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士工作站简介简介

2022-11-21

第一篇:院士工作站简介简介

院士工作站简介--简介

甘肃省心脏外科院士专家工作站简介

经甘肃省院士专家工作站建设领导小组批准,于2012年10月25日,甘肃省心脏外科院士专家工作站在兰大二院正式挂牌,这是我省医学界第一家院士工作站,也是全国首家以学科为依托建站的院士专家工作站。兰州大学党委书记王寒松,中国工程院院士、我国著名心脏外科专家朱晓东出席挂牌仪式。

兰大二院心脏外科是获得中国心脏外科金刀奖的团队。早在1964年,开展了体外循环下心内直视手术。在经过历代院领导和科主任的不懈努力,心脏外科已成为集临床医疗、科研、及教学为一体的现代化学科,是兰州大学博士点、硕士点。心脏外科已经初具规模,现有三个临床科室、一个心脏重症监护和体外循环科、心脏外科研究室、心脏外科教研室。现有医护人员38人,正高级职称2人,副高级职称5人,博士生导师1人,硕导2人,博士5人。

心脏外科团队将利用心脏外科院士专家工作站的平台,与院士专家紧密合作,促进我省心脏外科学科发展,进一步提高在全国的影响力,极大地促进西北心脏外科工作的发展。1.人才培养方面:通过院士专家工作站平台,把全科专家培养成为具有国际视野和创新意识、扎实的创新理论基础、丰富的专业知识和管理技能的高素质创新型人才。2. 科学研究方面:在我院已经取得的成果基础上,与两院院士合作,共同申请、完成国家重大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以先进的科研技术带动心外科工作的发展。3. 技术革新方面:充分发挥院士工作站平台,在院士的指导下,在我院开展新的业务、新技术,并且开展心胸外科标志性手术。 4.学术交流方面:充分发挥院士学术影响力,在院士工作站的平台上,加强我院心外科与国际间的交流与合作。

甘肃省心脏外科院士专家工作站简介

甘肃省心脏外科院士专家工作站经甘肃省院士专家工作站建设领导小组批准,于2012年10月25日在兰大二院正式挂牌,这是我省医学界第一家院士工作站,也是全国首家以学科为依托建站的院士专家工作站。兰州大学党委书记王寒松,中国工程院院士、我国著名心脏外科专家朱晓东出席挂牌仪式。

兰大二院心脏外科是获得中国心脏外科金刀奖的团队,已成为集临床医疗、科研、教学为一体的现代化学科,是兰州大学的博士点、硕士点。

心脏外科团队将利用院士工作站的平台,促进我省和西北地区心脏外科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技术革新、国际间的交流与合作等方面的快速发展。

甘肃省心脏外科院士专家工作站简介

甘肃省心脏外科院士专家工作站经甘肃省院士专家工作站建设领导小组批准,于2012年10月25日在兰大二院正式挂牌,这是我省医学界第一家院士工作站,也是全国首家以学科为依托建站的院士专家工作站。兰州大学党委书记王寒松,中国工程院院士、我国著名心脏外科专家朱晓东出席挂牌仪式。

兰大二院心脏外科是获得中国心脏外科金刀奖的团队,已成为集临床医疗、科研、教学为一体的现代化学科,是兰州大学的博士点、硕士点。

心脏外科团队将利用院士工作站的平台,促进我省和西北地区心脏外科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技术革新、国际间的交流与合作等方面的快速发展。

第二篇:方滨兴院士简介

一、基本情况

方滨兴,男,中共党员,中国工程院院士,第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现任北京邮电大学校长。籍贯江西省万年县,汉族,1960年出生于哈尔滨市。

主要研究内容是网络安全、信息内容安全、并行处理、互联网技术等,首先提出了建设国家网络与信息安全基础设施的理念,并组织研制、实现了相应的系统,作为第一完成人,先后获得国家科技进步一等奖1项、二等奖2项。在信息安全理论方面,将涉及了物理安全、运行安全(网络安全)、数据安全(狭义的信息安全)及内容安全的信息安全概念给出了统一的形式化定义,同时着手提出并研究信息安全属性可计算性的思想。

