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市审计局主要职责

2023-02-28

第一篇:昆山市审计局主要职责

中山市城乡规划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城乡规划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研究制定全市城乡规划管理工作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编制全市城市总体规划,指导各建制镇编制城镇总体规划,组织审查各建制镇的城镇总体规划。

(三)组织、协调全市各专项规划的编制工作。参与研究本市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负责制定近期建设规划,协调城乡规划与年度建设计划的衔接;负责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和审查及各镇控制性详细规划和村庄规划的审查工作。

(四)参与本市的各项大中型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负责全市建设项目选址和布局的规划管理,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五)负责全市建设用地规划管理工作。负责《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核发、延期使用及变更等审批业务。

(六)负责审批全市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及其工程报建,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负责已审批建设工程的现场验线和竣工验收。

(七)负责组织全市主要交通干线的规划审查;审批大型的或设置在重要地区、路段的户外广告;负责城市景观环境的规划管理。

(八)负责全市城乡规划设计行业管理;负责全市城乡规划设计单位和勘察测量单位的资质管理。

(九)指导、协调各建制镇的规划管理工作。

(十)承办市人民政府和上级交办的其它事项。

市发展和改革局(物价局、粮食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提出综合运用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推动缩小城乡发展差距;负责协调农业、工业、服务业发展重大问题,提出优化重大产业结构目标、规划和政策建议;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推进经济(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升级;组织拟订主体功能区规划和区域协调发展战略、规划、政策;组织协调各行业部门拟订和编制产业发展规划(计划)及产业政策,并做好与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人大作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

(二)研究分析市内外经济社会发展形势,负责宏观经济社会预测、预警;研究分析宏观经济运动和社会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研究分析财政、土地、金融等方面的情况,参与财政、土地、金融体制改革以及政策的制定,提出投资融资的发展战略和政策建议;研究分析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重大问题,综合协调环保产业有关工作,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

(三)承担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社会体制改革的责任。研究经济社会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社会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经济社会体制改革方案;指导和推进经济社会体制改革试点和改革试验项目工作;承担统筹城乡发展的责任,分析研究和协调城乡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牵头制定统筹城乡发展的政策、措施。

(四)承担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的责任。拟订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及措施,衔接平衡需要市政府安排投资和涉及重大建设项目的专项规划;安排全市财政性投资项目,按规定权限核准、审核重大建设项目、重大外资项目、重大境外投资项目,协调重大项目建设中的重大问题;拟定投资管理规范性文件,发布投资信息,引导民间投资方向;组织开展重大建设项目稽察;按规定指导和协调招标投标工作,对重大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进行监督检查;指导和监督国外贷款建设资金的使用;指导工程咨询业发展。

(五)负责综合交通运输发展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衔接平衡;承担市内公共交通、市交通网络和部省合作干线铁路项目、城际轨道交通网络规划与建设的协调职能;负责统筹协调全市服务业发展,组织拟订和实施综合性服务业发展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拟订高技术产业发展、产业技术进步、现代物流业的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参与协调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

(六)研究能源开发和利用,提出综合能源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并组织实施;完善对能源产业的管理,推进能源结构战略性调整;拟订能源行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规划重大能源项目布局;研究提出相关能源体制机制改革建议,监测和分析能源产业、能源安全的发展状况;参与有关粤港澳能源基础设施方面的发展与合作,开展能源对外合作。

(七)负责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组织拟订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参与拟订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民政等发展政策;研究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

(八)承担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的责任。编制重要农产品、工业品和原材料总量平衡计划并监督执行;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各类重要物资储备计划并监督执行。承担非上市公司发行企业(公司)债券审核上报工作。

(九)贯彻国家和省市的价格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价格(收费)地方规范性文件,及有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和组织实施价格改革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推进有关专项价格改革方案和试点工作;运用价格杠杆促进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和优化资源配置。

(十)负责价格分析、预测、预警和监控。拟订年度价格总水平控制目标及价格调控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价格调节基金的设立、运作和管理;参与重要商品风险基金、储备制度的运作和监督;运用价格信息引导市场供求;依法开展价格成本调查和成本监审。

(十一)按照广东省定价目录以及规定权限,负责对列名管理的商品、服务价格及中介服务收费进行管理;负责对行政事业性收费、教育、医疗收费、各种协会(学会)收费及在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外收取的保证金、抵押金、风险金等费用的管理;指导、监督全社会价格(收费)工作;管理价格认证、鉴证;协调、处理价格(收费)争议、

