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访条例宣传内容

2022-08-05

第一篇:信访条例宣传内容

信访条例宣传月方案

新区卫生计生局纪念《信访条例》修订实施

10周年宣传月活动方案

根据新区联席办信联办【2015】44号文件精神和《新区纪念<信访条例>修订实施10周年宣传活动方案》的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科学发展观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特别十八大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信访条例》、《国家信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信访事项受理办理程序引导来访人依法逐级走访的办法》的核心内容进行宣传,进一步在新蒲新区卫生计生系统形成学《信访条例》、用《信访条例》、守《信访条例》的良好舆论环境,把《信访条例》实施不断引向深入,进一步推进信访工作,推进信访工作科学发展,着力促进新区卫生计生系统和谐稳定、实现新区卫生计生系统持续健康发展。

二、活动内容

紧紧围绕大力宣传《信访条例》、《国家信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信访事项受理办理程序引导来访人依法逐级走访的办法》实施以来取得的显着成效这一主线,在宣传内容上,要突出四个重点:一是大力宣传按照《信访条例》规定的“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加强对信访工作的领导,各级领导班子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亲自处理信访事件,定期接待群众来访,深入基层解决实际问题等方面的典型事例;二是大力宣传结合实际,深入贯彻落实《信访条例》健全完善信访工作制度,强化责任主体的责任,探索建立“统一领导、部门协调,统筹兼顾、标本兼治,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信访工作新格局,形成“畅通、有序、务实、高效”的信访工作新秩序等方面的新思路、新经验;三是大力宣传落实《信访条例》规定,在畅通信访渠道,依法规范信访秩序,加强督查督办,依法、及时、就地解决群众合理诉求等方面采取的新举措,以及由此带来的新变化、取得的新成效;四是大力宣传身怀爱民之心、恪守为民之责,为党分忧、为民解难,奋力拼搏、苦干实干,在充分履行信访工作职责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大力弘扬“特别能吃苦、特别能奉献、特别有思想、特别能作为”的信访干部精神。

三、活动要求:

(一)坚持正确舆论导向,《信访条例》宣传工作政治性、政策性强,要坚持正面宣传,牢牢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

(二)选择集中场所,张贴宣传标语、发放宣传资料、现场咨询、摆放宣传展板,以及其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组织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

(三)活动期间,广泛宣传本单位信访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先进个人,以及规范信访秩序的典型案例。

(四)局信访办按要求将《信访条例》宣传月活动方案、工作总结、工作图片(3)张分别于5月4日、5月28日报区政法委。

新区卫生计生局 2015年5月3日

第二篇:信访条例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

塔里木乡信访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信访条例》,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和自治区、自治州信访工作会议、县委十届五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深如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特制定我乡信访工作实施方案。具体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信访工作的意见》,规范信访行为和治理工作。

二、方案内容

围绕畅通信访渠道、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信访秩序这条主线。坚持“诉求合理的解决问题到位,诉求无理的思想教育到位,行为违法的依法处理到位,生活困难的帮扶救助到位”的原则。建立信访工作新秩序;以解决信访突出问题为重点,加大督查督办力度,切实解决好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以加强信访干部队伍建设为保障,努力提高做好信访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加大宣传《信访条例》对畅通信访渠道、保障群众民主权利、加强各部门同人民群众密切联系、构建和谐社会、平安信访的重要意义;依照《信访条例》指导和做好信访工作的先进典型和经验;宣传群众依法信访、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以理性合法的方式表达利益诉求、自觉维护信访工作秩序方面的转变。

三、方法步骤

(一)各单位要根据统一部署,结合自身实际,制订信访工作实施方案。

(二)一步完善领导干部信访工作责任制。今年是我们积极应对国际经融危机的关键性时期,也是确保我县“十一五规划顺利实施的关键一年,多重矛盾凸显、信访任务繁重的一年,各村、各单位要提高政治敏锐性,创新思维、完善机制,最大限度地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建立健全《团结乡信访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团结乡领导干部

定期接待群众来访制度》、《团结乡领导干部定期下访制度》、《团结乡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制度》等信访工作长效机制。畅通信访渠道,引导群众依法有序信访,切实减少或杜绝来州、赴乌、进京上访行为的发生。各村、各单位主要领导是信访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地的信访工作负总责。

(三)加大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是妥善处理新时期人民内部矛盾的有效方式,是及时解决改革发展中群众利益诉求的成功举措。乡信访部门要制定、建立矛盾纠纷排查调解、处理台帐登记、报送制度,重点排查争水、争地、房屋拆迁、劳务劳资、社会保障等突出领域内的矛盾纠纷。对排查出的问题,要定期梳理归类、落实责任、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限期妥善解决。力争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

