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学概论复习重点

2022-11-21

第一篇:艺术学概论复习重点

《艺术学概论》课程重点提示(二)

《艺术学概论》课程重点提示(二).txt54就让昨日成流水,就让往事随风飞,今日的杯中别再盛着昨日的残痕;唯有珍惜现在,才能收获明天。《艺术学概论》课程重点提示(四)

第七章 表情艺术

一,本章的内容概要

1.表情艺术的内涵:是指通过一定的物质媒介( 音响,人体) 来直接表现人的情感,间接反映生活的这一类艺术的总称,主要指音乐,舞蹈这两门表现性和表演性艺术.

2.表情艺术类型特征:

(1)音乐艺术.音乐是通过有组织的乐音在时间上的流动来创造艺术形象,传达思想感情,表现生活感受的一种表现性时间艺术.它是人类历史上产生最早的艺术种类之一,也是日常生活中人们最喜爱的艺术种类之一.从某种意义上讲,音乐是声音的艺术,时间的艺术,也是表现的艺术,再创造的艺术.

音乐可以根据人们歌唱的特点,分成男声(包括高音,中音,低音三种),女声(包括高音,中音,低音三种)和童声三类.声乐还可以根据演唱的方式分为独唱,齐唱,重唱,合唱,对唱,伴唱等多种形式.近年来,我国声乐一般又被划分为民歌唱法,美声唱法和通俗唱法三大类.

民歌唱法,可细分为汉族民歌与少数民族民歌,在演唱方法上大多比较自然质朴,具有浓郁的民族风格和地方特色.

美声唱法,源于意大利,它追求声音效果,讲究发声方法,注意运用华彩和装饰唱法.

通俗唱法,是现代工业电子传播技术广泛运用后出现的一种歌曲演唱法,需要演唱者手持话筒进行演唱,对演唱者本人的声乐训练没有太多严格的要求.中国声乐发展的新趋势,更是出现了"通俗唱法时尚化,民族唱法多样化,美声唱法国际化"的新现象.

器乐的划分法也很多,根据器乐的不同种类和演奏方法,可以分为弦乐,管乐,弹拨乐和打击乐四大类.器乐还可以根据演奏方式的不同,区分为独奏,重奏,齐奏,伴奏,合奏等多种形式. 从体裁形式来划分,器乐又可以分为序曲 ( 如《威廉?退尔》序曲) ,组曲 (如巴赫的《法国组曲》) ,夜曲 (如肖邦的《升 F 大调夜曲》) ,进行曲 (如柴可夫斯基的《斯拉夫进行曲》),谐谑曲 (如萧邦的四首钢琴谐谑曲),叙事曲 (如勃拉姆斯的《爱德华》),幻想曲(如康弗斯的《神秘的号手》),狂想曲(如李斯特的《匈牙利狂想曲》),随想曲(如柴可夫斯基的《意大利随想曲》),舞曲(如约翰?施特劳斯的《蓝色多瑙河圆舞曲》),协奏曲(如贝多芬的《 D 大调小提琴协奏曲》),交响音画(如穆索尔斯基的《荒山之夜》),以及气势磅礴,结构宏大的交响曲 (如贝多芬的《英雄交响曲》) 等等.

音乐的艺术语言和表现手段非常丰富,主要包括旋律,节奏,和声,复调,曲式,调式,调性等.最主要的是前三者,旋律堪称音乐的灵魂,节奏体现出音乐的时间感,和声体现出音乐的空间感. "旋律",音乐最主要的表现手段,它把高低,长短不同的乐音按照一定的节奏,节拍以至调式,调性关系等组织起来,塑造音乐形象,表现特定的内容和情感.旋律具有很强的艺术表现力,它可以表现出音乐的内容,风格,体裁,甚至还可以体现出音乐的民族特色和地域特征,因此,人们常把旋律称为音乐的灵魂.

"节奏",音乐最基本的表现手段,是指音响的长短,强弱,轻重等有规律的组合,它是旋律的骨干,也是乐曲结构的主要因素,使乐曲体现出情感的波动起伏,增强了音乐的表现力.

"和声",音乐最基本的表现手段之一,指多声部音乐按照一定关系构成重叠复合的音响现象,使音乐具有结构感,色彩感和立体感.此外,复调,曲式,调式,调性,以及速度,力度等音乐语言和表现手段,也都是通过有规律的变化与组合,共同将乐音在时间中展开来塑造出音乐形象. "交响乐",有音与音之间和谐结合的意思.这个词早在文艺复兴时期就被大量使用,但其内涵和现在全无共同之处.现代关于交响乐的概念,形成于十八,十九世纪之交.以海顿,莫扎特,贝多芬三位音乐巨匠为首的维也纳古典乐派,使得交响乐真正了黄金时代.交响乐可以说是音乐艺术的精髓,是音乐创作的最高形式.

近现代欧洲音乐史上最重要的音乐流派主要有:

古典乐派,是从 18 世纪下半叶至 19 世纪初在维也纳形成的以古典风格为创作标志的音乐流派,以海顿,莫扎特和贝多芬三人为主要代表,这个流派推崇理性和情感的统一,追求艺术形成的严谨和完美,创作手法上注重戏剧的对比,冲突和发展,成为当时的典范.

浪漫乐派,是 19 世纪在欧洲兴起的音乐流派,浪漫乐派音乐最大的特点就是强调激情,强调抒发主观情感,强调表现个性.前期浪漫乐派的代表人物主要是德国作曲家舒伯特和舒曼,匈牙利的李斯特,波兰的肖邦,法国的柏辽兹等人;后期浪漫乐派的代表人物主要是德国音乐家瓦格纳和勃拉姆斯,俄国音乐家柴柯夫斯基等.

19 世纪中叶以后,在欧洲各国又兴起和发展了民族乐派,民族乐派主张音乐应当具有鲜明的民族风格和民族特色,注意采用本国的民间音乐作为创作素材,将传统音乐成果与本民族音乐密切结合起来,民族乐派的主要代表人物包括挪威包括的格里格 (管弦乐组曲《培尔?金特》等) ,捷克的德沃夏克 (《新世界交响曲》等) ,以及俄国"强力集团" 的一批著名音乐家如穆索尔斯基 (交响音画《荒山之夜》等),里姆斯基-柯萨科夫 (交响组曲《舍赫拉查德》) 和鲍罗丁(交响音画《在中亚细亚草原上》) 等.

( 2 )舞蹈艺术.舞蹈是以经过提炼加工的人体动作来作为主要表现手段,运用舞蹈语言,节奏,表情和构图等多种基本要素,塑造出具有直观性和动态性的舞蹈形象,表达人们的思想感情的一种艺术样式.舞蹈是人类历史上最古老的艺术之一.远古时代原始的先民们就已经开始了图腾舞蹈活动,并且把它作为图腾崇拜的重要内容,最早的舞蹈常常是歌,舞,乐三者合为一体,既是巫术礼仪,又是歌舞活动.舞蹈自古以来就和人的生活紧密联系在一起,原始舞蹈中就开始以舞蹈形式来模拟狩猎活动或战争场面.

艺术舞蹈,是指专业或业余舞蹈家通过艺术创作在舞台上表演的艺术作品.这类舞蹈常常需要较高的技艺水平,完整的艺术构思,鲜明的主题思想和栩栩如生的艺术形象.作为表演性舞蹈的总称,艺术舞蹈有多种分类方法.

从表现形态区分,艺术...

第二篇:法学概论重点复习

一.法的要素(即构成法的基本元素)

1.法律概念

2.法律规则(法律构成要素中最基本的构成要素)

3.法律原则

4.法的技术性事项(包括法的本体、法的生效、失效) 二.法的渊源

法律渊源,简称法源。是指法律的形式意义上的来源,即法的效力渊源。它是由不同国家机关制定或认可的,具有不同法律效力或法律地位的各种类别的规范性文件的总称

三.法律体系与法律关系 (一)法律体系

1. 概念

法律体系是指由一国现行全部法律规范按照不同的法律部门分类组合所形成的有机统一体

理解法律体系注意以下几点:

(1)法律体系的直接构成因素是由法律规范按照不同标准形成的法律部门 (2)法律体系不是法律部门或法律规范的杂论无章的集合,而是由法律规范按照一定标准形成法律部门后所构成的一个呈体系化的有机整体

(3)法律体系不是自古以来所有国家的法律部门所构成的体系,而是指一国现行正在生效的法律部门所构成的体系

(4)法律体系不是一国现行正在生效的某些法律部门所构成的体系,而是指一国现行全部正在生效的法律部门所构成的体系 2.法律部门

法律部门又称部门法,是根据法律规范所调整的社会关系和调整方法不同对法律规范进行的分类。凡采用相同的方法来调整同类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就构成一个部门法

划分法律部门的的基本标准有两个:一是法律规范所调整的社会关系;二是法律规范的调整方法 3.法律汇编和法典编纂

法律汇编又称法规汇编,是指在不改变内容的前提下,将现行的法律文件按照一定的标准加以系统排列,汇编成册(规范性文件系统化)

