疾控中心责任追究制度

2023-02-17

它是实施某些管理行为的基础,是社会再生产过程顺利进行的保证。合理的管理体系可以简化管理过程,提高管理效率。以下是小编为您整理的《疾控中心责任追究制度》相关资料,欢迎阅读!

第一篇:疾控中心责任追究制度

中心小学安全工作责任追究制度

黑土乡中学安全工作责任追究制度

为加强学校安全管理,落实管理责任,确保安全工作层层有人抓,事事有人做,防患于未然,杜绝或尽量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保护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责任范围划分

(一)学校基建、房屋修缮,学校用电的设施设备,饮食卫生安全,生活用水安全,疫情疾病预防安全,小卖部各种食品的进货、销售安全,由学校分管领导唐鑫主管,负责安全工作。

(二)学生的安全教育,校内、校外各种学生活动安全,门卫安全,消防设施的安全运行,由分管人员穆仁远主管。

(三)学生上课(含室内、室外体育课及锻炼课)安全,由当堂课教师负责安全工作,机房、实验室的使用和防盗安全,图书室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安全工作。

(四)财经票据及现金安全,由财务负责人李洪武主管。

(五)教职工活动安全,由工会主席魏磊主管。

(六)全体教职工以工作岗位和工作内容为安全责任范围。

二、安全责任划分

(一)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学校的安全工作负总责。 副校长、教务处、总务处、政教处对分管学校及相关安全工作负责。

(二)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全校的安全工作,制定各类人员安全责任制和各方面的安全措施,处理学校安全突发事件。

(三)安全责任具体划分

1、实验室管理员陈俊利对各实验室的安全负完全责任。实验室应按要求配备消防器材,对带腐蚀性、有毒、易燃、易爆的物品要登记造册,按规定存放,责任落实到人,一旦发生失窃,应及时报告,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2、班级学生安全工作:班主任为直接责任人。班级经学校同意外出参加活动时,班主任是各班的具体责任人,活动的组织者负主要安全责任。

3、重大活动或各项教育教学活动(含外出社会实践活动)安全工作:组

织者为全过程的直接责任人。

4、消防安全器材的购进、安置和管理由总务处负责。

5、食堂和小卖部安全工作:分管安全的副校长唐鑫、总务处负责人李洪武、各班班主任为直接责任人,应履行的安全责任为:

(1)班主任认真贯彻《食品卫生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抓好食品卫生的监督、检查工作,预防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

(2)建立健全卫生管理规章制度及岗位责任制。

7、防病、防疫管理工作:学校分管卫生的领导陈青泉、各班班主任为直接责任人,应履行的安全责任为:

(1)认真贯彻《传染病防治法》,落实“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做好疫情的防治、监控和报告,防止各类传染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和流行。

(2)各班班主任要定期对学生的出勤、健康情况进行巡查,一旦发现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要及时向学校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

(3)对学生进行健康知识和传染病预防知识的教育,培养学生养成健康的卫生习惯。

8、学校周边环境的安全治理工作:分管安全副校长唐鑫、班主任为直接责任人,应履行的安全责任为:

(1)重视学校周边环境的安全治理工作,主动联系辖区的派出所、村委会抓好治理工作。

(2)做好校内的巡视工作,注意对校园附近环境的巡查,发现校外不良分子袭击学生时,要及时报告“110”或附近派出所,保护学生的安全。

(3)教育学生敢于与坏人作斗争,并教给学生方式和方法,提高学生的自护能力。

9、全体教职工是自己岗位和工作内容范围的直接责任人:

(1)对本岗位工作(含值班)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责。

(2)对本岗位工作范围的安全工作,若需采取措施应及时报告主管领导。

三、安全责任追究

安全工作事关全校师生的人身安全和国家财产安全,关系学校的发展

和稳定,责任重大、意义重大,各责任人务必高度重视,牢固树立“安全第一”、“安全无小事”、“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以对学生、对家长、对学校和对社会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安全职责,切实做好安全工作。

学校发生安全事故,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组织、谁负责”,“谁失职、谁负责”的原则承担相关责任。

(一)学校教职工不履行安全职责发生安全事故时,追究分管领导及责任人责任。

(二)各班级一但发生安全事故,要在及时处理的同时,迅速将事故情况报告中心校行政;各班级学生出现的重大伤亡事故要立刻报告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学生旷课一天,班主任必须及时与学生家长联系,并将情况以书面形式上报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瞒报、迟报、漏报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不经中心校同意,各班级不得组织学生外出宣传或参加庆典活动以及其他活动。擅自外出活动的,追究相关学校负责人和班主任责任。

(四)各科教师在教学活动时要严格按照学科教学要求保证学生的安全,上课期间,教师不得要求学生中途离开教室,对学生的实验、实习操作,应按安全规程严格要求。违反的,追究该课任教师的责任。

