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投标管理规章制度

2023-06-01

制度是员工行为的准绳,通过制度和观念双管齐下,共同提高全员对全面预算管理的重视程度。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招标投标管理规章制度》,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第一篇:招标投标管理规章制度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制度

威宁县水利局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对威宁县水利工程招标投标的监督管理,保证招标投标活动依法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水利工程招标投标管理规定》、水利部《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行政监督暂行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威宁县水利工程建设的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本县行政区域内进行水利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和与水利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采购的招标投标活动,以及对其实施的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县级以上水利行政主管部门或派驻机构是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的行政监督部门。威宁县投资50万元以上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施工、重要设备材料采购、勘察设计、监理招投标活动由威宁县水利局实施行政监督。其它项目由项目所在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实施行政监督,其中大中型水利工程的招投标活动要接受毕节地区水利局的业务指导。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应自觉接受行政监察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

第四条 威宁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行政监督一般采取事前报告、事中监督和事后备案的方式进

1

行。行政监督的主要内容是:

(一)对招标准备工作的监督。

1、招标工作应具备的条件是否满足有关规定和要求;

2、招标人的资格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要求;

3、接受招标报告备案,核查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分标方案、招标计划安排、对投标人资质(资格)要求、评标方法、评标委员会组建方案以及开标、评标工作具体安排等(即招标报告内容)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4、招标公告的内容、发布方式及媒介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5、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的内容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二)对资格审查(含预审和后审)的监督

1.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资格条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和有关规定;

2.招标人或其代理人是否对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仍在处罚期限内或在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和信用等方面存在劣迹进行审查;

3.是否存在歧视、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的行为。

(三)对开标的监督

1.开标程序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2

2.对设有标底的,是否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方式公布,标底编制是否符合有关规定的要求。

3.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是否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予以公开。

(四)对评标的监督

1.评标专家抽取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2.评标程序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3.评标方法、标准是否与招标文件一致;

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工作人员是否履行相关评标工作原则,是否遵守主动回避制度。评委及评标工作人员随身携带的所有通讯工具统一由监督人员集中管理,确需对外联系的,使用指定的通讯工具。评标委员会和评标工作人员在评标期间不得离开评标地点外出活动,不得与非评标人员谈论有关评标内容。

5.招标人或其代理人是否向评标委员会提交从水行政主管部门网站上下载的所有投标人的信用档案资料(注:此条待信用记录系统正式启用后正式执行)。

6.评标报告的讨论及通过、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及其排序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五)对定标的监督

1.定标原则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和招标文件的要求;

2.核查定标原则、定标结果和定标时间是否符合有关规

3

定。

3、接受招标人提交的评标报告备案、中标通知书备案、招投标情况总结备案。不履行相关备案的文件为无效文件。

第五条 依法必须招标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需要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的,须履行有关审批手续。

第六条 招标人自行办理招标事宜的,应当具有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的能力。

第七条 招标人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宜的,原则上应在威宁县水利局的推荐名单上选取,双方应当签订书面委托合同。

招标代理机构的资格认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八条 招标人应当根据招标项目的特点和需要,原则上按照我县有关招标投标的规定编制招标文件,进行设计招标的建设工程,需另择设计单位承担施工图设计的,招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依法必须进行施工、监理和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采购招标的水利工程,招标人应当在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发出前5个工作日提交招标报告(并附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在招标文件发布前5个工作日提交招标文件备查。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的收受人,并同时向威宁县水利局备案。

4

招标人必须在招标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向威宁县水利局报送评标报告备案及中标通知书备案,在招标结束后15日内向威宁县水利局报送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

第九条 水利工程施工招标的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依法订立书面合同后7个工作日内,向威宁县水利局备案。

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第十条 评标工作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专家最早在评标前48小时最晚在评标前8个小时从威宁县工程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确定。特殊项目的评标专家选取方式按照国家和本县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 行政监督部门按规定派人对评标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所有参与评标工作的人员获知评审项目、评审内容、和评审地点后,不得与外界进行信息联络。

第十二条 威宁县水利局及有关行政监督单位对招标人在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行为进行监督,并有权责令招标人改正在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行为。招标人在改正前不得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对发现的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经所在行政监督部门同意,监督人员应及时予以制止并责令改正,视情节轻重,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处理。