二、学习简历

1978-1981年哈尔滨工业大学计算机系77级本科生,获学士学位; 1982-1984年在清华大学计算机系81级研究生,获硕士学位;

1986-1989年在哈尔滨工业大学计算机系85级在职博士研究生,获博士学位; 1990-1993年在国防科学技术大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博士后流动站在职研究学习; 2003年,在中央党校地厅级干部进修班第41期脱产学习半年;

三、工作经历

1984-1992年在哈尔滨工业大学计算机系任助教、讲师、副教授;其间任任教研室副主任; 1992-1995年在哈尔滨工业大学计算机系任教授;其间任教研室副主任、主任;

1995-1999年在 哈尔滨工业大学计算机与电气工程学院任教授,博士生导师;其间任教研室主任,副院长,网络中心主任;

1999-2000年在国家计算机网络应急技术处理协调中心任副总工;

2000-2002年在国家计算机网络应急技术处理协调中心任总工程师、副主任、教授级高级工程师;

2002-2006年在国家计算机网络应急技术处理协调中心任主任、总工程师,教授级高级工程师; 2003-2007年任信息产业部互联网应急处理协调办公室主任,其间被任命为国家计算机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中心名誉主任; 2005年起被遴选为中国工程院院士; 2007年12月起任北京邮电大学校长。

四、2001年以后的科研成果

1、2001年,“计算机病毒及其预防技术”获国防科学技术三等奖,排名第一;

2、2002年,“信息安全管理系统”获国家科学技术进步一等奖,排名第一;

3、2002年,“大范围宽带网络动态处置系统”获国防科学技术二等奖,排名第二;

4、2004年,“大规模网络信息获取系统”获国家科学技术进步二等奖,排名第一;

5、2004年,“国家信息安全展略研究”获国家发展改革委机关优秀成果三等奖;

6、2005年,“搜索引擎安全管理系统”获中国通信学会科学技术二等奖,排名第二;

7、2007年,“通信数据安全管理系统”获国家科学技术进步二等奖,排名第一。

五、当前的主要学术兼职

2003年起:中国通信标准化协会理事、网络与信息安全技术委员会(TC8)主席,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技术管理委员会委员;

2004年起:中国互联网协会副理事长、网络与信息安全工作委员会主任;

2005年起:中国通信学会会士、常务理事、通信安全技术委员会主任,学术工作委员会委员;

2005年起:清华大学计算机系兼职教授;

2006起:哈尔滨工业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哈工大国家计算机内容安全重点实验室主任; 2007年起:中科院计算所客座研究员、博士生导师、信息安全首席科学家; 2007年起:国防科学技术大学特聘教授、博士生导师; 2007年起:《通信学报》编辑委员会主任。

2008年起:中国计算机学会副理事长、计算机安全专业委员会主任;

六、当前的主要技术工作兼职

2003年起:财政部“金财工程”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

2004年起:中国下一代互联网示范工程(CNGI)项目专家委员会委员; 2005年起:全国人大信息化系统改造和建设工程专家咨询顾问组成员; 2005年起:国家863计划“十一五”信息技术领域专家委员会委员; 2007年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可信软件重大专项专家组副组长; 2007年起:国家973计划“信息安全理论及若干关键技术”首席科学家。

七、当前的主要社会兼职

2002年起:信息产业部通信科学技术委员会常务委员;

2004年起:国家计算机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中心科学技术委员会主任; 2004年起:解放军总后勤部信息化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 2005年起:国家信息安全产品认证管理委员会委员; 2005年起:中国网络通信集团公司技术委员会委员;

2006年起:国家信息化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网络与信息安全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2006年起:上海市互联网宣传管理技术咨询专家; 2006年起:北京市信息化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 2006年起:国家应急管理专家组成员; 2007年起:公安部信息安全特聘专家;

2007年起:“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评审委员会委员。 2007年起:北京市公安交通管理局专家顾问团成员

六、2001年以后的主要奖励与荣誉

1、2001年获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

2、2001年获中组部、中宣部、中央政法委、公安部、民政部、人事部等联合授予“先进个人”称号;

2、2001年获信息产业部“在信息产业部重点工程中做出突出贡献特等奖先进个人”称号;

3、2002 年获中组部中宣部、人事部、科技部联合授予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荣誉称号;