(五)后勤人员陈俊利应做好学校的安全保障工作,经常性地对学校的校舍、围墙、固定设施、水电、电杆、树木等进行检查并作记录,保证夜晚照明,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学校主管领导,并采取措施,及时修缮和处理。因疏于管理而发生意外时,追究管理人员的责任。

(六)学校分管领导对小卖部食品卫生监管不力,发生师生中毒事件的,追究管理者的责任。

(七)分管卫生的领导对传染病监控、预防不到位,发生传染病在校内流传,追究分管领导责任。

(八)学校采购或为教学提供的设备、仪器物资要符合相关规定和安全标准,如因质量问题造成事故,追究采购人员的责任。

(九)学校集会、做操应统一指挥,保证集会、做操的纪律。学校集会、做操应以班为单位排队进场,不要拥挤,不催促学生快跑。组织集会、做操负责人(值日领导)要负责维持秩序、保护学生安全,避免意外事故发

生。组织者管理不到位而发生意外事故,追究组织者的责任。

(十)在遭遇不可预见的洪灾、火灾、地震等灾害时,应组织学生紧急疏散和撤离现场,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请求有关部门和社会的援助,全力保护学生的安全,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救火、救灾等。否则,组织者负全部责任。

(十一)本制度由黑土乡中学负责解释。

黑 土 乡 初 级 中 学

2013年3月

第二篇:西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责任追究制度

一、责任追究制度(行政问责制)是指在工作中违反有关规章制度,不能较好地履行职责,导致差错或过失事故发生,或者造成不良影响、甚至产生严重后果的,应当追究其责任,并给予相应处罚的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我院的全体工作人员。

三、执行问责制,应遵循依法从严治院、追究过错与责任相对应、行政问责与改进工作相结合、教育与惩戒相结合的原则。

四、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不按行政处罚的,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有关责任人诫免谈话、告诫、书面检查、通报批评、取消评优资格、调离岗位、离岗学习、降职、免职等处分。

1、不佩证、牌上岗,经批评不改的;

2、没有遵守《首问责任制》向办事人告知经办部门、联系方式的;

3、不认真执行首诊负责制,首诊科室、首诊医生推诿病人的,不及时接诊治疗的;不遵守考勤制度,迟到、早退或擅离岗位的;

4、,服务态度差,作风粗暴或故意刁难服务对象,甚至与病人争执、吵闹的,对病人提出的问题不做耐心解释,或群众投诉经查属实的;

5、工作责任心差,办事不认真,多次出现差错事故,造成不良影响的;

6、工作推诿扯皮,效率低下,不求上进,技术较差,对工作马马虎虎,对患者敷衍了事,工作出现差错的,有人民群众书面反映的;

7、违反行风建设及反商业贿赂有关规定,以职谋私,索要或暗示要“红包”、“礼品”等钱物证据确凿的;医疗设备、医疗器械、药品、试剂等生产、销售企业或个人给予的回扣、提成证据确凿的;不坚持因病施治、因病检查原则,开大方、乱开特殊检查的。

8、不能正确履行岗位职责,在贯彻执行法律法规政策时出现较大偏差,并给服务对象造成损失的;

9、违反《首问责任制》,对办事人未实行一次性告知有关事项的;或故意不告知,导致办事人多次往返的;

10、办事拖、压、卡,或无正当理由超过办事期限未办结的;

11、 对来信来访或电话投诉不按规定进行登记、转交、办理、办结的,并造成不良影响或损失的;

12、凡属违反纪律的行为,情节严重的,按照《国家公务员管理条例》及有关党纪政纪处分规定进行惩处。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13、不依规章制度办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违法乱纪。

五、对工作人员所作出的处分决定,要形成书面材料,整理归档,载入个人档案。

六、责任追究,一把手负总责,各分管领导各负其责,一级抓一级,一级管一级。

七、本制度自2013年10月8日起执行。

第三篇:化作乡中心幼儿园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2013——2014学年第一学期化作乡中心幼儿园

安全责任追究制度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安全第一"的工作方针,不断增强教师和幼儿的安全责任意识,坚决杜绝意外事故的发生,结合本园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1、凡偶发事件,造成意外事故或影响较大的,所在班的班主任必须在当天以书面形式报告园长室。隐瞒不报,使事故没有及时得到处理,造成后果,追究当事人责任。

