计划和任务编制的年度财务收支计划,它综合反映了单位的事业计划和工作任务的规模和方向,是公安机关进行各种财务活动的前提和依据。公安机关预算管理是与公安工作的发展相一致,为公安发展服务;公安机关预算紧紧围绕公安中心工作,按轻重缓急,合理安排各项资金,在充分保证年度公安工作计划的圆满完成的同时,又使公安机关具有持续发展的后劲。

二、公安机关预算管理体系的构建

公安机关应当建立由预算组织、预算制度、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及考核具体办法构成的预算管理体系。

(一)预算组织

预算管理组织机构由预算管理决策层、预算管理职能部门、预算管理责任部门、预算管理监督部门四个层级组成并赋予相应的职责。其中,公安机关党委是预算的审批、决策机构,负责根据公安发展战略的要求,审查批准预算方案,公安机关预算管理工作在党委的领导下开展;警务保障室是全局预算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全局经费的预算和执行;具体预算责任部门是采购、基建、科技等部门、各业务单位;预算管理的监督部门是纪委监察室、审计室。

(二)预算制度

一是综合性管理制度,如经费管理制度、经费包干制度、财务人员岗位职责、预算执行责任制度等;二是专项管理制度,如省政法转移性资金管理办法、单警装备配备标准;三是相关性管理制度,如差旅费管理制度、公务接待管理制度、车辆管理制度等。

(三)预算编制

采取自下而上的汇总方式,加强与各警种(部门)的协商论证。根据公安工作的需要,力求做到少花钱多办事,厉行节约,把预算编制建立在切实可行的基础上。遵循保障重点、兼顾一般的原则,权衡轻重缓急,合理安排,对重点项目、重点方向,在财力上给予优先保障,使有限的财力形成拳头,确保重要事业及关键项目的需要。

(四)预算执行

依照预算编制的实际内容进行各种活动,将预算编制的内容充分细化,形成一个完善的严格的预算执行系统。明确规定分解预算指标的方式、预算资金支出的审批要求、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与预警机制等,建立预算执行责任制,将年度预算支出责任逐一分解落实到预算管理责任部门、具体执行单位和责任人,特别关注重大预算项目,确保预算严格执行。

(五)考核具体办法

对预算管理各环节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将支出任务分解细化到科所队和个人,加强督查督办,便于各科所队及时了解本单位项目执行情况,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将预算执行和经费使用情况纳入单位内部的年度工作目标范围,实行绩效考核,追踪问效。

三、公安机关预算管理面临的问题

(一)预算编制细化难度大,缺乏预见性和科学性

预算编制的过程短,时间紧,准备不充分,导致预算编制质量低;为了让人民群众享受到改革红利,公安部陆续出台了一系列便民利民措施,且人民群众的权利意识空前增强,使得一些社会矛盾突出,群体性事件增多,导致公安机关经费使用存在很多不确定性和突发性,年初部门预算难以做全、做细;因公安机关的经费普遍比较紧张,只能维持公安机关的当前运作,因此公安机关的预算管理往往只注重短期公安管理活动,忽视公安工作长期发展目标,使短期的预算指标与未来长期的公安发展战略和规划有一定的脱节,缺乏预见性;年度预算要求结合上一年度经费支出情况和新年度工作计划和事业任务要求进行经费安排,而有的单位通常只“复制”,“粘贴”上一年预算编制,造成了预算编制与事业任务不相衔接,导致预算编制不够科学。

(二)预算执行进度普遍偏低

公安机关部门综合预算的整体执行进度普遍偏低,关键的原因在于占比较大的业务装备费和基建经费的执行进度普遍偏低。业务装备费和基建经费执行率低是由于项目落实不到位、专项预算资金下达和使用不及时,导致预算执行整体工作效率差,但最主要的原因还在于项目建设进度和建设合同因素。有的建设项目,需多个年度才能完工,或者完成全部政府采购程序并验收完毕,专项资金支出预算同样不可能在当年执行完毕,但专项资金在立项开工当年便全额下达。同时,项目建设合同一般会约定,开工前预付部分资金,建设期间按照项目进度再支付相应比例的款项,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要预留部分工程款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待项目正常运行几年甚至更长时间后,再行支付剩余资金,这导致了资金付款进度都慢于项目建设进度。

