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吊租赁协议书范文

2022-06-27

第一篇:塔吊租赁协议书范文

塔吊租赁安全协议书

塔吊租赁、使用安全管理协议书

承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出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保证苏州鑫科新能源有限公司厂房110KV降压站项目工程的顺利进行,保证作业现场内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和国家、集体的利益不受损失,保证机械设备的安全正常运转,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和《苏州市招标、承包工程安全管理暂行规定》,明确双方的安全生产责任,经双方协商,特制定本协议。

一、甲方责任及义务:

1.1甲方对乙方的设备操作人员因其不遵守机械设备安全操作规程,违反岗位责任制及各级安全管理规定有批评权和建议辞退权。

1.2甲方对乙方的设备有检查、监督权,对设备的不合格项和安全隐患有限期整改权。 1.3甲方应满足和听从乙方提出的有利安全生产的建议和要求。

1.4甲方应上班前对操作人员进行当班工作任务和安全注意事项进行交底。

1.5对设备周围工作环境所有容易发生事故的隐患,甲方必须做好各种有效的防范措施,确保机械设备在安全的环境下正常作业。

1.6甲方负责租赁机械设备日常使用的安全活动安排。

二、乙方责任及义务:

2.1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国家、苏州市和上级劳动保护、安全生产部门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的各项管理条例、规定,任何违反条例和规定造成的案件、事故、事件等责任均由乙方承担,因此造成甲方及发包方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2.2乙方工人必须持有符合苏州市行业规定的操作证、如系外来人员还必须持有苏州市公安局下属驻地警署办理的暂住证。凡是因为乙方工人上述证件不齐而造成的任何案件、事故、事件等刑事责任及法律责任均由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及发包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2.3乙方应遵守甲方制定的各项管理规定及制度。

2.4乙方应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承担一切由于自身措施不力而造成的事故和责任。非乙方责任造成的伤亡事故,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和有关费用。 1)如果发生事故,在事故发生后2小时内,乙方应通知甲方及发包方负责人,报告事故的详情;若发生死亡或重大事故,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及发包方负责人并上报政府有关部门,同时采取相应的措施。甲方及发包方为抢救提供必要的条件,发生事故的费用由事故责任方承担。

2)乙方应保证隐患整改率为100%。

3)乙方应保证因工死亡、重伤、轻伤、机械、安全事故为零。

4)乙方确保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一切机械安全事故,由其自己承担,保证甲方及发包方免负该等责任。

2.5乙方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出具上级主管单位(法人单位)的委托书分包与自己资质相等的工程。

2.6乙方应熟悉并能自觉遵守、执行苏州市政府对施工现场的各项管理规定、办法、标准、规范、细则、通知、条例等,能自觉遵守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政府(含地方政府)、行业主管部门颁布实施的各类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及各项规定,能积极参加各种有关促进安全生产的各项活动。

2.7乙方必须尊重并服从甲方及发包方现行的有关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方式,并按经济合同有关条款加强自身管理,履行己方责任。

三、乙方必须执行下列安全管理

3.1乙方必须执行甲方及发包方总体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技术方案。 3.2乙方须执行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和班长班前安全讲话制度。 3.3乙方必须执行安全教育培训持证上岗制度。

3.4乙方人员入场必须持有“劳动安全资格上岗证”,如乙方司机或信号指挥人员需要变更时,乙方应及时通甲方。

3.5乙方的特种作业人员的配置必须满足施工需要,并持当地政府认可的有效证件,持证上岗。

3.6乙方必须执行每周安全活动一小时制度。

四、乙方必须执行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4.1乙方必须接受甲方及发包方上级主管部门组织的各种安全生产检查。 4.2乙方必须接受政府行业主管部门及劳动部门的安全生产检查。 4.3乙方必须严格执行检查整改消项制度。

五、乙方必须执行安全防护设施、设备验收制度

5.1乙方塔吊必须是国家正规厂家产品,且机械性能良好、安全防护装置灵敏可靠。 5.2乙方的大型设备防护设施和大型机械须申报甲方及发包方接受专职部门(公司级)的专业验收。

5.3乙方在甲方对设备进行检查验收时必须按规定提供设备技术数据,防护装置技术性能,设备履历档案。

5.4乙方须执行验收表和施工变化的接检验收制度。

5.5乙方必须执行重要劳动用品认定厂家、认定产品的采购制度。 5.6乙方必须执行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定期定量供应制度。 5.7乙方必须预防和治理职业伤害与中毒事故。

六、乙方必须严肃执行员工因工伤亡报告制度

6.1乙方员工在施工现场于工作时间内从事施工过程中所发生的伤害事故为工伤事故。 6.2乙方发生事故后必须立即用最快捷的方式向甲方及发包方报告。并组织全力抢救伤员,保护事故现场。如因抢救伤员必须移动现场设备、设施者要做出记录或拍照。

