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南移民搬迁政策

2022-07-30

第一篇:陕南移民搬迁政策

陕南地区移民搬迁政策

陕南地区移民搬迁安置工作实施办法(暂行)

《陕南地区移民搬迁安置工作实施办法(暂行)》于2011年7月4日由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以陕政办发„2011‟67号印发。该《办法》分总则、搬迁安置、政策保障、职责分工、考核奖惩5章36条,自2011年7月1日起执行。

中文名:陕南地区移民搬迁安置工作实施办法(暂行) 文件类别:实施办法

发布单位: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年份:2011 政府通知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陕南地区移民搬迁安置工作实施办法(暂行)》的通知 陕政办发 „2011‟67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陕南地区移民搬迁安置工作实施办法(暂行)》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一年七月四日

陕南地区移民搬迁安置工作实施办法(暂行)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做好我省陕南地区移民搬迁安置工作,改善陕南群众生产生活条件,从根本上消除自然灾害对陕南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威胁,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陕南地区移民搬迁安置总体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陕南地区(汉中、安康、商洛)三市移民搬迁安置和后期扶持及有关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移民搬迁对象分为以下几种:

(一)受地质灾害、洪涝灾害或其他自然灾害影响严重的村、户;

(二)距离行政村中心较远,基础设施、服务设施落后,发展条件较差,基础设施配套困难,无发展潜力的村、户;

(三)人口规模过小,经济收入来源少的村、户;

(四)距乡、村公路5公里以上的偏远山区,交通不便的村、户;

(五)位于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文物保护区和生态敏感区范围内,影响区内环境的村、户;

(六)已规划或即将建设的水库库区范围内的村、户。

第四条

陕南地区移民搬迁安置工作,坚持“政府引导、群众自愿;以人为本、民生优先;因地制宜、突出重点;整合资源、传承特色”的原则, 统筹兼顾,科学规划,分步实施。

第五条

省政府依据《规划》成立“陕南地区移民搬迁工作领导小组”,具体指导实施移民搬迁安置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省政府领导同志担任,成员由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国土资源厅、省环境保护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厅、省林业厅、省卫生厅、省审计厅、省国资委、省扶贫办、省金融办、省电力公司、省地方电力公司等部门和单位组成。各成员单位根据各自职能,相互配合,形成合力,协调解决移民搬迁规划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国土资源厅。成立“陕南地区移民搬迁工作指挥部”,由省发展改革委、省国土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扶贫办等部门抽调专人组成,负责具体工作的推进。

第六条

陕南地区各市、县(区)人民政府比照省上做法,成立移民搬迁工作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的移民搬迁安置工作。

县(区)级人民政府作为责任主体,要进一步明确职责,落实规划,做好管理和监督检查,稳步推进移民搬迁安置工作。

第七条

依据《规划》,2011年—2020年,陕南地区共安排搬迁安置移民60万户、240万人。结合陕南各市实际,安排移民搬迁安置计划,实现“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的目标。

搬迁安置

第八条

根据陕南移民搬迁的范围和对象,移民搬迁分为地质灾害移民搬迁、洪涝灾害移民搬迁、扶贫移民搬迁、生态移民搬迁和工程移民搬迁等五种类型,统称避灾移民搬迁。

第九条

根据陕南地区实际,凡进入城镇集中安置点、移民新村和小村并大村在30户以上的均属集中安置;其他方式的搬迁安置属分散安置。

第十条

结合城乡统筹,陕南移民搬迁与保障性住房、重点示范镇、农村危房改造、村庄整治、农村新型社区建设有机结合,采取以集中安置为主的办法,对分散安置从严控制和从严审查,稳妥安置搬迁群众。

第十一条

市、县(区)依据《规划》,综合统筹城乡发展、建设项目、用地规模和布局等因素,编制市、县(区)移民搬迁安置规划。移民搬迁用地纳入乡(镇)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统筹考虑,逐级上报,分级审批。各市、县做好以集中安置点和重点示范镇为载体的相关移民安置建设规划,并报省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技术审查。

分散安置的相关建设规划由安置点所在地乡(镇)政府负责编制,县、市人民政府审批。 第十二条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实施移民搬迁过程中,对集中安置点的房屋建设原则上实行统规统建。个别特殊情况需报上一级移民搬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经核定审查符合《规划》的可统规自建。

第十三条

根据陕南地区地形地貌特征和群众居住习惯,按照节约集约用地原则,集中安置每户宅基地用地控制在0.2亩以内;分散安置每户宅基地用地控制在0?25亩以内。

第十四条

集中安置建房面积按以下标准执行:

搬迁群众中的特困户,每户按30平方米-50平方米安置。各市特困户、五保户占本市搬迁总户数的比例不得超过10%。

其他搬迁户原则上分别按60平方米、80平方米和100平方米三种建房面积安置。搬迁户安置要根据家庭实际人口,按人均不超过25平方米标准选择确定以上三种户型。

对搬迁户建房面积需求超过100平方米的住户,须经县(区)移民搬迁工作机构审核批准。超面积部分所需建房资金由搬迁户自筹,但每户建房面积不得超过125平方米。

第十五条

分散安置原则上按集中安置点建房面积标准执行,具体标准由市、县(区)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确定。

第十六条

建房补助按照以下标准执行:

(一)集中安置按照60平方米、80平方米和100平方米三种建房面积,由搬迁户按照不同的户型分别负担1万元、2.5万元、4万元,建房所需其余资金由各级财政补助并整合项目资金统筹解决。

搬迁群众中的特困户、五保户和孤寡老人按照规定面积,由政府免费提供住房,所需资金由各级财政安排解决。五保户和孤寡老人也可纳入敬老院、社会福利院等形式安置供养。

(二)分散安置按每户3万元的标准予以补助。

移民搬迁对象补助标准要实行公示制度,接受群众的监督。 第十七条

建房补助资金由各级财政负责筹措并管理使用,具体办法由省财政主管部门提出意见报省政府审定。

第十八条

省级各部门发挥各自职能优势,配套政策,统筹安排,全力支持集中安置点和重点示范镇所涉及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积极向国家对口部委沟通汇报,多方争取国家专项资金的支持。

政策保障

第十九条

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为移民搬迁安置工作提供以下政策支撑:

(一)各县(区)人民政府组织编制的乡(镇)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与陕南地区移民搬迁安置规划相衔接,并按法定程序审批,确保本行政区域移民搬迁安置计划的顺利实施。

(二)对集中和分散安置的用地,按规定办理农用地转用等手续。对集中安置点用地项目可按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等相关规定办理报批手续。

(三)对移民搬迁后有复垦条件的旧村庄、旧宅基地,市、县(区)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组织复垦后,依据《陕西省新增耕地指标储备及收购置换暂行办法》,按项目实施复垦验收,并报备案,纳入耕地占补平衡管理。省级分成的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投资的土地整理项目向移民搬迁安置区域倾斜,以增加耕地面积,提高耕地质量。

(四)市、县(区)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对移民搬迁安置农户,按现行土地确权、登记发证政策,免费登记发证。

第二十条

陕南移民搬迁区涉及相关的税、费减免由财政、税务、工商等部门依法制定减免政策,住房城乡建设、林业、水利、扶贫等部门在各自的职能范围内依法制定优惠措施,并报陕南地区移民搬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第二十一条

各级政府加强移民技能培训和就业培训力度,提升移民素质,做好移民后期扶持工作。各市、县人力资源、教育、扶贫、农业等部门结合当地主导产业,按照“实用、实际、实效”的原则,加大就业援助和技能培训,提高移民户从事种植、养殖、服务业的水平,鼓励和帮助移民群众从事非农业生产。

第二十二条

各县(区)在安排补助资金时,对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搬迁户,可按《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相关政策给予照顾。

职责分工

第二十三条

省政府成立陕西陕南移民搬迁安置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搬迁公司”),由陕西有色金属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省财政厅共同出资组建。搬迁公司在省移民搬迁安置领导小组的指导协调下,积极筹措资金,按照公司化运作,确保搬迁安置群众的住房和相关基础设施工作的全面实施。

第二十四条

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在坚持节约集约用地的原则下,对移民搬迁安置项目,优先安排用地,提高工作效率。各移民搬迁安置项目实施单位做好搬迁安置点地质灾害风险评估,报有管理审批权限的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审核,确保搬迁群众居住安全。

第二十五条

省级发展改革部门负责协调中央及省财政相关投资向安置点倾斜,完善安置点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各级发展改革部门加强对钢材、水泥等建筑材料的招标、采购监督管理,降低建设成本。质监、价格部门切实加强对建材质量、建材市场价格的监督检查,保证各类建材安全合格,防止哄抬物价,必要时依法对所需主要建筑材料启动价格干预机制。

第二十六条

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加强对移民搬迁建房工程质量监督,确保移民搬迁房屋建设质量。

第二十七条

监察、审计部门加强对移民搬迁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资金规范使用。对资金使用以及重点项目实行全过程审计,定期公布审计结果。

第二十八条

各市、县(区)、乡(镇)按照移民搬迁规划和实施方案,做好项目图像、文字资料收集归档(包括搬迁户新旧居住房屋图片、搬迁户申请、迁入地户口、购房契约合同、搬迁农户花名册、验收意见等),做到“县乡有档、村有册、户有卡”,建立健全档案资料。对档案信息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第二十九条

各移民搬迁安置点建设项目必须严格履行审核程序,由各市、县(区)统筹做好相关核查工作,并报陕南地区移民搬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统规统建项目实行项目法人负责制,依法严格执行招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工程监理制。陕南地区移民搬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对重大建设项目的监督和指导。

第三十条

严格落实移民搬迁工程验收制度,做到“谁审定、谁负责,谁验收、谁负责”。集中安置各单项工程由各县(区)移民搬迁领导小组办公室按项目管理程序组织验收,并报市移民搬迁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对分散安置搬迁户的验收工作,由各县(区)人民政府制定具体办法,并负责实施。

第三十一条

各市、县(区)做好移民搬迁统计分析工作,及时公布安置地区建设进展情况,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每季度移民搬迁工程进度,由陕南地区移民搬迁工作指挥部进行统计分析后报陕南地区移民搬迁工作领导小组。每年12月20日前汇总报送全年工作进展情况。

考核奖惩

第三十二条

陕南地区移民搬迁工作领导小组按照《目标责任书》每年对移民搬迁工作进行检查考核。考核成绩与市、县(区)目标责任考核挂钩。对完成移民搬迁任务且成效显著的市、县(区),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进展迟缓、项目实施不力、资金使用不当、任务没有完成的进行通报批评。

