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事故统计分析

2022-07-02

第一篇:安全事故统计分析

生产安全事故统计分析月报

(2017年9月)

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7年10月16日

主要内容

一、2017年9月份生产安全事故情况

二、2017年1-9月生产安全事故情况

三、2017年10月份防控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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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17年9月份生产安全事故情况

(一)总体情况。

9月份,全省发生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562起、死亡319人,同比分别下降16.6%和1.2%;环比分别上升13.5%和9.2%。发生较大事故3起,死亡11人,同比、环比均持平;未发生重大及以上事故。

9月份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情况表

(二)各行业事故情况。

1.农林牧渔业。9月份,全省发生事故3起、死亡3人,同比事故起数下降25%,死亡人数持平;环比分别增加2起、3人(上月未发生人员死亡),事故起数上升200%。

2.采矿业。9月份,全省发生事故1起、死亡1人,同比分别减少3起、6人,下降75%和85.7%;环比分别减少2起、4人,下降66.7%和80%。

3.商贸制造业。9月份,全省发生事故41起、死亡29人,同比— 2 —

分别增加18起、10人,上升78.3%和52.6%;环比事故起数增加1起,上升2.5%,死亡人数减少5人,下降14.7%。其中:冶金机械等八行业发生事故21起、死亡16人,同比分别增加14起、11人,上升200%和220%;环比分别减少2起、3人,下降8.7%和15.8%。

4.建筑业。9月份,全省发生事故49起、死亡46人,同比分别增加22起、21人,上升81.5%和84.0%;环比分别增加7起、1人,上升16.7%和2.2%。其中: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发生事故19起、死亡18人,同比分别上升46.2%和38.5%,环比事故起数上升5.6%,死亡人数下降14.3%;交通建设工程发生事故5起、死亡4人,同比分别上升400%和300%,环比分别下降16.7%和42.9%。

5.交通运输和仓储业。9月份,全省发生事故454起,死亡227人,同比分别减少152起、35人,下降25.1%和13.4%;环比分别增加58起、31人,上升14.6%和15.8%。其中:道路运输业发生事故447起、死亡223人,同比分别下降25.4%和11.9%;环比分别上升14.0%和16.8%;水上运输业发生事故3起,死亡1人,去年同期未发生水上运输业事故,环比事故起数上升50%,死亡人数下降50%;铁路运输业发生事故2起、死亡2人,同比各下降60%,环比各上升100%。

6.电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等其他13个行业。9月份,发生事故14起、死亡13人,同比分别增加4起、6人,上升40.0%和85.7%;环比分别增加1起、1人,上升7.7%和8.3%。

9月份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各行业占比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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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较大及以上事故情况。

9月份,发生较大事故3起、死亡11人,均为道路运输业事故;未发生重大及以上事故。较大事故简要情况如下:

1.9月1日5点27分,一辆车牌号为粤A80B24的二轮摩托车搭乘4人沿广州市番禺区市广路南往北行驶,至市广路129号灯杆对开路段时,碰撞停放在路边的车牌号为湘D00841的自卸低速货车,造成摩托车上3人死亡,1受伤。

2.9月2日23时32分,一辆车牌号为粤BBQ081客运大巴与一辆无牌摩托车在吴川市县道X662吴阳镇上郭村牌坊门前路段发生碰撞事故,造成摩托车上3人死亡。

3.9月20日1时50分许,一辆车牌号为赣C5B155号重型半挂牵引货车行驶至清连高速公路清远阳山路段北行K2143处时,因刹车失效,碰撞并推行前方6辆因交通事故拥堵的车辆,导致多车碰撞、挤压,事故造成5人死亡、3人受伤。

(四)9月份事故主要特点。

1.从事故总量看,安全生产形势保持稳定。9月份各类事故总量同比下降,但环比各类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分别上升13.5%和— 4 —

9.2%;较大事故同比、环比都持平,保持了全省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

2.从各行业数据来看,交通运输和仓储业事故环比上升明显、部分工矿商贸行业领域事故同比上升明显。商贸制造业发生事故41起、死亡29人,同比分别上升78.3%和52.6%;建筑业发生事故49起、死亡46人,同比分别上升81.5%和84%;电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等其他13个行业发生事故14起、死亡13人,分别上升40%和85.7%;交通运输和仓储业发生事故454起、死亡227人,虽然同比是下降的,但环比分别上升14.6%和15.8%。

