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自杀现象防止研究论文

2022-04-14

今天小编为大家推荐《大学生自杀现象防止研究论文(精选3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摘要:近年来,大学生自杀现象已成为社会的一大热点,各高校的相关数据不断攀升。自杀源于痛苦,痛苦是生命某一方面受到破坏的标志,当生命破坏的量积累到一定限度就会产生死亡。大学生自杀的缘由主要有就业压力、学业压力、个人信仰的偏失以及心理素质脆弱。

大学生自杀现象防止研究论文 篇1:

高校大学生自杀预防和干预模式探讨

[摘 要] 大学生自杀行为的发生机制非常复杂。本文在探讨大学生自杀发生机制的基础上提出了预防和干预大学生自杀行为发生的建议和措施。

[关键词] 大学生;发生机制;预防和干预

目前,国内学界对高校大学生自杀现象的研究主要集中在纯心理学方面的研究以及在分析大学生自杀原因的基础上提出预防和干预大学生自杀的措施或模式等方面。本文在分析大学生自杀行为发生的机制的基础上了解大学生自杀行为的发生机制,以期能够提出预防和干预大学生自杀行为的行之有效的建议和措施。

一、大学生自杀行为的发生机制

大学生自杀发生机制由应激源的刺激、个体易感性的人格特征和环境对应激源的反应三个因素组成,自杀行为的发生是三个因素相互作用的结果。准确了解大学生自杀行为的发生是高校有效预防和干预大学生自杀行为的前提。

(一)多层次应激源的刺激——自杀行为发生的触发性因素。应激性生活事件是引发个体身心反应,对人产生较大影响的事件。研究表明,自杀者大多数都经历过较多不良的应激性生活事件,并且个体与其所处的环境之间的相互作用在自杀行为的发展上起着重要的作用,这种选择不但与个体接触到的应激事件的刺激有关,也与个体在以往的生活环境中所形成的人格特征有一定的关系。

(二)大学生个体人格特征决定的易感性人群——自杀行为发生的基础性条件。人们在多层次应激性生活事件的刺激下是否选择放弃自己的生命与个体的人格特征有很大的关系。大学生在生理上已基本成熟, 但性格特征和认知还处于比较幼稚单纯的阶段,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处于形成时期,对人生的许多问题尚未形成一个比较稳定而成熟的看法。这些性格弱点很容易在接触应激源刺激时放大事物的负面影响,抗挫折能力降低,容易成为发生自杀行为的易感性人群。

(三)环境对应激源的反射性反应——导致或阻止自杀行为发生的催化因素。通过对自杀身亡者进行“心理学解剖”发现,很多选择自杀的人并不是真正想结束生命,只是在当时的情景下找不到可替代的解决问题的方式,自杀是他们无可奈何的选择。并且在对自杀未遂者的调查中发现,60%自杀未遂者自杀前考虑自杀的时间小于2小时,37%的人不超过5分钟,这表明很多人所实施的自杀行为都不是深思熟虑的结果。

从以上的论述可以看出,大学生自杀行为的发生是大学生的个体人格特征、应激源以及自杀者周围环境的反射性反应相互作用的结果。其中,应激性生活事件是促发自杀意念的关键性因素,也是自杀行为发生的触发性因素。个体的人格特征是大学生自杀行为的基础性因素,因为在多层次应激源的刺激下,只有具有易感性的不健康的人格特征的个体才会选择放弃生命。保护因素是有效抵御自杀冲动的基本因素。周围环境对个体积极的反应是有效阻止自杀冲动的保护性因素。只要存在一些保护性因素,自杀都有可能被中止、减缓甚至终止。

二、预防和干预机制

在了解大学生自杀发生机制的基础上,认真分析大学生个体的特点和自杀的规律性, 建立预防和干预大学生自杀的措施,以预防和减少大学生自杀行为的发生。

(一)普及相关理论教育,实现当代大学生生命价值观的理性回归。成熟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是从根本上预防大学生自杀的基础。因此要充分发挥高校“两课”的价值导向功能, 使学生形成完善的人格。开展生命教育,教会学生珍惜生命、尊重和关爱生命,使学生在学会生存的基础上学会生活,从而获得生命的意义和价值。

(二)科学建立大学生排查系统体系,及时发现易感人群。具有自杀易感性的大学生更容易成为自杀的高危人群,因此建立科学的排查系统及时发现易感人群对预防大学生自杀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高校应每年对入学新生开展心理健康状况普查,并根据测试结果建立新生心理档案。定期组织力量对心理指数偏高的学生做好回访鉴定和咨询疏导,帮助学生摆脱困境。

(三)加大专业辅导员队伍建设,对易感人群及时发现有效疏导。高校辅导员是学生在大学生活中接触最多的人,因此要定期对高校辅导员进行心理健康方面的专业培训,使他们掌握一定的心理学基本理论,提高他们对学生问题的鉴别能力和心理健康知识的素养,学会鉴别易感人群的异常行为,做到能够及时发现易感人群并采取有效的预防和干预措施。

(四)对自杀未遂者及自杀者周围的同学朋友进行干预。要重视对自杀未遂学生的心理修复工作,由专业人员定期对自杀未遂者进行心理访谈和风险评估,密切监护以确保其人身安全,防止再次出现自杀危机。

当然,预防大学生自杀仅靠学校的力量是不够的,还需要家庭和社会行动起来,建立学校家庭和社会相结合的支持系统,减少应激源的出现,增加保护因素,共同解决大学生的心理和实际问题,以减少甚至阻止大学生自杀。

参考文献:

[1]刘连忠,肖水源.社会心理应激与自杀[J].国外医学精神病学分册,2002,29(2).

[2]翟书涛.自杀的发生机制[J]临床精神医学杂志,2002,12(2).

[3]邹凤梅.高校全员参与大学生自杀预防和干预模式的探索[D].武汉:华中师范大学,2005.

[4]张艳萍.自杀与危机干预[J].家庭医学,2003,(6).

[5]段鑫星,程婧.大学生心理危机干预[M].北京:科学出版社, 2006.