6.3乙方要积极配合甲方及分包方上级部门、政府部门的调查和现场勘查,不得提供伪证,不准隐瞒不报。

6.4乙方须承担因为乙方原因造成的各种事故的一切责任。

6.5由于机械故障和违章操作发生伤亡事故,乙方需做好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甲方及发包方不直接对伤亡者及其家属。乙方必须承担因为乙方事故的善后处理不当,发生影响甲方及发包方工作的事件及给甲方或发包方或其他承包商造成的经济损失及相关的法律责任。

七、乙方必须教育并约束员工严格遵守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对遵章守纪者给予表扬,对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者给予处罚。

八、乙方必须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8.1乙方必须采取一切严密的、符合安全标准的预防措施确保乙方工作场所安全,不存在防碍工人安全和卫生的危险,并保证设备施工范围内人员、设施的安全。 8.2乙方所有进入施工现场的人都应全面遵守各种适用于工程或任何临建的相关法律或规定的安全施工条款。

8.3乙方必须严格按国家、政府规定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搞好防护预防工作,保证工人有安全可靠、卫生的工作环境,严禁违章作业、违章指挥。

8.4乙方必须满足甲方及发包方要求撤走的任何被认为是没有适当遵守政府相关部门及地方当局发布的安全条例和指令的人员,无论在任何情况下,此人不再雇佣于现场。 8.5对乙方不符合安全要求的,甲方及发包方安全官员有权停工和强行设置使之达到安全标准,所需费用从工程款中加倍扣除。

8.6乙方应提供和实施配戴有效的安全帽、安全带及其它人身防护设备。

8.7已获批准的紧急事件处理方案和安全规章制度的副本由乙方编制,报甲方存档。 8.8甲方及发包方指示或行业要求在设备上悬挂符合安全规定的标语、标牌、警示牌等具体由甲方决定,乙方必须无条件执行。

九、消防保卫

9.1乙方必须认真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及建设部、苏州市政府、苏州市建委颁发的有关治安、消防、交通安全管理规定,并接受甲方的安全检查,对甲方所签发 隐患整改通知,乙方在甲方指定的期限内立即整改完毕,逾期不整改或整改不符合甲方的要求,甲方有权按规定对乙方进行经济处罚。

9.2凡由于乙方管理及自身防范措施不力或乙方工人责任造成的案件、火灾、交通事故(含施工现场内)等灾害事故,事故经济责任、事故法律责任及事故善后处理由乙方独自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甲方可对其进行经济处罚。

十、现场及其人员管理

10.1乙方必须遵守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的规定,在设备及设施的投入、现场布置、人员管理等方面要符合甲方CI要求,按甲方的规定执行。

10.2乙方应采取一切合理的措施,防止其劳务人员发生任何违法、**或妨害治安的行为,保持和平安定并且保护工程周围人员和财产不受上述行为的危害,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均由乙方自己负责。

10.3乙方应自费采取适当的预防措施,以保证其劳务人员的安全。

以上条款甲乙双方必须严格遵照执行,在施工管理过程中杜绝一切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现象发生。把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中,确保工程施工安全顺利进行。本协议在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法人代表签字:

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 期:

(盖章)

(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 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 期:

第二篇:塔吊租赁的协议书

出租方:

承租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在关规定,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条款。

第一条 设备租赁概况

1.1工程名称:

1.2工程地点:

1.3使用单位:

1.4设备概况(见下表)

名称型号

设备编号

数量

单位

臂长(m)

高度

进出厂费(万元)

每月租费(万元)

第二条 租赁期限

2.1根据工程情况,租赁期限暂定为: 年 月 日开始至 年 月 日终止。(注:开始计费时间以设备安装调试验收合格之日起至工程完工承租通知拆除之日终止。如若使用时间超出合同规定时间,则以实际发生时间计算,租赁费用及其它合同条款不变。)

第三条 设备租赁取费标准

3.1设备进出场费: 元。(大写: )

3.2设备租赁费: 元/月。(大写: )详见1.4条款。

3.3租赁费中包括以下内容:设备及附属材料的使用费用:机械设

备维修及保养费用:司机工资以及奖金。

3.4国节假日、停工、停电、停水、塔基整修、大风大雨、非出租方原因造成连续停机7天以内,不减少租费,7天以上按60%收费。冬季停机按 收取停机费。

第四条 租金的支付

4.1设备进出场费:设备安装调试合格验收后,承租方即一次付清。

4.2设备租赁费按每月支付,每月30日前支付,否则出租方有权停机,后果由承租方负责。

4.3工程完工后,机械设各出厂前,承租方要一次性结清剩余所有租费;如不能结清,出租方有权不拆除设备,其后果由承租方一方承担,每逾期一天,出租方有权加收 的违约金。