(三)公安机关预算管理缺乏组织保障

公安机关的预算管理不是某个单位或者部门的预算管理,而是综合各项公安业务的预算管理。目前公安机关因财务预算相关专业人员的短缺,导致从预算总目标的确定、预算的编制,直至最后预算执行情况的分析,都是由财务部门一手完成的,各业务部门对预算管理不重视,参与意识不强,大部分处于应付状态,使得预算管理相对脱离了公安业务工作,在一定程度上缺乏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且预算编制组织与预算执行、预算监督组织没有分离,导致整个预算管理工作缺乏独立性。

(四)预算管理缺乏有效的监督和考核

因公安机关各科所队支出每项经费都是到财务部门报账,没有设立独立账套进行独立核算,故不能及时掌握公安机关各科所队的预算使用情况,使预算管理缺乏有效监督。公安目标管理考核相对偏向于业务和队伍建设,大多数领导虽能定期对各预算项目的执行情况进行查阅,但由于缺乏必要的考评机制,对于预算项目完成率不高或执行效果不甚理想的情况,并没有具体的问责,即无论预算最终的执行效果如何,都不会牵涉到个人责任,从而使预算的执行效果大受影响。

四、对策

(一)制定和完善预算管理有关制度

根据《新预算法》《公安机关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等具体规定加强和完善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制定适合本单位、本部门的预算管理规定,明确责、权、利关系,确保经费预算体系的有序运行,使经费预算活动得到有效的法律规范。全面清理以前制定的有关制度文件,对有关制度文件的具体内容、工作流程等进行重新梳理和完善,对与《新预算法》规定不一致的,要及时废止或者修订,凡与《新预算法》规定相违背的,一律停止执行。

(二)加强公安机关预算管理组织和专业队伍建设

公安机关应完善预算管理组织机构,建立专门的预算编制组织,并保证此组织与预算执行、监督相分离。提高公安预算管理水平,对财务专业人员的能力素质提出了更高要求,不仅要精通财务知识,而且要熟悉公安业务,这样才能确保制订预算的科学性。一是要深入学习领会新预算法精神,准确把握中央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总要求,重点掌握新预算法关于建立全口径预算体系、编制三年滚动规划、强化预算公开、规范转移支付制度、全面推进绩效管理、明确细化追责等改革内容,不断增强预算管理规范意识和约束意识;二是要努力做到掌握公安全面工作,熟悉几项具体公安业务,准确掌握各项公安业务发展的客观需求,使预算管理工作能有效保障公安业务顺利开展。财务人员是预算管理的关键环节,财务人员素质的高低与预算管理水平的高低密切相关,要加大对公安机关财务人员的培训力度,学习预算管理制度,掌握预算编制的科学方法,提高总结分析的文字功底。对不能胜任预算管理岗位职责的,要及时调换、补充。

(三)細化预算编制,提高预算执行效率

预算部门应根据公安机关各业务部门制定的下一预算年度工作计划,对各项收支的规模和结构进行预计和测算,工作计划应尽可能具体,以便细化预算编制;采取有效措施压缩暂付款,追缴被占用资金,清理结余和结转两年以上专项资金,区别情况收回预算重新安排使用。加强项目库建设,加强与项目主管部门和实施单位的沟通衔接,加快项目验收,要做好重点项目预算执行工作,对重点项目支出要做到特事特办、急事急办,千方百计加快预算下达和资金拨付,并根据执行情况及时对项目预算进行调整。定期召开相关会议,通报预算执行情况,研究解决预算执行中出现的问题。公安机关内部各部门、各警种要加强交流合作,着力建立信息顺畅的协同工作机制,对于需共同开展的工作,各单位要主动提出意见建议,争取理解支持;对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各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出面协调,推动解决,确保预算工作顺利开展。

(四)加强对预算管理的监督,规范预算管理的考核和激励

一是加强内部监督,积极发挥公安内部审计、监察部门的监审作用,经常性地开展对基层各科所队经费开支的审核和督察,开展对财务部门经费核算的规范性进行审计督察,全程跟踪预算管理工作的开展和进行,以实现公安预算管理工作的精细化、科学化和规范化;二是接受人大、政协、财政部门等的外部监督,主动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财政部门通报公安工作及预算执行情况,争取其监督和支持。建立预算考评办法,明确预算考评的范围和标准,定期实施检查,量化考核;建立奖惩机制,对在预算管理工作中好的经验做法,予以总结推广,并实施奖励;对预算管理不力、经费开支混乱的基层单位,要予以严肃批评。通过奖优罚劣,促进预算管理水平的全面提高。

参考文献:

[1]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高级会计实务[M].经济科学出版社,2016.