法典编纂又称法律编纂,是指在对某一部门法的全部现行法律规范进行审查、整理、补充、修改的基础上,制定新的、系统化的规范性法律文件,它是部门法的法典化活动

两者区别主要有两点:

(1)内容不同:法律汇编不能改变法律规范的内容;法典编纂必然要变动原有规范性文件的内容

(2)性质不同:法律汇编不是创制法的活动,许多主体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进行法律汇编;法典编纂则是一种重要的国家立法活动,只能由国家立法机关依法定程序进行

(二).法律关系

1.法律关系的概念和特征 (1)法律关系是一种特殊的社会关系,是法律在调整社会关系的过程中形成的人与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2)特征:法律关系是根据法律规范建立的一种社会关系,具有法定性

法律关系是体现人的意志的特殊社会关系,具有意志性

法律关系是特定法律主体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具有权利义务性

2.法律关系的要素

法律关系由三个要素构成,即主体、内容和客体

(1)法律关系的主体

法律关系主体是法律关系的参加者,即在法律关系中依法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人或组织

法律关系主体一般必须同时具备法律规定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法律关系主体一般包括:个人主体,即自然人(中国公民是我国法律关系的主要参加者);机构和组织;国家

(2)法律关系的内容

法律关系的内容就是法律关系主体之间的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法律权利是指法律所确认和保障的一定社会主体基于利益而自主决定某种行为的资格;法律义务是指法律基于权利的实现而规定的一定社会主体所必须为或不为某种行为的责任)

(3)法律关系的客体

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指法律关系主体之间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

一般认为法律关系的客体包括物、精神产品和行为结果 3.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 4.法律关系的保护

四.法与原始习惯的区别

1.法是阶级统治的工具,具有强烈的阶级性,原始社会习惯是氏族成员的行为规则,不具有阶级性

2.法依靠国家强制力来实施,原始社会的习惯主要依靠人们的内心信念、氏族首领的威信来实施

3.法有权利义务的区分,原始社会的习惯没有权利和义务之分

4.法以国家主权为基础而建立社会秩序,其调整范围以国家主权所及的地域为界限,而原始社会的习惯以血缘关系为基础建立社会秩序,其调整范围以血缘关系为界

五.法律责任的概念

法律责任是指由于实施的行为违反法律义务或侵犯法定权利而强制违法者承担的法定不利后果 六.法律解释的概念

法律解释是指有关机关或个人对法律规范的含义所作的说明。根据主体和效力的不同,分为正式解释和非正式解释

1.正式解释

正式解释包括立法解释、行政解释和司法解释正式解释具有法律效力。

立法解释是指立法机关对法律所作的解释。行政解释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在依法行使职权时,对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如何具体运用的问题所作的解释。司法解释是指国家司法机关在适用法律、法规的过程中对如何具体应用法律、法规的问题所作的解释,包括审判解释和检查解释。 2.非正式解释

非正式解释也称非法定解释、无权解释,是指未经授权的国家机关、社会组织或公民个人对法律规范所作的没有法律效力的解释,包括学理解释和任意解释。

学理解释是指在学术研究、法学教育和法制宣传中对法律规范的含义等所作的解释。任意解释是指公民、当事人、辩护人等按照自己的理解对法律规范的内容、含义所作的解释。 七.法与党的政策

1.法与党的政策的关系

社会主义法与共产党政策的相互关系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1)共产党的政策对社会主义法的指导作用

第一,党的政策是制定社会主义法的基本依据,社会主义法要体现党的政策的基本精神

第二,社会主义法的实施必须以共产党的政策作指导

第三,社会主义法是党的政策的规范化、具体化

(2)社会主义法对共产党政策的制约作用

党的政策虽然是制定和实施社会主义法的基本依据,但是党的政策的制定和贯彻也要符合社会主义法律的精神,党要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党领导人民制定法律,也要带头遵守宪法和法律,不能借口执行党的政策而破坏社会主义法律。

2.社会主义法与共产党政策的异同

社会主义法与我国共产党的政策是一致的,作为上层建筑的重要组成部分,有许多相同之处,如共同的经济基础、共同的阶级本质、共同的历史使命、共同的指导思想,都服务于经济建设这个中心。两者紧密联系,相互补充。

两者也有区别,如果看不到两者的区别就会产生法律虚无主义,就会出现党政不分的现象:

(1)制定的组织和反映的意志不同。法是由国家制定和认可的,具有国家意志性,政策是党组织制定的,不具有国家意志性

(2)实施的方式不同。法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政策是由党的纪律保证实施的

(3)表现形式不同。法由宪法、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形式来表现,政策由决定、决议、纲领、宣言、通知、纪要等形式表现

(4)调整范围不同。法规定的权利义务比政策具体、明确,政策则比较原则和概括。政策的调整范围往往大于法的调整范围

(5)稳定性程度不同。法比较稳定,政策比较灵活,变化较快,特别是具体政策变化更快。

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一).依法治国的提出及其科学含义 1.提出

1996年2月江泽民发表了《依法治国,保障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讲话,这是我国首次明确提出依法治国。

同年3月,八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纲要》明确规定“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治国目标

1997年党的十五大报告中,明确提出“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并将依法治国确定为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

1999年3月,九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宪法修正案,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治国方略正式写进宪法 2.科学含义

所谓依法治国,就是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逐步实行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的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

(二).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意义

1.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

2.依法治国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市场经济呼唤法律) 3.依法治国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 4.依法治国是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证

(三).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原则和要求 1.宪法和法律至上原则 2.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

3.依法行政原则(依法行政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中心环节) 4.司法独立公正原则

在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中立与公正是司法的主要特征。其中,公正是司法的核心。

5.人权保障原则

九.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1.公民基本权利与义务的概念

公民的基本权利是指宪法规定的由公民享有的某些必不可少的权利,是公民实施某种行为的资格

公民的基本义务是指宪法规定的公民必须遵守或应尽的根本责任 2.我国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的特点

(1)公民权利的广泛性

(2)公民权利的真实性

(3)公民权利与义务的平等性

(4)公民权利与义务的统一性

3.正确行使公民权利,忠实履行公民义务(公民在行使权利时应提高以下认识)

(1)任何权利和自由都是相对的,而非绝对的

(2)任何权利和自由都是受到限制的,而非不受任何限制的

(3)不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自由和权利 4.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

(1)政治权利和自由

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2)人身自由(公民最基本的权利)

人身自由不受侵犯 人格尊严不受侵犯

住宅不受侵犯

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

(3)宗教信仰自由

(4)社会经济权利

劳动的权利与义务

劳动者的休息权

退休人员的生活保障权

物质帮助权

(5)文化教育权利和自由

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进行科学研究、文学艺术创作和其他文化活动的自由

(6)批评、建议、申诉、控告、检举和取得赔偿的权利

(7)特定公民权利

保障妇女的权利

婚姻、家庭、母亲、儿童和老人受国家保护

保护华侨的正当权益和归侨、侨眷的合法权益 5.我国公民的基本义务★★★

(1)维护国家统一和各民族团结

(2)遵守宪法和法律,保护国家秘密,爱护公共财产,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共秩序,遵守社会公德

(3)维护祖国安全、荣誉和利益

(4)保护祖国,依法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

(5)依法纳税

十.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1.性质、地位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我国的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它代表全国人民统一行使国家最高权力,其他国家机关都由它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在整个国家机关体系中居于首要地位,其他国家机关都不能与之并列,更不能超越之上 2.组成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军队选出代表组成。各少数民族、宗教界人士、民主党派、华侨和其他爱国人士都有适当名额的代表 3.任期

每届任期5年,每年举行一次,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召集。如果全国人大常委会认为必要,或者1/5以上代表提议,可临时召集全国人大会议 4.职权

修改宪法和监督宪法的实施

行使国家立法权,即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

选举、决定和罢免国家机构的重要领导人

最高监督权

决定国家重大问题

应当由最高国家权力机关行使的其他职权 十一.被授权组织和受委托组织 (一)被授权组织 1.概念

被授权组织是根据行政授权而享有行政权,进行行政管理的组织 2.特征

(1)被授权组织的行政权力来源于法律、法规的明确授予

(2)被授权组织依法享有行政职权,同时也依法承担行政职责 (3)被授权组织具有行政主体的资格★★ 3.种类

群众自治性组织、行政性公司、事业单位、行业协会、群众性团体 其他经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

(二)受委托组织 1.概念

受委托组织是接受行政机关委托而代替行政主体行使部分行政职权的组织 2.特征

(1)受委托组织的行政权力来源于行政机关的委托行为

(2)受委托组织不具有行政主体资格★★ 3.委托条件

(1)委托主体的条件:必须是国家行政机关

(2)受委托组织的条件

第一,依法成立的管理公共事务的事业组织;第二,具有熟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业务的工作人员;第三,对违法行为需要进行技术检查或者技术鉴定的,应当有条件地组织进行相应的技术检查和技术鉴定