2、值周、值日教师未按时到岗或擅离职守,幼儿发生意外事故,追究值周和有关老师值日老师责任。在日常工作中,若教师擅离职守,造成意外事故的,追究有关任课老师的责任。

3、体罚、变相体罚等人为造成和教育事帮,追究当事人责任。

4、幼儿在做不正当游戏或追逐打闹或爬高,由于班级教育不力,出现意外事故的,追究班主任的责任。

5、未征得园长同意,擅自组织幼儿外出活动,违反有关规定发生意外事故,追究班主任的责任。

6、由于变质食物,引起幼儿饮食中毒事故的,追究食堂管理人员责任。

7、如教育设施出现危险状态,班主任或者有关老师要及时报告园长和管理安全责任的教师。否则所造成的事故,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2013年9月

第四篇:喜德县鲁基乡中心小学安全责任追究制度

安全工作是一项长期而细致的工作,它需要全体教职工以高度的责任感来认真对待此项工作,并明确其要求,落实其责任。做到每一位教职工明确安全工作责任重大,并为之而努力工作。对安全工作不负责任,敷衍塞责而造成安全责任事故的教职工将追究其责任(包括经济责任、行政责任、刑事责任等)。

一、教职工必须加强有关法律法规的学习,依法治校,依法执教,牢固树立“安全工作,责任重于泰山”、“安全不保,何谈发展”的思想,并以“强化管理,预防为主”为工作指导思想,明确„一岗双责“,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二、安全工作责任制,层层落实,具体到班、到人,保证安全工作有人抓、抓具体、抓落实,每年初学校与全体教职工签订安全责任书,明确责任,增强全体教职工的安全责任意识,安全责任实行倒查制。

三、全体教职工不得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侮辱学生的教职工学校将根据有关规章制度进行处理,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全部由当事教师负责(经济、行政、刑事),并在教师考评和年度考核中具体量化,当年不得评优晋升。

四、教师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应该认真负责,准时到位,中途不得离开课堂。凡因教师组织不力或离开教室造成的安全事故,由该课堂的教师承担全部责任。

五、室外课的任课教师应该有效地组织,课前(包括备课)要有安全方面内容和预见,按室外课要求进行教学活动,学生活动时教师必须巡视和指导。否则由此而产生的安全事故教师承担全部责任。

六、全体教职工都必须具有主人翁精神,积极参与到学生安全的管理之中,一旦发现学生有不良行为时(不分班级、不分地点、不分时间),必须立即制止(如打架斗殴、危险活动、携带管制刀具等)。否则由此而产生的安全事故,将追究其教师现场第一人的责任。

七、加强对学生课间、午间活动、放学、集会等的巡视、护导工作,护导值周教师按时到位,认真履行其工作职责,及时制止和处置学生在活动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对重特大事故及时汇报,及时对受伤害的学生进行施救。护导值周教师不得擅离职守和出工不出力,否则由此而引发的安全事故,护导值周教师承担全部责任。

八、门卫工作:卫工作人员应忠于职守,对外来人员车辆、公私财物等必须严格盘查,坚持做到“一询问、二登记、三放行”,严禁学生随意进出校门(住校生出校门必须有班主任的假条等)。并积极配合公安派出所搞好校园周边社会治安工作。如果卫工作人员履职不到位,而引发的安全事故,门卫工作人员将承担相应的责任。

九、学生饮食安全涉及千家万户,直接影响着学校工作能否正常开展。作为伙食团的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必须履职到位,每天进行饮食卫生检查。同时,严格执行品尝、留样制度、消毒制度。伙食团管理人员必须坚持每天早、中、晚对伙食团进行检查,并做好详细记录。对伙食团的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履职不到位,而引发的安全事故责任将根据情节实行开发保证金、解除聘用、承担经济损失及行政、刑事处分等。

十、各室管理人员,应坚持每周的安全隐患自查,对危化物品坚持“双锁”制度和使用情况登记制度,保证各室安全、有序、有效,为学校教育教学服好务,对履职不到位、造成后果者依据相关管理规定追究责任。

十一、节假日实行教师值班、行政带班、门卫值班三级安全保卫,对不到岗、调换值班等各级值班人员分别承担责任,具体按实际情况界定。

十二、夜间安全,根据学校用工合同,由门卫进行夜间巡逻值班,并承担相应责任。 十

三、对于本制度不详尽之处,由教代会集体讨论,行政研究决定。

第五篇:疾控中心部分制度

疫苗管理制度

1.疫苗领发有计划,避免过剩、失效和供应不足而影响预防接种工作的正常开展。

2.所有疫苗接收时均要及时详细记录疫苗的生产厂家、批号、效期、起运和到达温度、收货人和发货人等信息。疫苗的领发登记有手续,出入库有帐目,做到帐苗相符。疫苗的出入库帐目要记录完整。 3.分发疫苗要执行先近效期后远效期的原则。