3.从事故发生地区来看,珠三角和粤北两个地区发生的事故占全省事故总量八成以上。珠三角地区发生事故354起、死亡205人,分别占总量的62.99%和64.26%,其中:较大事故1起;粤北地区发生事故98起,死亡63人,分别占总量的17.44%和19.75%,其中:较大事故1起;粤东地区发生事故57起、死亡26人,分别占总量10.14%和8.15%;粤西地区发生事故53起、死亡25人,分别占总量的9.43%和7.84%,其中:较大事故1起。

9月份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分地区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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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较大道路运输事故仍多发。9月份发生的3起较大事故均为道路运输事故,发生的时间均在夜间23:30时至清晨5:30时之间;2起涉及摩托车,摩托车均存在超员现象;1起是因重型半挂牵引货车刹车失效,碰撞前方因交通事故拥堵车辆造成。

二、2017年1-9月事故情况

(一)全省事故基本情况。

1-9月,全省共发生事故5181起,死亡2700人,受伤4263人,同比分别下降19.3%、7.7%和28.8%,直接经济损失27678.2万元,同比上升1.1%;发生较大事故34起,死亡137人,同比分别上升13.3%和19.1%;发生重大事故1起,死亡19人,同比事故起数持平,死亡人数上升5.6%。

1-9月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情况表

(二)行业事故情况。

1.交通运输和仓储业共发生事故4473起,死亡2032人,同比分别下降22.2%和10.2%。其中:道路运输业发生事故4412起,死亡— 6 —

1985人,同比分别下降22.3%和9.5%;铁路运输业发生事故18起,死亡15人,同比分别下降40.0%和50.0%;水上运输业发生事故23起,死亡16人,同比事故起数上升15.0%,死亡人数下降23.8%。

2.农林牧渔业发生事故20起,死亡(失踪)22人,同比事故起数下降20.0%,死亡人数上升29.4%,其中发生渔业船舶事故10起,死亡12人,同比事故起数下降44.4%,死亡人数上升20.0%。

3.采矿业共发生事故10起,死亡12人,同比分别事故起数上升11.1%,死亡人数持平,其中金属非金属矿山发生事故9起,死亡11人,同比事故起数持平,死亡人数下降8.3%。

4.商贸制造业发生事故278起,死亡238人,同比事故起数上升0.4%,死亡人数下降15.0%。其中:冶金机械等八行业发生事故137起,死亡125人,同比事故起数上升13.2%,死亡人数下降6.7%。

5.建筑业发生事故302起,死亡307人,同比分别上升9.4%和17.6%。其中: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发生事故140起,死亡136人,同比分别上升12.9%和18.3%;交通建设工程业发生事故28起,死亡28人,同比分别上升40.0%和33.3%。

6.电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等其他13个行业发生事故98起,死亡89人,同比事故起数上升11.4%,死亡人数下降3.3%。

(三)较大及以上事故情况。

1-9月共发生一次死亡3-9人的较大事故34起、死亡137人,分别为:交通运输和仓储业24起(同比增加3起)、建筑业6起(去年同期未发生较大事故)、商贸制造业3起(同比减少2起)、采矿业发生1起(同比持平)。发生较大事故的地区依次为:广

— 7 — 州5起、河源4起、湛江4起、汕尾3起、阳江3起、清远3起、东莞2起、肇庆2起、揭阳2起、深圳1起、珠海1起、佛山1起、韶关1起、中山1起、云浮1起。

1-9月各行业较大生产安全事故起数占比图

三、2017年10月份防范较大及以上事故建议

(一)近4年10月份较大及以上事故情况。

2013-2016年的10月份,共发生较大事故21起,分别为:道路运输业13起、建筑业3起、火灾2起、采矿业1起、制造业1起、渔业船舶1起。

近4年10月份部分典型较大及以上事故简要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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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2017年10月份较大及以上事故防范工作建议。 分析近4年历史同期较大事故情况和9月份事故情况特点,结合实际,对10月份较大及以上事故防范工作提出如下建议:

一是以最强烈的紧迫感和责任感抓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8月份各类事故总量、较大事故同比、环比下降明显,出现了可喜的变化,但是进入9月份,各类事故总量环比上升明显,交通运输和仓储业事故环比上升明显、部分工矿商贸行业领域事故同比上升明显,反映出我省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风险管控不到位、隐患排查治理不彻底等问题依然十分突出。10月份即将召开党的十九大,这是党和国家政治生活中的大事,各地各关部门要迅速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领导同志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上来,统一到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上来,进一步强化风险防控意识,以最严的标准、最严的措施、最严的要求,切实贯彻落实好从严从实从细抓好保稳定、护安全、促和谐的工作,有效防控各类风险,坚决防范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环境。

二是从严从实抓好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9月份交通运输业、商贸制造业、建筑业事故同比或者环比上升明显,特别是9月下旬接连发生清连高速公路清远阳山路段“9•20”较大道路交通事故造成5死3伤和广州绕城高速公路“9•25”道路交通事故造成2死12伤,影响极坏。同时,第四季度是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的重点时段,2013年至2016年,我省共发生7起重大事故、1起特别

— 9 — 重大事故,其中发生在第四季度的重大事故3起、特别重大事故1起,占比分别为50%和100%。各地、各部门和单位要认真做好重点行业领域事故统计分析和风险预警,指导各地区、各部门和各单位有针对性地排查治理风险隐患,切实解决存在的问题;要利用全省大检查工作和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大检查综合督查第九督查组正对我省开展“回头看”督查的契机,突出容易引发群死群伤的重点行业领域、重点区域、重点环节、重点部位和重点时段,紧紧抓住交通运输业、建筑业、商贸制造业等重点行业领域,深入全面排查治理各类安全风险隐患,把隐患消除在萌芽阶段,减少各类事故发生。另外,连续台风、强降雨等极端天气对我省9月份各地的安全生产工作造成较大影响,各级气象部门与负有安全监督管理职责部门之间、与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要进一步做好10月份的气象安全生产工作,进一步加强部门、单位之间的信息互联互通,根据气象部门提供的灾害性天气监测预报预警信息,及时发布事故预警信息和防控措施。

三是加强事故督办、查处以及事故问责。各地要进一步加大事故查处工作力度,对所有事故都要严格落实事故挂牌督办制度;对所有事故都要严格事故调查和问责,尤其是今年以来尚未结案的较大事故要严格落实“四不放过”的要求,做好事故有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追究,要按规定及时完成事故调查结案和调查处理结果公布工作,以严厉追责问责倒逼安全生产责任落实;要强化舆论宣传,加大典型经验的宣传报道和反面典型的曝光力度,加— 10 —

强激励引导和警示教育,促使安全生产成为企业的自觉行为,从本质上提升事故预防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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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安全生产事故统计和分析

事故发生后,当事人或者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及时采取自救措施,保护事故现场,并立即报告本单位负责人;事故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迅速启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或者发生次生事故,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一、 重要证据应妥善保护:发生一般、重大、特大、特别重大安全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有关人员应立即赶赴事故现场,不得在事故抢救期间和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或逃匿;不在单位的应立即返回。

事故现场的重要证据应当妥善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事故现场、毁灭有关证据。由于抢救、防止事故扩大需要移动现场物体时,应当作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拍摄现场照片,事故抢救完成后,事故现场能够恢复原状的应当恢复原状。一般、重大、特大、特别重大事故现场需经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和有关部门同意,方可撤除和清理。

二、重特大事故2小时内报告:安全事故发生后,有关部门的负责人应立即赶赴现场进行调查和处理。事故报告工作应符合下列规定:发生安全事故,由事故所属车辆驾驶员在事故发生后立即向分公司报告。

三、60日内完成事故调查:事故调查组应当自事故发生之日起60日内完成事故调查工作、写出事故调查报告并报有权作出事故批

复结案的安全生产监管部门,特殊情况一般不得超过90日。

轻伤事故由事故单位根据事故调查报告批复结案。事故单位自作出批复结案之日起10日内,报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备案。

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应在接到事故调查报告30日内对事故进行批复结案,特殊情况不得超过60日。自作出结案批复之日起10日内,报上一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备案。生产安全事故等级分六类:

轻伤事故:指只有轻伤但没有重伤和死亡的事故;

重伤事故:指一次重伤(含急性中毒,下同)3人以下、没有死亡的事故(本办法所称“以上”,包含本数;所称“以下”,不包含本数,下同);

一般安全事故:指一次死亡3人以下,或重伤3人以上10人以下,或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事故;

重大安全事故:指一次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或重伤10人以上50人以下,或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事故;