(3)委托内容的限制条件

一般是有关社会性和群众性的行政管理职权,而一些专业性较强的行政权则不宜予以委托(如海关管理、税务管理等不宜委托) 十二.行政行为

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实施的产生行政法律效力的行为 十三.行政救济

广义的行政救济是指由国家法律规定的,对因违法或者不当行政行为造成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损害以及因合法行政行为给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造成损失时进行救济的法律制度的总称。

(我国广义的行政救济包括行政复议制度,行政诉讼制度,行政赔偿制度,行政补偿制度,行政申诉制度,行政揭发、行政检举和行政控告制度等)

狭义的行政救济是指从法律救济本质特征角度予以确认的行政救济,包括行政复议制度、行政诉讼制度、行政赔偿制度和行政补偿制度 十四.犯罪的概念

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到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十五.犯罪构成

犯罪构成有四个要件:即犯罪客体、犯罪的客观方面、犯罪主体、犯罪的主观方面

1.犯罪客体:我国刑法所保护而为犯罪行为所侵害的社会关系 2.犯罪的客观方面:包括危害行为、危害结果、危害行为与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犯罪的时间地点手段等,其中危害行为是一切犯罪所必须具备的条件 3.犯罪主体:是具有刑事责任能力,实施犯罪行为的人

不满16周岁的只有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这八种罪行的,负刑事责任

4.犯罪的主观方面:包括犯罪的故意、过失、犯罪的动机和目的

犯罪的故意包括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犯罪过失包括疏忽大意的过失和过于自信的过失 十六.共同犯罪 1.概念及条件

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

条件:一是在犯罪主体上,必须是两个以上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二是在客观方面,各共同犯罪人必须有共同犯罪的行为;三是在主观方面,共同犯罪人必须具有共同的犯罪故意 2.共同犯罪的形式

(1)从是否任意行形成上划分,分为任意的共同犯罪和必要的共同犯罪

(2)从是否有预谋角度划分,分为事前通谋的共同犯罪和事前无通谋的共同犯罪

(3)从是否有分工划分,分为简单的共同犯罪和复杂的共同犯罪

(4)从有无组织划分,分为一般共同犯罪和犯罪集团 3.共同犯罪人的种类及刑事责任

(1)主犯

对主犯的处罚有两种: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对一般主犯,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

(2)从犯

对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3)胁从犯(被迫参加)

应当按照他的犯罪情节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4)教唆犯

有三种情况:一是被教唆的人犯了被教唆罪刑的,教唆犯视同主犯处罚;二是被教唆人没有犯被教唆罪的,视为教唆未遂,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三是教唆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重处罚 十七.民事行为和代理的概念

民事行为是指民事主体为设立、变更和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而实施的行为

代理是指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并为被代理人的利益,在代理权限内与第三人进行的,行为的法律后果直接归属于被代理人的一种法律制度 十八.知识产权的概念

知识产权是指民事主体对于自己的智力成果所享有的专有权(一般包括著作权、专利权和商标权)

十九.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的概念

法定继承是指继承人依照法律规定的范围和顺序进行的继承

遗嘱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生前以所立的遗嘱将其财产的全部或部分,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数人继承的,成为遗嘱继承 二十.有限责任公司 1.概念和特征

有限责任公司,亦称有限公司,是指依公司法设立,由一定人数的股东出资组成,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特征:公司由一定人数的股东组成;股东以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度对公司负责;兼有人资两合性(既有无限公司特征即以股东个人信用为基础;也有股份公司特征即以资本额作为公司信用基础);此外还有非公开性、设立程序简单、机构设置灵活等特征

2.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条件

(1)股东符合法定人数(50个以下)

(2)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3万元)

(3)有股东共同制定的公司章程

(4)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5)有公司住所 3.组织机构

(1)股东会(全体股东组成,公司权力机构)

(2)董事会(经营决策和业务执行机关,由董事3到13人组成)

(3)经理(负责公司日常经营管理)

(4)监事会(成员不得少于3人) 4.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和国有独资公司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国有独资公司是指国家单独出资,由国务院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授权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管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有限责任公司(其监事会成员不得少于5人)

二十一.股份有限公司 1.概念和特征

股份有限公司,是指全部资本分成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特征:公司组织浓厚的资本性;资本募集的公开性;公司资本的股份性;公司经营的公开性;股东责任的有限性 2.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

(1)设立条件

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2人以上200以下,有半数在中国境内有住所);发起人认购和募集的股本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人民币500万元);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发起人制定公司章程,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经创立大会通过;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有公司住所

(2)设立方式

发起设立或则募集设立的方式,发起设立的全体发起人首次出资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0%,其余部分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募集设立发起人所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股份总额的35% (3)创立大会

在申请公司注册登记之前,发起人应组织召开创立大会,大会15日前予以通知或公告,要有代表股份总数过半数的发起人、认股人出席方可举行 3.组织机构

股东大会

董事会(5到19人)、经理 监事会

4.股票发行和转让 (1)股份发行

股份是股份有限公司资本的基本构成单位。发行的股票可以是记名股票也可以是无记名股票,但向发起人、法人发行的股票应是记名股票。

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同次发行的同种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股份和股票的发行分为设立发行和新股发行 (2)股份的转让

股东持有的股票可以依法转让,股东转让其股份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或者按照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 二十二.票据权利 1.概念

票据权利是指持票人、收款人向票据债务人请求支付票据金额的权利,包括付款请求权和追索权

2.票据权在下列期限内不行使而消失

(1)持票人对票据的出票人和承兑人的权利,自票据到期日起2年。见票即付的汇票、本票,自出票日起2年

(2)持票人对支票出票人的权利,自出票日起6个月

(3)持票人对前手的追索权,自被拒绝承兑或被拒绝付款之日起6个月

(4)持票人对前手的再追索权,自清偿日或者被提起诉讼之日起3个月 二十三.经济法的概念

通常认为,我国的经济法是调整我国市场经济条件下国民经济运行过程中出现的经济管理关系和市场运行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二十四.生产者、销售者的产品质量责任和义务 1.生产者的产品质量义务

(1)积极义务

①生产者应当对其生产的产品质量负责

②生产者应当使产品标识符合产品质量法规定的要求

③生产者应当使产品包装符合产品质量法的要求

(2)消极的义务

①不得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

②不得伪造产品的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

③不得在生产、销售的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

④不得生产国家明令淘汰的产品 2.销售者的产品质量义务

(1)积极义务

①销售者应当采取措施,保持销售产品的质量

②销售者应当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验明产品合格证明和其他标识

③销售者销售的产品标识应当符合《产品质量法》第27条的规定 (2)消极义务

①销售者不得销售国家明令淘汰并停止销售的产品和失效、变质的产品

②销售者不得伪造产地,不得伪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

③销售者不得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

④销售者销售的产品,不得掺杂、掺假,不得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不得以不合格冒充合格产品 二十五.税法的构成要素

1.纳税主体(税款的直接承担着,一切履行纳税义务的法人、自然人) 2.纳税对象(纳税客体)

3.税目(各个税种规定的征税项目)

4.税率(我国现行适用的税率主要有四种:比例税率、超额累进税率、定额税率、超率累进税率)

5.纳税环节(应缴纳税款的环节) 6.纳税期限 7.减税、免税

8.罚则(对违反税法的行为采取处罚措施) 二十六.劳动争议的解决 1.劳动争议的概念和种类

劳动争议是指用工单位和劳动者之间在实现劳动过程中,就劳动权利和义务关系的发生、变更和终止所发生的纠纷

种类:(1)终止劳动关系的劳动争议

(2)执行劳动法规的劳动争议

(3)履行劳动合同的劳动争议

(4)其他劳动争议 2.解决方式

协商(企业和职工自行进行协商解决争议)

调解(调解委员会进行协商达成调解协议,解决争议)

仲裁(仲裁委员会依法进行审理并作出裁决的方式)

审判(人民法院依法审理判决)

仲裁前置,即打官司前必须要仲裁 二十七.民事诉讼证据 1.概念与特征

民事诉讼证据是指能够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客观事实。其特征是: (1)必须是客观存在的事实,即证据具有客观性

(2)必须是与案件有关联的事实,即证据具有关联性

(3)必须是法律允许的并按法定程序提取的事实,即证据具有合法性 2.分类

民事诉讼证据的分类包括学理分类和法律分类

(1)学理分类:一是按证据的来源,把证据分为原始证据和派生证据;二是按证据与证明对象的关系,把证据分为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三是按证据与当事人的关系,把证据分为本证与反正 (2)法律分类

根据证据的表现形式,将证据分为七种: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证人证言、当事人陈述、鉴定结论、勘验笔录 3.证明对象与举证责任

民事诉讼中的证明对象,是指在民事诉讼中必须证明的事实,亦称待证事实。包括三个方面:当事人主张民事实体权益权益法律事实;当事人主张的具有程序性质的法律事实;证据事实

