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事业单位考试

2022-10-05

第一篇:内蒙古事业单位考试

内蒙古科技大学事业单位考试常识

2013年内蒙古科技大学事业单位考试招聘公告、报名注意事项、考试大纲、海量免费备考资料下载:

面试似一个娇宠惯了的宠儿,稍微一点点不当的表现,都会给面试者带来沉重的打击。参加面试的考生可谓对面试是又爱又怕。爱是因为自己已经闯过了笔试的大关卡,最?面对自己的面试。使考生避免不必要的失分。

(1)(2)这是不合逻辑的。当考官再这更是不切实际的。下一个该考生不适合所招聘

?请问你们单位有多大?竞聘比例提出的问题已经超出了应当提问的范围,使主考官产生了反感。

面试中第二大禁忌:忌面试过程中的不良习惯。面试时,个别面试者由于某些不拘小节,因而破坏了自己的形象,使面试的效果大打折扣,甚至失败。面试中应注意的日常习惯主要有:

(1)手。这个部位最易出毛病。如双手总是不安稳,忙个不停,作些玩弄领带、挖鼻、抚弄斗法、掰关节、玩弄考官递过来的名片等动作。

(2)脚。脚易出现的动作有:神经质般不停的晃动、前伸、翘起等。这些小动作不仅人为地制造紧张气氛,而且显得心不在焉,相当不礼貌。

(3)背。哈着腰,弓着背,整一个现代版的“刘罗锅”。这样的坐姿如何让主考官对你有信心?

(4)眼。或惊慌失措。或躲躲闪闪,该正视时,却目光游移不定,给人缺乏自信或者隐藏不可告人秘密的印象,容易使主考官反感;另外,死盯着主考官的话,又难免给人压迫感,招致不满。脸或呆滞死板,或冷漠无生气等,如此僵尸般的表情怎么能打动人?要记住,一张活泼动人的脸很重要。

总之,面试时这些坏习惯一定要改掉,并自始至终保持斯文有礼、不卑不亢、大方得体、生动活泼的言谈举止。这不仅能大大提升自身的形象,而且往往使成功机会大增。

面试中第三大禁忌:忌面试过程中的不良态度。不管你素质如何,水平高低,注意:

(1)忌目空一切、盛气凌人。

目空一切。面试中态度傲慢,主动地位,何?她好背后议论别人,合作精神差。

(2)心事较重,并把这种个性带进了面试

面试中第四大禁忌:忌面试过程中的不良表现。不良表现有很多种,在这里笔者仅列出一些易出现且常出现的不良表现供考生参考:

(1)不善于打破沉默。面试开始时,面试者不善于打破沉默,而等待面试官打开话匣。面试中,面试者又出于种种顾虑,不愿主动说话,结果使面试出现冷场。即便能勉强打破沉默,语音语调也极其生硬,使场面更显尴尬。实际上,无论是面试前或面试中,面试者主动致意与交谈,会留给面试官热情和善于交谈的良好印象。

(2)忌准备不充分。无论你学历多高,资历多深,工作经验多丰富,当面试官发现应聘者对申请的职位知之不多,甚至连最基本的问题也回答不好时,印象分自然大打折扣。面试官不但会觉得应聘者准备不足,甚至会认为他们根本无志于在这方面发展。所以,面试前应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

(3)忌长篇大论,喋喋不休。虽说面试是在推销自己,不过切勿滔滔不绝、喋喋不休。面试官最怕考生长篇大论,无始无终。其实,回答问题只须针对重点回答。相反,有些考生十分害羞,不懂得把握机会表现自己,无论回答什么问题,答案往往只有一两点,甚至只回答“是、有、好、可以”等,这也是不可取的。如果性格胆小害羞,则应多加练习。

(4)忌没有明确目标。面试时,虽然一些应聘者的其他条件不错,会给招聘单位带来损失。标和热忱的面试者。

第二篇:2016年内蒙古区直属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

官网:http:///neimenggu/ 2016年内蒙古区直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16年内蒙古事业单位考试笔试公告还没有发布,以下是2015年公告,可供参考; 为了做好2015自治区党政群直属事业单位(含部门所属事业单位,下同)统一组织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根据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15内蒙古自治区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总体方案〉的通知》要求,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计划聘用1196人。其中,部分岗位定向招聘服务期满(最低服务满2年,下同)且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生和大学生退役士兵(以下统称“项目人员”);部分岗位定向招聘蒙汉兼通人员(蒙语授课高校毕业生)。

服务基层项目是指: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牵头组织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嘎查村任职工作;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牵头组织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高校毕业生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计划、高校毕业生中小企业人才储备计划;自治区教育厅牵头组织的农村牧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自治区团委牵头组织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

