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空心村情况调查

2022-10-04

第一篇:农村空心村情况调查

农村空心村情况调查

张小猛

河南省邓州市彭桥镇陈堰村河西小组,共有40户180人,整个村小组所占宅基地面积100亩土地,户均2.5亩,人均0.5亩。这100亩宅基地,有30亩左右建了房子或修了院子,院子的面积比较大;在40亩左右的荒宅基地上,村民根据谁占有谁拥有的历史习惯种了一些树木以表示归谁所有;25亩左右的土地常年长满荒草或是废弃的水池;还有5亩左右的土地,被加工成了耕地。村小组内的老房子是没有规划的,近10年新建的房子每处宅基地规划面积为0.36亩,宅基地严重超面积以及一户多宅现象非常突出。

空心村形成的原因

有人分析认为,空心村的形成是因为很多农民离开农村到城市发展,造成农村村庄土地的闲置和浪费。其实,这并不全面。

空心村形成的主要原因,一是农业生产的进步。在手工农业时代,很多农业作业是需要占用大量土地的,如打小麦或晒稻子的麦(稻)场,每个占用近一亩土地。随着农业机械化的到来,农村的麦(稻)场已经没有作用了,造成这部分土地的闲置。

二是农村土地的集体所有权性质。农村土地属于集体所有,而集体又缺乏管理和规划。农民的原则是能占就占,哪怕占有的土地常年闲置。一些农户将新住房建在自家耕地上,耕地里违法建了不少房子,村庄里的很多旧宅基地却闲置着。集体所有制的土地制度,约束了农村宅基地的开发和流转利用。

三是基层政府的不作为或者乱作为。从法律上来分析,集体经济组织完全可以依照法律,对农户没有使用的闲置宅基地进行统一回收,给新增加的人口建房使用,或加工成耕地分配给村民耕种。但由于基层政府的不作为,使得村庄宅基地使用杂乱无章,住宅与耕地间杂,很难开发利用。

空心村改造的困境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人口的增加,对粮食安全的保障,土地变得日益紧张。政府对土地的重视程度越来越高,保护耕地,整合土地资源的需求也越来越高。

根据对河南省邓州市彭桥镇陈堰村河西小组以及其他12个村小组宅基地利用状况的调查发现, 宅基地闲置和浪费的比例都相当高。13个村小组所占宅基地面积800亩到1000亩。如果进行中心村建设,总的宅基地需要在200亩左右,也就是说可以整合出不低于500亩土地资源。以此类推,中国农村宅基地可以整合的土地资源在三四亿亩左右。

农村闲置土地资源整合,是一个长期而又缓慢的过程。把三四亿亩农村宅基地的土地资源逐步改善整合出来,需要10~20年甚至更久的时间。

全国有不少地方在实践空心村改造,但基本上都是以政府资金扶持的模式进行的,由于政府财政资源有限,只有部分空心村有机会改善或者改善成功,大部分根本没有获得改善的机会或者进展缓慢,效果不理想。资金缺乏是空心村改善的第一个困境。

空心村改造的第二个困境是政府没有政策扶持,反而有政策约束。同样以河南省邓州市彭桥镇陈堰村为例,政府对空心村改造没有任何指导和扶持,反而以保护耕地为由,向建房农民收取高额建房费用,使很多建房农民望而却步,中心村建设就此搁浅。

空心村改造的第三个困境是基层政府的不作为。面对国家土地的日益紧张、空心村的土地严重浪费,基层干部不做中心村规划,对多数农民一户多宅和宅基地严重超面积现象视而不见。

空心村改造的第四个困境是法律和现实的冲突。多部法律强调,不允许一户多宅、宅基地面积超标。而在空心村的农村,基本上家家户户都违反了这些法律。是按法律收回这些宅基地,还是尊重现实,承认农民拥有这些宅基地的权利?这种冲突需要一个解决方案。

空心村改造中涉及的几个关系

(一)与新农村建设的关系

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是新农村建设的主要内容。单就村容整洁来说,一个空心村村庄是做不到村容整洁的。空心村的村庄,房屋破旧,很多老房子没有按规划建设,道路年久失修,到处长有荒草。要使村容整洁,首先要改造空心村。空心村的改造可以为村集体整合出数量不少的土地,这些土地资源的利用,可以为新农村建设提供一定的资金支持。而这一设想的实现需要政策扶持。如果18亿亩以外的中国农村集体土地可以实现永久承包经营权的流转,那么不仅可以逐步把农村三四亿亩宅基地释放出来,同时,也解决了新农村建设资金不足的问题。

(二)与粮食安全的关系

随着人口的增加,对粮食安全的担忧,我们对耕地的保护越来越严格。但避免粮食危机,不仅要保护耕地,更要避免土地的闲置和浪费,对闲置土地进行合理的开发利用。同时,避免过分的耕地保护不利于潜在耕地的开发和利用。大家都希望将住房建在交通便利、有商业潜力、人群聚集的地方,而目前,因为保护耕地的政策,很多潜在的中心村、小集镇的扩大和发展都受到了制约。

(三)与相关涉农法律的关系

我国与农村有关的法律法规不少,但在实践中却没有严格执行。土地没有土地证,房屋没有房屋证,一户多宅、一宅面积严重超标等现象相当普遍。如何在尊重现实和法律之间寻求一个平衡点,建设新农村,仍是一个复杂的问题。