(四)加强信访案件督查督办力度,提高信访案件办结效率。充分发挥政府各职能部门的作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归口办理”的原则,加大案件的督查督办力度,坚决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阶段。全力解决好信访积案,重点解决好历史遗留问题,涉法涉诉案件和矛盾比较突出的群体性事件和信访个案。要加强对疑难、复杂信访问题的协调督导,继续落实信访联席会议制度。

(五)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高信访工作能力。做好信访工作,信访队伍是关键。按照“热情、依法、负责、奉献”的要求,着力建设一支“为党分忧、为民解难、奋力拼搏、苦干实干”的信访队伍。熟悉掌握党的方针政策、国家的法律法规,全面提高自身的政策水平和业务水平,提高解决问题的能力,以适应新时期信访工作的需求。

塔里木乡人民政府

二0一一年二月二十一日

第三篇:信访条例宣传月活动情况总结

段信访法治建设宣传月活动

总结

按照路局、路局党委年度工作部署,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根据《关于开展信访法治建设宣传月活动的通知》要求,进一步推进信访工作法制化、规范化建设,教育和引导广大职工群众依法依规反映诉求、提出意见建议,在全段范围内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以“坚持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矛盾纠纷,引导信访人依法理性有序反映诉求”为主题的信访宣传月活动,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提高认识,重视《信访条例》宣传的重要性

接到通知后,段领导班子高度重视,迅速行动,一是立即召开了领导班子学习会,对《条例》内容共7章51条进行了详细的解读,重点强调了全体干部职工要学好《信访条例》、用好《信访条例》,进一步规范、疏通信访渠道,促进信访问题及时有效的解决。二是各车间、科室高度重视宣传活动,专门召开了《信访条例》宣传动员会,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信访条例》内容。各级各部门信访干部上门谈心52人次,看望生活困难的群众和重信重访人员18人,重点宣讲了《条例》主要内容“第二章信访渠道、第四章信访事项的受理”等内容。

二、突出重点,增强《信访条例》宣传的针对性

- 1二是改进了工作方法。各级各部门特别是责任部门不断强化工作责任,使信访工作成为一项重要工作摆上了各级各部门的重要议事日程,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科室、车间逐级负责的责任体系。

三是稳定了信访秩序。使全体干部职工认识到加强信访稳定工作的重要性,加强信访稳定工作是维护广大职工和群众切身利益的必要举措,是确保全段、全局的稳定和发展的重要基础。

***段

2015年4月5日

第四篇:新信访条例宣传教育工作情况汇报

新信访条例宣传教育工作情况汇报

新《信访条例》宣传教育工作情况汇报

为确保国务院新《信访条例》顺利实施,某区按照市信访办统一部署,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制定了培训方案,从4月25日起,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了《信访条例》宣传周活动,迅速掀起了形式多样、大张旗鼓搞宣传的热潮。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领导带头,重视《条例》的学习宣传。

5月10日召开了《条例》培训会,某区各行政机构、驻区企事业单位、街道办事处等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计300余人参加。会上,为每位领导发放了一本

新《条例》,并由某区党委书记、信访办主任分别就条例内容进行解释,宣讲并提出了工作要求。党委书记重点强调了全区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学好用好《条例》,规范信访问办理程序,要在各部门之间形成联动,促进信访问题及时有效的解决,努力构建大信访的工作格局的要求。信访办主任就各单位如何依法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及如何及时有效的处理在群众信访过种中遇到的各种问题进行了重点讲解。 会后,广大领导干部普遍反映,通过此次培训,对做好信访稳定工作对保证社会和谐发展的重大意义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对自己在做好信访稳定工作中的责任和义务也更加明确,在今后的工作中,一定会带领大家,在各相关部门之间形成联动,将百姓的利益放在心里,切实把信访工作做好。

二、骨干先行,推进《条例》的学习宣传。 全区4月28日举办了全区信访干部、工作人员《条例》培训班,进一步

认清《条例》修订的重要意义,特别是在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群众依法信访方面要加深认识,要求做到先学一步,多学一点,学深一些,提高信访干部依法规范群众上访秩序和正确处置异常上访的能力,把各类问题解决在内部,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促进群众依法上访,有序上访,切实维护各某区各项工作的正常秩序。