4.4结算方式:以支票支付。

第五条 出租方的责任

5.1向承租方提供各种手续齐全,且性能良好的设备。

5.2根据现场及地质情况,向承租方提供基础处理方案及图纸,并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5.3对设备的基础进行验收,合格后负责设备的安装调试并参与联合验收。

5.4按照机械设备维修保养制度,对机械进行维修和保养,保证机械设备处于良好状态。

5.5配备足够的有本市操作证的操作人员,操作人员应持证上岗,积极配合施工,保证24小时服务,随叫随到,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在设备性能允许的范围内满足施工要求,不得故意刁难用户,否则承租方有权进行批评或按职工管理条例进行处罚,直致更换工作人员。

5.6设备进场后,根据现场施工情况对操作人员进行安全吊装技术交底……

5.7设备若出现故障,应积极进行抢修,凡因故障停机连续超过6小时以上,承租方有权扣除相应的租赁费用。

5.8承担因操作人员违章操作、机械故障而造成的事故损失。

5.9每月向承租方了解设备及操作人员的工作情况,虚心听取用户意见,满足用户的合理要求,不断改进工作,提高服务质最。

第六条 承租方责任

6.1按照出租方提出的要求清理现场、道路,准备专用配电箱,负责接通电源。

6.2负责确定基础的位置、类型及方位,进行基础勘探,并根据出租方提供的基础图纸及安全技术交底,编写基础施工方案,负责基础施工。

6.3负责硅基础的实验,并将实验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出租方,以便于基础的验收和设备安装。

6.4负责设备及其附属材料的安全保卫工作,如果发生丢失承租方负全部责任。

6.5对机械设各工作半径内且影响其安全工作的,变压器、高压线、房屋、人行通道等进行防护。因防护不当造成的损失,由承租方负责。

6.6承租方配备足够的专职指挥人员、信号工、挂钩人员,且必须持证止岗,配戴明显标服饰,以便于安全工作。因无证指挥、违章指挥造成的损失,由承租方负责。

6.7如若机械设备需要项升、锚固、加固高,承租方应提前五天通知出租方,以便工作安排。锚固前按规定的技术要求搭好脚手架、平台、顶升、锚固时应给出租方工作人员留出足够的施工时间。

6.8向出租方司机提供食宿条件。

6.9吊钩以下的吊索、扁担、灰斗、砖笼、卡环等,山承租方配备,因吊索具出现问题造成事故,承租方负全部责任。

6.10承租方负责牵头,组织承租方相关部门、项目有关人员、出租方及安装单位共同对机械设备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启用。启用时承租方项目负责人须向出租方机长出具启用通知书;报停时出具报停通知书。

6.11为保证机械设备安全正常的运行、提高服务质.承租方每周给24小的机械保养时间,具体保养时间视施工情况而定。

6.12为保证出租方更好的为施工服务,承租方项目负人应积极反馈现场司机的工作情况。

第七条 违约责任

7.1违约责任山违约方负全部责任。

第八条 争议解决方式

8.1 双方协商解决

8.2协议下成,向当地法院申诉。

第九条其它约定事项

第十条 本合同末尽事宜,请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执行。本合同一式 份,出租方执 份,承租方执 份。自签字盖章之日丰收生效,至合同履行完毕自行失效,

出租单位: 承租单位:(盖章)

代表人: 代表人:

电话: 电话:

地址: 地址:

第三篇:塔吊安拆租赁合同及安全协议

塔吊安拆租赁合同 甲方(承租方):中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出租方):

上述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在平等互利的原则下,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塔吊型号及数量:: 统一编号:: 主要技术参数: 。

四:安装时间:。

五:租赁期限计算方式:

1、自设备安装验收备案合格并交付甲方使用开始(以现场签单为准),到实际停止使用为止。在实际使用时间段内结算台班费用,以24小时为壹个台班。

2、春节期间

天停止使用塔吊,乙方不收塔吊台班费用。

3、最后设备使用不足一个月,月台班费按天计算。计算方法:(实际使用天数/30)×月台班费用:

4、如遇不可抗拒的原因造成停机,乙方不收取租赁费用:

六、设备进出场费及月台班费:

1、进出场费用:在检测验收备案,拿到准用证后甲方向乙方每台设备进出场费每台支付。待塔机退场前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剩下退场费每台其中包括进出场、安拆、检测验收备案、维修、设备及附件装卸车、预埋螺栓、附墙及顶升等所所有费用。

2、塔吊台班费。

3、乙方每台设备安排操作人员名,工资由支付,每人元/月,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满足甲方工程施工要求。因操作人员失误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甲方在工程款中扣除。待工程结束后塔机拆除前甲方把全部所欠款项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4、合同总价暂定人民币,按实际使用天数计算。

