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职教育区域合作发展模式论文

2022-04-10

近日小编精心整理了《高职教育区域合作发展模式论文(精选3篇)》,供大家阅读,更多内容可以运用本站顶部的搜索功能。摘要:区域职业教育合作发展以需求为根本,以供给为支撑,两大方面共同影响其发展。一方面,区域工业化、政府、企业、职业学校、民众从不同的角度对区域职业教育合作发展的模式、内容、形式、程度提出了需求,各利益相关方目的不同,区域职业教育合作发展过程中必须将各方需求考虑在内,以形成动态发展的稳定机制。

高职教育区域合作发展模式论文 篇1:

广西—东盟高职教育区域合作的SWOT分析

摘要:本文采用SWOT法分析广西—东盟高职教育区域合作的优势、劣势、机遇、威胁,并针对劣势提出了分层次提高广西与东盟各国高职教育合作、创新合作手段、丰富合作内容、增加合作方式等建议。

关键词:广西—东盟 高职教育 区域合作 SWOT分析

一、广西—东盟高职教育区域合作的SWOT分析

(一)广西—东盟高职教育区域合作的优势(Strength)分析

1.区位优势。随着习近平总书记提出关于共建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重大战略构想,李克强总理提出中国与东盟打造“钻石十年”的发展目标,广西正在加速成为我国西南、中南地区面向东盟、走向世界的国际大通道和“海上丝绸之路”的主要节点和重要平台,充分发挥着对东盟合作前沿窗口和桥梁作用。从泛北部湾经济合作到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如期建成,这一区域涵盖了中国、新加坡、马来西亚、泰国等11国,而广西正是我国内陆地区经北部湾通往东盟的最便捷通道,又是东盟各国进入我国内陆腹地的捷径。广西作为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枢纽和桥头堡,发展与东盟各国的高等教育区域合作,对广西教育与经济的发展来说,具有区位优势。一是地理相近,有便利、快捷的交通网络,如滇缅公路、滇越铁路、广西与越南的国际列车等,可使双方减少地理差距的影响,也可以节省人员来往尤其是留学生的交通费用,更方便地进行教育的合作与交流活动。二是气候接近,吃、穿、住等生活习惯基本相同,广西适宜东南亚人生活居住,双方之间到对方国家学习生活很容易适应。

2.政策优势。近年,中国与东盟各国分别签署《中新教育交流合作协议》、《中泰教育合作协议》、《中越学位学历互认协议》等系列教育合作协议。2010年,中国政府提出“双十万计划”,即到2020年,中国与东盟双向留学生都达到10万人。中国政府逐年大幅增加向东盟国家提供的奖学金名额。此外,广西制定的《广西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中提出,建成面向东盟的教育国际交流与合作高地,加大培养中国与东盟急需的熟悉对方国情、文化并具有国际竞争与合作意识的人才,通过改革创新,到2020年建成面向东盟的教育国际交流与合作高地,建设成为中国最大的面向东盟区域国际学生流动中心。至2012年5月,已在广西大学、广西艺术学院、广西民族大学和广西财经学院挂牌成立了商务会展人才、艺术人才、汉语人才和金融与财税人才等4个中国—东盟教育培训中心。农业部也在广西农业职业技术学院设立了中国—东盟农业培训中心。多项措施并举为跨境教育的持续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3.文化传统优势。广西与东盟各国的经济文化往来源远流长,给广西的高等职业教育与东盟各国的合作带来文化传统优势。广西是中国第三大侨乡,有200多万华侨分布在中南半岛的马来西亚、泰国、越南等国家。广西的多个少数民族与中南半岛多个国家的民族有亲缘关系,双方有着许多相似的生活习惯、文化认同和风俗信仰。中国与东盟许多国家尤其是越南同属“汉字文化圈”。相同的儒家文化和佛教文化信仰,有利于理解中国文化,也有利于东盟国家对中国教育产品和服务的接受。

4.教育的协作互补优势。中国和东盟各国的教育层次和优势各不相同,教育资源在许多方面可以互补。如新加坡等一些发达国家在高等教育、职业培训、外语教育和教育信息化等方面具有优势,在教育适应市场需求、国际化运作和管理方面更有比较成熟的经验。我国在语言文化、中医等学科方面具有一定的优势,而且我国高等教育学费低廉、基础教育扎实、校园安全,可大规模地吸引东盟国家学生来华学习进修。双方教育的互补,在很大程度上可以避免恶性竞争,容易通过互补协作、共享教育资源获得双赢,促进双方的教育服务贸易发展。

(二)广西—东盟高职教育区域合作的劣势(Weakness)分析

1.广西经济发展与教育水平欠佳。与国内其他发达城市相比,广西经济发展欠发达,整体教育水平不高,高等学校数量少、规模小、办学层次不高等不利因素造成对东盟国家留学生吸引力不足。从与东盟国家合作的广西高校来看,除了广西民族大学、广西大学、广西财经学院等几所本科院校外,其他院校均为高职院校甚至是中职、高中学校;而与广西合作的东盟国家院校则基本上是本科院校,如泰国的碧武里皇家大学、柬埔寨的皇家大学、越南的海防大学和河内国家大学等。也就是说,广西高校的学生到东盟国家留学,基本上能够到本科院校去学习,接受语言国的本科教育;与我方合作的东盟国家院校留学生也基本上选择到广西的本科院校就读而舍弃高职院校。广西高职院校要走出这种困境,就必须提高自身的竞争力,通过多种合作方式来引进东盟国留学生。

