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化建设发展探析

2022-08-25

第一篇:城镇化建设发展探析

城镇化建设发展探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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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参考文献:

城镇化建设发展探析

城镇化是伴随工业化进程下一种经济现象的产物,是经济发展的重要引擎,是衡量社会现代化的重要指标,一个城市现代化程度多是以城镇化的指标来度量。党的十七大报告明确指出:走中国特色城镇化道路,按照统筹城乡、布局合理、节约土地、功能完善、以大带小的原则,促进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

城镇化一次最早起源于拉丁文Urbanization的概念,最早源于1876年西班牙工程师赛达的著作《城镇化基本理论》,这一概念被用来大致描述乡村向城市的演变过程,至20世纪,这一名词已经在全世界范围内被多数学者所接收,在世界范围内广泛应用。城镇化的本质就是结业方式、居住方式、交往方式的一种改变,涉及人口、社会、经济、文化、技术等一系列的转变和变革。

自改革开发以来,中国一直演绎着波澜壮阔的城镇化史诗,我国的城镇化速度史无前例的高速发展着,城镇化全面推动了我国的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并在很大程度上改善了城乡人民的生活水品和住房条件。真正的城镇化要从很多个方面来定义,产业结构及人口分布方面:指农村人口不断向城镇转移,第

二、三产业不断向城镇聚集,从而使城镇数量增加、规模扩大的一种历史过程。它主要表现为随着一个国家或地区社会生产力的发展、科学技术的进步以及产业结构的调整,其农村人口居住地点向城镇的迁移和农村劳动力从事职业向城镇

二、三产业的转移。城镇化的过程也是各个国家在实现工业化、现代化过程中所经历社会变迁的一种反映。价值观和经济要素方面:传统的农村文明走向现代城镇文明,最终实现城乡一体化,使得进入城市的人慢慢学习、接收城市人们的生活方式、生活行为和价值观念。经济要素集聚方式:在技术创新和制度创新的推动下,人口、资本、文化等更高效的在城乡之间流动、重组。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要想全面实现城镇化建设,在我国的城镇化进程中仍然存在诸多矛盾,如城镇体系发展不协调,我国东中西部地区历史上就存在农村工业基础不均衡,东部地区农村工业有一定基础,西部地区农村工业薄弱,因此城镇化适用性不强,不能从根本上解决农村发展问题。大城市人口过度集中,资源环境承载力受到严重考验,小城镇建设遍地开花,相同职能类型的城镇重复建设,同时广大农村地区建设滞后。城镇化进程对资源消耗过大,对环境生态的破坏严重。城镇化速度与产业结构演进不协调、产业与居住配套不合理,

各类产业园区、工业园区建设无序,既浪费珍贵的土地资源,又使生态环境恶化、同时园区的生活配套功能缺少,城市功能布局不合理等。城镇化速度太快,新增城市人口的社会保障,教育、医疗、养老等配套需要健全,失地农民的补偿安置问题尚需改进等。这些矛盾阻碍了我国城镇化进程,妨碍了城镇化的健康发展,有悖于和谐社会以人为本的主旨。因此,我国必须走一条符合国情、具有创新精神的新型城镇化道路。

做好城镇化建设,科学、合理规划是关键,一定要严格遵循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原则、城乡发展原则、经济社会发展原则以及国内外发展和对外开放原则,通过这一系列的保障原则来加快枣庄城镇化建设的步伐。然而很多地方在城镇化建设过程中,规划体制部门分割,上下结合比较少,严重影响城镇化的健康发展;规划编制工作整体滞后,缺乏前瞻性,很多地方自成体系、各自为政、随意性强,在地方利益的驱动下,许多政府发展城镇化的目的就是为了扩张土地,扩宽财源,考虑不到规划的科学性和城镇发展的长远目标;忽视政策和社会环境发展规划,只重视城镇的硬件建设,只对城镇土地利用、交通体系建设等硬件的规划比较重视,忽视对城镇发展政策、城镇社会发展、城镇环境建设的规划,诸多在意的体现在政绩、视觉效果明显的大广场、大马路、行政办公中心等工程项目,而对于有关产业发展、人口就业、居民的基本生活、环境保护、防灾减灾等方面的规划缺乏深度分析,可操作性不强,甚至,一些地区以牺牲物质文化遗产为代价进行扩建,使城镇文化遗产遭受重创,使城镇失去历史文化特色。

对于枣庄这个特殊的城市来说,处于战略机遇期,新型城镇化是枣庄转型关键,是拉动内需的内在动力。“新型城镇化可以将村庄整合到城镇体系之内,构筑新型的城乡体系;也能为吸引农村人口向城镇转移就业创业和居住提供了便利;还可以把农村富裕劳动力从传统农业生产中解放出来,推动农业的规模化、产业化和现代化,提升城镇经济实力,增强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能力,带动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新型城镇化将城市与农村作为一个整体考虑,打破城乡界限,能够实现基础设施的一体化和公共服务的均等化,从而实现城乡统筹和区域协调发展。对枣庄来说,新型城镇化建设已进入加速阶段。“枣庄已经在全国率先推行农村土地使用产权制度改革,以土地为纽带发展合作社,搞规模化经营。”在这期间,政府采取了以城市带郊区发展模式,对土地采取确权颁证,设立建设用地增减指标挂钩机制,以发展较好的区域作为起步点,确立优势产业,形成以市场为导向的产业集群,同时配备以农民使用的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体系,使得农民在农村的地域空间内实现就地城镇化,缓解城镇化带来的城市人口、基础设施、环境承载等压力,制定了可持续发展的战略,兼顾人与自然的和谐,实现人口、环境、资源相协调,保证资源一代接一代的永续利用。

第二篇:新型城镇化背景下的新农村发展探析

摘 要

改革开放30多年来,中国城镇化已经取得了巨大成就。截至2016年,我国城镇常住人口7亿9298万人,城镇化率为57.35%。可以说,如果没有城镇化,就没有我国今天的发展局面。同时,国家对新农村发展方面作了大量工作,农村基层治理也是国家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农村基层治理承担着新型城镇化、城乡发展一体化的重要使命。“十三五”以来,我国新型城镇化速度加快,对广大农村地区基层治理产生了深远影响,由此给转型期的农村基层治理带来了一些新问题。

【关键词】 新农村 基层治理 探析

一、新型城镇化背景

随着《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的出台,2014年底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名单正式公布,两年来,陆续共有三批200多个城市(镇)被列入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充分发挥改革试点的先遣队作用,大胆探索、试点先行,寻找规律、凝聚共识,到2017年为全国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和模式,2020年开始有序在全国范围内推广试点成功经验。