七、付款方式:。每次付款前,乙方均应提供合法完税发票,同时发票专用章的单位名称应与供货单位名称相一致,发票抬头“中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乙方并对所提供发票承担法律责任。

八、甲方责任

1、保证机械进出场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其中:道路畅通,基础制作并验收合格。

2、负责塔吊的使用,严格执行使用规程,若因甲方违规使用造成事故,其责任由甲方负责。

九、乙方责任

1、负责制定该塔吊的基础施工方案,向甲方提供经乙方公司总工程师审批合格的该塔吊基础施工方案和施工图。

2、负责向甲方提供合格安全、技术性能良好的塔吊,提供该塔吊生产厂家的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和使用说明书等资料。

3、负责向甲方提供乙方公司的塔吊租赁资质、起重机械设备统一编号、机械设备检验报告和塔吊技术性能表等资料。

4、向甲方提供乙方的塔吊安拆资质:负责该塔吊的进出场运输及拆装,负责安装后、使用前的塔吊验收,符合《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J119的要求,并经验收人员签字、乙方公司盖章生效后交付使用。

5、塔吊安装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提供合格、有效的安装证件。

6、按照本工程的施工进度组织塔吊顶升和附着支撑安拆,向甲方提供顶升和附着支撑安装的验收记录。

7、负责塔吊的使用操作,负责塔吊整个租赁期间的保养和维修,保证正常的施工生产:向甲方提供该塔吊每月的检测记录。

8、接到甲方的故障报告后4小时内排除故障,若8小时内未排除故障,甲方扣除双倍当日租金。

9、乙方为该塔吊配备名机组人员,确保塔吊24小时/日有人服务:塔吊保养维修24小时/日有人服务,保养维修应及时到位。

10、对塔吊拆装及使用过程中机械安全负责,并对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负责。

11、凡因司机违章操作,其一切直接和间接责任及损失由乙方负责。

12、对不服从调度的机组人员,乙方在收到甲方的机组人员调换通知后,在24小时内更换机组人员。

13、塔吊实际停止使用,乙方在收到甲方拆塔通知后,天内拆塔出场。

十、违约责任 如果乙方违约,未能履行本合同所规定的其应当履行的义务(如第九条有关情形但不限于此条规定)时,其应当承担所发生租赁费总金额的违约金:如果甲方违约,未能及时支付租赁费用的,其应当承担拖欠租金金额每日万分之二的违约金。 十

一、争议的解决事项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甲方所在地的法院裁决。 十

二、其他违约事项

塔吊费用结算依据为施工机械台班签定单,以工地负责人签字为准。

2、故障维修时间由塔吊机组组长签字为准。因故障造成双笼同时停机,免收停机时间租赁费。

3、乙方应当将以下资料(各一份)提交给甲方存档备案:乙方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红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出租塔吊的产品质量标准及相关说明资料:国家或地方行政管理部门规定的各种备案所要求的文件材料:以委托代理人身份签订合同的,应当提供合法的《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 十

三、本合同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另作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四、本合同壹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十

五、本合同塔吊出场并付清款项后自动作废。 乙方收款单位:,

乙方收款银行及账号:, 乙方收款人姓名:,

乙方提供的收款单位为本合同中乙方全称。收款单位必须与“合同签订单位名称”一致。 甲方以支票、转帐、汇票等形式支付。 甲方(承租方盖章)乙方(出租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签字) 电话:电话: 地址:地址: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建筑施工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协议

总包单位:中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分包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工程名称:

为加强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设备租赁使用的管理,确保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设备的完好与安全运行,使租赁的起重机械设备使用处于安全受控状态,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签定本协议书。甲方和乙方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对施工现场起重机械设备进行监督管理,严格遵守本协议书规定的权利、责任和义务,确保施工现场起重机械设备安全运行。

一、甲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1、贯彻落实国家和地方建委及集团公司起重机械设备的规程、规范和规章制度。负责对施工现场起重机械设备租赁使用进行全面监督、管理,有权对施工现场起重机械设备进行安全监督、检查和指导。

2、按照乙方提出的起重机械设备进出场要求,负责为乙方提供起重机械进出场安装、拆卸现场条件。并向乙方提供有关基础勘察报告,轴线位置、标高及相关资料,按乙方图纸要求完成塔吊基础的制作工作。

3、施工期间,甲方行使施工管理职能,有权对乙方人员进行监督,有权对乙方违章作业行为进行罚款及停工要求。如乙方不去按期整改或缴纳罚款,甲方有权加倍罚款。对于影响正常施工的,甲方有权要求更换操作人员。

4、有权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行为。对违反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要求的有权进行处罚。

