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01定额解释

2022-06-30

第一篇:北京01定额解释

01定额费用说明

《北京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01 说 明

一、根据国家及北京市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编制了2001年《北京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

二、本定额包括:现场管理费、企业管理费、利润、税金和分包工程管理费,与2001年《北京市建设工程预算定额》配套使用。

三、现场管理费包括临时设施费和现场经费,属于建设工程直接费。

四、项费用包括的内容:

(一) 临时设施费:是指施工企业为进行建筑、安装、市政工程施工所必须的生活和生产用临时设施费用。包括:临时宿舍、文化福利公用事业房屋、构筑物、仓库、办公室、加工厂、塔式起重机基础、小型临时设施以及规定范围内的现场施工道路、水、电管线,为保证文明施工现场安全和环境保护所采取的必要措施。其费用中包括了临时设施的搭设、租赁、摊销、维护及拆除等费用以及按规定缴纳的临时用地费、临时建设工程费。不包括施工用地面积小于首层建筑面积三倍时,由建设单位负责申办租用临时用地的租金。

(二) 现场经费:指施工企业的项目经理部组织施工过程中所发生的费用。包括:

1.工作人员工资:从事政治、行政、经济、技术、试验、警卫消防炊事和服务人员(不含材料人员和行政汽车司机等人员)的工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各项津贴及施工现场人员的工资附加费。 2.办公费:办公用文具、纸张、帐表、印刷、通讯邮资、书报、水电及办公、生活用燃料等费用。低值易耗品

3.差旅交通费:工作人员因公出差的差旅费、住勤补贴、误餐补助和工地转移等费用。

4.低值易耗品摊销费:行政使用不属于固定资产的工具、器具、家具、交通工具(非机动车)及检验、测绘、消防用具的摊销和维修等费用。 5.劳动保护费:按国家有关部门规定标准发放给工作人员的劳保用品费用、保健和防暑降温费用。

6.检验试验费:对建筑材料、构件、建筑物进行鉴定、检查、试验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7.工程定位复测点交及竣工清理费:工程进行测量定位、复测、交工前现场及室内的清理以及施工中渣土外运的费用。

8.其它:业务招待费、外包工管理费、民兵训练、临时工管理、咨询、“门前三包”、财产保险以及执行社会义务等费用。

(三) 企业管理费:指施工企业行政管理部门为管理和组织经营活动而发生的各项费用。

1.干勤人员工资及工资附加费:企业公司管理人员、服务人员的工资、津贴、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但不包括材料人员的工资。 2.职工教育经费、共青团经费:企业为职工学习先进技术和提高文化水平按规定计提的费用,以及企业组织青年职工学习和活动的经费。 3.办公费:企业公司管理人员办公用文具、纸张、软盘、帐表以及办公用品修理费,书报、邮电、通讯、印刷、会议、水电、燃气燃料等费用。

4.差旅交通费:企业公司管理人员因公出差发生的交通费、补助费、公交月票补贴、误餐费,自有交通工具的燃料、养路费、高速路通行费,职工探亲路费、劳动力招募、离退休职工一次性路费等费用。 5.固定资产折旧、修理费:企业全部非生产用固定资产的折旧和修理费。

6.工具、用具摊销费:企业公司使用的不属于固定资产的工具、用具等摊销费用。

7.劳动保护费:企业公司管理人员的劳动保护用品、公共的技术安全措施、保健及防暑降温费。

8.财务经费:企业经营期间发生的短期流动资金贷款利息等。 9.业务招待费:企业为业务经营的合理需要而支付的招待费用。

10.劳动保险费:企业支付职工六个月以上的病假人员工资、职工退职金、丧葬补助、抚恤费及按规定支付给离休人员的各项经费等。 11.税金:企业应缴纳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和印花税。 12.社会保障等费用:企业公司管理人员的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基本养老保险费及企业全体人员的住房公积金、失业保险基金、残疾人保障金、工伤保险基金。

13.其它:上述费用以外的其它费用开支。包括:上交北京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的定额编制测定费、工程投标、财产保险、职工取暖、经济担保、党委宣传、董事会费、审计咨询、公(鉴)证、诉讼、法律顾问、民兵训练、社会义务、绿化、“门前三包”等费用。 (四) 利润:计入工程造价的利润。

(五) 税金:计入建设工程造价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

五、各项费用适用范围: (一) 建筑工程:

1.单层建筑:各类单层建筑物及各种车棚、货棚、站台等单层建筑物。 2.住宅:指城镇乡村所建各类住宅、宿舍、公寓、别墅。 3.公共建筑:不属于单层建筑和住宅的其它各种用途建筑物。

(二)装饰工程:《北京市建设工程预算定额》第二册装饰工程所规定的建筑物、构筑物的装饰装修工程。

(三)构筑物:烟囱、水塔、筒仓、贮水(油)池和其它地上、地下的构筑物工程以及执行《北京市建设工程预算定额》第一册建筑工程的道路、窨井、化粪池、沟道、围墙、挡土墙、混凝土管道等。

(四)钢结构工程:建筑物、构筑物中的钢结构柱、梁、屋架、天窗架、平台及其它构件。

(五)独立土石方、地下降水工程:竖向土石方、沟渠、河道、地下降水工程。

(六)桩基础:建筑、市政工程中各类基础桩、护坡桩、连续墙。

(七)仿古建筑:《北京市建设工程预算定额》第三册仿古建筑工程所规定的仿古建筑工程。

(八)安装工程:

1.住宅、公共建筑:动力、照明、消防、广播、电视、电话等电气工程以及采暖、给排水、燃气工程。 2.其它:变配电工程、通风空调工程、电梯安装、锅炉及附属设备安装工程以及室外电缆敷设、架空线路、路灯、室外管道工程等。

(九)市政工程:市政道路、桥梁、管道工程。

(十)绿化工程:城市、庭园、行道新辟栽植和园林栽植改造工程。

(十一)庭园工程:《北京市建设工程预算定额》第十册庭园工程所规定的内容。

六、有关规定:

1.临时设施费中建筑工程按承包(以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为准)全部工程的总体建筑面积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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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单项工程檐高不同时,应以其最高檐高作为确定取费标准的依据。 3.一个单项工程具有不同使用功能时,应按其主要使用功能确定取费标准。

4.执行《北京市建设工程预算定额》第一册建筑工程的道路、窨井、化粪池、沟道、围墙等的企业管理费,按构筑物中的其它标准执行。 5.构筑物中的动力、照明、消防、广播、电视、电话等电气工程以及采暖、给排水、燃气工程的现场经费、企业管理费,按檐高25m以下公共建筑标准执行。 6.电气安装工程中,无变电设施的配电工程执行安装工程中的住宅、公共建筑的相应标准;带有变电设施的变电和配电工程应以低压柜出口为界,分别执行安装工程中的住宅、公共建筑和其它的相应标准。

七、计算规则:

1.装饰工程、安装工程和绿化工程的临时设施费、现场经费、企业管理费,均以直接费中的人工费为基数计算。 2.其它工程的临时设施费、现场经费以定额直接费为基数计算;企业管理费以直接费(包括临时设施费和现场经费)为基数计算。 3.利润:以直接费和企业管理费之和为基数计算。

4.税金:以直接费、企业管理费和利润三项之和为基数计算。

八、分包工程管理费:

1.分包工程管理费是指施工总承包单位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自行分包给专业施工单位或劳务施工单位,以及专业施工单位自行将所承包工程的一部分分包给劳务施工单位时,应付给分包单位的工程管理费用。

2.分包工程管理费按工程分包形式分为包工包料和包工不包料两种标准。 3.分包工程管理费中包括了分包单位的现场经费和企业管理费。 4.分包单位的临时设施费,由总包单位负责。

一、 现场管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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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企业管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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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它费用