作者简介:张金霞,山东德州人,硕士,武警福州指挥学院图书馆助理馆员,研究方向:图书管理。

作者:张金霞 王光甫

大学生自杀现象防止研究论文 篇2:

大学生生命教育研究

摘要:近年来,大学生自杀现象已成为社会的一大热点,各高校的相关数据不断攀升。自杀源于痛苦,痛苦是生命某一方面受到破坏的标志,当生命破坏的量积累到一定限度就会产生死亡。大学生自杀的缘由主要有就业压力、学业压力、个人信仰的偏失以及心理素质脆弱。为此,高等教育必须凸显生命教育的重要地位,以马克思主义人的全面发展理论为指导,加强心理咨询与引导,并适时开设生命教育课程。

关键词:自杀;大学生;生命教育

一、引言

长期以来,充满青春激情、积极向上、奋发进取的大学生被视为“天之骄子”,他们在“象牙塔”内一边忘我地吸纳人类知识精华、探寻社会发展真理,一边尽情展示活力四射的亮丽才华。毋庸置疑,担负着民族复兴重大责任和神圣使命的大学生是祖国的希望和未来,是国家最宝贵、最紧缺的人才资源财富,从某种意义上可以说今天大学生的发展状况昭示着国家明天的发展前景。但是,近年来大学生(包括硕士生、博士生)自杀的事件却频频出现于各种媒体而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2012年4月,暨南大学生命科学技术学院化学系一名研三女生服毒轻生,第二天该校经济学院金融系又一名研一女生跳楼轻生[1];2009年11月,上海海事大学女研究生杨元元用两条毛巾系在一起自缢于宿舍的卫生间,从而结束了自己30岁的生命;2010年3月,北京邮电大学2009级博士研究生吴某(属硕博连读的高才生)从该校本部主楼跳楼身亡;2012年3月,仅10天内,南京就有两名女大学生先后自杀身亡 [2] 。

大学生自杀已成为吸引社会眼球的一大热点,其数据不断攀升。有关统计资料显示,2001-2005 年,全国共有 281 名大学生自杀,其中存活72人,死亡209 人,自杀死亡率为74.4%;2006 年,大学生自杀事件剧增到130 起之多,被称为自杀“高发年”;2008年,教育部直属高校发生大学生自杀事件63起,其中上海、北京各23起;2009年,北京仅上半年就有14名大学生自杀身亡,而上海这一年则发生了21 起大学生自杀事件,其中 13 人死亡;2010 年,江苏省教育厅在新学期新闻发布会上披露,仅上半年江苏高校学生自杀人数就超出了40人 [3] 。由于就业压力、毕业论文、恋人分合等因素的交织影响,每年5月发生的大学生自杀事件最多。故而,这个石榴怒放、热情似火的5月被称为大学生“黑5月”。 二、自杀现象的哲学省思

自杀,这一极具悲情色彩的沉重话题,不仅是教育家、心理学家十分关注的重要课题,同时也是社会学家、哲学家高度重视的一个日益严重的社会问题。据世界卫生组织的有关统计数据显示,自杀现象几乎成了一种“社会瘟疫”,全世界每年每十万人中就有16人死于自杀,而自杀未遂者却是自杀“成功”者的20倍。就中国而言,自杀现象极其严峻,每年约23-25万人自杀身亡,自杀未遂者高达200万人,每2分钟就发生8起自杀未遂事件,1人自杀死亡。据中国心理卫生协会危机干预专业委员会披露,自杀已成为继呼吸系统疾病、恶性肿瘤、心脑血管病、意外死亡之后的第五大死因。然而,在15-34岁的死亡人群中,死亡的第一位原因并非是医学上束手无策的疑难杂症,而是令人震惊的自杀[4]。 2012年3月,重庆交通大学心理健康教育研究室主任廖桂芳教授主持的大学生生命教育创新模式构建课题的研究成果显示,在接受调查的重庆十余所高校的980名大学生中,针对“脑中是否有过自杀念头”这一问题,41.09%的学生选择“偶尔有”,18.95%的学生选择“经常有”;而在“是否有过自杀行为”一项中,17.39%的大学生选择曾经有过自杀行为[5]。在物质生活条件日益改善的当今社会,人们不再为果腹之食、蔽体之衣而终日忧虑与奔波,不少中产阶级女性为了追求“波澜起伏”的身材体形每天殚精竭虑地搜寻瘦身、整形与美容的最佳方法。在这样的社会生活环境中,逐渐攀升的自杀率不得不让社会学家、哲学家们陷入沉思。

学术界对自杀现象进行深入系统研究主要集中体现在社会学和心理学特别是精神分析学领域。就社会学领域而言,法国社会学家埃米尔·迪尔凯姆是系统研究自杀的第一人,1897年他发表的《自杀论》可谓是研究自杀的第一本经典力作。他在该著中有力地反驳了有关自杀的自然主义、心理主义和种族主义的解释,深刻指出其解释的缺陷性,故而不能自圆其说。他认为自杀与心理状态、自然条件、种族、遗传素质、精神病、个人素质、气候变化等并无直接关联,而是与社会环境(主要涉及政治危机、社会动荡、婚姻变迁、经济危机、工作变更等)有着十分紧密的联系,并将其概括为“自杀的社会性质”[6]。迪尔凯姆把自杀作为一项极其严重的社会学问题进行深入研究,超越了以往或简单经验式归纳或主观臆想式的研究。但是,不无遗憾的是,他只对与自杀有关的各种社会因素(比如降职、失业、离婚等)进行线性描述,而没有对自杀原因从社会学的角度作出“彻底的和有说服力的解释”。

心理学家采取迥异于迪尔凯姆的社会学方法尤其是致力于精神分析学领域的学者们努力从人格特征、无意识、本能以及早年的经验等场域试图揭开自杀的神秘面纱。奥地利杰出的精神分析学家西格蒙德·弗洛伊德认为,自杀是个体极度的自我攻击。他认为当个体处于焦虑、忧伤、抑郁寡欢而不能得到很好的宣泄、释怀时,他就会采取自我惩罚、自我攻击的方式分散、转移心中郁积的愁怨。在此基础上,他把自杀解释为个体与生俱来的“死亡本能”。 弗洛伊德认为,每个人身上皆有生存本能和死亡本能,这二者分别代表人格系统中的建设性倾向和破坏性倾向,当人格这架天平因破坏性倾向超重而失衡时,个体就会出现病态而走向或自杀或杀人的危险之极端。美国的卡尔·门林格尔继承了弗洛伊德的“死亡本能”观并进一步发展了该理论,他认为人性中固有的破坏冲动总是要竭力寻求宣泄途径,当这种宣泄对外受阻时他就会转过身指向自己,当自我宣泄的能量积累到一定的“度”时,就会发生悲惨的自杀行为[7]。在中国心理学界,学者们主要认为自杀是个体人格障碍的结果。当自杀行为发生时,他们置直接原因与间接原因于不顾,总要追溯到自杀者患有某种程度的抑郁症;反之,当某人抑郁寡欢,人们就会担心他有朝一日会走上危险的自杀之路。

心理学的精神分析学说从“死亡本能”的角度解释自杀现象,虽然在逻辑结构上有其一定的合理性,但在经验层面却难以得到证实。因为生命的本质是维系生命对永恒的追求,即活得越长越好。那么作为具有高级理性思维能力的鲜活的个体何以舍生求死?我们认为自杀源于痛苦,痛苦是生命某一方面受到破坏的标志,当生命破坏的量积累到一定的限度就产生死亡,因此痛苦的本质是死亡。失恋是精神上的痛苦,失业是因物质损失而产生的肉体上的痛苦,降职是肉体与精神的双重痛苦。当生命产生痛苦时,理性思维就会支配他寻找解除痛苦的良方。当没有别的更为有效的方法可以让主体摆脱痛苦时,死成了一种选择,于是就产生了自杀。当然,以献身为目的的自杀不在此讨论之列(比如公元前278年自投汨罗江的屈原,又如1905年12月8日在日本大森海湾蹈海自杀的陈天华等,这样的自杀其实是一种生命的转换,即以牺牲生物生命而换取社会生命)。