2.合作方式欠灵活、手段显单一。我国高等职业技术教育属大专层次,近几年才兴起参与国际教育合作。广西大多数高职院校教育基础薄弱,参与国际合作甚少。广西高职院校与东盟各国合作的主要方式是互派留学生,主要合作模式为“2+1”,这一合作模式是基于以对方本国语言为基础的双向式交流。近年,广西财经学院国际教育学院开设了高职高专的中马国际会计专业、中新国际会计专业,为广西高职院校与东盟国家院校教育国际合作提供了有限的经验。但在诸如开展实验、实训手段、专题研讨、科研项目合作、师生互访等方面,大多高职院校还处于起步阶段。

(三)广西—东盟高职教育区域合作的机会(Opportunity)分析

1.中国持续的改革开放为中国—东盟高职教育的合作带来重大机遇。产业结构的调整使得东盟各国对于操作型和技能型技术人才的需求量日益增加,高职教育成为中国与东盟教育合作的重点领域,中国持续的改革开放政策使中国—东盟高职教育持续合作成为可能,政府提出的建设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战略及打造“钻石十年”的发展目标必将为深化中国与东盟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等方面的合作创造更多的利好消息。

2.中国东盟博览会永久落户广西。2010年1月1日,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如期建成,中国东盟博览会永久落户南宁,广西与东盟各国交往日益频繁,熟悉自贸区知识、适应多领域合作需要的专门人才以及高级技师、技术工人类的技术人才供不应求,这给广西—东盟高职教育区域合作带来了很好的机遇。截至2013年8月,在广西的东盟留学生达到7 400多人,占广西全部留学生的80%以上,广西已成为国内接收东盟留学生人数最多的省区。广西前往东盟国家学习的有5 000多人,是国内派往东盟国家学生人数最多的省区。

3.中国—东盟职业教育联展定期在南宁举行。以“发展现代职业教育服务经济转型升级”为主题的中国—东盟职业教育联展暨论坛于2013年9月3日在南宁举行。此次联展暨论坛邀请了东盟10国嘉宾、教育部领导、有关省(市)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外职业院校领导、职业教育专家和企业代表出席。该联展的举办进一步促进了广西职业教育对外合作交流,提升了国际影响力,为加快发展广西职业教育提供了更高更好的平台。

(四)广西—东盟高职教育区域合作的威胁(Threat)分析

1.来自东盟国家对中国硬实力发展戒备的威胁。冷战结束后,中国与东盟国家关系的明显特征是彼此力求合作,以合作谋发展,并不断探索解决敏感问题的方式和途径。伴随着中国的高速发展,东盟国家一方面希望加强与中国的合作,另一方面又对中国存在警惕心理,国际上出现了“中国威胁论”言论,再加上中国与东盟部分国家在领土、海疆的主权与资源的争议,客观上会对中国与东盟国家间的教育合作造成不利影响。

2.来自于发达国家的威胁。英国、美国、澳大利亚和加拿大等作为世界公认的教育发达国家,一直以来都是中国和东盟国家学生选择出国留学的首选国家。近年来,随着出国留学市场的不断扩大和各国学校对留学生的需求,越来越多的国家开始在中国招收学生,像德国、法国、日本、韩国等欧亚国家也比以往更受欢迎。

3.来自于邻省的威胁。广西的高等教育在全国处于相对落后的地位,高职教育与全国一些先进省市相比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广东作为中国改革开放的先行省,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进程中,十分重视参与区域的经济交流与合作,重视积极发展与东盟各国的经贸、文化往来和职业教育合作。近年来,与广西同样具备地域优势邻省云南也先后与泰国、越南、柬埔寨等东南亚国家开展职业教育合作,并取得可喜成就,跨国培养的应用技术型毕业生成为热门人才,大受用人单位的欢迎。云南已成为中国与东盟教育合作交流最为活跃的省份之一。由此可见,广西高校与国内其他地区的高校在与东盟国教育合作中也存在激烈的竞争,这些都给广西高等职业教育走向东盟提出了严峻的挑战。

二、发展广西—东盟高职教育区域合作的建议

(一)坚持互惠互利原则推进广西—东盟高职教育区域合作

习近平总书记在周边外交工作座谈会上指出,中国周边外交的基本方针,就是坚持与邻为善、以邻为伴,坚持睦邻、安邻、富邻,突出亲、诚、惠、容的理念。广西—东盟高职教育合作也应贯彻国家周边外交的方针政策,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谋求与东盟国家政府教育管理部门及高等院校建立稳固联系,拓展教育国际交流与合作。政府应出台和完善各项促进高职教育区域合作的政策,建设好区域国际学生流动中心、中国—东盟人力资源培训基地等基础项目,为广西—东盟高校间的交流合作搭建平台,提供强有力的政策支持和保障。高校应在深入了解东盟国家人才需求的基础上,整合优势教育资源,充分发挥自身的特色及强势专业开展对东盟职业技能培训。

(二)分层次提高广西与东盟各国高职教育合作

近几年东盟各国教育总体发展较快,但东盟各国因地理环境、资源状况、民族构成及历史发展水平等原因,教育发展差异较大。第一层次是教育相对发达国家,如新加坡、泰国、文莱、马来西亚、菲律宾;第二层次是教育中等发达国家,如印度尼西亚、越南、缅甸;第三层次是教育欠发达国家,如老挝、柬埔寨。对于教育发达的国家,应积极推荐我们的高职学生到这些国家进一步深造本科或硕士研究生,要与东盟对口学校达成互通学习课程,互认学分、学位和文凭。对于教育中等发达国家,双方相互学习,设法引进对方国家的学生到本国优势专业来进修深造;对于教育欠发达国家,我们做好宣传工作,积极引进对方国家到广西来学习,在学分机制上,扩大在教育质量监督和认证领域的合作,寻求建立职业教育相互认证的可能性。