推动空心村改造,首先或最重要的法律依据是《村民自治法》。《村民自治法》强调的是少数服从多数,用投票的方式来解决意见上的分歧。空心村改造,难免会打乱目前农民拥有旧宅基地面积不均等的利益关系。如何选择改造方案,并得到多数农民支持,从而在法律上形成多数人的意见,为空心村改造提供法律和民意上的基础,十分重要。

中国农村《村民自治法》已经实施了很多年,但落实情况不太理想。以河南省邓州市彭桥镇陈堰村为例,该村从来没有让农民进行过民主投票,村干部都是镇政府直接任命的,也从来没有进行过村务公开。

空心村改造,还需要其他的法律法规支持,如政府正在修订中的《土地管理法》。新的《土地管理法》,一方面要维持目前的土地制度,即农村的集体所

有制制度,另一方面要为农村大量浪费和闲置土地的整合利用提供可能,为新农村建设提供一些政策支持。对于18亿亩耕地以外的土地和需要开垦复垦的土地,可以有长期的自主的经营权,根据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利用民间资金来改造空心村,建设新农村。

对空心村改造的建议

改造空心村的方案有很多种,但比较务实和切合实际的不多。如果采用政府主导、财政扶持的办法来改造空心村,只能改造一部分,数量非常有限,因为政府的财政是有限的。

政府以法律为依据强制回收农村浪费和闲置的宅基地,也是一种方式,但会遭到农民的抵制和抗议,影响社会稳定。如果政府尊重现实,认可农民目前对大面积宅基地拥有的权利,就必须修改相关法律,不仅从法律上认可农民的这种权利,还必须从法律上保障农民流转这些宅基地的权利,只有这些宅基地有流转机会,才会有民间资金介入,用市场经济的力量把这些土地整合出来。

如果从法律上寻求政策支持的难度较大,可以在落实法律和尊重现实两种原则的基础上进行,即给予适当补助,并按法律规定回收闲置宅基地。补助资金可以是政府投资也可以是民间投资。从操作层面来讲,民间投资的可行性更大。因为基层政府干部的不作为和腐败行为会制约这种模式的改造。

还有一种改造方式,即国家放开粮食价格,以此激发农民种地的热情,激发农民对闲置浪费土地的重视。如果任由目前农村宅基地的混乱状况发展下去,农村就会出现很多社会矛盾,影响和谐。目前,河南省邓州市彭桥镇陈堰村河西村小组,就有村民为有人侵占自己宅基地的事产生了矛盾。

(作者系河南省邓州市彭桥镇陈堰村河西组一组村民)

(此为原稿,与书刊有出入)

文章来源:《中国乡村发现》第14期湖南人民出版社

第二篇: 农村“空心村”情况调查与分析

——以河北省邯郸市魏县为例 摘 要:为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推动新农村建设,我们对邯郸市魏县边马乡边小屯村进行了实地研究。“空心村”是我国农村发展过程中的一个特有现象,以河北省邯郸市魏县为例,通过分析“空心村”特点阐述其引发的社会危害结合调查研究的方法,我们对“空心村”形成的原因分析及对策建议有了自己的看法。

关键词:空心村 农村发展 人口外流

一方面作为国家级贫困县,魏县人在耕地有限的情况下大量人员外出工作;另一方面市场经济的经济机会和种田成本高收益低的现状促使更多的人离开农村走向城市。对于那些在城市发展较好的人而言,一部分会选择长期留在城市,购置房屋;另一部分返乡人员由于交通方便等原因则较多倾向于在村庄外围建房。因此,人口的不断外流以及房屋外建等导致许多农村在村中心出现了空心化现象。

一、空心村现状分析

1.空心村目前尚未有统一定义,我们通过对魏县边马乡的实地走访,认为魏县的空心村是:在市场化影响、工业化与城市化进程中,由于农村规划管理体制落后、发展建设缓慢而导致大量农民外流、宅基地闲置、土地利用率低,进而形成农村人口空心化,并且引发了连锁效应——农业生产空心化、公共服务空心化、基层民主空心化以及社会心理空虚化等的一种村庄表现形式。

2. 空心村的特点。

一是人口密度递减,村民年纪两极分化。伴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农民进城打工、经商或谋生的人数不断攀升,导致农村人口密度逐年递减,农村人口呈现空心化。典型的就是90后就读的边马小学因外流人员子女在城里就近上学导致农村生源减少已经解散,00后的孩子大都是在几个村合并办学的紫岗小学接受教育,本该在父母身边玩耍的年纪却提早的进入了寄宿制学校,这不利于孩子健康成长。

二是村庄宅基地闲置,土地利用率低。一方面,由于外出打工村民人数不断增加,部分老宅基地闲置抛荒,一些居民点长期无人居住;另一方面,由于沿袭了农村传统落后的选居模式,同时受风水、朝向、地势、交通及经济条件等因素影响,村居大多呈点状布局,自由且分散。以上两方面原因导致了村庄土地利用率低下。三是基础设施配套不完善,公共服务滞后。空心村的公共基础设施配套严重不足,这导致了公共服务功能丧失和服务水平的滞后,造成当地村民生产生活的不便利。虽然修了几条道路,但居民点的连接程度仍不高。

3.空心村现象的危害。

一是农业资源遭到破坏。大量农村劳动力的流失带来了“人走屋空”和宅基地普遍“建新不拆旧”的问题,农村新建住宅逐渐向外围扩展,导致村庄建房用地规模扩大,大量的耕地被占用,农业资源遭到严重破坏,进而威胁到粮食的生产和农民收入的增长, 也加剧了生态环境的恶化。