第三十三条

对移民搬迁对象实行严格审定制度。移民搬迁对象审定过程中出现的弄虚作假及其他违规违纪问题,严肃追究市、县(区)主要领导责任。

第三十四条

各级各部门在移民搬迁安置工作中要认真履行职责,清正廉洁,杜绝滥用职权、徇私舞弊。对侵占、截留、挪用移民资金,依法追究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第六章附则第三十五条各市、县(区)可根据本办法,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并逐级报送备案。

第三十六条

本办法自2011年7月1日起执行。 * 词条由网民创作并享有版权,请保护版权归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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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陕南移民搬迁的启示

陕南移民搬迁的启示—— 陕南避灾移民搬迁式城镇化路径分析易鹏 昨天 12:19分享芦山地震灾后重建正在计划中,习近平主席去现场调研后提出了要科学重建的思路。恰巧,我前段时间去了陕南地区,对他们的避灾移民搬迁工作进行了调研,两者都是自然灾害导致,都需要重建,从调研情况来看,陕南避灾移民搬迁,对于中国城镇化多元路径探索,以及自然灾害后的科学重建有一定借鉴价值。(注:编辑配图;图片来自网络)陕南地区主要包括汉中、安康、商洛三市,地处秦巴山区腹地,地形地貌复杂,地质环境脆弱,长期以来深受地质灾害影响,洪涝灾害威胁,生存环境恶劣,生产生活条件极差,属于全国11个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之一,也是著名的南水北调水源地,近400万农民长期处于贫困状态。2010年,陕南地区发生了特大泥石流灾害,死亡人数高达187人。为此陕西省政府决定自2011年5月起,用10年的时间将60万户240万人民群众从大山深处迁移出来。陕南移民搬迁工程自启动以来,到目前已累计完成投资267亿元,共建设安置房18.52万户,占计划任务量的9.3%。其中,已建成14.64万户,在建3.88万户;建设集中安置点1850个,集中安置16.89户,集中安置率达到84%。目前,已有8万多户群众已经通过移民搬迁实现了乔迁新居。从陕南避灾移民搬迁的实地调研来看,有几个方面的经验值得各地灾后重建借鉴,尤其对于这轮新型城镇化的路径多元化可以加深认识。这些经验和价值主要集中在下面六个方面:第一,认识到中国这轮新型城镇化要走多元化路径。陕南移民搬迁给了我们一个启发和提示,中国这一轮新型城镇化绝对不能以一元化方式来推进。这轮新型城镇化最根本的方式是政府引导、市场主导来进行,更多的是采取经济战略思维来推进,但是由于中国国情的复杂性,地形地貌的差异性,地区经济发展的不平衡性,决定了还要考虑政治、生态等多方面战略思维,不可能只有一种方式进行。如在三沙设市就是考虑到国土安全,而在陕南这个自然灾害频发、集中特困连片地区,南水北调的汉江水源地区,就不能简单的算一个经济账,还需要算一个生命账、生态账、长期账等。这次陕南大规模的避灾移民搬迁,就是在这种特定小范围内进行的以政府为主,市场为辅的城镇化推进模式。事实上,在严重自然灾害频发地区进行灾后重建,市场的手在积极性不会太高,政府不进行主导,完不成灾后重建也推不动城镇化。第二,灾后科学重建式的城镇化必须体现在可持续性上。中国是个自然灾害比较频发的地区,芦山所在的龙门山断裂带,近年较为活跃,此前一次大地震为2008年的汶川地震。以往,灾后重建往往是就地重建。由于自然灾害频发,重建投入往往因自然灾害再次发生打了水漂。面对这种局面,需要改变人与天斗的旧思维,需要务实的思考,采取回避式的灾后重建,毕竟人在大自然面前是脆弱的。在灾害频发区域,与其投资巨大就地重建,还不如退避三舍,采取搬迁式移民安置的方式。尤其在一些泥石流等自然灾害频发地区,如云贵高原、秦巴山区,人的频繁活动导致水土流失,加剧了泥石流的风险。将人们从山上搬迁下来,既提高了安全系数又减少了泥石流发生的概率,是种双赢的决策。陕南避灾、生态移民搬迁就是走的这种回避式移民搬迁的道路。第三,将避灾、生态移民搬迁和新型城镇化结合推进。陕南移民搬迁更重要的是体现了不复制农村的老路方式,而是通过集中安置的方式来实现避灾移民和城镇化相结合道路。城镇化一个基本支撑点是要有城市,城市更能体现规模效应效率,因为有了规模才能通过交换,分工等各种方式来扩大经济总量,形成一二三产业的一个新的布局,从而促进了经济、社会的发展。这次陕南移民搬迁,采用了集中居住结合城镇化共同推进的方式,有着积极的意义。到目前,陕南移民搬迁集中安置率达到84%,由于按照集中安置为主和靠近城镇、靠近园区、靠近中心村的“三靠近”原则,两年来开工建设的集中安置点53%都进入了城镇规划区,陕南三市城镇人口规模可增加25万余人,城镇化率可提高2.6%个百分点。