4、2004年获人事部、科学技术部、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中国科学技术协会联合授予“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

5、2006年获信息产业部“信息产业科技创新先进工作者”;

6、2007年获何梁何利基金科学与技术进步奖。

第三篇:民兵工作简介

民兵是我国不脱离生产的群众组织,是我国武装力量的重要组织部分,是人民解放军的有力助手和强大后备力量。民兵工作是各级人武部门的中心工作,是人民武装工作的重要内容。

【民兵制度】

义务职责 《江苏省民兵预备役工作条例》规定:依法参加民兵组织和服预备役是公民的光荣义务。依法做好民兵、预备役工作,是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的国防职责。

民兵性质 《兵役法》和《民兵工作条例》规定,民兵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不脱离生产的群众武装组织,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武装力量的组成部分,中国人民解放军的助手和后备力量。 民兵任务 《国防法》规定,民兵在军事机关的指挥下,担负战备勤务、防卫作战任务,协助维护社会秩序。

【领导体制】

双重领导制度 根据《民兵工作条例》和中央文件规定,全国的民兵预备役工作在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的统一领导下,实行地方党委、政府和军事系统的双重领导制度,这是民兵预备役工作的一项根本制度。

体现双重领导的具体制度主要有:县以上建立人民武装委员会和国防动员委员会制度;省、地、县地方党委书记兼同级军事领导指挥机关党委第一书记制度;省军区、军分区、县(市、区)人民武装部一名主要领导参加同级地方党委常委制度;地方党委常委议军制度;乡、镇、街道、企业事业单位设立基层武装部制度。

领导机构 根据《民兵工作条例》和中央文件规定,解放军四总部即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总后勤部、总装备部是全国的民兵预备役工作的领导机关。

解放军四总部对民兵预备役工作的职责分工是:总参谋部为全国民兵预备役工作的主管部门,具体负责民兵预备役的组织、训练、武器装备、战备执勤和作战指挥等项工作;总政治部负责民兵预备役的政治工作;总后勤部、总装备部负责民兵预备役的军械技术勤务工作。 大军区是所辖区域内最高军事机关,统一领导所辖区域的军事工作包括民兵预备役工作。 省军区(含卫戍区、警备区)、军分区(含警备区)、县(市、区)人民武装部,是本地区的军事领导指挥机关,是同级地方党委的军事部,兼同级人民政府的民兵役机关,负责本区域的民兵预备役工作。

乡、镇、街道和企业事业单位设立的人民武装部,是国防动员体制的组成部分,负责办理本区域、本单位的民兵预备役工作。

按规定不设立人民武装部的企业事业单位,确定一个部门办理民兵预备役工作。

地方政府职责 《民兵工作条例》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必须加强对民兵工作的领导,统筹安排民兵工作,组织和监督完成民兵工作任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有关部门,应当协助军事机关开展民兵工作,解决有关问题。

城市民兵工作领导原则 根据中央和省、市文件规定,城市民兵工作实行以块为主,条块结合,条条支持的领导原则。区委、政府和区人武部对辖区内的民兵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市级和市级以上部、委、办、局(公司)对所属企业单位的民兵工作要有指导和要求,并积极支持市、区对民兵工作的统一领导和指挥。

【组织建设】

民兵分类 《兵役法》规定,民兵分为基干民兵和普通民兵。基干民兵为一类士兵预备役,是战时兵员动员,就地作战和平时执行应急任务的骨干,是民兵工作的重点;普通民兵为二类士兵预备役,同基干民兵一样,都是我国国防后备力量的组成部分。二十八岁以下的退出现役的士兵和经过军事训练的人员,以及选定参加军事训练的人员,编为基干民兵;其余十八岁至三十五岁符合服兵役条件的男性公民,编为普通民兵。

组建范围 根据《兵役法》和有关文件规定:乡、镇和企业事业单位建立民兵组织,其中城市厂矿企业事业单位,不论是国有企业,还是“三资”企业、股份制企业和集体企业,凡党组织健全,生产经营稳定,适龄人员较多的,都应建立民兵组织。凡十八岁至三十五岁符合服兵役条件男性公民,除应征服现役的以外,编入民兵组织服预备役。

