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社会保障论文

2022-05-03

今天小编给大家找来了《事业单位社会保障论文(精选3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摘要】研究事业单位社会保障缴费账务处理的目的在于会计准则制度修订后,伴随一系列管理机制的改革,既有的账务处理原则和模式相应产生了变化,需要发现修订前后的不同,以便使这些单位的社保缴费账务处理更加准确和科学。本文通过分析事业单位社会保障缴费内容及其复杂性阐释了事业单位社会保障缴费帐务常见问题,并从三个方面分析了事业单位社保缴费账务处理的变化。

事业单位社会保障论文 篇1:

关于新形势下事业单位社会保障工作的思考

摘要:社会保障工作涉及到养老、医疗、工伤、失业、劳工保障等方方面面,在机关、企业、社会个体成员的发展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当前,辽宁省全面深化事业单位改革工作正在实施,社会保障工作又与个人利益息息相关,文章主要对在辽宁省深化事业单位改革之际,如何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社会保障工作进行了思考,并提出了一些可行性建议。

关键词:事业单位;社会保障;思考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经济体制也在不断变化,党和国家对于事业单位的管理也在发生着变化。2018年,辽宁省各地区政府接连组织召开了事业单位改革方案实施动员大会,全面贯彻党中央关于加快事业单位改革的决策部署,统筹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确保全省各地区改革任务全面落实。各地区要求此次事业单位改革工作必须要大刀阔斧、真刀真槍,不折不扣地抓好贯彻落实,为“一带五基地”建设和辽宁振兴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和保障。2018年9月25日至28日,习近平总书记到东北三省考察,并在辽宁省主持召开了深入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座谈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就深入推进东北振兴提出了明确要求、作出了重大部署,为推进新时代东北全面振兴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推进东北振兴发展,必须要更加关注民生领域,要完善社会保障、求助体系,要确保各养老保险落实到位。当前,辽宁省正值经济振兴、机构改革滚石上山、爬坡过坎的关键节点,在当前形势下,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相关社会保障工作至关重要。

一、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社会保障工作的必要性

首先,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社会保障是取得事业单位机构改革成果的关键之举。

当前,全面深化事业单位改革,是党中央交给辽宁的重大政治任务,也是辽宁振兴发展的迫切需求。通过深化事业单位改革,进一步优化政府部门职能配置、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进一步精简机构编制,构建运行顺畅、充满活力、令行禁止的工作体系,为辽宁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提供有力的体制机制保障。在这样严峻的形势下,社会保障工作作为职工最关心、最贴近职工个人利益的工作内容,必须严肃对待。社会保障工作应当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勇于在工作思路和具体方法上进行探索,在维护稳定的同时求新求变,为深化事业单位改革工作提供有力支撑,确保改革工作取得扎实成果。

其次,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社会保障是实现以人为本、人才管理的内在要求。

事业单位人员流动频繁,人才管理对于一个单位的发展至关重要。目前,个别事业单位还存在人事管理工作不细致,社会保险不按时缴纳,聘用合同签订不及时,合同管理流于形式,退休人员无法领取退休金,解除劳动合同人员无法领取失业保障金等问题。单位与职工之间双方制约性不强,发生问题就翻旧账、推责任,纠纷不断。人才管理本应当被放置在单位管理工作的中心地位,而现实中却往往被忽视。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社会保障,提高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切实关注职工需求,保障职工利益,才有可能真正实现以人为本,真正做到“人有所劳,老有所养,病有所医”。

再次,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社会保障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支撑。

社会保障的本质是维护社会公平进而促进社会稳定发展,发挥着社会的“稳定器”、经济运行的“减震器”和实现社会公平的“调节器”的作用,社会保障体系是否完善已经成为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之一。随着机关事业单位的改革步伐加快,“铁饭碗”被打破,引起了很大的社会舆论。有些不了解实际情况的群众拍手称快,认为喊了多年的打破事业单位“三铁”问题终于解决了;有的群众则认为机关工作人员和社会工作人员之间真正的公平还没有实现;而身在改革之中的机关事业单位职工考虑更多的是自身利益如何保障、身份如何变化。现阶段,事业单位职工面对改革人心惶惶,此时,如果不能够在改革的进程中完善相关社会保障,将引起社会舆论和不和谐因素升级。

