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事业性收费公示表

2023-05-15

第一篇:行政事业性收费公示表

行政局事业性收费公示制度意见

对行政事业性收费实行公示制度,是贯彻依法行政方针,实行政务公开的内在要求,是加强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提高收费政策透明度的重要内容,也是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重要举措。为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印发<20*年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主要任务>》,将全市“收支两条线”工作进一步引向深入,现就对行政事业性收费实行公示制度,提出如下意见:

一、公示的范围和内容

凡本市内按照市财政、物价部门批准执行行政事业性收费的单位,无论是直接收取还是受委托代收的执收单位,都要对行政事业性收费实行公示制度。

行政事业性收费公示的内容,具体包括: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批准机关及文号)、收费范围、计价或计费单位、收费票据版样、投诉电话等。

执收单位收费公示,要严格执行财政、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及范围等,做到准确、完整、全面,并经同级财政、物价主管部门审核。要坚决防止将越权收费、扩大收费范围、超标准收费、自立项目收费等乱收费行为通过公示“合法化”。各单位遇有政策调整或其它情况,要对公示内容及时调整更新。

二、公示的形式

对行政事业性收费实行公示,要坚持庄重、 醒目 、便民的原则,形式可以灵活多样。各执收单位要采取固定设立或移动设立公示栏、公示牌的方式进行公示,有条件的单位还可设立触摸屏,实行上网公示等。

公示栏、公示牌的名称统一为“*市*(单位名称)行政事业性收费公示栏(牌)”,制作材料、规格、样式,各执收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自主决定,委托代收的执收单位要注明委托单位。位置摆放要尽可能独立、明显,文字表述做到通俗、简洁。要坚持“谁设立、谁维护”的原则,遇有损坏或字迹不清时,要及时维修、更换。

三、公示制度的组织实施

市属各有关部门和各区县政府要高度重视对行政事业性收费实行公示制度工作,切实加强领导,主要领导要认真抓好收费公示制度的建立、宣传和实施等各项工作。市、区县两级收支两条线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收费公示制度的组织实施工作。各执收部门要指定专人落实本单位建立收费公示制度的具体措施。20*年*月底,各执收单位要普遍实行收费公示制度。

市属各单位和区县政府要通过各种渠道向群众宣传实行行政事业性收费公示制度的目的、意义以及内容,让广大群众知晓哪些是合法收费,哪些是违法收费,让群众了解收费政策,了解收费与交费双方的权利与义务。特别对与人民群众关系密切的收费,如中小学收费、婚姻登记收费、社会抚养费、建设住房等收费,要在建立公示制度的基础上,要采取进一步措施广泛宣传,提高收费行为的透明度。

市属各单位、各区县要结合实行行政事业性收费公示制度,逐步建立收费监督制度,建立健全收费监督网络。对应公示而未公示的收费,缴费单位和个人有权拒绝缴纳,并向财政、物价部门进行举报。各级财政、物价部门要加强对行政事业性收费公示制度的监督检查,对违反收费公示制度的单位和个人,各级财政、物价、监察部门将按照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有关规定进行查处,并将按照党风廉政责任制追究有关领导责任。

各单位对在推行收费公示制中遇到的困难、问题或经验、做法要及时向市、区县“收支两条线”办公室反映和汇报。

第二篇:巢湖市行政划区域划分后干部任职公示表

各乡镇、街道党(工)委,市直各单位党组织:

经2012年1月17日市委常委会研究决定:

刘广安同志任槐林镇党委副书记(正科);

於明同志任市环保局党组成员;

赵新昌同志任市环保局工会工委主任(试用期一年,原身份不变); 邢涛同志任市环保局环境监察大队大队长(原身份不变);

黄祥明同志任市环保局环境监测站站长;

杨建华同志不再担任市规划局规划监察大队大队长和不再挂任中垾镇党委副书记职务;

李永凡同志任市住建局党组成员;

曹昌荣同志不再担任市住建局党组成员、工会工委主任职务;

岳剑明同志任市住建局工会工委主任(试用期一年);

仇正信同志任市城管局党组副书记、主任科员;

夏时洲同志任市城管局党组成员;

储跃斌同志任市城管局党组成员,不再担任市城管局城管监察大队大队长职务;

郭万祥同志任市城管局工会工委主任(试用期一年);