大学生退役士兵是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在报名开始日前已退役的士兵。

蒙汉兼通人员是指:能熟练运用蒙古语言文字和汉语言文字的人员。

二、招聘范围

(一)具有内蒙古户籍的人员; (二)全日制普通高校内蒙古生源的毕业生(含2015年应届毕业生,下同); (三)不具有内蒙古户籍、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以报考:

1.户籍和档案保留在原就读学校、内蒙古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或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机构的内蒙古所属全日制普通高校的毕业生; 2.取得全日制硕士以上学历、学位的研究生(含2015年应届毕业生,下同); 3.在内蒙古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生。

以上条件中,2015年应届毕业生学历学位取得时间截止到2015年12月31日;其他条件的取得时间要求为公开招聘报名开始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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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报考条件

(一)报考者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事业单位考试网提供事业单位招聘和事业单位考试资讯、真题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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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网:http:///neimenggu/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9年4月28日至1997年4月28日期间出生);博士研究生或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报考人员,年龄放宽至40周岁;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8.具备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对于定向招聘“项目人员”的岗位,要求报考者须为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生或在报名开始日前已退役的大学生士兵(含2015年应届毕业的大学生退役士兵)。

凡是到报名开始日,服务期满或退役(先退役后取得毕业证的,从毕业时间算起)超过3年、被录用为公务员(含参公单位工作人员,下同)或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列入编制)的,不能报考定向招聘“项目人员”的岗位,只能报考其他岗位。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现役军人;在读的全日制专科、本科、研究生(不含2015年应届毕业生);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列编招聘);公务员未满5年服务年限的;政法机关定向招录培养公务员录取后在读以及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四、报名与资格初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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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报名

1.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

2.报名时间:2015年4月28日9:00—5月5日18:00(期间:5月1日—3日休息,5月4日8:30开始)。

报考者须用身份证或护照报名,且报名与参加笔试、面试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 3.每位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时,报考者须按要求在网上填写《报名登记表》相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数码彩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在填写个人简历时,须完整填写本人就读大学专科、本科和研究生的学习经历(填写上学起止年月,所读大学、院系、专业);须完整填写工作经历(填写工作起止年月,工作单位,所从事的主要工作)。否则,将不予审查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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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网:http:///neimenggu/ 报考者在反复核对所填每一项信息均准确无误后点击提交。提交信息后,要打印《报名登记表》并再次核对每一项信息,发现错误的请及时修改(特别提醒:姓名和身份证号提交后将无法修改,其他信息在资格审查通过后也将无法修改)。

4.报考者自行选择笔试地点和试卷语种,并在网上点击确认。笔试地点和试卷语种,一经选定,不予变更。

5.报考者须对网上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情节严重的,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6.报名期间,内蒙古人事考试中心将从29日开始至报名截止每天上午10:00后在报名网站公布各岗位报名人数,供报考者参考。(特别提醒:请考生选择好职位及早报名,防止后几天出现网络拥堵情况,影响报名) (二)资格初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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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资格初审工作在网上进行,由用人单位负责。资格初审时间为:2015年4月28日至5月6日24:00(期间:5月1日—3日休息)。用人单位须在报考者网上报名后2日内(重新修改信息的,从修改日算起)提出审查意见。审查未通过的,应及时在审查栏中简要说明理由;对填报信息不全的,应及时退回报考者补充。

《岗位表》中涉及的有关学历、学科、专业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用人单位负责解释。

2. 报考者在网上成功提交报名信息2日后(重新修改信息的,从修改日算起),登陆报名网站查询初审结果,初审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初审通过的人员要通过指定的网上银行进行交费,报考费每人120元,完成交费即确认报名成功。交费时间为:2015年4月28日至5月7日18∶00,在交费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交费视为放弃报考。

2015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可免交报考费,201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减半收取。以上两类报考者的报考费采取先交后退的方式进行。报考者在笔试结束后20天内,从报名网站下载填写《减免报考费申请表》,并持本人身份证和毕业证(2015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的,持加盖所在院<系>和学校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注明报名序号和联系电话),到内蒙古人事考试中心或就近的盟市人事考试中心审核确认办理退费手续。笔试缺考的,不再退费。

农村牧区特困家庭和城市低保家庭的报考者可免交报考费。农村牧区特困家庭的报考者将所在旗县(市、区)扶贫办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城市低保家庭的应聘者将所在旗县(市、区)民政局出具的低保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连同报考者的身份事业单位考试网提供事业单位招聘和事业单位考试资讯、真题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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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网:http:///neimenggu/ 证复印件(表明报名序号和联系电话),于交费截止日前传真至内蒙古人事考试中心(传真号0471-6601704),经审核确认后,可免交报考费。