(一)在开标过程中,发现严重违规行为时,监督人员有权要求招标人暂停开标或依法宣布开标结果无效。

5

(二)在评标过程中,监督人员有权检查评委的打分结果,必要时可要求评委对有疑问的打分予以解释。发现评标委员会成员和相关工作人员有违规行为时,监督人员有权取消违规人员的评标资格和相关人员的工作。如有严重违规行为,有权要求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中止或取消评标活动,另行组织评标或做出评标结果无效的决定。

(三)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监督人员可以要求招标人重新招标。

1、未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招标的;

2、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内接受的投标文件不足三家的;

3、在开标过程中出现无效标、废标,使得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的;

4、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否决所有投标的;

5、招标人编制的标底出现严重问题的;

6、在招标过程中出现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

第十三条 对不提交招标报告(含招标文件)、招标投标情况报告以及不接受行政监督的招标人,行政监督部门可以对其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改正;对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不接受行政监督的招标人,行政监督部门可以建议有关部门对单位负责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

第十四条 对招标人或其代理人、投标人、评标专家和

6

相关工作人员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规章制度的其他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并将违法行为记入本县招标投标活动违法行为记录系统。

第十五条 对参与招标投标行政监督的国家行政机关、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的监察工作,由监察机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实施条例》的规定组织实施。

第十六条 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担保的,中标人应当提交。

第十七条 招标人、中标人使用未中标的设计方案的,应当征得提交方案的投标人同意并支付使用费。

第十八条 水利工程施工专业、劳务分包采用招标投标方式的,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本规定由威宁县水利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二篇:食堂管理制度 投标书食堂管理制度、管理措施、管理措施、管理措施、管理措施、管理措施食堂管理制度 投标书[最终版]

学校食堂规划书

我把关于承包贵校学生食堂的具体工作实施细则及经营方针、管理措施等,简要汇报如下:

一、经营方针

以服务学生为核心,靠优质的服务,靠不断翻新饭菜品种花样,赢得荣誉;以实惠、卫生、可口,薄利多销为基本原则;听从校方的管理,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按《食品卫生法》,严格操作规程。保证让学校放心,让师生满意。

二、管理措施

食品安全问题是食堂管理中作重要的问题!应从七个方面做好工作:食品采购卫生、食品储存卫生、烹调加工卫生、餐饮具洗刷消毒卫生、环境卫生、出售卫生和从业人员卫生。

1、严把进货关。坚持杜绝来路不明的各种货源进入食堂。做到分工具体,责任明确,由专人负责进货,定点进货。不合格的菜、肉、鱼、油、佐料等,坚决不要。

2、严把处理关。进入食堂的蔬菜,在细加工之前,一定要摘好洗净,在干净的水池中清洗3遍以上,然后,转入干净的清水中浸泡半个小时以上。在细加工之前,做到生熟食品分开,容器分开,工作区分开,杜绝交叉感染。保证煮熟、煮烂,严格按照食品卫生规定加工食品,保证让学生吃得放心,吃得舒心。

3、保证做到不合格或霉坏变质的食品不上柜台,剩余饭菜不上柜台,加工失误(过生或过糊)的饭菜不上柜台,天天重复的饭菜不上柜台。

4、工作人员要讲究仪容仪表。上班期间必须穿戴工作服,并做到衣冠整齐,干净卫生。同时,必须保持个人卫生,勤洗手、勤剪指甲,女的不浓妆艳抹,不留过肩长发,男的不留胡须。

5、搞好室内卫生,不准有蚊、蝇现象。保证碗、筷餐前消毒,(煮沸和用特定消毒措施处理)做到无水垢、油垢现象。确保卫生安全。

6、厨房要保持设备整齐划一。工作台、餐具、炊具、地面、墙面按时消毒,干净无异物。冰箱保持干净卫生,分档分类存放食物(生熟分开、肉类、鱼类、海鲜类等分档分类保存)。

7、工作人员必须听从领导,服从分配,尊敬校方的领导和老师,爱护学生,爱岗敬业,尽职尽责。

8、严格劳动纪律,不迟到,不早退,态度和蔼。上班期间严禁干私活,严禁接朋会友,严禁带小孩,严禁脱岗、串岗,严禁打闹、吃零食及其他不文明的语言和行为。严禁在公共场所乱扔杂物、烟头,随地吐痰,聚众喝酒等,不得穿着工作服去厕所。

9、全体工作人员都应熟练掌握消防安全常规常识,严格执行消防安全标准,确保不出问题。要作到人走灯灭,人走水停。注重节约。珍惜食堂和学校的一草一木。

三、人员配备及要求:

食堂员工是食堂生产经营中的首要因素,是最重要的资源;是保证食堂各项工作正常进行的决定性因素!