(十二)依法实施市场价格监管,开展反价格垄断,规范经营者价格行为,制止低价倾销、牟利暴利、价格欺诈等不正当价格行为,指导行业价格自律;组织实施明码标价;调查和处理价格投诉举报,依法对各类价格(收费)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对价格(收费)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措施,维护公平竞争的价格秩序 。

(十三)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粮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提出粮食宏观调控、总量平衡以及粮食流通的中长期规划、粮食购销政策和动用储备粮的建议,开展粮食产销合作,保障粮食安全;承担粮食监测预警和应急责任。

(十四)拟订粮食流通、粮食库存监督检查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对粮食收购、储存环节的粮食质量安全和原粮卫生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市级储备粮行政管理、军粮供应管理和粮食流通行业监督;负责规划和协调粮食仓库、流通设施、市场体系建设;参与制定粮食购销价格政策。

(十五)组织编制国民经济动员规划、计划;研究国民经济动员与国民经济、国防建设的关系,拟订相关政策,协调相关重大问题;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

(十六)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广义的城市规划法指国家为调整在城市规划活动中所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而制定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所谓城市规划是为合理利用城市土地,协调城市空间布局和各项建设的综合部署和具体安排。专义的城市规划法是特指全国人大常委会1989年12月26日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

中山市城乡规划局各科室、分局工作职责

(一)办公室(与财务科合署)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新闻宣传、信访、督办、政务公开等工作;负责重要文件和会议决定事项的督查工作;负责“窗口”管理和业务督办;指导、协调城建档案馆有关业务;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事项的督促落实。负责本局国有资产、财务管理及下属单位的审计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城市和村镇基础设施配套收费工作。

(二)法制科

拟订有关规范性文件,负责全市规划行政管理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开展城乡规划相关法规的学习与培训工作;负责违法建设案件定性复议工作;负责组织城乡规划实施的公示(告知)、许可听证工作;负责各镇区规划管理方面法律、法规的咨询工作。

(三)规划科

负责组织中心城区专项规划(不含市政专项)、控制性详细规划和全市区域性的专项规划的编制、审查工作(不含市政专项);组织火炬开发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审查;负责城市规划设计市场的行业管理和城市规划设计单位的资质管理;负责中心城区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和监督规划管理工作,指导协调各镇区开展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的保护和监督规划管理工作。

(四)市政科

负责组织全市市政专项规划的编制、审查及上报工作;负责组织村镇一类市政工程方案审查。

(五)技术科

承担组织市政府委托的城市规划发展、城市设计等城市发展战略研究工作;负责组织全市总体规划(含近期建设规划)的编制、审查和上报工作;负责全市专项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上报工作;负责组织村、镇总体规划(含近期建设规划)的审查;负责组织全市重点建设项目设计方案审查;负责组织规范全局技术管理要求,开展学术交流与合作;负责规划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及规划成果(含草案)信息的入库管理工作。

(六)综合业务科

负责规划管理业务的综合协调和统计数据收集、管理工作;协调全市重点建设项目;负责本市勘察测量单位的资质管理。

(七)村镇一科

负责三角、民众、南朗、三乡、坦洲、板芙、神湾、沙溪、大涌镇的规划管理业务,指导建制镇控制性详细规划、村庄规划的编制,协调各镇之间的规划工作;负责建制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审查;负责核发建制镇《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负责核发村镇一类建设工程《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负责村镇一类建设工程规划验收管理;负责监督指导村镇二类建设工程规划管理;负责组织辖区内一类建设工程违法建设案件定性工作;参与村镇一类市政工程方案审查。

(八)村镇二科

负责小榄、古镇、横栏、东升、黄圃、东凤、南头、阜沙、港口镇的规划管理业务。具体职责与村镇一科相同。

(九)人事科

负责局机关干部及下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劳动工资、专业技术资格评聘、离退休人员服务和党群等工作。

中山市档案馆

机构设置及人员概况

中山市城市建设档案馆(以下简称城建档案馆)成立于1990年,隶属中山市规划局,是本市集中统一保管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等城建档案的专门档案馆,内设业务指导室、档案保管利用室、编研声像室,1998年晋升为省一级城建档案馆。

馆专业人员状况:具备专业技术资格的10人,档案专业7人、计算机专业1人、工程专业2人。其中具备高级职称的2人、中级职称3人、初级职称5人。

中山市城建档案馆馆库总面积1800平方米,其中库房面积560平方米,馆库装有自动监控消防报警系统,配置了温湿度控制、档案消毒等保护设备,建立了独立的网络系统及服务器主控机房。配备齐全的档案信息处理、声像摄编等设备。

中山市城市建设档案馆位于广东省中山市石岐兴中道15号,邮编:528403。联系电话:0760-8309788(总机)、传真:8162151。

中山市城建档案馆职能:

