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伦理视角下吉林市的生态问题与对策探析

2022-11-14

生态伦理学是一门以伦理学的视角探索人与自然之间关系的新生学科。它诞生于学者对工业社会快速发展所带来的生态问题的伦理反思。它强调人类在保障自身生存和发展权利的同时, 还要充分尊重自然界其他生物生存和发展的权利, 要正确认识人与自然之间的和谐共生关系。对于吉林市而言, 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 生态问题也越来越突出地暴露出来, 因此借助生态伦理学找到解决生态问题的有效途径具有重要意义。

一、吉林市生态环境的主要问题

(一) 大气污染防治尚不完善

据环保部门统计, 2017年吉林市环境空气优良天数达264天, 发生重污染天数15天, 全年优良天数比例达到72%, 全年城区环境空气质量可吸入颗粒物 (PM10) 年均浓度79微克/立方米, 比2013年下降18%。但与2016年相比污染天数与可吸入颗粒物 (PM10) 年均浓度均有所增加, 空气质量比2016年有所下降, 一些问题仍有待解决。

(1) 工业企业污染治理不够完善。哈达湾老工业区搬迁改造进展缓慢, 铁合金、炭素等企业尚未搬迁, 结构性污染仍然突出;部分工业企业还不能实现稳定达标排放;石化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工作进展比较缓慢。

(2) 城市中污染源治理仍不理想。黄标车淘汰进展缓慢, 2016年仅淘汰3955辆, 距离2.37万辆的目标任务相差甚远;新增新能源和清洁能源汽车比重较低, 占比为14.2%, 未达到20%的年度目标要求;建筑工地扬尘污染较重, 部分建筑工地未落实建筑施工标准化管理要求, 散流体运输车辆没有全部封闭;城区露天烧烤问题突出, 特别是清真一条街在冬季仍存在大量露天烧烤行为;鞭炮禁放尚未实施, 文明祭祀尚未广泛推行, 特殊时期造成的空气污染比较突出。

(3) 秸秆禁烧落实不到位。近年来, 省市两级政府采取多种措施已经在秸秆禁烧工作上取得了一定的进展, 但仍有不足。根据环保部环境卫星遥感监测情况, 仅2017年11月6日至12日6天内, 吉林市共监测到秸秆露天焚烧火点19个, 其中, 舒兰市6个、永吉县4个、昌邑区3个、磐石市2个、船营区2个、蛟河市1个、龙潭区1个, 可见此项工作仍任重道远。

(二) 水污染防治也有不足

多年来, 吉林市相关部门高度重视松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 因而2017全年松花江吉林江段各项污染指标均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中Ⅲ类标准, 水质状况为优, 但一些问题仍不容忽视。

(1) 水源地管理问题尚存。吉林市地表水生活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有9座桥梁通过, 环境风险防控措施仍有完善空间;吉林市水源地保护区内存在部分公园、公厕等手续不完善或违章建筑;石头口门水库水源地永吉县万昌镇存在村屯生活面源污染问题;舒兰市饮用水源地内农业种植和畜禽养殖污染严重, 存在围建墓地、乱砍乱伐等行为。

(2) 城市污水管网建设还有不足。例如吉丰东线旅游区、万科滑雪场等污水管网不完善, 存在生活污水直接排放现象;松花江吉林市区段还有82个吐口, 部分吐口还存在雨污混排现象;黑臭水体治理进展较慢, 9条黑臭水体治理目前只启动了腰屯河、小牤牛河的河水截流工程。

(3) 部分小流域、支流水质较差, 治理任务依然艰巨。例如细鳞河、挡石河、岔路河均存在个别月份水质超标问题;奉仕河、青段河、北大沟、龙潭川水质较差;前二道乡生活污水直排入河, 对温德河水质污染贡献较大, 生活面源污染问题比较突出。

(三) 生态安全隐患较大的问题尚存

(1) 部分企业对产生的危险废物未按照环保要求进行贮存、处置, 例如吉林建龙钢铁、吉林联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等企业。