徐道文同志任市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办公室主任(副科,试用期一年,原身份不变);

陈鹏同志任市城管局城管执法一大队大队长(副科,原身份不变),挂任团市委副书记,不再担任团市委副书记职务;

第三篇:什么是行政事业性收费

行政事业性收费是指国家行政机关、执法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在向特定服务对象实施特定行政管理或提供特殊服务时,按照非盈利原则收取的费用。目前共有公安、工商、经贸、科技、外经贸部门、卫生部门、文化部门、新闻出版和广播电视部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国土房管部门、环境保护部门、建设部门、城市规划部门、林业部门、农业部门、水利部门、保密部门、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等19个部门允许按批准规定项目收取行政事业性收费。

行政事业性收费分为行政性收费和事业性收费

行政性收费,是指国家行政机关或政府授权履行行政管理职能的单位,为加强社会、经济、技术管理所收取的费用。其具体形式一般表现为:

①管理费;②登记费和手续费;③审核费和评审费;④证明费。

事业性收费,是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为社会或个人提供特定服务所收取的费用。它不以盈利为目的,但有强制性、垄断性,其收费标准按提供服务的合理费用或收益制定。事业性收费应坚持先服务后收费的原则。事业性收费的基本类型为:服务补偿费和社会福利费、检测费。

设置行政性、事业性收费项目,必须以法律、法规、规章、政策为依据,以客观的管理行为和服务事实为基础,严格执行申报、批准程序、禁止擅自设置行政性、事业性收费项目。禁止将经营收费纳入行政性、事业性收费,或者将行政性、事业性收费转作经营性收费。所谓经营性收费,是指以盈利为目的的经营性服务所收取的费用。经营性收费必须坚持双方自愿的原则,其收费标准按提供服务的成本加税金、利润制定,还要同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相适应,既要考虑事业发展的需要,又要考虑群众的经济承受能力。

行政事业性收费必须从严掌握,除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国家机关职责范围内办理公务和业务活动不得收费。确因社会、经济、技术管理的需要,必须收费的应根据实际支出收取一定费用。其标准制定应坚持“取之有度、

用之合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行政事业性收费的单位,必须持有物价管理部门核发的收费许可证。收费票据除国家规定使用的专业票据外,一律使用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票据。行政事业性收费款项,除按国家规定纳入财政预算管理外,均作为预算外资金,实行财政专户存储和计划管理。收费单位应当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设立收费专项帐册,严格执行用款审批制度,按规定的开支范围使用。

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审批权限

《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发布<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审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综[2004]100号)规定,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实行中央和省两级审批制度,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及其财政、价格主管部门按照国家规定的权限审批管理收费项目。除国务院和省级政府及其财政、价格主管部门外,其他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省级以下(包括计划单列市和副省级城市)人民政府,均无权审批收费项目。

第四篇:行政事业性收费年审方案

对江门市行政事业性收费年审工作的

审计方案

一、审计工作的内容

根据江门市发展和改革局(物价局)2014年 5月5日《关于向社会组织购买社会服务参与2013行政事业性收费年审工作的公告》要求的内容完成审计工作并出具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

二、审计依据

1、《广东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条例》。

2、《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定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目录的通知》。

3、国务院、财政部、省人民政府、省发改局(物价局)、省财政厅有关收费文件(包括:取消收费项目、降低收费标准的相关文件)。

4、国家计委等六部委印发的《收费许可证管理办法》。

5、《预算外资金管理实施办法》。

三、审计程序

第一阶段:事前准备

1、学习了解和掌握上述有关的政策法规;

2、了解被审计单位基本情况和收费许可证的收费项目、范围、标准、期限等;

3、提出须提交审计的资料清单,包括:收费许可证,票据准购证,相关收费管理制度、财务报表,会计账簿、凭证、收费票据存根等其他有关凭证。签署各项协议,要求相关人员予以配合;

第二阶段:实施阶段

(一)审计阶段

现场审查被审计单位的收费许可证、票据准购证、财务报表、会计账簿、凭证、收费票据存根等其他有关凭证,审核被审计单位是否按时向物价部门办理申领和变更《收费许可证》手续,并实行亮证收费;在收费过程中是否有扩大收费范围,擅自设立或分解收费项目的行为;是否有擅自提高或变相提高收费标准的行为;是否按规定的起讫时间收费,有无增加收费频次的行为;是否按规定对被收费单位进行管理或提供服务;是否使用财政部门监制的收费票据,并按规定的项目填写;是否按规定要求对收支进行管理,纳入财务统一管理,并按规定的用途使用。