同时,考虑到城镇化必须有产业作为支撑这一关键点,过去两年陕南三市通过移民搬迁共流转土地1.86万亩,建成各类农业园区267个,推动了陕南偏远山区一家一户的自然经济形态加速向规模化农业市场经济形态的过渡,实施了山上是园区、山下是社区、“教育产业移民”的各种类型的产业支撑城镇化的路径探索。考虑这轮城镇化的核心是人口城镇化,是解决公共服务均等化为基础,通过把偏远地区群众搬迁到相对集中的地方,实行社区化管理,使各地能够集中力量在安置点配套建设较高水平的基础和公共设施,提供相对之前更优质的公共服务。第四,创新了国有资产收益服务于城镇化的一种新模式。在这一轮的新型城镇化中,为了实施公共服务均等化,以及各种基础设施和公共实施的投入需要巨大资金,为此肯定需要多元的渠道来筹集资金。其中一种筹资方式,就是要通过出售国有资产或收缴更多国有资产收益来解决。这次陕南移民搬迁,就采用了陕西省省属大型国企出资的方式,陕西有色集团和陕西财政分别出资20亿和10亿资金作为资本金成立了陕南移民搬迁公司。陕南移民搬迁公司不以盈利为目的,体现公益性通过筹集资金、参与管理、参与规划等各种手段有力的推进了陕南避灾移民的搬迁工作,也直接推动了城镇化。第五,采用了引导方式来推进城镇化。推进新型城镇化必须要充分尊重农民的自愿原则,不能搞强迫式进城和进楼,但也考虑到农民由于小农意识的影响,对未来的发展趋势认识度,为此需要更多的通过引导方式让这两者有机结合,从而和谐推进城镇化。陕南移民搬迁比较好的把握好这个节奏,一方面在前期让一部分有积极性的老百姓先搬迁出来,通过他们的示范、带动效应,使更多的老百姓自愿参与到搬迁工作中来;另外一方面考虑到陕南土地稀缺的现实,适当采取激励制度,鼓励农民选择楼房居住。第六,加强信息化和城镇化的融合。陕南移民搬迁建立了一套面向外部全部公开透明的信息化管理系统。信息化的网络平台有利于提高灾区移民搬迁过程中的公平公正公开,从而有利于城镇化的可持续、和谐性,体现了“新四化”中信息化既要和工业化融合,也要和城镇化、农业化融合的要求。在分析陕南避灾移民搬迁式城镇化路径存在的各种价值后,对于陕南避灾移民搬迁工作,还可以在下面几个方面予以加强,使得这项工作更为精细化和高质量化。首先,要对未来人口分布趋势进行更精细化的预判。未来城镇化率会比现在提高得更多,就意味着会有更多的人进入城市。因此陕南930万人中的农村人口,很大一部分人将会进入陕南的重点建制镇、县级市、地级市,以及附近的大西安城市群或者中国沿海的三大城市群。这就意味着,在搬迁过程中要考虑到未来10到20年产业、公共服务水平等主导的人口分布走向,从而在移民搬迁点建设中实现更合理的布局,避免未来可能出现的重复投资和投资浪费。当前就要有意识的将移民搬迁的范围扩大到市域范围或陕南甚至整个陕西范围,也适当要鼓励投亲靠友式、外地就业安置式的搬迁。其次,要发挥市场在城镇化产业中的主导力量。在陕南移民搬迁工作过程可以以政府为主,但人口聚焦后的产业发展,就得更加发挥市场的力量。如陕南的紫阳县已积极探索发挥本地富硒茶的资源,构造以民营资本为主导的产业发展模式,既解决了城镇化的就业,又解决政府资金压力问题。在发展陕南产业中,政府既要严格按照主体功能区对于生态保护的要求,同时,也要简政放权,培育更多民营资本进入到生态型的各种产业中来。最后,要加大各种专项转移支付的集中使用。不可否认在陕南移民搬迁过程中,市县配套的资金有一定的压力,既有财力不够的原因也有财政资金使用不集中的原因。陕南要顺应中央政府提高一般转移支付比重、降低专项转移支付比重的要求,将中央和省级对陕南市县的转移资金进一步集中使用,集中力量来办陕南移民搬迁这一大事,从而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这轮新型城镇化的顶层设计固然重要,但是顶层设计也要与地方实践相结合,特别是要尊重群众的首创精神。中央设定原则、方向、标准,各地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允许地方政府先行先试,探索城镇化的具体模式。陕南避灾移民搬迁式的城镇化路径,体现了当前中国新型城镇化需要鼓励的地方先行先试基本原则,也体现了改革探索所具备的勇气和魄力。未来也要根据形式的不断变化,正视过程中存在的一些问题,不断的完善搬迁式城镇化路径的实施方案,不片面追求速度、更加注重质量,使得这次陕南避灾移民搬迁更加符合新型城镇化和新四化的建设要求,为中国多元化城镇化道路探索更多的经验。(责任编辑:余江波)

第三篇:移民搬迁调查分析—基于陕南移民搬迁调查报告

张国栋谭静池李玲

内容摘要:陕南移民搬迁是新中国成立以来实施的最大规模的移民搬迁工程,搬迁移民240万人,比三峡移民多100万人。移民搬迁是集地质灾害移民、洪涝灾害移民、生态建设移民、扶贫移民、工程移民为一体,对推进城镇化建设、改善低收入群体生产生活环境、提升人民生活水平具有重大意义。陕南移民搬迁规划十年完成,目前已开展两年有余。认真总结移民搬迁的工作成效,分析政策执行和落实中存在的问题,探讨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的举措,对促进小康社会建设、发展民生经济,具有积极的指导作用。 关键词:移民搬迁; 百姓致富;