1、根据饭堂岗位需要科学的合理配置。

2、对所有人员先进行体检,然后按有关规定,定期和不定期体检,如有特殊情况,像重感冒等都要暂停上班。

3、保证按点、按时开饭,聘请的工作人员数量服从于校方的实际需要。

4、对工作人员不断进行思想教育和安全教育,不断提高他们的素质和能力。

5、对工作人员实行量化考核管理。鼓励他们不断推陈出新,一旦其合理建议被采纳,则视具体情况给予物质奖励。

四、厨房、设备、餐厅

1、厨房的布局:保证工作流程连续流畅;厨房部门力求紧凑靠近;符合食品卫生和生产安全要求;集中加热设备,整合厨房资源;留有调整余地。

2、厨房的设备:具备安全性原则、实用便利性原则、耐用可靠性原则、发展更新性原则。

3、餐厅设计原则:秩序安全原则、高效实用原则、经济持久原则、舒适美观原则。

五、食物的营养与中毒的处理

1、食物的能量和营养价值做到平衡膳食与营养配餐。

2、了解常见的食物中毒进行预防和禁止,同时学习各种救治措施。

六、学校食堂财务管理和饮食教育

1、了解食堂经济情况监督食堂经济活动

2、保护好财产的安全和完整为食堂经营决策提供依据

3、了解学生时期对营养的需求程度,加强对学生饮食教育的方法

七、尊重校方的指导意见,加强与校方的交流和沟通

1、定期向校方汇报工作情况,征求校方的意见和建议。

2、定期了解师生对食堂的意见和建议。

3、按时交纳承包费、水电费和其他应交的费用,不拖不欠。

4、设立意见箱,随时听取师生的呼声,接受师生的监督。尽全力满足他们的合理化要求和合理化建议。

第三篇:招标代理内部管理规章制度

第一章 总则

一、为使公司人事管理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使公司员工的管理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员工责任感,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1、遵照国家和地方的有关法令,依据本制度执行对公司员工的进行管理。

2、本制度所称员工,系指本公司聘用和兼职的全体人员。

3、公司如有临时性、短期性、季节性或特定性工作,可聘用临时员工,临时员工的管理依照合同或其他相应规定,或者参照本规定办理。

三、关于使用、实习人员的管理参照本规定办理。

第二章 人事管理制度

一、人之因素及企业生存与发展的根本,根据公司《章程》结合具体实际制定本制度,公司各部均需遵照执行。

二、公司人员采用聘用制,决策机构为总经理办公会议。

三、公司人员分注册人员、聘任人员、试用人员三类,注册及在

合同期内专职的聘任人员均列为正式人员。

四、试用人员采用公开招聘,择优录取。

五、聘任人员在试用人员中择优录取。

六、公司注册人员原则上不直接调入,根据工作需要,在表现好、工作成绩突出的专职聘任人员中录取。

七、试用人员报名资格:凡政治思想好,身体健康且具备下类条件之一者:

1、高级职称,具有一定相适应的实际工作和能力;

2、中级职称:从事三年以上设计或施工等专业工作;

八、具备报名条件经总经理办公会议审核,(在审核时,凡从事过造价专业工作三年(含三年)以上并具有造价证的优先录用),合格的为试用人员,试用期为半年。试用人员如因品行不良,工作欠佳或无故旷工者,可随时停止试用,予以辞退。试用人员报到时,应向人事财务部门送交以下证件: 一)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二)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如有); 三)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一寸半身免冠照片二张。