(二)评估阶段

根据审核情况并结合实际,评估收费项目是否需要保留、标准是否需要调整、范围是否需要改变、收费的期限和方式是否需要明确和完善、执收主体有无变化。

第三阶段:出具审核专项报告

1、汇总、分析、总结并出具审核专项报告;

2、依据审核情况并结合实际作出评估报告

四、审核时间及人员安排

1、时间要求:六月中旬出具审核及评估专项报告;

2、人员安排:由2名注册会计师负责,另安排6名助理人员。

开平市虹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二○一四年五月十二日

第五篇:清理行政事业性收费工作汇报

清理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工作报告

根据某某文件及相关文件精神,为进一步优化我县经济发展环境,提高综合竞争力,规范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切实减轻企业和广大人民群众负担,我局成立了专项检查小组,依法对全县非税收入进行了全面的清查和规范。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做法

(一)加强领导,确保清理工作顺利进行。

为了进一步做好这次清理工作,我们召开了专题会议,讨论部署,制定检查方案,明确检查的时间、范围、对象和内容,并组成检查小组,抽组业务能力强、熟练各个工作细节的人员承担清理检查工作。同时为进一步明确思想、提高了认识,确保清理工作的顺利进行,我们制定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工作的意见》、《政府非税收入稽查暂行办法》,经县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后,以下发全县各非税执收单位参照执行,为清理检查工作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二)坚持原则,全面彻底进行清理审查。

本次清理检查采用单位自查与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首先,按照我局要求,各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标准、法律依据进行了全面认真的自查,并及时上报了自查报告。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求单位限期整改,对未按要求进行整改的单位予以一定的处罚。其次,我局根据单位的自查情况及平时掌握情况,对一些重点收费单位,进行了为期一个月的重点检查。检查中我们坚持原则,对单位收费项目进行了严格审查,对上级明文已取消的项目,依据规定坚决进行取消,对不按要求规定收费的单位予以一定的处罚。整个清理工作,坚持严要求、高标准,进一步确保了收费项目的程序性、准确性、合法性。

(三)摸清底数,核减不合格收费项目。

按照上级的统一要求,我局严格按国务院和省政府的收费规定和标准,对照清理了我县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在全面摸清底数的基础上,核减上级要求取消和不合理的收费项目。此次清理,涉及我县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共29项,涉及单位10个。经过认真清查,共取消行政性事业收费项目2项;暂停行政性事业收费项目10项;免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17项,其中:对非营利性养老和医疗机构建设免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6项,对小微企业免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11项。通过这次清理工作,摸清了底子,明确了标准,规范了收费行为。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尽管我县对行政事业性收费的监督和管理工作力度不断加大,但个别单位仍存在着收费许可制度执行不严、监管力度不大、不使用统一规定的票据收费、擅自挪用滞留事业性、行政性收费资金等违规问题。

三、解决问题的意见

(一)全面落实收费公示制度。将清理后保留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经营性收费项目目录所载明的收费部门、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文件依据等在公示栏和财政信息网登载。各执收单位也要在收费场所将本单位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计算单位、收费范围和对象、收费依据、收费单位监督电话、价格主管部门投诉电话等全面公示,便于群众了解和监督。

(二)加大监督检查力度。财政部门应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对全县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情况进行定期与不定期检查,发现不经许可擅自收费、不使用财政统一票据、收费不上缴财政、应收不收等问题,要及时纠正。情节严重的,要根据相关规定,追究主要领导和有关人员责任。同时要完善举报制度,加强日常监督。

(三)制定行政事业性收入征收管理办法,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管理行为。加强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预算管理,将没有纳入预算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全部纳入预算,逐步实行彻底的收支脱钩管理。制定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收缴管理办法,建立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上缴制度,逐步规范收入收缴行为,避免坐收坐支现象。完善行政事业性票据管理办法,做到以票控费,票款同步。加强票据验旧购新工作,清理并销毁废旧票据。规范票据管理程序,促进收费收入管理正规化、程序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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