5、严禁施工现场甲方人员(检查人员除外)上起重机械设备或与起重机械设备有关的其他作业,发生事故,由甲方负责。

6、甲方配备持证专业指挥信号人员按照操作规程负责起重机械的指挥工作。

二、乙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1、乙方必须严格执行国家起重设备的相关规程、规范和规章制度。提供的起重机械设备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2、遵守甲方施工现场机械设备管理规定,不得损坏现场安全防护设施:不服从甲方管理造成事故的,由乙方负责。

3、向甲方提供起重机械设备基础处理方案及运行方面的有关图纸及技术资料和相关文件。负责编制起重机械设备安装、拆除方案,由持有安装、拆除资质的企业进行,安装完毕后,必须办理验收手续及有关资料(提供的复印件必须加盖企业公章)。

4、负责对起重机械设备进行日常检查和维修保养,提供维修保养制度和实施情况及设备的履历书,起重机械设备出现故障,要及时通知甲方,乙方应积极组织抢修。

5、定期与不定期进行安全检查、维修,并与每月30日前将自检、周检、月检维修保养记录、隐患整改记录报甲方安全负责人存档。

6、负责配备齐有效证的起重机械设备司机,持证上岗,严格遵守起重机械设备操作规程和管理规定,禁止酒后操作机械。

7、乙方起重机械设备司机服从甲方信号指挥人员指挥,严格执行操作规程,禁止违章操作,遇有非信号工指挥或违章指挥时,有权拒绝操作。

8、在安拆、使用中发生安全事故,由责任方承担一切经济及法律责任。

三、补充条款: 补充条款如下:

本协议书一式份,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立即生效。各保存份。本协议书自签字之日生效至工程竣工终止。 总包单位:(盖章)分包单位:(盖章) 负责人签字: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三、塔式起重机维修保养协议

甲方:中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经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维修保养工程使用的塔式起重机(以下简称“塔机”)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共同信守。

一、基本情况:

1、设备情况 型号

出厂编号

生产厂家

初始 登记

最大 高度

安装位置

2.工程情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合同工期:设备安全检验合格日至塔机报停使用日止。

二、合同内容:

1、乙方负责按照塔式起重机有关保养规程(见乙方责任)对塔机每月进行一次保养及检查,并按相关要求完善相关记录。

2、保养所需的全部耗材由甲方负责,维护保养应在白天进行,甲方每月中旬必须保证一天的时间供乙方维护人员对设备进行定期保养检查。

3、乙方有责任将保养时发现的设备故障和安全隐患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如甲方委托乙方维修,其维修的人工费及更换零部件费用由甲方负责。费用双方友好协商。

三、甲方责任:

1、甲方委托乙方保养的塔机必须结构完整、零部件及安全保护装置齐全、机况良好,其各机构的机械性能、电气性能、液压系统、钢结构安全性能等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及检验机构验收规范的规定,并且已经通过检测机构验收合格。因塔机自身质量问题而引起的安全事故由甲方负责。

2、甲方应按国家相关法规及管理规定,负责塔机在使用期间的安全管理,并承担相应安全责任。

3.塔机的日常保养与故障维修由乙方负责。 4.甲方每月必须抽出一天的时间停机,让乙方对塔机进行保养。乙方保养时,甲方须派1-2 名专业维修人员到场协助与配合,及时处理保养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5.保养过程所需的油料、棉纱、破布等辅助材料由甲方负责,并提前准备。 乙方责任:

1.乙方应具备地方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维修保养相关资质证书,乙方的维保人员应按有关要求持有效证件上岗。

2.乙方维保人员应遵守甲方的现场安全管理制度,必须配备安全帽、安全带、防滑鞋等安全防护用品,并按规定的程序进行作业。

3.乙方每月对塔机进行一次定期检査保养工作,检査和保养工作内容要予以记录,双方责任人签名确认分别保存;若塔机存在安全问题,乙方必须如实向甲方反映,并提出整改意见书面通知。

4.甲方塔机的《履历手册》由甲方保管,乙方要按实际保养作业时间及时进行填写和盖章。 5.保养内容

5.1、检査塔机金属结构的导通性,测试塔机的接地电阻符合要求,检査塔机供电系统专用性及接零保护。

5.2、检查各传动齿轮箱油量及润滑情况,检査各转动轴、滑轮情况,指导操作人员加注各润滑点油脂。

5.3、检査各机构的运行情况,不得有异常振动和噪音。5.