[2]姚志荣,阮景晟.构建基层公安机关全面预算管理体系初探[J].上海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9(02).

(作者单位:苍南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作者:董莉莉

公安机关内部财务管理论文 篇3:

公安机关预算管理体系研究

摘 要:公安经费保障是警务保障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提高公安工作整体水平“确保公安战斗力发挥”推动公安事业不断发展提供重要物质保障。由于公安经费预算保障及其工作具有特殊性,必然受到政府预算制度改革的影响。结合当前政府预算改革的具体措施及其对公安经费预算工作影响的分析,提出完善公安经费保障的对策。

关键词:公安机关;预算管理;体系

引言

公安机关部门预算是国家综合财政预算管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自1998年以来,中国公安机关的预算管理进行了改革并逐步规范起来,但从理论上和实践上来说尚不完善。从管理学的角度看,一般可将公安管理工作分成四个方面:勤务管理、执法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和财务管理。在公安财务管理中,实施全面预算管理不仅是加强公安基层财务管理的一个极其重要的内容,也是支撑、保障其他三类管理的一个有效方法。因此,全面预算管理体系作为一种公安机关内部控制方法,不仅可以通过预算相对整合业务流、信息流、资金流和人力资源流,也是公安机关实现战略目标、控制日常勤务活动以及优化公安机关内部资源配置的保障,对公安机关内部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强化内部管理有巨大的促进作用。

一、中国公安机关传统预算管理模式存在的制度缺陷

(一)预算编制方面存在的缺陷

编制时间短,编制较粗。以往编制预算只有不到两个月的时间,由于项目论证不充分,预算安排先天不足,造成了执行中报告不断,追加过多,冲击了预算的正常执行,影响了预算的严肃性。编制方法不科学。传统的预算编制,基本上沿用着“基数加增长”的方法。这种方法以支出基数为基础,多年运用下来,预算套预算,使本年度核定的支出指标与实际情况差距较大。

(二)预算执行方面存在的缺陷

由于预算的编制和批复未到项目,造成预算下达晚、执行慢,大量专项资金集中在第四季度支付。预算透明度不高,公安机关不知道财政有多少钱,也不知道自己能花多少钱,由此造成执行中追加频繁,实际上变成“一年预算,预算一年”。

(三)预算缺乏导向性

从公安工作的整体来看,当前公安机关的经费普遍比较紧张,一般只能维持公安机关的当前运作,因此公安的财务管理常常被称为“吃饭财政”,公安的预算管理的目标往往只停留在“够用就行”的层面上,注重短期公安管理活动,忽视公安工作长期发展目标,使短期的预算指标与未来长期的公安发展战略和规划有一定的脱节,财务性和非财务性资源的投向、投量、保障的内容、保障的轻重缓急都无法准确把握,各期编制的预算指标衔接性差,全面预算管理常常处于本末倒置的状态,难以取得预期的效果。这一问題产生的原因不只是资金有限,更深层次的是在当前公安目标管理考核作用下,预算管理大多围绕当前或者紧急的公安工作来实施,在预算决策时不得不考虑以完成当前工作任务为重点来编制和分配预算。

(四)公安全面预算个别项目偏宽,预算指标有效性差

个别项目预算偏宽主要表现为争夺有限的警务资源,从单位和部门利益出发,有意或者无意地降低本单位、本部门完成工作目标的难度,夸大公安业务活动、队伍建设预计耗用的资源量及作业难度,编制有足够弹性的预算指标,而预算管理部门一方面相对缺乏对公安业务队伍建设的理解力,另一方面对预算把关不严,导致了个别项目预算偏宽现象的出现。表现在:其一,公安预算过多地流向预算制作偏宽的部门,造成资金的不合理分配;其二,各部门之间传递的信息不准确,导致基层公安机关内部各部门缺乏互相信任,相互倾轧,同时,一些失真的内部信息在公安内部传递,会误导决策部门,导致决策失误;其三,掩盖了预算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即使预算“够用”,但很多确实需要资金、需要实施的项目没有实施。