入队条件 根据《兵役法》和有关文件规定,参加民兵组织的人员,必须是适龄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劳动,身体健康,其中,基干民兵参照征集兵员的政治条件和应征青年体格评选条件执行。

编组办法 根据《民兵工作条例》和军委总部文件规定,普通民兵按照便于领导,便于活动,便于执行任务的原则编组;基干民兵按照有利于领导、有利于提高质量、有利于开展活动、有利于执行任务、有利于平衡负担的原则编组。城市一般以企业事业单位、街道为单位编民兵连或者营。

基干民兵单独编组,根据民兵人数分别编班、排、连、营或者团。女性公民只编基干民兵,单独编组。

民兵专业技术分队可以跨单位编组。对一些分散经营、适龄人员较少的企业,可以街道、行业系统或企业管理部门为单位编组基干民兵。

【政治工作】

指导原则 《民兵工作条例》规定:民兵政治工作应当学习人民解放军的政治工作经验,继承和发扬民兵工作的优良传统,保证民兵工作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和各项任务的完成。

各级责任 《江苏省民兵预备役工作条例》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军事机关和基层人民武装部应按照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加强国防建设的要求,开展民兵、预备役政治工作。

入队政审 《江苏省民兵预备役工作条例》规定:基层人民武装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参照征集新兵的标准,对拟编入民兵组织、预备役部队的人员进行政治审查;对已经编入民兵组织、预备役部队的人员进行政治考察。

政治教育 《江苏省民兵预备役工作条例》规定:民兵预备役人员平时的政治教育,应当以民兵干部、基干民兵和预备役人部队官兵为重点对象。基干民兵、预备役部队官兵每年集中进行政治教育的时间不少于十六课时。普通民兵的政治教育,结合组织整顿、征兵和重大节日活动等时机进行,每年不少于两次。 民兵、预备役部队训练期间的政治教育应当纳入训练计划,统一安排和组织实施。

刊物订阅 总部和军区要求民兵组织订阅的报刊有:《中国国防报》、《中国民兵》杂志、《东海民兵》杂志,这些刊物是民兵预备役建设的专用刊物和教材,对民兵预备役工作的指导,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实用性。根据有关规定,《中国国防报》、《中国民兵》杂志订到连,《东海民兵》杂志订到排。

考核检查 《江苏省民兵预备役工作条例》规定:县(市、区)人民武装部和预备役团分别负责对民兵、预备役部队官兵政治教育进行检查和考核。

【民兵军事训练】

规范化要求 《民兵工作条例》规定,民兵军事训练应当按照总参谋部颁发的《民兵军事训练大纲》进行,实施规范化训练。一是要有比较规范的训练、教学场所;二是要有强有力的训练领导班子;三是要严密组织、严格训练;四是要有一支任教能力较强的教员队伍;五是要有一套比较健全的规章制度。

任务下达 《江苏省民兵预备役工作条例》规定:民兵、预备役部队年度军事训练任务,由省、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同级军事机关逐级下达,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按照规定保证参加训练人员的训练时间。确有特殊情况需要减少训练任务的县(市、区),必须报经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军分区(警备区)批准;需要免除训练任务的县(市、区),必须报经省人民政府、省军区批准。时间要求 根据《兵役法》规定,未服过现役的基干民兵,在十八岁至二十岁期间,应当参加三十天至四十天的军事训练,专业技术民兵的训练时间,按照实际需要适当延长。

1997年,总参谋部、总政治部下发文件对各类民兵分队训练时间作了进一步明确,其中:民兵应急分队年度训练时间为15天(含政治教育2天);高炮(机)、通信分队每年训练时间不少于30天(含政治教育3天);对口专业分队的3到5天,(含政治教育半天),主要进行军事基础和协同训练;民兵干部训练,在新任职的二年内,完成30天的训练;步兵分队训练时间为15天(含政治教育2天)。

组织实施 全国每年的训练任务,由总参谋部规定后,逐级下达。民兵的军事训练由县(市、区)人民武装部组织实施。专职人民武装部的军事训练由军分区组织实施。

考核登记 《民兵工作条件》规定,对参加军事训练的基干民兵,应当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由区县人民武装部登记。民兵军事训练成绩评定标准,由总参谋部制定。