实际上,除了上述200多个城市(镇),全国大部分地

1 区也在同样走着由传统城镇化向新型城镇化转变之路。新型城镇化和传统城镇化最大不同在于要以人的城镇化为核心,以提升城镇化质量为关键,不是简单的城市人口比例增加和规模扩张,而是强调在产业支撑、人居环境、社会保障、生活方式等方面实现由“乡”到“城”的转变,实现城乡统筹和可持续发展,最终实现“人的无差别发展”。

以XX为例,是西部典型的人口流出地区,被定义为五线城市。参照XX人口数据,常住人口由 2011年213.46万人到2016年210.67万人,人口逐年呈递减状态,其中城市人口由2011年的91.55万人增加到2016年的100.81万人,6年之间增长了10.1%;农村人口2011年的121.91万人缩减到2016年的109.86万人,6年之间缩减了9.9%。城镇化率2011-2016年由42.9%到47.85%,6年间提升了约5%。从以上数据不难看出,虽然城市人口的增长比例和农村人口的减少比例基本持平,但城镇化率的提升是伴随着常住人口的大量流失,人口流向呼包鄂城市群和京津冀城市群,和西部大多数城市一样“被城镇化”。

二、农村基层现状和存在问题

由于城乡二元经济结构的存在,导致了城乡资源配比差异、产业结构不合理、基础设施不完善等问题。尤其农村土地不可避免地被城镇化征用,农民虽得到一部分征地款与改革红利,但同失去祖祖辈辈赖以为生的土地资源相比起来实在是微不足道。虽然在国家全面深化推进新型城镇化的背景

2 下,通过逐步落实户籍制度改革、完善土地利用机制、推进农村电商平台发展等一系列手段旨在城乡均衡发展的基础上加速城乡一体化进程,农村牧区基层现状仍不容乐观。

以下简要从基层干部队伍建设、农村牧区法制观念提升、农村牧区教育改革发展三个方面浅析新农村治理。

(一)农村基层干部队伍问题

农村人口经济收入来源无非两种选择:要么在当地从事种植业或养殖业,要么到发达城市打工就业,相对中国绝大部分地区而言,特别是在土地贫瘠、农业养殖都不能有稳定的经济收入的地区,选择后者较多。俗话说 “巧妇难为无米之炊”,发展以人为本,人口流失造成了在政策推行、机制建设、产业均衡等方面面临无人可用、无以为继的困境。

由于农村一大批青壮年离开农村,外出务工,留在农村的多是妇女、儿童、老人,从而造成农村发展所仰仗和依赖的人力资源“失血过多”却“补血不足”。基层党组织对基层群众的服务意识、服务能力有限,并且党组织缺乏活力,因此,即使留在农村的年轻人对党组织缺乏兴趣,一些本地“80后”、“90后”的年轻村民入党意愿不强。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都需要基层党组织来推行和实现,且随着新常态下的新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农村基层党组织面对的政治环境、经济环境和工作内容都发生了变化,及时进行角色转变势在必行。基层工作繁杂而且户外工作较多,对能力素质以及体力都有一定要求,现有农村基层干部队伍大多是40岁

3 以上的干部,村干部“老龄化”现象突出,并且大多没有受过高等级教育,这就必然造成对现代科技、农业经济、市场经验等方面的知识储备不足,无法适应并驾驭新农村发展,缺乏德才兼备的年轻梯队,后劲不足。

(二)法制观念缺失问题

新农村治理的核心是保障村民的民主权利,通过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等,实现农村公共事务的有效治理,实现村民合法利益的有效维护。农村基层民主运转的原则是多数人决策,同时应保护少数,这一原则就意味着处理好多数人和少数人关系,是村民自治健康有序发展的重要前提。目前部分农村干部的素质较低,没有公益之心,只讲权利不讲义务,只谈对自己有利益的事,而对于村里的公益事业和公共事务,缺乏积极性,利己主义观念盛行。“占便宜的、不守公德的、不守规矩的、侵占公共财产、优亲厚友的人越来越多,而老实本分的人越来越少”。

因为基层政府法制宣传不够,往往出现以政策替代法律的现象,出现涉事涉案这种情况后,当地党委政府束手无策,村民违法的成本越来越低。一部分被侵占权利和利益的村民因为法制观念淡薄,无处诉求,即使上访也抓不住重点,解决不了实际问题。在农村实际走访中了解到,社会财富的多寡和地位的高低甚至几个无赖地痞直接影响着农民为人处事的策略,他们信守“胳膊拧不过大腿”的道理,即使生活面临非常困难的境地,或者被剥夺权利、损失利益的时候,

4 也不敢主张自己的权益,深怕揭发对方之后遭到打击报复,总是抱着息事宁人的态度,遇到强权强势宁愿吃亏自认倒霉;另一部分农民同样是因为不懂法,出现了大规模群体上访、冲击社会道德底线的极端事件发生。

(三)农村教育问题

我国新型城镇化道路的发展,主要表现为农村人口的城镇化,即农村人口向城镇转移,并实现市民化的转变。在新型城镇化战略的驱动下,农村教育的发展也发生了急剧的变化,随着大多农村人口向城镇的转移,农村适龄学生生源也随之减少,与此同时,城镇学校的学生却在急剧增多。在这样的背景下,农村教育的布局结构调整应运而生,撤并原有的空巢学校,整合教育资源,扩大城镇的中小学校,使原有“县高中”乡镇初中、一村一校”的格局向原则上每个乡镇都应设臵初中,人口相对集中的村寨要设臵村小学或教学点,人口稀少、地处偏远、交通不便的地方应保留或设臵教学点的格局转变。

虽然目前农村教育取得了显著成绩,但新型城镇化不可避免的先行解决城市教育,给农村教育带来了经费投入不足,教育结构失衡,盲目撤点并校,教师资源缺失,师资队伍薄弱等问题。

首先是亟待解决的是留守儿童问题。留守儿童的教育问题直接关系到下一代农村人口素质,进而制约新型城镇化的发展。留守儿童普遍年龄较小,缺乏父母的关爱,监护人也

5 大都是“爷爷辈”、“奶奶辈”,容易出现孤僻的心理问题。成长环境和心理状态会直接影响到留守儿童的在校行为和日常行为,父母无法监督其学习,监护人又无能力监督和给予帮助,导致留守儿童普遍学习质量不高,且容易做出一些违背社会道德和法律的行为。

三、解决对策及建议

(一) 加强基层干部队伍建设举措

强化基层干部队伍建设必须坚持正确的导向,立足农村实际,提升基层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亮化村干部整体形象等途径,有效发挥村干部队伍作用,才能促进农村治理现代化。