(五)缺乏公安全面预算管理的组织保障

公安全面预算管理是公安勤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执法管理的重要保障,当公安基层业务、队伍建设成效明显时,预算管理自然功不可没。因此,全面预算管理工作能否做好,不仅依赖组织的保证,也依赖于公安管理工作的结合程度,各级部门领导都要融入到预算管理之中,要选择懂公安业务工作并有一定财务管理技能的专业人才来组织和控制预算。然而,公安机关在全面预算管理过程中,普遍存在缺乏全面预算管理组织保障的问题。一方面,很多部门没有专职或兼职的预算机构,预算一般由财务部门来承担,相对脱离了公安业务工作。另一方面,由于全面预算是在财务收支预算基础上的延伸和发展,以至于很多人都认为预算是财务行为,应由财务部门来制定和实施预算控制,而基层单位的基建部门、采购部门、科技部门和其他需要采购的专业部门(例如刑科所、便衣队、谈判组)以及一线的派出所、刑侦、交警等业务部门并不参加预算的编制,从而进一步削弱了预算的科学性和权威性,使预算在一定程度上缺乏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而且即便预算不脱离实际,没有基层单位、实际需求部门的参与,在预算执行过程中也会遇到很大的阻力。

二、公安机关预算管理体系存在问题政策建议

由于存在着上述的缺陷,造成公安机关预算资金调度不力,各相关业务部门主要精力是应付日常追加,难以研究深层次的发展问题。因此,必须以推进依法理财、规范管理为核心,规范预算管理运作程序,真正把部门预算、零基预算、早编细编预算落到实处,并且配合相关改革措施,建立起与现今政治形势相适应的预算管理新体系,从而切实提高公安机关经费的使用效益。

(一)实行部门预算的基本组织形式

公安机关部门预算的编制采用综合预算形式,统筹考虑部门和基层单位的各类资金,以保证公安机关部门预算的完整。它既包括正常经费预算,又包括专项支出预算;既包括财政预算内拨款收支计划,又包括财政预算外核拨资金收支计划和部门其他收支计划。

(二)进一步细化预算编制

公安机关部门预算从基层单位编起,部门负责审核、汇总、分析基层会计单位的收支预算,编制部门收支预算并报财政部门。在编制过程中,专项经费均细化到具体项目。项目不能确定的或当年不需拨付资金的,当年不予编报,以提高资金的到位率和资金使用效益,并减少经费结转。

(三)以细编预算为基础

全面推行零基预算,提高预算的精确度。各类公安支出取消基数加增长的编制方法,按照预算年度所有因素和事项的轻重缓急程度重新测算每一科目和款项的支出需求。对个人工资性支出,按照标准逐人核定;对公用经费,分类分档按定额和具体项目编制预算。并且,根据当年收入变化情况和对下年经济运行的预测,确定收入标准,制定收入预算。收入预算要按收入种类逐项核定,同时,还要综合考虑经济因素、政策因素和管理因素的影响。

(四)搞好预算执行的监督和绩效考评

可在公安机关内部制定质量高、覆盖面广的监督管理办法,为进一步规范公安机关预算管理提供必要的制度保障。并可建立相配套的支出效益考核评价和奖惩机制,把资金投入与各单位的工作任务紧密挂钩,从而增强各单位管理資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的压力和动力,确保公安机关预算安全稳健地运行。

(五)公安机关预算编审过程应该纳入法制化轨道

美国警察部门预算编审和批准的全过程是通过法律程序进行的,这体现了保障警察经费的公正性、严肃性和透明度;编制预算的精确项目和法定的充足工作时间及程序,也体现了警察部门预算的法律约束性。这些做法对于改进和规范中国公安机关部门预算的编审工作,有着重要的现实指导意义。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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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陈凤雪]

作者:迟淑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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