二是农村居住环境日渐恶劣。空心村的中心区域往往存在着大量的旧房、破房甚至是危房,由于年久失修,这些房子多数存在着严重的安全隐患。

三是农村经济发展受阻。空心村的出现一般都伴随着大量农村劳动力的外流,尤其是男性青壮年劳动力。随着城乡间经济差距的扩大,这种外流趋势势必会更加严重。农村人口的大量流失,意味着农业生产性投资的减少,这也直接影响了我国的农业生产特别是粮食生产。

四是村民自治质量难以保证。村民自治是广大农民群众直接行使民主权利,实行自我管

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一项基本社会政治制度。但空心村现象的出现令这一制度受到了严重的挑战。劳动力的大量外流导致村民的选举参与率大大降低。我们所采访的边马乡边小屯村仍是大队公社时期的领导方式,公民普选仍未实行,由于身在外地,许多外出人员或是放弃选举,或是采取口头转告、电话通知和委托他人等形式投票,但这些做法都有可能导致选举中原有公平的偏离。

五是乡村文化衰落,情感纽带断裂。随着青壮年农民外出打工,留守老人养老和留守儿童照看的问题不断凸显出来。魏县许多地方都不同程度出现

“老无所依”、“幼无所靠”的状况,农村传统文化中血缘与宗族的观念受到了严峻 的冲击。

二、空心村现象的成因分析

1.劳动力人口严重流失。魏县人口外流现象较为严重,其中,青壮年劳动力的流失尤为严峻。而人口外流直接导致了“人去房空”现象的出现,是调研县空心村的表现形式之一,魏县是人口大县,但大多数的农村人口涌入城镇,各村空心化十分严重。而人口流失的原因又体现于以下几个方面:(1)城乡收入差异大引起的人口外流。随着我国城镇化

进程的推进,一方面,城市工业化利润高,劳动力回报大;另一方面,弱势产业的农业由于利润和劳动边际生产率较低,缺乏吸引力,使得劳动力在两部门间形成大规模流动。我们采访了很多居民,他们都说在家种地根本负担不起家人的生活,去电子厂服装厂打工或随装修队工作赚得更多。(2)城乡基础设施资源不平衡。一些久在城里打工的人早已习惯了城市的环境,他们更向往城市的洁净优美。(3)城乡提供个人发展空间的能力差异。魏县是梨园之乡农业大县,既无名胜古迹又无丰富资源,全县招商引资能力大大降低,使当地经济陷入恶性循环,经济发展速度缓慢。当地大部分较高学历的人才选择到大城市打拼,就业选择面更广,发展空间相较家乡大

2.农村规划相对滞后。(1)相关土地规划的法律制度不健全,制度执行力低。我国土地管理法第62条明确指出: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但是在实际操作中,并未明确规定已有两处或以上宅基地的处理办法,致使部分问题遗留。(2)地方政府整治意愿弱,土地规划存在随意性。当地政府由于整治资金、整治难度等治理障碍的存在,对空心村的整治意愿较弱,并且,在土地使用上缺乏科学、系统的规划,存在较强的随意性,对宅基地申请人情况、宅基地所在地等情况未予以严格核查,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空心村形态的蔓延。

三、空心村现象的解决方案

1. 基于广泛征取民意的政府规划使农民真正实现安居。政府对空余宅基地的宏观调控。对村中废弃地、闲置地以及收回的部分住宅进行综合整理,交由村集体宏观调控。

(1)村集体可带领农民发展庭院经济以提高土地产出效率。村民可通过购买土地的使用权发展庭院经 济。快节奏的城市生活让城市人返璞归真的愿望愈发强烈。“采菊东篱下”的田园生活也变得触手可及,观光休闲农业已成为一种新的生活方式。

(2)将整理成片的土地退地还耕从而形成“乡村企业”:政府通过这一举措,整理出了大片土地,村集体应大力推进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将成片的土地重新利用进行耕种,以庄园的形式形成“乡村企业”。 (3)让收回的宅基地中可居住的房子进入流通市场。对于还可居住的房屋,撤并的成本太高,所以不妨使其重回流通市场,既可出售其使用权,也可以将它作为惠民工程补贴给贫困户或鳏寡老人居住,并收回其原住房。

2.村集体带领农民以产业兴农,促进产业提档升级。 3.(1)因地制宜,依托其梨果资源,使其成为主导产业。立足当地资源优势,依托梨果资源,推广无公害标准化生产技术,进行科学种植,并提高果农的精品和品牌意识,在规范生产经营下共同打造出强而有力的基础产业。

4.(2)以文化背景为依托,打造文化与休闲一体的特色旅游。相较于文化旅游,休闲旅游

似乎更加引人注目,政府应着力打造文化与休闲一体的特色旅游。

(3)积极发展农家乐为主的庭院经济。鼓励发展以农家乐为主的乡村游等的产业化生产营销,大力发展农家乐旅游、特色餐饮。以民俗风情、梨园风光、农家特色为卖点,倡导新体验,使其向第三产业转移。 (4)以工业促农,引导企业向工业园区聚集。近年来工业化的发展受土地和节能减排