(三)笔试开考比例

笔试开考比例(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一般不低于4∶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减少招聘人数或取消开考。如招聘岗位属用人单位急需的关键岗位或急聘的高层次、短缺专业人才,用人单位申请后,经自治区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批准,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调整后的岗位,报名结束后在报名网站上公布。被取消岗位上的报考者,其所交费用由内蒙古人事考试中心通过网上银行自动退到报考者交费的银行卡里。

(四)报名成功的人员须于2015年5月19日至5月22日登陆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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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本次公开招聘笔试后各环节出现缺额的,依次进行递补。

五、笔试

(一)笔试科目为《综合应用能力》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两科,满分均为150分,分别按照综合管理类(A类)、社会科学专技类(B类)、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中小学教师类(D类)和医疗卫生类(E类,含6种岗位)五个类别提供试卷。考试大纲详见报名网站。

(二)笔试提供蒙汉两种文字试卷。选择汉文试卷的人员,必须用汉文作答;选择蒙古文试卷的人员,必须用蒙古文作答;报考蒙汉兼通岗位的人员,笔试须选用蒙古文试卷,并用蒙古文作答,面试必须用汉语作答。

同一试卷用两种或两种以上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对不按规定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三)笔试时间:2015年5月23日(星期六),具体安排为: 上午 9:30-11:30 《综合应用能力》 下午14:00-15:3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笔试地点设在呼和浩特市和通辽市。具体地址详见准考证。应聘人员凭身份证(或护照)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四)笔试成绩计算 考生笔试成绩计算公式为:

笔试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1.5)×5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1.5)×50% 事业单位考试网提供事业单位招聘和事业单位考试资讯、真题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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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网:http:///neimenggu/ 对于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应聘人员,在加权后的笔试成绩上加2.5分。

(五)笔试结束后,自治区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依据考试情况,确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考生笔试成绩、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在报名网站上公布。

六、资格复审

(一)从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上的考生中,按照每个岗位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3∶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人员。

对于用人单位急需的关键岗位或急聘的高层次、短缺专业人才,资格复审及递补后达不到3∶1面试比例的,如用人单位申请降低面试比例,经自治区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批准,可适当降低面试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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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资格复审工作由用人单位负责。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在报名网站上另行公告。

资格复审重点审核考生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是否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个人错填民族信息导致加分、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情节严重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三)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考生,须登陆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报名登记表》、《资格复审通知书》,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未在规定时间结束前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

(四)考生参加资格复审时,须携带《报名登记表》和《资格复审通知书》(各一式二份)、身份证(或护照)、户口簿(或户口簿首页、户主页和本人页复印件)或户口所在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015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之前持加盖院<系>和校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载打印)、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件和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户口在区外的内蒙古生源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和2015年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本人原内蒙古户籍注销页(或复印件)或原内蒙古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报考“项目人员”岗位的考生,属于服务基层项目生的,须提供服务项目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服务项目县级以上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属于大学生退役士兵的,须提供士兵退役证原件和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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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网:http:///neimenggu/ (五)在参加资格复审时,考生属于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的,须向招聘单位提交本人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属于企业职工并签有劳动合同的,须向招聘单位提交本人所在企业同意报考的证明。

(六)面试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等,用人单位在报名网站上公布或在面试通知书上注明。

七、面试及总成绩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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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面试由用人单位组织实施。面试满分为100分。

报考“蒙汉兼通”岗位的人员必须用汉语作答;报考其他岗位的人员可用蒙古语作答(须在资格复审通知书上注明并在资格复审时向复审工作人员说明),也可用汉语作答,但只能使用一种语言,不能混用。对不按要求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二)对于降低比例进行面试的岗位以及实际到场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岗位,该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本人面试所在考场(同试题、同考官组)所有面试人员平均成绩或达到用人单位事先设定的面试合格分数线(不能计算平均成绩的岗位)的,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三)考试总成绩计算公式为: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考生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在报名网站上公布。

八、体检与考察

(一)按照每个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同一岗位进入体检考察范围的人员最后一名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并列人员以笔试成绩高低排序,笔试成绩也相同的,以《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高低排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

(二)体检。体检由用人单位组织,在自治区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以及国家关于公务员体检的其他有关规定进行。

考生体检不合格、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考察。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组织实施。考生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九、公示与聘用

(一)用人单位根据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以及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报名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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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网:http:///neimenggu/ (二)公式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且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式期满无异议的,由用人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与应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三)2015年应届毕业但未能在规定时间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取消聘用资格。 (四)考生在本次公开招聘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前被其他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新聘用(列编招聘)且未满试用期或在公务员考录中被新录用的,取消其本次招聘聘用资格。