三、大学生自杀缘由探析

尽管从哲学的视角审视自杀,发现自杀源于个体对痛苦的解脱,即以死亡的方式解除痛苦的折磨。但是,我们从自杀者的遗书以及与自杀未遂者的深度交流中可以发现,每一个选择自杀的大学生的背后都隐藏着一些鲜为人知、错综复杂的因素,只有解开这些扑朔离迷、催促自杀的“死结”才能唤醒每一个试图自杀的大学生热爱生活、抵制忧伤、拒绝自杀。

(一)就业压力

严峻的就业形势、强大的就业压力是大学生自杀的一个重要原因,尤其是那些出生“草根”阶层、没有任何社会关系而又债台高筑的大学生,在毕业前夕由于不能顺利就业,故而往往会助推走向不归的自杀之旅。中国自1977年恢复高考以来,直到1990年代初期,高等教育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实行的是“统招统分”制度,在此期间,大学生只要能够顺利毕业,政府会给你安排一个相应的就业岗位。自1990年代中期尤其是1999年高校“扩招”以来,大学生就业压力日甚一日。1998年,中国普通高校本专科招生108.36万人,高等教育毛入学率为9.8%;2010年,中国高等教育毛入学率为26.5%,普通高校本专科招生661.76万人,招生人数是1998年的6.7倍。面对严峻的就业形势,很多并非热衷科学研究的本科生选择考研以缓解就业压力,当硕士毕业时由于就业岗位与理想岗位落差较大故而选择考博。博士研究生一般年龄较大,学业任务繁重,如果再叠加上经济拮据、就业前景不乐观等因素,常常会使其走上不归路。

2010年3月22日,北京邮电大学2009级博士研究生吴某从该校本部主楼13层楼上纵身跳下,结束了他年轻的生命。吴博士缘何自杀,其遗书明白显示,“这个世界是一沟绝望的死水,我在这里再怎么折腾也激不起半点涟漪。所有的奋斗都面临着举步维艰”。他多么希望年迈的母亲“不用再为了我去捡垃圾、拾破烂,不用再去给人家工地上做饭赚钱瞧人家白眼……”可是,毕业后的窘境使他不能回报含辛茹苦的母亲,在强烈的自责意识驱使下,他选择了以死谢罪。北邮吴博士因对前途隐忧而自杀一事令人扼腕叹息,而刘伟的自杀则直指就业受阻。石家庄学院的大三女生刘伟(专科),来自威县农村,2009年1月23日自溺于一个倾倒垃圾的狭小水池。刘伟自杀身亡后留下多达10万字的日记,其日记显示,令刘伟自杀的直接原因是找不到工作——毕业前夕的就业压力,成了压垮她的最后一根稻草[8]。目前,中国高校每年有600多万的高校毕业生,再加上历年的累积,待就业的高校毕业生逾700万。浩浩荡荡的就业大军面对十分严峻的就业形势,心理素质较差、自身能力不强的大学生则会萌生出自杀轻身的念头。

(二)学业压力

在对自杀大学生轻生缘由的深度探讨与挖掘中,我们发现学业压力(尤其是女生)是一个值得引起高度重视的原因。很多跨入大学校门的“天之骄子”在此前接受长达12年的基础教育的过程中成绩优秀,出类拔萃,既得到教师的肯定、家长的夸赞,同时更让同学们羡慕不已,在伴随着鲜花与掌声的成长过程中自我优越感非常突出。然而进入高校后,由于学习环境、学习方式、学习集体皆发生了“哥白尼式”的变化,昔日那些鹤立鸡群的优秀生变得不再优秀,成绩平平,故而心里产生了一种强大的落差遂萌发轻生之念。

另一类大学生进入高校后,由于学校管理宽泛,自己或沉浸于网络游戏而荒芜学业,或广泛交友,成天穿梭于不同的校园,或盲目疯狂考证等,从而导致专业欠缺,“挂科”红灯频频闪亮,当自我良知发现后,悔恨交加,遂以死谢罪。2010年3月,西安某高校一男生因两度拿不到毕业证,遂服药自杀。2010年3月28日,南京林业大学一黄姓女生在宿舍内上吊身亡,其死因与考研压力有关。2010年4月5日,北京科技大学大三女生陈蕾从本校逸夫楼的九层跳下,结束了自己21岁的生命。学校教务档案显示:截止到大三当年,陈蕾还有60多个学分没有修。大三时,陈蕾11门功课全部不及格(缺考两门)[9] 。

(三)个人信仰偏失

大学生作为掌握现代科学知识的青年才俊,理应确立正确的世界观、科学的人生观和价值观,以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看待事物的运行发展。就个人的成长发展而言,必须要以马列主义为指导,以科学知识武装头脑,理性地辨别真仿,自觉地抵制歪理邪说,而不应该受社会上一些邪教组织所蛊惑。几年前,以李洪志为头目的非法邪教组织——“法轮功”利用参与者强身健体的初衷而传播邪教,使部分是非观念不正确、思想意志不坚定的人陷入消极厌世的泥潭而不能自拔,在受蛊惑而成为牺牲品的人群中也不乏令人匪夷所思的大学生。

安徽中医学院一大四女生,在大学期间发现结肠脾区长有肿瘤,在安徽省著名的肿瘤专家直接指导下进行治疗,病情迅速好转。其后有人向该女生兜售“法轮功”,宣传只要练功,不用服药和做手术肿瘤就会自然消失,致使该女生停药而“练功”。当病情恶化痛苦难忍时,该女生从医院五楼病房自杀身亡。 1999 年 7 月 4 日,山西省煤炭管理干部学院学生常浩驰,为求“法轮功”,在村外堆积树枝,浇上汽油自焚身亡。上海铁道大学医学院学生吕涛,1997年开始练习“法轮功”并深陷其中,1998年6月15日凌晨从该校第二教学楼8楼跳楼身亡,时年24岁。 由于个人信仰的偏失,在歪理邪教的蛊惑下,自杀身亡的大学生委实可惜、可悲、可叹。

(四)心理素质脆弱

当前在校大学生的主体是“90后”,少部分属于“80后”。无论是“90后”还是“80后”,独生子女者占绝大多数。在独生子女家庭中,孩子处于绝对的中心地位,除了爸爸、妈妈无微不至的关爱外,还有爷爷奶妈、外公外婆的呵护、溺爱。孩子在这样的家庭环境中成长极不利于其个性的健全发展,除了学习之外,其他的事情几乎全被家人“承包”,实属不折不扣的“衣来伸手、饭来张口”。在层层关爱的包围下,孩子变得十分任性、唯我独尊,由于没有(很少)经历挫折的磨练故而其心理素质十分脆弱。同时,随着中国社会的转型,单亲家庭的数量不断增加,家庭中的实际人口数进一步减少,家庭结构发生了剧烈的变化,即由传统的联合家庭向核心家庭转变。迪尔凯姆指出,“在一个人口不多的家庭里,共同的感情和怀念不可能十分强烈。在这种家庭中,不可能形成作为联系同一群体成员之间纽带的强大传统”。在这样的家庭环境中成长的大学生,每当遇到挫折时,家庭提供的情感支持十分有限,而这样的大学生由于平常很少与同学交流、沟通,故而也难从同学那里获得真诚的帮助。为此,不得不承认心理素质脆弱是导致大学生自杀的一个重要因素。