三、重点突出,确保《条例》的学习宣传。按照市信访办统一部署,从4月25日开始,开展了《条例》集中宣传周活动。在某区信访办设立了咨询服务台和宣传板,由信访办主任和信访接待人员对来访群众进行信访知识讲解,并在宣传栏中张贴“上访人须知”、新《条例》全文等宣传材料,供上访人随时学习。同时,向各人民群众赠送《条例》宣传提纲n余份,悬挂宣传标语n幅,营造了浓郁的宣传氛围,逐步教育和引导群众学法、懂法、守法、用法,指导群众通过合法的途径表达自己的利益诉求,

使群众初步了解了新《条例》对保障群众民主权利、加强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密切联系的重要意义。

四、层层普及,落实《条例》的学习宣传。全区整个宣讲活动从区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开始,从行政机构到基层,从干部到群众,从党内到党外普遍展开。整个宣传活动不仅轰轰烈烈,而且又扎扎实实,不仅学在一时,而且将贯彻下去,与其他宣传活动结合起来,作为我区信访工作今后一个时间的宣传重点。 通过这一段时间的广泛教育,不仅使新《条例》逐渐在我区家喻户晓,深入人心,而且增强了全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提高了各级领导干部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为信访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建设奠定扎实基础。

第五篇:全县开展《信访条例》宣传教育活动的实施意见

新修订的《信访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于2005年1月10日经温家宝总理签署公布,自5月1日起正式实施。为全面贯彻实施《条例》,促进信访工作的法制化建设,更好地维护群众利益和社会稳定,根据中央和省、市部署,经县委、县政府研究,确定从4月份开始在全县开展《条例》宣传教育活动。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开展《条例》宣传教育活动的重要意义

依法做好信访工作,是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是落实依法治国、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迫切需要;是畅通信访渠道、保障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举措。各级党委、政府历来高度重视信访工作的法制化、规范化。国务院1995年10月28日颁布的《条例》,开始将信访工作纳入法制化、规范化轨道。新修订的《条例》,坚持从人民的利益出发、从实际出发,适应改革开放不断深化、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不断完善、经济社会加速转型的新形势,贯彻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针对信访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特别是信访渠道不畅、信访部门和各职能部门处理信访事项的责任不明确及程序不完善、信访秩序混乱三个主要问题,在畅通信访渠道、创新工作机制、强化信访工作责任、维护信访秩序等方面进行了重点规范和完善,为信访工作改革、发展、创新提供了法律保障。它的颁布施行是信访工作法制建设迈出的重要一步,是建立健全信访工作长效机制的重要举措,标志着信访工作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时期。

新修订的《条例》,充分体现了以人为本的理念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体现了民主与法制的精神,体现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是指导各级党委、政府依法做好信访工作的重要行政法规。加强宣传教育工作,对于全面贯彻实施《条例》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级各部门要切实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迅速掀起宣传教育活动的高潮,为《条例》的贯彻实施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宣传教育活动的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畅通信访渠道、维护信访秩序、创新工作机制、强化行政机关责任为重点,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上下联动、重在基层,疏控结合、重在疏导的原则,深入学习宣传贯彻《条例》,依法规范行政机关的信访工作行为和人民群众的信访行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和正常的信访秩序,为改革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总体要求

《条例》宣传教育工作要围绕一条主线,把握两个方面,面向三个对象,突出四个重点。

一条主线:畅通信访渠道,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维护信访秩序。

两个方面:规范信访工作行为,规范信访人的行为。

三个对象: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宣传教育,加强对专兼职信访干部的宣传教育,加强对群众的宣传教育。

四个重点:一是抓好学习培训。组织各级领导干部、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认真学习《条例》修改的重要意义、《条例》的基本原则、基本要求和主要内容。要通过对比修改前后的《条例》,重点学习畅通信访渠道、维护信访秩序、创新工作机制、强化行政机关责任等新规定。通过学习培训,使各级领导干部、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深刻领会《条例》的立法意图,准确把握《条例》的现实针对性,真正掌握《条例》的精神实质,切实增强依法行政、依法做好新形势下信访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全面提高处理信访问题的能力。广大专兼职信访干部要熟悉《条例》的操作规程,准确运用于信访工作,妥善处理人民内部矛盾,进一步提高信访工作水平。二是抓好宣传。在深入宣传《条例》的基本内容和规范要求的基础上,重点宣传党中央、国务院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和省、市、县委关于信访工作的指示精神;宣传《条例》对畅通信访渠道、保障群众民主权利、加强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密切联系的重要意义;宣传各级依法行政、依法做好信访工作和群众依法信访的先进典型。通过宣传教育,进一步增强各级领导干部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教育和引导群众特别是上访群众学法、懂法、守法、用法,正确理解《条例》,明确信访基本程序、行为规范,正确行使权力和履行义务,学会以理性合法的方式表达利益诉求,维护信访秩序。三是抓好贯彻落实。要严格落实工作责任,把贯彻实施《条例》作为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的重要内容,进一步明确责任主体,健全激励和约束机制,做到层层抓落实、事事有人管,确保《条例》不折不扣地落到实处。四是抓好与《条例》的接轨工作。认真对照《条例》的要求,对现行信