(五)考生在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后放弃聘用资格或被取消聘用的,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六)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3至6个月,初次就业的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其他事项

(一)对报考者的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阶段及试用期间发现报考者与报考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并记入考生诚信档案。

(二)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三)本次公开招聘简章中未尽事宜及有关信息,将在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上发布,请予关注。

(四)本简章由自治区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组织部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5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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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篇:2015年内蒙古事业单位考试申论热点:发展乡村教育,阻止贫困代际传递

中公教育 给人改变未来的力量

2015年内蒙古事业单位考试申论热点:发展乡村教育,阻止贫

困代际传递

【背景链接】

2015年4月,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会议强调要发展乡村教育,让每个乡村孩子都能接受公平、有质量的教育,阻止贫困现象代际传递。

【标准表述】

“贫困代际传递”,是指贫困以及导致贫困的相关条件和因素,在家庭内部由父母传递给子女,使子女在成年后重复父母境遇的遗传链;也指在一定的社区或阶层范围内,贫困以及导致贫困的相关条件和因素在代际之间延续,使后代重复前代的贫困境遇。

由于投入不足、经济滞后、交通不便、信息闭塞等问题长期存在,教育水平和质量存在很大提升空间。另一方面,这些地区师资极度缺乏,教师待遇普遍偏低。长期以来,由于待遇低、条件差、上升通道狭窄,农村教师数量严重不足,优秀教师流不进来,学校成为“孤岛”,教育不发展,贫困观念就难根本改变。

贫困犹如我国发展道路上的一块“短板”,它不仅对贫困者个人、贫困家庭造成负面影响,从长远看,还将影响到社会和谐与政治稳定。因此,当前做好扶贫攻坚工作,让改革开放的成果惠及全民,对于构建和谐社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有着重大意义。

【具体措施】

一、严厉整改扶贫工作,加强补救性扶贫计划。在社会保障机制尚不健全的情况下,对困难的家庭紧急救助,避免陷入因贫导致的恶性循环。

二、政府应有计划地帮助贫困家庭缓解因教育而带来的经济紧张问题,减少因教致贫、因教返贫现象。注重对落后地区成年人的教育培训,提供多种培训项目,提升他们的识字率,增强自我发展能力。

第四篇:内蒙古自治区监狱劳教系统201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和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内蒙古自治区监狱劳教系统201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和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发布日期:2012-6-28 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 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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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监狱劳教系统2012年

考试录用公务员和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的有关规定,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公务员局决定组织实施自治区监狱劳教系统2012年考试录用担任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非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和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工作。为了做好此次考录工作,制定本简章。

一、招录人数

本次考录计划招录公务员和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322人,其中,监狱系统304人,劳教系统18人。

二、招考范围

(一)具有内蒙古自治区常住户口的人员;

(二)不具有内蒙古自治区常住户口、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也可以报考: 1.具有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硕士以上学位的人员;

2.在内蒙古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六项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下简称“六项目”)(2012年12月31日前服务期满的人员也可报考);

“六项目”是指:选聘高校毕业生到嘎查村任职工作、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高校毕业生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计划、农村牧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面向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选拔储备高校毕业生计划以及纳入旗县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日常管理的“储备人才”。 3.户口和档案保留在原就读学校或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机构、人才交流服务机构的区外普通高等院校内蒙古生源的毕业生; 4.户口和档案保留在原就读学校或内蒙古各级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机构、人才交流服务机构的内蒙古各普通高等院校区外生源的毕业生。

(一)项和第

(二)项中

3、4所提户籍条件的取得时间为2012年7月3日之前。

三、报考条件

(一)报考者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6年7月3日至1994年7月3日期间出生);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2012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可以报考); 8.具备招录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报考定向“六项目”人员职位的,要求报考者必须是截止2012年12月31日前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六项目”人员。凡是到2012年7月3日服务期满超出3年或被正式录用到

机关、聘用到事业单位(列入正式编制)的“六项目”人员,不能再报考定向职位,只能报考其他职位。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行为且在禁考期内的人员;现役军人;公务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人员;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单位工作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013年及以后毕业的全日制研究生、本科生;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考职位。

报考者在本次考录办理录用手续前考上全日制研究生或本科生并已到录取院校报到注册的、在其他公务员考录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新录用(聘用)的,取消其本次考试录用资格。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

报名工作在互联网上进行,报名网站: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网址:http://)。报名时间:2012年7月3日9:00—7月7日24:00。

每位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职位,且必须用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时,报考者须先在报名网站上签署《考生诚信承诺书》,然后按要求认真准确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数码彩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在反复核对所填每一项信息均准确无误后点击提交(特别提醒报考者:姓名和身份证号提交后将无法修改,其他信息在资格审查通过后也将无法修改)。同时报考者须自行选择笔试考点,并在网上点击确认。笔试地点一经选定,不予变更。