1. 扩宽选人渠道,扩大村干部来源。

一是扩大来源群体。突破以村中“内部竞选”的保守思路,将选用视野放到农村致富能手、外出务工经商能人、返乡大中专毕业生以及党政干部、复转军人等群体中去,招贤纳士,扩宽来源;二是创新推选机制。将民主评选规范化、制度化、法律化,充分调动群众积极参与竞选,并做好群众监督;三是优化选人条件。对合适的村干部人选,放宽年龄限制、户口限制等措施。利用“以老带新”、驻村第一书记传帮带等手段不断更新基层干部年龄结构和现代信息化水平;四是完善激励保障制度。中央和地方应下拨、配套专项

6 资金对于基层工作突出的干部实行奖励,可以根据实际适度效仿“高薪养廉”,提高岗位工资,以增强岗位吸引力。

2. 教育培训常态化,提升村干部能力。

一是经常性开展培训。基层干部是党在农村形象,首先要经常性开展党性教育和党风廉政教育活动,熟知党和国家路线、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等内容;二是围绕现阶段重点难点工作开展专题培训,提升村干部履职能力;三是创新教育培训方式。鼓励基层干部到工作突出的“示范村”参观、交流、培训,不再“坐井观天”、 达到经验共享、共同发展的目的。

3.规范岗位职责,实行奖惩制度。

一是规范明确基层干部职责界限,建立村干部职责清单;二是建立健全科学考评考核制度。对于工作成绩突出的要奖励,对于工作落后的要相应惩戒。同时要结合“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对于出现贪腐问题的基层干部坚决依法依规处理,惩前毖后,以儆效尤。

(二)提升法制观念,建设法治新农村 1.进一步加强涉农立法工作。

国家立法机关应把涉农立法工作作为国家立法工作的重点,根据农村社会经济发展的新特点、新情况、新问题及时修改和完善现有的涉农法律法规,并梳理现有社会保障社

7 会救助等相关涉农涉牧政策,使涉农法律法规与农村的改革发展决策相衔接,与农村实际情况相适应,以充分发挥法律法规对农村改革、发展的引领和保障作用。

2.加强基层干部的法治教育,提高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

农村党员干部是农村法治建设的组织者、推动者、实践者、示范者,农村党员干部就是广大农民群众的领头羊,只有党员干部带头学法、守法、用法、依法办事,才能促进普通群众学法、守法、用法、依法办事,所以,要构建农村领导干部法治教育培训的长效机制,要通过经常性的法治教育培训,提高农村党员干部的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促使他们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农村发展,化解农村矛盾,维护农村稳定。

3. 进一步加强农村法制宣传教育。

一是采取张贴标语、悬挂横幅、展示图片挂图、制作版面、出动宣传车、开通热线电话、设立咨询台、发放宣传资料、播放影视录像、举办讲座培训等多种形式开展普法教育。二是组织专业文艺团体、法制宣传志愿者,深入农村演出法制文艺节目,鼓励民间自发的法制宣传活动,加强对家庭、村镇自办法治文化活动的指导和扶持。三是组织司法所、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法律援助机构、司法鉴定机构,围

8 绕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城乡一体化建设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过程中出现的重大法律服务需求,提供公共法律服务。加快建设政府主导、规模适度、覆盖城乡、惠及全民的农村公共法律服务体系。

4.规范农村执法行为和司法行为。

一是要加强农村基层执法人员和司法人员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努力提高执法人员和司法人员的法律素质和执法、司法水平,增强其严格执法和公正司法的责任感、使命感。二是要规范政府有关部门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收费、行政检查等行为,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制,完善执法责任追究制,杜绝各种不作为、乱作为和侵害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行政行为。三是要构建法律监督、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的多方监督体系,要充分发挥各种群体的监督作用,促使执法机关真正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三)农村教育问题对策

百年大计,教育为先。世界新科技革命的兴起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推进,对广大农村人口科学文化素质和思想道德素质提出更高的要求。农村教育不仅是我国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还是提高我国人民文化素养和整体精神面貌的关键力量,也是为推进新型城镇化,解决我国“三农问题”的重要途径。

9 1.增加教育投资、提升教育质量。

一是要增加教育经费投入,并保障教育经费真正落到实处。要健全农村教育经费监督保障机制,确保农村义务教育经费合理使用。二是利用一切现代化手段发展农村教育事业。针对我国的实际情况,可充分运用产业政策优惠、税收减免等手段发行教育彩票,鼓励社会资本、社会力量投入农村教育在帮助农村教育事业发展的同时也要通过电视、电台、网络等媒体进行宣传报道唤起全社会对农村教育的重视。三是保证农村九年义务教育的实施,并建立优质的九年义务教育。

2.加强基层教师队伍建设。

一是提高农村教师的地位,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提高教师的经济待遇,使教师安心农村教育工作。二是充分利用国家侧重于农村教育的优惠政策吸引师范类高校毕业生及优秀人才到农村工作,充实农村教育师资力量,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另外加大对现有教师的培训力度,鼓励教师积极参加继续教育,提高学历层次,从整体上提高教师素质。三是农村学校的教师们要定期到城市学校见习学习,充实知识底蕴、更新教学方式。还可以规定高中等师范类院校毕业生准备长期从事教育工作的,先行到农村基层历练试讲一段时间。这样的城乡互通、互动更有利于教育资源的平均分配,也能够逐渐改变农村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提高农村教育总

10 体水平。

3.重视全面发展,关注心理健康。

与城市儿童被家长重视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对比之下,农村留守儿童,特别是只重温饱,缺少沟通的留守儿童更容易产生心理问题。很多留守儿童性格孤僻,不苟言笑,他们不理解父母,有的甚至痛恨父母不够关心自己。要耐心倾听他们的心声,正确引导他们理解父母,告诉他们父母外出打工是生活所迫,父母在外生活很是艰辛,他们也非常牵挂自己的孩子。

一是应当从孩子的角度出发,改变自己落后的思想观念,孩子固然是家庭的宝贝,但是过于溺爱会起到反作用,反而不利于正确引导孩子成长中各个方面。二是多与留守儿童进行思想上的交流,能够促进他们的心理成长并能够培养起自立、自主的生活能力,抵抗挫折的能力也会逐渐增强。三是借助基层服务志愿者或社会工作者这类专业人士对留守儿童的心理状况进行评估,并帮助其摆脱心理困境。