访工作规章制度和措施进行全面梳理和调整,凡是不符合新规定的,要立即停止执行;凡是不够完善的,要尽快加以完善;凡是亟需建立的,要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抓紧研究制定,努力使现行的规章制度和部门规章与新修订《条例》相适应。

三、宣传教育活动的组织形式

宣传教育活动要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采取多手段、多层次、多渠道、立体式的宣传方式进行,务求收到实效。

1、新闻媒体宣传。县广播电台、电视台和报纸,利用专题专栏,署名文章、答记者问、现场采访、问题答疑、知识竞赛、推广典型等形式,系统的进行宣传教育。

2、巡回宣传。县、乡镇(办事处)统一组织宣传车,在城区和乡村进行巡回宣传教育,播放录音,悬挂横幅,张贴通告,发放明白纸。做到城区不漏企业和街道,乡镇不漏村,村不漏户,户不漏人。

3、针对性宣传。县里统一印制《条例》宣传布告和有关材料,发至所有村居、学校、企业及办公场所张贴。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县里的统一部署,在县一级重点抓好城区的宣传教育,乡镇一级重点抓好进村入户的宣传教育,各行政村要利用宣传栏、村务政务公开栏、黑板报等搞好针对性宣传教育。县、乡镇(办事处)人民来访接待室,要设立醒目固定的宣传栏。

4、组织宣传日活动。全县集中一天的时间,在公共场所和主要街道进行宣传教育,由县和有关乡镇、部门领导参与,通过散发宣传品、现场解答、接受记者采访等形式进行。

5、举办培训班。采取多种形式,举办领导干部、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和信访干部培训班,进行《条例》专题培训。

6、举办《条例》知识竞赛。由县委宣传部、县信访局、县政府法制办、县普法办、县报社联合组织,在《**》刊登《条例》竞赛题,评出

一、

二、三等奖,颁发证书和奖金。同时积极参加省、市组织的《条例》知识竞赛。

四、时间安排和方法步骤

(一)准备阶段(4月20日-4月30日)。成立宣传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制定宣传教育活动实施意见,对乡镇、县直有关部门的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信访干部进行初步培训,做好其他有关准备工作。

(二)集中宣传阶段(5月8日-5月18日)。各级各部门统一行动,集中时间、集中力量进行宣传。开动宣传车,张贴宣传标语,发放明白纸,播放录音,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纸、宣传栏的作用,达到家喻户晓、深入人心的宣传效果。县里与县直有关部门及**镇在**联合举行《条例》集中宣传日活动,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等领导同志和县有关部门、广饶镇负责同志参加,现场接受记者采访。《**》、县广播电台、县电视台等媒体进行报道。其他乡镇也根据实际情况举行集中宣传日活动。

(三)培训提高阶段(5月19日-8月31日)。县委组织部、县信访局、县政府法制办共同举办《条例》专题学习班,对乡镇(办事处)和县直部门领导干部、业务骨干、专兼职信访干部,特别是乡镇基层干部进行分期分批培训,力争8月底前全部培训一遍。

(四)检查验收阶段(9月1日-9月30日)。先由各乡镇(办事处)和县直有关部门进行自查,并在《**》刊登《条例》竞赛题进行考试,然后统一组织检查验收,并将情况通报全县。

三、切实加强对宣传教育活动的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宣传教育活动的组织领导,确保活动开展得扎实有效,县里成立县委副书记**同志为组长的活动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活动的组织实施和指导协调。各乡镇(办事处)和县直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把《条例》宣传教育工作摆上议事日程,主要领导同志要亲自过问、亲自部署,分管领导同志要靠上抓,及时解决活动中出现的问题,并在人力、物力、财力上提供保证;要成立专门办公机构,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把各项工作任务逐一分解细化,落实到具体人员。县《条例》宣传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适时开展督查活动,坚持有要求、有检查、有反馈,确保整个宣传教育活动扎实有序、稳步推进、富有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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