九、凡使用期满的由领导组织专门班子进行考核,考核的内容主要有:工作成绩及表现,考核结果都将作为聘任的依据。

十、公司均需与备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期满双方根据实际情况续聘或解聘)。

一、公司统一建立员工人事档案,管理事宜由公司的总经理明确专人负责。

十二、公司人员均实行考核制度,考核结论将载入个人档案。 十

三、建立、完善劳动考勤、考核等专项制度。

十四、员工如系临时性、短期性、季节性或特定性工作,视情况与本公司签订“定期工作协议”,双方共同遵守。

十五、本公司依照兼顾企业的维持与发展和工作人员生活安定及逐步改善的原则,以贡献定报酬、凭责任定待遇,基于员工合理的报酬与待遇。

十六、员工的基本待遇有工资与奖金。月工资在次月10日前发放。新进人员从报到之日起薪,离职人员至离职之日停薪,按日计算。

十七、有关婚假、产假等假期待遇按照国家同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章 招标代理工作规则

一、工作总则

工作内容:对资质要求范围内的建设工程进行招标; 相关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

组织原则:保证评标定标的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维护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工作原则:在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督下,依法对招标投标

活动进行公开、科学、择优的工作。

二、 公司组织机构

总经理负责公司的日常工作,提名产生公司经济技术负责人1名及办公室、财务室、业务部、技术部的工作。

三、 办公室工作

1、 负责公司的日常公务处理(包括电话处理、值班工务、办公用品管理、印信管理、会议管理);

2、 负责公司的公文处理(包括收发、登记和分送,公文的拟办、批办、承办和催办,公文的缮印和校对,会议、电话的记录和整理,公文材料的归卷、保管和提供调阅);

3、 负责公司的对外接待工作;

4、 负责公司的提案管理(员工的合理化建议提案);

5、 负责公司的后勤管理;

6、 负责公司的人力资源管理(建人事档案、招聘和录用工作人员、业绩和提升的考核、培训、办理工作人员辞聘)。

四、 财务部工作

1、 认真执行国家有关财经和财务制度,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管理本公司的财务工作;

2、 严格执行财务手续和本单位的用款计划,控制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

3、 认真审核各种会计凭证,切实做好算账、记账、报账等工作,做好附件完整,数字准确清楚;

4、 管好库存现金和银行存款,记号现金及银行帐,做到账账相符,日清月结,核对无误;

5、 对公司固定资产、材料和十五的报关情况、安全情况进行监督;

6、 忠于职守,热爱财务工作,热心为员工服务。

五、 业务部工作

1、 负责招标公告及发布服务;

2、 负责投标报名现场服务;

3、 负责投标企业的合适、录入等动态维护工作;

4、 负责公司业务信息收集及接洽服务;

5、 配合技术部做好资料的保管工作。

六、 技术部工作

1、 为建设工程招投标双方提供政策、法律及法规、基本建设程序咨询服务,为招标信息、工程造价和材料设备价格信息以及有关企业资质等信息查询服务;

2、 负责公司在相应网站与有关部门进行办公信息化、网络化的建立和工作;

3、 负责招标委托方的招标文件的编制及整理工作;

4、 负责与上级管理部门招标备案、招标场所、招标方式及招标过程的协调工作;

5、 负责评标、定标后的善后工作。

第四章 工作守时

为加强对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的监督管理,维护建设行业的市场秩序,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的工作,促进市场健康有序的发展,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保护工程招投标活动中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证建设项目质量,特订立廉政制度,在招标投标活动中供招标投标工作人员遵守。