四、对大学生实施生命教育的举措

(一)凸显生命教育的重要地位

生命教育是指帮助个体科学认识生命,从而使其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生命观,在不断成长发展的过程中敬畏生命、珍惜生命;不断激发个体生命的潜能,努力提高自我调适能力和生存能力,克服生命中所遇到的困难,最终实现生命价值的教育。生命教育是一个漫长的过程,应该贯穿于个体的一生。个体从出生到入学这一阶段家庭是生命教育的主要承担者,而在长达十多年的学校教育期间学校则是主要承担者,个体成年后的生命教育主要是自我教育。高等教育在个体成长发展中具有举足轻重的重要地位,肩负着实施生命教育的重大责任。然而,自近代以来,高等学校在工具理性主义(Tool Rationalism)的强势冲击下而重理工轻人文,博雅教育在高校中的地位日渐下降,尤其是二战以来更出现了“断崖式”的下滑现象。近年来,频繁的大学生自杀现象折射出高等学校对生命教育价值的低估与漠视。意大利著名教育家玛丽亚·蒙台梭利深刻指出:“教育的目标就是要帮助生命个体的正常发展,教育是助长生命健康发展的一切作为。”[10]而印度诗人、哲学家泰戈尔则说:“教育的目的应当是向人类传送生命的气息。”教育的出发点是个体的生命,归宿点是生命的健康与全面发展。生命教育是引导学生认识生命、敬畏生命和热爱生命的教育活动。从这个意义上说,关爱生命是现代教育不可或缺的核心价值。高等学校在引导学生探寻科学真理、剖析自然奥秘、不断创造新知识新科技的同时更应关爱生命(生命是人类一切活动的基点),把生命教育放在整个教育教学活动的重要位置,从而使个体愉快学习、健康生活、幸福成长。

(二)以马克思主义人的全面发展理论为指导

自20世纪末以来,中国高等教育发生了“哥白尼式”的变化,由传统的稳健发展模式(1998年中国高等教育毛入学率为9.8%)而驶进了跨越发展的快车道(2011年中国高等教育毛入学率为26.9%)。高等教育扩招极大地提高了人口的文化水平与综合素质,对高层次专业人才适时进行了有效的补充,对经济社会全面快速发展起到了巨大的推动作用。但是,随着高校扩招的持续推进,毕业生的就业率则受到了严峻的考验与挑战。为了卓有成效地提升毕业生的就业率,不少高校都以社会需求为专业设置的导向,同时在课程设置中也增大技能性、操作性课程的比例,尤其是许多高职院校更是恣意削减人文社科课程,使个体全面发展的天平发生了严重的倾斜。

马克思主义认为,任何人的任务、追求、价值与使命就是要不遗余力地全面发展自己的一切能力,不断发挖潜在的能力,不断完善自己尚缺的能力。人的全面发展是马克思主义哲学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甚而可以说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理想。马克思曾在《共产党宣言》中提出自由人的联合体这一理想。他认为真正的人的全面发展,是“人以一种全面的方式,也就是说,作为一个完整的人,占有自己的全面的本质”[11]。就教育追求而言,亚里士多德把体育、德育和智育分别与植物灵魂、动物灵魂和理性灵魂对等重视,中国古代教育中的“六艺”等,既是人的全面发展的注解也是教育发展的本质追求。就中国高等教育而言,必须以马克思主义人的全面发展理论为指导,在强化技能技巧、操作训练的同时,更要夯实哲学基础,提高学生的人文素养,从生命的本源与心灵深处维护大学生的健康,使其真正实现个体的全面发展。

(三)加强心理咨询与引导

大学生在心理发展上介于成熟与半成熟之间,心理发展的某些方面落后于生理机能的成长速度。故而存在很大的波动性,他们常常易受外在因素的影响而产生情绪、心理变化。此外,中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时期,生活节奏日益加快,社会竞争日趋激烈,大学生的就业前景越来越严峻,学习成绩不佳、失恋等因素的叠加可能成为心理障碍的推手。在对自杀未遂者的心理访谈、分析中,发现普遍存在或多或少的心理问题。为此,必须要加强对大学生进行心理咨询与引导。心理咨询是指通过人际关系,运用心理学方法和技巧,帮助来访者实现自强自立的过程。通过心理咨询,为大学生创设一个良好的社会心理环境和条件,提高其精神生活质量和心理效能水平,以实现降低和减少心理障碍,防止精神疾病,保障心理健康的目的。通过心理咨询与引导让大学生正视现实,提高对挫折的承受能力和自我心理调节能力,使其在失败、挫折面前能够保持理性、正确的心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改造环境,努力实现自己的理想。

(四)开设生命教育课程

作为学生系统学习的学科及其进程与安排的课程既是学校践履正常教育活动的基本依据,同时又是学校实现育人目标的基本保证,在学生的成长发展过程中具有“跑道”的作用。在西方发达国家,不仅高等教育中开设生命教育课程,而且为数不少的国家在基础教育中也开设生命教育课程。中国港、台地区很重视生命教育,中国台湾曾宣布2001年为“生命教育年”,大力推动生命教育走进课堂,走进生活。中国台湾当局投入了大量的人、财、物开设生命教育课程,主要包括《哲学与人生》、《生死关怀》、《道德思考与抉择》、《宗教与人生》等,从而形成了比较系统、完整的内容体系。然而中国大陆由于对生命教育课程意义的认识不够深刻,故而只有为数不多的几所高校开设生命教育课程,并且课程体系很不完善,在现有的1 280所高职(专科)院校中几乎没有开设生命教育课程。中国的第一本“生命教育”读本诞生于武汉大学,该校把生命教育从思想道德教育中独立出来,列为全校通选课之一。哈尔滨医科大学对选修健康教育课程的学生进行测试,其结果显示在导致学生产生心理痛苦的9项危险因素中,已经有8项出现了明显的下降趋势。中南民族大学部分学院开设了生命教育必修课,强化对学生进行生命伦理教育,收到了良好的效果。可见,中国高校必须要提高对生命教育课程意义的认识,加强对生命课程的开发,使其系统化与科学化,把对生命的关爱与呵护从日常生活走进正式的课程与教学进程。

参考文献:

[1]陈海生,钟梓毅.暨南大学两名女研究生轻生:一人服毒一人跳楼[N].新快报,2012-0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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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杨继斌.女毕业生的死亡日记[N].南方周末 ,2009-03-19 .

[9]杨猛,姚欢.女大学生自杀:活着为何比死亡更痛苦[J].南都周刊,2010(19):62.

[10]龙春平.新世纪大学生生命教育的反思[J].时代教育,2012(1):21.

[11]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全集 [M].第42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79:123.