配套措施 中團分类号:C922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4-7794(2013)10"0025-03 陕南移民搬迁是陕西省委省政府实施的一项重大惠民工程,这一战略决策将为陕南地区汉中、安康、商洛3市64万农户、240万人口,走出环境恶劣的深山区、开启富足安全的新生活揭开历史新篇章,对推进陕南城镇化建设快速发展、提升人民生活整体水平具有重大意义。在各级政府的强力推进下,近年来陕南移民搬迁工作成绩突出,效果显著,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亟待总结和解决。为此,国家统计局陕西调査总队就移民搬迁工作政策实施情况开展了调查和研究。

一、移民搬迁有序推进,惠民实效^步显现

1.移民搬迁目标明确。

陕南移民搬迁以“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为指导方针,紧密结合城镇化建设,集中安置为主,分散安置为辅,分别有向城镇迁移、向移民新村迁移、小村并大村迁移、自主分散迁移4种移民方式,既有建好的安置房供移民户选择,也有划拨好的宅基地供移民自建。

2.移民搬迁与地方经济建设统筹。

陕南具有悠久的历史文化,“三国”文化闻名遐迩,秦巴山区丰富的山林资源和"氧吧”美誉,以及"一江清水送北京",都促使陕南经济地位提升。但是由于平原少、山地多,地理环境复杂,极易发生地质灾害,居住在山区的老百姓生产生活条件恶劣,制约了当地经济的快速发展和百姓生活水平的整体提升。陕南移民搬迁工程正是基于扬优避害,在整合物资资源和人力资源的同时,调整产业结构,优化发展质量,提升地域经济水平。汉中市以"油菜花节”、"柑橘园”为媒介,安置搬迁移民落户新建旅游景区,进一步拓展旅游产业发展空间;安康市以茶叶、山菌、中草药种植和经营为基础,安置移民落户中心村和新集镇,充分发挥特色种植基地的优势;商洛市以支柱产业和新矿区建设为手段,安排移民落户城镇,一方面解决企业用工不足,另一方面解决移民就业。

3.移民搬迁进展顺利。

2011年,陕南汉中、安康、商洛3市开工建设安置点742个,落实了 6万户、24万人的移民安置;2012年,再开工981个建设项目,落实了 8万户、29.5万人搬迁;2013年,3市将继续完成6万户22.8万人的搬迁和安置。3年中,3市共计完成和计划完成移民搬迁20万户76.3万人,占"十二五”移民搬迁规划的53%,占10年规划的32%。

4.移民搬迁使城镇化率显著提升。

移民搬迁带动了产业结构的调整,带动了农村劳动力转移,更带来了农民收入的大幅度提高,生活明显改善。据不完全统计,两年多的移民搬迁工程,使陕南地区地质灾害和洪涝灾害伤亡率下降80%和70%,使安康、商洛、汉中3市的城镇化率分别提高4.7%、2%和1.7%。

二、搬迁移民生活改善,生产方式明显转变 1.移民生活方式发生明显转变。

移民安置点或为新建居民小区或集镇,或为规模较大旳城镇或中心村,基础设施配套齐全,教育、医疗、养老、居住条件良好,医务所、幼儿园符合城镇建设标准,生活便利,物质齐备。移民生活实现了由农村向城镇、由贫穷向小康旳突破和迈进。

2.移民生产方式发生极大改变,由单纯依靠耕地生存向务工和发展

二、三产业转变。

搬迁后,多数移民种地、打工两不误,有的忙时务农闲时务工,有的务工为主兼顾务农,有的专职务工或转行经营,生产方式多样,劳动强度降低,收入显著提高。各地政府也积极组织开展农民实用技术、劳动力技能培训,组织富余劳动力进企业务工,扶持移民户发展专业种植和经营商贸餐饮、旅游运输等三产服务业,为移民后续生存创造了条件。汉中市略阳县徐家坪镇是一个典型的农业镇,是略阳县的"西部粮仓”。镇中心距县城18公里,总面积228平方公里,辖18个村,1个居委会,75个村民小组,3776户1.37万人,2011年该镇农民人均纯收入4905元。徐家坪镇境内山大沟深江三河沿线及67个地质灾害点的群众饱受灾害威胁,政府没少出钱,群众没少出力,日子却越过越穷。2011年,该镇以移民搬迁为契机,将移民安置与小城镇建设、农民进城和发展农业产业化、扶贫开发有机结合,立规划,建机制,严政策,重管理,向荒滩要建设用地,多渠道筹谋资金,顺利完成了

一、二期小城镇建设,先后安置搬迁群众157户和商业住户50户,新增集镇人口 1200人。新建集镇商铺、幼儿园、医务所等公共设施均按最新城镇建设标准建设,为搬迁移民"稳得住”奠定了良好的生活基础。同时,集镇建设规划划拨38亩建设用地,进行招商引资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为解决富余劳动力做好了筹划,为搬迁群众“能致富”创造了基础条件。2012年,徐家评镇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5949元,较2011年度增长20.2%。

