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销售合同审计程序
关于销售合同的评审及任务分派程序
1. 所有与本公司发生的销售合同,不论数量多少,都要通过会议形式落实到各职能部门;
2. 销售主管在接到销售合同的第一时间要告知总经理,并通知各职能部门召开合同任务分派专题会议。
3. 销售主管是销售合同评审及任务分派会议的发起人,由总经理主持召开(总经理出差或不在公司时,由会议发起人主持)办公室负责会议记录并实施会后任务的督查、督办。4. 会议发起人首先将销售合同的内容,包括:客户名称、产品名称、交货时间、包装要求、合同数量、图纸标号等逐一在会议上详细介绍清楚;
5. 总经理(或发起人)明确各职能部门的工作任务;
6. 各职能部门根据总经理(或发起人)明确的工作任务,结合本部门的情况设定完成该销售合同的具体时间;完成时间一旦定下来,就要无条件执行(销售合同更改、不可抗因素的除外);
7. 办公室做好会议记录,并下发给各职能部门;
8. 在规定时间内,没有完成任务的部门,每耽误一天取消部长的当月绩效工资,并按销售合同有关内容追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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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审计程序
审计程序及分工
审计组长:
一、负责全面审计、审核工作。
审计内容:
1、负责检查现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检查备用金的管理情况,小额支出用备用金,2000元以上支出的实行转账。查阅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流水账,票据报销登记等。
2、负责检查财务制度和内控制度的建立情况。查阅学校的有关财务制度、工作职责、工作流程、民主理财小组会审及三重一大监督情况。
3、负责检查学校预决算的执行情况。检查预算的编制是否科学合理,收入、支出是否全部纳入预算,是否有超预算支出现象。查阅预算批复、决算报表、财务报表等。
4、负责检查固定资产的管理和使用情况。检查固定资产卡片、台帐的建立,固定资产的保管、领用、出租、出借、报废情况。查阅固定资产有关管理制度、固定资产台账、卡片、登记手续、会议记录、固定资产出租合同和房租发票等。
5、负责检查食堂财务管理情况。检查食堂是否开设专用账户,伙食收入是否开具财政专用票据,全额上交专户。查阅银行开户许可证、收费票据及现金交款单等。
6、负责检查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检查专项资金是否专款专用,程序是否合规,手续是否齐全。
7、检查收入是否纳入学校统一管理,及时足额上缴专户。各项收费是否严格执行文件规定的收费范围、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使用符合国家规定的合法票据。查阅收费文件、收费票据、凭证、报表等。
二、负责编制、复审内审工作底稿,出具审计报告,提出问题和建议。
三、负责督促学校整改落实。
四、负责审计资料的立卷、收集、整理归档工作。
审计人员:
一、按照审计工作方案,负责具体审计项目的实施。 审计内容:
1、负责检查2015年1-6月财务支出情况。检查支出票据的真实性、合规性和合法性,各项开支是否严格执行有关财务制度规定的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有无虚列虚报、违反规定发放钱物和其他违纪违规问题的审核、取证工作。(查阅凭证、账本、有关合同、会议记录等资料)
2、检查公用经费的管理和使用情况。检查是否严格执行公用经费管理办法,培训费是否达到公用经费的5%,招待费和交通费是否超过公用经费的5%,是否用公用经费发放人员经费。
二、负责编制内审工作底稿。根据检查事项注明被审计单位、审计时间、凭证时间、凭证号、支出项目、支出事由、金额等。
审计人员:
一、按照审计工作方案,负责具体审计项目的实施。 审计内容:
1、负责检查2015年7-12月财务支出情况。检查支出票据的真实性、合规性和合法性,各项开支是否严格执行有关财务制度规定的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有无虚列虚报、违反规定发放钱物和其他违纪违规问题的审核、取证工作。(查阅凭证、账本、有关合同、会议记录等资料)
