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建筑隔声的探讨

2022-07-07

第一篇:对建筑隔声的探讨

建筑隔声 教学目的:了解单层墙体和双层墙体的隔声性能、轻质隔声

建筑隔声 教学目的:了解单层墙体和双层墙体的隔声性能、轻质隔声材料与构造以及隔声性能的评价方法

教学内容:单层墙体的隔声性能、双层墙体的隔声性能、轻质隔声材料与构造、隔声性能的评价

教学重难点:影响墙体隔声性能的各项因素、计权隔声量 教学时数:2课时 教学步骤:

一、新课导入

噪声处理包括四种基本方法:吸声处理、隔声处理、隔振处理、消声处理,其中隔声处理是除吸声处理之外的重要处理手段,其处理结果对室内音质有重要的影响。

二、新课讲授

声音在通过隔声材料时产生的能量损失,称为透射损失,其大小可以用透射系数来衡量,透射系数的定义是透射声能Eτ 与入射声能Ei之比,:

τ =Eτ Ei

一般门、窗和墙体的透射系数的值在10-1~10-5之间,数值越小,表示所能透射过去的声能越少,隔声性能也就越好。透射系数的值很小,使用起来很不方便,为此,通常用隔声量来衡量一种材料或结构的隔声性能:

R=lg1τ

隔声量的实际意义就是隔声材料或结构两侧声压级的差值,用其表示材料或构造的隔声性能比较直观,使用起来也比较方便。与透射系数相反,材料或构造的隔声量越大,其隔声性能越好。

(一)单层墙体的隔声

单层匀质墙隔声量的经验公式如下:

R=16lgm+14lgf-29

面密度增加一倍,隔声量提高5dB,平均的倍频程提高斜率为4dB左右,这就是“质量定律”。

对100~3150Hz覆盖频率范围内的平均隔声量的经验公式如下:

当m>200kg?m2时: R=16lgm+8 当m≤200kg?m2时: R=13m+14

当入射到墙体的声波的波长与墙体本身固有的弯曲波的波长相吻合时,材料与声波将产 生共振,此时墙体的隔声量急剧下降,并且不满足式(2-6)所表示的质量定律,我们把这

种现象称为“吻合效应”,共振波长所对应的频率称为“临界频率”,一种墙体材料的临界频率主要取决于该种材料的弹性模量和密度

(二)双层墙体的隔声

双层墙(或楼板)隔声量的经验计算式如下:

R=16lg(m1+m2)×f-30+ΔR

平均隔声量的经验计算式如下:

当(m1+m2) >200kg/m2时:R=16lg(m1+m2) +8+ΔR 当(m1+m2)≤200kg/m2时:R=13(m1+m2) +14+ΔR

为了使双层墙(或楼板)能够获得应有的隔声性能,必须保证两墙没有刚性连接,否则将产生“声桥”而失去空气层的作用,从而导致隔声量的降低。

(三) 轻质隔声材料与构造

轻墙的面密度一般在40~80kg?m2 之间,根据式(2-9)的计算,其临界频率多位于400~1250Hz频率范围内,所以受吻合效应的影响较大。因此大多数轻质隔墙的隔声量都不太高。但由于轻墙具有质量轻、荷载小、安装简便等其他优点,在各类建筑中被广泛使用。现在建筑中经常使用的轻质隔墙材料有纸面石膏板、石膏条板和切块、加气混凝土、陶粒混凝土、纤维增强水泥板、钢丝网架夹心复合板、彩色钢板夹芯复合板等。

1、轻质薄板隔墙

轻质薄板是指厚度在10mm左右的板材,主要有纸面石膏板、硅酸钙板、纤维水泥板(FC板)等,其特点是单层的薄板不能构成墙体,必须采用多层结构才能构成隔墙体。 轻质薄板隔墙的隔声性能主要受以下几个因素影响:

(1)薄板的厚度:增加每侧薄板的厚度,即增加薄板的层数,可以提高整个墙体的隔声 性能。

(2)空气层内的填充:在两侧薄板之间的空气层内填充多孔吸声材料,也可以提高整个 墙体的隔声性能。

(3)龙骨的隔振:由于隔墙两侧的薄板是安装在轻钢龙骨骨架上,这时轻钢龙骨相当于 一个声桥,会降低墙体的整体隔声量。如果安装时在薄板和轻钢龙骨之间加一层橡胶垫等隔 振材料,则可以提高墙体的隔声量。

2、轻质条板隔墙

轻质条板隔墙具有板幅大、质量轻、施工简便、价格低廉等优点,是目前在建筑中使用最广范的墙体材料之一。轻质条板的厚度一般在60~150mm之间,面密度多在30~90kg/m2之间,其临界频率基本位于中频范围内,受吻合效应的影响很大,隔声量普遍不高,尤其是计权隔声量较低。

加强轻质条板隔墙隔声量的方法有以下几种:

(1)在轻质墙板上抹一定厚度的水泥砂浆,一方面可以提高墙体的面密度,另一方面可 以减少接缝处漏声的可能性,是提高隔墙整体隔声量的有效方法。 (2)采用双层墙结构,可以较大幅度地提高整个墙体的隔声性能。

3、夹芯复合墙板

共同特点是由面层或面板与夹芯层组成,具有质量轻、保温性能好、安装方便等优点。夹芯复合墙板隔墙的面层主要有水泥砂浆面层、高强水泥加压板(FC板)面层和金属面层等,夹心层主要有聚苯乙烯泡沫塑料、岩棉、轻质混凝土、纸制蜂窝或铝制蜂窝等材料。 (1)钢丝网架夹芯复合板:有泰柏板、GY板等品种。由于钢丝网架夹芯板的水泥砂浆面层是在施工现场喷抹形成的,所以其隔声性能与施工质量有一定的关系,如水泥砂浆的比重、面层的薄厚及均匀度等,水泥砂浆面层的厚度是影响钢丝网架夹芯复合板隔墙隔声性能的主要因素。

(2)FC轻质复合墙板

面层为高强纤维水泥加压板(FC板),在工厂内将面板与夹芯材料复合成成品的墙板,安装也比较方便,不需要湿作业。FC复合板的夹芯材料有轻质混凝土和聚苯乙烯泡沫塑料。影响FC复合墙板隔声性能的主要因素是板的厚度和夹芯材料。 (3)轻质钢板复合板

特点是面层为金属板材。具有质量轻、保温性能好等优点,目前在建筑工程,尤其是屋面结构中广泛使用,也用于轻质房屋的外墙板。轻质钢板复合板从面层材料分主要有彩色钢板和镀锌钢板等,从夹芯材料分主要有聚氨酯泡沫塑料夹芯和岩棉夹芯等。轻质钢板复合板的隔声性能与板的厚度、夹芯材料的种类有关,由于其重量非常轻,面密度多在20kg?m2以下,根据质量定律,其隔声量不会太高,为了提高其隔声量,有产品采取了在复合板中心夹一层钢板或设置一定厚度的空气层等措施。

(四)隔声性能的评价

1、计权隔声量是将墙体材料的100~3150Hz频段内的16个1/3倍频程(或125Hz到2000Hz频段范围内的5个倍频程)隔声量与一组基准值按一定的方法进行比较后得出的。 这组基准值是根据人体对不同频率声音感觉的灵敏度所制定的。 计权隔声量计算方法如下:

(1)当隔声量R为1/3倍频程隔声量时,计权隔声量Rw 为满足下式的最大值,精确到 精确到0。

(2)当隔声量R为倍频程隔声量时,计权隔声量Rw 为满足下式的最大值,精确到1dB:

2、频谱修正量频谱修正量C和Ctr分别考虑了以生活噪声为代表的中高频成分较多的噪声源和以交通噪声为代表的中低频成分较多的噪声源对墙体材料实际隔声性能的影响。

第二篇:对建筑施工的安全管理控制探讨论文

建筑行业属于事故高发率的行业,安全事故的发生给受害人造成了巨大损害和损失外,也对企业的声誉和效益产生严重的影响。在进行施工管理过程中,一定要把安全工作放在第一位,建筑施工工作危险性较大,所以必须对安全问题常抓不懈,如忽视了对施工安全的管理,将会出现重大的施工安全隐患,加强建筑施工的安全管理控制,实现安全生产,也是维护建筑业健康发展的根本前提与重要保障。1.施工过程安全事故的主要成因