制约,通过整合土地资源,土地已不再是工业发展的瓶颈,此时政府应引入龙头企业,进行资源整合、升级产品等以实现工业促农,从而调整产业结构。

第三篇:农村“空心村”情况调查与分析调研报告

摘要:在新农村的建设中,由于一些地方的整治,加剧了村内大片土地的闲置和村庄向外围的无序扩张,同时由于大量青壮年外出务工,出现严重的“空心村“现象,“空心村“延缓人居环境的改善,影响农村精神文明建设,阻碍农业发展,浪费耕地;新农村建设应与“空心村“治理结合起来,通过完善农村土地管理制度、整治旧村与规划新村、引导部分优秀农民工回乡创业、大力发展乡村产业等途经整治空心村,促进农村建设。

1.“空心村“是“空心化村庄“的简称,在我国20世纪90年代中期开始出现,现在已快速发展,呈蔓延趋势。对于“空心村“,主要有两层含义:其一是地理意义上的“空心村“,即从农村硬件建设的角度理解,具体是指多年来农村新建住房大多集中在村庄外围,而村庄内却是无人居住的残败老屋,形成外实内空、外新内旧的现象。这是农村现代化过

程中农业经济和就业结构转变造成村庄内部建设用地限制的一种聚落空间形态的异化现象。其二是经济意义上的“空心村“,即从经济发展的角度理解,具体是指随着我国城市化和工业化进程的加快,大量农村青壮年劳动力流人城市,村里只剩下老、幼、妇孺人群,造成人口在年龄结构上的“空心化“现象。因此,“空心村“是一个具有地理和经济双重含义的概念。治理“空心村“在对农村宅基地建设问题进行治理的同时还要考虑人口外流带来的诸如留守儿童教育、空巢老人养老等一系列社会。

2.实践目的:

本次寒假社会实践主要研究的是关于农村“空心化“现象,研究对象是河北省石家庄市栾城县楼底镇邵家庄村,通过对该村近些年的变化,做出一个对农村现状、原因、改造困境以及改造建议的系统报告。期望调研报告能引起相关政府部门的重视,用法律和行政力量来推进空心村的改善。为国家创造出更多的土地,为农民居住改善条件。

3.实践时间:

实践的时间为期一周,从xxxx年1月17日至1月23日。

4.实践内容:

4.1空心村现状。因为农民建房子都是利用自己的旧宅基地,旧宅基地有多大,按规划后新建的房子和院子所占的面积就多大。宅基地严重超面积现象,一户多宅现象非常突出。这150亩土地的利用比例基本上是,百分之三十的是房子和院子;百分之四十的是种树,百分之二十五的是闲置和浪费,百分之五的是农民自己开发成了耕地。

4.2空心村形成的原因。据分析,空心村形成的原因是农村劳动力大量流失,很多农民离开了农村,到城市发展,而造成农村村庄土地的闲置和浪费。其实,这种原因是有,但所占的成分非常少。

类型区空心村主要原因与特点整治模式城乡结合部手城市化的影响、农村产业与就业快速转型、农村人口非农化,以及管理缺位。城乡土地一体化配置,统筹规划,整村推进,强化管理,遏制

“小产权房“的持续扩张。平原农村受多因素影响,特别是缺乏规划导致建设无序,一户多宅。统筹城乡发展,规模化中心村(社区)建设,引领村庄整治还田。山地丘陵区受自然环境因素或基础设施影响而形成空心村;空心村现象不如平原地区普遍。协调乡村地域人地关系,生态型小城镇建设促进村庄迁建。草原畜牧区主要受自然环境影响大。气候变化,环境退化等导致牧民定居点的空心化。发展生态经济,建设小城镇,促进村庄中心化和定居化。第一个主要原因是农村规划相对滞后,相关土地规划的法律制度不健全,基层政府制度执行力低整治意愿弱,土地规划存在随意性,对宅基地申请人情况、宅基地所在地等情况未予以严格核查,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空心村形态的蔓延。我国土地管理法第

条明确指出: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

其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但是在实际操作中,并未明确规定已有两处或以上宅基地的处理办法,致使部分问题遗留。

4.3空心村改造面临的问题

4.3.1空心村改造,全国各地有不少地方在实践。但基本上都是以政府资金扶持的模式进行,因为政府的财政资源有限,只有部分的空心村有机会改善或者改善成功。而大部分的空心村由于农民资金缺乏或者不足,根本没有获得改善的机会,或者改善进展很慢,效果不理想。目前在网上可以搜索到的空心村改造成功案例,大多是政府出资改造空心村,树立的一些示范点。

4.3.2政府没有政策扶持,反而有政策约束,缺乏政府高层土地管理部门的重视。目前出现示范点的空心村改造,大多是地方政府的改造行为,而不是国家土地资源部门重视的结果。

5.链接十八大

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要按照人口资源环境相均衡、经济社会生态效益相统一的原则控制开发强度,调整空间结构,促进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山清水秀,给自然留下更多修复空间,给农业留下更多良田,给子孙后代留下天蓝、地绿、水净的美好家园。

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依法维护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壮大集体经济实力,发展多种形式规模经营,构建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相结合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土地是农民的命根子。这说明我们国家的土地政策将长期保持不变,国家将严格保护农民群众在土地上的各项权益,这也就鼓励大家要舍得在土地上进行投资,通过自己的劳动来发家致富。

6.总结:

“空心村“问题是影响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问题,必须及时得到合理解决,才能按照党中央在

“十一五“《规划》中“生产发展、生活富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民主管理“的要求来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在确保耕地总量动态平衡及粮食安全的情况下,积极有效地挖掘农村土地潜力,充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资源,整治村庄不合理用地布局。在实际管理工作中必须严格落实和执行。只有这样,才可以彻底解决“空心村“问题,真正让“空心村“变废为宝。