作者:吴舸

大学生自杀现象防止研究论文 篇3:

大学生自杀预警指标体系的构建

摘要:基于对23例自杀未遂大学生的质的研究,对大学生自杀预警指标体系进行了构建。研究表明,由蓝色预警指标——心理健康症状,黄色预警指标——负性生活事件,红色预警指标——自杀早期征兆构成的大学生自杀预警指标体系,具有较好的预警效果。

关键词:大学生;自杀;预警指标体系

1问题的提出

当前,大学生自杀已成为一个敏感的社会问题。《礼记·中庸》中有言:“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因此,构建大学生自杀预警系统,以预先发现有自杀倾向的个体,是防范大学生自杀行为发生的关键措施。预警(Early-warning)一词来源于军事,意思是提前发现、分析和判断敌人的进攻信号,并把这种危险信号的危险程度通过预警工具(如古代军事中的“烽火台”、“狼烟”等,现代军事中的预警飞机、预警雷达、预警卫星等)报告给己方指挥部,以提前采取应对措施。目前,预警思想已经在自然灾害、环境保护、经济管理、社会发展、文化教育等诸多领域得到了广泛应用。所谓预警,是指对某事物的现状进行分析,对未来状态进行预测,预报不正常状态的时空范围和危害程度,并采取防范措施(陶骏昌,1994)。

第32卷第6期刘建平等大学生自杀预警指标体系的构建心理学探新2012年大学生自杀预警系统是指对通过大学生、学校、家庭和社会等采集到的心理危机预警信息,使用一套科学、完整的预警指标体系进行分析和研判,预测危机的发展趋势,以便主动采取防范措施,限制乃至消弭危机行为的一种心理危机管理系统(宋凤宁,张琼,2006;王定福,2011)。因此,大学生自杀预警系统中很重要的一步就是“形成可靠的心理危机预警指标体系,以便及时对学生的心理危机作出准确、科学的判断。”(许艳红,2008)

对于自杀,学术界已达成一个共识,即自杀不是疾病,而是心理、社会和生物等多种因素相互作用的结果。这个共识无疑是对自杀较为科学的看法。然而遗憾的是,基于此共识,国内外一些学者所建构的自杀预警指标体系往往存在牵涉点太多的缺陷,以至在实际工作中有着千头万绪、不知从何着手的尴尬。如我国郭兰等(2001)曾建构了由4组共15个预警指标构成的大学生心理危机预警指标体系:(1)个体发展状态指标。包括学习动力、兴趣、成绩;就业信心;成长机遇;个体人格、气质特征;个人对挫折的应对方式;个体的社会适应能力;(2)社会环境指标。包括与家庭成员、父母的关系;家庭及教养环境;对学校教学、管理、生活的满意度;对社会氛围的满意度;(3)人际交往指标。包括与大学同学、老师的关系和满意度;对亲情、友情、爱情的看法和满意度;(4)负性情绪指标。包括负性情绪类型、强烈程度、持续时间、排解方式;刺激源;躯体症状。不可否认,这种指标体系是较为全面的,但很显然,高校心理健康教育的职业人士,面对如此纷繁复杂的指标体系,要对某大学生做出自杀可能性的判断也存在极大的困难,更不用说高校心理危机预防与干预队伍中的其他非专业人士,如辅导员、班主任或学生同辈群体了。

在自然预警中,一般可以用单指标来对某种自然行为做出预警,如地震的警标是震波,火灾的警标是火势,风灾的警标是风力,水灾的警标是水量等。但我们知道,大学生自杀属于一种社会行为,其预警机制显然不同于自然预警,难以用单指标来测定,必须兼顾心理、社会和生物等多种因素,但笔者以为,由于当前大学生心理危机与干预队伍中有许多并非心理学专业人士,如辅导员、班主任、学生干部等,所以建构大学生自杀预警指标体系时,某些容易被掌握、被发现的预警信息作为关键指标是必须的。由此,本文基于对23例自杀未遂大学生的质的分析,尝试构建简单实用的大学生自杀预警指标体系,以期为大学生自杀预警及干预提供重要工具。

目前,预警思想中较为流行的做法是用不同的颜色来标识不同的风险级别,其对应关系一般是:(1)绿色:表示无警级别,此时预警对象处于运行和发展稳定状态;(2)蓝色:表示轻警级别,此时预警对象有从稳定状态向动荡转化的可能;(3)黄色:表示中警级别,此时预警对象发展和运行状态动荡;(4)红色:表示重警级别,此时预警对象发展和运行状态混乱。本文在建构大学生自杀预警指标体系时也分别用绿色、蓝色、黄色、红色标识无警级、轻警级、中警级、重警级等相应级别的警情。具体而言,绿色预警,表示学生心理处于正常状态;蓝色预警,表示学生心理处于低度危机状态,其心理有可能受到内外部因素的影响而向危机发展造成损失的可能,应做好危机防范的准备;黄色预警,表示学生心理处于中度危机状态,学校必须通过有关部门和人员掌握这一情况,并对必要学生进行及时干预;红色预警,表示学生心理处于高度危机状态,需要立即干预,以防造成严重后果。

2大学生自杀预警指标的研究

2.1大学生自杀蓝色预警指标:心理健康症状

毫无疑问,构建大学生自杀预警指标体系首先需要有可行的工具将自杀易感人群和自杀免疫人群分别开来。这是大学生自杀预警系统中区分无警级别(绿色预警)和有警级别(蓝色预警、黄色预警、红色预警)的关键环节。然而,由于引起自杀的因素多而复杂,导致对自杀可能性的评估和预测极其困难,从而实际工作中很难确定自杀的易感人群。从现有工具来看,尽管有心理学家和精神医学专家编制出的多种自杀评估工具,如自杀意念量表(SSI)、自杀可能性量表(SPS)、自杀态度问卷(SAQ)、贝克绝望量表(BHS)等,但这些工具主要用于精神科病人的自杀风险评估,一般都是病人的自杀意念或自杀行为向外界表达后才使用。加上这些量表表面效度太高,使用时有消极暗示作用,因此不适于在正常人群中大面积筛查时使用。所以,日益严峻的大学生自杀状况,急切需要表面效度合适,又能有效测量大学生自杀易感状况的评估工具。

2004年2月,教育部规定:中国大学生新生入学时要进行心理测试,建立大学生心理健康档案。这一测试工作于2004年秋季正式开始推行。目前,我国高校在建立大学生心理健康档案使用的心理量表多种多样,但主要有SCL-90、UPI、MMPI、16PF、EPQ、中国大学生心理健康量表等,其中使用最广泛、排在第一位的是SCL-90量表(罗娟,2010)。SCL-90量表可以用来测量一个人是否存在某种心理健康症状及其严重程度。该量表由90个项目构成,每个项目采用5级评分(无=0,轻度=1,中度=2,偏重=3,严重=4)。量表包括躯体化、强迫、人际关系、抑郁、焦虑、敌对、恐怖、偏执、精神病性和其它10个因子,各因子均分≥2分表示存在中度心理健康问题,≥3分表示存在重度心理健康问题。凡有一个或一个以上因子分≥2分即认为存在心理健康症状(王向东等,1999)。尽管SCL-90量表在使用中也存在一些问题,但从该量表能在实际工作中被广泛使用这一客观现状来看,它必定有其优越之处。而且,从人类的实践历史来看,工作的实施、问题的解决总是尽量依靠现有资源,只有在现有资源不足的情况下,才考虑开发更为有效的资源。因此,笔者认为,利用现有的大学生心理健康档案资料,尤其是SCL-90测试数据,应该是确定自杀易感人群的首选方法。