1.1 建设各方未履行相应的责任

有的建设方不按照建设程序办事,不履行有关法律、法规。把工程项目肢解发包,并签订霸王条款,要求施工款额由施工方先行垫资,拖延或拖欠工程款,从而造成安全生产的投入费用不足,严重的降低了施工现场的安全作业防护能力,有些时候,为了压缩合同工期,人员投入不足,进行疲劳作业,增加交叉作业,这些因素都导致安全质量事故的发生。在进行监理时,部分监理单位没有严格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监理职责,或者在监理过程中只关注质量而忽视安全,有些单位却还停留于老式的“三控二管一协调”工作内容上,而现代的法律法规中的安全监管和监理的相关条款并未得到充分实现。

1.2 制定的相关管理制度不够完善

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在很多施工企业内部形同虚设,从而导致文明施工、消防联动、职业健康等管理部门的工作不能有效和顺利开展,安全生产责任制未能逐级签署并得到落实,未能将安全生产指标逐级落实至各级施工人员并无法完成安全生产考核。由于现阶段建筑市场的竞争非常激烈,所以很多建设单位未向施工企业支付安全措施费用。施工方为了能够承揽工程,在工程的造价阶段,没有认真考虑安全施工过程中的设施费用,而在中标后,关于安全生产的必备器材、设备、工具等设施就会缺乏资金进行采购,增加了安全事故发生概率。并且,现阶段的施工企业,很多都不能将先进的管理技能与技术信息应用在工程的施工过程中,总体呈现出管理混乱、施工效率低等情况。

1.3 工人的安全意识有待提高

在工程建设施工的一线,多数都是农民工,其自身安全防护、法律意识较差,施工作业时违章作业的情况也较为严重。产生这种现象的原因如下:一是未对该类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尤其是新入场的工人;二是对岗位技能工种、特种作业人员等的企业三级教育过于形式,培训效果低。为了提高工人的自身安全防护意识,对其安全培训要做到适时、适地、方式多样、内容合理并形成制度,培训过程要具有严肃性、严格性并做到严密严谨、讲求实效;对新聘用的工人,首先要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并进行考核,在考核通过后再正式录用上岗。培训的主要内容要包括企业的安全规章制度、施工过程自我安全保护、安全生产的标准、规程、法规以及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文明施工的相关要求;现场环境、工程基本情况、施工特点及不可估测的安全因素等。

1.4 对重大危险源没有进行充分的认识

施工过程中的重大危险源,是指在施工过程中容易引起重大安全事故,并导致重大经济损失的关键部位或薄弱环节的施工。例如,高空坠落、人身触电、机械伤害、深基坑坍塌、物体打击所导致的伤亡事故比例是所有施工事故总数的80%以上。而这些重大事故多数发在没有对施工现场采取有效监管措施,未对易发事故施工环节及重大危险源进行充足的认识并开展专项治理的情况下。

1.5 安全资料的管理不够规范

在收集整理安全资料时,弄虚做假的资料较多,部分资料只是简单的复印,或资料收集人只是代签字。在检查安全资料时可以发现,对于“检查情况”一栏中,很多都是填写着“符合要求,满足要求”等语句,至于什么情况算是“满足要求”则没有标注,安全资料的填报人也并不清楚,前后不对应、有头无尾的现象也较为常见。

2.建筑施工过程中安全管理控制措施

2.1 加强建筑市场监管职责的落实

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务必要依据党中央和国务院有关的安全生产中的系列文件精神认真贯彻执行力度,明确监管职责,加强规范并理顺监管体系,依法监管各施工项目,要抱着对公众利益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精神,增强依法行政的自觉性和责任感,主动执法、敢于执法、严格执法。企业的各个政策文件、建设法规及安全会议精神要向各个部门、施工现场及岗位逐一落实,提高每个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认真落实岗位责任制度,对于未能认真履行职责而引起重大伤亡事故的相关单位及责任人,要严格追究其责任,并作出的一定处罚。