【战备值勤】

主要任务 《民兵工作条例》和总部有关文件对民兵战备执勤任务作了明确规定,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实行军警民联防。组织民兵配合人民解放军和武装警察部队,平时进行巡逻、观(侦)察、警戒、防空、防特和防空降,战时共歼入侵之敌。

(二)配合部队、武警打击武装袭扰之敌。

(三)配合公安部门维护社会治安。主要有四项:一是护厂、护矿、护店、护村、护路,维护本单位本地区正常秩序。二是协助公安部门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活动。三是保护重要目标。四是执行应急机动任务。

(四)配合部队作战、担负战时勤务。

审批与备案 民兵战备执勤,政策性很强,必须按照有关规定,本着爱惜民力、严加控制的精神,严格审批权限。

陆海边防民兵固定哨所的设立,由军分区根据战备需要提出方案,报省军区批准。

组织民兵守护重要目标,由目标归属单位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提出申请,报省军区批准。

组织民兵担负治安勤务,由本地区军事领导指挥机关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并报上级军事机关备案。

在厂矿范围内,使用民兵担负维护社会治安,保持生产方面的勤务,由厂矿批准,报县(市、区)人民武装部备案。

遇有追捕持抢凶犯等紧急情况必须携带枪支弹药时,由县(市、区)人民武装部报县(市、区)党委、政府批准,同时迅速向上级军事机关 报告。

动用民兵应急分队应付突发事件,要严格按照中办(1990)12号文件规定的批准权限办理。

组织与实施 《民兵工作条例》规定,民兵战备执勤,由县(市、区)人民武装部根据上级赋予的任务,制定计划,具体组织实施。

报酬和补助 民兵担负勤务的报酬或者补助,由使用单位支付。对参战、执行战勤任务、参加军事训练和维护社会治安中伤亡民兵的优待、安置和抚恤,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武器装备管理】

配备和维修 《江苏省民兵预备役工作条例》规定:民兵武器弹药的配备、补充和维修统一由省军区、军分区(警备区)负责。

民兵应急分队执行任务所需的防暴、运输、通信等装备器材,由当地人民政府配备保障;对口专业分队所需技术装备,由所在单位保障。

预备役部队武器弹药的配备、补充和维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安全要求 《江苏省民兵预备役工作条例》规定:省、市、县(市、区)和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备民兵武器装备的乡(镇)、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按照军事机关的要求,建立符合安全和技术管理要求的民兵武器装备库(室),并按规定配备看管人员;对不具备安全存放条件的民兵武器装备库(室),应当及时整改,确保安全。

省、市、县(市、区)民兵武器装备仓库的新建、扩建和改建,必须报经省军区审批;乡(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兵武器装备库(室)新建、扩建和改建,必须报经军分区(警备区)审批。

检查和管理 《江苏省民兵预备役工作条例》规定:各级军事机关负责民兵武器装备管理工作,对安全管理工作进行检查、监督。

民兵武器装备库(室)应当报所在地公安机关备案,公安机关应当将其列为安保卫的重点目标,配合军事机关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经费保障】

各类经费保障 《江苏省民兵预备役工作条例》规定:民兵事业费由省人民政府列入财政预算,城市民兵预备役人员(含户籍在城区的农业人员)训练活动费由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列入财政预算,农村民兵预备役人员(含县、县级市本级及所辖乡镇的非农业人员)训练活动费由县(市)人民政府列入财政预算,并分别按时划拨给同级军事机关。各级民兵预备役部队训练基地、武器装备仓库建设维护费和民兵预备役重大活动经费等,由同级地方人民政府保障。经费的具体标准由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同级军事机关,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共同确定。

预备役部队经费保障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

企业事业单位的民兵武器装备库(室)建设所需经费由所在单位负责。

各类经费的管理 《江苏省民兵预备役工作条例》规定:民兵、预备役工作经费应当严格管理,专款专用,接受地方财政、审计部门的监督。

参训人员的待遇 《江苏省民兵预备役工作条例》规定:企业事业单位的民兵预备役人员在参加军事训练期间,由其所在单位照发工资和奖金,原有的福利待遇不变;伙食补助和往返差旅费由所在单位按照国家规定在有关项目中开支。