二、完善事业单位社会保障工作的有效措施

(一)加强制度建设

全省各市应结合本地事业单位改革形势及社会保障管理要求,明确工作目标和实现路径,制定相关工作方案,建立健全相关制度,根据各地区的不同情况有重点、分步骤地将各项制度予以落实、落细、落地。应加大力度积极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职业年金转移接续办法、统一个人账户记账利率等政策,为事业单位已经退休和即将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做好保障。对于改革中涉及到的转隶人员,要出台相应的保险管理实施办法,确保相关人员各项社会保险有序变更,保障其个人利益。同时,应进一步完善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等相关制度,确保新形势下各项社会保障工作有章可循。重点突破保险关系接续难的问题,规范缴费基数,确定合理的缴费比例,充分体现公平和效率相结合,权利与义务相对应的社会保险原则。各地区还应该建立考核机制,对事业单位社会保障工作的推进情况进行考核,切实加强社会保障相关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二)加强信息化建设

应以“互联网+”思维引领、支持事业单位社会保障管理工作,推进技术创新、思路创新。国家及各省市应统一规划,整体布局,加快实现全国社会保障信息系统建设,实现线上线下一体的综合服务体系。应加快推进部门内部及部门间、不同社会保障业务之间的协同和信息共享,避免信息重复采集;实现跨地区、跨层级业务协同和数据交换,减少信息孤岛;攻克跨省、跨地区养老保险、医疗保险转移接续和企事业之间保险转移接续问题,尽快解决异地就医难、跨地区医保卡无法联网、跨地区住房公积金无法使用和转移等问题,进一步优化再造业务流程,为人员流动做好保障。还要进一步开发和完善社会保障卡功能,使社会保障卡使用范围更广,业务功能更多,设计更加人性化,为做好新形势下事业单位社会保障工作提供根本支持。同时,还要开展大数据分析应用,通过探索、分析和总结新形势下事业单位社会保障工作数据,来支持宏观决策。

(三)加强业务培训

应加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要求工作人员扎实掌握最新政策、制度及最新系统管理工作流程,提高服务质量。加强对各相关业务处室工作人员的系统操作培训,不断提升信息系统应用能力。目前,有些事业单位存在负责社会保障工作的相关人员对社會保障工作政策和制度掌握不扎实、不全面的问题。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应积极为事业单位相关业务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发放工作手册和相关政策、制度,帮助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理清工作流程,熟悉社会保障工作相关政策和制度,学习网上办理审核社会保障业务流程。通过开展在线业务咨询、业务指导等服务,为事业单位业务人员及职工答疑解惑,提高工作效率。事业单位业务人员要为本单位在职及退休人员做好社会保障知识培训和政策解读,使员工了解当前社会保障工作的意义及具体政策,加强其对自身利益的关注和了解。

(四)加强人才培养

事业单位改革后,经营性事业单位全部转为企业,公益性事业单位完成精简合并,职工身份、工作环境均面临巨大变化,这可能会造成事业单位职工心理上的变动,从而导致人员大量流动。要从根本上维持事业单位稳定,各单位应立足于人才培养,完善权益保障,营造公平、公正、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各单位还应进一步创新人才培养有效机制,建立淘汰机制,优化竞聘机制,让竞聘上岗不再是形式,充分调动工作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激发单位活力。要有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长远发展眼光,为有能力者提供合适的岗位和待遇,为有理想者提供广阔的发展空间和平台。要注重职工培训工作,安排包括专业技术人才培养、领导能力建设、科学文化培养、心理调节辅导等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培训课程,不断提高职工自身素质和能力,提高事业单位的竞争力。

三、结束语

总而言之,在辽宁省全面深化事业单位改革的关键时期,事业单位社会保障工作必须给予高度重视。社会保障工作关系到职工、单位、社会多方利益,在新形势下,只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个机关事业单位共同协作,不断完善政策制度,勇于开拓创新,加强宣传培训,努力提高管理水平,才能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确保事业单位改革工作稳步推进,取得扎实成果。

参考文献:

姚桂芝.关于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障工作的探索[J].财经界,2018(03).