举证责任是指民事诉讼当事人对自己的诉讼主张提供证据加以证明的责任。

承担举证责任应遵循以下原则:(1)谁主张谁举证原则;(2)免除举证责任的原则;(3)举证责任倒置的原则;(4)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 4.查证责任

查证责任是指人民法院在民事审判中负有的收集调查和审查核实证据的职责。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收集和调查证据的责任;二是审查核实证据的责任 5.民事诉讼证据的保全

民事诉讼证据的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对由于时间过久及其他原因有可能造成灭失、腐败或难以提取的证据,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以保存这些证据证明力的活动。需要采取保全的情况有两种:一是证据有灭失的可能;二是证据将来有难以取得的可能

二十八.强制措施的内容 1.拘传

拘传是指公检法三机关将未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强制其到指定地点接受讯问的强制方法

拘传不同于传唤,传唤不具有强制性,不是强制措施;也不同于拘留和逮捕,它不具有羁押的性质,讯问后应立即释放

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12小时,不得以连续拘传的方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

2.取保候审

取保候审是指公检法三机关依法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保证人或缴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其不逃避侦查、起诉、审判并随传随到的强制方法

取保候审适用于下列情形:(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害的;(3)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患有严重疾病的,或者是正在怀孕、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4)对被拘留的犯罪嫌疑人需要逮捕而证据不足的;(5)法定羁押期满不能结案的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遵循以下规定:(1)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指定的市、县;(2)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3)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4)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串供

取保候审的担保方式有保证人和保证金两种

取保候审的期限为12个月。期限届满,应及时解除取保候审 3.监视居住

监视居住是指公检法三机关依法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得擅自离开住处或指定的居所,并对其行动加以监视的强制方法

监视居住的适用条件与取保候审相同。一般适用于找不到保证人,或者违反取保候审的有关规定,尚不够逮捕的情形

被监视居住的人应遵循以下规定: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住处或者指定的居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串供。(违反上述规定的,情节严重的予以逮捕)

监视居住的期限为6个月,期满及时解除 4.拘留

拘留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于现行犯、重大犯罪嫌疑人、在法定紧急情形下依法采取的暂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方法

公安机关对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有下列情形的可现行拘留:(1)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犯罪后及时被发现的;(2)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3)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4)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5)有毁灭、伪造证据或串供可能的;(6)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7)有流串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拘留是由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拘留时,必须出示拘留证,并在24小时内通知家人或单位,24小时内进行讯问。发现不应拘留的,应立即释放,并发给释放证明。对需要逮捕而证据不足的,可以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在拘留后3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批准。在特殊情况下,可延长1至4日。对于流串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可延长至30日。 5.逮捕

逮捕是指公检法三机关为了保证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依法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的暂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

逮捕的条件:(1)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2)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3)有逮捕必要(是指采取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害性的情况)

逮捕必须经过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由公安机关执行,公安机关逮捕时必须出示逮捕证。逮捕后24小时内通知家属或单位,并进行讯问,发现不应逮捕的,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

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提请的逮捕,应在7日内作出决定,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应在10日内作出决定,特殊情况下可延长1至4日

在强制措施体系中,逮捕是最严厉的强制措施 二十九.我国行政诉讼法与民事诉讼法的关系

我国《行政诉讼法意见》第114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除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外,对本规定没有规定的,可以参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

“参照”包含以下几层含义:一是行政诉讼法有规定的,应当适用行政诉讼法的规定;二是行政诉讼法只作原则规定的,具体的规则可以参照适用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三是行政诉讼法没有规定的,可以根据诉讼的需要,参照适用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但不得与行政诉讼法的目的和性质相冲突。

“参照”适用意味着人民法院有较大的自由裁量权,是否适用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由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加以掌握 三十.行政侵权赔偿方式与计算标准 1.赔偿方式

支付赔偿金(国家赔偿的主要方式)、返还财产、恢复原状是行政侵权赔偿的主要方式;同时其他责任形式还有停止侵害、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

2.赔偿金计算标准 (1)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的赔偿金按照国家上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

(2)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权的,赔偿金按照下列规定计算

①造成身体伤害的,应当支付医疗费,以及赔偿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减少的收入每日的赔偿金按照国家上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最高额为国家上职工年平均工资的5倍

②造成部分或者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应当支付医疗费,以及残疾赔偿金。残疾赔偿金根据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确定,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最高额为国家上职工年平均年工资的10倍,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为国家上职工平均工资的20倍。造成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对其抚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还应支付生活费

③造成死亡的,应当支付死亡赔偿金、丧葬费,总额为国家上职工年平均工资的20倍。对死者生前抚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还应支付生活费

以上生活费的发放标准参照当地民政部门有关生活救济的规定办理。被抚养的人是未成年人的,生活费给付至18周岁止;其他无劳动能力的人,生活费给付至死亡为止

(3)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权造成损害的,按下列规定处理

①处罚款、罚金、追缴、没收财产或者违反国家规定征收财物、摊派费用的,返还财产

②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解除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造成财产损坏或者灭失的,依照本条③、④规定赔偿

③应当返还的财产损坏的,能够恢复原状的恢复原状,不能恢复原状的,按照损害程度给付相应的赔偿金

④应当返还的财产灭失的,给付相应的赔偿金

⑤财产已经拍卖的,给付拍卖所得的价款

⑥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的,赔偿停产停业期间必要的经常性费用开支

⑦对财产权造成其他损害的,按照直接损失给予赔偿 3.行政赔偿费用来源

赔偿费用,从各级财政列支 三十一.国家的基本权利与义务 1.国家的基本权利

国家的基本权利是国家作为国际法主体所固有的和当然享有的权利。一般认为,国家的基本权利主要有四项:独立权、平等权、自保权和管辖权

了解一下:

独立权是指国家按照自己的意志处理本国对内对外事务而不受他国控制和干涉的权利

平等权是指国家在国际法上的地位平等的权利

自保权是指国家保卫自己的生存和独立的权利。包括两方面的内容:一是指国家有权使用自己的一切力量,进行国防建设,防备可能来自外国的侵犯;二是指国家遭到外国的武力攻击时,有权行使单独或集体的自卫

管辖权主要是指国家对其领域内的一切人(享有豁免权者除外)、物和所发生的事件,以及对其领域外的本国人行使管辖的权利。包括领域管辖、国籍管辖、保护性管辖和普遍管辖,前两者是基本内容 2.国家基本义务

承担尊重其他国家基本权利的义务 三十二.引渡和庇护的概念

引渡是指一国应某外国的请求,把在其境内被该外国指控为犯罪或判刑的外国人,移交给请求国审理或处罚的一种国际司法协助行为

庇护是指国家对于因政治原因而遭受追诉或受迫害而来避难的外国人,准其入境和居留,给以保护,并拒绝将他引渡给另一国的行为 三十三.人权的国际保护

1.人权的概念和国际人权法

国际人权法是现代国际法的一个正在形成中的新分支,指的是尊重和保护人的基本权利和自由的国际法原则和规则的总和

人权作为一个法律概念,其现阶段的概念包括三个部分:个人的基本权利、民族自决权和发展权。因此国际人权法也可以分为个人人权法、民族自决权法和发展权法三个部分 2.国际人权保护公约

继《联合国宪章》、《世界人权宣言》之后,联合国通过或制定的有关人权方面的重要宣言和公约达50多件,国际公约中规定的各项具体人权:

所有人民都有自决权,根据此种权利,自由决定其政治地位及自由从事经济、社会和文化发展;所有人民得为本身之目的,自由处置其天然财富和资源;无论在何种情形下,民族之生计人人平等,宗教自由,和平集会和结社自由等项权利和自由。在经济、社会和文化生活方面,享有工作的权利,并有权享受公平与良好之工作条件和社会保障;有权享受其本人及家属所需之适当生活水平,包括适当之衣食住行及不断改善之生活环境;有权享受可能达到之最高标准之身体与精神健康;有权受教育;有权参加文化生活,享受科学进步及其应用之惠;对其本人从任何科学、文艺或艺术作品所得之精神及物质利益,享受保护之惠;母亲和儿童应受到特别保护和协助

以上各项具体人权,并非是直接赋予个人的,均需借助缔约国的国内法来加以实行

3.关于人权问题的认识分歧

人权问题具有强烈的政治色彩,涉及国际关系中一个敏感的领域,各国对于人权问题的认识存在差异

发展中国家首先重视集体人权,即民族自决权和发展权。在人权的国际保护方面,强调,侵犯民族独立和国家爱主权构成对基本人权最严重的侵犯,并强烈要求集体制裁大规模侵犯民族权利的种族主义政权,强烈反对霸权主义。在涉及外国人待遇的问题上,坚持国民待遇标准