三、统筹资金难度较大,协调用地相对囷难 1.搬迁资金紧缺影响“搬得出"。

首先是县级财政筹款压力夫。商洛市规划十年搬迁安置71.8万人,建房投资需要180亿元,移民户补贴需要54亿元,按政策预算,省级财政需承担117亿元,市、县财政需落实配套资金45亿元。随着物价、工价的快速上涨,建设成本不断增加,资金压力越来越大。柞水县为特困户、五保户和孤寡老人搬迁提供免费住房,对分散安置户实行补助资金3万元,对集中安置户补助4万元,对上楼安置户补助4.5万元,但省市财政平均每户只能补助1.44万元,不足部分需县财政全额承担,全县每年需筹措5000万元用于补贴移民户;除搬迁补助外,县财政同时还要承担集中安置点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的配套建设,资金缺口大,地方财政压力大。

其次是移民户自筹资金负担重。汉中市略阳县2011—2012年完成移民搬迁2514户,共投入资金3.49亿元,其中政府筹资1.77亿元,农户自筹1.7亿元,农户自筹占近一半。目前建好的安置房和规划的安置点宅基地也主要用于满足能拿出买房、建房资金的移民户。略阳县移民购房需4万~6万元,建房需8万~10万元,对于大多数处于年收入不足4000元平均线下的搬迁户,无疑是巨额开支。城固县移民安置点多在平原地区,移民购房需15万元,建房需7万~9万元,建房的移民户还要向村上交5万元宅基地费和建房设计费;移民户完成购房、建房并入住后,方能领到每户3万元的移民补贴;许多移民户因购房、建房背负了债务。据估算,约有1/3的移民户无力负担自筹款。虽然移民搬迁政策对特困户采取无偿安置,但特困户由于缺乏劳力和技术,搬迁后生活难以为继,因而大多搬迁意愿不强烈。

2. 土地资源紧缺难住"稳得住"。

—是安置建房用地紧缺。陕南移民搬迁240万人,超过3个市总人口的1/4,需要1亿多平方米的建筑面积安置移民。2011年省国土厅计划安排的6000亩移民搬迁安置建房用地指标,与实际安排6万户所需1.2万亩的建设用地要求相差一倍。集中安置地通常要选择在较为开阔的地带,而3市处于秦巴山脉之间,平地资源缺少。安康市所辖的一区九县,比较开阔的平地只有平利县城、汉阴县城和安康新区,由于各市县近年来积极发展产业化建设,产业投资项目已占用了相当多的建设用地,移民用地选址愈加困难,安置建房征地和调地难度加大。

二是安置点农业用地也极为紧缺,近4成的移民户对失去土地后旳生活顾虑重重。许多搬迁户在山里还有几亩薄田,自产自用,口粮尚有保障;搬迁后,迁出地的原承包地退耕还林或路远难耕种,迁入地的农户又不愿意将承包地调剂给搬迁户,搬迁户生产用地成为乡镇政府工作的难点。

3.就业增收渠道狭窄制约“能致富"。

山大沟深平地少,产业园区和工厂企业分布不均,旅游产业欠发达,是陕南贫困县的共同特点。陕南3市28个县(区)中有21个厲于国家或省级贫困县,由于经济基础薄弱,产业项目少,吸纳就业能力低,无法提供足够的就业岗位,"稳得住、能致富”是移民搬迁工作中最难的问题。目前,移民户"搬得出”尚可解决,但移民户拓宽增收渠道则受自然条件制约较多。有的失地移民,外出打工无技术,就地经营无门路,收入无来源,生活质量下降;有的移民不能适应城市生活,收入不稳定,先后返回原居住地;最为普遍的是年轻的一琴搬出了大山打工为生,家中的老人仍留在原居住地,坚守着最后的土地。

四、建议

1.关注贫困户和老年人搬迁安置。

移民搬迁对象有3成以上是贫困户和老年人,他们无力承担搬迁成本。建议相关部门按照贫困户的实际和特点,制定不同旳帮扶政策和措施。一是以出租安置房的形式,采取先租房搬迁再逐步付款购房定居;二是加大扶持力度,提高搬迁户贷款额度,延长还款期限;三是筹集门面房出售资金,通过政府回购、市场化拍卖等形式筹措资金,用于补贴经济条件较差的移民户。

2.杜绝搬迁房空置。

年轻人进城打工租房住,年纪大的人不愿意搬迁,这是导致搬迁房空置率较高的原因。建议各级政府根据社会发展和搬迁移民需求,及时调整搬迁安置项目建设计划;同时,强化措施落实移民搬迁任务,动员有条件搬迁的移民尽快完成搬迁;另外在搬迁实施过程中,灵活制定政策,将部分空置房出租给有搬迁愿望但资金不足的移民户,减少资源闲置。

3.为搬迁移民提供就业岗位,帮扶致富。

首先在现有条件下保障搬迁移民的短期生活,达到生产活动不中断、收入水平不降低。对符合企业用工条件的,可在企业进行就业安置;对愿意经商的,鼓励并安排优先进入镇、县城创业或自行择业;对有能力自愿到外地城市落户的,发给其移民搬迁补助。其次,以产业发展巩固移民搬迁成果,为移民培植商务、劳务、服务类等"无土产业’’,一方面通过开办企业解决移民就业,一方面依靠移民搬迁解决企业用工,形成互补双赢。再次,针对不愿意离开农业耕种的移民户,可就近在本村组或交通条件较好的原承包地进行有土安置,通过发展种植、养殖特色优势产业,以“公司+协会+农会”的发展模式,建设现代农业产业基地。最后,鼓励并支持移民户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集体林权,分享增值收益,拓宽增收渠道。

