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施工机械设备报验单
建筑施工文档 施工起重机械设备进场/使用报验单
A3.4
施工起重机械设备进场/使用报验单
工程名称: 东坊工业坊创意产业园C-1#房
编号:A3.4
—
致: 苏州市和信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
兹报验:
根据工程需要,
东坊工业坊创意产业园C-1#房
工程(单位/分部)拟使用
起重机械设备,请核查审核。
附件(共 页):
设备进场:
□
1
设备清单(如名称、产地、规格、数量等)。
□
2设备生产许可证、出厂合格证、质保书。
□
3设备安装、拆卸单位的资质和人员的资格。
□
4设备安装、拆卸施工方案。
□
5设备专业检测单位的资质和人员的资格。
设备使用:
□
1专业检测单位检测报告、复试报告、合格证。
□
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它相关部门登记的证明。
□
3设备操作人员的上岗资格。
□
4设备操作和维护保养管理制度。
本次报验内容系第
次报验,
本项目经理部已完成自检工作且资料完整,
并呈报相应资料。
承包单位项目经理部(章):
项目经理: 日期:
项目监理机构签收人姓名及时间
承包单位签收人姓名及时间
监理审查意见:
□
同意进场。
□
不同意进场。
□
同意使用。
□
不同意使用。
项目监理机构(章):
专业监理工程师:
总监理工程师:
日期:
注:1、凡危险性较大的施工起重机械、整体提升式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和安全设施进场、使用均必须向监理机构报验。
2、承包单位项目经理部应提前提出本报验单,需复试、检测合格才能使用的,应在复试、检测合格后签批。
江苏省建设厅监制
第二篇:A3.7 施工测量报验单
A3.7
施工测量报验单
工程名称:
编号:A3.7—
致:
(监理单位)
本项目经理部已完成
的测量工作,
测量成果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现呈报相应资料。
本次报验内容系第
次报验。
承包单位项目经理部(章):
项目经理: 日期:
项目监理机构签收人姓名及时间
承包单位签收
人姓名及时间
监理核验结果及结论:
1、收到施工相应测量资料共
页,收到时间:
。
2、
项目监理机构(章):
专业监理工程师: 日期:
注:承包单位项目经理部应提前24小时提出本报验单,并给予配合。
江苏省建设厅监制
第三篇:材料报验单格式
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审表
工程名称: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编号消防012
附件
工程材料报审清单
制表人:周亮宇
第四篇:A7 单位/分部工程竣工报验单
A7
单位/分部工程竣工报验单
工程名称:
编号:A7—
致:
(监理单位)
我方已按合同要求完成了
工程,竣工资料自检完整,经自检合格,请予以检查和验收。
附件:
1、
承包单位验收报告。
2、
工程实体质量验收资料。
3、
观感质量验收资料。
4、
相关安全和功能检测验收资料。
5、
主要功能项目的抽查结果资料。
6、
竣工图。
7、
其它材料。
承包单位项目经理部(章):
项目经理: 日期:
项目监理机构签收人姓名及时间
承包单位签收人姓名及时间
监理审核意见:
经(预)验收,该工程
1、
符合/不符合设计文件要求;
2、
符合/不符合施工合同要求;
3、
竣工资料符合/不符合要求;
4、需整改的内容:
综上所述,该工程竣工(预)验收合格/不合格,建设单位可以/不可以组织竣工验收。
项目监理机构(章):
总监理工程师:
日期:
注:项目监理机构一般应在自收到本报验单之日起14日内回复。
江苏省建设厅监制
第五篇:机电设备报验
企业向海关报关地的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报检的,需要提供如下资料:
1、报检单(正本);
2、报检委托书(正本,无报验资格或其他原因需提供此文件);
3、外贸合同;
4、外贸发票;
5、提运单;
6、装箱单;
7、货物流向单
7、进口安全质量许可证(“3C”证书)(如需);
8、设备使用说明书及有关标准与技术资料
9、理货签证(申请残损鉴定时);
11、报关单(申请出具检验/鉴定证书时需要,只作一般检验时,建议也提供此文件);
12、其它应附单据(如质量保证书、原产地证明等对现场检验有一定帮助的文件和单据)。
报验所需的单证
一. 进口
进口商品在报验时,一般应提供外贸合同、国外发票、提单、装箱单、进口货物到货通知单(也称"货物流向单")等有关单证。
(一) 申请品质、规格、安全检验的,还应提供国外的检验证书、使用说明书以及有关标准和技术资料。凭样成交的,应提交成交样品。
(二)申请重量鉴定的,应提交国外的重量、水份检验证书和重量明细单。申请木材材积鉴定的,应提供国外的材积明细单。
(三) 申请残损鉴定、载损鉴定、积载鉴定、海损鉴定的,要提供各程提单、海运散件货物港船交接时的理货残损溢短单、铁路商务记录、空运 事故记录等。此外,船方还应提供航海日志、海事报告、舱单、配载图、验舱证书、验舱报告等各种有关资料。
(四) 申请外商投资财产价值、品种、质量、数量和损失鉴定的,还应提供财产的明细单、发票及各种价值的证明、财产的已使用年限、财产的 维修保养情况等各种有关的资料。
(五) 在办理国内委托检验时,申请人除按要求填写"委托检验申请单"外,还应提供检验的样品、检验标准和方法。国外委托人在办理委托检 验时,还应提供有关函电、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