1、 不利用招标投标工作的便利,指定或介绍施工单位参加投标。

2、 不以任何形式参与投标单位的投标活动。

3、 不向投标单位透漏招投标工作中不宜公开的内容,不泄露标底。

4、 在招投标活动中不接受招投标单位的礼金、礼品和宴请。

5、 坚持公平、公开、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不偏袒任何投标单位。

6、 自觉接受招标办的监督管理,不明招暗定、走过场。

7、 工作人员不作为投标单位代理人参加投标活动。

8、 不与投标单位相互串通,阻挠、排挤其他投标单位公平竞争。

9、 员工应遵守一切公司规章制度及有关要求。

10、忠于职守,服从领导,不得有敷衍塞责行为。

11、不得经营与本公司类似的业务。

12、不得假借职权贪污舞弊,收受贿赂,或以公司的名义在外

招摇撞骗。

13、员工对外洽接业务,应坚持有理、有利、有节的原则,不得有损害公司名誉的行为。

14、按规定时间上下班,不得无故迟到早退。

15、各部门主管应加强自身修养,领导所属员工提高工作情绪与满意程度,加强员工安全感和归属感。

16、 全体员工必须不断提高自身业务素质,强化品质意识,圆满完成领导交付的任务。

17、 员工在工作室不得怠慢拖延,不得干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

18、 工作时间不得中途任意离开工作岗位,如需离开应向主管部门人员请准后方可离开。

19、 爱护公物,未经许肯不得私自将公司的财务携带出公司。 20、 员工应随时注意保持公司及作业地点等其他场所的环境卫生。

21、 员工应团结协作、同舟共济,不得有吵闹、斗殴、搬弄是非或其他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

22、 公司实行每日八小时工作制度,上午8:00━11:30下午2:30━5:00,以后如有调整,以新公布的工作时间为准。

23、 工作如需加班的,经部门经理同意并由人事财务部统一记录加班时间,统一指标,按照财务开支标准给予补助。

24、 员工如有迟到、早退、旷工等情形,根据情节分别给予批

评、扣发奖金、扣发工资或辞退处理。

第五章 合同管理制度

为加强对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活动的管理,规范招标代理行为,维护招标投标时各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证工程招标代理活动的质量,经市招标办研究,决定对招标代理合同实行统一的审查备案;对招标代理从业人员实行统一执业手册和挂牌服务,具体规定如下:

一、 对招标代理合同的管理

(一) 所有市区建设工程项目的招标代理合同由市招标办统一审查备案。各区招标办不再审查招标代理合同。县(市)审查其辖区的建设工程项目的招标代理合同。

(二) 招标代理合同是指各类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进口机电设备除外)、材料采购、装饰装修工程。

(三) 招标代理合同包括:

1、项目概况:工程名称、地址、建筑面积、结构类型、层高、计划投资额。

2、招标代理范围;

3、招标代理内容;

4、招标代理时限;

5、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

6、双方权力及义务;

7、违约责任、争议的解决;

8、其他;

9、合同生效和终止;

(四) 各招标代理机构凡参加年检、升级的代理业绩以招标办审查备案的代理业绩为准。

(五) 凡招标代理合同不按规定进行审查备案或者超越代理资质范围、逃避招投标监管的一律按不良行为记录并予以通报。

二、 对招标代理从业人员的管理

(一) 所有招标代理从业人员实行执业制度,凡是从事招标代理活动的人员进行编制招标文件、组织图纸答疑、主持开标评标活动必须持省招标办统一印制上岗工作证。

(二) 凡送招标办备案的招标代理合同、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须在右上角签名栏内签字或盖章,并以此作为考核代理人员的依据。

(三) 所有建设工程招标代理从业人员考核情况每年在“山西建设工程信息网”公布一次。

(四) 一年内累计扣分40分以上(含40分)为不合格。

(五) 凡公布的建设工程招标代理从业人员有违法违规、暗箱操作等行为一经投诉或者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建设工

程招标代理从业人员资格,3年内不准从事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活动。

第六章 财务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和规范我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保障、配合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制定下列制度:

1、 公司财会人员,应当按照公司会计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会计核算工作。保证所提供的会计信息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2、 公司财务设置会计和出纳两个岗位。会计人员不得经营(管理)现金,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不得保管财务专用章。财务主管用章由主管会计保管。会计人员负责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成本核算、缴纳税款、兼管人事等工作。出纳负责开票、收款、资金(现金)管理、开户银行对账、报销、付款、保障、原始凭证核对工作。

3、 本公司的一切开支均由总经理签字方可报销。部门费用由经办人签字,部门经理审核、签字,主管会计复核、签字,出纳人员核对无误后方可支付,同时要求所有发票真实有效,自制单据必须合法、合理。报销人员对经办报销的票据负有直接责任,报销时应注明经办人、简单事由等情况。票据有误、手续不全,财务人员有权拒付。