(三)创新合作手段,丰富合作内容,增加合作方式

广西高职院校应增加与东盟三个层次的国家教育合作手段。我们可以与教育水平相对先进的新加坡、泰国、马来西亚、菲律宾等国进行实质性合作,借鉴他们与欧美国家联合办学的方式,促进共同办学。在办学内容上,引进东盟各国的先进教育资源,学习东盟一些先进院校的优秀办学理念和方法,借助东盟国家学校的管理经验,进而加快广西高职教育与世界教育的接轨;还可以借鉴他们发展教育的经验,引进其资金、先进的管理经验、课程、教材和师资等,通过联合办学、技术交流合作实现教育资源的共享。对于与我国教育总体发展水平相当的第二层次的印度尼西亚、越南、缅甸等国家,双方在中文教育、办学方面有很好的合作基础,我们采用互派访问学者、交流老师、交流学生到对方国家学习、举办非学历的短期培训班,加强对一些相关学科的学习,为今后的教学合作和科研合作打下坚实的基础。对于教育发展相对滞后、教育资源较短缺的第三层次国家老挝和柬埔寨,我们可以通过各校互访,发展一对一合作伙伴等方式,向其提供成功经验和先进的教育资源,以加速其教育的发展。Z

参考文献:

1.张一帆.中国—东盟教育服务贸易的现状分析与对策研究[J].中国商贸,2009,(04).

2.曹登峰,田佩林等.广西高职院校与东盟教育国际合作探讨[J].大众科技,2010,(01).

3.粟景妆,李翠霞.广西—东盟教育合作现状及对策[J].知识经济,2009,(06).

作者简介:

刘卫,女,广西财经学院,教授,高级会计师,硕士生导师。研究方向:中国与泰国会计准则与财税制度比较研究。2009年7月至2010年7月在泰国暹罗大学访学1年。

钟莉,女,广西财经学院,讲师。研究方向:财务成本管理。

作者:刘卫 钟莉

高职教育区域合作发展模式论文 篇2:

区域职业教育合作发展的影响因素

摘 要:区域职业教育合作发展以需求为根本,以供给为支撑,两大方面共同影响其发展。一方面,区域工业化、政府、企业、职业学校、民众从不同的角度对区域职业教育合作发展的模式、内容、形式、程度提出了需求,各利益相关方目的不同,区域职业教育合作发展过程中必须将各方需求考虑在内,以形成动态发展的稳定机制。另一方面,区域职业教育合作发展在其形成完整体系之前,需要社会各方供给,区域经济、政府政策、民众支持等等都是区域职业教育合作发展的重要支撑。

关键词:区域;职业教育;合作

作者简介:贾敏(1991-),女,山东枣庄人,华东师范大学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研究所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为终身教育与终身学习;胡秀锦(1976-),女,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副研究员,研究方向为职业教育政策、评价等;郭燕妮(1992-),女,山东烟台人,华东师范大学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研究所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为职业培训与就业。

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学青年课题“区域职业教育合作发展的机制与政策研究”(编号:CJA110158),主持人:胡秀锦。

区域职业教育合作,是指各区域以自愿为基础,按照扬长避短、形式多样、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充分发挥政府、市场、人脉关系的作用,突破地区、部门的限制而形成的部门之间和学校之间在生源、教师、信息、专业建设、课程、教学、实训基地等方面相互作用的行为和组织[1]。

一般来讲,决定区域职业教育合作发展的根本因素来自于两大方面:一是区域发展对区域职业教育合作的需求程度,二是社会各方面对区域职业教育合作所需资源的供给程度。因此,在探讨区域职业教育合作发展的动因时,本文以影响区域职业教育合作发展的需求与供给因素为切入点,理清影响区域职业教育合作发展的各种微观因素。

一、多方需求决定了区域职业教育合作的开展与进程

职业教育的目的是满足个人的就业需求和工作岗位的客观需要,进而推动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加快国家产业结构的调整与转型。区域职业教育合作作为职业教育发展的一种方式,其本质是通过跨地域的方式整合职业教育资源与就业机会,实现高素质教师的培养、生源的合理流动、高质量课程的开发与共享、职业资格统一标准的建立等目的,以达到培养高技能人才、服务于区域经济发展的最终目标。因此,区域职业教育合作的产生源于多方需求的共同作用,其中对区域职业教育合作影响最深的因素主要来源于以下五个方面。

(一)区域工业化发展的需求

职业教育是区域工业化发展的重要保障。我国的工业化发展始于19世纪60年代的洋务运动,但是,长期以来我国的工业化发展一直处于前工业化阶段,其工业化生产需求与基础教育水平不足以支撑以学校为主体的职业教育体系的运行。直至新中国成立,尤其是1996年我国人均GDP达到600-1200美元以后,我国的工业化发展才进入初期阶段。而区域职业教育合作也正产生于那段时期。从1996年起至今,经过20年的高速发展,我国的工业化发展经过工业化初期阶段、工业化中期阶段、工业化后期阶段成功进入发达经济阶段[2]。在此过程中区域职业教育合作的发展也经历了迅速的更迭过程,不同的工业化阶段的发展模式对地方職业教育的发展提出了不同的需求。

