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安全防护设施

2022-08-16

第一篇:主要安全防护设施

安全设施设计专篇所需主要资料清单

1、企业概况

2、项目周边环境说明

3、项目相关资料

1)项目批复文件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土地使用证明

4、工艺技术资料

1)安全预评价报告及安全预评价备案函 2)初步设计

3)相关图纸(CAD)(厂区总平面布置图、工艺流程图、设备布置图、防雷防静电布置、爆炸区域划分图、消防设施布置图等)。

联系人: 胡永军 手机:15509439676 E-mail:786182872@qq.com

第二篇:公共场所主要卫生设施设备清单范文

一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

1 卫生许可证申请书(1份)

2 企业负责人身份证(1份)

3 工商局核准企业名称(1份)

4 房产证(或建筑许可证)和/或租房协议(1份)

5 生产经营功能间布局平面图(标注面积)(1份)

6 健康体检和卫生知识培训人员名单(1份)

7 主要生产经营设备、卫生设施设备清单(1份)

8 卫生管理组织和卫生制度(1份)

9 各行业卫生基本情况分表(1份)

10 必要时提供卫生预评价、检测等相关资料(1份)

二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变更

1 浙江省《卫生许可证》变更申请审批表(1份)

2 按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要求提供相关材料

三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年检

1 慈溪市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复核申请表(1份)

2 按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要求提供相关材料

受理地点:市行政服务中心卫生窗口

表格下载:

1 卫生许可证申请书

2 吉林省《卫生许可证》变更申请审批表

3 长春市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复核申请表

4 公共场所卫生基本情况分表(沐浴业)

5 公共场所卫生基本情况分表(文化娱乐业)

6 公共场所卫生基本情况分表(人工游泳业)

7 公共场所卫生基本情况分表(商场[店]、书店)

8 公共场所卫生基本情况分表(旅店业)

9 公共场所卫生基本情况分表(理发、美容业)

许可程序:

1.领取申请书等表格;2.填写后提交材料;3.窗口经资料形式审批初审,不合格的退回,合格的受理;4.5个工作日内现场审查,符合条件的签署意见,发放卫生许可证;不符合条件的予以退回。