(作者单位:辽宁省安全生产技术中心)

作者:陆璐

事业单位社会保障论文 篇2:

关于事业单位社会保障缴费账务的处理研究

 【摘要】研究事业单位社会保障缴费账务处理的目的在于会计准则制度修订后,伴随一系列管理机制的改革,既有的账务处理原则和模式相应产生了变化,需要发现修订前后的不同,以便使这些单位的社保缴费账务处理更加准确和科学。本文通过分析事业单位社会保障缴费内容及其复杂性阐释了事业单位社会保障缴费帐务常见问题,并从三个方面分析了事业单位社保缴费账务处理的变化。

【关键词】事业单位  社会保障  缴费  账务处理

事業单位是一类承担着重要的社会职责又在支付、营收等方面存在着特殊性的单位,其中多数为行政单位举办,也有部分为其他机构运用国有资产举办,但均以实现社会公益为目标,主要包括科、教、文、卫等单位。由于事业单位资金组成的多元性,以及其职责行使的公益特性,这些单位在社保缴费方面存在着一定的特殊性和相当的复杂性。

一、事业单位社会保障缴费内容及其复杂性

影响事业单位社保缴费内容组成并造成其复杂性的根源在于事业单位类型的多样化。由于资金来源各不相同,加之本身行使职责的差异,事业单位被划分为全供类、差供类和自行收支类三种。全供类的全称为“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顾名思义,这类单位的营收与支付行为全部执行国家财政全面预算管理机制。因此,这类事业单位社保缴费同样归为财政经费管理。而差供类单位的资金组成中有相对固定的一部分属于国家财政拨款或财政预算范畴,但余下的部分则由单位自负盈亏。因此这类单位社保缴费也存在一部分属于财政管理,另一部分自行处理的特点。至于自行支付类的单位则又有所不同。由于其经费来源均为单位自己的营收和支付,故其社保缴费同样遵循单位以收定支原则,与前两类单位均有不同。

二、事业单位社会保障缴费帐务常见问题

正因事业单位社保缴费内容多样又复杂,因此不少单位在处理账务时存在着各种问题。比如,不同地方、区域的事业单位在社保缴纳时依据的标准、划定的范围各不相同,基本处于各自为政的状态,甚至相同地区不同类型事业单位之间在参保内容、缴纳金额等方面也差异不小,故其账务管理相对混乱。

除了标准不统一的问题,不少事业单位的社保缴费并不与收益、资金等产生关联,在社保缴纳、资金管理方面缺少系统性、规划性。许多单位虽然能够确保社保及时缴纳,但由于管理原则、模式等的相对片面,在会计核算上不尽完善,也就容易造成社保费用欠缴的问题。既有的会计处理只能反映社保缴纳情况,却不反映欠费情况,也就常常造成账面记录无法与债权债务相匹配的问题,使社保缴费的准确度下降。

三、事业单位社会保障缴费账务的处理

(一)事业单位需遵循的修订后会计准则制度

根据2014年新修订的会计准则制度,涉及到事业单位社会保障缴费帐务方面有两条基本原则。其一,事业单位社会保障缴费涉及到员工应付薪酬项目的只含有单位需缴付的部分。也就是说,这部分由员工个体支付的社保金额由单位代为缴付。对这一类型的社保金额进行帐务处理时要先经过一个假设过程,即,假设事业单位先将此部分社会费用发放到员工个人的帐户,员工再将这些金额上交单位,由单位代为缴纳。处理这类缴费帐务时会落实到往来科目中。其二,事业单位社会保障缴费涉及到员工应付薪酬项目的同时含有单位需缴付的部分以及单位需代员工个人缴纳的部分。也就是说,这类社保费用中的一部分须由单位承担,其余部分由员工个体支付但由单位代为缴付。而单位代员工缴纳的社保金额等同于事业单位支付给员工薪酬中内含的社保金额。根据新修订的会计准则,事业单位代员工缴纳的社保费用最终落实到的财会科目为“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二)事业单位社会保障缴费分帐比例