报考者须对网上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报名的人员,一经查实,给予取消录用资格处理。

(二)报考资格初审

报考资格的初审工作在网上进行,由自治区司法厅政治部会同自治区监狱管理局和自治区劳教局政治部负责。报考者对学历、学位、学科(专业)等职位资格条件等方面的问题,可向以上资格审查机关咨询;对招录政策等方面的问题可向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进行咨询。

(三)报名结果的确认

1.报考者在网上成功提交报名信息2日后(重新修改信息的,从修改日算起)登陆报名网站查询自己的资格初审结果,初审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最后一天报名的人员,要随时查询自己的资格初审结果。初审通过的人员通过指定的网上银行进行交费,报考费每人120元,完成交费即确认报名成功。交费截止时间为7月9日12:00,在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交费视为放弃报考。 2.农村特困家庭的报考者和享受低保的城市家庭的报考者,分别将家庭所在旗县(市、区)扶贫办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旗县(市、区)民政局出具的享受低保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以及报考者的身份证复印件(标明报名序号和联系电话),于报名结束前传真至内蒙古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传真号:0471-6601704),经审查确认后可免交报考费。

3.2012年毕业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免收报名费、笔试考务费;2011年毕业的高校毕业生,减半收取。2012年毕业的应聘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所在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生证明原件、《报名表》1份、《减免考务费申请表》1份;2011年毕业的应聘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复印件、《报名表》1份、《减免考务费申请表》1份,到自治区内就近的盟市以上人社部门人事考试中心进行审核确认(也可委托他人代办),截止时间2012年7月31日。符合减免条件的毕业生,由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通过网上银行将应聘人员所交费用自动退到应聘人员交纳费用的银行卡里。对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将立即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

(四)因报名交费人数达不到笔试开考比例将被取消的职位,将于7月11日在报名网站公布。报考这些职位的考生,其所交费用由内蒙古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通过网上银行自动退到报考者交纳报考费的银行卡里。

(五)报考者须于7月19日至21日登录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五、笔试

(一)笔试开考比例

本次考录所有职位开考比例应不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经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研究将相应减少录用人数或取消开考。

(二)笔试科目

笔试公共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提供蒙汉两种文字试卷。

选择蒙文试卷的考生必须用蒙文作答,选择汉文试卷的考生必须用汉文作答;对同一科试卷出现两种以上文字的按零分处理。

报考蒙汉兼通职位的考生,笔试必须选用蒙文试卷并用蒙文作答,面试时必须用汉语回答。对不按规定语言、文字答题的按零分处理。

(三)笔试时间、地点

笔试时间为2012年7月22日,具体安排为:

上午 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下午 14:00-16:30 《申论》

笔试考点分别设在呼和浩特市和通辽市,具体地址见准考证。考生参加笔试时必须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和准考证,否则不准参加考试。

(四)笔试成绩的计算

按照《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各占50%的比例合成考生笔试成绩。

对蒙古族、达斡尔族、鄂温克族、鄂伦春族考生,在合成后的笔试成绩上加2.5分。

(五)笔试分数线划定及成绩公布

笔试结束后,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根据考试成绩划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并在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上公布考生笔试成绩和最低合格分数线。

六、资格复审、体能测评和面试

(一)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的确定

从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上的考生中,按照每个职位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3:1(考生人数与录用人数之比,下同)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人员。

凡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上的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职位,经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研究将相应减少录用人数或予以取消。

(二)资格复审

1.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考生,须自行下载打印《资格复审通知书》和《报名登记表》,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复审资格。

2.考生须持《资格复审通知书》(一式二份)、《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二代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以及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件、证明原件参加资格复审。户籍在集体户上的考生须提供本人户籍页复印件并由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盖章确认;区外内蒙古生源毕业生还须提供有本人户籍注销页的家庭原户口簿或原内蒙古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的证明。

报考定向招录“六项目”人员职位的考生,须提供服务项目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服务项目县级以上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或服务开始日期)、考核合格(或考核初步意见)的证明。其中,对于纳入旗县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日常管理的“储备人才”,考生须提供旗县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下发的储备文件(或花名册)、储备协议以及两年考核合格的考核表。

3.资格复审将重点审核考生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不符合报考条件、个人错填民族信息导致加分、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隐瞒在读研究生或本科生等真实情况以及提供虚假基层工作经历证明的,一律取消体能测评资格。资格复审后出现的缺额,按照该职位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从笔试合格分数线上的考生中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三)体能测评