第三篇:国有粮食企业仓储设施主要统计指标解释

1.单位编码:指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2.企业性质:填报国有独资、国有控股。

3.完好仓容:指能保证储粮安全或经过简单维修以后能达到安全储粮要求的仓容。

4.统计对象:指从事粮食储藏、中转、收购及加工业务的国有独资或国有控股企业,且自有仓房容量超过1000吨的企业。

5.仓容的计算:统一以储存标准中等质量小麦(密度750kg/m3)为计量标准。小麦与稻谷仓容比例按1:0.75计算。

散装仓容计算公式:建筑面积×装粮高度×粮食密度×93%(标准中等小麦750kg/m3)。

包装仓容计算公式:建筑面积×70%×堆包高度×粮食密度(750kg/m)。

平房仓的仓容建筑面积:指外廓建筑面积的总和。

楼房仓的仓容建筑面积:指外廓建筑面积的总和,但不包括室外的楼梯、滑道和平台。

6.平房仓:指满足仓储功能的单层建筑物。

7.浅圆仓:一种仓壁高度与内仓直径比小于1.5的圆筒式地上仓。

8.立筒仓:一种仓壁高度与内仓直径比大于等于1.5的圆筒式地上仓。

39.地下仓:指地下喇叭仓、洞仓和半地下仓。

10.低温准低温仓房:指具有隔热密闭设施、具有人工制冷源(包括空调、谷冷机等)的仓房。

11.待报废:指已经不能安全储粮的仓房。

12.需大修:指需进行防水、防潮、结构、地面、墙体、门窗等维修比例达50%以上才能保证储粮安全的仓容。

13.简易仓:指封闭式的用于储粮的简单建筑物,包括罩棚仓、拱棚仓、钢化玻璃仓、钢板PVC仓等。其中,罩棚仓是指四周经过封闭而成的简易仓。

14.罩棚:指无墙身或无完整墙身,仅有防日晒雨淋的货棚,包括铁路罩棚。

16.地坪:指库内已硬化的地面面积,包括库区道路、晒场、仓间地坪等。

17.占地面积:指企业长期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

18.从业人员:指在企业工作,取得工资或其他形式的劳动报酬的全部人员。包括:在岗职工、再就业的离退休人员等。不包括离开本单位仍保留劳动关系的职工。

19.保防员:指保管员和防治员。

20.储粮药剂:指在储粮的特定要求条件下,适合用于防治危害储粮(包括食品及副产品)及其仓厂建筑、设备的害虫、螨类、鼠类和有害微生物的药物,包括用于防治储粮害虫、霉菌及储粮防尘的添加剂。本栏目填写本内使用储粮药剂总量。

21.铁路专用线:指为粮库配套建设的向外与国家铁路运输网相连,向内延伸到库内的专门用于粮库调运的铁路线。

22.有效长度:指能够进行粮食装、卸作业的铁路专用线长度。

23.专用码头:指隶属本单位或由本单位使用的且单个泊位在100吨以上的码头。

24.烘干设备能力:指烘干设备设计烘干能力(折算成吨/小时填报)。

25.移动式设备:包括清仓机、打包机、补仓机以及输送机等各类移动式输送、清理、计量设备。

26.运粮设备:包括汽车、火车和船舶。其中汽车指5吨以上载重量的汽车。

27.接收能力:指企业通过卸粮坑等固定设施或吸粮机等固定及移动设备将粮食从交通工具卸载入仓的能力;

28.发放能力:指企业通过备载仓或装车(船)机等固定设备装载粮食的能力;

29.检化验仪器台、套数:指企业拥有《粮食购销企业和质检机构粮食检测仪器配置指导目录(试行)》(国粮管[2001]194号)中的检化验仪器数量总和。

第四篇:14,安全设施与职业危害防护设施

安全设施与职业危害防护设施“三同时”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加强建设项目安全生产管理,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从业人员生命和财产安全,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防护员工身体健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制订本制度,本制度适用项目部各生产经营岗位或单位。

二、术语和定义

1、建设项目――是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

2、建设项目安全设施――是指生产经营单位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用于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设备、设施、装置构建物和其他技术措施的总称(以下统称安全设施)。

3、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是指消除或者降低工作场所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浓度或者强度,预防和减少职业病危害因素对劳动者健康的损害或者影响,保护劳动者健康的设备、设施、装置、构(建)筑物等的总称(以下统称安全设施)。

4、三同时――指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三、管理职责

1、项目主要负责人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全面

1 负责。

2、项目安质部是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建设项目“三同时”各项管理工作。

3、项目应成立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领导小组,由项目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并明确各小组成员工作职责,做到分工明确、职责到位。

四、一般规定

1、建设项目在进行可行性研究时,项目按照国家规定,进行安全评与职业卫生预评价。

2、安全评与职业卫生预评价必须有具备相应资质的机构进行,并编制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规定的预评价报告。

3、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领导小组应当严格要求施工单位按照安全设施设计和相关施工技术标准、规范施工,并对安全设施的工程质量负责。

4、施工单位发现安全设施存在重大隐患时,应当停止施工并向项目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报告,接到报告后项目应当立即进行整改,整改合格后方可恢复施工。

5、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建成后,项目组织对安全设施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6、根据规定建设醒目需要试运行(包括生产、和使用)的,应当在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前进行试运行,试运行时间不应少于 30 日,最长不超过 18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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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试运行结束后,项目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评价机构对安全设施进行验收评价,编制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规定的评价报告。

8、建设项目竣工投入生产或使用前,项目组织对安全设施进行竣工验收,并形成书面报告备查。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和使用。