2、负责检查三公经费支出情况。检查是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公务接待是否严格执行 “一函三单”制度,是否严格执行接待标准,加班就餐是否有文件依据。
二、负责编制内审工作底稿。根据检查事项注明被审计单位、审计时间、凭证时间、凭证号、支出项目、支出事由、金额等。
第三篇:内部审计程序
内部审计
一、内部审计的含义
内部审计是指组织内部的一种独立客观的监督和评价活动,它通过审查和评价经营活动及内部控制的适当性、合法性和有效性来促进组织目标的实现。
二、职能
1、进行价值管理。
内部审计人员从经济性(最低的成本)、效率(资源的最好利用)、效果(最佳的结果)三方面关注公司的资源使用情况。
2、企业信息系统的审计。
通过内部审计判定公司信息系统是否为报表编制提供可靠的信息,是否有有效的内控制度降低错报、漏报的风险。
3、开展项目审计
内部审计对具体特定项目进行审计,例如建立新的信息系统、开设新的生产加工区等。内部审计负责鉴定项目的目标是否能实现,项目是否按计划有效的运行,并从运行项目失败教训中总结经验等。
4、进行内部财务审计。
这是内部审计部门传统上的主要工作领域,例行性的检查编制财务报表的财务记录与支持文件,以减少错误与舞弊事件的发生;对财务数据进行趋势分析等。
5、开展经营审计。
内部审计部门可以对采购、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等经营部门开展经营审计,检查与复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提出可以进一步提高业绩与改善管理的建议与对策等。
三、作用
(一)总归纳
1、防护性
2、建设性
(二)具体
1、监控作用
2、咨询作用
3、风险预警作用
4、信息鉴证作用
四、技术方法——可借鉴CPA的方法
1、询问法
2、审核法
3、观察法
4、函证法
5、监盘法
6、分析性复核
五、审计程序
(一)审计准备阶段
1、主要任务
(1)选择审计项目
(2)编制项目审计计划
(3)制订审计实施方案
2、选择审计项目
(1)一般以下事项可确认被审计项目
①政策、程序和惯例。
②成本中心、利润中心和投资中心。
③合同、项目。
④生产或服务部门或流水线。
⑤管理职能部门。
⑥业务交易系统。
⑦财务报表及信息系统。
(2)常见的风险因素
①职工的道德水平及管理目标形成的压力。
②管理人员的能力、胜任程度和正直程度。
③资产的规模、流动性或营业额。
④财务及经济状况。
⑤竞争的情况。
⑥经营活动的复杂性或不稳定性。
⑦客户、供应商及政府法规的影响。
⑧信息电算化的程度。
⑨业务的地域分散化程度。
⑩内部控制的健全性及有效性。
11)机构、经营、技术或经济的变化。
12)管理人员的判断及会计估计。
3、编制项目审计计划
(1)查阅被审计单位以往的审计档案
①任务、宗旨、目标及计划。
②被审计单位的资料,包括职员数量和姓名、重要管理人员、工作说明、政策和程序手册以及该单位最近一些变化的详细情况,包括重大的组织系统的变化。
③被审计事项的预算资料,经营成果及财务数据。
④以前的审计工作底稿。
⑤其他审计工作的成果,包括已完成的或正在进行的外部审计师的工作。 ⑥被审计单位与外部的往来资料,用以确定可能出现的重大问题。 ⑦被审计事项有关的技术性文件。
(2)与被审计单位管理层进行沟通
①审计项目的目的和审计范围。
②审计工作的时间安排。
③本次审计工作的主审人员。
④整个审计过程的沟通程序,包括方法、时间安排、联络人。
⑤被审计单位的经营活动和情况,包括目前管理层和主要制度的改变。 ⑥管理层关心或要求了解的事项。
⑦内部审计机构感兴趣或关心的事项。
⑧内部审计机构的报告程序和后续审计方法的说明。
(3)初步调查
调查可采用的形式:
①与被审计单位有关人员进行讨论。
②访问与被审计事项有关人员,如产品用户。
③现场视察。
④审核管理层的工作报告。
⑤分析性复核。
⑥绘制流程图。
⑦对被审计事项进行全程跟踪式的测试。
⑧书面记录主要的控制活动。
调查结束后,应编写调查报告。调查总结应确定:
①被审计单位存在的重要问题及对其进行深入调查的理由。
②调查过程中得到的有关资料。
③审计目的、审计程序及审计方法,如计算机技术的使用。
④关键控制点、潜在控制不足及过分控制。
⑤对时间和其他资源需求的初步估计。
⑥开始编写与完成审计报告的日期。
⑦需要时,说明中止审计程序的理由。
(4)编制项目审计计划
①被审计单位的基本情况。
②审计目的和审计范围及审计策略。