资格复审通过的人员,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和《关于录用国家安全机关、监狱劳教人民警察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体能测评有关问题的复函》对报考者统一进行体能测评。体能测评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体能测评后出现的缺额,从报考该职位的考生中,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并进行体能测评。递补只进行一次。

(四)面试组织及成绩计算 1.面试工作由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施,采取结构化面试方法进行。面试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见《资格复审通知书》。 2.面试成绩的计算

考生面试成绩为每位考官所给分数中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算术平均值。 3.凡面试时实际到场参加面试的人数与录用人数等额的职位,该职位考生的面试成绩须达到本人面试所在考场(同试题、同考官组)所有考生的面试平均成绩,方具有录用资格。 4.考试总成绩的计算

按照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合成考生考试总成绩。

5.考生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以及进入体检范围的人员在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上公布。

四、体检和考察

按照每个职位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该职位实际拟录用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范围的人选。

(一)体检

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以及《关于对<关于明确公务员录用体检中肝脏生化标准的请示>答复的函》进行;《特殊标准》未作规定的项目,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进行。

体检在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医院或体检机构进行。考生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其录用资格,并从该职位考生中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二)考察

考察工作在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的指导下,由自治区司法厅、自治区监狱管理局和自治区劳教局政治部组织实施。考察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其录用资格,从该职位参加面试的考生中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八、公示和录用审批

自治区司法厅、自治区监狱管理局和自治区劳教局根据考生的总成绩以及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上报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拟录用人员名单统一在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录用的,经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录用资格,按相应程序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在职的报考人员,须在体检结束前向自治区司法厅或自治区监狱管理局、自治区劳教局政治部提交原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否则,取消录用资格。2012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

能按时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取消录用资格。

九、其他

(一)对考生的资格审查贯穿考录工作全过程,在考录的任何阶段及试用期间发现考生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录用资格。

(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公务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三)本简章由内蒙古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附:《减免考务费申请表》(点击下载)

内 蒙 古 自 治 区 公 务 员 局二○一二年六月二十八日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第五篇:内蒙古直属事业单位

2012年内蒙古自治区直属(含部门所属)

事业单位统一组织实施公开

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2012年内蒙古自治区直属(含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统一组织实施公开招聘工作总体方案》的规定和要求,现将2012年内蒙古自治区直属(含部门所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公布如下:

一、公开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共有120个事业单位计划招聘712名工作人员。详情请阅读各招聘单位的招聘简章及岗位需求表。

二、应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户籍要求:

(1)具有内蒙古自治区常住户口的人员;

(2)不具有内蒙古自治区常住户口、但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也可以报考:

①具有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硕士以上学位的人员;

②在我区服务的高校毕业生六项服务基层项目人员;

六项服务基层项目是指:选聘高校毕业生到嘎查村任职工作(简称“大学生村官”)、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简称“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简称“西部计划”)、高校毕业生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计划(简称“社区民生志愿者”)、农村牧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简称“特岗教师”)、面向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选拔储备高校毕业生计划以及纳入旗县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日常管理的“储备人才”(简称“储备人才”)。

③户口和档案保留在区外原就读学校或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机构、人才交流服务机构的区外院校内蒙古生源的毕业生;

④户口和档案保留在区内原就读学校或内蒙古各级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机构、人才交流服务机构的内蒙古各院校区外生源的毕业生。

第(1)条和第(2)条中②、③、④所列条件的获得时间为2012年6月23日前。

6、六项服务基层项目岗位只有参加高校毕业生六项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才能应聘,且须符合以下条件:

①服务期已满(2009年的“特岗教师”和2010年的“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社区民生志愿者”、面向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选拔储备高校毕业生计划中的“储备人才”在2012年12月31日前服务期满的也可以应聘);

②考核合格(未参加期满考核或报名时未期满的,县级以上主管部门须出具考核初步意见);

③服务期满未超出3年的;

④未被正式录用到机关或聘用到事业单位(列入正式编制)的。

7、具备应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年龄、工作经历、专业资格和专业技能等条件(详见各招聘单位的招聘简章和岗位需求表)。

8、学历要求:具有国家承认的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

本简章和岗位需求表所涉及年龄、工作经历的计算时间截止到2012年6月23日。如:35周岁以下的计算时间为1976年6月23日后出生(其他年龄要求以此类推)。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试用期内的公务员、服务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事业单位聘用(列入正式编制)人员;

3、2013届及以后毕业的全日制教育在读大学生、研究生;

4、应聘到岗位后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人员。

三、考试内容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包括公共科目考试和专业测试两项内容。公共科目考试内容为《综合素质测评》;专业测试的内容、方式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确定,可采取专业科目笔试、结构化面试、现场答辩、说课、情景模拟、技能测试等方式进行,详见各招聘单位的招聘简章。