1996-2002年间,我国的工业化发展处于初期阶段。工业化结构开始由传统经济向现代经济结构转换,市场结构、技术结构、制度结构等多元因素影响着工业化的演进[3]。在这样一个工业全面市场化转型的时代下,生产力的变革导致了社会经济的变化,致使企业对人才需求的特点发生了改变,技能型人才对于企业的重要性不断提升。同时,社会体制、教育体制的深入改革使得中等职业教育统招统分的“黄金时代”一去不复返。加之同时期高等教育的扩招、高等职业教育的高速发展以及民办职业教育的蓬勃发展,使得中等职业教育逐渐陷入教育质量低、就业困难、生源紧缺的发展危机。对于中等职业学校来说,参与区域职业教育合作可谓是其谋生的“救命稻草”。

2003-2006年间,我国的工业化发展处于中期阶段。这一时期我国的经济开始由以工业为主向以服务业为主进行转换,我国的经济发展和社会各项事业都取得了长足的进步。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带动企业对人才需求的转变,职业教育内涵得以充实,中等职业教育发展回暖。此时,地区经济发展不协调、城乡二元经济结构持续加剧等问题被提上议事日程。作为解决以上问题的重要手段——职业教育在促进制造业发展、培养高技能人才、农民工培训以及推进城镇化发展等领域展现出了惊人的潜力,区域职业教育合作发展也逐步受到各方面的重视,各区域都在着力构建职业教育发展体系。

2007年以来,我国的工业化发展处于后期阶段。这一时期,在第一产业、第二产业协调发展的同时,我国的第三产业开始由平稳增长转入持续高速增长,并成为区域经济增长的主要力量。区域职业教育合作在这一时期也进入了平稳的发展阶段,彼此之间的合作由最初的政策引导过渡到自发性的利益合作,培养新兴行业的从业者成为职业教育学校的重要任务之一。2011年以后,我国的工业化进一步发展,第三产业开始分化,知识密集型产业逐渐从中分离出来,并占据主导地位。区域职业教育合作发展至今已经形成了涵盖社会各方面利益相关方的庞大、系统的运营模式。相关的法律逐渐得以确立,各参与主体的职责已基本清晰,彼此之间的分工更加细化。例如职业学校主要负责学生的教学与培养,而师资培训与课程开发则由更加专业的高等教育研究机构负责。这一阶段的区域职业教育正逐步发展为一套完整的产业链,在社会发展中发挥着越来越大的影响力。

(二)政府行使职能的需求

区域职业教育合作发展成为职业教育发展的一种重要方式,包含多个因素的共同作用,例如工业变革、教育发展、人口流动等。在众多形成因素当中,国家职业教育发展的政策导向决定着职业教育发展的性质、方向与形式。

政府作为社会资源的二次分配者,推动区域职业教育合作发展不仅为了追求整个社会的公平与稳定,也为了提高政府服务水平与服务可获取性。在东西部地区的职业教育合作中,东部地区经济发达,劳动力需求量大,职业教育发展快速,资源丰富,职业学校的办学条件、教师素质、课程质量等方面均优于西部,但是东部地区生源不足也是显而易见的。相比较而言,西部地区职业教育资源较为缺乏,但是生源充足,东西部进行跨区域合作可以取长补短、各取所需。政府从宏观层面制定政策,完善顶层设计,促进区域合作,更能够促进教育的公平与均衡,这是政府所独有的职能。

(三)企业谋求良性发展的需求

企业是区域职业教育合作的重要需求方。企业以谋求良性发展的目的参与到职业教育合作当中,以培养符合企业自身发展所需求的技能型人才,增加人力资本存量为目的,从而以“人的价值”提高企业利益,符合企业的价值取向。追求企业的长远发展是各地方企业参与合作的内部动力。随着我国经济发展的进一步推进,即便是在发展初期就占据地理与政策等优势的发达地区也面临着诸如人力资源、自然资源等资源短缺的阻碍。例如,近年来东部地区“技工荒”和“用工荒”现象频频出现,珠三角地区2016年初劳动力缺口超过200万人。而原本就落后的区域在以技术与经济为发展前提的时代,仅靠一己之力来推动自身发展可谓举步维艰。于是为谋求共同发展,区域合作便成为一种自发性的发展机制。在进行合作发展的过程中引入区域职业教育合作,从而解决企业发展中最为关键的“人”的因素,满足企业的人力资本需求。

(四)职业学校谋求进一步发展的需求

职业学校的职责是为社会培养各种技术技能型人才,其参与职业教育合作的目的是为学生与学校自身谋求更多更好的发展机会。职业学校作为区域职业教育合作中的重要主体,不仅利于学校自身师资水平、课程质量、教学质量等方面的提升,同时为学生就业提供了更广泛的选择范围,使其在劳动力市场中具备了更大的择业优势,参与区域职业教育合作对于职业学校来说是一举多得。

(五)个人谋求职业发展的需求

自2010年以来,我国的社会发展开始进入了一种“新常态”,同时也面临经济发展增速放缓、传统产业产能过剩、企业用工不足、社会人口“老龄化”等问题,使得社会劳动力的供给与需求之间在很大程度上出现了偏差。正是在这种供给与需求不均衡性之间,职业教育有了较大的发展空间。学生个人通过接受职业教育得到从事职业所需的胜任力,普通民众则通过职业培训获得所在职业领域或新的职业领域所需的技能与知识,职业教育为个人的职业生涯发展提供了新的发展路向。此外,近年来由于国家对职业教育的强调和重视,人们对职业教育的观念也发生改变,尤其是在一些经济发展还处在欠发达的地区,当地民众对职业教育的认识转变十分强烈。在区域职业教育合作发展的大背景下,欠发达地区的学生通过职业教育获取足够的职业技能进而在区域之间流动得到更有价值的工作,这一观念已具备较为深厚的群众基础。民众对于区域职业教育合作成效的满意度决定其发展的长远性与持续性,因此,在区域职业教育的合作过程中必须重视社会民众的需求与利益。