2.2 采取技术措施预防安全事故

工程技术人员要依据施工场地的材料机具、自然条件、劳动力供应情况等,并结合工程的实际情况,制定最安全、最经济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技术方案。施工组织设计必须经过工程师审批,并经监理单位批准。对于一些特殊施工部位,例如:吊装施工、模板施工、深基坑开挖、脚手架搭设、临时用电等要编制出相应的专项施工方案,同时要履行审批手续。在施工中,要严格按照专项施工方案执行,并加强验收和检查的力度,确保施工过程中安全性。在对施工现场进行管理时,要根据防触电、防洪、防雨等安全规定的要求;做好场地规划,施工现场的道路要坚实、平整、畅通;要按规定配置消防器材,制定消防预案,同时成立义务消防队,所有的施工人员要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及性能;库房、库棚、料场等临时场所的设立及使用要符合公安消防部门的有关规定。

2.3 现场危险源的识别及控制

对于现场的危险源,施工前要及时并准确的进行识别并做到有效控制。常见的危险源包括高空作业、落物伤人、生产用电、特种气体等。在确定施工过程中的危险源后,要立即告知施工中的每位作业人员,并设立安全警示标志。同时,现场指挥及施工人员要对作业范围内的安全信息加以重视,并及时对危险源的信息变化做出更改。

2.4 严抓施工现场及班组的安全管理

施工现场的大门、围墙、办公室等布置要周密,安全标志要醒目,料具等标识要清晰。同时要按照安全规范的要求做好防护工作:在施工开始前,安全交底工作要严格落实;各施工班组在上岗前,要针对当天的天气状况、作业内容及危险点提出针对性的安全措施,防患于未然。

3.结语

施工单位做好施工中的安全管理及控制,不仅可以避免产生直接和间接的经济损失,缩减企业发展需要付出的代价,同时也能增强企业竞争力和凝聚力,提升企业的形象。

第三篇:对县城电网改造的探讨

杨志彦 河北省平山县供电局 (050400)

3年农村电网建设与改造工程已顺利结束,10kV及农村低压电网已得到根本性改善,制约农村经济发展的电力问题已基本解决。但是3年电网改造从未触及县城用电户的用电问题,近年来县城人民生活水平快速提高,用电量快速增长,但县城供电设施还是原来70年代所建设的,无论是10kV高压电网还是低压及居民入户电力线均不能满足日益增长的用电需求。

1 平山县电力需求分析

(1) 电力设备情况:

1997年底全县10kV配电变压器1904台/125780kVA,其中农村1285台/53311kVA;县城65台/7915kVA。到2001年底全县10kV配电变压器达到2417台/182660kVA,其中农村1384台/64446kVA,4年配变容量增长20.9%;县城104台/12755kVA,4年配变容量增长60%。

(2) 电量及负荷情况:

1997年底全县售电量3.12亿kW·h,其中农村售电量3822万kW·h,县城售电量1718万kW·h。2001年底全县售电量3.83亿kW·h,其中农村售电量4729万kW·h,4年增长23.7%;县城售电量2697万kW·h,4年增长60%;2001年城网10kV线损达15%(理论线损8%),远远高于农村低压线损,每年损失电量极大;县城最高负荷达到8000kW,占全县负荷的11%。

(3) 资金投入情况:

1998~2000年我县农村低压投入资金5670万元,而县城1分钱也未投入,根据我们测算县城高低压电网要进行改造需要投资3510万元。

2 县城电网改造必要性

(1) 我县县城电网是从20世纪70年代开始建设的,30年来虽然进行了不断地完善,但是总体结构比较薄弱,特别是一到夏季或冬季,由于原来居民楼设计落后,致使空调、锅炉不能正常运行,线号小,配变容量小,布点少的问题非常突出,不能满足县城居民生活和文化娱乐用电需求。

(2) 负荷增长迅速,县城用电量从1997年到2001年4年增长60%,大大高于农村23.7%的增长率,目前县城人口已达到10万人,占全县人口的22%,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迫切需要电力得到可靠保障。