4.不断完善搬迁移民的社会保障制度建设。

一是确保移民住房安置、生活补贴、就业安置、合作医疗、养老保险等各项优惠政策落实到位;二是加强移民安置点基层组织建设,拓宽服务功能,衔接搬迁群众的户籍、社保、医保服务,加快民政救助、计划生育管理、社会治安的对接;三是按照“群众自治、管理有序、设施配套、服务完善、生态和谐、文明祥和”的新型社区要求,参照城市社区管理规范管理集中安置小区,让移民户切实感受和适应、融入城市(镇)生活。

作者简介: 张国栋,男,1987年毕业于山西农业大学农业经济专业本科,现为国家统计局陕西调查总队党组成员、纪检组组长,高级统计师,研究方向为社会经济学。

谭静池,女,1987年毕业于陕西财经学院统计专业,获经济学学士学位,现为国家统计局陕西调查总队综合处处长,高级统计师,研究方向为社会经济与管理。

李玲,女,2007年毕业于西安交通大学行政管理专业,获管理学硕士学位,现为国家统计局陕西调查总队主任科员,研究方向为社会经济与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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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篇:陕南移民搬迁安置办法出台 60

陕南移民搬迁安置办法出台 60㎡安置房只掏1万

摘要:省长赵正永在提到搬迁费用时,多次提到“让搬迁群众不拿钱,或少拿钱”。《办法》提出,集中安置按照60平方米、80平方米和100平方米三种建房面积,由搬迁户按照不同的户型分别负担1万元、2.5万元、4万元,建房所需其余资金由各级财政补助并整合项目资金统筹解决。

“搬迁群众中的特困户由政府免费提供住房,集中安置按照60平方米、80平方米和100平方米三种建房面积,由搬迁户按照不同的户型分别负担1万元、2.5万元、4万元。”近日,《陕南地区移民搬迁安置工作实施办法(暂行)》(以下简称《办法》)出台。 《办法》中确定六类对象需要搬迁

《办法》中确定了6类需要搬迁的对象,包括受地质灾害、洪涝灾害或其他自然灾害影响严重的村、户;距离行政村中心较远,基础设施、服务设施落后,发展条件较差,基础设施配套困难,无发展潜力的村、户;人口规模过小,经济收入来源少的村、户;距乡、村公路5公里以上的偏远山区,交通不便的村、户;位于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文物保护区和生态敏感区范围内,影响区内环境的村、户;已规划或即将建设的水库库区范围内的村、户。从今年起到2020年的10年内,陕南地区将安排搬迁安置移民60万户、240万人。 集中安置为主

宅基地每户最大0.2亩

根据陕南移民搬迁的范围和对象,移民搬迁分为地质灾害移民搬迁、洪涝灾害移民搬迁、扶贫移民搬迁、生态移民搬迁和工程移民搬迁等五种类型,统称避灾移民搬迁。

根据陕南地区实际,凡进入城镇集中安置点、移民新村和小村并大村在30户以上的均属集中安置;其他方式的搬迁安置属分散安置。结合城乡统筹,陕南移民搬迁与保障性住房、重点示范镇、农村危房改造、村庄整治、农村新型社区建设有机结合,采取以集中安置为主的办法,对分散安置从严控制和从严审查。 根据陕南地区地形地貌特征和群众居住习惯,按照节约集约用地原则,集中安置每户宅基地用地控制在0.2亩以内;分散安置每户宅基地用地控制在0.25亩以内。 安置房三种面积 人均不超25平方米

安置房面积有多大?备受搬迁群众关注。按照规定,特困户每户按30~50平方米安置。各市特困户、五保户占本市搬迁总户数的比例不得超过10%。

其他搬迁户原则上分别按60平方米、80平方米和100平方米三种建房面积安置。搬迁户安置要根据家庭实际人口,按人均不超过25平方米标准选择确定以上三种户型。 对搬迁户建房面积需求超过100平方米的住户,须经县(区)移民搬迁工作机构审核批准。超面积部分所需建房资金由搬迁户自筹,每户建房面积最大不得超过125平方米。 分散安置原则上按集中安置点建房面积标准执行,具体标准由市、县(区)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确定。 特困户

政府免费提供住房

省长赵正永在提到搬迁费用时,多次提到“让搬迁群众不拿钱,或少拿钱”。《办法》提出,集中安置按照60平方米、80平方米和100平方米三种建房面积,由搬迁户按照不同的户型分别负担1万元、2.5万元、4万元,建房所需其余资金由各级财政补助并整合项目资金统筹解决。 搬迁群众中的特困户、五保户和孤寡老人按照规定面积,由政府免费提供住房,所需资金由各级财政安排解决。五保户和孤寡老人也可纳入敬老院、社会福利院等形式安置供养。 分散安置按每户3万元的标准予以补助。按照要求,移民搬迁对象补助标准要实行公示制度,接受群众监督。