二、社会供给决定了区域职业教育合作的深度和广度

目前,我国的职业教育区域合作已经开始进入一种稳定的发展状态,政策引導性的合作与自发合作并存,合作主体日益多元化,合作的内容日益增多,合作模式与合作机制也日趋完善。区域职业教育合作的多元主体对区域职业教育合作提供了不同的支持,其中影响地方区域职业教育合作发展的供给因素主要源于两个方面:一是地区的综合经济发展水平,二是政策法规的引领与推动。

(一)区域的综合经济发展为职业教育合作提供支撑

职业教育兼具教育与产业的双重属性,因此,区域综合经济的发展水平不仅决定着区域职业教育合作的教育质量,还对职业教育学生的就业机会与职业发展起着决定性的影响。

职业教育作为一种相对独立的教育体系,同普通中等教育、高等教育相同的是,在其发展的初始阶段需要大量的资金进行教育硬件及软件的建设,发展的过程中需要持续的资金投入来维持教育的正常运转。而与普通中等教育、高等教育的不同在于,职业教育因其教育内容偏重于社会生产实践,导致其教育内容会随着科技的发展、社会职业的变迁而不断地发生变化,相应的教学实践场地与设备也需不断更新。因而相对于其他教育形式,职业教育的教育成本相对较高,拥有较高的区域综合经济发展水平是区域职业教育合作发展的前提。以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为例,在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国民经济发展方针的指引下,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凭借着超前的经济发展水平率先突破原有的地域界限,以区域为整体协同发展并取得突出的成就,极大地提升了区域的综合发展水平,由此带来雄厚的资金及先进的科学技术又可以为区域职业教育进一步的合作发展提供全面支持。

职业教育作为一种以培养并输出各种技术技能型人才的特殊产业,参与并促进地方发展,当地各产业的用工需求、社会生产力的发展状况、产业结构等与当地的综合经济水平直接相关,因此,区域综合经济发展水平对当地职业教育的内容、发展方式及规模都具有重要的支撑作用。

(二)国家政策法规引领并推动区域职业教育合作

我国的经济发展起步较晚,面对如此庞大的人口现状,要实现全民共同富裕、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必须经过一个漫长的先富带动后富的过程。1978年开始实施改革开放的政策使得东部沿海地区先于内陆地区得到较全面发展与繁荣。至20世纪90年代中期,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开始成为我国国民经济发展的一个重要的战略目标。自此,国家相关政策法规的出台开始引领并推动职业教育合作发展。其中,国家职业教育发展的政策导向决定着职业教育发展的性质、方向与形式。构建区域职业教育合作发展体系,政府必须以政策为保障,清除区域职业教育合作发展中的障碍,为其搭建合理框架使其得以长远发展。

纵观“九五”计划提出之后颁布的有关职业教育发展的教育政策,不难发现上至国务院与教育部,下至地方政府与教育部门都对区域职业教育合作发展模式给予了高度的重视。1998年,原国家教委发布的《关于加快中西部地区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意见》中提出国家鼓励东部地区与中西部地区之间积极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职业教育交流与合作,自此区域职业教育合作发展正式成为职业教育发展的新动向。此后,国务院与教育部等中央决策机构针对区域职业教育合作发展问题颁布了一系列的政策条文。2002年,《国务院关于推进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国发[2002]16号)中指出“加强东部地区和西部地区、大中城市和农村的学校对口支援工作。有条件的职业学校可以跨区域招生,可以与本地、异地职业学校联合办学”。2014年教育部等六部门颁布《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规划(2014-2020年)》中提出“创新职业教育区域合作机制。完善东中西部对口支援机制。深化区域内职业教育合作。鼓励各地打破行政区划限制,建立区域职业教育合作平台,协调职业教育发展政策”。在政策的引导下,区域职业教育合作更加具体明晰,各级地方政府与教育部门将区域职业教育合作发展的政策逐步细化并进行贯彻实施。在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时代背景下,来自于国家层面的政策方针无疑极大地推动了区域职业教育合作发展。

区域职业教育合作是新时代下社会进步、职业教育发展的必然走向。区域职业教育合作发展以需求为根本,以供给为支撑,两大方面共同影响其发展。一方面,区域工业化、政府、企业、职业学校、民众从不同的角度对区域职业教育合作发展的模式、内容、形式、程度提出了需求,各利益相关方目的不同,区域职业教育合作发展过程中必须将各方需求考虑在内,以形成动态发展的稳定机制。另一方面,区域职业教育合作发展在其形成完整体系之前,需要社会各方供给,区域经济、政府政策、民众支持等等都是区域职业教育合作发展的重要支撑。综合各区域的优势与劣势,推动区域职业教育之间的交流与合作,促使各个区域的职业教育发展趋向平衡。区域职业教育合作涉及多元主体,跨区域的学校、企业、行会、政府在不同维度、不同层面上对人才进行合作培养,各主体之间的交互关系极具复杂性。在实现不同区域共同发展的同时,更加高效地利用了教育、人力以及自然等资源,迎合了可持续发展的时代理念,对人类社会的发展产生了重要的推动作用。