(3) 县城是全县政治、经济、文化、商贸中心,从讲政治的高度来说,应该确保县城的电力供应,我县是革命圣地西柏坡所在地,做好老区人民供电工作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

(4) 到户电价奇高,经调查县城居民生活用电到户电价达0.48元/kW·h,高出国家电价0.108元/kW·h。

3 如何进行县城电网改造

(1) 完善网络结构:

10kV线路要达到双电源供电,即从两个变电所出线建立手拉手开关,实现互为备用,在线路加装必要的分段器,在线路故障时缩小停电范围,完成配电自动化工作,实现在线监测、监控。要实现配变多布点,减少0.4kV低压供电半径,从而降低电压降,提高电压质量,同时考虑双配变供电方案,提高低压网络供电可靠性。对居民用电户进行低压改造工作,实现一户一表,抄表到户。

(2) 提高设备健康水平:

县城高低压电网大部分是70年代建设起来的,设备、线路陈旧,线号小,供电半径大的问题非常突出,因此需要对这些设备进行更新、改造,同时采用先进技术设备,搞好网络的结构也是十分必要的,对线路尽量采用绝缘电线、真空断路器等先进设备材料。

(3) 提高供电质量:

在每个配电台区加装电压监测装置和自动补偿低压电容器,随时监测电压质量,以保证客户的可靠用电。

(4) 实现城网自动化:

对10kV城网进行自动化改造工作,建设城网调度中心,完成10kV断路器及配变在线监测、监控工作,使城网每台设备在可控之中。

总之,通过对城网的改造工作,从提高设备健康水平,增强网络结构,完善自动化水平入手,从而提高县城客户的供电可靠性,提高供电质量,实现最大限度地向县城居民供电工作。

第四篇:对城管执法工作有关问题的探讨与对策探讨

对城管执法工作有关问题的探讨与对策探讨城市是人民群众工作生活的家园,是政治经济文化建设发展的中心,也是社会文明进步的载体,现阶段,我国城市处于一个快速发展阶段,经济、政治和社会形态正经历着深刻的转型,社会形势较前更为复杂化、动态化、多元化,城管执法作为城市环境的维护者和监督者,其执法活动直面复杂的社会矛盾,工作难度在不断加大

。在新的形势下,如何适应时代要求,使城管执法工作的依法性、规范性、文明性得到最充分的体现,最大程度地得到广大市民群众的认可,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重要课题。我们只有不断解放思想,跳出旧的思维模式,以构建和谐为目标,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努力提高执法工作水平,转变工作思路,走城管为公,执法为民,亲民,爱民的新路子,才能适应新的形势任务的需要,推动城市管理工作不断提高。

一、现阶段城管执法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城市体制产生的历史背景

城管体制的产生有其特殊的历史背景。最初城管执法机构的主要工作为街头巡逻,治理游商浮贩,同时负责督导清理市容环境卫生。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行政部门的执法领域和事项逐渐拓宽。“多头执法”、“重复处罚”现象严重,结果造成“十几顶大盖帽管不好一顶破草帽”。

为了解决条块分割、执法不力的尴尬局面,国务院根据1996年《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开始在全国范围内成立专门、统一的行政执法机构——城市管理执法局,行使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以前分散于多个部门的执法权迅速集中到城管身上,城管的职能迅速扩大,成为一个综合执法部门,在部分城市,城管的执法权涉及有三百余项之多。

目前,全国已经有北京、天津、浙江、江苏、广东、广西、黑龙江、吉林、辽宁、河北、山东、湖南、江西、四川、贵州、海南等24个省(区、市)相继批准了200多个地方(主要是县级市和县)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相对集中处罚和综合执法的领域已从最初的城市管理逐步扩展到规划、市政公用、园林绿化、物业、环保、工商、公安交通等领域,逐步使分散的执法力量得到整合。