第四篇:关于农村空心村

关于农村“空心村”改造的探索与思考

发布时间:2009-03-23 浏览量:1078

台州市天台县农办课题组

农村“空心村”现象的存在,既影响村容村貌改善,又浪费有限的土地资源,已成为新农村建设突出问题,据2006年一次调查问卷,有70%被调查户要求进行旧村改造和新村建设,针对当前农村普遍存在规划不科学、用地不合理、建新不拆旧、外延严重等村庄建设发展的问题,今年县人大代表又通过议案建议政府加快“空心村”改造推进新农村建设。为了破解“空心村”改造的难题,研究和探索农村“拆旧建新”的有效措施和途径,通过问卷调查、举行座谈、实地走访等形式,对“空心村”改造进行专题调研,并认真加以思考。

一、天台农村“空心村”的现状

天台全县下辖15个乡镇、街道,共有597个行政村,地域面积1421平方公里,有“八山半水分半田”之称,总人口为56万,其中常年外出人员达18万人,是一个典型的山区县和劳务输出大县。天台民营经济较为发达,个体私营企业多,特别是改革开放30年以来,农村经济持续快速发展,农民人均纯收入从1978年的133元到2007年6053元,增长了44.5倍,广大农户温饱无忧,在“吃”的问题解决后,就想改善“住”的条件,据调查,2000年以来全县有8000多户农户建起了新房,按照“一户一宅”要求需要拆除2万余间老屋,但没有农户主动拆除旧房,在2000-2005年期间,与村委会签订《旧房拆除宅基地收回集体》协议书的5000多户建房户均未拆除旧房,2006年实行“先拆后建”的农户,大多在建好新房后,把老屋重新修好,农村老屋拆除难,一户多宅比较普遍,加上农村人口大量外出、外迁,许多农村出现了“空心村”现象,即村庄周边是一排排新房、村庄中心到处是无人居住的老屋。“空心村”占用大量的土地,还导致规划难实施,造成道路、管网等基础设施无法开展,成为许多村庄卫生死角;“空心村”遗留下来的破旧房屋大多为木结构,易发生火灾,在台风暴雨季节,又极易倒塌,成为农村安全的一大隐患,“空心村”已成为一个问题。

通过调查、分析,当前“空心村”主要有两种类型:第一种是人去楼空型。即农户进行异地搬迁,在别处购房落实住宅,不再回来居住而出现房屋闲置的现象。这种类型大多分布在边远山区,这些地区地理位置偏僻、交通不便、经济落后,人员外出打工经商多,许多农户在县城或经商的城市购房,把家安在外面,但村内仍留有老房子,或让其空置,或失管任其自然倒塌,如南屏乡前杨、山头郑、下汤等村。第二种是外新内旧型。即农户在村庄四周建起新房,陆续移居新房后而出现村中心老屋闲置的现象。这种类型大多分布在经济较好的平原地区,由于土地升值和农户手头有钱,掀起了建新房热,正常申请建房或违章抢建,村庄规模急速向外扩张,农户逐步乔迁新居,村内老屋闲置无人居住,形成了“空心”,村外都是新房,村内到处是破旧房屋,如广大分布在城郊、集镇的村庄。

天台农村“空心村”主要有三大特征:第一是形成时间短。解放后到改革开放前这一时期,广大农民温饱问题还未解决,农民无力建房,随着改革开放深入,特别是20世纪90年代开始,农民温饱解决,全县农村开始掀起建房高潮,才陆续出现破旧房屋闲置,因此真正形成“空心村”时间仅有十多年。第二是地域分布广。分布地区广,“空心村”既有山区农村,又有平原农村,涉及全县每个乡镇街道,除移民新村外的村都不同程度存在;占地面积大,据调查统计,全县闲置、废弃住宅共14013宗,占地面积8813亩。第三是涉及农民多。据调查全县“一户一宅”政策出台前形成的一户多宅的农户有21035户,加上老屋应拆未拆的农户8358户,户籍仍在农村但在城里购房并搬迁到城里居住的农户有3818户,常年在外务工经商且基本不回村居住的农户14329户,私搭乱建住宅的农户1159户,一共有48699户农户与“空心村”改造直

接相关。

二、“空心村”形成的主要原因

天台农村“空心村”现象比较普遍,它形成的原因是多方面,最主要的原因有四方面:

一是集体土地流转不畅。全面推行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集体的土地大多分到千家万户,村里很少留有机动地,由于村集体经济普遍薄弱,无经济能力从农户手中有偿收回村内闲散的集体土地,即使通过宅基地整理项目复垦的335.8亩还是由原农户占有使用,农户间自发流转要全靠个人关系好坏与经济补偿多少,承包田、自留地、空闲地等流转明显受制约,农户个人是难以相互调剂的;老宅基流转更复杂,回收方式无法参照、补偿金额没有标准,还可能涉及古建筑保护,拆除后规划重建,使用权流转很难;土地流转不畅是“空心村”形成的根本原因。

二是村庄建设规划滞后。农村建设缺乏规划指导,村庄建设规划实施有效期为五年,许多村没有及时修编,2007年全县还有275个村未完成规划修编,占全县总村数46.1%;有些村庄编制了规划,但没有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脱离农村实际,操作性不强;近十年来,规划修编时,往往保留旧村,规划新村,没有考虑新老村结合;集体土地流转制约,规划难落地;缺乏有效的管理措施,农户没有全村一盘棋的观念,建房的随意性较大,不按照规划实施,随意圈地建造、批少建多等时有发生,村庄布局杂乱无章,村庄规模像“摊大饼”式向外扩张,全县农村人均用地规模为105平方米,超标31.3%。