四、分包工程管理费

附表 企业管理费构成比例

第二篇:2001年北京费用定额

2001年《北京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

说明

1.根据国家及北京市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编制了2001年《北京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

2.本定额包括:现场管理费、企业管理费、利润、税金和分包工程管理费,与2001年《北京市建设工程预算定额》配套使用。

3.现场管理费包括:临时设施费和现场经费,属于建设工程直接费。

4.各项费用包括的内容:

1) 临时设施费:是指施工企业为进行建筑、安装、市政工程施工所必须的生活和生产用临时设施费用。包括:临时宿舍、文化福利公用事业房屋、构筑物、仓库、办公室、加工厂、塔式起重机基础、小型临时设施以及规定范围内的现场施工道路、水、电管线,为保证文明施工现场安全和环境保护所采取的必要措施。其费用中包括了临时设施的搭设、租赁、摊销、维护及拆除等费用以及按规定缴纳的临时用地费、临时建设工程费。不包括施工用地面积小于首层建筑面积三倍时,由建设单位负责申办租用临时用地的租金。

2) 现场经费:是指施工企业的项目经理部组织施工过程中所发生的费用。包括:

① 工作人员工资:从事政治、行政、经济、技术、试验、警卫消防炊事和服务人员(不含材料人员和行政汽车司机等人员)的工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各项津贴及施工现场人员的工资附加费用。(材料人员的工资含在材料预算价格中;行政汽车司机工资含在人工费中;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属于规费)

② 办公费:办公用文具、纸张、帐表、印刷、通讯邮资、书报、水电及办公、生活用燃料等费用。

③ 差旅交通费:工作人员因公出差的差旅费、住勤补贴、误餐补助和工地转移等费用。

④ 低值易耗品摊销费(区别于固定资产):行政使用不属于固定资产的工具、器具、家具、交通工具(非机动车)及检验试验、测绘、消防用具的摊销和维修等费用。

⑤ 劳动保护费:按国家有关部门规定标准发放给管理工作人员的劳保用品费用、保健和防暑降温费用。(保健包括旅游、体检等内容)

⑥ 检验试验费:对建筑材料、构件、建筑物进行鉴定、检查、试验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本定额含2000年以前国家有关部门规定检测的;本条是针对实体性的检测)

⑦ 工程定位复测点及交工清理费:工程进行测量定位、复测、交工前现场及室内的清理以及施工中渣土外运的费用。

(由甲方造成的渣土外运,发生的费用单独支付)

⑧ 其他:业务招待费、外包工管理费、民兵训练、临时工管理、咨询、“门前三包”、财产保险以及执行社会义务等费用。

3) 企业管理费:是指施工企业行政管理部门为管理和组织经营活动而发生的各项费用。

① 干勤人员工资及工资附加费:企业公司管理人员、服务人员的工资、津贴、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但不包括材料人员的工资。

② 职工教育经费、共青团经费:企业为职工学习先进技术和提高文化水平按规定计提的费用,以及企业组织青年职工学习和活动的经费。

③ 办公费:企业公司管理人员办公用文具、纸张、帐表以及办公用品的维修费、书报、邮电、通讯、印刷、会议、水电、燃气燃料等费用。

④ 差旅交通费:企业公司管理人员因公出差所发生的交通费、补助费、公交月票补贴、误餐费、自有交通工具的燃料、养路费、高速路通行费、职工探亲路费、劳动力招募、离退休职工一次性路费等费用。

⑤ 固定资产折旧、修理费:企业全部非生产用固定资产的折旧和修理费。

⑥ 工具、用具摊销费:企业公司使用的不属于固定资产的工具、用具等摊销费用。

⑦ 劳动保护费:企业公司管理人员的劳动保护成品、公共的技术安全措施、保健及防暑降温费。 ⑧ 财务经费:企业经营期间发生的短期流动资金贷款利息等。

⑨ 业务招待费:企业为业务经营的合理需要而支付的招待费用。

⑩ 劳动保险费:企业支付职工六个月以上的病假人员工资、职工退职金、丧葬补助、抚恤费及按规定支付给离休人员的各项经费等。

⑾ 税金:企业应缴纳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和印花税。

⑿ 社会保障等费用:企业公司管理人员的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基本养老保险费及企业全体人员的住房公积金、失业保险基金、残疾人保障金、工伤保险基金。(不含04年出台的意外伤害保险费用,如发生,应单独收支.报标时要报)

⒀ 其他:上述费用以外的其他费用开支。包括:上交北京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的定额编制测定费、工程投标、财产保险、职工取暖、经济担保、党委宣传、董事会费、审计咨询、公(签)证、诉讼、法律顾问、民兵训练、社会义务、绿化、“门前三包”等费用。

4) 利润:计入建设工程造价的利润。

5) 税金:计入建设工程造价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

5.各项费用使用范围:

1)建筑工程:

① 单层建筑:各类各层建筑物及各种车棚、货棚、站台等单层建筑物。

② 住宅:指城镇乡村所建各类住宅、宿舍、公寓、别墅。

③ 公共建筑:不属于单层建筑和住宅的其他各种用途建筑物。

2)装饰工程:《北京市建设工程预算定额》第二册装饰工程所规定的建筑物、构筑物的装饰装修工程。

3)构筑物:烟囱、水塔、筒仓、贮水(油)池和其他地上、地下的构筑物工程以及执行《北京市建设工程预算定额》第一册建筑工程的道路、窨井、化粪池、沟道、围墙、挡土墙、混凝土管道等。

4)钢结构工程:建筑物、构筑物中的钢结构柱、梁、屋架、天窗架、平台及其他构件。

5)独立土石方、地下降水工程:竖向土石方、沟渠、河道、地下降水工程、挖沟、设备基础。

6)桩基础:建筑、市政工程中各类基础桩、护坡桩、连续墙。

7)仿古建筑:《北京市建设工程预算定额》第三册仿古建筑工程所规定的仿古建筑工程。

8)安装工程:

① 住宅、公共建筑:动力、照明、消防、广播、电视、电话等电气工程以及采暖、给排水、燃气工程。

② 其他:变配电工程、通风空调工程、电梯安装、锅炉及附属设备安装工程以及室外电缆敷设、架空线路、路灯、室外管道工程等。

9)市政工程:市政道路、桥梁、管道工程。

10)绿化工程:城市、庭院、行道新辟栽植和园林栽植改造工程。

11)庭院工程:《北京市建设工程预算定额》第十册庭院工程所规定的内容。

6.有关规定:

1)临时设施费中建筑工程按承包(以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为准)全部工程的总体建筑面积划分。

2)单项工程檐高不同时,应以其最高檐高作为确定取费标准的依据。

3)一个单向工程具有不同使用功能时,应按其主要使用功能确定取费标准。(面积用途)

4)执行《北京市建设功臣预算定额》第一册建筑工程的道路、窨井、化粪池、沟道、围墙等的企业管理费,按构筑物中的其他标准执行。

5)构筑物中的动力、照明、消防、广播、电视等电气工程以及采暖、给排水、燃气工程的现场经

费、企业管理费,按檐高25m以下公共建筑标准执行。

6)电气安装工程中,无变电设施的配电工程执行安装工程中的住宅、公共建筑的相应标准;带有变电设施的变电和配电工程应以低压柜出口为界,分别执行安装工程中的住宅、公共建筑和其他的相应标准。

7.计算规则:

1)装饰工程、安装工程和绿化工程的临时设施费、现场经费、企业管理费,均执行直接费中的人工费为基数计算。

2)其他工程的临时设施费、现场经费以定额直接费为基数计算;企业管理费以直接费(包括临时设施和现场经费)为基数计算。

3)利润:以直接费和企业管理费之和为基数计算。

4)税金:以直接费、企业管理费和利润三项之和为基数计算。

8.分包工程管理费:

1) 分包工程管理费是指施工总承包单位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自行分包给专业施工单位或劳务施工单位,以及专业施工单位自行将所承包工程的一部分分包给劳务施工单位时,应付给分包单位的工程管理费用。

2)分包工程管理费按工程分包形式分为包工包料和包工不包料两种标准。

3)分保工程管理费中包括了分包单位的现场经费和企业管理费。

4)分包单位的临时设施费,由总包单位负责。

第三篇:《北京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01

说明

一、根据国家及北京市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编制了2001年《北京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

二、本定额包括:现场管理费、企业管理费、利润、税金和分包工程管理费,与2001年《北京市建设工程预算定额》配套使用。

三、现场管理费包括临时设施费和现场经费,属于建设工程直接费。

四、项费用包括的内容:

(一) 临时设施费:是指施工企业为进行建筑、安装、市政工程施工所必须的生活和生产用临时设施费用。包括:临时宿舍、文化福利公用事业房屋、构筑物、仓库、办公室、加工厂、塔式起重机基础、小型临时设施以及规定范围内的现场施工道路、水、电管线,为保证文明施工现场安全和环境保护所采取的必要措施。其费用中包括了临时设施的搭设、租赁、摊销、维护及拆除等费用以及按规定缴纳的临时用地费、临时建设工程费。不包括施工用地面积小于首层建筑面积三倍时,由建设单位负责申办租用临时用地的租金。

(二) 现场经费:指施工企业的项目经理部组织施工过程中所发生的费用。包括:

1.工作人员工资:从事政治、行政、经济、技术、试验、警卫消防炊事和服务人员(不含材料人员和行政汽车司机等人员)的工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各项津贴及施工现场人员的工资附加费。 2.办公费:办公用文具、纸张、帐表、印刷、通讯邮资、书报、水电及办公、生活用燃料等费用。低值易耗品

3.差旅交通费:工作人员因公出差的差旅费、住勤补贴、误餐补助和工地转移等费用。

4.低值易耗品摊销费:行政使用不属于固定资产的工具、器具、家具、交通工具(非机动车)及检验、测绘、消防用具的摊销和维修等费用。

5.劳动保护费:按国家有关部门规定标准发放给工作人员的劳保用品费用、保健和防暑降温费用。 6.检验试验费:对建筑材料、构件、建筑物进行鉴定、检查、试验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7.工程定位复测点交及竣工清理费:工程进行测量定位、复测、交工前现场及室内的清理以及施工中渣土外运的费用。

8.其它:业务招待费、外包工管理费、民兵训练、临时工管理、咨询、“门前三包”、财产保险以及执行社会义务等费用。

(三) 企业管理费:指施工企业行政管理部门为管理和组织经营活动而发生的各项费用。

1.干勤人员工资及工资附加费:企业公司管理人员、服务人员的工资、津贴、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但不包括材料人员的工资。

2.职工教育经费、共青团经费:企业为职工学习先进技术和提高文化水平按规定计提的费用,以及企业组织青年职工学习和活动的经费。

3.办公费:企业公司管理人员办公用文具、纸张、软盘、帐表以及办公用品修理费,书报、邮电、通讯、印刷、会议、水电、燃气燃料等费用。

4.差旅交通费:企业公司管理人员因公出差发生的交通费、补助费、公交月票补贴、误餐费,自有交通工具的燃料、养路费、高速路通行费,职工探亲路费、劳动力招募、离退休职工一次性路费等费用。

5.固定资产折旧、修理费:企业全部非生产用固定资产的折旧和修理费。

6.工具、用具摊销费:企业公司使用的不属于固定资产的工具、用具等摊销费用。

7.劳动保护费:企业公司管理人员的劳动保护用品、公共的技术安全措施、保健及防暑降温费。 8.财务经费:企业经营期间发生的短期流动资金贷款利息等。 9.业务招待费:企业为业务经营的合理需要而支付的招待费用。

10.劳动保险费:企业支付职工六个月以上的病假人员工资、职工退职金、丧葬补助、抚恤费及按规定支付给离休人员的各项经费等。

1

11.税金:企业应缴纳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和印花税。

12.社会保障等费用:企业公司管理人员的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基本养老保险费及企业全体人员的住房公积金、失业保险基金、残疾人保障金、工伤保险基金。

13.其它:上述费用以外的其它费用开支。包括:上交北京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的定额编制测定费、工程投标、财产保险、职工取暖、经济担保、党委宣传、董事会费、审计咨询、公(鉴)证、诉讼、法律顾问、民兵训练、社会义务、绿化、“门前三包”等费用。 (四) 利润:计入工程造价的利润。

(五) 税金:计入建设工程造价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

五、各项费用适用范围: (一) 建筑工程:

1.单层建筑:各类单层建筑物及各种车棚、货棚、站台等单层建筑物。 2.住宅:指城镇乡村所建各类住宅、宿舍、公寓、别墅。 3.公共建筑:不属于单层建筑和住宅的其它各种用途建筑物。

(二)装饰工程:《北京市建设工程预算定额》第二册装饰工程所规定的建筑物、构筑物的装饰装修工程。

(三)构筑物:烟囱、水塔、筒仓、贮水(油)池和其它地上、地下的构筑物工程以及执行《北京市建设工程预算定额》第一册建筑工程的道路、窨井、化粪池、沟道、围墙、挡土墙、混凝土管道等。

(四)钢结构工程:建筑物、构筑物中的钢结构柱、梁、屋架、天窗架、平台及其它构件。

(五)独立土石方、地下降水工程:竖向土石方、沟渠、河道、地下降水工程。

(六)桩基础:建筑、市政工程中各类基础桩、护坡桩、连续墙。

(七)仿古建筑:《北京市建设工程预算定额》第三册仿古建筑工程所规定的仿古建筑工程。

(八)安装工程:

1.住宅、公共建筑:动力、照明、消防、广播、电视、电话等电气工程以及采暖、给排水、燃气工程。

2.其它:变配电工程、通风空调工程、电梯安装、锅炉及附属设备安装工程以及室外电缆敷设、架空线路、路灯、室外管道工程等。

(九)市政工程:市政道路、桥梁、管道工程。

(十)绿化工程:城市、庭园、行道新辟栽植和园林栽植改造工程。

(十一)庭园工程:《北京市建设工程预算定额》第十册庭园工程所规定的内容。

六、有关规定:

1.临时设施费中建筑工程按承包(以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为准)全部工程的总体建筑面积划分。 2.单项工程檐高不同时,应以其最高檐高作为确定取费标准的依据。

3.一个单项工程具有不同使用功能时,应按其主要使用功能确定取费标准。

4.执行《北京市建设工程预算定额》第一册建筑工程的道路、窨井、化粪池、沟道、围墙等的企业管理费,按构筑物中的其它标准执行。

5.构筑物中的动力、照明、消防、广播、电视、电话等电气工程以及采暖、给排水、燃气工程的现场经费、企业管理费,按檐高25m以下公共建筑标准执行。

6.电气安装工程中,无变电设施的配电工程执行安装工程中的住宅、公共建筑的相应标准;带有变电设施的变电和配电工程应以低压柜出口为界,分别执行安装工程中的住宅、公共建筑和其它的相应标准。

七、计算规则:

1.装饰工程、安装工程和绿化工程的临时设施费、现场经费、企业管理费,均以直接费中的人工费为基数计算。

2.其它工程的临时设施费、现场经费以定额直接费为基数计算;企业管理费以直接费(包括临时设施费和现场经费)为基数计算。

3.利润:以直接费和企业管理费之和为基数计算。

4.税金:以直接费、企业管理费和利润三项之和为基数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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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分包工程管理费:

1.分包工程管理费是指施工总承包单位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自行分包给专业施工单位或劳务施工单位,以及专业施工单位自行将所承包工程的一部分分包给劳务施工单位时,应付给分包单位的工程管理费用。