③重要性和审计风险的评估。
④审计组的构成和审计时间的分配及预算安排。
⑤对专家和外部审计工作结果的利用。
⑥其他有关内容。
4、编制项目审计方案,向被审计者发出审计通知书
(1)制定审计实施方案时应当考虑
①被审计事项的工作目标及其控制的方法。
②被审计事项存在的重要风险,占有的资源,作用的机制以及风险潜在的影响如何保持在可接受的水平上。
③被审计事项的风险管理和控制系统是否适当和有效。
④对被审计事项的风险管理和控制系统做出显著改善的可能性。
(2)审计实施方案的基本内容:
①审计目标。
②审计内容、方法和程序。
③执行人及执行日期。
④审计工作底稿的索引号。
⑤其他有关内容。
(3)通知书的内容
①审计的依据、范围、内容、方式和时间(一般只写起始日期,必要时可写明预计终结日期)。
②审计组组长和其他成员名单。
③对被审计对象接受审计、配合工作的要求。
(二)审计实施阶段
1、调查和内部控制测试
(1)调查与测试内部控制系统
调查的基本方法是实施实地考察和现场考察,而前期的审计规划阶段主要是文字资料的收集和整理。
①描述内部控制系统。(流程图、标准问卷、文字叙述)
②实地考察与测试。——对被审计事项内部控制可能存在潜在风险的重要控制点应进行复核性测试。
(2)内部控制系统评估——矩阵法
2、扩大测试和审计结果
(1)扩大测试的范围
①被审计单位财务和营运信息的不真实。
②被审计单位的政策、计划、程序及法令未受遵循。
③被审计单位的资产受到损失。
④被审计单位的资源没有得到经济有效的使用。
⑤被审计单位的营运目标不能实现等。
(2)审计结果的基本要素
①评判标准:内部审计师做出评价或确认时所依据的准则、措施或期望达到的水平。
②事实:内部审计师所发现的证据。
③原因:实际存在事实与期望的水平存在差异。
④影响:由于评判标准不一可能给被审计单位带来的风险。
(三)审计终结阶段
1、审计报告的类型
(1)按审计的对象和报告的内容特点划分
①财务审计报告——主要内容是审计会计核算和财务报表方面的审计报告。
②营运审计报告——主要内容是营运的效率和效益方面的审计报告。
③信息系统审计报告——主要内容是信息系统的安全性和控制的有效性的审计报告。
④风险管理的审计报告——主要内容是风险管理系统的有效性的审计报告。
⑤公司治理审计报告——主要内容是公司治理方面的情况的审计报告。 ⑥其他——包括环保审计报告、舞弊审计报告等其他专项审计报告。
(2)按审计报告是否正式和完整程度的不同划分
①口头报告。
②中期报告和非正式报告。
③问题式报告。
④正式审计报告。
⑤总结式审计报告。
(3)内部审计报告的内容
基本要素:标题、收件人、正文、附件、签章和报告日期
主要内容:
①审计概况:说明审计立项依据、审计目的和范围、审计重点和审计标准等内容。
②审计依据:应声明内部审计时按照内部审计准则的规定实施,若存在未遵循该准则的情形,应对其做出解释和说明。
③审计结论:根据已查明的事实,对被审计单位经营活动和内部控制所作的评价。
④审计决定:针对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提出的处理、处罚意见。
⑤审计建议:针对审计发现额主要问题提出改善经营活动和内部控制的建议。
(四)后续审计
主要步骤:
1、认真分析被审计单位的反馈。
2、对反馈不充分及没有反馈的问题与被审计单位进行探讨。
3、对重大的审计结果进行现场追踪审计和测试。
4、针对已采取的各项措施进行评估,对控制风险重新进行评估。
5、提交后续审计报告。
第四篇:应交税金审计程序
应交税费的审计程序(一) 1.取得或编制应交税金明细表,复核其加计数是否准确,并与明细帐、总帐和报表有关项目进行核对。 2.检查企业税务登记证,如有税金减免政策,检查其批准文件的有效性和时效性。 3.实施分析性复核。
4.检查增值税的核算是否正确、合法,是否及时足额缴纳。
5.结合损益表项目审计,检查应交消费税核算是否正确、合法,是否及时足额缴纳。 6.结合损益表项目审计,检查应交营业税核算是否正确、合法,是否及时足额缴纳。 7.检查应交资源税
(1)检查应税产品的课税数量和单位税额的正确。将销售收入或基本生产等帐户资料与企业纳税申报表相核对①开采或者生产应税产品以销售为目的的,检查课税数量与销售数量是否一致。 ②开采或者生产应税产品以自用为目的的,检查课税数量与自用数量是否一致。 (2)检查收购未税矿产品的单位是否履行资源税的扣缴义务人职责。
(3)检查收购矿产品的成本是否包括按收购未税矿产品实际支付的收购款以及代扣代缴的资源税。 (4)检查外购液体盐加工固体盐业务交纳的资源税抵扣及差额交纳情况。 (5)检查应交资源税计算是否正确。 (6)检查应交资源税是否及时足额缴纳。 8.检查应交土地增值税