农村的民兵预备役人员在参加军事训练期间,由军事机关按照当地劳动力收入平均水平,从民兵预备役人员训练费项目中给予误工补贴。

第四篇:妇女工作简介

永川区中山路街道办事处 卧龙凼社区妇联工作简介

永川区中山路街道办事处卧龙凼社区居委会位于永川区东南侧,城区一环路环绕辖区。辖区面积3平方公里,辖37个居民小组。常住居民户5200余户,人口15000余人。是永川老工业区,驻区企事业单位、学校、部队34个,破产转制企业6个。辖区企事业单位在职工4528人,企业离退休人员2221人。1983年8月成立卧龙凼居委会,2001年12月更名为卧龙凼社区居委会,为适应新形势下社区建设的总体要求, 2004年5月建立了社区党委,下设6个党支部,其中企业退休党支部4个;社区成立了民事调解委员会、妇女信访代理室、妇联暨计划生育委员会、社会保障服务站、残疾人协会、老年人体育协会、工会、公共事务服务站、双拥工作站等配套组织及工作机构。

为了实现“寓管理于服务之中”,社区把服务摆在突出位置,先后组建了社区党员志愿者服务队、巾帼志愿者服务队、红领巾志愿者服务队、妇女拥军服务队、妇女儿童维权志愿者服务队。并把妇女建设工作放在首位,妇女信访代理工作开展得有声有色、妇女维权落到了实处,为了促进辖区妇女同志的身心发展,还相继组建了妇女腰鼓队、气排球队、健身队以及舞蹈队。这些队伍长期活跃在社区内外,并在社区妇女工作领导小组的长期支持和鼓励下取得了耀人的成绩。现在,卧龙凼社区居委会已经成为了全国妇女健身示范站点,这是对我社区妇女工作的充分肯定,同时也激励着我社区工作人员努力争创巾帼文明岗。

2001年,被重庆市政府授予“文明小区”称号,2003年,被重庆市委、市政府评为“社区建设先进集体”,2006年被重庆市评为“重庆市和谐示范社区”、“社区建设先进集体”,2009年被重庆市民政局、司法局评为“民主法制建设示范社区”,2003-2007年,连续五年被永川区委评为“先进基层党组织”,2005年被永川市政府授予“平安社区”称号。《重庆日报》、《重庆晚报》、《永川日报》、重庆电视台、永川电视台先后多次介绍社区工作经验及各类先进典型。重庆市委副书记姜异康同志、原重庆市政府副市长陈际瓦同志、重庆市市委常委、宣传部长何事忠同志、中残联常务副理事长吕世明同志等重庆市级领导以及永川市级领导先后莅临社区考察、调研,对社区各项工作给予高度评价。

第五篇:职工技协工作简介

附件2:

职工技协工作简介

一、北京市职工技协发展简史

北京市职工技协活动起源于20世纪50年代,当时为帮助职工学习技术,市总工会在劳动人民文化宫举办各种实用技术讲座,请大专院校教师、科研单位的研究人员和企业的技术人员和有实践经验的技术工人讲课,教学中涉及到生产中的实际问题便开始研究,通过学习、交流、研究帮助基层解决技术难题。以后,成立了专门解决技术难题为活动内容的技术攻关组。这就是技协活动的前身。

1964年,在市委的支持下,成立了北京市职工技术协作委员会,倪志福当选为主任,当时经常参加技协活动的积极分子有1300多人,分为36个专业组,在一年时间里为198个工厂解决技术关键560项,他们在帮助企业解决技术难题的同时,针对企业的需要传授技术。职工技术协作活动被中央领导誉为工人阶级的伟大创举。1973年在倪志福同志的支持下,成立了北京市技术交流站,作为职工技术协作活动的阵地,当时建立了40多个专业技术交流队,队员达到2000多人,形成了一支由能工巧匠、科技人员和管理干部组成的队伍。1983年成立了北京市第二届职工技术协作委员会,此后,市总工会和市经委联合下发了《关于建立基层职工技术协作委员会开展基层技协活动的通知》,从此,基层技协组织有了很大发展,技协组织不断壮大,在开展技术培训,提高职工技术素质方面,在推广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方面,在组织实用技术研究创造发明等方面都做出了突出成绩。从1994年,根据国务院社团管理条例的规定,市职工技协进行了社团登记,北京市职工技术协作委员会更名为北京市职工技术协会。