(2) 卫生部门尚未按照要求将医疗机构废水处理产生的污泥纳入医疗废物管理。

(3) 通讯基站存在违规建设问题, 例如移动吉林市分公司建设基站152个, 目前开通73个;电信吉林分公司建设基站476个;联通吉林分公司建设基站220个, 均未办理环评手续。

二、吉林市生态问题的对策建议

(一) 加强生态环境方面的政策引导

政府对所辖区域的生态环境质量负有监督和治理的主体责任, 必须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度, 在提高机制体制时效性和针对性的同时, 也为行政权力的行使提供重要的依据与指南。首先应既着眼于现在, 又立足于长远, 为吉林市经济社会的运行找到与生态环境和谐共生的发展道路;同时也应加强调查研究, 结合实际注重实效, 找到适合当下吉林市生态保护与环境治理的措施方法;最后还应注重明确责任, 在发生问题时, 能够快速问责, 达到权责分明, 治理明确的效果。

(二) 完善对职能部门的监督机制

生态问题的解决, 应以各级政府为主导力量, 以职能部门的履职尽责为主要方式, 以领导干部的担当作为为重要载体。因此监督机制的完善对于提升对职能部门在生态问题治理方面的督促作用有很大的帮助。可以通过科学的论证确立生态文明指标体系, 并将这一体系纳入到各级领导干部、尤其是职能部门领导干部的绩效考核之中, 提高领导干部对于生态问题的重视程度。具体而言可以将改善生态的效果、控制污染的程度和防范风险的措施作为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 并制定配套的奖惩机制。

(三) 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公民生态意识

公民生态意识是公民从人与生态环境整体优化的角度来理解社会存在与发展的基本观念, 是公民尊重自然的伦理意识, 是人与自然共存共生的价值意识。现在社会上存在着一种错误的观念, 即认为环境治理与生态保护是政府的职责与公民个体的关系不大。实际上, 生态问题既关系到每一个公民的切身利益, 又需要每一个公民的积极参与。例如:空气污染会直接危害到公民的身体健康, 而空气污染除却工业污染、临近区域污染物质转移等因素外, 与部分公民危害环境的错误做法息息相关, 比如鞭炮礼花特定日期的大量燃放、秋季秸秆的露天燃烧等。对于公民而言, 应当清楚地意识到虽然每一个公民个体能够对于生态环境产生的影响很小, 但依照唯物辩证法质量互变规律从集体的角度来看, 公民的积极参与将对生态环境的改善达到从量的积累到质的改变的效果。

因此, 必须要采取措施提高公民生态意识。首先, 应加强青少年的教育引导, 从长远的视角解决生态问题。部分西方国家已经把生态保护作为基础教育的必修课程, 引导青少年从小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树立正确的生态意识。

比如瑞典就在基础教育层面, 将共计《义务教育学校大纲》16门课程中的9门, 打造成为与保护生态环境相关的课程。目前, 吉林市已有部分中小学在此方面有了突出的表现, 比如船营区第十一小学被国家环保总局评为全国首批绿色学校, 但是尚未形成一个普遍重视的生态教育理念, 因此有关部门应加强这一方面的工作。

同时, 也应注重通过舆论宣传引导公众参与到生态环境保护之中。对于公众而言, 对生态环境状况虽存在着普遍的担忧, 但大多数人并不清楚如何能够积极参与其中。因此应加强舆论引导, 重点应放在提高公民的关注度和参与度。可以向一些国家和地区学习先进经验, 比如瑞典早在1991年就开始每一年举办世界水周等相关宣传活动, 通过长期的舆论引导来增强人们的生态意识从而积极参与到生态保护之中。只有全民真正能够自觉自发地参与其中, 生态问题才会最终得到根本解决。

摘要: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指出, 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 人类必须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这个科学论断与生态伦理学所强调的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观点是完全一致的。从生态伦理视角找到吉林市生态问题的对策措施, 既对当地有一定的实践价值又对其他地区有很好的借鉴意义。

关键词:生态伦理,吉林市,生态意识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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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崔丽华.欧洲国家生态环境保护措施[N].学习时报, 2016-9-1 (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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