但是,我们也应认识到,目前的区域职业教育合作随着多元参与主体的不断加入,出现许多新的需要探索的问题。在区域职业教育合作发展的具体过程中,也存在阻碍其顺利发展的诸多因素。首先,从跨区域职业教育学校合作的角度来看,在职业院校的管理体系中,地市举办的高等职业院校在业务上受到省级教育主管部门指导,中等职业学校多以市县教育部门管理为主,而技工学校则多以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管理为主,教育行政上的分条管理会经常出现政出多门、职责交叉、标准不一、难以协调等问题[4]。其次,从参与职业教育合作发展的企业、行会的角度来看,企业与行会分属于不同的经济管理部门。以职业教育集团为例,其发展不仅是教育部门的职责,更需要融合中职学校、高职院校、企业、行業、人社、财政、发改、经信等多个部门的配合实施,政府虽然在宏观层面上制定了各类政策,但在既有的体制框架下,具体实施操作中各参与主体固有的政策规章在运行的过程中仍存在诸多问题与矛盾。再次,在实践中站在参与区域职业教育合作的各主体的角度反观国家的相关政策,不难发现国家相关政策的顶层设计仍不够完善,合作主体、合作模式、合作内容等方面缺乏一定的标准以及质量监督手段与系统的管理机制。针对这些问题,职业教育相关政策颁布不及时,存在滞后性,同样也阻碍着区域职业教育合作的顺利进行,如何解决这些问题仍将是我们继续研究的重点。

参考文献:

[1]胡秀锦.区域职业教育合作模式与实现机制研究[J].教育发展研究,2012(19):45-49.

[2]冯飞,王晓明,王金照.对我国工业化发展阶段的判断[J].中国发展观察,2012(10):56-57.

[3]杨近.我国工业化进程与职业教育体系发展的研究[D].上海师范大学,2015.

[4]张铁军.地市职业教育一体化发展[J].教育与职业,2012(2).

责任编辑 韩云鹏

作者:贾敏 胡秀锦 郭燕妮

高职教育区域合作发展模式论文 篇3:

高职教育产教融合发展的策略与探索

摘 要:从理念引领、政策保障、评估导向、示范推动等方面系统总结了高职教育产教融合发展的策略举措;从优化教育和产业结构协调发展、创新产教融合发展新模式、深化“工学结合、校企合作”育人模式、完善校企合作管理和运行机制等方面反映了北京高职院校“产教融合”发展的实践探索,为全面深化产教融合发展改革提供可资借鉴的经验。

关键词:高职;产教融合;经验

2017年,国务院发布《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将产教融合发展作为教育改革国家制度全面提升的重要战略。高等职业教育是高等教育和职业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兼具两类教育的双重属性,从发展之初,就确立了“产学研结合是高等职业教育发展的必由之路”的办学指导思想,积极探索校企合作体制机制、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形成系列做法。总结分析、分享经验,对积极促进国家全面深化产教融合教育发展改革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概念内涵的解析

我国教育产教融合发展进程中,由于不同发展阶段面临的环境不同,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不同,关注重点内容不同,不同时期政府文件使用的相关名词概念也有所不同。例如:“工学结合”“校企合作”“产学合作/产学研合作”以及“产教融合”等,加深理解概念之间的关系、内涵,有助于准确把握国务院《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有关精神。

“工学结合”是以工作与学习交替进行、半工半读为基本特点的一种学习与工作相结合的教育模式。政府相关文件表述主要将工学结合视为一种人才培养模式。这一内涵在高职示范校建设相关文件中有具体体现。“产学合作”(产学研结合、校企合作)内涵更为宽泛,是产业/企业与学校/研究机构合作,实现协同发展。“产教融合”则在更深层次、更高水平、更广范围,实现产业与教育的共同发展。有观点认为,“产教融合”是“工学结合”和“产学合作”发展的高级阶段,是人才培养供给侧和产业需求侧结构要素全方位融合的“一体化”发展。

高等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发展的策略

1.理念引领,确立“产学研结合”办学指导思想

第一,明确“产学研结合”是高等职业教育发展的必由之路。2002年10月、2003年12月、2004年2月,教育部在湖南永州、湖北武汉、江苏无锡先后召开了三次全国高等职业教育“产学研结合”经验交流会,全面、系统地总结了高等职业教育产学研合作教育经验。高等职业教育确立了“‘产学研结合’是高等职业教育发展的必由之路”的指导思想,明确了“产学研结合”是高等职业教育发展必须遵循的原则和规律,“产学研结合”发展高等职业教育成为高等职业教育战线领导者、管理者、广大师生员工的普遍共识。

第二,明确“合作办学、合作育人、合作就业、合作发展”的改革方向。2010年,教育部召开全国高等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工作会议。会议提出要以提高质量为核心,以“合作办学、合作育人、合作就业、合作发展”为主线,不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进一步推进体制机制创新,努力建设中国特色现代高等职业教育。

2.政策保障,制定促进“校企合作”发展系列文件

2006年,教育部出台《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職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6〕16号),明确提出“大力推行工学结合,突出实践能力培养,改革人才培养模式;校企合作,加强实训、实习基地建设等重要意见。2011年,教育部制定《教育部关于充分发挥职业教育行业指导作用的意见》(教职成〔2011〕6号),明确“行业是建设我国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重要力量”“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促进职业教育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接受职业教育的需求,满足经济社会对高素质劳动者和技能型人才的需要,离不开行业的指导”,并提出了15条意见和措施,促进行业对职业教育的指导作用,促进高职教育与区域经济、行业企业融合发展。2018年,教育部等六部门印发《职业学校校企合作促进办法》,明确“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是职业教育的基本办学模式,是办好职业教育的关键所在”,从立法层面保障高职教育“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基本办学模式的全面落实。