(1)检查转让房地产所取得收入是否正确。
(2)检查土地增值额的主要扣除项目是否正确。与下列无关的不能列为扣除项目 ①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 ②开发土地的成本、费用。
③新建房屋及配套设施的成本、费用,或者旧房及建筑物的评估价格。 ④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
(3)检查应交土地增值税计算是否正确。 (4)检查应交土地增值税是否及时足额缴纳。 9.检查应交房产税
(1)检查纳税基数是否正确。对自用房产,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30%(各地自行规定)后的余额计算地税务机关参考同类房产核定。
(2)核对房屋出租合同和银行存款等相关帐户,检查房产租金收人有无错、漏。 (3)检查应交房产税计算是否正确。 (4)检查应交房产税是否及时足额缴纳。 10.检查应交土地使用税
(1)检查纳税基数是否正确。将有关部门发放的土地面积证明和纳税申报表项目核对(无核发的土地使用证书(2)检查土地使用税计算是否正确。 (3)检查土地使用税是否及时足额缴纳。 11.检查应交车船使用税
(1)检查纳税基数是否正确。将企业固定资产明细账(台帐)上记载的车船数按照适用税额计算应交纳车船使车船,应检查是否具有免征文件或符合免征标准。 (2)检查车船使用税计算是否正确。 (3)检查车船使用税是否及时足额缴纳。 12.检查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 (1)检查纳税基数确定是否正确。
(2)检查城市维护建设税计算是否正确。 (3)检查城市维护建设税是否及时足额缴纳。
13.结合损益表中所得税项目的审计,检查应交所得税是否及时足额缴纳。
14.询问管理人员、利用分析性复核结果,并结合报表其他有关项目的审计结果,检查应交税金的完整性。 15.检查应交税金是否已在资产负债表上未交税金项目下恰当披露,检查待扣税金项目是否准确反映企业留待以16.完成应交税金审定表。
营业税金及附加的审计程序
(二)
1.营业税金及附加。获取或编制营业税金及附加明细表,复核加计是否正确,并与报表数、总账数和明细账合2.根据审定的本期应纳营业税的营业收入和其他纳税事项,按规定的税率,分项计算、复核本期应纳营业税税3.根据审定的本期应税消费品销售额(或数量),按规定适用的税率,分项计算、复核本期应纳消费税税额,4.根据审定的本期应纳资源税产品的课税数量,按规定适用的单位税额,计算、复核本期应纳资源税税额,检5.检查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等项目的计算依据是否和本期应纳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合计数一致,纳城建税、教育费附加等,检查会计处理是否正确。 6.结合应交税费科目的审计,复核其勾稽关系。„„FG2 7.根据评估的舞弊风险等因素增加的审计程序。
8.检查营业税金及附加是否已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在财务报表中作出恰当列报。
应交税费的审计程序
(三)
1 1.应交税费。获取或编制应交税费明细表:„„FG2
2 (1)复核加计是否正确,并与报表数、总账数和明细账合计数核对是否相符;
3 (2)注意印花税、耕地占用税以及其他不需要预计应缴数的税金有无误入应交税费项目; 4 (3)分析存在借方余额的项目,查明原因,判断是否由被审计单位预缴税款引起; 5 2.首次接受委托时,取得被审计单位的纳税鉴定、纳税通知、减免税批准文件等,了解被审计单位适用的税以及征、免、减税(费)的范围与期限。如果被审计单位适用特定的税基式优惠或税额式优惠、或减低适用税率案手续的,应检查相关的手续是否完整、有效。连续接受委托时,关注其变化情况。
6 3.核对期初未交税金与税务机关受理的纳税申报资料是否一致,检查缓期纳税及延期纳税事项是否经过有权7 4.取得税务部门汇算清缴或其他确认文件、有关政府部门的专项检查报告、税务代理机构专业报告、被审计述明细表及账面数据进行核对。对于超过法定交纳期限的税费,应取得主管税务机关的批准文件。 8 5.检查应交增值税:
9 (1)获取或编制应交增值税明细表,加计复核其正确性,并与明细账核对相符;„„FG3