2.分包工程管理费按工程分包形式分为包工包料和包工不包料两种标准。 3.分包工程管理费中包括了分包单位的现场经费和企业管理费。 4.分包单位的临时设施费,由总包单位负责。

一、现场管理费

2. 现场经费

二、企业管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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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它费用

附表:企业管理费构成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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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房屋修缮工程间接费及其他费用定额》2003.1.1起执行。

一、根据建设部关于工程造价改革的思路,结合北京市房屋修缮工程的特点,在1999年„„

二、本定额分为承包工程(包工包料)和承包定额用工工程(包工不包料)两种承包方式,承包工程按本定额规定计取企业管理费、利润、税金三项费用;承包定额用工工程按本定额规定计取间接费和税金。

三、由于修缮施工而发生的“占地费”、“申报掘路施工手续费”,及有关部门收取的“环境保护费”、“排污费”、“绿地保护赔偿费”等由修缮投资单位负担,另行结算。

四、本定额不适用于修缮工程以外的劳务项目。

第一节 承包工程

一、间接费及其他费用内容

1.企业管理费:指房屋修缮施工企业经营管理层对各类房屋进行修缮(含抗震加固)、改建、装饰、装修等施工生产经营活动所发生的各项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内容包括:

(1) 干勤人员工资及工资附加费:企业公司层的管理人员、服务人员的工资及各种津补贴,不包括由材料采购保管费开支的材料人员和由福利费开支的医务、幼教人员的工资等;

(2) 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共青团经费:按国家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经费,及企业为职工学习先进技术和提高文化水平按规定计提的费用,青年职工学习和活动的经费;

(3) 办公费:企业公司管理人员办公用文具、纸张、帐表、软盘等办公用品的修理费、书报、邮电、通讯、印刷、会议、水电、燃气、燃料等费用;

(4) 差旅交通费:企业公司管理人员因公出差发生的交通费、补助费、公交月票补贴、误餐费,自有交通工具的燃料、养路费、高速路通行费,职工探亲路费、劳动力招募和离退休职工一次性路费等; (5) 业务招待费:企业为经营需要合理支付的招待费用;

(6) 固定资产折旧费、修理费:企业全部非生产用固定资产的折旧和修理费;

(7) 工具、用具摊销费:企业管理人员使用的不属于固定资产的工具、用具等摊销费用; (8) 财务经费:企业经营期间发生的短期流动资金贷款利息等;

(9) 劳动保护费:企业公司管理人员的劳动保护用品、公共的技术安全措施、保健及防暑降温费; (10) 劳动保险费:企业支付职工六个月以上的病假人员工资、职工退职金、丧葬补助、抚恤费及按规定支付给离休人员的各项经费等;

(11) 社会保障等费用:企业公司管理人员的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基本养老保险费及企业全体人员的失业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残疾人保障金、住房公积金等。

(12) 税金:企业按规定缴纳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和印花税;

(13) 其它:上述费用以外的其它费用开支,包括职工取暖、工程投标、财产保险、经济担保、咨询、公(鉴)证、诉讼、审计、董事会费、党委宣传、民兵训练、以及绿化、“门前三包”等社会义务费用。

2.利润:计入工程造价的利润。

3.税金:计入工程造价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

二、间接费及其他费用标准

6

三、相关规定

1.表中所规定的企业管理费、利润的计取标准为参考标准,企业可根据自身情况和市场竞争的需要进行浮动,并在承包合同中予以确定;税金是国家强制性标准,不得变动。

2.高级修缮:指旅游宾馆、饭店、外交公寓、大型公共建筑(含影剧院、展览馆、商场、高级礼堂、歌舞厅)等。

第二节 承包定额用工工程

一、间接费和税金内容:间接费 1.间接费

(1) 中小型机械费:施工中使用的搅拌机械、提升机械、木工机械、夯实震捣机械、钢筋机械、电焊机、空压机、磨石机等各种中小机械的折旧费、修理费、燃料费、人工费、安拆费、进退场费等全部费用;

(2) 生产工具使用费:施工生产中所使用的手工工具、工具补贴和施工中各种消耗性工具的费用; (3) 冬雨季施工费:为防晒、防滑、防雨、防冻采取的措施所发生的人工费及生产效率降低的人工费;

(4) 施工困难增加费:在营业性用房不停止营业或建筑物地处繁华街区的情况下进行修缮施工所增加的降效人工费;

(5) 高级装修(文物)及设备保护费:施工过程中为防止损坏建筑物中原有的高级装修、文物、设备而采取的各种防护措施所发生的人工费;

(6) 超高工程增加费:建筑物檐高超过25m或45m时所增加的垂直运输发生的人工费;

(7) 小型设施费:施工现场的临时维护、供水、供电及机具棚、工作棚、淋灰池等临时设施施工所发生的人工费;

(8) 施工管理费:非生产人员的工资、津贴、办公费、差旅交通费、劳动保护费、劳动保险费、社会保障费、教育经费等;

(9) 其他费用:施工前勘查估算、施工中检验试验、完工后清理现场的人工费,以及因停水、停电所发生的停工工资和一切由本项列支的其他费用。

2.税金:计入工程造价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

二、间接费和税金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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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相关规定

1.承包定额用工工程的脚手架木具若由承包单位自备,按《北京市房屋修缮工程单位估价表》 中价格计算,列入工程预(决)算,其间接费和税金仍以人工费为基数计取。 2.承包定额用工工程的水电费由修缮投资单位负担。

3.若修缮投资单位提供部分中小型机械时,按下表规定的比例扣除:

4.营业性用房已停业(含分层分段停业)或建筑物虽地处繁华街区但可做现场围栏与街道隔绝的,不得计取施工困难增加费。

5.建筑物檐高虽超过规定的高度,但修缮施工部位在规定的高度以下时不得计取超高工程增加费。

第四篇:2012年北京市房屋修缮工程预算定额说明-费用标准

附录二 费用标准

说 明

一、根据国家及北京市有关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编制了2012年《北京市房屋修缮工程费用标准》(以下简称“本标准”)。

二、本标准包含按规定计取的企业管理费、利润、规费、税金、总承包服务费等五项费用,与2012年《北京市房屋修缮工程计价依据——预算定额》配套使用。

三、由于修缮施工而发生的“占地费”、“申报掘路施工手续费”、“绿地保护赔偿费”等由修缮投资单位负担,另行结算。

四、各项费用包括的内容:

1.企业管理费:指建筑安装企业组织施工生产和经营管理所需的费用。

内容包括:

1.1管理及服务人员工资

指按照规定支付企业管理及服务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津贴补贴、其他补助、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

(1)岗位工资:指按工作人员所聘岗位职责和要求支付的工资。 (2)薪级工资:指按工作人员的资历和工作表现支付的工资。 (3)绩效工资:指按工作人员的实绩和贡献支付的工资。

(4)津贴补贴:指为了补偿职工特殊或额外的劳动消耗和因其他特殊原因支付给个人的津贴。

(5)其他补助:指交通补助、通讯补助、误餐补助等。

(6)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指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支付的加班工资和加点工资。因病、工伤、产假、计划生育假、婚丧假、事假、探亲假、定期休假、停工学习、执行国家或执行社会义务等按计时工资标准或计时工资标准一定比例支付的工资。

1.2办公费:指企业管理人员办公用的文具、纸张、帐表、印刷、软件、电脑耗材、存储介质、网络、影音图像制品、书报、通讯邮资、会议、水电、烧水、集体取暖及生活用燃料、物业管理等费用。

1.3差旅交通费:指职工因公出差、工作调动发生的差旅费、住勤补助费,市内交通费,职工探亲路费,劳动力招募费,职工退休、退职一次性路费,工伤人员就医路费,管理部门使用的交通工具的油料燃料费、高速公路通行费、停车费及牌照费等。