四、报名与资格初审

(一)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应聘人员登陆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网址:http:///)进行报名。

报名时间为2012年6月23日9时至6月28日18时。

(二)报名成功的应聘人员务必于2012年7月5日至7日登陆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自行打印准考证。

(三)应聘人员报名时,需按照要求填写个人信息和报考岗位,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数码彩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应聘人员要认真阅读招聘简章,仔细鉴别个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名与参加笔试、面试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身份证,不含临时身份证);应聘人员须对在网上所提交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而影响报名、考试或聘用的,责任自负;每个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序号是应聘人员确认是否成功报名、打印准考证和查询成绩的重要依据,请务必牢记。

(四)应聘人员应在网上成功提交报名信息2日后(重新修改信息的,从修改日算起)登陆报名网站查询本人资格初审情况。初审通过者,应通过网上银行进行交费。交费成功即确认完成报名。未按照要求在6月28日前上传照片或未在7月1日前交费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名。应聘人员如有疑问,请与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咨询。

(五)报名费及考务费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的标准执行。初审通过的人员(含减免费人员)通过指定的网上银行进行交费,报名费每人20元、公共科目笔试考务费每人50元,共计70元。完成交费即确认报名成功。交费时间截止至2012年7月1日18时。

(六)2012年毕业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免收报名费、笔试考务费;2011年毕业的高校毕业生,减半收取。2012年毕业的应聘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所在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生证明原件、《报名表》1份、《减免考务费申请表》1份;2011年毕业的应聘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复印件、《报名表》1份、《减免考务费申请表》1份,到自治区内就近的盟市以上人社部门人事考试中心进行审核确认(也可邮寄或委托他人代办),截止时间2012年7月20日。符合减免条件的毕业生,由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通过网上银行将应聘人员所交费用自动退到应聘人员交纳费用的银行卡里。对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将立即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

(七)每个招聘岗位的招聘计划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达到1∶4方可开考。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由自治区公开招聘办公室取消或调整招聘计划。

(八)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于6月23日开始在网上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招聘单位须在应聘人员网上报名后2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审查截止日期6月30日18时)。对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审查的人员,应在网上审核栏中简要说明理由。

五、考试和资格复审

(一)公共科目笔试

1、公共科目笔试由自治区公开招聘办公室统一组织。

2、公共科目笔试为《综合素质测评》,满分100分。考试内容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该具备的知识水平和基本能力,不指定参考书目。

3、公共科目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提供蒙汉两种文字试卷。选择蒙文试卷的考生必须用蒙文作答,选择汉文试卷的考生必须用汉文作答;报考蒙汉兼通职位的考生,公共科目笔试必须选用蒙文试卷并用蒙文作答。对同一科试卷出现两种以上文字的及不按规定语言、文字答题的按零分处理。

4、考试地点:在呼和浩特市、通辽市设两个考区。应聘人员在报名时自行选定考区。具体地址详见准考证。

5、公共科目笔试时间:2012年7月8日上午9:00~11:00。

6、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加分: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应聘人员在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上加2.5分。

7、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政策加分。

笔试阅卷工作采用自动化系统,没有人工登分、核分过程,除缺考、违纪、零分等特殊情况外,原则上不接受考生查分申请。

8、笔试结束后,按照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专业测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拟进入专业测试范围初步人选。对同一岗位因成绩并列而超过1∶3比例的所有应聘人员全部进入专业测试;参加笔试的应聘人数和招聘计划数为1:1及以下比例的,以实际参加考试人员有效成绩(不含加分)的平均值作为最低分数线确定应聘人员是否进入专业测试。全部应聘人员的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和进入专业测试人员名单在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上公布。

(二)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组织实施。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和所需证明材料,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在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上公布。

2、进入专业测试的应聘人员,必须在网上报名期间登陆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打印《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并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本人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报名登记表和学校开具的应届毕业生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到招聘单位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专业测试资格。

3、户籍在集体户上的考生须提供本人户籍页复印件并由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盖章确认;区外院校的内蒙古生源毕业生还须提供有本人户籍注销页的家庭原户口簿或原内蒙古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的证明。

4、招聘岗位要求应聘者具有工作经历的,考生须提供工作(服务)单位的证明(证明中应有具体工作岗位、工作起止时间、单位地址、有关负责人姓名和联系电话等内容)或提供工作(服务)单位工资发放表等相关证明材料。应聘人员在校就读期间参与的社会工作(实践)、实习等不视为工作经历。

5、六项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设岗位的应聘者,须提供服务项目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服务项目县级以上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或服务开始日期)、考核合格(或考核初步意见)的证明。其中,对于纳入旗县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日常管理的“储备人才”,应聘者须提供旗县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下发的储备文件(或花名册)、储备协议以及储备期内各考核合格的考核表。