1、制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城建档案事业发展规划,制定本市城建档案工作的管理制度和办法。

2、负责监督、指导全市各镇区、城建系统各部门、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的城建档案工作。

3、负责全市城建档案管理业务的培训工作以及城建档案业务规范和技术标准的实施。

4、征集、接收和保管本市具有永久和长期保存价值的城建档案和资料。

5、对工程档案进行跟踪监督、业务指导和档案验收;统一管理全市地下管线档案资料。

6、对馆藏档案、资料进行系统科学的审核、鉴定、分类、整理编目、统计,实现城建档案规范化、标准化和现代化的管理;编制检索工具,开展城建档案利用和咨询服务工作。

7、拍摄、编制反映城市建设发展历史和现状的声像档案资料;

8、根据城市规划、建设及其管理工作需要,开展城建档案编研工作,整理、汇编有关档案资料;

9、开发城建档案信息资源,收集、加工、整理及利用有关城建信息,为城市规划、建设及管理工作提供信息化服务。

中山市规划设计院

我院是具备甲级规划设计资质、乙级建筑设计及乙级市政设计资质,集城市规划、城市设计、市政工程设计、建筑设计等为一体的综合设计院。

经过多年的实践,我院积累了业务经验、磨练了专业技术、壮大了团队力量。目前,我院已扩展到百人规模,其中:工程技术人员占80%以上,中、高级职称67人;硕士研究生6人。院下设城市规划一所、城市规划二所、建筑设计室、市政设计所、城市设计所、编制研究所等业务部门,拥有城市规划、交通、建筑、结构、给水排水、电力电信、燃气、道桥、园林及环境艺术等专业的设计人才,承接的业务涵盖了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城市设计以及市政工程设计、建筑设计等各个方面。

在中山的城市发展过程上,我院的工程师们用自己的辛勤和智慧谱写了一曲曲城市建设的凯歌,为中山市的城市规划和建设做出了积极的贡献,设计成果多次获国家级、省级、市级奖励,其中包括:闻名全国的景观道路兴中道;全国优秀住宅小区东盛花园、竹苑、松苑、柏苑小区;开文化旅游购物风气之先河的孙文西路文化旅游步行街等。

电话:88322881

传真:88320683

地址:广东省中山市东苑路58号

网址:http://

第二篇:审计部主要职责

金满食品公司2014年审计部工作主要职责 了解基础员工心声,收集金满各部门主管及经理日常工作态度及工作责任心。是否在日常工作中处处以身作则;是否存在以权压人等于违背金满发展宗旨的不良行为。审计部与人事部都是金满员工的“娘家人”。员工在日常工作中有任何委屈及对金满发展有好的建议可以直接反应到审计部,对您反应的情况我们会认真的进行调查并及时给您回复。

一、2014年公司审计部工作职责

1.审计部直接对金满总经理负责。在总经理领导下,认真贯彻金满各项制度。根据金满对审计、行政部门的要求,结合金满制定的方针目标,制定财务审计、行政工作的方针目标,编制年、季度、月、周审计工作计划。

2.经总经理批准可以组织、兼职财务审计、行政人员(可零时性抽调金满其它部门人员)对金满各部门、进行常规财务审计和专项行政监察。

3.办理总经理交办的各项审计任务。制定专项审计方案,并组织实施。经常深入生产和门市销售一线岗位,组织了解群众需求和呼声、等行政工作。按照财务审计、行政监察程序做好技术资料的形成收集、整理、立卷、归档工作。

4、对金满的各个部门、经济核算单位,有权直接进行各部门审计监督。对于不符合金满财务制度的开支或提高标准的开支项目,有权建议制止、纠正,维护金满的权益。并对其进行科学分析和实绩评价。

5、对审计报告中列出的问题和改进意见有权检查、督促各部门主管经理执行。对各部门主管的月、周工作计划进行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审核。评价及业绩达成。上交总经理批阅,最终宣布实施。

6.对各部门主管、经理不作为、不以身作则的进行审计考核。上交总经理批阅批准后,作出行政处罚。

二、要求公司各部门配合条件(除月度工作计划每月28号报)

1.营运部:

1) 提供店长会议纪要,主要内容是基层店长对公司工作提出的要求,对生产部提出的要求,对公司行政后勤提出的要求。

2) 营运部自查本部门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措施。

2.生产部:

1) 生产操作流程中存在问题:a.需要公司帮助解决问题

b.需要机关后勤部门解决问题c.需要仓库解决的问题

2) 生产部自查本部门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措施。

3.财务部:

1) 提供当月财务报表(每月10号)及相关凭证;帐目。

2) 提供当月工资报表(每月18号);