第五篇:陕南移民扶贫搬迁的看法和建议

中原镇移民扶贫搬迁工作在区扶贫办的大力支持下和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扶贫开发方针政策,坚持以改善贫困群众居住环境和生产生活条件为出发点,以“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为目标,精心组织,狠抓落实,移民扶贫搬迁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扶贫移民现状

根据新阶段扶贫开发规划移民搬迁要求,按照“政府引导,农户自愿;统一规划,分步实施;以农为主,有土安置;自力更生为主,国家扶持为辅”的原则,实行整体规划,分年建设,逐步实施的方针,捆绑相关项目资金,加大项目实施力度,重点对居住在边远地区、海拔在800米以上的高寒山区和陡坡峡谷地带,生存空间狭小,生产生活环境恶劣区域的贫困户;远离集镇和交干线,信息闭塞,修路、拉电、通水一次性投资成本过大,孩子上学不便的自然村组和贫困户;地裂、滑坡等地质灾害危害,无法在当地生存的贫困户等进行移民扶贫,为其脱贫致富打下坚实的基础。

扶贫移民补助标准从2001—2008年执行“1+5”的补助政策,即中省财政按每搬迁1人补助1000元,每户补助5000元的补助标准执行。2009年起,省上对移民搬迁工作进行政策调整,启动了“千村贫困人口搬迁工程”,将原分散移民搬 1

迁改为以村为单位进行整体集中移民搬迁,补助标准按“每搬迁1人,省上补助3800元,每户补助1000元宅基地整理费,在享受省上人均补助的基础上建房仍然有困难的绝对贫困户,每户再补助1万元,数量控制在搬迁贫困户的10%以内”。同时,对移民村每村安排10—15万元的基础设施建设资金,重点用于解决项目村水、电、路等公益项目建设。通过扶贫移民开发,使移民搬迁户的居住环境和生产生活条件得到了极大改善,为加快贫困山区脱贫致富步伐,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二、存在的主要困难及问题

1、需移民搬迁贫困人口多,移民搬迁任务艰巨。根据2011年组织新一轮移民搬迁摸底调查,我镇尚有1.2万人居住在边远高寒山区的农村贫困人口急待移民搬迁。

2、移民补助标准低,贫困户经济负担重。由于物价指数上升,砖瓦、水泥、钢材、沙石等原材料大幅度涨价,过去移民搬迁按两间两层标准修建,一般投入在10万元左右,现在已超过15万元以上。加之山区群众建房宅基地选址困难,建房屋基开挖花费很大,一些地方农户建房,仅屋基开挖费用就高达三四万元,虽然省上调整了扶贫移民搬迁补助标准,适当增加了补助资金,但与目前的物价上涨因素差距很大,贫困户建房筹资负担很重。

3、山区镇移民搬迁选址难,集中安置困难大。我镇剩余

贫困人口绝大部分居住在中高山区,而且居住分散,可利用耕地少,解决移民搬迁宅基地十分困难。特别是在2009年省上执行新的移民搬迁政策后,我镇落实贫困村整体搬迁集中安置任务更加困难。加之贫困群众受传统观念影响,固守祖地,不愿远离家乡的思想严重,对整村搬迁集中安置带来一定困难。

4、移民搬迁运作成本大,工作经费没有保障。移民搬迁任务繁重,政策性强,加强规范管理显的十分重要。但从项目启动到验收,包括召开会议,项目检查,以及资料管理、档案建设等需要开支大量经费。但省上每年只下达项目计划,却不安排工作经费,加之镇上财政困难,无力解决专项工作资金,因而给移民管理工作带来了一定困难。

三、几点建议

1、加大移民搬迁工作力度。移民搬迁是从根本上改善山区群众居住环境和生存环境最直接、最有效的一项重要措施,也是解决居住在边远高寒、交通不便、信息闭塞的贫困山区单家独户和部分自然村组贫困问题的唯一有效办法。根据2011年组织移民调查,我镇尚有2900户、1.2万人居住在边远高海拔和自然条件极差、灾害频繁发生的地方,急需扶贫移民搬迁。鉴于近年来移民搬迁指标少,移民开发任务十分艰巨的实际,建议进一步加大移民开发工作力度,逐年增加我镇移民搬迁指标,以加快改善群众的居住条件。

2、实行集中安置与相对集中安置相结合的移民搬迁政策。由于山区土地资源紧缺,移民户调整土地困难日趋加重,致使部分村在移民安置上难以整体集中,特别是我镇贫困群众居住分散,边远吊庄户、单家独户多,实行大集中安置解决宅基地、选择安置点和调整生产用地十分困难,加之不少群众不愿远离故土的思想严重,建议区上研究制定符合陕南实际的移民搬迁政策,采取集中连片安置为主,相对集中、零散插花安置为辅相结合的移民搬迁办法,以群众生产生活需求为导向,以解决群众现实问题为抓手,以农村城镇化发展为目标,从根本上解决山区的移民搬迁问题。

3、提高移民搬迁补助标准。鉴于物价上升和原材料大幅度涨价等因素,建议进一步提高移民补助标准。

4、建议尽快制定出台相应的搬迁实施细则和配套措施。

5、适当安排移民工作经费。移民搬迁任务繁重,政策性强,加强规范管理显的十分重要。建议下达移民搬迁计划时安排适当工作经费,以强化移民扶贫项目管理,进一步推进移民搬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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