特大安全事故:指一次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或重伤50人以上100人以下,或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事故;

特别重大安全事故:指一次死亡30人以上,或重伤100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的事故。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

一、事故发生后,街道领导和有关人员应在第一时间赶赴事故现场,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二、事故发生后,街道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应在时限内,及时、准确、完整地报告事故情况,做到不迟报、不漏报、不谎报、不瞒报。

三、认真做好地区安全稳定工作,积极配合有关部门、事故单位做好事故伤亡人员(亲属)的善后工作,积极配合事故调查组的各项工作。

四、监督事故发生单位严格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防止事故事态扩大和再次发生。

青岛泰利运输有限公司

第三篇:安全事故案例分析

3、6月3日7时许,吉林省德惠市米沙子镇宝源丰禽业公司厂房发生火灾,迄今造成120人遇难。

4、陇南成县一水泥厂发生炮烟中毒事故3人死亡

5、2012年10月16日10时28分,位于巢湖市银屏镇的安徽巢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海昌公司制造分厂一线在点火升温期间发生安全生产事故,造成7名在篦冷机清料人员受伤,其中6人灼伤,1人摔伤。事故发生后,该公司立即组织将受伤人员送往医院治疗,同时要求制造分厂立即对该危险源进行全面排查整治。10月18日下午,记者从巢湖市第一人民医院了解到,在该院烧伤科的6个伤者中,送到医院时5个人处于休克状态。根据伤情分析应该是火焰烧伤,有1人是中度烧伤,5人是大面积重度烧伤,在医院烧伤重症监护室接受治疗。目前,5名重度烧伤者还没有脱离生命危险。

第四篇:安全事故分析报告

一、事故概况

2013年3月14日,下午13:15分左右,在生产基地西厂5号机器正在维护该爬升传送带的机修工

二、事故分析

1、通过该次事故,此次事故的发生,车间虽对施工队组员工进行过进场的安全生产教育,但缺乏有效的操作规程和安全检查加之庞发荣自我保护意识淡薄是造成本次事故的主要原因。但公司在安全管理自身存在缺陷,公司没有对施工现场配备指定专人和专职电工技术人员加强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操作监督和管理。

2、质检安全部没有派出专职安全员到整个施工现场检查、管理工作,对施工队组人员没有很好的进行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对施工现场的管理,跟班作业不到,落实不到,对安全生产技术措施以及巡查管理工作不到位;没有理解和传达公司安全生产管理的发展理念,作为质检部门没有认真把“安全发展,预防第一”当首要任何来抓,没有履行好作为一个质检安全员的工作态度及责任才导致事故的发生。

3、项目部:在现场管理技术人员对平时工作细节疏忽大意,对队组员工安全教育不到位,平时跟踪落实工作力度不够,没有认真把平时预见发生的事情,苗头处理在萌发状

态,根据施工现场的环境特点,在思想上高度重视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4、队组长:作为施工队组长,缺乏安全生产教育,现场管理不到位,监督队组施工人员安全生产意识力度不够,安全意识淡薄,对一线员工安全管理教育落实不到位,联保互保、三不伤害不到位。

三、总结及要求

1、通过此次事故的发生,暴露了管理者在工作中存在着安全生产思想麻痹,安全意识差,要求今后工作中,杜绝此类事件发生。

2、加强各职能部门的安全知识意识,必须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巡查力度,同时发现安全隐患立即排除。

3、质检部门必须经常组织员工安全教育学习,对施工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对联保互保自我防范意识要讲深讲透,必须跟踪管理。

4、各个项目负责人必须始终在工作现场认真履行监护职责,当工作点分散,监护有困难时,每个工作点要增设专责监护人。

5、坚持以人为本,开展安全知识教育,尤其是加强工作负责人的安全职责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四、事故处理建议:

2013年3月15日

第五篇:安全事故案例及分析

F氧化铝厂采用拜耳法生产氧化铝,生产工艺为:原料储运、石灰消化、原矿浆制备、高压溶出、赤泥沉降洗涤、分解与种子过滤、蒸发及排盐、氢氧化铝焙烧与包装等。原料、中间产品、产品主要有:铝土矿、石灰、液碱、燃煤、硫酸、柴油、硫酸铵、赤泥、氧化铝、灰渣、煤气、过热蒸汽、液氨、水等。该厂生产的主要工作由本厂负责,辅助性工作承包给G企业。F厂主办公楼有2部电梯,1套消防系统,26个灭火器。