3) 提供日常统计资料:a.营运部日报表b.生产车间产值日报表c.加盟店及兄弟单位业务往来报表;卡券发、收、存报表。

4) 财务部需要其他部门配合的要求。

4.人事部:

1) 员工思想动态资料通报;

2) 员工培训计划及培训内容需配合要求;

3) 员工考评、晋级需审计配合要求。

5.仓库:

1) 协助仓库每月清产核资及盘库(每月26-28号);

2) 提供盘库详细资料(库存、盘盈或盘亏);

3) 提供临界库存资料及非正常仓库资料。

6.后勤:

1) 后勤部工作计划安排及突发事件协调;

2) 对生产部及营运部工作配合要求;

3) 对机关、库房及发货组工作配合要求;

4) 其他需公司帮助解决的要求。

7.市场部:

1) 报月度工作业绩报表;

2) 报月度增加新客户、月度流失客户及原因;

3) 需要公司帮助解决的问题。

8.以上各部门之间提出的协调要求,一般以文字为主通知,并口头追述。反映问题要分轻重缓急,小问题当天解决,大问题三天解决,重大问题报公司解决。

9.工作中各部门经理和主管对出现问题,不解决、不协调、不通报,审计部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通报批评和经济处罚,十分严重的,上报给公司领导批准,给予撤职处分。

2014年元月22日

第三篇:监察审计处主要职责职能

㈠纪检监察部分

1、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正确履行纪检监察工作职责。

2、根据上级纪检监察部门和局党委行政领导的部署,结合实际,适时制定工作计划,确定工作重点和保障措施。及时传达上级纪检监察会议精神,积极完成上级纪检监察部门和局党委、行政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重要工作完成情况及主要问题,需要汇报的要及时汇报。

3、督促检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对党员进行党性、党风和党纪教育及预防职务犯罪教育工作。深入开展廉政教育和治理商业贿赂等专项活动,组织对党员领导干部进行三项谈话(日常谈话、任前廉政谈话和诫勉谈话),参加对党员领导干部的述廉、评议考核,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

4、认真贯彻《实施纲要》,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监督检查党员领导干部执行廉洁自律情况,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协助党委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党内监督工作,对全局 1

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和行使权力情况进行监督,负责全局各二级单位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的监督工作,并向局党委和公司纪委报告监督工作情况。

5、建立健全纪检监察工作方面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检查所属单位的执行情况。

6、受理党员、干部的申诉和职工群众的检举、控告,对违反党纪、政纪行为进行立案查处,检查、处理职责范围内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案件,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其他党内法规做出维护党的纪律的决定,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党员的处分。负责全局重大生产责任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协助上级纪检监察部门查处重大违纪违法案件。

7、协助局党委搞好干部队伍建设,加强与组织人事部门的联系与配合,及时向组织人事部门通报反映干部、党员有关党风党纪的情况。

8、建立全局副处(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并进行专项管理。

9、协助局行政领导检查机关各部室及其工作人员遵守、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的情况。

10、负责全局政风行风建设工作,把政风行风建设与企业社会责任紧密结合起来,积极组织开展纠风和民主评议行风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全局党务公开、局务公开的监督、

检查和指导工作,解决群众反映突出的热点、难点问题,全面提高全局优质服务水平。

11、受理对局行政处室和监察对象违反行政纪律行为的检举控告,调查局行政处室和监察对象违反行政纪律的行为,受理监察对象不服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决定的申诉。

12、负责对全局生产建设经营管理过程中发生的重大事项进行监督检查,监督设备材料招标和效能监察工作。

13、积极开展廉政文化建设活动,培养全局员工高尚的道德品格和廉洁操守,建立与和谐巴彦淖尔电力相一致的廉政文化体系。

14、领导基层单位的纪委监察工作,负责、季度工作安排与检查、考评,指导下级党组织的专职和兼职纪检工作人员开展工作,抓好纪检干部的队伍建设,不断提高纪检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理论政策水平和业务工作能力。

15、承办局党委和上级纪检监察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㈡审计部分

1、依照《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规定》、《内部审计准则》和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局里赋予的职责权限,完成局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各项审计任务。

2、贯彻局各项经营方针、政策,按照局经营目标和计划开展工作,为贯彻局各项经营方针和实现经营目标进行监督和服务。

3、制定局审计工作规章制度,出台相关的管理办法,加强基础工作管理,规范审计工作。

4、编制全局审计工作发展规划及审计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5、负责对局及所属单位(含趸售农电公司、多经企业)的下列经济管理活动事项进行审计监督:

(1)财务预算执行情况审计;