4.从农村实际需要出发,推进教学内容改革。

从农村实际需要出发,推进教育改革优化课程内容大力发展职业教育。一是调整农村人才培养目标,不仅要增强学生的文化知识,还要使他们较多地接受适合农村生存的知识。二是农村教育应在初高中适当增加职业教育的内容,供有意愿或者学有余力的学生选择。三是利用职业学校的资源

11 开设以实用技术为主的课程,鼓励学生在获得毕业证书的同时获得职业。

结 语

新型城镇化发展,是以人为本、着力解决人的城镇化问题,核心是人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的转变。走新型城镇化道路,才能更好地解决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突出矛盾。在新型城镇化道路上,出现一些困难和问题是在所难免的,我们应该积极应对,汲取经验,大胆探索,推动我国城镇化脚步持续加快,实现城乡统一均衡发展而不懈努力,砥砺前行。

第三篇:西部地区新型城镇化建设的法制保障探析

内容摘要:阐述了新型城镇化的内涵以及西部地区新型城镇化建设法治保障研究的重要意义,分析了当前我国西部地区新型城镇化建设的法治困境,提出新型城镇化建设的法制措施、完善路径,通过加强立法和依法行政加快新型城镇化建设进程,提高新型城镇化建设水平,保障新型城镇化建设顺利进行的建议。

关键字:西部地区

新型城镇化建设

法治保障

依法行政

一、新型城镇化的内涵与特征

(一)所谓新型城镇化,是指坚持以人为本,以新型工业化为动力,以统筹兼顾为原则,推动城市现代化、城市集群化、城市生态化、农村城镇化,全面提升城镇化质量和水平,走科学发展、集约高效、功能完善、环境友好、社会和谐、个性鲜明、城乡一体、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的城镇化建设路子。

(二)新型城镇化的特征

1、新型城镇化的核心是以人为本,体现了发展目标的人本性。新型城镇化遵循城镇化的一般规律,科学发展,实现城镇化发展的科学性。新型城镇化是低投入、高效益的集约型生态型城镇化。

2、新型城镇化的“新”就是要由过去片面注重追求城市规模扩大、空间扩张,改变为以提升城市的文化、公共服务等内涵为中心,真正使我们的城镇成为具有较高品质的适宜人居之所。新型城镇化是城乡统筹的城镇化,是城乡互相促进共同发展的城镇化,是着力实现更均等更公平社会公共服务的城镇化,是为了让更多的人过上更好生活的城镇化,是既要注重基础建设,又要关注人文环境的城镇化[1]马丽.关于如何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几点思考[J].城市建设理论研究.2013(11).。

二、西部地区新型城镇化建设的法治困境

西部地区新型城镇化建设的法治保障研究,不仅关系到西部地区新型城镇化建设的成绩,更关系到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目标能否实现。造成西部地区新型城镇化建设落后的原因,除了西部自身的自然历史因素和国家发展战略的影响之外,西部地区法治环境的落后也不可忽视,西部地区新型城镇化建设的法治的困境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人们的法治观念法治意识相对滞后。

由于历史的原因,

我国在较长的时期,没有把法治作为治国的主要方略。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党开始致力于民主法制建设,取得了显著的进步,

党的十五大明确把依法治国作为党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目标。但仍存在许多问题,由于改革发展的滞后,市场经济要求的法律至上、权利本位、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以及法治观念远没有深人人心。在西部地区新型城镇化建设的发展中,部分地方在改革中因循守旧,所以事事总落于人后,如此等等说明了人们的法治观念和法治意识的滞后[1]周晓军.构建新型城镇化建设的法治保障体系[J].宁夏日报.2013(12).。

(二)政府法制建设相对滞后,有待强化依法行政。

西部地区新型城镇化建设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市场经济的有效运行需要以法制加以规范约束。在宏观上,市场经济需要政府干预,但政府干预经济运行并不是主观随意的行为,要受到法律的约束,政府行为和政府职能需要法律来加以定位。

(三)地方立法相对滞后。

由于没有认识到法治对西部地区新型城镇化建设的保障和促进作用,忽视了将改革过程中积累的经验及时地用立法的形式加以固定,致使地方立法工作相对滞后于东部和沿海发达地区。

(四)司法环境较差。

在新型城镇化建设发展中,一个公正的司法环境对一个地区的市场体系的形成、市场竞争基本秩序的维护是十分重要的。西部地区还没有完全从长官意志和行政垄断下解脱出来,市场中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盛行,司法环境的不理想,社会公众用法律对其权利和利益进行保护的成本过高,阻碍了统一、开放、有序、竞争的市场环境的形成,也使得很多投资者不敢到西部投资。

(五)法律服务市场相对滞后。

与我国其它地区相比较,

西部地区的律师、公证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较落后,亟需提高,这表现在两方面:一是法律服务市场规模小,服务范围狭窄,远未发挥该行业对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应有的作用;

二是从业人员总体素质偏低,不能为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提供有效的法律服务。

三、西部地区新型城镇化建设及其法治保障研究的价值意义

西部地区正处于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重要战略机遇期,须要充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2]蒲川.西部大开发法治保障探析[J].中共成都市委党校学报.2001(3).

。在西部地区新型城镇化建设中加强法制建设,有以下五点意义:

(一)在新型城镇化进程中加强法治建设,有利于发挥农民的主体作用

城镇化的客体是广大农民,主体也是广大农民。农民群众的参与程度、受益程度,是城镇化发展水平和发展质量的重要标准。法律是人民意志和利益的集中体现。如果城镇化不能让广大农民平等地享有权利,平等地承担义务和责任,平等地受到法律保护,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不能享有均等的民主权利和自由,甚至发生侵害农民权利和利益的行为,那么城镇化就不会受到农民拥护,甚至遭到农民反对。所以,加快城镇化进程,必须重视法治建设,切实把广大农民的思想统一到党和政府的重大决策上来,积极营造全社会支持城镇化的良好氛围,尊重农民群众首创精神,广泛调动各方面的改革积极性,使城镇化成为全省上下的自觉行动。

(二)在新型城镇化进程中加强法治建设,有利于建设法治政府

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是规范行政权力、保证社会公平正义的必然要求。权力不受监督制约必然产生腐败、权力有多大腐败就可能有多严重,这是权力运行的基本规律。城镇化是以政府为主导的产城相结合的过程,其中政府的行为和决策对产城结合起着引导性的作用。研究城镇化和法治化的关系符合国务院提出的“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十年时间建成法治政府”的蓝图。健全法律法规不仅使政府行为的稳定性增强,更能获得农民和市民的信任,弱化他们之间的纠纷,必须坚持法治理念,切实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来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促进“法治政府”、“阳光政府”、“诚信政府”的建立。