9、项目应当按照档案管理的规定,建立建设项目安全设施 “三同时”文件资料档案,并妥善保存。

编制人及日期: 2018-07-04 审核人及日期: 审批人及日期:

被告知单位名称: 被通知人及日期:

第五篇:通信施工安全防护设施

通信施工安全防护设施 (一)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我公司为贯彻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落实安全责任制,保证公司员工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防止和减少事故的发生,依据国家相关安全法规,结合公司实际工作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1、 安全生产管理的基本原则

(1) 安全管理执行公司总经理负责制,各部门负责人,特别是生产部门第一负责人必须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生产必须服从安全的需要;

(2) 隐患整改坚持“三定四不准”(三定即定人员、定措施、定期限;四不准即能自己解决的不准推给班组、班组能解决的不准推给主管,主管能解决的不准推给经理,经理能解决的不准推给领导);

(3) 管理从严,有章必行、违规必究; 重奖重罚,事故处理坚持“三不放过(即不查清楚不放过、不整改不放过、不处理不放过)”;

(4) 谁主管谁负责,谁施工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 坚持“五同时”的原则。即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经营和生产的同时,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生产。

2、 安全生产责任制

(1) 公司总经理负责组织制定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督促落实安全检查,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以及组织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和事故抢险等工作,是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公司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

(2) 公司经营管理部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经营管理部在公司总经理的领导下,依据国家安全相关法令、法规,根据公司行业实际情况,制定公司安全生产相关管理制度,以及负责公司整体安全生产工作指导、监督及检查,对生产安全负管理责任。

(3) 各部门、分公司第一负责人,在分管范围内落实实行公司相关安全生产制度,完善分公司安全管理体系、安全教育与培训,落实分公司各级负责人安全隐患的整改,配合公司进行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结案等工作,在分管范围内对安全生产负领导责任。

(4) 分公司工程中心负责人在分管项目过程,明确各级分管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责任,监督检查项目部负责人日常安全生产检查的执行情况,对分管工程安全生产负管理责任。

(5) 项目部负责人负责现场督导、队长对公司各项安全生产制度进行现场检查、指导,监督检查其执行情况,对现场安全生产负直接管理责 任。

(6) 现场督导和施工队长是公司各项安全生产制度的执行者,在现场 安全生产检查行使否决权和考核权,对现场安全生产管理负直接责任。

3、 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制度

(1) 工程开工前,对所有参加本工程的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 组织学习有关施工安全规则,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进行宣传教育; (2) 针对工程特点,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教育,重点对安全员、班组长 及从事特种作业的施工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提高安全意识;

(3) 未经安全教育的管理人员及施工人员、新员工未经三级教育不准 上岗。对于变换工种或参与采用新工艺、新工法、新设备及技术难度 较大作业的员工必须经过技术培训,并经考试合格者才准上岗; (4) 特殊工种的安全教育和考核,严格按照《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 考核管理规则》执行。经过培训考核合格,获取操作证方能持证上岗; (5) 坚持每月不少于两次安全教育,通过安全教育,增强职工安全意 识,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做到:不违章指挥、不违 章操作、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确保自身和他人 安全,提高职工整体安全防护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

4、 安全事故上报制度

发生伤亡事故须将发生事故的时间、地点、伤亡者姓名、性别、年龄、职名、本职工龄、伤害程度、伤害类别及事故情况按下列规定报告:

(1) 若发生死亡事故、重大死亡事故,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 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建设单位和负有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2) 若发生死亡事故、重大死亡事故应当保护事故现场,并迅速采取必要措 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

(3) 事故发生后,有关单位和人员应当妥善保护事故现场以及相关证据,任 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事故现场、毁灭相关证据; (4) 机动车发生特大、重大事故时,我方在2小时内将事故发生地点、肇事 车号、车型、人员伤亡、车辆损坏等情况电话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和招标方代表。

5、 安全生产奖罚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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