二、职工技协组织的性质

职工技协是工会领导的职工自愿结合的开展群众性科技活动的组织,它有以下三个属性:

1、群众性,具体体现在3个方面:

①它是职工自愿结合的,没有行政色彩:

②组织广泛,队伍庞大,是一个自上而下的组织系统,集合了众多行业和企业的技术工人、科技人员和管理干部,这些成员中既有在职的,也有离退休的。

③技协活动是有组织的群众活动,体现了党的群众路线,是党的群众路线在科技中的具体体现。

2、科技性,职工技协不是政治组织,而是一个科技组织,是工会中唯一开展科技活动的组织。它开展的活动无不带有科技的属性,这些属性集中体现在它的活动之中。

3、协作性,职工技协是一个由技术工人、科技人员、管理干部组成的“三结合”群体,这个群体本身就是一种协作,在活动中协作性的体现是“管理干部定课题,科技人员出主意,能工巧匠唱大戏”。技术攻关是技协的长项,攻关必然要协作。

三、职工技协活动的宗旨

职工技协活动的宗旨是三句话:提高职工技术素质;推动企业技术进步;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

四、职工技协的活动内容

1、群众技术活动。 包括:合理化建议活动;技术培训、技术练兵、技术比赛活动;技术攻关、技术革新活动;推广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产品活动;职工技术成果评审、技术能手的表彰活动等。

2、有偿技术服务活动。

主要为“四技”:即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职工技协要开展有偿技术服务活动需要进行“三登记”即一要进行社团登记,二要进行税务登记,三要进行技术合同登记。

五、如何建立职工技协组织

各级建立的职工技协名称为:职工技术协作委员会。职工技术协作委员会是工会的一个专门工作委员会,雷同于工会的女职工委员会。职工技术协作委员会成员由工会确定,一般由3-7人组成,工会主席应担任职工技术协作委员会主任。职工技术协作委员会组成后应着手发展技协会员,发展技协会员采取推荐和个人申请相结合的方法进行。技协会员条件是:有一定的技术专长或管理经验并且热爱职工技协工作的职工(包括退休职工)。技协会员队伍组成后,按照专业和职业划分为若干技协小组,由技协会员推选出组长和副组长。

六、职工技协开展哪些活动

建立职工技协组织以后,要把主要精力放在提高职工技术素质,建设高技能人才队伍上。要围绕提高职工的技能水平,广泛开展群众性技术活动。活动内容包括:

1、组织开展职工技能情况调查,提出调查报告,针对职工技能方面存在问题提出解决办法;

2、针对职工技能情况和企业的需要,组织职工开展技术练兵、技术培训、技术比赛、技术表演、技术成果发布等群众技术活动;

3、帮助掌握一定技能的技协会员和职工参加职业技能培训考试,取得职业技能晋级资质;

4、根据企业的要求,组织技协会员去企业技术攻关,帮助企业解决技术难题;

5、组织评选优秀技协会员和优秀技协小组活动,推荐优秀会员和小组参加上级工会组织的评选;

6、推荐优秀技术成果参加上级组织的技术成果发明展览;

7、推荐技术选手参加上级组织的技术比赛;

8、帮助取得技术成果的技协会员申请技术专利;

9、帮助有意进行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的的技协会员和单位联系技术合同登记。

七、如何做好职工技协工作

做好职工技协工作取决于工会领导的重视,党政领导的支持,职工群众的广泛参与和技协干部的积极努力。 工会要切实加强对技协工作的领导,工会主席要亲自挂帅,担任技术协作委员会主任;要有专人抓技协工作;切实把技协工作摆上工会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做到:

①每年召开一次技协工作会议,总结技协工作,表彰优秀,确定下一步技协工作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

②每季度研究一次技协工作,帮助解决技协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积极为技协活动的开展创造条件; ③组织技协工作人员和技协骨干进行业务培训或选送人员参加上级工会组织的培训,提高技协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

④通过多种形式大力宣传优秀技协会员的先进事迹和创造的技术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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