4、检查制动器、联轴器安全可靠性。

5.5、检查电动机及线路的绝缘电阻,清洁绕线式电机滑环及碳刷。

5.6、检查钢结构及其紧固件连接情况,指导操作人员润滑钢丝绳,检査钢丝绳卡头及钢丝绳排列情况。

5.7、检査各安全保护装置的可靠性。

5.8、检査电气控制动作的正确性和稳定性。 其它约定:

1.若甲方未按约定向乙方支付塔机保养费或故障维修费,乙方有权拒绝对塔机进行检査保养,直至费用结清为止;由此引起的塔机质量安全事故与乙方无关。

2.乙方保养人员对保养塔机所存在的问题应出具整改意见书,甲方现场负责人必须签收,如甲方拒签或无人在现场,则乙方单方签名有效,乙方应将整改意见书转交或传真给甲方。 3.乙方人员在对塔机进行保养时所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后,甲方必须立即作出整改决定,若委托乙方整改,则修理费、零配件费等另计,由甲方负责。

4.经甲方自行整改的,甲方应将整改情况书面反馈给乙方并征得认可,否则视甲方未进行整改,乙方不出具保养证明不承担保养相关安全责任。

5.因甲方塔机自身的质量问题或经乙方提出后甲方仍不整改修复的质量问题所造成的安全事故,乙方概不负责。

6.甲方委托第三方对机械进行维修或整改而引发的质量安全事故,责任与乙方无关。 7.乙方维保人员在维保过程中由自身原因发生的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

8.双方未尽事宜应本着互让互谅的原则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则通过签约地(郑州金水东路49号)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9、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公章) 乙方: (公章) 经办人: 经办人: 电话:电话:

第四篇:(塔吊租赁合同)

合同编号:

签订日期:

杭州金塔机械施工有限公司

起 重 机 械 租 赁 合 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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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单位: 杭州金塔机械施工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租用单位: 美康绿色建筑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兹由乙方承建了 南昌众森国际花园二期西区工程 ,需临时租用甲方的QTZ5013塔吊贰台,安装高度40米,QTZ80(ZJ5710)塔吊贰台,安装高度75米,经双方协商,甲方同意出租。为明确租赁原则及双方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特订立下列租赁合同条款,以便双方共同遵守,圆满顺利完成双方的共同职责。

一、租用期限:

根据乙方工程总体施工进度计划,需租用甲方的塔吊期限为 个月,自2015年 月 日开始至2016年 月 日(以实际租用进出场日期为准)。如需延期租用,乙方应提前一个月向甲方提出,征得甲方同意后继续租用。

二、租费计价方法:

根据乙方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同意按以下计价方法计算租费: 塔吊进场安装调试完毕,塔机检测合格(出具证书)至乙方向甲方报停之日止计算租赁费,按月计价,塔吊租费基价:

1、QTZ5013每台¥ 玖仟伍佰 元/月(包括附墙、维护费、保养费及资料费)。

2、QTZ80(ZJ5710)每台¥ 壹万壹仟 元/月(包括附墙、维护费、保养费及资料费)。

3、塔吊预埋底架每台 伍仟 元。

4、塔机检测合格并出具证书即日开始算租费,实际使用不足一个月的按日计算。

5、以上租赁费不含税。租费不含塔吊司机工资。春节放假期间租赁费双方平摊,但免收租赁费时间不超过十五天。

三、塔吊场外运输费及安拆费:

1、塔吊场外运输费及安拆费,合计为每台每次¥贰万伍仟元(此价不含税),由甲方包干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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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乙方补贴甲方塔机监控系统(黑匣子)费用壹万元整。

3、塔吊停机后,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甲方不能拆卸的,租费按实际耽误天数向乙方结算。

四、塔吊司机工资:塔吊司机由乙方自行安排,工资不在租费内。

五、付款方法:

1、合同签订后塔机进场安装完毕,初次安装费、检测费等塔机检测合格后,乙方暂付塔吊进出场费 伍万 元,塔吊基础脚标准件 贰万 元,及塔机监控系统费用 壹万 元。地下室顶板施工完成后一个月内,再支付塔吊进出场费 伍万 元,及前几个月的塔吊租赁费。

2、租费在次月10日支付塔机租费,塔机拆塔退场后在15内一次性付清租赁、拆卸等费用。

3、乙方如不能按时支付月租费,超过二十天收取滞纳金,每延迟壹天收取滞纳金5‰,并有权停机,租费照算。

六、双方责任:

(一)甲乙双方的共同安全责任

1、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国家和行政部门颁布的有关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的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

2、安装和使用单位的安装操作人员,设备操作人员均须相关机构培训且持有效证件上岗。

3、设备安装完毕后,双方应按有关规定参加验收。验收合格由双方签字后方可使用,检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4、甲乙双方均有维护设备完好的义务。各自应制定相应的设备管理制度,对设备进行定期的检查和维护保养;并做好与设备相关的安全技术资料工作。

(二)甲方责任:

1、合同签订生效后,认真安排塔吊进场计划,保证乙方按时使用,负责提供塔吊基础图及预埋件图纸。

2、及时完成塔吊的安装工作,以利塔吊的检验及验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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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负责塔吊的检测,并做好使用备案。