实际上,心理健康水平与大学生自杀的关系一直受到研究者的重视。如国外David等人(2006)的研究就发现,心理健康水平是自杀企图的显著影响因素;我国高宏生等人(2003)的研究也发现,心理健康水平是自杀意念最主要的危险因素。吴连海等人(2010)的研究发现,心理健康症状对自杀倾向存在非常高的预测效应。笔者2006年曾主持江西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江西省大学生自杀意念及其影响因素”的研究工作,因课题研究工作的需要,一直通过各种途径在江西省各个高校收集大学生自杀个案。尽管该课题研究已于2009年12月结束,但对大学生自杀问题依旧关注,一直收集大学生自杀个案至今。自2006年至2011年共收集23例自杀未遂大学生个案,其中男性9例,女性14例。通过查阅这23名大学生的心理健康档案发现,有20名大学生在其入学时所进行的心理健康普查中被检查出存在心理健康症状,占全部个案的86.96%,其中精神病性4例,抑郁、焦虑、敌对各3例,人际关系、强迫各2例,恐怖、偏执、躯体化各1例。因此,心理健康症状基本上可以作为区分自杀免疫人群和自杀易感人群的有效指标。

这里之所以加入了“基本上”三个字,是因为也有3例并未在入学时所进行的心理健康普查中被检查出存在心理健康症状(占全部个案的13.04%),而且从大学生危机干预的常识可知,并不是所有存在心理健康症状的大学生都会自杀。从预警角度而言,预警对象的选择必须合适、恰当,既不能过宽而出现误警,即发出了某一风险出现的警报,但该风险最终却没有出现,也不能过窄而出现漏警,即对本应加以提防、警戒的风险现象却没有发出警报。很显然,以心理健康症状作为区分自杀免疫人群和自杀易感人群的指标,实际工作中既存在误警,也存在漏警,说明需要有更为合适、恰当的测量工具,才能更为有效地识别自杀易感人群。但正如前文所述,目前尚缺乏具有如此功效的测量工具。所以,以心理健康症状作为大学生自杀蓝色预警指标可能是目前较为明智的选择。

笔者以为,鉴于生命的珍贵性,对自杀作出预警时出现一定的误警,并不一定就是坏事,至多只是浪费了一些人力和物力,而且从心理素质对于个体成长和成才的重要性而言,对所有存在心理健康症状大学生的关注和重视,本来就是心理健康教育应有的题中之义,因此,因误警而“浪费”的人力和物力事实上并不真的就是在“浪费”。因此,真正需要重视的是,如何降低漏警的可能性。由于自杀成因的复杂性,可能对自杀做出预警总会出现一定程度的漏警。但是,生命是极为宝贵的,自杀行为一旦发生,就会给学生本人、学生家庭、学校带来巨大的损失和惨痛的伤害,因此,对自杀做出预警时十分有必要避免漏警。笔者分析,以心理健康症状作为大学生自杀的蓝色预警指标之所以会出现漏警现象,原因可能有二:一是一些学生缺乏对心理健康教育的正确理念,在填答也具有一定表面效度的SCL-90时会有意隐瞒自己的心理问题,导致一些存在心理问题的学生并未通过心理健康普查被检查出来;二是目前心理健康档案中的心理健康普查数据大多是在大学生入学不久后获得的,而大学生在大学期间的生活和学习时间长达三四年之久,以一次性获得的数据对时间长达三四年的自杀风险性做出预测肯定是不太稳妥的。因此,当前一方面应大力加强心理健康教育,以帮助大学生形成正确心理健康教育理念,从而在心理普查时如实报告自己的心理健康状况;另一方面高校心理健康普查要跟踪大学生心理发展的轨迹,定期进行复测,以动态反映大学生的心理健康状况。

2.2大学生自杀黄色预警指标:负性生活事件

大学生主体的内在因素,尤其是严重的心理障碍和恶劣的心理状态对自杀行为的影响很大,是造成大学生自杀的本质性原因(姚月红,马建青,2000)。正是基于此,本文将心理健康症状作为大学生自杀的蓝色预警指标。但自杀行为的发生,往往还需要外界某些诱发因素,甚至这些诱发因素看起来像是自杀的直接原因。因此,作为一种严重的应激反应,自杀的产生是“个体易感因素和应激源共同作用的结果”(段鑫星,程婧,2006)。

“应激”是H·Selye于1936年提出的一个概念,其对应的英语单词为“stress”,来源于拉丁语中的“stringere”,有“费力的抽取”、“紧紧的挣扎”等意思。在汉语中,“stress”一词也经常被翻译为“压力”或“紧张状态”。因此,简单而言,应激就是个体由于受到各种刺激因素的影响而产生的一种身心紧张状态。所谓“应激源”(stressor),又称“压力源”,是指能使个体产生应激反应的刺激因素。自H·Selye提出“应激”概念后,生活事件作为一种社会心理应激源,对于个体心身健康的影响引起了广泛的研究。生活事件(life events),即人们在生活中所遇到的各种各样的问题,是造成人们心理应激并可能进而损伤躯体健康的主要刺激物(姜乾金,2004)。按生活事件对个体的影响可分为正性生活事件(positive events)和负性生活事件(negative events)。正性生活事件是指个人认为对自己的身心健康具有积极作用的事件;负性生活事件是指个人认为对自己产生消极作用的不愉快事件。由于每个人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不尽一致,有些在一般人看来是喜庆的事情,如获奖、晋升等,而在某些当事人身上却产生消极情绪体验,成为负性生活事件。因此,正性生活事件和负性生活事件并没有绝对之分,从应激的角度而言,所有的生活事件都可能是负性生活事件。到了20世纪80年代,生活事件与自杀之间的关系逐步受到研究者的关注。生活事件,尤其是负性生活事件,破坏了个体的内稳态,降低了个体的弹性,容易使个体倾向于破坏性的行为,甚至倾向于极端自我破坏性行为——自杀。国外Foster等人(1999)的研究发现,生活事件是自杀危险性的独立因子。Kelly等人(2002)的研究也发现,自杀未遂者经历了更多的近期不良生活事件。我国学者高宏生等人(2003)的研究则证实,生活事件对自杀意念起到“扳机”作用。有鉴于此,笔者认为,我们可以尝试以负性生活事件作为大学生自杀的黄色预警指标。