10 (2)将应交增值税明细表与被审计单位增值税纳税申报表进行核对,比较两者是否总体相符,并分析其差额11 (3)通过“原材料”等相关科目匡算进项税是否合理;
12 (4)抽查一定期间的进项税抵扣汇总表,与应交增值税明细表相关数额合计数核对,如有差异,查明原因并13 (5)抽查重要进项税发票、海关完税凭证、收购凭证或运费发票,并与网上申报系统进行核对,并注意进口运费、接受投资或捐赠、接受应税劳务等应计的进项税额是否按规定进行了会计处理;因存货改变用途或发生非确,是否按规定进行了会计处理; 14 (6)根据与增值税销项税额相关账户审定的有关数据,复核存货销售,或将存货用于投资、无偿馈赠他人、以及将自产、委托加工的产品用于非应税项目的计税依据确定是否正确以及应计的销项税额是否正确计算,是否15 (7)检查适用税率是否符合税法规定;
16 (8)取得《出口货物退(免)税申报表》及办理出口退税有关凭证,复核出口货物退税的计算是否正确,是17 (9)对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实行核定征收率征收增值税的被审计单位,应检查其是否按照有关规定正确执行的增值税金额,应注意超过申报额部分的会计处理是否正确; 18 (10)抽查本期已交增值税资料,确定已交款数的正确性。
19 6.检查应交营业税的计算是否正确。结合营业税金及附加等项目的审计,根据审定的当期营业额,检查营业税法规定,是否按规定进行了会计处理,并分项复核本期应交数;抽查本期已交营业税资料,确定已交数的正确20 7.检查应交消费税的计算是否正确。结合营业税金及附加等项目,根据审定的应税消费品销售额(或数量)率(或单位税额)是否符合税法规定,是否按规定进行了会计处理,并分项复核本期应交消费税税额;抽查本期21 8.检查应交资源税的计算是否正确,是否按规定进行了会计处理。 22 9.检查应交土地增值税的计算是否正确,是否按规定进行了会计处理: 23 (1)根据审定的预售房地产的预收账款,复核预交税款是否准确;
24 (2)对符合项目清算条件的房地产开发项目,检查被审计单位是否按规定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如果被审计证的,应检查、核对相关鉴证报告;
25 (3)如果被审计单位被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征收土地增值税的,应检查、核对相关的手续。
26 10.检查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的计算是否正确。结合营业税金及附加等项目的审计,根据审定的计税基础和城市维护建设税的计算是否正确,是否按规定进行了会计处理;抽查本期已交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料,确定已交数27 11.检查应交车船使用税和房产税的计算是否正确。获取被审计单位自有车船数量、吨位(或座位)及自有建年月等资料,并与固定资产(含融资租入固定资产)明细账复核一致;了解其使用、停用时间及其原因等情况报和按期缴纳,是否按规定进行了会计处理。
28 12.检查应交土地使用税的计算是否正确,是否按规定进行了会计处理。
29 13.获取或编制应交所得税测算表,结合所得税项目,确定应纳税所得额及企业所得税税率,复核应交企业计处理;抽查本期已交所得税资料,确定已交数的正确性。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并按税法规定追加相30 14.检查教育费附加、矿产资源补偿费等的计算是否正确,是否按规定进行了会计处理。 31 15.检查除上述税项外的其他税项及代扣税项的计算是否正确,是否按规定进行了会计处理。 32 16.检查被审计单位获得税费减免或返还时的依据是否充分、合法和有效,会计处理是否正确。 33 17.抽查笔应交税费相关的凭证,检查是否有合法依据,会计处理是否正确。„„FG5 34 18.根据评估的舞弊风险等因素增加的审计程序。
35 19.确定应交税费是否已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在财务报表中作出恰当列报。
应交税金审计案例 1.案例线索
线索一:注册会计师吴文审计新新开发公司2000会计报表时,发现该公司于当年6月与A公司签订的无形资产使用权转让协议书,将公司的专利技术使用权作价1000万元转让给A公司使用;协议规定A公司于当年的6月30日前向新新公司付款500万元,余款千次年的年底前付清。无形资产转让手续分两次办理:第一次手续于当年的11月30日办理完毕;第二次手续目前正在办理中。新新公司所作的账务处理为:
借:银行存款
5 000 000 贷:其他业务收入
5 000 000
线索二:注册会计师吴文在审计大力公司的应交税金时,用应税“产成品”明细账账户的贷方发生额转出数量合计,减去分期发出商品数量。计算出应税产品应销量,对照应销量与应税产品“产品销售收入”明细账户的已销量,发现应销量大于已销量。
线索三:注册会计师吴文在审计大力公司销货退回、折让、折扣是否同时冲减应交税金时,查阅了相关的记账凭证,发现大力公司销售给A公司的钢材不含税金额为20000元,代垫运费1000元,已向银行办妥收款手续,但8月因质量不符合要求,A公司要求退货,大力公司收到“拒付理由书”、“拒收商品通知单”后,作出的会计处理为:
借:产品销售收入
20 000
经营费用
1 000
贷:银行存款
21 000
于是,注册会计师吴文提请大力公司作相应的会计调整: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3 400
贷:银行存款
3 400
2.案例分析
(1)按照税法规定,企业转让无形资产应按向对方收取的全部公款和价外费用(包括向对方收取的手续费、基金、集资款、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乘以税率缴纳营业税。
根据线索一提供的情况,注册会计师吴文进一步检查了新新公司董事会决议及无形资产使用权有偿转让协议,证实了上述交易确实发生。但查阅新新公司有关纳税申报资料和税务部门汇算清缴确认文件时,发现新新公司没有按税法规定计交有关税费。注册会计师吴文提请新新公司作调整处理补交尚未支付款项但已发生的转让行为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2)就线索二所反映的问题来看,出现应销量大于已销量的情况,一般是由于企业用于在建工程、集体福利,或是以产品兑换原料、抵偿债务或者混入免税产品的销售收入中。这时注册会计师应注意查阅相关的记账凭证和原始凭证,以证实企业由于领用自己生产的产品用于在建工程等非应税项目而少计增值税的情况。
注册会计师在核实应销量后,将应销量乘以销售单价,计算应税销售额,用产品销售总额减去已核实的应税销售额,其差额即确认为免税产品销售额,提请被审计单位进行会计处理和相关会计报表的调整。
(3)注册会计师在审查应交税金时,应注意一些特殊情况下最容易少计或多计增值税的情况。在实务操作中,少计或多计增值税的情况主要有一星销货退回、折让、折扣是否同时冲减了应交税金;二是虚增销售收入或虚减销售收入时,同时虚增或虚减的应交税金;三是应税和免税产品同时销售时,是否合理分开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与免税产品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
3.案例评价
企业在一定的时期内取得的营业收入和实现的利润,要按规定向国家交纳相应的税金,这些应交的税金应按权责发生制原则预提计入有关账户,在尚未交纳之前就形成了企业的一项债务。在审计实务中,对于应交税金的审计属于要特别关注的审计项目,其审计目标主要包括:确定应计和已缴税金的记录是否完整;确定应交税金的期末余额是否正确确定应交税金在会计报表上的披露是否恰当。
由于应交税金项目与国家的税法及税务机关的征管工作紧密相连,政策性、法律性较强。因此,注册会计师对于这种敏感性的项目审计更要慎重。其关键的审计程序主要有:
(1)获取或编制应交税金明细表,复核其加计数是否正确,并核对其期末余额与报表数、总账数和明细分类账合计是否相符。要注意印花税、房产税、耕地占用税等是否计入应交税金项目。
(2)核对期初未交税金与税务机关的认定数是否一致,如有差异,应查明原因并做出记录,提请被审计单位进行适当调整。
(3)向被审计单位索要并审阅纳税申报资料、纳税鉴定或纳税通知及征、免、减税的批准文件和税务机关汇算清缴确认文件,检查被审计单位的会计处理是否符合国家财税法规之规定。
(4)要结合长期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营业外支出、其他业务收入、营业税金及附加等科目的审计,来发现没有记录的应交税金。
注册会计师在审计应交税金时,要特别关注应交增值税的一些特殊情况:
一是增值税与其他账户的勾稽关系,如增值税销项税额与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中相关项目的配比、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与处理财产损失、在建工程领用生产用原材料等。
二是视同销售行为是否少交增值税。根据税法规定,对于企业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销售代销货物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将自产或委托加工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人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将自产或委托加工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销售;设有两个以上机构且不在同一地区但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送到另一个机构用于销售;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等行为视同销售,应计交增值税。
三是不予抵扣项目有没有转出进项税额。根据税法规定,不予抵扣项目包括:购进固定资产;用于非应税项目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用于免税项目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
四是对于同时生产应税产品与免税产品时,外购货物的进项税额同时发生的,是否将应税产品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与免税产品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混淆在一起,少计交增值税。注册会计师在审计时,应利用正确的方法分清应税产品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与免税产品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并提请被审计单位予以调整。
注册会计师对销货退回、销售折让、销售折扣的审计是产品销售收入审计程序的一个补充。实务操作中应当注意收集有关审计证据,包括销售合同、退货处理单、折让协议、销售发票等。事实上,审计过程中有时会遇到没有书面证据的销售冲减的会计处理,对此,注册会计师须保持相应的警觉,并检查销售过程及销售冲销过程的所有单据,严防借销售折扣、退回与折让之名,行转移收入或侵吞货款之实的舞弊行为。
对于大额销售以及大额退货的书面证据,注册会计师应采取复印并保留于审计档案的方法,以表示在审计中对此项内容的关注。当然,这并不能规避审计风险。
第五篇:内部审计管理程序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企业的内部审计,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其
他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程序。
第二条 公司实行审计制度,内部审计履行监督和管理双重职能,
对经营管理活动进行监督,促进公司依法经营、规范管理、提高效益、健康发展。
第三条 内部审计指由公司委派专职人员到下属单位或职能部门
对财务收支活动进行合法性和合规性的会计规范化审计,还包括对经营目标、离任及工程项目的审计。
第四条 财务部是内部审计的主责部门,负责内部审计的方法、
内容、程序的确定及审计报告的编制。
第五条 内部审计的方法按审计的对象采取不同的审计方法。
第六条 内部审计的内容主要包括会计规范化的审计、经营目标
审计、工程项目审计、其他专项审计。
第七条 内部审计的程序由财务部向被审计单位发出审计通知
书,各单位按通知书要求准备好审计资料。
第八条 财务部制订审计方案,按方案要求开展审计工作。
第九条 根据审计工作底稿,选写审计报告,做出结论和决定,
并向公司总经理汇报。
第十条 财务部根据总经理批示后的审计报告反馈被审计单位,
并制定整改措施和实施,由财务部监督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