(三)在新型城镇化进程中加强法治建设,有利于城乡社会稳定

城镇化要民生为本,和谐推进。这就要把以人为本的要求贯穿到城乡建设各个环节,以扩大基本公共服务覆盖面、提高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程度为目标,把富裕人民作为发展的首要任务,在城镇化中富民,在富民中促进城镇化,把群众受益作为推进城乡建设的前提,把群众是否满意作为检验新型城镇化成效的根本标准。城镇化大量地涉及广大农民的利益,征地、拆迁、就业、社保等……土地征收如果没有法律的监督很容易引起腐败的滋生;失地农民的就业和社会保障的法律缺失可能会引起群体性事件,无论哪种制度缺乏了法律的规制都会走向极端,不利于城镇化的发展。

(四)在新型城镇化进程中加强法治建设,有利于城乡生态文明建设

在城镇化进程中,面对资源约束趋紧、环境污染严重、生态系统退化的严峻形势,必须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把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把生态文明建设融入城镇化的各方面和全过程。城镇化如果缺乏了法律的规制,很有可能走向畸形发展,产业发展中环境的破坏、资源的用途等将会出现城镇整体生存条件的下降。所以必须通过推进城镇规模结构合理化、城镇布局集群化和土地利用集约化,大力实施生态环境保护,注重资源的科学开发,推动绿色经济发展,实现粗放型发展模式向集约型发展模式的转变。

(五)在新型城镇化进程中加强法治建设,有利于城镇化因地制宜,规范发展

综合西部地区情况,在城镇化中或多或少都出现了发展不规范的问题。部分地区在“经营城市”的理念下,追求土地增值收益,助长了多占耕地和不合理拆迁行为。一些地方打着“加快城镇化”的旗号,盲目拉大城市框架,滥占耕地、乱设开发区,不断扩大城市面积。有的地方将城镇化等同于房地产化,大规模卖地搞楼盘;有的地方盲目进行“造城运动”;有的地方热衷于“乡改街”、“村改居”,土地城镇化重于人的城镇化。由于只追求速度、规模,出现了“空城”、“睡城”等现象,在土地、产业规划,以及权益保障、就业等方面发生了农民与政府的纠纷。城镇化的无序现象归根结底是由于法律的缺失。所以要尊重自然规律、经济规律和社会发展规律,遵循发展重点和改革时序上的变化,结合各地工作基础、资源禀赋上的差异,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试点先行,以点上的突破带动面上的进展,确保新型城镇化符合实际、特色鲜明、积极稳妥、有序发展。

四、西部地区新型城镇化建设的法治措施、完善路径

(一)西部地区新型城镇化建设的法治措施

加强西部地区新型城镇化建设的法治保障是一个系统的工程,是依法治国的重要实践,因而它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完成的,需要一个长期的过程。现实中国的国情决定了在推进法治的进程中,各级党政机构起着领导作用、组织作用和宣传教育作用,是法治化进程的主导力量。对一个地区来讲,法治工作开展的成效如何,关键取决于当地各级党政组织对此项工作的重视程度,所以,加强西部地区新型城镇化建设的法治保障,首先要求西部地区的各级党政组织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解决认识问题,高度重视法治环境的建设,并采取切实的措施来推进这项工作,为西部地区法治的实现创造更完备的条件。要实现法治就必须先要有健全的法制,目前西部地区新型城镇化建设的法制尚不完备。所以,加强西部地区的法治保障,迫在眉睫的是加强法制建设,尽快建立健全法制,在此基础上加强西部地区新型城镇化建设的法治保障才能得以实现[1]李玉华.新型城镇化建设需制度改革先行[J].三峡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4(1).

。具体来讲,笔者认为当前应着重抓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

1、加快立法,使西部地区新型城镇化建设有法可依。西部地区新型城镇化建设不仅要求有稳定、长期的政策加以保证,而且更需要用法律法规的稳定性、强制力来保障。加快西部地区新型城镇化建设的立法工作首先要求全国人大常委会尽快制定有关新型城镇化建设的法律

,将西部地区新型城镇化建设的政策法律化,比如制定《新型城镇化建设法》等。当然,更主要的在于西部自身,西部地区一是要抓紧制定新的有利于西部新型城镇化建设的地方法规,同时也要对现行法规体系进行清理,及时修改和废除那些不适应西部建设的地方法规。

西部的地方立法应注意以下几点,一要善于总结,对一些经过改革开放的实践证明了的较为成熟的重要经验,在国家尚未立法或立法条件尚不成熟的情况下应尽快制定地方性法规;二要有针对性,地方立法应针对在城镇化建设中遇到的那些急需用法规来加以规范和引导的向题;三要大胆借鉴,西部地区应当大胆借鉴东部、沿海地区甚至国外在运用地方立法来促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有益尝试和经验,并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以制定符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的法规。当前西部的地方立法尤其应当关注诸如产业结构调整、金融及资本市场发展、企业产权改革、私营经济发展、投资环境的改善、生态环境的保护、社会保障制度的完善、政府职能的转变等事关西部新型城镇化建设能否顺利有序进行的重大方面。

2、强化依法行政。法治社会与非法治社会的一个重要区别在于:在非法治社会中,

民众必须守法,政府可以不守法;在法治社会中,人民必须守法,政府更须守法。西部地区新型城镇化建设需要创建一个良好的法治环境,这就必然要求政府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要做到严格依法行政,保证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法办事,努力建设廉洁、勤政、务实、高效、法治的政府,为西部建设的发展提供更多更好的法律保障,切实维护企业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强化依法行政要从几方面入手,一是要以法律法规来严格界定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职权,明确其职责,落实其在超越职权、滥用职权、不履行职责时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二是要加强监督法制建设,要通过立法来进一步明确监督的原则、监督的主体、监督的对象、监督的手段和不履行监督职责的法律责任,对于法律已明文规定的人大监督、司法监督、行政监察监督等,要进一步健全机制,密切配合,使这些部门更好地发挥监督作用,以促使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严格依法行政。对西部地区来讲,后者尤其重要,也应当是政府法制建设的重点。

3、加强法律法规的实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是立法、执法、司法与法律监督几方面的完整统一,对西部地区新型城镇化建设的法律法规的实施,应当着重做好以下几点:

首先是要严格执法。有法不依、执法不严是我国民主与法制建设中长期存在的老大难问题,西部地区尤其严重,必须引起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

笔者认为要解决此问题需要从三方面入手,

一是要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努力提高全社会尤其是各级领导干部的法治观念和法治意识,真正树立法律的权威和尊严;

