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县教育局局长是谁

2023-02-11

第一篇:吉安县教育局局长是谁

河北文安县建设局长率众饮酒致人死亡被免职

2014年07月11日 06:21 央视

央视新闻:7月3日,河北廊坊文安县建设局局长邵俊德率副局长等人接受当地一村支部书记宴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工作日午间饮酒,导致当地一村支部书记张希胜死亡。 8日,文安县纪委决定免去邵俊德职务,其他人员停职检查,目前廊坊纪委已介入调查。(央视记者谢宾超)

第二篇:秦安县教育系统

秦安县教育系统“三展三争一创”推动基层组织建设

2012-04-19 18:10:26 来源:县教体局 张宗良

在“基层党组织建设年”活动中 ,秦安教育系统按照加强学校党组织,创办人民满意学校,推动教育科学发展的目标要求,积极开展“三展三争一创”主题实践活动,着力提升基层党组织建设水平,为全县教育事业健康、稳定、持续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证。“三展三争一创”即:党员展示党性修养争当优秀党员、党支部书记展示党建工作水平争当优秀党支部书记、教师展示品德修养争当师德标兵、学校创建先进党支部和示范党支部。创新活动载体,丰富活动内容,以基层组织建设,推动教育教学工作上台阶,上水平。一是实施“双培双带两提高”工程,发展壮大党员队伍。即把党员培养成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组织带动全体教师增强教研意识、创新意识,提高教学水平;把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培养成党员,带领教师增强敬业意识、奉献意识,提高师德修养,不断壮大教育系统党员教师队伍。

二是开展思考、分析研究活动,切实提高党支部书记综合素质和能力。围绕党组织作用的发挥、办学方向是否科学、廉政建设、法制教育如何开展、矛盾纠纷如何化解、纪律作风如何整顿、校园及周边环境如何整治、工会、妇联、共青团、少先队、师生德育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如何抓等展开讨论,认真研究,全面提高学校党支部书记文化素质、党性修养,带领全体教师立足本职工作,真抓实干,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三是创新活动载体,深化师德提升工程。开展“三热爱、三提倡”活动(即热爱教育,提倡忠诚教育事业;热爱学校,提倡爱校如家;热爱岗位,提倡岗位奉献);“四学四比四提升”活动(即学政治理论,比教育理念,提升教育创新意识;学法律法规,比政策理论,提升规范办学水平;学专业知识,比执教能力,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学先进模范,比敬业奉献,提升职业道德修养),提高师德修养和依法治校、依法治教、以德立校水平。

四是以 “五好”党支部为标准,积极开展先进党支部建设活动。从制度建设、阵地建设、计划方案、影像资料、宣传板报、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社会实践基地、党员教育培训基地建设等方面入手。力争使党支部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充分发挥其示范、引导、带动和辐射作用,整体提升全县基层党建工作水平。

第三篇:吉安市教育局严禁教师办班补课

吉 安 市 教 育 局

吉教办字[2009]81号

关于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在职教师有偿家教和乱办班补课及乱订教辅材料

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吉安师范附属小学:

为了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和教师教育教学行为,切实减轻学生和家长负担,维护良好的教育形象,根据《义务教育法》和《教师法》的有关规定,以及市教育局开展机关效能年活动和师德师风建设的有关要求和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的有关规定,现就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在职教师有偿家教、乱办班补课及乱订教辅材料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和乱办班补课

1.严禁教师组织本班、本校或外校学生,以 “提高班”、“辅导班”、“托管班”等名目,以学科教学为内容进行有偿家教或乱办班补课。但确属亲友要求教师对其子女进行辅

1 导的,每学期不得超过2名学生,且该教师必须向学校出具家长要求子女参加辅导的委托书和学生家长关系的证明,同时将辅导学生的姓名和人数等信息上报学校,由学校汇总,上报教育局相关科室备案。

2.严禁教师之间互相提供、介绍有偿家教和补课生源,也不得为退休教师和社会其他人员介绍有偿家教和补课生源而从中获取利益。

3.学校校长不得指使、默许、纵容任课教师在校内、外从事有偿家教、办班补课。不得将校舍和学校场地租借给本校和校外人员开展以中小学生为对象的有偿办班补课活动。

4.教师经学校批准后,可利用双休日到社会力量办学的补习学校兼职,但不得影响自己的本职工作,不得诱导、强迫、变相强迫所教班级学生到其兼职的补习学校参加补课。

二、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和教师乱订教辅材料 1.严格执行教育部、省教育厅有关中小学教学用书选用的政策规定。学校和教师不得选用和推荐省教育厅或市教育局下发的《教辅材料参考书目》以外的教辅材料给学生使用。