根据修订后的会计准则,事业单位社保缴费涉及到养老、医疗、公积金等项目,实行单位支付与员工支付并行,其账户在相关部门以个人帐户形式进行共同管理,其名称则被定义为“个人统筹帐户”。这个统筹帐户下涉及到养老范畴的社保金额占员工薪酬基准数额的28%,单位支付和员工支付分别占20%和8%。涉及到医疗范畴的社保金额占员工薪酬基准数额的10%,单位支付和员工支付分别占8%和2%。涉及到公积金范畴的社保金额占员工薪酬基准数额的16%,单位支付和员工支付分别占8%。

(三)修订后的社保缴费帐务处理变化

在新的会计准则制度推出前,属于员工缴纳的社保但由单位代扣的金额部分一般会以往来、支出科目反应在会计帐务处理过程中。而在修订后,出于对财政经费提高使用效率的考虑,国家对预算法、国库偿付机制等进行了全面改革,将划拨至事业单位的财政经费统一为国库的集中管理。由此使社会缴费在会计帐务处理过程中改为负责、支出科目进行反应。

在全供类的单位中,对于只存在代扣类社保缴费项目的事业单位来说,会计处理采用的是“事业支出”下的“财政补助收入”,不通过员工“应付薪酬”科目反应,也就不体现在代扣类的社保缴费支付帐中。而对那些存在两部分薪酬支付的单位中,社保缴费帐务处理就分为员工代扣金额和实际发放薪酬两部分。至于另两类事业单位差供和自行收支单位而言,其中一些单位会将属于单位与员工缴费的都体现在“应付薪酬”科目;另一些则会将代扣的金额体现在往来科目中。

四、结束语

事业单位是我国社会生产生活中一类与企业有所不同的单位类型,出于历史与实际原因,这些单位在社保缴费的会计处理原则与模式上比较特殊。加之2014年执行新会计准则并改革了预算法和国库管理机制后,事业单位的社保缴费帐务处理开始遵循新的原则与手段。为了确保修订后的事业单位社保缴费帐务处理的准确性,各单位需透彻理解新准则制度的原则、内涵,并结合单位实际情况选择恰当的帐务处理模式,在确保社保缴费足额、及时的前提下不断提高财政经费的使用效率。

参考文献

[1]吴雪华,王德钧.事业单位社会养老保险缴费账务处理之我见[J].财会月刊,2013,23:51-52.

[2]刘鹏.事业单位社会养老保险缴费财务处理问题分析[J].行政事业资产与财务,2015,09:85-86.

作者:宋文浩

事业单位社会保障论文 篇3:

事业单位改制的社会保障政策衔接与配套改革探索

摘要:近年来,我国事业单位改制对社会保障政策衔接与配套改革的探索已经取得了初步的成果。但是相较其他发达国家而言,我国在这方面的研究据世界先进水平尚有一定的距离。为了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的社会保障制度的完善,更好地促进事业单位的有效发展,需要从实际出发,针对事业单位改制在社会保障政策的衔接与配套改革等方面的现存问题,进行深入的研究与探索,进而解决这些问题的有效措施,这对于有效落实社会保障政策,实现社会福利以及事业单位的长足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因此,探討事业单位改制的中社会保障政策衔接与配套改革问题是当前的一项重要课题。