4、每月定期派出保养维修人员对塔吊进行检查、检修、维护、保养及填报资料,便于塔吊的正常使用。

5、塔吊如发生故障应及时组织人员进行修理,尽可能利用空闲时间积极修复,修复时间南昌市区2小时赶到现场,郊区或异地按路线而定。南昌市区在8小时不能修复的,免收壹天租费。郊区及异地按市区修复时间中另增加路途时间。对无故不修的甲方责任,加倍扣除租费,提高服务质量,树立为施工现场服务思想,积极配合完成施工任务。

(三)乙方责任:

1、塔吊基础必须保证有足够的承载力,本塔吊基础承载力应满足为20吨/平方,以乙方工地工程师签字为依据。

2、确定塔吊进场日期,日期提前十天书面通知甲方,并于两天前做好场地准备,保证电通、路通基实。电源接至塔吊底部,按要求设置电箱,电源开关及防护接地装置、电压应保证380伏35千瓦要求,排除塔吊安装或拆卸过程中的一切障碍物及脚手架,保证塔吊降之高度8米,保证塔机拆除时25T汽吊到塔机基础的路基扎实,如因工程原因无法达到的超出费用由乙方承担。

3、按甲方要求保质完成塔吊的设备基础及附墙预埋件的预埋,并保证尺寸准确性。

4、合理布置吊运构件和材料堆放位置,吊装物绑扎牢固,由于绑扎不慎而造成的事故由乙方负责(以甲方吊钩为界)。

5、提供甲方在设备的安装、拆卸过程中所需的电源、气割、电焊机等设备。

6、塔吊在乙方使用期间,乙方必须按照塔吊安全使用规范执行,并由专人负责指挥及调度,以免发生班组纠纷及事故。

7、塔吊设备基础及塔身附着点预埋铁件等(附墙超过8米均由乙方负责)。

8、配合甲方做好塔吊的使用备案。

七、合同签订后,如乙方原因无法履行或中途停工需要塔吊提前退场,造成甲方损失,乙方应付补偿损失费 /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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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租用期间乙方或第三者原因造成塔吊损坏,或由于违章指挥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照价赔偿,并负其它责任。

九、如发生安全事故,由上级主管部门分清责任,甲乙双方各负其责。

十、本合同未详之处或因违约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如双方协商不成,由甲方所在地通过诉讼解决。合同修改处需双方盖章,否则修改内容无效。

十一、本合同一式肆份,各执贰份,双方代表签字盖章有效,货款两讫后无效。

甲方(盖章):杭州金塔机械施工有限公司 乙方(盖章): 代 表: 代 表: 电 话: 电 话: 签订时间:2015年2月 日

签订地点:南昌市众森国际花园二期西区工程项目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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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篇:塔吊租赁合同

承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出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施工中需要塔吊,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在双方平等互利的基础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和合同法中《租赁合同》的有关条款,就甲方要求增加的塔吊有关事宜达成如下补充协议:

第1条:租赁设备概况

序号

设备名称

型号

数量(台)

吊钩高度

臂长(m)

基础方式

1塔吊

qtz6018

根据需要

60

予埋节式

第2条:费用组成

序号

设备名称

型号

塔吊进出场费(元/台)

基础预埋费(元/台)

月租费(元/台)

1塔吊

q6018

注:

1、塔吊月租费包括在使用过程中的一切维修保养费用和每台塔吊3个司机的人工费等

第3条:费用的组成及结算方法

3.1费用的组成原则

3.1.1本合同各项费用是依据由乙方编制甲方审定的设备施工方案,在参照了当期当地同类设备市场租赁价格后双方所商定的。若未发生3.1.2条款中所列各项,价格一旦确定,则合同双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增减各项费用。

3.1.2若发生下列内容,所增减的费用双方另行协商。

3.1.2.1由于甲方原因,所租设备改型或设备参数增加或降低。

3.1.2.2由于现场原因,原设备施工已无法实施。

3.1.2.3由于现场原因,设备在报停后无法及时降拆、退场的。

3.2停置处理

3.2.1 塔吊进场安装完毕,验收合格后,由于非乙方原因造成设备发生停置,则乙方按正常租赁费的50%计取费用。

3.2.2 塔吊在租赁期间,由于非乙方原因,塔吊如果要发生连续15天以上的停置(不含15天),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塔吊可以按照停置处理,停置期间乙方按照正常使用的月租费的50%计费;如果设备发生15天(含15天)以下的停置,乙方按照正常的租费计费。