2.学校和教师不得指使、纵容、默许任何机构和个人进入学校向学生推销未经教育行政部门选用推荐的《教辅材料 2 参考书目》以外的教辅材料。严禁暗示、强迫学生到个体书商和摊点购买教辅材料并从中获利。

3.教辅材料征订必须坚持学生自主自愿购买的原则,任何学校和教师不得强迫或变相强迫学生统一征订。

三、严肃查处违规学校校长和教师

(一)对教师的处理: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在职教师经查实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所在学校或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该教师本年度考核定为不合格、不能晋升专业技术职务,是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优秀教师等称号的取消其称号并给予以下相应处理:

1.参与有偿家教、乱办班补课的教师,给予该教师行政记过,并将其所得收入全部退还给学生或上缴学校。受亲友委托辅导学生,人数超过2名给予行政警告。

2.凡是暗示、强迫或变相强迫所任教班级学生参与有偿家教和参加补课班的教师,给予该教师行政记大过,并没收其非法所得,若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予以解聘现有职称,降一级聘用。

3.教师强迫或变相强迫要求学生统一征订或协助任何组织和个体商贩向学生推销未经教育行政部门选用推荐的《教辅材料参考书目》以外的教辅材料,从中谋取利益的,给予该教师行政记大过,并没收其非法所得,情节严重,予以解聘。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3 4.对曾因开展有偿家教、乱办班补课、乱订教辅材料而受过学校或教育行政部门处罚的教师,再次发生此类违规行为,予以解聘现有职称,降二级聘用。

(二)对校长的处理: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经查实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该学校校长不得评优评先并由主管部门给予以下处理:

1.学校有教师因有偿家教和乱办班补课而受到上级主管部门处分,给予该教师所在学校校长行政警告。

2.指使本校在职教师在校内、外进行有偿家教和乱办班补课,给予校长行政记过,情节严重给予行政记大过。

3.将校舍或场地租借给本校或外校教师违规办班补课,给予校长行政记大过,情节严重,撤消校长职务。

4.指使、默许学校教师、任何组织和个体商贩进入学校向学生推销教育行政部门选用推荐《教辅材料参考书目》以外的教辅材料,并从中获取利益的,给予校长记大过。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撤消校长职务。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四、采取有利措施,坚决遏止违规行为

1.落实责任,加强领导。各县(市、区)教育局局长和中小学校校长是整治在职教师有偿家教、乱办班和乱订教辅材料工作责任人,要将整治工作落实到有关具体人员,加大日常对学校和教师的监管,坚决遏止违规行为。

4 2.加强教师师德师风建设。各学校要把禁止有偿家教、乱办班补课和乱订教辅材料作为教师师德师风建设的重点,加大宣传教育力度,积极开展专题教育活动,教育广大教师爱岗敬业,无私奉献,鼓励和引导教师对少数学习有困难的学生进行义务辅导。

3.建立监督举报制度,规范行为。市、县(市、区)教育局和中小学校要建立监督机制,公布举报电话(市教育局举报电话:8230975,咨询电话:8227534),及时受理群众对学校或教师的举报,并进行调查核实。经查实的,要坚决按规定进行处理,决不姑息。

本通知有关处罚规定从发文之日起执行。

二00九年五月三十一日

第四篇:吉安镇反邪教警示教育活动总结

为了进一步将农村反邪教警示教育工作引向深入,提高教育活动的成效,镇党委按照上级的指示,利用闲暇时间在全镇范围内开展了以“崇尚科学、关爱家庭、珍惜生命、反对邪教”为主题的反邪教警示教育活动。在教育活动中我们严格按照上级要求,结合我镇实际,进行了扎实有效的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对反邪教工作领导