4、 个人一般不允许因私借公款。若有特殊情况,另行处理,但不得长期占用。因公借款,应在办理完公事一周内,结清财务手续。

5、 公司的财务账目,要求做到账、款相符,日清月结,同时不得库存大量现金。办公用品、用具要帐、物、卡相符。

6、 财务人员(综合管理人员),应及时做好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台账的登记、档案管理和各部门的经济核算工作,并对各部建立收入、支出台账。按时给需要结算(分配)部门、人员办理结算手续。

7、 办公用品、劳保福利、专业书籍、标准图等实行统一购买。在购买前,需列出计划,由财务部门统一配置。专业书籍、标准图、办公用品、用具实行谁借用、谁管理,认真登记。按部门配置的图集、定额、软件等资料,由部门负责人管理。

第七章 档案管理制度

按照有关法规、行业协会及主管部门对业务档案的管理要求,对我单位完成并且已经收取审核、招标费用的项目应及时整理,将资料移交档案管理人员,建立业务档案。档案整理无论项目大小、预算的编审,都应有相应的文字、数据记录。连同咨询协议、方案、工作报告、其他资料的往来记录等整理归档。

为保证我单位所有存档资料真实、齐全,降低业务风险。档

案管理人员要加强对档案整治、管理工作。根据工程项目大小,确定必要的存档资料,资料不全不能存档。没有存档资料的工程项目,不能兑现工资。

第八章 保密

1、严格执行《保密法》和《保密法实施办法》等有关保密法规。

2、对不需要的过期档案、文件或者资料经单位领导同意后进行销毁,销毁时要派专人在指定地点监销,不准乱扔乱放。

3、单位人员的手机、住宅电话号码、住址要对被审核单位保密。

4、项目的主审人员及有关联的人员的姓名要保密。

5、审核报告下达前的所有数据及有关内容要保密。招标(预算、工程量清单)标底及本单位出具的各种工程结算、数据、会计成本、收入、财务账目要保密。

6、工作人员知悉被审单位、委托单位的技术和商业秘密,应有保密义务。

7、员工要树立保密意识,所掌握的有关公司的信息、资料和成果,应对上级领导全部公开或透漏。

8、员工不得泄漏业务或职务上的机密,未经上级领导许可,不得对外发表涉及公司的意见。

9、明确职责,对于非本人职权范围内的机密,做到不打听、不猜测,不参与小道消息的传播。

10、非经发放部门或文件管理部门允许,员工不得私自复印和拷贝有关文件。

11、涉及公司机密的书籍、资料、信息和成果,员工应妥善保管,若有遗失或被窃,应立即向上级主管汇报。

12、发现其他员工有泄密行为或非本公司人员有窃取机密行为和动机,应及时制止并向上级领导汇报。

第四篇:招标代理公司管理制度

招标代理公司的管理制度如下:

第一条 为了加强管理,完善各项工作制度,促进公司发展壮大,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订本管理细则。

第二条 公司全体员工都必须遵守公司章程,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和各项决定、经律。

第三条 公司禁止任何组织、个人利用任何手段侵占或破坏公司财产。 第四条 公司禁止任何所属机构、个人损害公司的形象、声誉稳定。

第五条 公司禁止任何所属机构、个人为小集体、个人利益而损害公司利益或破坏公司发展。

第六条 公司通过发挥全体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和提高全体员工的技术、管理、经营水平,不断完善公司的经营、管理体系,实行多种形式的责任制,不断壮大公司实力和提高经济效益。

第七条 公司提倡全体员工刻苦学习科学技术文化知识,公司为员工提供学习、深造的条件和机会,努力提高员工的素质和水平,造就一支思想和业务过硬的员工队伍。

第八条 公司鼓励员工发挥才能,多作贡献。对有突出贡献者,公司予以奖励、表彰。 第九条 公司倡导员工团结互助,同舟共济,发扬集体合作和集体创造精神。

第十条 公司尊重专业人才的辛勤劳动,为其创造良好的工作条件,提供应有的待遇,充分发挥其知识为公司多作贡献。

第十一条 公司推行岗位责任制,实行考勤、考核制度,端正工作作风和提高工作效率,反对办事拖拉和不负责任的工作态度。

第十二条 公司提倡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降低消耗,增加收入,提高效益。

第十三条 维护公司纪律,对任何人违反公司章程和各项制度的行为,都要予以追究。招标代理企业资质申报有关说明

一、申请招标代理机构资格的企业,不得与行政机关以及有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益关系。有下列情形之