发达的西方国家则偏重传统的西方式人权概念,认为所谓“人权”就是指个人的基本权利和自由,并为本国侨民在所在国谋求所谓的饿“最低国际标准待遇”。他们还常常以“保护”人权为由,干涉他国内政,这就严重违反现代国际法的基本原则

三十四.冲突规范的概念(国际私法中最基本、最主要的规范)

所谓冲突规范是指在调整或处理涉外民商事法律关系时,指定应适用哪一国家(或地域)的法律来确定当事人的权利义务的规则 三十五.公共秩序保留 1.概念 国际私法中的公共秩序保留是指一国法院在处理涉外民商事案件时,按照本国冲突规范本应适用外国法,或根据管辖权原则去承认和执行某一外国的裁决,如果其结果与本国国家的重大利益、政策、道德的基本观念或法律的基本原则相抵触,即以此为理由而拒绝承认或适用 2.公共秩序保留的作用(学者认为)

积极作用:作为国际私法中的安全阀,能够消除隐含在冲突规范中的某种危险性,以维护内国的根本制度和利益

消极作用:公共秩序保留制度是一种弹性制度,其消极后果就是给予了法官以适用公共秩序条款的广泛自由裁量权,因而导致公共秩序保留制度常被滥用,或被法官用作任意排除外国法适用的工具

3.我国对公共秩序保留制度的态度

我国对公共秩序保留制度,一贯持肯定的态度。我国《民法通则》第150条规定:依照本章规定适用外国法律或者国际惯例的,不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利益。我国《民事诉讼法》第268条规定:凡我国人民法院对申请或者请求承认和执行的外国判决、裁定,经审查后认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基本原则或者国家主权、安全、社会公共利益的,不予承认和执行 三十六.国际经济法的基本原则 1.经济主权原则

经济主权是国家主权在经济领域的体现,是国际经济法基本原则中最重要的严责。其内容主要包括三个方面:(1)各国对其境内的一切自然资源享有永久主权;(2)各国对其境内的外国投资以及跨国公司的活动享有监督管理权;(3)各国对其境内的外国资产有权收归国有或征用,但应给予适当补偿 2.公平互利原则

各国法律地位平等,公平分享获得的成果,在相互交往中,应当做到有关各方互相有利

3.国际合作促进发展原则

该原则是国际合作义务与发展权相结合的产物。在国际合作中,一切国家都应严格尊重他国主权,不附加任何有损于他国主权的条件,对发展中国家的各种努力给予合作和积极支持。在发展权上,各国有权选择本国发展的道路,分享发展利益。

4.有约必守原则

各国在享受所签订的国际经济条约赋予的国际经济权利的同时,也应受条约的约束,履行自己的国际经济义务

第三篇:艺术概论考试复习

一.名词解释题

1、艺术概论研究的对象:艺术概论研究的对象是人类的艺术活动,以及与之相关的原理、范畴、原则和方法等。

2、 “艺术学之父”:19世纪末德国人康拉德·费德勒首次提出“美=艺术”的公式不能成

立,

强调艺术研究的独立性,因而人们称其为“艺术学之父”。

3、游戏发生说:这种说法是由十八世纪德国哲学家席勒和十九世纪英国哲学家斯宾塞提出来的,认为艺术起源于人类所具有的游戏本能。艺术与游戏之间有共同点:它们都是超功利的,不能满足人们实际的物质需要;都具有假定性;都能使人产生愉悦的情感。该说法对艺术学研究具有一定意义。

4、书法艺术:是以线条的组合、变化来表现文字之美的艺术形式,它主要通过用笔、用墨、结构章法、线条组合等方式进行造型和表现主体的审美情操。

5、造型艺术:是指运用一定的物质材料(如颜料、纸张、泥石、木料等),通过塑造静态的视觉形象来反映社会生活与表现艺术家思想感情的一种再现性空间艺术,也是一种静态的视觉艺术。

6、实用艺术:所谓实用艺术,是指实用与审美相结合的的表现性空间艺术,主要包括建筑艺术、园林艺术、工艺美术等。它具有物质生产与艺术创作相统一的特征,实用的、材料的、结构的特点与装饰的、美化的、观赏的特点交融在一起,既具有物质的实用功能,又具有精神的愉悦功能。

7、净化:是指接受者通过对于艺术作品的鉴赏和共鸣的产生,使情感得到陶冶、精神得到调节、人格得到提升的状态。

8、共鸣:是指在鉴赏过程中,鉴赏者为作品中的思想情感、理想愿望及人物命运所打动,从而形成的一种强烈的心灵感应状态。不同时代、阶级、民族的鉴赏者,在鉴赏同一部艺术作品时可能会产生相同或相近的审美感受,也可以称作共鸣。

9、艺术作品的格调:格调是作品中表现出来的美学品格和思想情操,是艺术家艺术造诣、文化修养、审美理想和思想品格的总汇体现。

10、艺术语言:艺术语言是创造主体在特定艺术种类的创造活动中,运用独特的物质材料和媒介,按照审美法则,进行艺术表现的手段和方式。

11、意识是指人在清醒状态下对现实的一种具有自觉性、目的性和能动性的心理活动。无意识指未被意识到的、潜在的心理活动。分为:误差无意识、病患无意识、梦幻无意识、本能无意识、习惯无意识、集体无意识。

12、艺术的创作方法:指艺术家在创作过程中,对主体思想感情和客观生活的关系所持的基本态度和所遵循的最一般的原则,也是艺术表现中所遵循的最一般的方法。

13、典型:典型是指艺术作品中具有一定社会本质概括性的个性化了的艺术形象或形象体系,它包括典型人物、典型环境。

14、艺术风格:是艺术家的创造个性与艺术作品的语言、情境交互作用所呈现出的相对稳定的整体性艺术特色,这是艺术家创造个性成熟的标志,也是一部作品达到较高水准的标志。

15、格调是作品中表现出来的美学品格和思想情操,是艺术家艺术造诣、文化修养、审美理想和思想品格的总汇体现。

16、艺术流派:艺术流派是指思想倾向、审美观念、艺术趣味、创作风格相近或相似的一些艺术家所形成的艺术派别。

17、艺术思潮:艺术思潮是指在一定社会条件下,由于受到一定的社会思潮和哲学思

潮的影响,艺术领域出现的具有较大影响的思想潮流和创作倾向。

18、艺术传播:艺术传播指的是艺术信息的传递和交流,是艺术信息在社会系统中的运行。艺术传播具有公共化与个人化相互交融的特点。它借助于一定的媒介和传播方式,使艺术信息和作品得到扩展及蔓延,并传递给接受者。

19、艺术形象:是艺术反映社会生活的特殊方式,是通过审美主体与审美客体的相互交融,由主体创造出来的艺术成果。艺术形象包括鲜明生动的人物,也包括其他富有审美特征的情境、画面或意境。

20、艺术构思:是指艺术家在艺术体验的基础上,以特定的创作动机为引导,以各种心理活动和艺术表现方式为中介,对生活素材进行加工、提炼、组合,形成艺术形象的过程。艺术构思的方式主要包括整合,变形,移情和意蕴的凝结。

21、蒙太奇:本义源于法语montage,是建筑学上装配、组合的意思。后来,电影借用这个概念,使其逐渐成为影视制作的一个专用术语。蒙太奇一般包括画面剪辑和画面合成两方面。狭义的蒙太奇是指影视作品的组接技巧。即在影视制作时期,将前期采集的画面和声音素材按照主题要求所设计的顺序组合在一起,形成一部完整的影视作品。

22、意境:指艺术形象或情境中呈现出的情景交融、虚实统一,能够蕴含和昭示深刻的人生哲理和宇宙意识的至高境界,它是主体情感与客观物象的有机统一。

23、艺术鉴赏内涵:是指一种以艺术作品为对象、以受众为主体、力求获得多元审美价值的积极能动的欣赏和再创造活动,是接受者在审美经验基础上对艺术作品的价值、属性的主动选择、吸纳和扬弃。

24、外师造化,中得心源:这句话,出自唐朝的画家张璪,是中国绘画史上的不朽名句。简单的说,“造化”是指大自然,“心源”指的是内心的感悟。意指画家应以大自然为师,再结合内心的感悟,然后才可创作出好的作品。

二、简答题

(1)艺术起源的五个主要理论观点:

①模仿说:认为艺术起源于人类对于自然或现实生活的模仿。这是一种最为古老的观点。代表人物,古希腊德谟克利特、亚里士多德。②游戏说:认为艺术起源于人类所具有的游戏本能。代表人物,德国的席勒、英国的斯宾塞、德国的谷鲁斯。③表现说:认为艺术起源于人类情感表现和交流的需要。主要代表人物是,意大利美学家克罗齐、英国史学家科林伍德、美国学者苏珊·朗格。④巫术说:认为艺术起源于原始民族的巫术仪式活动。这是西方近代影响比较大的一种理论。代表人物,英国人爱德华·泰勒、英国人詹姆斯·弗雷泽。⑤劳动说:认为艺术起源于人类的实践活动,尤其是占主导地位的物质生产实践活动。代表人物,俄国人普列汉诺夫。