为探明以负性生活事件作为大学生自杀黄色预警指标的可行性,笔者对23例自杀未遂大学生进行了深入访谈。对自杀未遂者进行访谈要慎重选择访谈时间。间隔时间太短,被访对象还承受着较大的心灵创伤;间隔时间太长,则会增加回忆偏倚。回忆偏倚(recall bias)指在回忆过去的暴露史或既往史时,因研究对象的记忆失真或回忆不完整,使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与真实情况间存在的系统误差(Hawton et al.,1998)。目前各国学者访谈的时间间隔不尽相同,但2~6个月为多数研究者所采纳(徐慧兰,马贞玉,2010)。因此,本研究访谈时间也选择在自杀大学生实施自杀行为后2~6个月内,并且避开自杀者的生日及中国传统的节假日。访谈方式是采用面对面的方式,由访谈者(笔者)对被访人进行一对一的半结构式访谈,访谈地点一般是在被访人的寝室,如果被访人感觉在寝室不方便,按被访人要求在被访人认为适合访谈的其它场所(如小教室、比较安静的休闲场所等)进行。为了消除被访人心理上的顾虑,保证访谈的保密性,访谈时除访谈者和被访人外无其他人在场。访谈时间每人次大致为1.5~3小时,其中包括被访人的情绪调整时间。访谈时为避免“自杀”一词给被访人带来不良刺激,凡涉及“自杀”均以“自我伤害”或“伤害自己”代替。访谈中采用的工具是刘贤臣等(汪向东,王希林,马弘,1999)编制的《青少年自评生活事件量表》(ASLEC),由被访人评价其自我伤害前一年内以及更早出现对其自我伤害前一年内仍然有影响的生活事件的次数、影响程度(没有发生过、已发生过但没有影响、轻度影响、中度影响、重度影响及极重影响,分别记0、1、2、3、4、5分)及影响持续时间(少于3个月、3~6个月、7~12个月、12个月以上,分别计1、2、3、4分)。该量表由26项负性生活事件组成,量表最后还加了一项(第27项)“如有其它事件请说明”,以调查量表中未列出但对被访人有较大影响的其它生活事件。本研究鉴于时代要求,参考李锐等人(2007)的做法,在生活事件量表中加入了“就业压力”一项(在量表中为第27项,量表中原第27项变为第28项),作为一个单独的生活事件。研究中对生活事件刺激强度(刺激量)的计算方法是:某事件刺激量=该事件影响程度分×该事件持续时间分×该事件发生次数。其中在计算刺激量时将持续时间超过半年的生活事件记为2次(陈华,2008)。

访谈结束后,本研究按生活事件将23例自杀未遂大学生进行归类。具体归类方法是:(1)计算某自杀未遂大学生各项生活事件的影响程度(刺激量);(2)通过比较大小找出对该自杀大学生影响程度最大的生活事件;(3)将该大学生归类为此影响程度最大的生活事件。也就是说,即使某大学生经历了多种生活事件,但并不将该大学生重复归类,仅将该大学生归类为对其影响程度最大的生活事件。归类后结果发现:恋爱不顺或失恋6例,考试失败或不理想4例,就业压力4例,受批评或处分2例,学习压力2例,与同学或好友发生纠纷2例,家庭内部有矛盾1例,家庭经济困难1例,不适应大学生活1例(此例由量表中的第28项反映出来)。这表明大学生自杀行为发生前确实是有生活事件的存在。

然而,这并不能成为生活事件可以作为大学生自杀黄色预警指标的充分理由,因为并不是每一个大学生都愿意报告自己的生活事件,并寻求专业性的帮助。实际工作中,高校心理危机预警与干预队伍,是以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为平台,由从学生、辅导员到心理健康教育专业人员构成。目前国外高校心理健康教育专业人员与学生的比例是1∶1500到2000,而我国由于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起步较晚,心理健康教育专业人员比较缺乏,尚难达到教育部规定的1∶4000。由于心理教育专业人员数量有限,使得大学生心理危机预警与干预工作在很大程度上要依靠大学生群体自身来进行。因此,上述23例自杀未遂大学生所经历的生活事件能否被其身边的同学或好友感知,决定了生活事件是否可以作为大学生自杀的黄色预警指标。

为此,本研究采用心理解剖的方法来探明自杀未遂大学生所经历的生活事件是否被其身边的同学或好友感知。心理解剖(psychological autopsy,简称PA)也称心理学尸检,是通过与知情信息人访谈的形式,细致而周密地获取自杀死亡者相关信息,重新构建死者自杀死亡状况以达到研究目的的一种综合的回顾性的研究方法(Cheng,Chen,Chen & Jenkins,2000)。由心理解剖的定义可知,这一方法主要用于对自杀死亡者的研究,但本研究出于研究的需要,也应用这一研究方法。心理解剖方法是自杀研究中研究自杀死亡者死因最科学的方法,是目前西方国家从心理学角度和社会学角度研究自杀问题的首选研究方法(Brent,1989)。我国有关研究(周莉,2003)也表明,心理解剖方法对于自杀研究也有较好的信度和效度。本研究按照心理解剖方法的要求,对每例自杀未遂大学生选取两个信息人进行半结构时访谈。访谈中除了要求信息人是对目标人(即自杀未遂大学生)的生活事件作出评价外,访谈时间、访谈方式、访谈工具均与对目标人本人的访谈相同。信息人的选取原则是尽量在自杀未遂大学生的好友、室友(同寝室)或其他与死者关系较密切的人(如老乡、同学等)中选取,信息人排除了与自杀者有严重的个人冲突者。本研究采用心理解剖方法共完成46人次访谈(23×2)。研究中绝大多数信息人(44人,占信息人总数的95.65%)均自认为对目标人比较了解,表示一般了解者极少(2人,占信息人总数的4.35%)。研究中对两个信息人所提供信息的处理办法是按阳性原则进行合并,即:两个信息人的回答不一致时,只要其中一个信息人回答有某事件发生,则判定为有;生活事件发生的次数、影响程度及持续时间均取高值。研究结果发现,信息人所提供信息与目标人本人所提供信息的一致性系数(各生活事件得分的Pearson相关系数)均大于06(p值小于0.05或0.01),表明信息人所提供信息的有效性较好。这说明,对自杀大学生所经历的生活事件,可以来自于自杀者周围、与自杀者关系较为密切的其他人的报告,因此,以生活事件作为大学生自杀黄色预警指标是可行的。

2.3大学生自杀红色预警指标:自杀早期征兆

导致个体采取自杀行为的因素是复杂多变的。辩证唯物主义启示我们,个体内在因素是自杀行为发生的关键因素,而外界直接诱发因素是自杀行为的导火线。这正是笔者将心理健康症状作为大学生自杀蓝色预警指标,以及将负性生活事件作为大学生自杀黄色预警指标的哲学根据。然而,个体内在因素和外界直接诱发因素仅仅是自杀行为发生的内在可能性和外在可能性,并不预示自杀行为一定会发生。一般认为,自杀行为的产生,往往从产生自杀意念开始,然后制定自杀计划,最后采取自杀行为(Kachur,Potter,Powell,& Rosenbreg,1995)。因此,自杀危机预防与干预应着重关注自杀过程的早期阶段,减少自杀意念的产生,及早发现自杀意念,并及时防止自杀意念进一步转变为自杀行为。有关研究也指出,自杀行为从自杀意念、尝试自杀、自杀死亡逐步发展,虽然不一定连续,但自杀意念是自杀死亡的强危险因素(殷大奎,2002;李献云,徐东,费立鹏等,2003);自杀死亡者中约有80%在实施自杀行为前以各种形式表露过自杀意念(肖水源,2001)。此外,自杀行为有一个共同点,除了十分冲动、突然的自杀之外,自杀者往往处在矛盾之中。即使自杀意念十分强烈,自杀计划十分周详,但矛盾依然存在(库少雄,2002)。从自杀这一心理危机的临床表现来看,危机期个体还会向周围的人发出一些求救信号(如言语、行为等)(Barnes,Ikeda,& Kresnow,2001)。因此,自杀行为是有征兆的。基于此,本研究将自杀早期征兆确定为大学生自杀红色预警指标。