二是要大力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在努力提高执法人员的法律素质的同时,应建立健全执法责任制;三是要切实加强和完善执法监督机制,这也是最重要的一方面,权力必须而且应当受到监督和制约,只有这样才能真正解决有法不依和执法不严的间题。其次是要公正司法。近些年来司法不公甚至司法腐败的间题十分突出,严重地影响和败坏了我国的法治环境,也严重地制约了西部地区建设环境的改善,加强西部地区法律法规的实施就必须要求公正司法。在保证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的同时,也特别应加强对司法权力的监督,为西部地区新型城镇化建设创造一个清廉、公正的法治环境,以保障西部地区新型城镇化建设高效、有序地进行。

(二)西部地区新型城镇化建设的重点区域法治保障路径

1、生态文明建设的法治保障路径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作出了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部署。全面深化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就是要紧紧围绕建设美丽中国,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加快建立生态文明制度,健全国土空间开发、资源节约利用、生态环境保护的体制机制,推动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现代化建设新格局。全会指出,建设生态文明,必须建立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用制度保护生态环境。因此,生态文明建设的法治保障问题,成为理论界和实务界共同关注的焦点[1]荣宏庆.论我国新型城镇化建设与生态环境保护[J].现代经济探讨.2013(8).

一般而言,生态文明建设的法治保障涉及立法、执法和司法等环节。立法环节,在多元性、差异性和互补性理念指引下的生态立法必然要遵循安全发展原则,处理好人与集体、国家与全球、人类和自然、物质利益与精神利益以及微观利益和宏观利益等各种不同的关系。在执法环节,必须加强环境监管,健全环境保护责任追究制度和环境损害赔偿制度,依靠制度保护生态环境。司法保障是生态文明建设法治保障的重要环节,也是不可缺少的一个环节。

生态文明建设中的问题不仅存在于城市,亦及于农村。在城镇化的大背景下,城市污染向农村转移有加速趋势,已对农民生命健康、农村生态以及国家粮食安全等造成严重危害和威胁。法律在防止城市污染向农村转移方面存在立法滞后、执法受制于地方、司法救济难的困境。建议立法应加大环境污染的处罚力度,环保执法部门实行垂直管理体制,建立环境公益诉讼制度,多管齐下,遏制城市污染向农村转移。新一轮城镇化的启动,进一步推动土地所有权从集体所有向国家所有的不可逆流动。

学习借鉴生态文明建设的地方经验,建立完善西部地区新型城镇化生态文明建设立法体系、严格规范环境保护行政执法、加强生态环境的司法保护、加强区域之间的法治协作以及加强生态文明法治宣传。

2、农民土地权益保护研究路径

土地权益是农民最根本的利益,农民土地权益得不到充分的保护,是我国西部地区新型城镇化建设发展中面临的一个重要问题。《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指出,要依法维护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赋予农民对承包地占有、使用、收益、流转及承包经营权抵押、担保权能,允许农民以承包经营权入股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同时,要保障农民公平分享土地增值收益,保障农户宅基地用益物权,在符合规划和用途管制前提下,允许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租赁、入股,实行与国有土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此外,还必须缩小征地范围,规范征地程序,完善对被征地农民合理、规范、多元保障机制。

集体土地征收会对农民土地权益造成根本性和不可逆转性的影响。在土地征收的公共利益方面,为实现公益承诺之履行,征收决定的公益表达必须具有明确性,土地征收信息必须充分公开,政府的规划修改权力必须受到严格限制并建立规划修改后的二次补偿机制。在征地补偿方面,我国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制度存在立法缺陷,应当严格界定公共利益的范围,切实提高征收补偿标准,丰富征收补偿方式。

土地征收行为的救济途径主要包括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司法机关在土地征收中扮演的角色尤为重要,是农民土地权益能够得到充分保障的最后一道防线。司法应从评估时点入手,衡平受损农民利益,以自由裁量权为杠杆,坚持就高不就低补偿原则,在被动中寻求对失地农民利益保护的最大化。而在行政诉讼途径之外,应当扩大受案范围、完善行政复议委员会制度以及合理衔接行政复议与诉讼制度等,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制度在行政责任中应有的促进作用。针对特定的土地权益,通过健全征地正当程序,规制“城中村”征地行为的实施,也可以完善行政或者司法实体救济渠道,为实现征地实体正义提供解决“公正与效率”矛盾的现实路径。

五、西部地区新型城镇化建设的若干建议

(一)改革现行户籍制度,让农民工享有与城镇居民同样的社会保障和社会服务。

由此而产生的公共设施与服务的投资需求,通过财政改革解决,不能以地方财政难以承受为名,继续保持歧视性的户籍制度,阻碍劳动力的流动。

(二)推进土地制度改革。

从确认农民土地权利入手,允许集体土地直接进入市场,取消剥夺农民的征地环节,废除“18亿亩红线”,打破政府垄断,建立个人、集体、法人和政府多方参与的土地一级市场。这项改革不仅可增加土地供应,降低城镇房价,有助于城镇职工安家,而且将土地增值的一部分收益从政府转移到农民手中,使他们有可能在城里租房、买房,真正融入城镇的经济与社会。目前已有一

些地方进行了改革试点,要想在全国范围推广,就必须平衡已经相当紧张的地方财政,否则就有可能因土地收入的减少而引发地方性的财政危机[1]姜继兴.关于我国城镇化建设的思考[N].中华建筑报.2009.。

(三)以节流和强化民众监督为主,平衡各级政府的财政预算。

财政改革的重点不是中央和地方如何分钱,而是政府和民众如何分钱,民众如何监督政府花钱。地方财政日益依赖土地收入,主要原因不是收入减少,而是支出膨胀乃至失控。1990年代中期实行分税制后,地方政府作为一个整体,收入并没有减少,但支出特别是投资和人员薪金的支出急剧增加,造成今天的尴尬局面。大致而言,预算内收入仅够养人,投资主要靠卖地收入。若不削减开支,强化对开支的监督和制衡,再开发多少财源也不够用,况且开源势必增加企业和民众负担。

(四)减少和解除管制,取消对资源自由流动的行政性限制。

一方面,放松对银行和金融市场的管制,金融机构可根据收益和风险平衡的原则,自行参与城镇化建设,政府以利息补贴等方式适当引导;另一方面,开放服务业和国有垄断行业,允许资源和生产要素自由流动创造更多的城镇就业机会[2]冯旭.新型城镇化建设及建议[J].管理学家.2014(3)。

(五)探索新型的城市治理方式和管理体制。

新体制的核心是市民广泛而积极的参与,以及行政管理的公开和透明。没有民众的监督与制衡,地方财政预算难以平衡,官员腐败和环境污染等社会公害就是不治之症。在新型的城市治理机制下,政府的职能不再是经济建设,而应转向以提供公共设施和社会服务为主。

【参考文献】

[1]马丽.关于如何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几点思考[J].城市建设理论研究.