1.4固定资产使用费:指管理和实验部门及附属生产单位使用的属于固定资产的房屋、交通工具(机动车)、电脑、设备、仪器、安全监控系统等的折旧、维修、大修或租赁费。 1.5工具用具使用费:指不属于固定资产的工具、器具、家具、交通工具(非机动车)、检验、试验、测绘、消防用具等的购置、使用、维修和摊销费。 1.6劳动保险和职工福利费:指由企业支付离退休职工的异地安家补助费、职工退职金、六个月以上的病假人员工资,职工死亡丧葬补助费、抚恤费、集体福利费、职工体检费、独生子女费、住房补贴、冬季供暖补贴、因公外地就医费、职工疗养、职工供养的直系亲属医疗补助(贴)等费用。

1.7劳动保护费:企业按规定发放的劳动保护用品的支出。如:工作服、安全帽、手套、肥皂、雨衣、雨鞋、防暑降温等费用。

1.8工程质量检测费:是依据现行规范及文件规定,委托方委托检测机构对建筑材料、构件、建筑结构、建筑节能进行鉴定检查所发生的检测费,不包括对地基基础工程、建筑幕墙工程、钢结构工程、电梯工程、室内环境等所发生的专项检测费用。

1.9工会经费:指企业依照规定按职工工资总额比例计提的工会经费。如:工会活动经费、职工困难补助费等。

1.10职工教育经费:企业为职工进行专业技术和职业技能培训,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职工职业技能鉴定,职业资格考取以及根据需要对职工进行安全、文化教育等所发生的费用。按职工工资总额规定的比例计提。 1.11财产保险费:指施工管理用财产、车辆保险等费用。

1.12财务经费:指企业为施工生产筹集资金或提供的工程投标担保、预付款担保、履约担保、工资支付担保等所发生的各种财务费用。

1.13税金:企业按规定应缴纳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等。

1.14其它:上述费用以外发生的费用。

包括:技术开发转让服务等科技经费、业务招待费、广告费、咨询评估费、投标费、租赁费、保险费、审计费、公(鉴)证费、诉讼费、法律顾问费、协(学)会会费、宣传费、共青团经费、董事会费、上级集团(总公司)服务费、民兵训练费、绿化费、“门前三包”等。

2.现场管理费:指施工企业项目经理部在组织施工过程中所发生的费用。

内容包括:

2.1现场管理及服务人员工资

指按照规定支付现场管理及服务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津贴补贴、其他补助、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

项目经理部工作人员包括:从事政治、行政、经济、技术、质量、安全、测量放线、检验试验、管理(不含材料人员)、消防、门(警)卫、炊事、服务等人员。

2.2现场办公费:现场办公用的文具、纸张、帐表、软件、电脑耗材、存储介质、网络、影音图像制品、通讯邮资、书报、会议、水电、烧水及现场临时宿舍生活用燃料(包括现场临时宿舍取暖)等费用。

2.3差旅交通费:项目经理部工作人员因公出差的差旅费、住勤补助费,市内交通费、工地转移费、项目经理部使用的交通工具的油料燃料费、高速公路通行费、停车费等。

2.4劳动保护费:项目经理部按照规定发放的劳动保护用品的支出。如:工作服、安全帽、手套、肥皂、防寒服、雨衣、雨鞋、防暑降温以及在有碍身体健康的环境中施工作业的保健补助等费用。

2.5低值易耗品摊销费:行政上使用不属于固定资产的工具、器具、家具、交通工具(非机动车)及检验、试验、测绘、消防用具的使用、维修和摊销等费用。 2.6工程质量检测费:是依据现行规范及文件规定,委托方委托检测机构对建筑材料、构件、建筑结构、建筑节能进行鉴定检查所发生的检测费,不包括专项检测所发生的费用。

2.7财产保险费:指施工现场用财产、车辆的保险费。

2.8其它:除上述费用以外所发生的费用。如:业务招待费、临时工管理费、咨询费、广告宣传费、“门前三包”等费用。

3、规费

3.1社会保险费

(1)基本养老保险费:指企业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 (2)基本医疗保险金:指企业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3)失业保险金:指企业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失业保险费。 (4)工伤保险金:指企业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工伤保险金。

(5)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指企业按照规定标准缴纳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6)生育保险:指企业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生育保险费。 3.2住房公积金

指企业按照国家和北京市规定的标准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4.利润:指施工企业完成所承包工程获得的盈利。

5.税金:指按照国家和北京市规定应计人建设工程造价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及地方教育附加。

6.总承包服务费:指施工总承包人为配合协调建设单位,在现行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另行发包的专业工程服务所需的费用。主要内容包括:施工现场的管理、协调、配合、竣工资料汇总,为专业工程施工提供现有施工设施的使用。 (1)建设单位另行发包专业工程的两种服务形式:

①总承包人为建设单位提供现场配合、协调及竣工资料汇总等有偿服务。

②总承包人既为建设单位提供现场配合、协调、服务,又为专业工程承包人提供现有施工设施的使用。

如:现场办公场所、水电、道路、脚手架、垂直运输及竣工资料汇总等服务内容。 (2)对建设单位自行供应材料(设备)的服务包括:材料(设备)运至指定地点后的核验、点交、保管、协调等有偿服务内容。材料(设备)价格计算按照材料(设备)预算价格计人直接费中。结算时,承包人按照材料(设备)预算价格的99%返还建设单位。不再计取总承包服务费。

五、有关规定

1.借用其他专业工程定额子目的,仍执行本专业工程的取费标准。 2.工程质量检测费含在现场管理费中。

3.直接费:由直接工程费和措施费组成。直接工程费:由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组成。

4.专业工程造价:由直接费、企业管理费、利润、规费、税金组成。

六、计算规则 1.企业管理费:

(1)土建工程、古建筑工程:以直接费为基数计算。 (2)安装工程:以人工费为基数计算。 2.利润:

(1)土建工程、古建筑工程:以直接费和企业管理费之和为基数计算。 (2)安装工程:以人工费和企业管理费之和为基数计算。 3.规费:以人工费为基数计算。

4.税金:以直接费、企业管理费、利润、规费之和为基数计算。

5.总承包服务费:按另行发包专业工程造价(不含设备费)为基数计算。

第五篇:2013北京军转干考试申论模拟题01

一、注意事项材料3:

1.本题本由给定资料与申论要求两部分构成。考试时限为180分钟,满分120分。 2.监考人员宣布考试开始时,方才可以开始答题。

3.请在题本、答题纸指定位置填写自己的姓名,填涂准考证号。

4.所有题目一律使用现代汉语作答在答题纸指定位置。未按要求作答的,不得分。

5.监考人员宣布考试结束时,考生应立即停止作答,将题本、答题纸和草稿纸都翻过来留在桌上,待监考人员确认数量无误、允许离开后,方可离开。 严禁折叠答题纸! 给定资料 材料1:

位于河南省东部的郸城县是一个经济欠发达县,2010年该县耗资近千万元在县城中修建了一条观光窄轨铁路。然而时至今日,这条曾被列为郸城县2010年重点工程之一的公益项目,一直处于闲置状态,当地群众戏称,这是一条“沉睡”不醒的观光铁路。据悉,有40多年运行历史的许昌至郸城小火车窄轨铁路于2009年停运,由于该铁路为县域经济发展立下过汗马功劳,无数郸城人呼吁将小火车改为旅游线路,郸城县才有了这一“形象工程”。由于,沿途无真正意义上的景观可看,且该铁路2010年12月试运行第一天就翻车,尽管耗资近千万这条铁路却长期处于闲置状态没发挥任何作用,没给地方政府创造半分钱的经济效益。 在改革开放的新形势下,尽管各地经济建设、经济发展总体上是健康的,但良莠不齐,其中不乏面子工程、形象工程、政绩工程。一些地方官员存在“喷漆”式的政绩观,急功近利,沽名钓誉,频频出现政绩冲动,大搞劳民伤财、华而不实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 材料2:

春节是老百姓阖家团聚的温馨节日。近日,我市却接连发生与这欢乐祥和的节日氛围相悖的事故。2012年1月,多个县(市、区)部分区域连续发生停电现象,电力客服热线难以拨通、抢修行为迟缓不力、主要领导缺岗缺位,在大过年的喜庆日子里给市民生活带来极大不便,严重损害了政府形象。 此次停电事故,折射出相关部门和领导存在着的严重官僚主义作风。官僚主义是一种脱离群众、做官当老爷的思想作风和工作作风。个别沾染上官僚主义作风的领导干部,遇事不以人民需要为出发点,喜欢摆官架子、花架子,凡事“捂、拖、推”,说一些空话、套话、废话,甚至是假话。官僚主义严重违背我们党的性质和根本宗旨,违背建设服务型政府的基本要求,损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材料3近日有网帖称,陕西贫困县汉阴县国土局为36人建设一座面积4000平米的办公楼。经调查,汉阴县国土局在新办公楼建设上确实存在面积严重超标等问题。对于一个贫困县里的科级单位,建设如此超豪华办公楼,动用了上千万元巨款。我们不禁要问,这座豪华办公楼的建立,在立项、报建审批,工程招投标等一系列问题上是如何批准通过的,谁将为此担责? 国家发改委于2009年1月公布的《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规定县(市、旗)级副职:每人使用面积12平方米;直属机关科级:每人使用面积9平方米;科级以下:每人使用面积6平方米。汉阴县国土局平均每人耗资近28万,对照发布的《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它的办公用房面积不但远超县级领导,也大大超过了省部级领导。 材料4:

据内地媒体报道,在5月8日举行的哈尔滨水价听证会上,共有十三名消费者代表与会,其中十二位代表身份涉嫌造假,有的以退休干部充当下岗职工,有的以酒店董事长扮演退休职工,甚至连律师代表的真实身份也无法查证。最搞笑的是,会上唯一反对涨价的代表一直得不到发言机会,为此,他向主持人扔了一瓶矿泉水以示抗议。

政府弄虚作假,为的是粗暴剥夺人民的话语权。如果连听证代表的身份都敢造假,听证会哪里还有公信力可言?听证还有什么意义?当局既然可以肆无忌惮地造假,老百姓也不能不怀疑:申请涨价企业提供的数据是不是假的?物价部门的成本监审报告是不是假的?今后谁会对听证会抱有希望? 材料5:

2012年1-7月,武汉市立案查处贪污腐败案件328件,涉及局级干部7件、处级干部52件。昨日,武汉市纪委十二届二次全体扩大会议通报了这一情况。这批贪腐案中,给予党纪政纪处分224人,移送司法机关41人。与此同时,武汉市继续加大对“庸懒散”的追责力度 材料6:

根据《XX市新都区人民政府关于诚信政府建设的意见》文件精神,结合我地实际,现就诚信政府建设提出如下实施工作具体方案: ①工作目标

完善诚信政府体系,提升政府形象,建立诚信政府拷评和失信追究机制,建立现代诚信服务型政府。 ②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推进诚信政府建设,全面提升政府公信力,优化投资软环境,提高竞争软实力,促进我镇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③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高度重视。要切实加强对诚信政府建设工作的领导,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把诚信政府建设作为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内容,列入议事日程,认真组织实施,切实抓好落实。

(二)建立干部诚信档案。党政办要征集全面、客观、公正的干部信用信息,建立完善的干部诚信档案系统。诚信档案既要包括个人在履行职责中的成绩、行使职位权力中的守法行为、树立政府形象的个人言行等正面内容,也要包括政令不畅、作风不正、工作不力、形象不佳、纪律不严等不良行为记录。机关工作人员的诚信考核与工作绩效考核挂钩,根据评定等级兑现奖惩。对干部的诚信水平进行科学的评价和管理,并作为干部使用的重要参考依据。

(三)强化监督,全员参与。要充分发挥各方面的监督作用,定期召开座谈会,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

(四)科学考评,注重实效。镇政府将把政府诚信建设纳入目标考核系统统一考评。建立和完善信用激厉、约束机制,加强督促检查。镇各办(所、中心)失信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造成损害,除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外,还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行政责任。

(五)认真组织实施。我镇诚信政府建设工作由镇党政办公室统一组织协调,负责全镇诚信政府建设工作的统畴规划,牵头拟定诚信政府建设的有关制度,指导全镇诚信政府建设。同时要加强对工作的督导检查。

各办(所、中心)要按照本意见,围绕我镇信用建设的目标和任务,明确自身职责,发挥各自职能,加强沟通,形成合力,共同推进全镇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抓出成效。

(六)积极营造有利于加强诚信政府建设的氛围。要采取多种有效的形式,开展内容丰富的活动,加大政府诚信建设工作的力度。事业管理服务中心要通过广播、标语、专栏等宣传阵地,广泛宣传诚信政府建设的重要意义、基本内容、基本原则、主要任务和目标,提高干部对诚信政府建设的理解和认识水平。党政办要组织好各类人员的教育和培训,提高他们开展工作的能力,自觉抑制违反诚信道德的不良行为,努力建设诚实守信部门、单位,培养广大干部诚实守信的良好习惯。同时,要大力表彰和宣传诚信建设先进典型及其事迹,为建设诚信政府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④主要任务

(一)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各办(所、中心)要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坚持科学行政、民主行政、依法行政的原则,进一步规范政府及其部门的行政行为。建立和完善各项配套制度,简化工作程序,提高工作效率,规范行政收费行为,增强服务意识,转变政府职能。

(二)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党政办要严格贯彻落实国务院《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协调发布机制等制度,拓展信息公布渠道,全面、及时、准确、真实地公开政府信息。不仅要公开有关工作情况信息,更重要的是要公开办事程序信息和各种文件、法规、法律的文本以及行政处罚有关信息,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活、生产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

(三)完善政务承诺。各办(所、中心)的工作目标、办事流程、办结期限、富民惠民政策、承诺等事项必须按件、按时兑现。要针对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经科学、民主、依法决策后,确定为民办实事承诺事项,并通过广播、专栏等渠道向社会公开。公开承诺事项要有连续性,不因负责人变动而变动。上级政府和部门作出的承诺,下级政府和部门应无条件实施。承诺兑现事项纳入政府目标考核,确保政府承诺的实现。

(四)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行政执法应当遵循公正、公开的原则。实施行政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与违法事实的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认真落实市政府《关于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实施意见》,细化行政处罚裁量标准,按照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等因素,将法律、法规、规章赋予的行政处罚裁量权予以细化,避免人情罚、议价罚等,做到同案同罚。行政执法中要对相对人信用情况积极作出反馈,对信用良好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就延长年检期限,减少执法检查次数。

(五)规范政府采购。财政所负责镇机关的政府采购必须符合《采购法》和国家有关规定,遵循公开透明原则、公平竞争原则、公正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提高政府采购资金的使用效益,保护政府采购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政府采购应当采购信用企业的信用产品。 材料7:

以往的审批改革放内不放外、放小不放大。这次,省编办接到的指令是能取消坚决取消,能下放坚决下放:“凡是市场和社会能自我调节的坚决取消;凡是社会组织能够承担的坚决转移给社会组织;凡是下级政府能够履行的坚决下放给下级政府。”

改革以取消为主,动刀的部位非常明确:投资、社会事业发展和非行政许可。“经济下行压力很大,再捆住企业的手脚怎么激发市场活力?”广东社科院科研处处长丁力对南方周末记者说。他是咨询委员会专家。

但要从自己身上割肉,难度可想而知。正如广东省委书记汪洋所言:“厅长说可以放,到了副厅长那就说不能放,到了处长那一层说绝对不能放,到了办事人员那,就说打死也不能放。” 丁力对南方周末记者回忆,一些部门在存废问题上三番五次扯皮,说得最多的一条拒绝理由,就是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这些帽子都很大,但安全的边界在哪是很难界定的。”

省编办展开了一套环环相扣的施压策略。打头阵的,是设在省编办下边的三个工作小组,光跟部门的协商会就开了九百多场。

专家,是省编办祭出的第二大“杀手锏”。觉得哪个项目该取消,一般都会附上专家意见。刘光大说,开大会时,有专家在和没专家在,一些部门负责人的态度很不一样。“专家在,能发挥专业和社会监督作用,如果不在就少了很多避忌。” 工作小组如果还是协调不下来,就会请广东省编办主任亲自上阵。可编办跟各个政府部门属于平级单位,他们不愿放也没办法。这时,编办会把这些最难啃的骨头集中在一起,交给省领导拍板。

但行政一把手上阵,也不一定就能协调下来——有些部门说,这涉及省里的法律法规,甚至国家的法律法规,我们没权动。丁力回忆,比如中石油、中石化的能源定价问题,专家就认为应该取消,但省发改委认为,定价是由国家发改委负责的。 省里的法律法规好说,中央法律法规怎么办?