3.2.3 如果设备要发生冬停,塔吊乙方按照正常租金的45%计费。

3.2.4 塔吊书面报停后,由于非乙方原因造成设备延期退场,则乙方按照正常租赁费的40%计费。

3.2.5 甲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报停或启用设备。

3.3费用支付

3.3.1费用计取时间:塔吊从甲乙双方验收合格之日起,至项目经理部书面停止使用之日止。

如果设备验收合格后,甲方没有启用该设备,则从上述之日到正式启用之日视为设备停置期间,乙方按照本合同的3.3.1条执行。

塔吊安装完毕,甲乙双方应该及时组织验收,非乙方原因,甲方应该在安装完毕2日内同意验收,否则,从安装完毕后的第3天塔吊开始计取租赁费。

甲乙双方约定,设备租赁不足整月的计费方法,按照相应设备的月租费除以当月天数换算成的日租费,乘以天数。

3.3.2 租赁费支付

租赁费按月支付。每月5日前,乙方向甲方递交当月结算单,甲方经审核签字后于当月15日前向乙方支付当月费用。

3.3.3 设备进出场费:设备安装验收合格后,甲方随当月租赁费支付乙方全部进出场费50%,设备拆除后,随当月租赁费支付余下50%的进出场费。

第4条 甲方责任

4.1 负责审定乙方编制的《设备安装拆除技术方案》和其它涉及设备正常使用的有关技术方案,方案一旦审定,双方应严格按照方案实施。甲方负责设备的现场定位和基础施工,达到方案要求,并承担相应责任。

4.2 确保设备进出场道路畅通和设备安装、降拆所必需的操作面。

4.3 塔吊使用过程中的吊钩以下的各种吊具由甲方解决。

4.4 负责现场安全管理和机械操作人员的安全教育及任务交底。

4.5 负责机械设备在现场停置期间的保卫工作和机械设备的防护工作。

4.6 甲方负责协调与周边的关系,保证设备运转不受影响.

4.7 甲方无偿为乙方人员提供工具房和宿舍,为乙方驻场人员创造饮食条件和取暖条件,饮食费用自理。

4.8 提供满足设备正常使用所需的一次电源,一次电源箱距离机械设备中心不超过5米,电压确保在361v-399v范围内,设备发生的电费由甲方承担。由于现场电压不稳,造成设备损坏,由甲方负责修复或赔偿维修费用。

4.9 负贵搭拆设备工作范围内的安全防护和环保防护,保证达到相关标准。

4.l0 甲方指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格按双方约定的用途和设备的操作规程进行指挥作业,禁止违章指挥,甲方承担违章指挥引发的安全责任。若未按双方约定用途和设备的操作规程进行指挥作业,乙方操作人员有权拒绝操作,并照常收取租赁费用。

4.11 按双方约定的时间及时足额支付乙方租赁费用。甲方无正当

理由不按合同付款期限支付乙方费用,乙方可在递交当期结算单25天之后暂停为甲方服务。

4.12 设备拆除退场前3日内,甲方应该付清全部费用。

4.13 甲方对于乙方的任何罚款,甲方应该在罚款单开具之日起7日内书面通知乙方,否则,乙方视为罚款无效.

4.14甲方承担由于自身原因造成的责任。

第5条 乙方责任

5.1 根据施工现场的条件和甲方的要求,编制塔吊技术方案。乙方保证向甲方提供的设备符合行业规定。

5.2 负责设备的进出场(进场运输、安拆和退场运输),严格按照甲方审定的技术方案进行施工。

5.3 根据甲方的工作负荷情况提供足够用的塔司,如为满足项目24小时施工需要,保证配备每塔3名司机。

5.4 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技术达到行业管理要求,不得以任何借口向甲方吃、拿、卡,要。由于司机服务配合不按服务规范要求进行或其他原因,不能满足甲方要求,甲方有权提出更换司机。

5.5 定期对设备进行维修保养,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转,承担设备在正常使用情况下的维修保养费用。

5.6 设备发生故障后,乙方应迅速组织抢修,由于故障原因造成每台设备停止使用每月累计不得超过24小时,否则,甲方有权扣除超过期间的相应设备的租赁费,扣减费用按照日租费乘以超过期间天数的两倍计。

5.7乙方人员进入甲方现场应遵守现场规章制度,听从甲方指挥、安排。

5.8按照有关规定对进入现场的塔吊进行管理。

5.9负贵设备司机操作过程的安全技术交底。

5.10乙方承担由于设备本身问题或司机误操作引发的安全责任。

第6条 争议

6.1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可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北京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其它机构解决。

第7条 合同生效与终止

7.1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发生方案变更、增项,双方以书面形式签字认可后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7.2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在双方完成约定工作内容,费用全部结清后即告终止。

第8条合同份数

8.1本补充协议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甲、乙双方各保存一份。

8.2 本补充协议副本两份,甲乙双方各保存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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