关键词:事业单位;改制;社会保障;政策衔接;配套改革

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和市场竞争的挑战,各个事业单位也获得了极为迅速的发展,这就对我国事业单位改制的推动与发展提出了新的、更高层次的要求。对事业单位而言,这既是一次机遇又是一次挑战。因此,为更好地把握机遇,迎接挑战,各个事业单位都在不断地进行着相关体制的改革,以期适应其自身发展的需求。特别是在我国社会经济不断发展以及市场制度不断完善的新时代背景下,为了给事业单位创造一个良好的发展前景,对事业单位改制过程中社会保障政策的衔接与配套改革等环节进行更为深入的探索与研究,是现阶段事业单位谋求发展的一项重要任务。在此情况下,认清强化事业单位改制中社会保障政策衔接与配套改革的重要性,认真分析其中现存的主要问题,并针对这些问题提出相应的有效的解决措施,这对于我国事业单位日后工作的深入开展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强化事业单位改制的社会保障政策衔接与配套改革的重要性

在事业单位迎来又一新的发展时期的当下,强化事业单位改制中社会保障政策的衔接与配套改革方案的落实,对促进事业单位的长足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通常而言,其重要性主要表现在以下三大方面。

(一)有利于保障职工福利,调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

众所周知,公司的福利与社会保障一直是职工最为关注的方面之一,对事业单位的职工而言更是如此。因此,在事业单位进行改制的过程中进一步强化其自身社会保障政策的衔接与配套改革方案的落实,这对切实保障事业单位职工的工资待遇及福利等具有十分积极的影响。而进一步实现事业单位福利的有效保障,就能够更好地调动起职工的工作积极性,这对于推动事业单位的进一步发展同样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有利于促进社会公平的实现

强化事业单位改制的社会保障政策的衔接与配套改革方案的落实,对促进社会公平的实现也具有一份重要的意义。不断实现社会公平,一直是我国全体人民的共同心愿,也是我国政府不断努力的重要方向之一。事业单位作为我国市场经济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通过强化改制实现社会保障政策的衔接与改革,不仅有助于事业单位内部公平的实现,更有助于促进整个社会公平的不断发展。

(三)有利于事业单位整体制度的完善与经济效益的提升

社会保障体系作为事业单位整个制度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其自身的强化对事业单位整体制度的不断完善也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正所谓无规矩不成方圆,只有事业单位的制度得以不断完善,才能进一步使得事业单位的运行更加便捷、规范、并且有效率。同样,只有事业单位体系的完善以及工作效率的提高,才能进一步实现事业单位整体经济效益不断提升。

二、事业单位改制中社会保障政策衔接与配套改革的现存问题

目前,我国事业单位改制中社会保障政策衔接与配套改革虽然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就,但与其他发达国家相比仍存在不容忽视的一些现实问题需要进一步解决。事业单位改制中社会保障政策衔接与配套改革的现存问题主要包括以下四大方面。

(一)事业单位改制中对社会保障政策衔接与配套改革的重视度不够

虽然目前我国的大部分事业单位已经开始逐渐意识到,在改制过程中社会保障政策衔接与配套改革对促进事业单位长足发展的重要性,并对此进行了一定程度上的尝试与探索。但是,就事业单位的现状而言,仍有部分事业单位尚未能充分认识到改制中社会保障政策衔接与配套改革的重要性。或者说,即使事业单位对其重要性有了较为明确的认知,但在实际工作的落实过程中却未能达到其预期效果,进而造成了一系列的问题。

(二)事业单位改制中社会保障制度的不完善

目前,事业单位改制过程中的社会保障制度尚不完善,这对于事业单位改制中社会保障政策的衔接以及配套方案的优化创新造成了巨大的阻碍。尤其是大部分的事业单位在建立社会保障制度的时候,大都只注重社会保障原则体系的建立,而忽视了社会保障执行体系的完善与构建。这就进一步造成事业单位内部的社会保障政策往往得不到具体、细化的落实与执行。