(二)目前城管执法工作面临的现实问题

1、违反执法工作程序现象存在于行政执法过程中,尤其是涉及影响公民权利和义务的具体行政行为,存在不遵守法定的程序的现象。在个别地区,在行政处罚案件中存在程序违法,适用法律法规不当、徇私枉法、人为剥夺当事人权利等现象,一些执法人员不亮证执法;扣押物品不开具清单;个别人员仍然习惯于粗暴执法、简单执法,撕张罚款单了事,没有填写预定格式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不告知当事人享有申请听证、陈述申辩的权利;先处罚后取证,重罚款轻改正;执法随意性大,没有依法办事、个别案件在行政处罚决定生效后随意不执行或执行大打折扣,视法律为儿戏;也有个别执法单位不按规定办事,擅自低价处理罚没财物;同时有的地方存在执法不公正,没有做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2、在新的形势面前,城管执法队伍的素质还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下的城管执法工作的要求,具体表现在:一是政治素质不高。极少数执法队员政治观念淡薄,理想信念动摇,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不强,不能正确地运用科学发展观思想来指导工作,对党的方针政策理解不透,执行不力,特权思想严重,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观念淡化;二是业务素质低。少数执法人员文化水平低,缺乏城管执法专业知识,不能正确掌握和运用法律理论和基本的法律知识,执法行为不规范,违反程序办案;三是法律意识淡薄。一方面少数执法人员缺乏依法执法的自觉意识,在执法管理时要么乱作为,要么不作为。其次就是执法人员的政策、法律法规水平不高。由于城管职能多,涉及范围广,在全国全省又没有一部统一的法律法规,都是借用其他部门的法律法规,在具体操作过程中受到多方面制约,可操作性不强,导致使用法律不准确、标准不统一现象的发生;四是执法过程中存在感情大于法的现象,以致于执法不严,有法不依,执法不严;五是执法简单粗暴,没有真正地理解、把握,做到文明执法、服务管理,从而影响了城管队伍的整体形象。

3、社会公众对城管执法工作存在误解。日常的城管执法工作,与广大市民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 不可避免地,部分群众对城管执法工作存在误解和抵制。城管执法工作与群众是面对面接触,而大多数又是弱势群体,各种社会矛盾、冲突难免会集中到执法过程中,群众对城管执法人员有潜意识的抵制,致使抵触、阻挠执法的现象频繁发生。同时,一些媒体为追求卖点,满足民众猎奇心理,对于发生在城管队伍中好的事件和迹象避而不谈,往往断章取义、主观臆测,刻意引

导,对城管部门进行丑化、妖魔化报道,并未真正发挥新闻监督作用,而是进行错误的舆论导向,严重影响了城管部门形象。

4、市民文明素养不高,城市意识不强。社会对城管的认同感不足,城管执法面对的又是弱势群体,所以执法过程中得不到群众支持和理解,导致城管执法难度大,主要表现一是激进式的不配合,即采取暴力抗法或各种阻碍执法的手段,执法队员经常挨骂挨打。二是消极式的不配合。当事人躲避调查、不开门,不主动提供证据材料,致使取证工作陷入僵局,找不到当事人,或确定不了违法违章建设的主体,即使在前期调查完成的情况下,仍存在法律文书送达难的现象。

5、违法违规现象反弹性大。目前城管执法还是靠“突击、整治”来实现,还没能从规范化的“法制、机制”来实现,导致违法违规行为反弹性大。如占道经营、违法建筑、垃圾乱倒等现象,今天整治好转了,明天又可能如雨后春笋般冒出来,还有“牛皮癣”、渣土撒漏等总是让人防不胜防,城市管理工作还处于“整治-反弹-再整治-再反弹”的怪圈。

二、对策建议

城管部门是当前政府管理城市、保障城市正常运转的重要执行者,随着中国城市化速度的加快,这种责任会越来越突出。在现行体制下,城管执法部门如何履行好职责,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建议如下:

(一)加强城管执法的法制化宣传。城市管理学是一门新兴的学科,其基本概念和理论体系的建立仍处于刚刚起步阶段,涉及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的法律规范、执法规范、行政强制规范、执行规范等有待于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城管执法要适应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需要,切实使用和发挥好各项监督和执法职能,努力为城市管理工作创建一个良好的执法环境。政府有关部门要加大普法力度和道德文明建设,从社会部门抓起,使行政执法有一个良好的社会基础;同时城管部门重点做好对企业、个体工商户及社会居民的城市管理法律法规宣传培训;特别是新闻媒体要积极给予配合和支持,让乱设摊、乱张贴等行为是违法行为的基本概念深入人心,从而更好地遵守有关城市管理的法律法规。