(2)资产负债及财务收支审计;

(3)干部管理权限内领导干部任期期中、离任经济责任审计;

(4)大修及中小型维修工程的概预算审价,技改、大修、中小型维修等工程的竣工结算、决算审价审计;

(5)业绩考核审计;

(6)电力营销专项审计;

(7)管理审计,包括对企业内部控制制度设计与执行情况审计、业务流程审计;

(8)经济合同审计;

(9)其他专项业务审计;

(10)开展各项审计调查,并对经营管理活动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11)协助监察部门对经济案件进行审计调查。

6、负责对各项审计决定和审计意见书的执行落实情况,

进行监督与检查工作。

7、负责配合与协调政府审计、社会中介机构审计工作。

8、参与局体制改革、主辅分离、主多分离等相关资产、 负债、权益等的处置活动。

9、负责承办委托社会中介机构进行审计等事宜。

10、配合电力公司审计工作。

11、负责起草、审查、修改企业各类合同,规范合同样本和管理工作流程,并对局及所属各单位的合同履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12、根据企业领导指示或有关部门和单位的请求,办理商务谈判、纠纷调解、参与听证会议等非诉讼事务。受企业委托,作为诉讼代理人参与处理各种诉讼案件,维护企业权益。

13、根据有关领导或部门要求,对拟颁布施行的规章制度的合法性予以审查。

14、解答企业领导人和有关部门和单位关于企业经营管理过程中遇到的法律问题,必要时出具法律意见书。

第四篇:统计局主要职责及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统计工作的法律、法规、政策,研究制订我区统计工作和有关的调查计划,组织领导和综合协调各部门的统计和国民经济核算工作,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规的实施。

二、根据宏观和科学决策的需要,建立健全区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和统计指标体系,按照上级统一的基木统计报表制度和统计标准,完成统计报表工作。

三、完成上级组织部署的重大国情国力普查及城市社会经济调查、农村经济调查等社会经济调查;组织全区统计报表的管理工作。

四、搜集、整理、提供基本统计资料,并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区委、区政府提供咨询建议。

五、统一核定、公布、印刷全区性的基本统计材料,定期发布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公报;负责全区社会经济统计信息咨询服务行业规划、协调工作,积极培育和发展信息咨询服务市场。

六、管理全区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体系,组织协调和统一管理统计数据库网络。

七、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内设机构

根据工作职责,区统计局设3个内设机构。

(一) 办公室 拟定全局统计工作发展规划、计划总结及综合性文件,研究统计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和对策,组织交流统计工作经验;协助局领导处理日常政务和事务。

(二) 综合科

完成农业、农村、工业、内贸、住宿、餐饮 劳资、外经、服务业、民营、个体私营、人口就业、建筑业、科级、综合等统计专业的定期报表工作。

(三) 能源科

组织实施全社会能源统计调查工作,对全区统计数据进行收集、整理、检查和评估;指导能源统计基础工作,开展能源统计分析研究。

第五篇:佛山市审计局选调公务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我局决定面向广东省内公开选调公务员。现将选调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和人数

佛山市审计局科员1名。

二、选调条件

选调人员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以下具体要求:

(一)具有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身份(不含聘任制);

(二)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法学、财政学、会计学、审计学、经济学、税务、土木工程、建筑学、工程管理等相关专业;

(三)年龄35岁以下(1979年4月1日后出生),男性;

(四)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五)具有较高的文字写作水平、语言表达能力和综合素质能力,有一定的会计知识和计算机应用能力;

(六)思想端正,工作责任心强,身体健康,能吃苦耐劳,需经常出差。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未满试用期的;

2. 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 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处理期限的;

4. 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程序

(一)报名:请符合要求的人员于2015年4月30日前将材料以邮政信件或邮政快递EMS的方式(其他邮寄方式恕不保证收到)邮寄至佛山市审计局办公室,报名者请提供报名表(附近期免冠红底大一寸相片2张)及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工作证、获奖证书、《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个人撰写文稿1-2篇,如有在公开或内部刊物发表的文章请提供。 邮寄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北12号8号楼8楼, 邮政编码:528000,电子邮箱:zsw@fsaudit.gov.cn,电话:0757-83324900,联系人:张先生。

(二)资格审查:我局收到材料后,将根据报名者工作经历、个人情况,同时结合岗位需求,对符合条件的人员进行考试(经初审,对不符合报名要求的,报名资料不予退还),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三)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择优确定拟选调初选人员。

(四)体检和考察:按照公务员选调的相关文件规定进行。

(五)选调: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的结果,确定选调人员,并按照人事调动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附件:《 佛山市审计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

佛山市审计局 2015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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