三是破旧老屋拆除困难。农民的传统观念,认为祖宗留下的老房子是基业,要守好,卖不得也不好拆;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是2000年7月制订出台,开始实行农村村民“一户一宅”政策,以前的一户多宅由于农户都取得合法的集体土地使用权证,属历史遗留问题,拆除这类老屋缺乏依据;老屋大多是排屋或四合院式的,相邻处置和权属分割农户间难协调,无法进行拆除;缺乏有效的经济手段和行政措施,按照土管法规定农村建房必须“拆老建新”,在建造新房前,建房户与村委会签订老屋拆除协议,但新房建成后,由于没有落实补助政策,以及老屋拆除的执行主体不明确,处于无人管理状态,农户不会主动拆除老屋,像2006年开始农村建房实行“先拆后建”的政策,大多数建房户在拆除老屋建成新房后,又重新修好老屋。

四是农村人口大规模迁移。随着工业化与城市化进程的推进,大量农村剩余劳动力外出务工经商,以及政府鼓励引导农村人口不断向城镇集聚,近几年经农村劳动力素质培训实现转移就业有19480人,经下山移民实现异地搬迁6682户、23000人,据调查,全县常年在外打工农户有14329户,常年外出务工劳动力有11.86万人;为子女城里上学及改善居住环境,许多农民离开农村移居城市,对在城里购房3818户农户的调查发现,他们在农村的8738宗住宅仅有622宗用于出租,有近93%的农村住房一直闲置,出现了“挪窝”不“腾笼”现象。

三、天台在“空心村”改造方面的有益探索

天台“空心村”问题比较突出,成因多种多样,改造的阻力和难度也不少,早几年前,平桥、白鹤等平原集镇的村庄在集体土地流转、宅基地整理、新村建设等方面进行大胆的实践与有益的探讨。

一是结合土地整理项目,通过民主决策形式,统一流转集体土地。平桥镇白湖村、白鹤镇治路村等村在这方面做法比较典型,其主要做法:向国土部门申报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对农户承包的责任田集中整理,在完成土地整理后,责任田重新分户前,召开村民大会,采用“民主决策五步法”形式把本村的责任田、自留地、宅基地统一收回村集体,按照现有户籍人口重新调整,村民要求耕种,分回责任田,不要耕种的委托村集体统一承包或出租,村民年终领取承包费或租金,并一律清除灰间、危房、露天粪坑,对自留地、空闲地、宅基地统一规划,主要用于道路、绿化、房屋等建设。两村对宅基地安排采用不同方式,平桥镇白湖村实行有偿使用,新宅基地以村集体名义承包给村民,一次性收取30年期限内的土地承包费,以家庭人均50平方米为基准,标准内收取25元/平方米,超标准的收取50元/平方米,所得收入归村集体所有,筹集的资金用于村内公共设施建设和发展公益事业,成功创建省级全面小康示范村。白鹤镇治路村实行以地换地,严格执行一户一宅的规定,以土地使用证认可的房屋面积计算,建房户每拆1平方米老屋安排

2平方米新宅基地,宅基地统一安排,不准原拆原建,通过宅基地流转,落实23户建房户,道路拓宽16.88亩、发展工业小区和农家乐用地40余亩,顺利通过整治村创建。

二是实施整村搬迁,推行宅基地复垦,建设移民新村。最早进行农村宅基地整理复垦的村是平桥镇迭石村,由于饮用水源氟含量高影响人体健康,需要实施整村搬迁,其主要做法:老村实行宅基地复垦还田,申报省国土部门的宅基地整理项目,无偿拆除老村内的房屋及附属设施,通过平整及沟渠路配套,再复土开垦成农田,通过验收后每亩可补助1.8万元,一共新造耕地70亩,通过村庄用地规划调整,将60亩耕地调整为建设用地,进行异地重建,新村统一规划,房屋间距为3.6米×10米,分大、中、小三种类型共440间,按人口多少分类,农户承包田与房屋面积统一计算,超额部分村集体收取40元/平方米,宅基地安排运用经济手段,采用级差排基方式进行投标,价高者得,差的区块给予补贴,宅基地赢余资金全部用于村内公共事业建设,路、自来水等建设项目争取省县扶贫资金解决。

四、对推进农村“空心村”改造的几点思考

通过对天台农村“空心村”的现状调查,分析其发展过程、具有主要特征以及形成主要原因,总结天台农村的有益探索和借鉴外地成功经验,就加快农村拆旧建新推进“空心村”改造工作形成几点思考,着重从指导原则、途径设计、政策支持等方面提出意见建议。

(一)农村“空心村”改造的遵循原则

一是村级主体,部门配合。农村土地性质是集体所有制,村民是集体土地的真正受益者,这就决定“空心村”改造的实施主体是村一级,作为村级必须认识到这一点,在开展“空心村”改造前必须征求广大村民意见,还要召开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决定,得到绝大多农户的同意,制订村规民约或签订拆旧退宅协议后,充分调动农民的积极性再实施。乡镇街道及各相关部门充分发挥行政管理职能,大力配合积极推动“空心村”改造,在项目申报、资金周转、执法检查、旧房拆除等方面提供服务和方便。