(二)强化城管行政执法程序。行政执法行使执法权,不仅要严格遵守实体法,而且还要严格遵守程序法。程序合法是实体合法的保障,在实体合法的基础上重视程序,才能保征行政执法行为本身的公正、合理,维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机关应该按照行政处罚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本部门的实际建立一系列程序性制度,如调查取证制度、公开制度、公正制度、回避制度、时效制度、听证制度、陈述申辩制度、审查决定制度、处罚决定备案制度等,并用有关监督力量保障各项制度规范化运行。城管执法机关要确定一套具体且有操作性的行政执法决定程序和执行程序,如行政处罚决定程序中的简易程序应该遵循的实施步骤:表明身份,指出违法事实,说明处罚理由和依据,告知当事人权利,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制作笔录,填写处罚决定书,交付处罚决定书,备案。

(三)提高城管执法人员的自身素质。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必须高度重视队伍建设,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素质。提高执法人员素质,树立法大于权,法高于权的观念,就能对社会成员的法律意识和法律行为起着示范,导向和转化作用。正确处理好严格执法和自由裁量权的关系,坚持合理性原则,正确行使自由裁量权。录用城市管理行政执行人员要严格标准,公开竞争,择优录用,让那些素质好,懂法律和专业技术的人进入执法伍队中,把那些不合格的人员清理出去,形成“强者上、平着让,庸者下,劣者汰”的良好竞争机制。加强执法人员的自律,要通过教育克服不健康的执法意识,在执法中避免为小集体和个人谋私利等多种不正之风。要坚持纠正在执法中吃、拿、卡,要等有损执法队伍形象的行为。要加强外部监督,创造条件开通纠风专线,实行流动纠风检查与新闻媒体联办行业纠风专栏,根据群众举报,查处行业违纪违法案件。对于搞权钱交易,与不法分子勾结,失职渎职,损害公共利益,敲诈勒索,侵害经营者合法利益的人员要认真查处。对典型违法案例要进行通报,公开处理,以严肃城管执法纪律。

(四)疏堵结合实行人性化管理。要切实关注弱势群体、扶助弱势群体,以维护社会稳定,创造和谐社会。政府应对地区弱势群体进行广泛调查,掌握第一手资料,对确实属于弱势群体的,要积极扶持,采取以疏导帮助服务为主、管理为辅的办法。执法部门也要视情况而进行执法工作,尤其是监督执法的有关部门,不能见问题就一味地“扣分”,要替基层执法人员解决难题、减轻压力、协调关系,以解决问题为最终目的。城市管理是一个动态的过程,管理对象涉及社会的各个层面,城管部门应该建立何种机制,采取何种方式,使用哪种手段,来解决城市管理中的现实难题,重“典”轻“情”行否?显然不妥;重“情”轻“典”能否?在某种程度上也很难达到预期的效果。我们唯一能做的就是坚持与时俱进,坚持以民为本,坚持执法为民,努力加强执法管理能力建设,讲究执法办案艺术,一切从城市管理的实际出发,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具体问题具体对待,自觉地把创建和谐社会的理念落实于城市管理执法实践,才能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双赢。

(五)提高城市规划水平,加快完善城市基础设施。由于历史原因,多年来城市规划编制一直没有很好地做到远期目标与近期目标相结合,整体与局部相结合,城市在追求确定的经济目标时,往往难以顾及合理的规划、建设的质量。如对停车场的规划建设不足,直接导致车辆乱停街面影响市容和交通。多年来,普遍存在“重建设轻配套”的现象,往往追求城市的拓展和房地产的开发,而忽略城市整体功能的完善,在园林绿化、市政设施、环卫设施、交通设施等基础性建设方面城市规划明显滞后,特别是农贸市场选场不合理,造成摊担乱摆等等,其根源在于城市规划编制没有充分考虑人民群众实际生活需要,理论设计与现实情况存在偏差与不切实际。为此,建议在城市总规、分区规划和控制性详规的编制过程中,充分考虑人民群众实际需要,建设预留相应的市政、服务配套设施,特别注重考虑弱势群体生存生计问题,适当预留临时农贸市场及路边摊位区域,给予弱势群体生存空间,为其解决生计问题提供必要的场所空间。