3.评估导向,将“产学研结合”作为评估重要指标

2004年,教育部启动首轮“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将“产学研结合”作为重要评估指标。将“高职院校办学过程要体现产学结合理念、机制和途径,在人才培养模式、师资培养、实践基地建设、实习组织及科技成果转化、面向社会开展培训等方面有实效”作为评估基本标准。在评估优秀标准中,更强调了产学结合的深度与广度,提出要形成以社会需要为方向、行业企业为主导的校企合作办学的体制、机制,校企双方合作完成办学全过程,并取得显著成效。2008年,第二轮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评估,更将产学合作理念渗透到评估的全过程,从办学定位到人才培养的全过程。提出学校事业发展规划应符合区域经济发展规划、重视与区域社会及产业的合作育人;根据技术领域和职业岗位(群)的任职要求,参照相关的职业资格标准,设置课程体系和选择教学内容;能有效设计“教、学、做”为一体的情境教学方法;实践性课程主要由企业、行业技术技能骨干担任的校外兼职教师讲授为主,与行业企业合作开发实训教材;实践教学,强调顶岗实习覆盖率,顶岗实习时间原则上不少于半年;实践教学作为专业教学的重要核心环节,纳入课程体系的整体设置中,理论教学应与实训、实习密切联系,实践类课程课时占总教学时间的50%以上;行业、企业参与教学方案设计;行业、企业参与实践教学条件建设;毕业生获取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等具体要求。实现以评估促产学合作发展的目的。

4.示范推动,“校企合作、工学结合”是示范校建设的重要内容

2006年12月,教育部、财政部正式启动“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选择办学定位准确、产学结合紧密、改革成绩突出、制度环境良好、辐射能力较强的高等职业院校进行重点支持,带动全国高职院校办出特色,提高水平。产学结合是示范校建设的主要内容,特别在重点专业建设中,积极推进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和体现工学结合特色的课程体系构建。2010年,高职骨干校建设进一步强化校企合作的重要地位,将校企合作作为深化高职改革的突破口和主要途径,全面深入推进“校企合作体制机制建设”,通过校企合作深化高职教育教学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办学水平。

北京高职院校“产教融合”发展实践探索

多年来,北京高职院校积极探索不断深化产教融合发展,实现高职教育与产业发展同步规划;实施提升专业服务产业发展能力项目;推进集团化办学模式;创新订单班模式、现代学徒制模式,深化“工学结合、校企合作”育人模式;制定校企合作暂行办法、建立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行业企业参与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和产学合作理事会,完善校企合作管理和运行常态机制。

1.专业对接产业,统筹优化教育和产业结构协调发展

第一, 实现专业布局与产业布局同步规划。开展专业与产业契合度调研,适应北京产业发展,确立“五个一批”专业建设标准,实现专业建设发展与《北京市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同步规划。开展北京高职教育与产业结构契合度调研,对12个北京市重点发展的产业、紧缺人才的专业及3个区域的产业结构、人才需求开展深入调研、分析、预测,进行顶层设计,确立发展目标、任务;确立“五个一批”专业建设标准,明确要针对限制和禁止发展产业,撤并一批面向低端产业的专业;针对调整转型产业,改造升级一批传统优势专业;针对高精尖产业,优先发展一批新兴专业;针对城市管理、社会建设需求,重点加强一批紧缺人才专业建设;针对疏解转移产业,与产业承接地合作办好一批品牌专业。

第二,实施提升专业服务产业发展能力项目。2011年,北京市启动“北京市高等职业学校提升专业服务产业发展能力项目”,制定专业服务产业发展规划,明确高职院校专业建设以服务都市型现代农业、高端现代制造业、现代服务业、高技术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为主线,提出做强高技术和现代制造业类专业,做大服务特别是生产性服务业类专业、做优都市型现代农业类专业、做精战略性新兴产业类专业,提升北京高职教育支撑“北京创造”“北京服务”的能力。项目覆盖到北京市17所公办高职院校的34个专业,围绕产学合作机制创新、探索系统培养、强化实践育人、转变培养方式、建设高水平教学团队、实施第三方评价等内容开展系统建设。

2.推进集团化办学,创新产教融合发展新模式

集团化办学是校企合作最有效的实现形式。通过集团化办学调动政府、行业、企业、学校、研究机构、社会组织等各方积极性。2009年,教育部制定《关于加快推进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的若干意见》,提出“深入推进工学结合、校企合作、顶岗实习,加强区域合作和城乡合作,实现学校、企业、行业和区域之间的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共同发展”。北京市从2010年开始,推动“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模式改革试点”工作。加强北京高职院校与行业、企业间的深度合作和资源共享,北京市设立专项经费持续支持职教集团建设,探索政府主导、多方参与、共同建设、共同受益,职前教育、职后教育相衔接,产学研有效互动,产业链、教育链有机融合的职业教育发展新模式。通过集团化办学加强行业指导和校企合作,共同育人;依托职教集团优势,优化教师业务培训、企业员工业务技能培训、教师企业实践、学生顶岗实习、教师产学研合作等基地建设。目前,北京市已组建10家职教集团(其中9家集团由高职院校牵头),成员涵盖学校(普通高校、中高职学校)、政府、行业协会、各类企业、科研院所、职业技能鉴定机构等社会组织以及国外职业教育机构多主体,建立完善了职业教育机构与行业企业的合作机制(见表1)。