二是规划引导,集约用地。没有规划就会重回村庄建设杂乱无章的局面,“空心村”改造必须坚持规划先行原则,在实施改造前,有切实可行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建设规划作指导,既要规划新村,也要改造旧村,严格控制村庄建设用地规模,人均用地面积超过省定标准的不能再突破,盘活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把原有宅基地、自留地和空闲地流转归还集体统一安排,重新整合,减少闲置,提高集体土地利用率。三是因地制宜,循序渐进。要根据各村的实际,不同类型的“空心村”,应采用不同的治理方式,按照宜建则建、宜耕则耕的原则合理开发利用旧宅基地,充分考虑当地村民生产生活习惯,改进农房建筑模式,创新立地式住宅建筑形式,合理布局居民点;选择有一定集体经济基础、村班子团结有战斗力、群众积极性高的村庄进行试点,认真制订“空心村”改造方案,宅基地整理分期实施计划,先易后难,逐步推进,在试点成功的基础上,再全面推开,具备条件的马上启动实施,不具备条件的创造条件,待时机成熟再实施。

(二)农村“空心村”改造的主要途径

一是宅基地复垦。山区乡镇的移民搬迁村和平原地区的一户多宅严重村应大力推行以宅基地复垦来改造“空心村”,在“空心村”改造前,召开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决定老屋拆除、宅基地处置等相关事项,形成决议或村规民约,统一收回村内老宅基地,对宅基地实行统一管理、统一规划、统一使用,对地上建筑物进行适当的经济补偿,拆除破旧房屋及附属设施,通过申报宅基地整理项目,划块分丘、平整复土,以及沟渠路配套建设,复垦为耕地,不再平分给村民,作为机动耕地或建设留用地,由村集体统一管理与安排。二是新村建设。平原集镇的中心村和建设用地紧张村应大力推行以拆老建新的新村建设来改造“空心村”,在“空心村”改造前,也要召开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决定实施拆老建新、宅基地“三统一”,签订拆旧退宅协议,拆除老屋后,根据村庄建设规划,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的要求,重新安排农户建房或调整为道路、管网、绿化等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把破烂角落改建成新的居民点,建设小康型示范新村。

(三)农村“空心村”改造的对策措施

一是成立专门工作机构。县政府牵头,成立由国土资源、建设规划、农办、财政等相关职能部门组成的县“空心村”改造工作领导小组,专门负责“空心村”改造工作,组织开展试点,做好项目立项、竣工验收、

资金安排、检查考核,协调相关部门做好“空心村”改造的政策处理、业务技术的服务与指导。

二是加强政策法规宣传。广泛开展《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等有关农村土地、住房政策法规的宣传教育,提高农民对农村土地的性质、农民审批建房条件、耕地保护、村庄规划的认识,让农民明白农村土地和宅基地的所有权是属村集体,个人仅有使用权,并且规定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建房要先批后建、先拆老屋后建新房,并要按照村庄规划建设,为“空心村”改造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是执行“一户一宅、先拆后建”。村民在审批宅基地时,必须拆除原有老宅,将老宅基地交还村集体,除合理分家析产外,不得以隐瞒、变通、买卖等手段规避老屋拆除、退回老宅基地,坚决防止产生新的一户多宅;除对有保护价值的古民居,经县名城办认定,不予拆除,经过适当经济补偿后,统一收回村集体,修缮后开发经营或作公共场所,其他老屋一律实行新房建设前拆除。

四是推行宅基地管理“三统一”。对现有的老屋、空闲宅基地、自留地进行专项清理,做好调查摸底,分门别类清理,限期拆除违法占地房屋和违章建筑、新建房屋后应拆未拆的老屋、按照村庄规划必须拆迁的老宅、不符合“一户一宅”规定且超标的老宅,对新建房屋后应拆未拆的老屋视作违章建筑处理,列入“空心村”改造的实施村,由乡镇街道组织国土资源、建设规划等部门进行联合执法,集中予以拆除;通过村民(代表)大会,形成决议或村规民约,适当调整土地承包关系流转归集,对集体宅基地实行统一管理、统一规划、统一安排使用;探索农村建设用地有偿使用的办法,对住房及附属设施占有使用集体土地的超标部分收取一定租金,对自愿拆除老屋、将空闲宅基地交还村集体,村集体可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建立宅基地退出机制;所有新审批的建房户必须在规划区内建房,杜绝少批多建现象,提倡联建统建。

五是加快中心村建设。科学规划中心村、整治村和搬迁村,在集镇、城郊确定一定数量的中心村、移民新村的对象与选址,搬迁村实行只拆不建,不再审批新的建设项目,并规定撤并期限,整治村只允许在符合规划的前提下进行维修和拆建,中心村作为移民搬迁安置的重点,通过“空心村”改造和搬迁村用地置换等办法,解决建设用地指标,安排和接纳外来人员,在集镇安排宅基地,村集体可向宅基地安排对象户收取整理成本和区位差价,移民户可凭宅基地安排村证明迁入户口,城郊建造多层农民公寓,推行立改套,尽快落实选址,启动新的移民新村建设。

六是加大财政资金扶持力度。从土地出让金收益中提取500万元,建立“空心村”改造专项资金,推行项目化管理,对实行宅基地管理“三统一”的每亩补助1.5万元,专项用于旧房拆除补助、收回宅基地(空闲地、自留地)补助、基础设施配套、退宅还耕工程建设支出。经立项的实施“空心村”改造村,预拨10万元项目建设启动资金,并在宅基地复垦、联网公路、村庄整治、农田水利等工程建设优先立项,以及省级低收入农户集中村搬迁对象、农村住房困难群众救助对象优先安排。