镇党委、政府非常重视反邪教工作,把反邪教工作纳入工作日程,按照上级的要求,召集各村领导、派出所、司法所、综治办等参加的会议,学习了市、区政府关于反邪教的安排。通过学习,大家统一了思想,进一步认识到开展反邪教教育活动是我们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的具体举措,是实现“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奋斗目标的必然要求。开展这一活动,对于深入贯彻中央关于同邪教组织斗争的方针政策和国家关于防范惩治邪教活动的法律法规,倡导科学健康的生活方式,增强农村干部群众和青少年识别邪教、抵制邪教的能力,促进农村防范和处理邪教工作,提高农村基层组织的战斗力,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创造稳定的社会环境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我们一定要按照上级 1

的要求,认真开展好这一活动,坚决打击邪教组织,做好个

别受骗群众的思想转化工作。为了加强对教育活动的组织领

导,镇上成立了以党委书记邓相志任组长、副书记吴珍龙任

副组长,派出所所长、各党支部书记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

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镇党委副书记吴珍龙任办公室主任,办

公室具体负责日常工作,研究制定全镇开展反邪教教育活动

的措施办法。

二、狠抓落实,反邪教工作进展有序

一是加强思想教育,提高广大党员干部群众的整体素

质。我们充分利用春季开展的“四进五化”和党员春训活动,

“三级联创”,“双培双带”等工作,不断加强辩证唯物主义

和无神论思想教育,大力宣传了中央关于反邪教的一系列方

针政策。注重从思想上深化各层次党员、干部群众的认识,

增强反邪教的信心和决心。

二是进村入户,加强宣传,扩大群众受教育面。及时下

发了《积极参与,防范邪教》宣传单200余份,《农村反邪

教警示教育宣讲提纲》100余册,《警示教育挂图》20张,

组织各村收看了反邪教光盘,受教育群众达5000多人次。

三是加强了对群众有关反邪教法律、法规、政策和知识

教育。结合党员春训和“四进五化”活动的开展,镇司法所

同志深入各村,为各村党员、干部、群众讲解了国家关于信

仰宗教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在元月3日我镇界定寺宗教开

放场地成立之际,市、区宗教局为村民及广大信众进行法律

以及反邪教知识宣传咨询,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四是开展了具有农村特色的精神文明活动。以贯彻《公

民道德实施纲要》为载体,开展了“社会公德、职业道德、

家庭美德”教育,在全镇形成弘扬科学、崇尚文明、扶正祛

邪、扬美抑丑的良好风气。以各种健康有益的活动为载体,

大力开展了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全镇有70%

的人参与。

三、存在的问题开展反邪教警示教育以来,我们虽然做了一些工作,

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上级的要求相比,与反邪教的形势相

比,还有一定的差距:一是农村文化娱乐设施建设滞后,群

众业余生活单调,存在邪教滋生的土壤。二是农村基层干部

力量薄弱、待遇低,对邪教活动缺乏有效的监控手段。三是

农民群众文化程度较低,综合素质较差,对一些事物缺乏正

确的判断,容易受人蛊惑,盲目跟随。四是个别村组干部认

识还不够深刻,对反邪教工作抓得不到位。

四、今后的打算

崇尚科学,反对邪教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我们必须在

日常的工作、生活中保持高度警惕,及时把苗头消除在萌芽

状态,绝不让邪教在我镇盛行。

一要结合当前开展的干部整风教育教育活动,加大对党

员干部的教育和管理力度。

二要大力加强精神文明建设,深入持久地对农民进行思想教育。学习理论,宣传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加大普法力度,特别是要教育农民讲家庭美德、讲职业道德、讲社会公德。要求我们的干部不能参神拜庙、大办丧事;党员、团员不参与并反对封建迷信和封建宗教活动,反对偷盗、赌博、贩毒、贩黄等社会丑恶现象,提倡科学、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

三要开展丰富多彩的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用文明健康的社会文化占领农村阵地。各村要从实际出发,利用农闲时间,开展一些为群众喜闻乐见、能吸引群众参加的文化体育活动,努力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生活需求。比如组织篮球、乒乓球赛、田间运动会,搞书画展览,举办腰鼓表演等。同时,还要充分利用好各村的文化活动场所和阵地,组织农民开展读书活动和文明健康的文化娱乐活动,使群众从中增长知识、开阔视野、陶冶情操、提高素质。

四要结合“双培双带”工程,要组织农民学科技、用科技,不断提高依靠科技致富的本领。大家都有体会,信仰宗教、封建迷信不能使人过上好生活,而只有辛勤劳动,依靠科技,不断提高文化素质,钻研市场行情,才能走上富裕的道路。