4.采购的二类疫苗供应渠道要正规,疫苗接收时要索取生物制品批签发合格证或中国药检生物制品检定所出具的检验报告,如果是进口疫苗的要另外索取进口药品通关单。

5.疫苗过期、失效报损须经科长初审,分管领导审核后,由中心主任

批准后销毁。

财务管理制度

1.财务工作必须坚持增收节支、勤俭办事的方针,实行中心和科室两级核算。正确贯彻执行各项财经政策,严格财经纪律,加强财务监督。 2.根据事业计划,及时编制年度和季度财务计划(预算),报中心主任办公会研究批准后由总务科执行。 3.一切会计事项应取得合法的原始凭证,报销按中心经费使用审批报销制度执行。

4.工资根据人事部门出具的证明从上班之日起执行。奖、罚款项按办公室出具证明执行。

5.每日收取的现金要当日送存银行,库存现金不得超过银行规定限额,由科室代收经费应及时上交财务。

6.加强经济管理,定期进行财务分析,财务审计,按期报送各种会计报表。

7.收到假币自负。

8.“三公”经费管理严格按照县纪委和县财政局有关规定执行。

经费使用审批报销制度

1.各科室必须按年初预算计划,统筹安排使用经费,厉行节约,勤俭办事。

2.所有财务支出一律由中心主任一支笔审批。

3.报销手续及程序:当事人签字,科长、分管领导、分管办公室领导初审后再由中心主任审批签字。

业务收费制度 1.正确贯彻执行国家财政法规、物价政策,全中心职工要奉公守法,严格收费纪律。

2.严格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卫生厅颁发的收费标准和其它规定收费标准进行收费,任何个人和科室不得随意变更收费标准、扩大收费项目。

3.对开展的新技术、新项目调整收费标准,必须根据成本测算情况,报县物价局核批,方可执行。

4.加强收费管理,各项收费业务统一由总务科负责办理。各种收费款项必须及时入账。

5.杜绝漏收和私自收费上腰包。凡漏收(指B超、心电图、拍片、透视检查,检验检测,药品、疫苗及其它物品、材料等收费)一经查实,对相关责任人处以漏收项目金额的五倍罚款,并待岗半个月;私自收费上腰包一经查实,对责任人处以发生金额的十倍罚款,并待岗一个月。 6.有费用收入的科室和窗口,要坚持逐日对帐制度,核对无误,当事人或科长要签字,作动态管理,逐日报中心主任和总务科。分管领导每周核对一次分管科室收支情况,科室每月向财务、分管领导、中心主任报一次收支情况。

为加强会计记录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充分发挥会计的监督作用,特制定 财务稽核制度

为加强会计记录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充分发挥会计的监督作用,特制定稽核制度:

1.审查各项财务收支计划。根据财务收支计划和国家有关法规,审核各项财务收支,对不符合规定或计划外的收支,应向领导提出意见和建议,采取措施,及时处理。

2.审核原始凭证。审核原始凭证是否合理合规;审核经济业务是否符合有关法规、制度、规定;审核原始凭证的内容是否完整,手续是否完备,数字、金额是否准确。

3.审核会计凭证和帐表。审核会计记录、附件计算是否准确,填写的内容是否完整,所附的原始金额与填写的会计凭证是否一致。

抽查各类帐簿记录,对是否符合会计制度和记帐规则进行审核。复核会计报表是否齐全,是否按照要求填写,项目内容是否完整,计算是否准确。 4.其它:

(1)采取不定期办法对出纳人员的库存现金进行抽查,以确保帐实相符。 (2)按月进行银行日记帐与银行对帐单对帐。月末有差额,必须有余额调节表,确保帐帐相符。财务印鉴分开保管,相互监督。

(3)对于记载不准确、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必须更正补充。 (4)对于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必要时应予以扣留,及时向有关领导报告,并进行调查处理。

(5)对复核中发现的问题和差错,应通知有关人员查明原因,及时更正处理。

(6)原始凭证记载的各项内容均不得涂改。原始凭证有错误的,应当由出具单位重开。

(7)对于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如有遗失,应取得原签发单位的相应复印件或证明,并加盖单位印章。经领导批准后,作原始凭证,对于确实无法取得的原始凭证,应由当事人写出书面材料,经领导批准后代作原始凭证。

会计电算化管理制度

1.人员分工及要求:

(1)电脑操作员:严格按会计核算操作程序,准确、及时、迅速地将经过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输入电脑,及时打印记帐凭证和各种帐册、会计报表,并按规定进行备份处理,负责电脑的日常管理。 (2)审核员:负责对原始凭证及输入计算机的记帐凭 证、生成的会计报表进行审核,以保证输入的数据合法性和准确性。负责对数据软盘和打印出来的记帐凭证、报表存档管理。 2.有关规定:

(1)操作人员对会计软件只有使用权,不得修改会计软件。 (2)会计电算化电脑,不得安装其它与之无关的任何系统和软件。 (3)严禁非操作人员操作电脑。 (4)定期对电脑杀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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