第五篇:空心村调查

暑期实践报告

——关于空心村的调研

空心村,顾名思义,就是指农村建设上,在农民新建住宅的过程中,由于村庄规划严重滞后等原因,农村居民点用地往往不能合理、有效地利用。新建住宅大部分都集中在村庄外围,而村庄内却存在大量的空闲宅基地和闲置土地,形成了内空外延的用地状况。经济上,空心村是指随着我国城市化和工业化进程,大量的农村青壮年都涌入城市打工,除出过年的十几天,其它的时间均工作在城市、生活在城市。因此,使得留在农村的人口都是老弱病残的现象。因其农村常住人口有如大树之空心,故名之空心村。

暑假期间,我在家乡一个月的时间内,针对空心村的问题对本村进行了简单的调研。这次调研,我感触颇深。现整理成报告如下: 调研目的

通过这次调研,我希望可以广泛引起关注,寻求好的解决办法,对空心村问题进行全面的整治,提高村庄规划与村庄居民点土地和空间利用水平,改善村民居住环境,促进村庄土地资源优化配置,加强我国的农村建设。

调研内容

空心村现状:

改革开放以来,农村经济迅速发展,农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陈旧简陋的泥石砖木平房难以满足农民对生活质量和居住环境日益增长的需要,改善居住条件,越来越成为农民的头等大事。由于缺乏统

一规划,加上老宅基地面积少,卫生差,交通不便,条件恶劣,大多数新房建到了村庄周围和道路两旁,于是出现了“新屋不断村外建,老房破屋村内留”的现象,致使村庄占地面积逐渐扩大,其中空置住宅和闲置宅基地越来越多,“空心村”现象越来越严重。由于“空心村”的造成,村庄面积扩大,大量耕地被占用,人地矛盾越来越突出。 空心村的形成原因:

一、政府部门疏于管理,缺乏规划。

长期以来,村民建房随意性大,想建哪里就建哪里,没有纳入统一规划,只建不拆、乱搭乱建、少批多建和排水、通路不畅、采光不足等情况比较严重,村庄中心卫生差、不通路、阴暗潮湿,村民建房纷纷涌向村外和路旁。有些农民只要给村里和乡镇交一定数量的钱,或者同相关干部拉拉关系走走后门,就可以自己选择新的宅基地,并且他们所选择的宅基地一般都选在村边靠路、风景好、有商业价值的地方。还有些地方将建房指标分割减小面积或干脆作废,变相纵容、故意怂恿农民超面积建房和未批先建,从而达到“创收”目的。

二、农民缺乏法制意识

相当一部分农民没有土地观念,认为我自己的责任田,我自己负责税费,盖个房子是自己的事,与别人不相干,这样责任田或自留地就变成了宅基地,村里的老房子空下来闲置、倒塌。还有一些农民互相调换责任田建设新房,罚款就让他罚吧,反正也不在乎这几个钱。这样致使无人管辖的现象,空心村现象越来越严重。

三、经济的发展

现如今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使得农民有足够的财力物力进入城市生活,从而农村的老房子闲置。还有相当一部分农民通过考学、当兵等方式实现了从“农民”到“市民”的转换,不愿将父母接走或父母不愿入城仍住在乡下,怕人说闲话,就通过关系批地建房供养老人,因而将老房子闲置。在一些地方还新建宗祠等形成大量房屋闲置。 空心村改造的困难和问题:

一、部分乡镇、村委会重视不够,规划意识淡薄,管理力量不足,服务不到位。

“空心村”改造首先要考虑的是拆旧建新还是整村搬迁、旧宅返耕问题,还要考虑道路、排水和关牛、养猪等实际问题,这就要规划,就要拆旧房,就要考虑新建住宅面积的大孝结构、朝向等问题,而这些都是一家一户无法全盘考虑和解决的问题,这就要靠乡镇、村委会去帮助,但由于乡镇、村委会重视不够,力量薄弱,服务不到位,现大多数自然村尚无规划,改造工作也进展缓慢。

二、部分乡镇、村委会和土管、规划部门执法不严。

建房审批未严格按村庄规划和有关政策法规办事,建了新房不拆旧房的也未采取相应的行政、经济等手段去做工作,去收回宅基地,导致“空心村”现象越来越严重。

三、改造经费无着落。

要改造,就要通道路、拆旧房,搞好基础设施建设。否则不通道路,建筑材料运不进,出行不方便;不拆旧房,建新房没有宅基地或宅基地狭小,采光、通风、卫生状况也不行,群众就没有积极性。而

通道路、拆旧房需要一笔不小的建设和补偿资金,上级不扶持,改造工作也难推进。

四、老房拆除难。

农民“宅基地私有”的陈旧观念和“老房是祖宗家业不能拆”的封建思想还比较严重,加上老宅养猪、关牛、堆放稻草等实际需要,造成村庄规划难、老房拆除难,特别是要腾出自己的旧房宅基地给别人建新房或建公益设施就更难,致使“一户两宅”现象迟迟得不到解决。

调研总结

通过这次调研,我希望有关部门可以加以重视,应用法律,加大政府的支持和保护力度。加强土地的监督检查,规范土地流转,最终实现资源的有效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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