心理学家Caplan(1964)的心理危机理论认为,处于心理危机状态的个体大致要经历四个阶段:第一阶段,个体觉察到自己生活的变化,并体验到紧张,试图采用惯常的应对方式。在这一阶段,大多数个体不会向他人求助,甚至讨厌他人的帮助;第二阶段,个体发现自己惯常的应对方式无效,其紧张程度随之提高,并尝试运用错误的方法来应对问题,此时个体会有求助的动机;第三阶段,错误的方法未能奏效,个体内心的紧张程度持续增加,开始寻求和尝试各种解决方法,甚至于荒唐的方式。在这一阶段,个体为宣泄内心的紧张,会采取许多异乎寻常的无效行为,而且个体的求助动机较强;第四阶段,个体在经历前述阶段的失败后,开始对生活失去信心和希望,对生命的意义产生怀疑,企图通过自杀来摆脱其困境和痛苦。由此可见,自杀行为尽管有突发性,但自杀行为的发生有其自身演变的进程,而且,自杀者在自杀前往往会寻求帮助,还会通过种种努力或表现以避免自杀的发生。因此,有心理学家(Danuta,2003)指出,自杀的进程是被阻断、还是演变到自杀未遂或自杀,取决于两个方面,即:个体请求帮助及获得帮助的能力,自杀者周围的人识别其自杀性表达的能力及重视程度。

综合国内外有关研究,大学生自杀的早期征兆主要有:(1)语言征兆。或是通过话语表现出厌世念头,如“人活着真没意思”;或是打听一些药品或武器的杀伤性质,如“怎样死才比较没有痛苦”;或是谈论与死亡有关的话题,如“人是不是真的有来世”;或是向亲近的人交代后事,如向父母说“感谢你们的养育之恩”,向朋友说“谢谢你给了我许多帮助,遗憾的是,我没法报答你了”;或是极度自责,如“我太让人失望了”;或是暗示自己将离开人世,如“我的痛苦马上就要结束了”;或是表达自杀意图,如“我觉得我还是死了的好”;等等。(2)行为征兆。或是不明原因地突然给同学、朋友或家人送珍贵的礼物;或是突然比较全面地整理自己的物品;或是个人喜好发生改变,对以前关心的事物漠然处之;或是典型行为习惯改变,如逃学旷课、夜不归宿、没有食欲或暴饮暴食等;或是社交退缩,回避熟人或朋友,甚至中断和其他人的交往;或是物质滥用,如大量的饮酒和吸烟等;或是自制力丧失,语言偏激,攻击性强,不顾一切地乱开车等;或是个人卫生习惯变坏,不讲究修饰;等等。(3)情绪征兆。如情绪明显异常,忽悲忽喜;或平时乐观开朗,突然郁郁寡欢;或平时寡言少语,突然爱说爱笑;或高度紧张和焦虑,爱发脾气;或是悲观失望,无故哭泣;等等。(4)生理征兆。一个人想自杀,在生理方面也会有所反映,尽管有的自杀者本身没有生理疾病,但在自杀前也常常感到身体不适,如目光无神、呆滞、失眠、体重下降等等。

笔者对23例自杀未遂大学生进行深入访谈的过程中,也对他们在自杀行为实施前是否表露过自杀意念进行了调查。调查结果是:有14例明确报告曾向多人(指1人以上)流露过自杀意念,有4例明确报告曾向1人流露过自杀意念,有3例报告不能确定是否向他人流露过自杀意念,但也有2例明确报告不曾向他人流露过自杀意念。但本研究在应用心理解剖对信息人访谈过程中,也就自杀征兆向信息人进行过深度访谈。按阳性原则综合两个信息人所提供的信息,所获得的结果是:22例自杀未遂大学生自杀前均有不同程度的自杀征兆,有些个案甚至被报告有多种征兆,其中有语言征兆的7例,有行为征兆的16例,有情绪征兆的9例;有生理征兆的4例;但也有1例未被信息人报告有自杀征兆。不过,在对该例大学生进行访谈的过程中,得知该例大学生曾向其家人流露过自杀意念。这表明,以自杀早期征兆作为大学生自杀的红色预警指标是可行的,但需要学生家庭的有效参与。

3结论

大学生自杀行为是一个复杂事件,它受大学生个体内外多种因素的影响。然而,因为生命的极为珍贵,这种复杂性不能成为阻止我们去探求“为什么有的大学生会自杀”和“如何降低甚至是避免大学生自杀行为的发生”。尽管大学生自杀行为具有突发性特点,但大学生自杀行为还是有一定规律可循,因此,对大学生自杀进行预警是可能的。本研究基于对23例自杀未遂大学生的质的分析,构建的大学生自杀预警指标体系是:蓝色预警指标——心理健康症状,黄色预警指标——负性生活事件,红色预警指标——自杀早期征兆。指标具体内容见表1。笔者诚挚希望,此指标体系有助于对大学生自杀危机做到早发现、早汇报、早评估、早干预,力争将大学生自杀危机清除在萌芽状态,从而减少甚至杜绝自杀危机的发生。

(2)行为征兆。或是不明原因地突然给同学、朋友或家人送珍贵的礼物;或是突然比较全面地整理自己的物品;或是个人喜好发生改变,对以前关心的事物漠然处之;或是典型行为习惯改变,如逃学旷课、夜不归宿、没有食欲或暴饮暴食等;或是社交退缩,回避熟人或朋友,甚至中断和其他人的交往;或是物质滥用,如大量的饮酒和吸烟等;或是自制力丧失,语言偏激,攻击性强,不顾一切地乱开车等;或是个人卫生习惯变坏,不讲究修饰;等等。

(3)情绪征兆。如情绪明显异常,忽悲忽喜;或平时乐观开朗,突然郁郁寡欢;或平时寡言少语,突然爱说爱笑;或高度紧张和焦虑,爱发脾气;或是悲观失望,无故哭泣;等等。

(4)生理征兆。如目光无神、呆滞、失眠、体重下降等等。

致谢:本研究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得到江西省10余所高校心理咨询中心或保卫处、学生工作处的协助,因涉及保密事项,按照该10余所高校心理咨询中心或保卫处、学生工作处的意见,不一一公开其校名,在此谨致谢意。

作者:曾晓青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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