表1 北京市职业教育集团一览表

序号 职教集团名称 牵头单位 批准年度

1 北京交通运输职教集团 北京交通运输职业学院 2011年

2 北京现代制造职教集团 北京电子科技职业学院 2012年

3 北京商贸职教集团 北京财贸职业学院 2012年

4 北京电子信息职教集团 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2012年

5 北京都市农业职教集团 北京农业职业学院 2014年

6 北京人力资源服务职教集团 北京劳动保障职业学院 2015年

7 北京城市建设与管理职教集团 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2016年

8 联想职业教育集团 联想集团 2016年

9 中国健康养老职业教育集团 北京社会管理職业学院 2017年

10 全国城市轨道交通职业教育集团 北京交通运输职业学院 2017年

3.深化“工学结合、校企合作”育人模式

深化“工学结合、校企合作”育人模式改革,创新订单班模式、现代学徒制模式、引企入校模式等多类型、多形式人才培养。

第一,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针对企业人才需求,不断完善产教融合、协同育人机制,积极开展校企联合招生、联合培养、一体化育人的现代学徒制试点,发挥企业重要办学主体作用,推进行业企业参与人才培养全过程,实现校企协同育人。北京先后有7所高职院校被教育部遴选为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开展校企合作育人(见表2)。

表2 北京市高职院校现代学徒制试点一览表

序号 试点学院名称 批次

1 北京电子科技职业学院 第一批

2 北京财贸职业学院 第一批

3 北京交通运输职业学院 第一批

4 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第二批

5 北京农业职业学院 第二批

6 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第二批

7 北京劳动保障职业学院 第二批

第二,深化订单班模式改革。北京高职院校积极深化产学合作,大力开展订单培养,订单培养发展较快,不仅订单数量增加,而且订单培养在吸引优秀生源、提高就业水平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基于订单培养,一些院校从招生开始,增加了校企合作面试环节,实现从招生、培养到就业,企业的全程参与。一些院校的订单培养班在发展和竞争中优势明显,“订单培养”已经成为北京高职院校人才培养的重要模式,获得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可。订单培养实现校企人才培养深度合作,学生就业和职业发展优势明显。

4.完善机构保障,建立校企合作管理和运行常态机制

第一,制定《北京市交通行业职业教育校企合作暂行办法》。为深化行业职业教育院校与企业的合作,促进校产协调发展,培養适应首都交通事业发展的职业人才,2011年,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北京市交通委员会联合制定《北京市交通行业职业教育校企合作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这是国内首个由政府和行业牵头制定的职业教育校企合作制度。鼓励支持校企在需求分析、教学改革、师资培养、学生实习、实训基地建设、科技成果转化、督导评估等方面开展深入合作,为促进北京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进行有益尝试,奠定制度基础。教育部办公厅将此《暂行办法》转发到全国学习借鉴,推动各地职业教育校企合作工作。

第二,建立行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行业组织最了解本行业领域的技术前沿、内在运作规律、人才需求等情况,在职业教育发展过程中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为强化行业对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指导作用,2012年,教育部对行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进行重组,将原高职教指委的职能调整到相关的行业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行指委)。重组后的53个行指委覆盖了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除国际组织外的所有门类。各行指委受教育部委托,由行业主管部门或行业组织牵头组建和管理,对相关行业(专业)职业教育教学工作进行研究、咨询、指导和服务,各行指委也是指导本行业职业教育与培训工作的专家组织。北京市积极落实《教育部关于充分发挥行业指导作用 推进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调整优化行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机构,完善工作机制。针对不同行业的特点,分类指导行业职业教育改革发展,推动行业部门和行业组织在预测人才需求、指导专业建设、促进校企合作等方面发挥更大作用。

第三,建立行业企业共同参与的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和产学合作理事会。北京市教委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职业教育教学工作提高教学质量的意见》强调高职院校“专业建设要产学结合,各专业都要成立由学校专家与行业企业的技术、管理专家组成的教学指导委员会,共同确定培养目标与服务面向”。北京各高职院校基本建立了有行业企业共同参与的专业指导委员会。专业指导委员会由高职院校各专业人员和相关行业、企业人员共同组成。主要职能是参与本专业的需求预测、设置论证、职业分析、教学计划制定、课程设置以及实习实训基地落实等教学管理。这也是目前高职院校促进企业参与人才培养的普遍做法。

同时,建立学校产学合作理事会,通过聘请行业、企业以及社会各界人士以理事的形式参与学校人才培养。对学校工作提供咨询、建议;沟通学校与企业的联系,做学校和企业合作的搭桥人。产学合作教育委员会(或称校企合作委员会)由合作教育各方代表(企业主管领导和工程技术人员、学校主管领导和教师)组成,是合作教育的组织、协调、联络机构,实施对合作教育项目的全面管理。

参考文献: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7〕95号)[EB/OL].(2017-12-19)[2018-04-13].http://www.gov.cn/zhengce/content/2017-12/19/content_5248564.htm.

[2]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北京市高等职业教育质量年度报告(2018)》[EB/OL].(2018-01-11)[2018-03-20].https://www.tech.net.cn/web/rcpy/articleview_sf.aspx?id=265.

(作者单位:北京教育科学研究院高等教育科学研究所)

[责任编辑:于 洋]

作者:孙毅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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