听说连中央的审批也可能被革掉,一些部门开始进京“上访”。咨询委员会成员黄挺告诉南方周末记者,很多部门把中央部委拉出来,然后部委跟省里讲,这个项目不能撤销。

2004年,时任国务院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李玉斌在媒体访问中说,“就全国而言,审批项目总数的60%,是由国务院部门规章以上层级设定的,地方设定的不过40%。而地方对中央的审批项目又无权变动。” 中央部门一个重要的扩权渠道就是部门立法。“很多本该由全国人大起草的法律,都是由有关部委起草的,部委通过立法过程固化部门利益。”黄挺说。

对于广东主政者来说,要想破解阻力,首先必须获得国务院及各大部委的认可。 2012年两会期间,广东省委书记汪洋跟全国人大代表钟南山谈起政府放权改革的阻力时说,“如果法律有障碍,我们一起去上访。”

两会期间,广东省委领导曾特地拜会国家工商总局。之后不久,国家工商总局就出台了一个被认为是迄今为止工商总局支持地方经济改革创新力度最大的文件。其中重要内容,是支持广东在特定区域开展商事登记制度改革试点。

2012年4月,广东省委书记汪洋和省长朱小丹,给国务院写信,请求给予广东先行先试的权力。同时,一份涉及中央法律法规的广东审批事项目录,也提交给了中央有关部门。 咨询委员会专家、广东省政府参事、省委党校教授陈鸿宇在年初看到了这份要上报给中央的材料,广东省委领导给国务院写信后不久,就收到了肯定答复。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副总理李克强、国务院秘书长马凯等都做出重要批示,要求各部委支持并大力配合广东的改革。 中央力挺,给广东吃了颗定心丸。7月17日,广东省召开行政审批改革动员大会,发布第一批调整的审批事项目录,其中取消179项审批项目,转移55项,下放115项,委托管理5项,要求年底前全部实施。 材料8:

广东最新一轮行政体制改革的提速,始于2009年。当时广东仍未从国际金融危机的巨大冲击中缓过神来,要想转型升级,解决转型期的深层次矛盾,路子只有一条:在党和政府自己身上“动刀”。

第一个突破口是大部制。深圳和佛山顺德率先获得试水资格。顺德搞“党政合署”,41个党政机构精简为16个,被当时舆论惊呼“石破天惊”。

但弊病也逐渐暴露出来。很多人发现,部门合并后,职能依然没有多少转变。“‘三打两建’可以惩治腐败,但政府职能如果不转变,打掉一批会很快成长一批。”丁力说。 “瘦身”只是物理变化,“减负”这个化学变化被提上议事日程。“一定要使政府行政权力越位、错位、缺位的问题得到纠正。最关键的就是行政审批体制改革。”陈鸿宇说。

第一个吃螃蟹的还是顺德。2011年8月,顺德成为广东行政审批体制改革的试点,提出“大部制、小政府、大社会”的改革路径。政府在放权的同时,也在培育社会组织和法定机构。 从大部制改革走向行政审批体制改革,在改革起草者看来,既是避免旧体制复归的必然路径选择,又为审批制度改革的推进创造了有利条件。“有些部门整合之前,本身的审批权限比如只有10项,清理阻力就大,但几个部门合并后,加起来可能有100项审批,清理掉几十项是可以接受的。”刘光大说。

2012年广东将进一步推广顺德经验,扩大大部制试点范围,2013年将在全省推广大部制。眼下,广东省要求,今年年底前完成行政审批事项清理,市一级要在明年一季度、县一级要在明年上半年基本完成本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为了防止审批像割韭菜割而复生,审批事项的转移、监管办法正在制定中。外界的另一疑问是,审批没了,官员们是否没活可干了?刘光大说,过去以审代管,审批完好像就完事了。“谁审批、谁监管变成一句空话。” 广东正在从“重审批轻监管”,向“宽准入严监管”转变。刘光大说,“到时候,会把节余出的大批坐在办公室搞审批的人员,安排到大街、商店、河边和工厂去,现场巡逻勘察、调研取证、执法监管,你说会比过去更忙了,还是更闲了?” 材料9:

2012年9月14日,由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出版,北京国际城市发展研究院推出的首部《社会管理蓝皮书》对外发布。蓝皮书中引用了2010年9月北京大学、耶鲁大学等多家机构的《中国行政透明度观察报告·2009》报告。

在30个省级行政单位中,只有12个单位及格,及格率仅为40%。北京、天津、广东的行政透明度位列前三,得分分别是76.5分、75.5分和74分。在43个受测评的国务院下设机构,仅有银监会、商务部勉强达到60分及格线。位居倒数第

一、第二的监察部和铁道部得分仅为12分和24分。

蓝皮书专家组分析称随着个人网站、博客、微博等网络新媒体的出现,信息源头更多更广。近年来,网上曝光的事件呈现出“没有处理结果就决不罢手”的态势。网上舆论已经形成一个有现实影响力的虚拟“压力集团”,对当事人特别是负有管理责任的公权力形成压力。 蓝皮书认为,一些部门没有信息公开的概念,极端轻视公众的判断力,极大地损害了政府公信力,相关部门应通过信息公开,增强行政透明度,打消公众的疑虑。

日前,云南省昆明市侨务工作“双百计划”帮扶困难归侨侨眷听证会顺利召开。

会上,昆明市外侨办副主任张晓明作为听证会决策发言人在会上介绍了“双百计划”的有关内容、依据及背景情况,并就听证代表的质询和提问给予解答。张晓明在总结发言时称,尽管参会的代表来自不同的岗位,但对困难归侨侨眷的帮扶让他非常感动,接下来相关部门会进一步完善《实施细则》的相关内容,并将各位代表的意见和建议认真研究并细化到工作流程和内容中。

只有把实际情况摸清楚了,才能保证后续的分析和综合不偏不倚。深入实际,求得实情,需要从机关走出来,从主观臆想中跳出来,真正掌握第一手材料;需要紧紧抓住关键信息、重要苗头、主要矛盾不放,综合运用归纳与演绎、分析与综合等方法,对材料进行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由此及彼、由表及里的思考和研究。只有这样,调查研究才能从上面沉下去、从表面钻进去,深入了解真实情况,找到解决问题的有效办法。基层是领导干部了解实际情况、向广大群众学习的好课堂,也是领导干部提高素质能力、磨练作风的大考场。调查研究既要“身入”又要“心入”,真正深入基层。毛泽东同志指出,“调查有两种方法,一种是走马看花,一种是下马看花。走马看花,不深入,„„还必须用第二种方法,就是下马看花,过细看花。”调查研究只有掌握基层第一手材料、真实感受基层生产生活,才能发现基层发展中的新情况新问题,掌握在机关难以听到、不易看到甚至想象不到的新情况,获得观察问题的新视角、解决问题的新思路。而“做客式”的下基层,浮光掠影,不仅难以了解基层实际、发现基层问题,还容易产生与实际不符的感受和认识。领导干部深入基层了,对基层的情况全面掌握了,才能有效解决基层发展中的突出问题,满足基层群众期盼。