(三)事业单位社会保障部门人员专业素质的缺乏

要想实现事业单位社会保证政策的良好衔接,这就要求事业单位社会保障部门的工作人员具有一定的专业素质。但是,就目前情况而言,在事业单位的从业人员中精通社会保障政策的专业人员较少。即使有些工作人员了解部分社会保障政策,但在其细节的落实过程中却又表现出专业素养的缺乏。这就造成了事业单位的社会保障难以实现良好的政策衔接与配套改革。

(四)对事业单位社会保证政策衔接的监督力度不够

在不断建立健全事业单位内部控制体系过程中,还应充分加强其外部监督的作用。但是就目前的现状而言,我国很多事业单位缺乏科学完善且真正行之有效的外部监督机制,并且其监控力度也不够。这就造成事业单位内部社会保障政策的衔接也缺乏一定的监督,难以实现透明化、公开化,以确保社会保障制度的公平落实。

三、强化事业单位社会保障政策衔接与配套改革的有效措施

针对上述现存问题,必须进一步提出行之有效的解决措施,从而实现事业单位社会保障政策衔接与配套改革的有效落实。通常而言,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探讨事业单位社会保障政策衔接与配套改革的强化。

(一)加强对事业单位改制中社会保障政策衔接与配套改革的重视度

要想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改制中社会保障政策的衔接与配套改革,必须首先加强事业单位相关工作人员对社会保障政策的衔接与配套改革的重视度。这就要求事业单位的相关工作人员必须充分认识到加强社会保障政策的衔接与配套改革对于完善事业单位整体体系的必要性,以及促进事业单位自身发展的积极作用。此外,事业单位还应在政策、规章、制度等方面加大对社会保障政策衔接与配套改革的重视度,从而为事业单位社会保障体系的进一步完善与发展提供有力的物质条件保障。

(二)完善事业单位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与健全

要想实现事业单位社会保障政策的衔接与配套改革的强化,首先就应当注重事业单位内部社会保障制度体系的构建与完善。只有相关的制度得以完善,才能为事业单位社会保障政策的衔接与配套改革创造一个较为优化的制度环境,以促进事业单位社会保障政策的不断推进。

(三)加强对事业单位参与社会保障政策衔接与改革人员的培训

事业单位还应加强对参与社会保证政策衔接与改革人员的相关理论与经验的培训。这对于解决事业单位社会保障工作人员基础理论不扎实,实践经验不足等具有十分积极的影响。只有参与相关工作的人员的职业素养得以提升,强化事业单位改制的社会保障政策的衔接与配套改革才能得以有效实现。

(四)加大对社会保障政策衔接与配套改革的监督力度

要实现事业单位社会保障这侧衔接与配套改革的有效强化,事业单位就应当建立健全相关的监督机构,并实施有效的监督手段,加大监督力度。这就要求相关部门应依法执行监督,不徇私,不包庇,不保护,充分尊重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建全对外公开制度,加大信息的透明度,主动接受群众及社会的监督,从而减少不必要的误解或矛盾。

四、结语

综上所述,加强事业单位改制中社会保障政策的衔接与配套改革是时代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推进事业单位长足发展的重要途径。因此,为有效实现事业单位改制中社会保障政策的进一步落实与配套方案的优化创新,我们必须深入分析目前其现存的主要问题以及造成这些问题的内在原因,进而能够有针对性的提出一套较为科学、合理的改革措施,以进一步确保事业单位社会保障政策衔接与配套改革工作的不断深化。

参考文献:

[1]孙守纪,周志凯.事业单位改制的社会保障政策衔接与配套改革[J].重庆社会科学,2012(09).

[2]刘琼莲.深化我国事业单位社会保障的财权、制度、服务与方式改革[J].南京师大学报(社会科学版),2015(02).

[3]韩艳,朱火云.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政策改革及其启示——基于1978~2015年国家层面政策文本的研究[J].學术探索,2015(10).

[4]贾凌民,曹胜.以政策支持推进转企事业单位改革研究[J].中国行政管理,2010(11).

[5]高书生.关于文化体制改革的政策保障问题[J].中国机构改革与管理,2011(01).

作者:万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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