6、资格复审将重点审核考生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不符合报考条件、个人错填民族信息导致加分、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隐瞒在读大学生或研究生和试用期内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占正式编制)聘用人员等真实身份以及提供虚假工作经历证明的,一律取消专业测试资格。

7、对应聘人员因资格复审不合格、规定时间内不参加资格复审等情况致使专业测试名额空缺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从该岗位未进入专业测试的应聘人员中,按照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并电话通知递补人员进行资格复审,递补只进行一次。

六、专业测试

(一)专业测试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负责。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要严格按照招聘方案和招聘简章中专业测试有关规定,制定专业测试实施方案,报自治区公开招聘办公室备案后组织实施。

(二)专业测试可以采取专业科目笔试、结构化面试、现场答辩、说课、情景模拟、技能测试等方式进行。可以采用其中一种方式,也可以采用多种方式。除专业科目笔试外,其它方式的专业测试成绩必须当场向应聘人员公布。

(三)专业测试总成绩满分100分。采取两种以上方式进行专业测试的,其成绩的加权计算方法由招聘单位在其招聘简章中予以明确。

(四)专业测试可用蒙文作答。蒙汉兼通岗位将至少采用一种方式测试考生的汉语水平,对专业测试中不按规定语言、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除专业科目笔试外的测试现场要配备蒙文翻译人员并录音或录像。

(五)对招聘计划数与进入专业测试人数比例为1:1及以下的岗位,设置最低分数线,最低分数线为本招聘单位所有参加专业测试应聘人员的平均成绩。达到或超过最低分数线的方具备体检和考察资格。

(六)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为:考试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40%+专业测试总成绩×60%。

(七)考试工作结束后,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加权计算参加专业测试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并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该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选,报自治区公开招聘办公室核准备案后,将专业测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及进入体检和考察人员名单在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上一并公布。

(八)同一岗位计划聘用的最后一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小数点后保留三位数字)出现并列,且都进入体检与考察将超出招聘计划数的,由招聘单位组织加试,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

七、体检与考察

(一)体检。除方案中有特殊规定外,体检由招聘单位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关于对<关于明确公务员录用体检中肝脏生化标准的请示>答复的函》(国公考录函[2010]13号)等相关规定具体组织实施,在自治区公开招聘办公室指定的医院进行。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或因未参加体检被取消资格的,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二)考察。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成立考察组具体负责。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进行考察,全面了解被考察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工作经历、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等情况,并形成书面考察材料。具体时间、方式和内容由招聘单位确定。对考察不合格的,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八、确定拟聘人员及公示

(一)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由招聘单位负责人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员,经主管部门审定后,报自治区公开招聘办公室备案。

(二)在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的网站上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同时公布自治区公开招聘办公室、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的举报电话。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期限为7天。

(三)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四)公示后出现空缺名额的,报自治区公开招聘办公室同意后,由招聘单位从进入专业测试的应聘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九、聘用

(一)经公示后确定聘用的应聘人员,由招聘单位根据有关规定,按照管理权限分别报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理聘用审批手续。

(二)2012年应届毕业不能按时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在本次招聘办理聘用手续前被新录用为公务员或通过公开招聘被新聘用到事业单位的;办理聘用手续前考上全日制研究生、本科生并已到录取院校报到注册的应聘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受聘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实行聘用制管理和社会保险制度,招聘单位要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在自治区人事人才交流中心办理合同鉴证。之后,按管理权限分别到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理进人计划卡,再办理列编、工资、社保等相关手续。

(四)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按规定不实行试用期的受聘人员,可直接正式聘用。

(五)对已与事业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或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尚在合同期内的拟聘人员,如原所在单位不同意与其解除合同,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十、纪律和监督

(一)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凡根据规定需要回避的人员必须回避。

(二)本次公开招聘邀请纪检监察部门进行全程监督。招聘单位组织的专业测试,应当接受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主管部门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三)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予以批评教育或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对违反规定的已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四)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一、其他事项

(一)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在公开招聘任何阶段及试用期内发现应聘人员与应聘条件不符和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二)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以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公开招聘考试无关。

(三)未尽事宜及临时通知,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2012年内蒙古自治区直属(含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栏。”

(四)咨询和举报电话

咨询电话:0471-4818499(党群系统政策咨询) 0471-6944911(政府系统政策咨询) 0471-6287995(报名技术咨询)

举报电话:0471-4818499 0471-6944911 本简章由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解释。

附1:2012年各事业招聘单位招聘简章及岗位需求表(点击查看)

附2:《减免考务费申请表》(点击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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