(2)说出艺术的几种划分方法:

①艺术作品的存在方式为依据,可将艺术分为时间艺术(音乐、文学)、空间艺术(绘画、雕塑)、时空艺术(戏剧、影视)。②以对作品的感知方式为依据。可以将艺术分为听觉艺术(音乐)、视觉艺术(绘画、雕塑)、视听艺术(戏剧、影视)。③以艺术作品对客观世界的反映方式为依据,可以将艺术分为再现艺术(绘画、雕塑)、表现艺术(音乐、舞蹈、建筑)、再现表现艺术(戏剧、影视)。④以艺术作品的物化形式为依据,可以将艺术分为动态艺术(音乐、舞蹈、戏剧、影视)、静态艺术(绘画、雕塑、建筑、工艺美术)。⑤从本质上讲分为五大类别:造型艺术(绘画、雕塑等)、实用艺术(建筑、园林等)、表情艺术(音乐、舞蹈等)、文学艺术(诗歌、散文等)、综合艺术(戏剧、电影等)

(3)简述悲剧及其由于题材范围的不同所分的类型。

悲剧起源于古希腊。思想内涵一般表现正义斗争在一定条件下不可避免地遭受挫折或失败,以美好理想的破灭,斥恶扬善,给人以激励和启迪。

悲剧由于题材范围的不同,分为四种类型:①英雄悲剧。表现英雄人物,歌颂崇高精神和伟大人格。②性格悲剧。由于人物内在性格的矛盾或弱点,所导致的悲剧。③命运悲剧。恶劣的命运所产生的悲剧。④社会悲剧。由于社会生活中存在的深刻矛盾所造成的悲剧。

(4)艺术体验:艺术体验是艺术创作的准备阶段。它是创造主体在长期积淀的审美经验的基础上,充分调动情感、想象、联想等心理要素,对特定的审美对象进行审视、体味和理解的过程。具体而言,包括三个方面:A、材料的储备和审美经验的积累;B、艺术的体验和审美发现;C、创造欲望的调动及动机的生成。

(5)简述艺术家的修养及其包括的方面。

艺术修养指:在取得一定基础知识和一定的艺术实践的基本技能的基础上,进一步努力提高艺术理论素养和艺术创作技巧,熟练自如地创造出具有一定艺术意蕴和神韵的艺术作品。 艺术家修养的包括以下几个方面①进步的世界观和审美倾向②广博的知识③深邃的思想④ 丰富的情感和独立的人格。

③不断优化艺术心理定势是艺术修养的最高目标

(6)请简述创作方法的两大主流及其特征:

包括现实主义和浪漫主义。

现实主义艺术家按照生活的本来面貌,通过艺术形象的典型化,真实地再现生活的一种创作方法。基本特征:①艺术描绘的客观性②艺术形象的典型性③思想倾向和情感的隐蔽性 浪漫主义艺术家以奔放的主观激情,按照理想的面貌表现生活的创作方法。基本特征①创作的重心是追求理想②创造奇幻型的艺术形象③强烈的主观抒情色彩。

(7) 简述艺术接受是一个无限的创造过程

艺术接受是一个无限的创造过程,根据:①艺术作品在空间上、时间上都能面对不同地域的接受者。②作品本身结构的召唤性特征。③不同历史中的接受主体对同一件作品有不同的感受、理解和体验而有所创造。④人类社会文化的历史性;主体存在的历史性;艺术作品结构的召唤性构成了艺术接受的无限创造性和评价性的客观依据。

(8)简述艺术教育的任务和目标。

可以从这样几个方面来理解:

①普及艺术的基本知识,提高人的艺术修养。艺术修养是人的文化修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人文精神的集中体现。现当代社会中的人,必须具有较高的文化修养与艺术修养,才能适应社会的发展与时代的需要。

②健全审美心理结构,充分发挥人的想象力和创造力。艺术教育之所以在整个教育中有着特殊地位与作用,是因为它可以培育和健全人的审美心理结构,培养人们敏锐的感知力、丰富的想象力和无限的创造力。艺术活动作为人的一种高级精神活动,能够极大地促进和提高人的思维能力。

③陶冶人的情感,培养完美的人格。由于艺术是审美情感的集中体现,因而,艺术教育对于人的情感的培养与提高,有着特别重要的作用。历来的思想家、艺术家们,都十分重视艺术对于人的情感的陶冶和净化作用,强调通过艺术教育来培养人们美好、和谐的情感和心灵,从而实现完美人格的建构。

(9)简述艺术批评的形态和作用:

艺术批评的形态主要包括社会历史批评、伦理道德批评、心理批评等。

艺术批评的作用:一,帮助人们更好地鉴赏艺术作品,提高鉴赏能力和鉴赏水平;二,通过对艺术作品的评价,形成对艺术创作的反馈;三,丰富和发展艺术理论,推动艺术科学的繁荣发展。

三、综合论述题:

(1)运用内容与形式的关系原理来分析你所熟知的艺术作品(文学、绘画、音乐、影视等

等皆可)。

①作品的内容是指经过艺术家体验、加工和创造的人类活动。其中包括客体世界和人的主观精神。内容主要指题材、主题、人物、环境、情节诸多要素的总和。②作品的形式是指艺术作品内容的存在方式,亦即作品的内部联系和外部表现形态。其内部联系表现为内部形式,包括内容诸要素之间的相互联系和组织方式,指结构;其外部表现形态呈现为外部形式,即表现内容的方式和手段,包括艺术语言、艺术手法、类型、体裁等。③作品的内容与形式是统一的和不可分割的有机体,在艺术创作中,内容常常起到主导的作用,形式的选择应当以是否适应内容的需要为原则;但同时,形式又呈现出相对的独立性,它不仅可以具有独立的审美价值,而且由于形式的变化,可以直接影响和制约内容的审美价值的实现。(此题要求结合具体艺术事实,切合理论,论述充分)

(2)试述艺术的民族性与世界性的辩证关系

①从民族艺术走向世界艺术:从文艺复兴到二十世纪,是东方艺术在世界舞台上融合交汇的伟大时代,也是从民族艺术走向世界艺术的伟大时代。②世界艺术:世界艺术并不是凌驾于民族艺术之上的一种独立存在的艺术,它是民族艺术的一种。特征是:

Ⅰ)世界艺术是为整个世界所共赏的民族艺术。

Ⅱ)世界艺术是表现“人的一般本性”的民族艺术。

Ⅲ)世界艺术是指表现人类共同美的民族艺术。

③艺术的世界性与民族性的关系

艺术的世界性与民族性是既有差别又有联系的辩证统一关系。

Ⅰ)联系在于:凡是世界的,都是民族的。离开民族的,就没有世界的。

Ⅱ)差别在于:民族艺术成为世界艺术是有条件的,深刻地表现“人的一般本性”和人类的共同美,真实地反映社会发展趋势和时代精神的民族艺术,才有可能成为世界各民族所共赏的艺术。

④艺术的世界性与民族性辩证统一原理对发展社会主义艺术的意义

该原理对发展社会主义艺术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

Ⅰ)社会主义艺术必须坚持民族形式。

Ⅱ)坚持社会主义艺术的开放性。借鉴世界上一切优秀艺术并与本民族的艺术传统结合起来,洋为中用,创造出新的更高级的社会主义艺术,满足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需要。 (此题要求结合具体艺术事实,切合理论,论述充分)

(3)联系你对所熟知的艺术作品(文学、绘画、音乐、影视等等皆可)的鉴赏过程,谈谈艺术鉴赏的内涵及提高艺术修养与鉴赏能力的途径。

①艺术鉴赏内涵:是指一种以艺术作品为对象、以受众为主体、力求获得多元审美价值的积极能动的欣赏和再创造活动,是接受者在审美经验基础上对艺术作品的价值、属性的主动选择、吸纳和扬弃。

②艺术修养与鉴赏力的培养与提高的途径:

第一、大量鉴赏优秀作品

第二、熟悉和掌握艺术的基本知识和规律

第三、不断积累社会、历史、哲学等方面的文化科学知识

第四、在生活经验与生活阅历中积累审美体验

第五、美育与艺术教育在培养和提高艺术鉴赏力方面,具有特别重要的地位与作用。 (此题要求必须结合具体艺术事实,切合理论,论述充分)

(4)结合具体的艺术史实谈谈艺术思潮、艺术流派、创作方法的关系,并论述研究艺术思潮、艺术流派和创作方法的现实意义。

①艺术流派、艺术思潮与创作方法的关系既有区别,又有密切联系。

艺术流派和艺术思潮的区别:艺术流派是艺术主张、创作倾向、艺术风格等相近或相似的创作主体的群体化,艺术风格成于个人,是艺术家独特艺术个性的集中表现。一个大的艺术思潮中包含着多个艺术流派。

艺术流派和艺术思潮是互为前提条件而具统一性的。

②艺术创作方法与艺术流派、艺术思潮的关系是既有区别又有密切联系:

特定的创作方法体现了特定的艺术思潮、流派的审美文化精神;某一艺术流派、艺术思潮往往要推崇与之相应的一定的创作方法;而创作方法也因艺术流派和艺术思潮而得以迅速发展;艺术流派与艺术思潮是特定历史时期的艺术现象,创作方法则是艺术家从事艺术创作时所遵循的基本原则。创作方法具有普适性。各艺术流派、艺术思潮的艺术家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自由选用创作方法;各创作方法之间也没有绝对的界限,它们是相互渗透,互为作用的。 ③研究艺术流派、思潮与创作方法有现实意义:

Ⅰ)有利于直接推动各时代艺术的蓬勃发展。

Ⅱ)有助于深入了解艺术家及其作品的内在意义。

Ⅲ)进一步证明再现与表明相统一是艺术自身的规律之一。

④从近代艺术思潮、流派和创作方法的发展经验、教训,艺术的创作方法需要把握两点: Ⅰ)要随着时代的发展而吸取新的时代的社会生活养料和时代精神的乳汁;

Ⅱ)要善于不断吸取其他诸流派艺术创作原则和表现手法中之精华来充实自己,使自己的本体和原则变得更充实、更有活力、更优化。

(此题要求必须结合具体艺术事实,切合理论,论述充分.) 答题须知:

1、填空题要求准确,设计人名、专有名词要求字音、字形皆准确。

2、简答题要求列出要点。

3、论述题要求结合具体艺术史实,同时也要答出相关理论,否则不能得分。

认真复习,祝同学们取得好成绩!

第四篇:艺术概论复习题

一、填空题(本大题共10小题,每空1分,共20分)

请在每小题的空格中填上正确答案。错填、不填均无分。

1.艺术的真实包括两个相互联系的方面,一是反映_________的真实或再现的真实;一是反映_________的真实或表现的真实。

2.现实美可以分为_________和_________。 3._________是最具有实体感的造型艺术类型。

4.书法通过_________、_________和_________三方面技巧的运用,创造特有的形式美。 5.诗歌是最早的文学样式,是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三位一体”的原始艺术形式中分化出来的。

6.古罗马时代建筑师维特鲁威曾提出建筑的_________、坚固、美观三个原则。 7._________的格局,形成了中国园林的传统。

8.艺术起源的游戏说是由十八世纪德国思想家_________和十九世纪英国哲学家_________提出的。

9.艺术创作可分为_________、_________和_________三个重要阶段。

10.在古今中外的艺术史上贯穿始终的两大创作方法是_________和_________。

二、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15小题,每小题2分,共30分)

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代码填写在题后的括号内。错选、多选或未选均无分。

11.下列特征中不属于艺术的审美特征的是( ) A.情感性 B.形象性 C.典型性 D.创造性

12.音乐中的平衡、音与音之间的连接、和声的进行等属于艺术的( ) A.合目的性 B.合规律性 C.形象性 D.形式美 13.被柏拉图誉为“用手势说话的艺术”指的是( ) A.绘画 B.雕塑 C.音乐 D.舞蹈

14.摄影作品在影调的面积配置上,如果黑色或浅灰色面积很大,就形成( ) A.硬调 B.高调 C.低调 D.中调

15.电视剧是迄今为止最年轻的艺术,它首先是在1931年由_________广播公司播映的。( ) A.美国 B.法国 C.德国 D.英国

16.被认为“时代、地域和人的最忠实的记录”的是( ) A.绘画 B.建筑 C.雕刻 D.摄影

17.印度十七世纪修建的泰姬陵属于_________的典型格局。( ) A.欧洲园林 B.阿拉伯园林 C.东方园林 D.中国园林

18.下列主张艺术起源的劳动说的是( ) A.泰勒 B.雷纳克 C.普列汉诺夫 D.席勒

19.黑格尔说:“真正不朽的艺术作品当然是一切时代和一切民族所共赏的。”这反映艺术的( )

A.民族性 B.世界性 C.继承性 D.典型性

20.“众里寻它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反映了艺术思维中的( ) A.抽象思维 B.形象思维 C.集体无意识 D.灵感思维

21.人们往往把按照人本来的样子来描写的方法称为( ) A.浪漫主义 B.现实主义 C.自然主义 D.古典主义 22.下列属于艺术作品内容的是( ) A.结构 B.语言 C.主题 D.旋律

23.列宁在《欧仁•鲍狄埃》一文中写道:“一个有觉悟的工人,不管他来到哪个国家,不管命运把他抛到哪里,不管他怎样感到自己是异邦人,言语不通,举目无亲,远离祖国——他都可以凭《国际歌》的熟悉的曲调,给自己找到同志和朋友。”这反映了艺术欣赏中的( ) A.共鸣 B.回味 C.体验 D.还原

24.最早明确提出“寓教于乐”的美学家是( ) A.柏拉图 B.亚里士多德 C.贺拉斯 D.郑律成 25.法国剧作家博马舍的《费加罗的婚礼》属于( ) A.悲剧 B.喜剧 C.悲喜剧 D.正剧

三、名词解释(本大题共2小题,每小题4分,共8分) 26.艺术直觉 27.艺术思潮

四、简答题(本大题共2小题,每小题6分,共12分) 28.简述艺术的审美特征。 29.简述美术的主要特征。

五、论述题(本大题共2小题,每小题15分,共30分) 30.什么是艺术批评?试述艺术批评的特征与作用。 31.试述艺术审美教育的特点及意义。

第五篇:旅游管理概论复习重点

管理学重点

一、管理活动与管理理论

1、管理者的角色:①人际角色(代表人、领导者、联络者)、②信息角色(监督人、传播者、发言人)、③决策角色(企业家、冲突管理者、资源分配者、谈判者)。

2、管理者的技能:技术技能、人际技能、概念技能。

3、高低层管理者管理职能的区别:高层管理者主要负责制定组织的战略、目标和政策,评价组织的业绩,监督和协调中层管理者的工作,代表组织与外界发生联系。基层管理者的主要职责是给操作者分派具体作业任务,监督其工作,协调其关系,并向中层管理者报告工作,完成当前的任务指标。

4、管理的定义:管理是管理者通过组织把所有资源融合协调,从而实现组织目标。

5、管理的二重性: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

6、管理理论:①古典管理理论(科学管理理论、组织管理理论)、②行为管理理论。注:泰勒、法约尔、韦伯、梅奥的贡献。

7、梅奥霍桑实验所得结论:①工人是社会人,不是经济人、②企业中存在着非正式组织、③生产率主要取决于工人的工作态度以及他和周围人的关系。

8、企业的社会责任的具体体现:①企业对环境的责任、②企业对员工的责任、③企业对顾客的责任、④企业对竞争对手的责任、⑤企业对投资者的责任、⑥企业对所在社区的责任。

二、决策与计划

1、决策的原则:满意原则.2、决策的定义:管理者识别并解决问题的过程,或者管理者利用机会的过程。

3、决策过程:①识别机会,诊断问题、②明确目标、③拟定备选方案、④筛选方案、⑤方案的实施、⑥评估反馈。

4、决策的类型:①集体决策和个人决策、②初试决策与追踪决策、③程序化决策与非程序化决策、④确定型、风险型和不确定型决策。

5、定性决策方法:①集体决策方法(头脑风暴法、名义小组技术、德尔菲技术)、②有过活动方向的决策方法(经营单位组合分析法、政策知道矩阵)

6、定量决策方法:确定型决策方法、不确定型决策方法、风险型决策方法。

7、不确定型决策方法:小中取大法、大中取大法、最小最大后悔值。

8、风险型决策方法:决策树。

9、计划的类型:按时间长短(长期计划、短期计划)、按职能空间(业务计划、财务计划、人事计划)、按综合性程度(战略性计划、战术性计划)、按明确性(具体性计划、指导性计划)、按程序化进程(程序性计划、非程序性计划)。

10、战略性计划中的远景和使命陈述:核心意识形态(核心价值观、核心目标)、远景展望(10-30年的宏伟的、大胆的、有难度的目标,生动逼真的描述)。

11、核心价值观是组织持久和本质的原则,它是一般性的指导原则。

12、核心目标是企业存在的理由和目标。

13、计划的组织实施:目标管理、滚动计划法、网络计划技术。

14、目标管理基本思想:①企业的任务必须转化为目标、②目标管理是一种程序、③每一个企业管理人员或工人的分目标就是企业总目标对他的要求,同时也是这个企业管理人员或供儿女对企业总目标的贡献、④管理人员和工人是依据设定的目标进行自我管理,而不是由他