五要制定措施,铲除非法宗教活动赖以生存的土壤。加

大宗教政策的宣传教育和普及法律知识工作的力度,提高信教群众知法、守法的自觉性,增强在法律、法规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开展宗教活动的自觉性。要充分发挥各党支部的作用,定期对宗教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非法宗教活动,及时上报情况。对受蒙骗的群众要及时进行思想教育,对执迷不悟绝不悔改的要坚决打击。党员、干部要发挥好表率作用,不能信仰宗教,更不能参与邪教,这是一条严明的政治纪律,必须严格遵守。

第五篇:镇安县教育体育局2013-2014学年末监测文件

镇教体字〔2014〕144号

关于2013-2014学年末中小学教学质量监测

的通知

各镇中心校、中学、九年一贯制学校、县直教育单位: 为全面了解我县中小学教育教学发展状况,有效推进高效课堂课程改革实验工作,稳步提高我县教育教学质量,经研究决定进行2013-2014学年末初中、小学教学质量监测。现将监测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形式

继续坚持县统一命题与镇校自行命题相结合为核心的 “六个结合”的监测形式。突出关注高效课堂实验校、年级与科目的统计与分析,在全面提高教学质量的同时,积极探索推进高效课堂实验工作。

二、监测科目

(一)初中

七年级:思品、语文、数学、英语、历史、地理、生物(共七科);

八年级:思品、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历史、地理、生物(共八科) 。

另外,七年级加试语文、数学、英语、生物的学科能力考查,八年级加试语文、英语、物理、生物的学科能力考查。

(二)小学

一至六年级语文、数学,三至六年级英语。

小学一至六年级语文及小学三至六年级英语加试口语表达能力面试。

三、监测时间

四、六年级:7月4日

一、二年级:7月7日

三、五年级:7月8日

七、八年级:7月7日至8日

四、监测试题

小学、初中的监测学科由县教研室统一命题制卷。

五、组织安排

1、各镇要成立以中心校负总责,辖区中学、中心小学和完全小学校长组成的质量监测领导小组,严格按《镇安县中小学考试实施细则》组织考务工作。小学非县统测科目由镇统一安排组织监测。六年级考点以完小为单位设置,由学区中学派员监考。四年级监测工作由镇中心校组织,中学派员巡视。

七、八年级质量检测由各中学按县教研室的统一安排,校际之间轮

换监考,镇中心校对各环节工作进行监管。

2、

四、

六、

七、八年级阅卷由县教研室统一组织,其他年级阅卷由镇负责组织。县上将在部分学校抽调骨干教师参加阅卷。相关中小学确定一名领导带队。阅卷人员食宿自理,差旅费和暑期阅卷补助费回原单位报销。

3、各镇在监测工作结束后应及时将小学非毕业班检测成绩统计结果及教师综合评价等第报教研室。

4、统一监测科目之外的学科,由各镇、学校自行命题,并组织监测。

5、学籍审查由普教股学籍办负责,6月13日前普教股完成中小学学籍审查工作。统计分析由教研室负责。

六、注意事项

1、本次质量监测是全县统一组织的学年末质量监测,各镇和各中小学务必高度重视,认真组织,严格保密制度,严格监测时间。对在监测过程中弄虚作假或玩忽职守造成不良影响以及其他严重违纪的学校领导和教师,县局将从严查处。

2、重视能力考查及面试工作,认真总结,不断探索,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综合实践课等非统一命题科目,学校一定要认真组织检测或考核。

七、八年级上报体、音、美及综合实践课的试题及成绩册。

3、各校要保证派出主考、监考及阅卷人员的质量和数量,安排好外校监考人员及派出阅卷人员的工作和生活,严格管理,规范操作,按时上报各种数据,确保各项工作有序进行。

4、监测期间要切实加强安全纪律教育,要制定安全保障措

施及应急预案,杜绝一切安全事故发生。

5、试卷工本费由县教研室参照县物价局关于试卷工本费核定标准和厂家谈判商定,统一结算到镇校,分别由中学、中心校,从生均公用经费中列支,不得向学生收取。

6、具体监测组织工作由县教研室安排实施,各镇、中学务于6月16日前上报考试人数,以便教研室制卷。

镇安教育体育局

2014年6月10日

抄送:市教育局、教研室

镇安县教育体育局办公室2014年6月1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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