F厂自备煤气站和热电站。煤气站生产氢氧化铝焙烧用煤气,煤气生产能力为65000N·m3/h。热电站有3台130t/h燃煤锅炉、2套12MW汽轮发电机组、1套25MW汽轮发电机组。热电站生产270℃的蒸汽,生产能力为220t/h,蒸汽在管道中的输送压力为3.7MPa。

F厂热力工程系统有:主厂房、堆煤场、燃煤破碎筛分输送系统、油泵房、除盐水站、点火泵房、灰渣库、熔盐加热站、除灰系统、供热管网、氨法脱硫系统等。工艺间物料采用管道或机动车辆输送。

2010年3月,F厂组织了安全检查,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分析表明,现场作业人员没有意识到的事故隐患占31%,查出的两个重大事故隐患Ⅰ、Ⅱ在2010年1月份检查时就已发现。重大事故隐患Ⅰ未整改的原因是F厂的甲车间认为应由乙车间负责整改,乙车间认为应由甲车间负责整改;重大事故隐患Ⅱ未整改的原因是F厂认为应由G企业出整改资金,G企业认为应由F厂出整改资金。

根据以上场景,回答下列问题(共26分):

1.指出F厂原料、中间产品、产品中的火灾爆炸物质并说明理由。

2.指出上述场景中的特种设备。

3.指出F厂热力工程系统中危险因素及其存在的单元。

4.确定重大事故隐患Ⅰ、Ⅱ的整改责任单位并说明理由。

5.针对安全检查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

1.具有燃烧爆炸性质的危险物质可分为七大类:爆炸性物质、气体燃烧性物质、液体燃烧性物质、固体燃烧性物质、自燃物质、遇水易燃物质以及氧化性物质。

F厂原料、中间产品、产品中的火灾爆炸物质包括:

(1)燃煤。理由:属于易燃(自燃)物质。

(2)柴油。理由:属于易燃液体。

(3)煤气。理由:主要成分是一氧化碳,具有燃烧爆炸的特性,属于易燃气体。

(4)硫酸铵、硫酸。理由:属于强氧化性物质。

2.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规定,特种设备是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和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案例中,特种设备有:电梯、锅炉、蒸汽管道和压力容器。

3.根照《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GB 6441—1986),综合考虑起因物、引起事故的诱导性原因、致害物、伤害方式等,将危险因素分为20类:物体打击、车辆伤害、机械伤害、起重伤害、触电、淹溺、灼烫、火灾、高处坠落、坍塌、冒顶片帮、透水、放炮、火药爆炸、瓦斯爆炸、锅炉爆炸、容器爆炸、其他爆炸、中毒和窒息及其他伤害。

F厂热力工程系统中存在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及其存在单元包括:

(1)火灾。其存在单元有:堆煤场、燃煤破碎筛分输送系统、油泵房、点火泵房、溶盐加热站等。

(2)其他爆炸。其存在单元有:除灰系统(粉尘爆炸)、热力管网(管道爆炸)。

(3)坍塌。其存在单元是:堆煤场。

(4)高处坠落。其存在单元是:主厂房等检修。

(5)淹溺。其存在单元是:除盐水站。

(6)触电。其存在单元是:各种电气设备。

(7)机械伤害。其存在单元是:各种机械。

(8)窒息和中毒。其存在单元是:供热管网气体。

(9)灼烫危害。其存在单元是:熔盐加热站、热力工程系统、供热管网。

(10)车辆伤害。其存在单元是:机动车辆输送。

4.重大事故隐患Ⅰ、Ⅱ的整改责任单位均为F厂。

理由:

(1)生产经营单位是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整改、防控的主体。

(2)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保证事故隐患排查、整改、防控的主体。

(3)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

(4)生产经营单位对承包方、承租方的隐患排查负有统一协调、管理的职责。

5.针对安全检查发现的问题,提出以下整改措施:

(1)加强员工教育培训,增强安全意识。

(2)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并保证落实。

(3)建立健全隐患的排查、治理、复查、举报等隐患排查制度。

(4)加强安全生产投入,建立隐患排查专项资金使用制度。

(5)坚持相关方管理,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方安全生产职责。

(6)对重大事故隐患要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整改完毕后,应对整改情况进行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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