2010年上海市政府决策咨询工作会议昨天下午召开。市委副书记韩正说,2011年是上海改革创新的突破年,“创新驱动、转型发展”这篇大文章如何扎实推进,迫切需要广大专家学者进一步贡献聪明才智。要聚焦重点、突破难点,充分发挥决策咨询的参谋助手作用,不断提高决策水平。

在“十二五”规划制定过程中,上海组织开展了数十项重大课题研究,通过多方比选,为规划制定提供理论支持和科学论证。当前,上海在一些重大决策中,组织实施了环境影响评价、交通影响评价、就业影响评价,更加全面地对项目进行评估。同时,上海还致力于建立多层次、多学科的智囊网络。

9月12日举行的媒体见面会上,南京人大常委会主任陈家宝表示,南京市人大重点加强对公权力大、公益性强、公众关注程度高的部门的监督,加强对政府性资金和社会公共性资金使用的监督,加强对掌握权力的人的监督。南京市市长季建业表示,市政府主动接受人大执法监督、工作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市政府领导频频参加市人大、市政协的各项通报和会议活动;与市人大建立重要情况定期通报制度,每年选择1—2个议题提请人大审议决定,每1-2个月由市长或一位副市长向市人大通报有关工作。 材料10:

上海市市长韩正在2012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要适应时代召唤、人民期待、社会需要,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全面创新政府管理,努力在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进程中走在前列。 答题要求

(一)概括“给定材料1-5”反映的主要问题。(25分) 要求:语言精练、层次要点清楚,字数不超过200字。

(二)给定资料“6”是一份事务性文书,请仔细阅读后,按要求回答下列问题,并将正确答案写在答题卡指定位置。

1.此文书正文部分,具体的步骤混乱,请把这四个步骤排序,最恰当的是( )。 A.②①③④ B.③④②① C.②①④③ D.②①③④

2.该工作方案没有标题,请从下列四个选项中选择最恰当的一个( B )。 A.关于诚信政府建设的方案

B.XX市关于诚信政府建设的实施方案 C.XX市建设诚信政府的工作方案 D.XX市建设诚信政府指导意见

3.工作方案中有几个错别字,请找出并改正。 4.请指出该工作方案中缺少的必要内容。

5.工作方案正文中,有一处写法明显不当,请指出并改正。

(三)假如你是某市市政府的一名决策咨询特聘专家,请根据“给定资料10”就健全行政决策程序提出具体建议。(20分)

要求:分析条理清晰,措施得当,字数不超过300字。

(四)根据给定资料,以“创新政府管理 建设服务型政府”为主题,写一篇文章。(50分) 要求:

1.参考给定资料,自定角度,自拟题目。

2.观点明确,联系实际,分析具体,条理清楚,语言流畅。 3.总字数在800~1000字。 政府管理创新参考答案

(一)概括“给定材料1-5”反映的主要问题。(25分) 要求:语言精练、层次要点清楚,字数不超过200字。 【参考要点】

总括句:材料中所反映的主要问题是我国政府自身建设不完善。 1.形式主义; 2.官僚主义作风; 3.奢侈浪费; 4.弄虚作假; 5.贪污腐败。 【参考答案】

材料中反映的主要问题是目前我国政府自身建设还不完善。具体如下:一是形式主义严重,以树立政府和地方形象为借口,大搞政绩工程、形象工程;二是官僚主义盛行,脱离群众、脱离实际、官本位思想严重;三是奢侈浪费,修建豪华办公楼,浪费有限财政;四是弄虚作假剥夺民众话语权,损害政府公信力;五是贪污腐败现象严峻,影响民心和社会风气。(158字)

(二)给定资料“6”是一份事务性文书,请仔细阅读后,按要求回答下列问题,并将正确答案写在答题卡指定位置。 1.C 2.B 3.拷评——考评 激厉——激励 统畴——统筹

4.缺发文目的“为加快我镇诚信政府建设,建立和完善社会信用体系”。 5.“提出如下实施工作具体方案”改为“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三)假如你是某市市政府的一名决策咨询特聘专家,请根据“给定资料10”就健全行政决策程序提出具体建议。(20分)

要求:分析条理清晰,措施得当,字数不超过300字。 【参考要点】 1.政府信息公开; 2.决策听证;

3.重大决策调查研究;

4.重大事项决策咨询专家;

5.完善内外结合的全方位、全过程决策咨询监督机制。 【参考答案】

作为市政府的一名决策咨询特聘专家,就健全行政决策程序提出如下建议:一是完善政府信息公开。通过信息公开,增强行政透明度,打消公众的疑虑。二是实施重大事项决策听证。通过听证会收集民意,并实现决策民主。三是重大决策要注重调查研究。只有深入基层,全面掌握基层的情况,才能有效解决基层发展中的突出问题,妥善化解基层矛盾,满足基层群众期盼。四是重大事项决策要咨询专家。充分发挥专家的决策咨询的参谋助手作用,不断提高决策水平。五是完善内外结合的全方位、全过程决策咨询监督机制。发挥人大对政府的监督作用,政府也要主动接受人大监督。(257字)

(四)根据给定资料,以“创新政府管理 建设服务型政府”为主题,写一篇文章。(50分) 要求:

1.参考给定资料,自定角度,自拟题目。

2.观点明确,联系实际,分析具体,条理清楚,语言流畅。 3.总字数在800-1000字。 【参考范文】

创新政府管理 建设服务型政府

政府在促进经济发展和改善民生方面承担着至关重要的责任。然而,个别地方政府在履行职能的过程中却存在着全能型思维,决策拍脑袋,追求大排场、好大喜功等现象。这些老旧的、传统的管理方式已不能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也与建设服务型政府的目标相违背。因此,创新政府管理、建设服务型政府已是势在必行,且迫在眉睫。 创新政府管理需推进行政审批改革。行政审批部门作为党和政府联系群众的窗口,是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重要载体。受长期形成的思维定势、管理方式、工作习惯的影响,一些部门没有主动压缩审批环节,部门内部审批程序过多,导致行政效率低下,引起群众的不满和误解,致使干群关系不睦,政府公信力降低。新形势下,政府应创新工作方式,精减审批事项,减少审批环节,缩减审批时间,切实提高审批效率,提升服务质量,打造良好发展环境。 创新政府管理需做到决策科学民主。政府决策正确与否,直接关系到政府行为的成败。提高政府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水平,是提高政府决策准确性、降低决策失误概率的前提。因此,政府决策要建立在制度的基础上,经过科学程序,广泛发扬民主,大量收集信息,充分研究论证,利用现代化的技术手段,以期最大限度地提高决策精度。还要通过深入了解民情、充分反映民意、广泛集中民智、切实珍惜民力做到决策民主化。

创新政府管理需完善政府绩效评估。政府绩效评估,是政府绩效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评判政府治理水平和运作效率的重要手段。当前,我省政府绩效评估还存在着思想认识不统

一、重评价轻管理、制度体系不完善、结果运用不规范等问题。而加强政府绩效管理,对于创新政府管理、推进政府机构改革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因此,我们必须进一步深化效能建设、完善预警机制、规范绩效评估、加强组织领导,推动我国政府绩效管理步上新台阶。 温家宝总理曾指出,要努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创新政府管理是建设服务型政府的重要途径,创新政府管理需推进行政审批改革、做到决策科学民主、完善政府绩效评估,从而实现人民对政府的满意,也为把我市建设成一流的国际大都市提供有力保障。(848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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