的上级来指挥和控制、⑤企业管理人员对下级进行考核和奖惩也是依据这些分目标。

15、目标管理的过程:制定目标、明确组织的作用、执行目标、评价结果、实行奖惩、制定新目标并开始新的目标管理循环。

16、滚动计划法的评价:首先计划更加切合实际,并且使战略性计划的实施也更加切合实际;其次,滚动计划方法使长期计划、中期计划和短期计划相互衔接,短期计划内部各阶段相互衔接。这就保证了即使环境变化出现某些不平衡时,各期计划也能及时地进行调节,从而基本保持一致。最后,滚动计划方法大大加强了计划的弹性,这在环境剧烈变化的时代尤为重要,它可以提高组织的应变能力。

17、网络计划技术的评价:①能清晰地表明整个工程的各个项目的时间顺序和相互关系,并指出了完成任务的关键环节和路线。②可对工程的时间进度与资源利用实施优化。③可事先评价达到目标的可能性。④便于组织与控制。⑤易于操作,并具有供饭的应用范围,适用于各行各业以及各种任务。

三、组织

1、组织设置的原则:①专业化分工原则、②统一指挥原则、③控制幅度原则、④权责对等原则、⑤柔性经济原则。

2、组织部门化的基本形式:职能部门化、产品或服务部门化、地域部门化、顾客部门化、流程部门化、矩阵型结构、动态网络型结构。

3、管理幅度设计的影响因素:工作能力、工作内容和性质、工作条件、工作环境。(具体分析)

4、影响组织分权程度的主要因素:组织规模大小、政策的统一性、员工的数量和基本素质、组织的可控性、组织所处的成长阶段。(具体分析)

5、组织文化的功能:整合功能、适应功能、导向功能、发展功能、持续功能。

四、领导、激励与沟通

1、领导就是指挥、带领、引导和鼓励部下为实现目标而努力的过程。

2、领导风格类型:按权利运用方式划分(集权式领导者、民主式领导者)、按创新方式划分(魅力型领导者、变革型领导者)、按思维方式划分(事务型领导者、战略型领导者)。

3、区分领导者与非领导者的六大特质:进取心、领导愿望、诚实正直、自信、智慧、工作相关知识。

4、领导情景论:菲德勒权变理论、领导生命周期理论。(P246-249)

5、激励是由动机推动的一种精神状态,对人的行动起激发、推动和加强的作用。

6、激励的需要理论:马斯洛需要层次理论、双因素理论。

7、马斯洛需要层次理论:生理的需要、安全的需要、社交的需要、尊重的需要、自我实现的需要。

8、赫茨伯格的双因素理论:保健因素(与人们的不满情绪有关的因素,跟工作条件或环境有关)和激励因素(与人们的满意情绪有关的因素,跟工作本身有关)。

9、双因素理论对企业的启示:要调动和维持员工的积极性,首先要注意保健因素,以防止不满情绪的产生。但更重要的是要利用激励因素去激发员工的工作热情,努力工作,创造奋发向上的局面,因为只有激励因素才会增加员工的工作满意度。

10、激励的过程理论:公平理论、期望理论、激励的强化理论。

11、公平理论(社会比较理论)

12、沟通是借助一定手段把可理解的信息、思想和情感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个人或群体中传递或交换的过程,目的是通过相互间的理解与认同来使个人或群体间的认知以及行为相互适应。

13、沟通的作用:加强工作协调和合作、激励员工改善绩效、表达情感。

14、按借助的中介或手段,沟通分为:口头沟通、书面沟通、非语言沟通、体态语言沟通、语调沟通、电子媒介沟通。

15、按照组织系统,沟通分为:正式沟通和非正式沟通。

16、按方向,沟通分为:下行沟通、上行沟通和平行沟通。

17、按是否进行反馈,沟通分为:单向沟通和双向沟通。

18、有效沟通的障碍:①个人因素(有选择地接受、沟通技巧的差异)、②人际因素、③结构因素(地位差别、信息传递链、团体规模和空间约束)、④技术因素(语言、非语言暗示、媒介的有效性和信息过量)。

五、控制

1、控制类型:根据时机、对象和目的分为前馈控制、同期控制和反馈控制。

2、控制过程:确立标准、衡量绩效、纠正偏差。

六、创新

1、创新职能的基本内容:目标创新、技术创新、制度创新、组织机构和结构的创新、环境创新。

考试体型及分值

1、填空、判断、单选、简答、计算、案例分析。

旅游学重点

一、旅游发展的历史沿革

1、旅游学科的研究对象:食、住、行、游、购、娱。

2、托马斯·库克的贡献:1841年的团体旅游活动被普遍认为是世界上首例团体火车旅游,并被看作是近代旅游业开端的标志。P20-2

43、二战后现代旅游迅速发展的原因:战后世界人口迅速增加、战后世界经济迅速发展、交通运输工具的进步缩短了旅行的时间距离、生产自动化程度的提高使劳动者的带薪假期得以增加、各国城市化进程普遍加快、二战后世界各国普遍重视发展教育事业。

旅游供给方面的因素:政府政策与措施、景点的开发与旅游设施的建设、便利而廉价的团体包价旅游的推出与推广。

4、迁徙、旅行和旅游活动的区别(目的和内容)

二、关于旅游活动的基本认识

1、旅游是人们出于移民和就业任职以外的其他原因离开自己的长住地,前往异国他乡的旅行和逗留活动所引起的各种现象和关系的总和。

2、大众旅游:它首先是指旅游活动的大众化,另一方面指活动开展形式中的大众型模式。

3、现代旅游活动的特点:普及性、综合性、地理及中性和季节性。

三、旅游活动的主体

1、游客与旅游者:在目的地停留过夜的游客称为旅游者;在目的地不作过夜停留,而是当日往返的称为游客。

2、旅游动机:身体方面的动机、文化方面的动机、人际(社会交往)方面的动机、地位和声望方面的动机。

3、马斯洛需求层次理论:生理需要,安全需要,爱的需要,受尊重的需要,自我实现的需要。

4、一个人要成为现实旅游者应具备的条件:主观条件有旅游的动机,客观条件有①足够的支付能力(收入水平决定着个人或其家能否实现外出旅游、收入水平还决定着个人或其家庭外出旅游时的消费水平、收入水平还会影响到人们外出旅游期间的消费结构、收入水平意味着支付能力)、②足够的闲暇时间(每日闲假、每周闲假、公共假日、带薪假期)、③其他影响因素(一个人的身体状况、一个人所处的家庭生命周期阶段或家庭拖累状况、旅游目的地的社会条件、旅游设施、可进入性和可达性)。

四、旅游活动的客体

1、旅游资源的两个定义:①自然界和人类社会凡能对旅游者产生吸引力,可以称为旅游业开发利用并可产生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的各种事物和因素都可视为旅游资源。②凡是能够造就对旅游者有吸引力环境的自然事物、文化事物、社会事物或其他任何客观食物,都可构成旅游资源。

2、旅游资源的分类(8大类、31亚类、155个基本类型):地文景观、水域风光、生物景观、天象与气候景观、遗址遗物、建筑与设施、旅游商品和人文活动。

3、如何进行旅游资源的审美:观赏角度、观赏时机、自然和文化属性、发挥想象

五、旅游业

1、旅游业的三大支柱和五大部门:旅行社行业、住宿业和交通运输业并称为旅游业的“三大支柱”。旅游业的五大部门出了包括上述三大支柱以外,还包括以旅游景点为代表的游览场所经营部门以及各级旅游管理组织。

2、《旅行社条例》的几个变化:①注册资金统一为30万元、②实行质量保证金的动态管理机制、③降低外商旅行社投资门槛、④严惩“零”团费现象、⑤细化旅游合同。

3、饭店集团化经营:饭店连锁集团、饭店合作集团。饭店公司有自营、委托管理、特许经营。

4、旅游景区景点经营管理应注意哪些问题:①雷同开发,护士自身特色建设、②护士环境承载能力管理、③门票定价缺乏全局思想、④服务质量尚待提高。

5、可进入性:①航空、铁路、公路、水运是旅游者进入旅游目的地的主要运输设施、②特种交通运输设施,在旅游景区内的广泛使用。

6、自驾游对旅游业的影响

7、邮轮旅游

8、旅游产品、旅游商品和旅游纪念品

六、旅游的影响

1、旅游出口:旅游创汇具有传统商品出口索不具备的很多有事——①旅游产品的换汇成本地域外贸商品的换汇成本,因而换汇率较高。②在旅游出口中,买方往往采用预付或现付的方式结算,因此卖方也就是接待国能立即得到外汇。③免收进口关税壁垒的影响。

2、旅游乘数、漏损、直接效应、间接效应和诱导效应 P288

3、可持续发展:P30

34、旅游承载力:P308

5、旅游经济、社会文化和环境影响:积极影响——有助于提高国民素质、有助于增进国际间的相互了解、有助于促进民族文化的保护和发展、有助于推动科学技术的交流和发展、有助于促进目的地生活环境的改善。消极影响——不良的“示范效应”、干扰目的地居民的正常生活、当地文化被不正当地商品化。

考试题型及分值:名词解释 三个 15分;判断题五个 25分;简答题四个 40分;论述题一个 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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