一的,属于与行政机关、有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以及招投标人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益关系:

1、由国家机关、行政机关及其所属部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或者存在其他利益关系的事业单位出资;

2、与国家机关、行政机关及其所属部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或者存在其他利益关系的事业单位存在行政隶属关系;

3、法人代表或技术经济负责人由国家机关、行政机关及其所属部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或者存在其他利益关系的事业单位任命。

二、注册资本金以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载明的实收资本和验资报告中载明的实际出资的注册资本金为考核指标。

三、超过60岁的人员,不得视为代理机构的专职人员;部分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已办理退休的专职人员,无社保证明的,需提供与企业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主要页(包括合同双方名称、聘用起止时间、签字盖章、生效日期);未到法定退休年龄已办理内退手续的专职人员,需提供原单位内退证明及与企业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主要页(包括合同双方名称、聘用起止时间、签字盖章、生效日期)。

四、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工程师及其它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造价工程师等具有注册执业资格的人员。申请甲级招标代理资格的机构,其注册人员的级别要求为一级注册建造师、一级注册建筑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者其他注册人员,乙级、暂定级资格企业注册执业人员级别由盛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自行确定。 一人同时具有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工程师或者其它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两

个及两个以上执业资格,证书不能重复计算,只能计算为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人员中的1人。

五、社会保险证明指社会统筹保险基金管理部门颁发的代理机构社会养老保险手册及对帐单;或该机构资格有效期内的

含有个人社会保障代码、缴费基数、缴费额度、缴费期限等信息的参加社会保险缴费人员名单和缴费凭证。

六、人事档案代理管理证明是指国家许可的有人事档案管理权限的机构出具的资格有效期内的代理机构人事档案存档人

员名单和委托代理管理协议(合同)。

七、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内部管理规章制度主要包括:人事管理制度、代理工作规则、合同管理办法、财务管理办法、档

案管理办法等。

八、工程总投资是指工程项目立项批准文件上的工程总投资额,含征地费、拆迁补偿费、大市政配套费、建安工程费等。

九、招标代理业绩证明材料中的工程招标代理合同应当至少载明下列内容:

1、招标人和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的名称与地址;

2、工程概况与总投资额;

3、代理事项、代理权限和代理期间;

4、代理酬金及支付方式;

5、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6、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情况;

7、违约、索赔和争议条款。

十、工程招标代理业绩要求的“近3年”的计算方法:企业申报业绩的中标通知书出具日期至该代理机构资格申报之日,期间跨度时间应在3年以内。

第五篇:招标办财务管理制度

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财务管理,根据现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财务制度,结合本办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办领导班子是本单位财务工作的领导集体,对单位财务工作负有领导责任,重大的财务支出等事项实行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策。

第三条 坚持会计人员持证上岗制度,严密内部牵制手续,实行印鉴与支票分开保管。单位财务负责人加强财务支出合法性、凭证合规性的事前审核,凡报销的原始凭证必须具有经办人、证明人、会计和财务分管领导签名后,再按程序报主任审批。

第四条 严格遵守银行现金管理制度,按月核对银行存款,盘点库存现金,日清月结,确保账实相符。单位不得私设“小金库”。不允许组办各类培训班、或以出售专业书刊的名义收费。

第五条 专项经费的管理。坚持专款专用的原则,严格分清专项经费与日常公用经费的支出界限,不得相互挤占挪用。

第六条 严格执行开设银行账户的有关规定,开设账户必须报经财政局、人行批准,不得擅自开设银行账户。严格按照“零余额”账户管理规定,及时划转账户余额,不得套取现金、转移资金。按规定的程序申请拨付资金,并按核定的支出内容使用资金。

第七条 严格规范资产的核算,定期开展财产清查,资产的增减须及时入帐,保证账实相符;明确资产管理部门以及使用人、保管人的责任,建立健全实物资产管理卡片、台账。

本文来自 99学术网(www.99xueshu.com),转载请保留网址和出处

上一篇:支部分类定级整改措施下一篇:中班下期班务工作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