2013(11)

[2]周晓军.构建新型城镇化建设的法治保障体系[J].宁夏日报.2013(12)

[3]蒲川.西部大开发法治保障探析[J].中共成都市委党校学报.2001(3).

[4]李玉华.新型城镇化建设需制度改革先行[J].三峡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4(1).

[5]荣宏庆.论我国新型城镇化建设与生态环境保护[J].现代经济探讨.2013(8).

[6]姜继兴.关于我国城镇化建设的思考[N].中华建筑报.2009.

[7]冯旭.新型城镇化建设及建议[J].管理学家.2014(3).

第四篇:推进农村城镇化建设发展加强小城镇建设

小城镇是以聚集人口、商品、文化、信息、科技、教育、金融和服务等为特征的地域系统。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要“走中国特色城镇化道路,按照统筹城乡、布局合理、节约土地、功能完善、以大带小的原则,促进大中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建设小城镇、发展小城镇、经营小城镇是实践科学发展观的重要内容,落实省委“两个加快”、市委“两个强力推进”有效

途径,统筹城乡发展的桥梁和纽带,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战略举措。在新的历史时期,必须把发展小城镇作为带动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一个大战略抓紧抓实抓好。

一、对巴中小城镇建设的现状分析

建区设市十六年来,由于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全市上下的共同努力,小城镇建设得到了长足发展,对经济社会进步起到了重要作用。

(一)小城镇规模不断扩大。到底,全市有123个乡集镇,61个建制镇,其中国家级重点镇5个,省级试点镇48个,县城以下乡镇建成区面积达到198平方公里,乡镇平均建成区1.1平方公里、人口3000余人,平均66平方公里分布着一个小城镇。恩阳镇建成区面积3.5平方公里,城镇常住人口4.5万人,是全国重点小城镇。清江镇近几年来城镇房屋建筑面积以每年5—10万平方米,人口以年均500户、人的速度增长。

(二)城镇化水平明显提高。通过抓小城镇的规划、建设、功能完善,小城镇成为人口、经济、社会等资源的重要集聚点,成为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点,成为农村公共服务的重要辐射点,成为农村和城市的重要结合点。对人流、物流、资金流、信息流的形成起到了聚集作用,对产业发展起到了带动作用,对农村人口的转移起到了吸纳作用。农村城镇化进程加快,对农村的辐射带动作用增强。全市小城镇常住人口达到65万人,城镇化率达到27.1%。比如,乐坝镇总人口7680人,城镇人口达到6100人,城镇化率达到80%。白衣镇十年来镇区面积扩大8倍,城镇人口增加6倍,达到1.2万人,占总人口的35%。

(三)基础和服务设施明显改善。路、水、电、气、通讯等基础设施,市场等服务设施建设步伐明显加快。到底,全市乡镇建成主要交通公路232条,里程1208公里;建成区道路硬化率达到70%;乡镇通电率100%;60个乡镇建有集中供水厂(站);所有建制乡镇开通固定电话、移动电话,60%的乡镇开通网络;建成了一批综合农贸市场、专业市场、经营超市,促进了物流的初步形成;恩阳、清江、乐坝、涪阳和兴文实现天然气管道集中供气;地处深山的空山乡实现了“五通”。

(四)镇域经济发展步伐加快。小城镇的发展,促进了镇域经济的加快增长,特别是建制镇经济增长速度明显高于其他乡集镇。初步形成了一批具有一定影响的旅游型、工贸型、商贸型、农产品加工型小城镇。据不完全统计,,全市小城镇实现国内生产总值19.24亿元,其中二产业6.47亿元,三产业10.63亿元。如,乐坝建镇十五年来,坚持以工业、商贸为主导,去年底工业产值超过1亿元,占gdp的80%以上,三次产业比重为4:43:53,提供税收超过万元。涪阳镇兴办12家超市,新建1万平方米综合商品交易楼,吸引了一批广东、福建、浙江等地客商,个体户达到250户,带动了以涪阳、陈河为中心的通江银耳、食用菌特色产业发展。

(五)历史文化底蕴较为深厚。我市部分小城镇具有厚重的历史文化、红军文化。长赤、毛浴、沙溪、光雾山(桃园)、得胜等镇具有光荣的红色历史,深厚的红色文化。白衣古镇以上千年的悠久文化历史著称。恩阳古镇以红军文化、特色民居远近闻名,是中国历史文化名镇,四川省十大古镇。水宁寺、白衣、毛浴是四川省历史文化名镇;清江、曾口、涪阳、铁佛等21个镇被省政府命名为文明村镇。

尽管小城镇建设取得了长足进步,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但在建设中还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和困难。

一是规划明显滞后。城镇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建设规划滞后于建设发展的需求。全市小城镇总体规划修编率仅为27%,绝大部分小城镇没有控制性详规,更没有小区规划。已有的小城镇规划大多是上世纪九十年代的,总体布局与发展存在一定的盲目性。小城镇规模偏小,90%的建制镇建成区面积不足3平方公里,其他乡集镇不足1平方公里,大多停留在农村居民点的层次上,辐射带动能力弱。城镇建设缺乏特色风貌,缺乏文化内涵,缺乏城镇品味,基本上是一条水泥路、一排卷帘门,“千镇一面”的火柴盒式建筑,没有形成自己的风格特色。

二是基础设施不完善不配套。由于自身财力薄弱,多元投入机制尚未建立,相关配套政策不到位,投入明显不足。一方面,乡镇政府性债务沉重。据对恩阳、清江、曾口、白衣、元山、驷马、诺水河、广纳、涪阳、乐坝、大河、光雾山12个小城镇的调查,除涪阳已消化全部债务外,其余11个镇政府性债务达到1.25亿元,最少

第五篇:发展小城镇的城镇化建设

【内容摘要】

在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总体规划中,应把小城镇的城市化建设作为我们当今工作中的主题,采取有效的措施和优惠的政策加强中小城镇的建设、发展,以便更好发挥城乡经济的功能,为大城市建设卫星城提供良好的模板。

【关键词】

发展小城镇建设新农村二元化结构

【正文】

发展小城镇的城镇化建设

三农工作的物质载体,是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示范点,是亿万农民安居乐业的家园,直接体现着农村经济社会文化、生态环境状况、农村面貌、农民生活乃至农村文明的总体水平。在建设新农村这个大背景下,建议把优先发展小城镇作为重要抓手,稳定数量,提高质量,先抓点,后扩面。要壮大小城镇人口规模,提升带动周边农村发展的能力,以便更好地发挥统筹城乡的功能,真正加快小城镇迅速发展。

一、支持全国重点镇,发挥以点带面示范效应

2004年2月,建设部等六部委从2万多个建制镇中确定了1 887个全国重点镇。选择结果无疑证明它们在各地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特殊地位和作用,也表明其在“质量”上走在了全国小城镇发展的前列。应当强调的是,重点镇是小城镇衔接大中小城市形成战略布局的重要节点,必须在不同地区的发展格局中明确重点镇的战略地位和作用,努力达到抓好一个点、带动一个面、影响一大片的效果。

在对重点镇的扶持上,国家开发银行优先对全国169个小城镇提供信贷支持的探索,是实现党和政府发展目标、弥补体制落后和市场失灵的一种金融形式,为我国城镇化提供了示范和样板,为党和政府在更大范围内有效指导新农村建设提供了经验。

二、整合小城镇资源,形成城乡一体工作格局

小城镇发展需要按照综合协调、政策集成的要求,整合规划、建设、国土、农业、交通、水利、扶贫、卫生等各部门的资源,把环境整治、精神文明、农房规划、生态农业以及扶贫等职能工作加以统筹,形成合力,共同推进。在新农村建设的总体部署中,应坚定不移地加快小城镇发展,坚定不移地把优先发展小城镇作为重要抓手,推动从中央到地

方把小城镇发展全面纳入支持三农的各类规划、计划中,把有利于缩小城乡差距、繁荣小城镇经济作为制定经济社会政策的重要原则,形成城乡一体的工作格局和推进机制。当前,特别

应当重视小城镇发展的有关政策研究,加快小城镇发展由政府主导型向市场主导型的转变,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作用,健全城乡资源良性互动的市场体系,促进小城镇加快发展。

三、重视小城镇规划,突出资源节约环境友好

规划在发展中居于龙头地位?小城镇发展离不开规划水平的提高。应当充分发挥规划的龙头作用,强化“科学规划”的理念,体现“因地制宜、节约用地、延续特色、简明适用”的原则。按照改造镇中村、合并小型村、缩减自然村、拆除空心村和节约村庄占地总量的要求,优化小城镇布局规划,合理布置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合理布置教育、医疗、文化等服务设施,并与小城镇外部的基础设施、生态环境、交通道路、产业园区、水利设施等专项规划相衔接。建议部分农村公路建设、农村电网改造、通讯建设放缓步伐,与小城镇整体规划相协调,以免通了公路、电网、通讯的村庄可能被撤并而造成浪费。从原则上来讲,小城镇规划管理重在解决地脉、人脉、文脉、经脉“四脉”问题。小城镇规划是不是成功,主要看人工建筑与自然风景是不是和谐地融合在一起。

针对小城镇有关扶持资金不完备、不配套的情况,应当通过立法形式,按照城乡统筹发展和“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把国家支持小城镇建设、推进反哺与支持机制的资金逐步制度化。

四、完善小城镇功能,实现人居环境的逐步好转

要加快小城镇交通、通信、能源、供排水、园林绿化、环境保护等基础设施和科教文卫设施建设,构筑城乡一体的生活垃圾处理、供排水、公共交通等公共服务网络,促进城市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城市的公共服务向小城镇覆盖、城市的现代文明向小城镇辐射。

现在?越来越多的有识之士都呼吁?小城镇畜禽养殖污染、农药化肥污染、废水污染和工业“三废”污染等问题越来越严重?不仅直接影响城乡统筹发展?而且还严重威胁着城乡居民的身体健康。因此?研究制定小城镇污染控制技术方案和政策法规体系?是实现统筹城乡发展的当务之急。

五、繁荣小城镇经济,构建城乡互动产业格局

小城镇的核心问题还是经济发展,应立足当地资源条件、环境优势、人文特色等?继续调整农业结构,积极发展畜牧业,大力发展小城镇二、三产业特别是农产品加工业,壮大县域经济。有必要指出的是,以内生比较优势为基础的竞争力培育正在成为小城镇、尤其是资源缺乏型小城镇发展的重要手段。根据自身条件、竞争环境、市场需求及变化趋势,通过知识学习、技术积累和人才培育,做出相应的战略性产业选择,可以帮助小城镇实现长期效益的最大化,形成小城镇的独特魅力和吸引力。从长远考虑?应当在小城镇构建合理的城乡生产力布局和产业结构框架,形成城乡互动的产业发展格局。一方面要引导乡镇企业把适合于在小城镇发展的产业和产品向小城镇集中;另一方面,城市要在加快产业升级的同时,把技术成熟、产品成型的劳动密集型、资源密集型产业,采取技术转移、设备转移、兼并联合、设立子公司或建立新厂等形式,向小城镇转移。

六、深化小城镇体制改革,促进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

政府管理体制改革是小城镇体制改革的中心环节,既涉及农村生产关系调整,也直接触及农村上层建筑变革。应加快职能转变,发挥好政府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职能,切实把小城镇政府的职能转到主要为市场主体服务和创造良好发展环境上来?保证基层政权正常运转。应稳妥地推进以乡镇机构改革、农村义务教育体制改革、县乡财政管理体制改革为重点的综合配套改革;逐步建立与小城镇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农村困难群众住房救助体系,探索农村宅基地有效流转方式,研究农村房屋产权登记与流通政策;完善小城镇公共设施投入与长效运行管理机制,推进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资产变股权、农民当股东,确保农民带着资产进入小城镇,并享受集体资产的股权收益;加强农民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

在小城镇执行国家土地政策问题上,应当完善土地承包政策,推进承包地使用权流转,确保进入小城镇农民的土地承包权益,解除进入小城镇的农民在土地经营权上的后顾之忧,保障农民在土地流转中失地不失利、失地不失业,让农民在小城镇发展中得到实际利益。

【结论】

为了解决小城镇发展中遇到的农民居住分散、生活配套设施欠缺、宅基地利用效率低下等问题,应根据小城镇的区位特点、经济状况和村庄实际,有针对性地推进小城镇村庄整治进程。坚持由点到线到面,一个镇一个镇地整体推进,不搞形式主义,不搞强迫命令,不搞千篇一律,不搞包办代替, 不搞盲目攀比。

小城镇的发展在追求当前经济效益的同时,不应忽视同等重要的社会和环境效益,必须改变以往粗放型经营的经济发展观念,选择强化清洁生产,注重节约能源,充分利用绿色和可再生能源,保持稳定、持久和健康的发展模式。

【参考书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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