总之,城管执法工作应认真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坚持依法管理,建立依法行政、依法治理城市的长效管理机制;坚持抓执政能力建设,提高队伍素质素质,建立文明执法、规范执法长效管理机制;坚持疏堵结合、执法为民,建立和谐有序的城市管理长效机制;坚持标准化管理,完善城市管理的规范和技术性标准,建立精细管理长效管理机制;提高社会参与程度,建立全社会齐抓共管和市民广泛参与长效管理机制,不断提高城管执法工作水平。

第五篇:关于高层建筑电气设计的问题探讨

关于高层建筑电气设计的问题探讨 摘要:基于电气设计本身即为建筑工程的重要部分及高层建筑不同于普通建筑的特殊性需求,又由于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各种高耗能的电器的需求不断提高,使得电气设计在高层建筑设计中的重要地位不断凸显。所以在设计过程中做到合理设计,节俭设计且使住户满意是十分重要的。本文主要介紹了高层建筑电气设计应注意的有关问题,还阐述了建筑电气设计的内容和节能要求。

关键词:高层建筑;电气设计;节能原则;问题分析

中图分类号:TU9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1电气设计在高层建筑工程中的重要性 电气设计对于高层建筑重要性就好比中央处理器对于计算机的 重要意义。电气设计的好坏,直接关系到住户对高层建筑的满意度高低及整个建筑物设备能否安全运行,同时对投资商的基建投资有重要影响。所以探讨如何在高层建筑中合理进行电气设计以确保高层建筑的质量和满足住户对高层建筑必备设施的需要是十分必要也是十分重要的

2高层建筑电气设计过程中应注意的问题

2.1高层建筑由于照明及空调负荷多,电梯等运输设备多,给排水设备多,所以用电量特别大,且供电的可靠性要求很高。因此, 电力负荷是供电设计的依据参数。计算准确与否,对合理选择设备,安全可靠与经济运行,均起决定性作用。高层建筑的电力负荷计算,基本上采用负荷密度法和需要系数法。

2.2在高层建筑中,照明与动力基本上不共用干线。动力负荷多采用放射式供电,照明负荷则多采用母线槽配电,与动力分开。为了保证供电可靠性,现代高层建筑至少应有两个独立电源,具体数量应视负荷大小及当地电网条件而定。两路独立电源运行方式,原则上是两路同时供电,互为备用。

2.3由于在结构上多数采用大柱距,形成大空间,使墙面安装的设备增多,必然使地面管道增多。

2.4由于建筑构件的预制装配化及干法施工;缩短了施工周期,而且顶棚一般采用标准化、系统化的吊顶。

2.5电气设备的管线应采取防火措施。

2.6空调设备等主要用电设备分散,多数要求集中管理,即要求采用电脑管理和监控系统。

2.7采取防震措施。如配电屏、灯具等电气设备的防震;管线的层间贯通和建筑伸缩缝与沉降缝的耐震处理等。

2.8消防要求高。因为高层建筑高度高,体量大,人员密集,设备多,装饰豪华,建筑本身火灾隐患多,故对消防要求很高。

2.9在高层建筑的电气设计中,要把电能消耗指标作为全面技术经济分析的重要组成部分。节电的设计方案,应根据技术先进、安全适用、经济合理、节约能源和保护环境的原则确定。

3照明要求

3.1混合照明

它是由一般照明和局部照明共同组成的照明方式。混合照明中一般照明的照度应不低于混合照明总照度的5—10%,并且其最低照度不低于201x。否则,过低的一般照明和过高的局部照明所形成的照度对比度过大,亮度分布不适当而产生不应有的眩光。

3.2事故照明

当工作照明因故障全部熄灭后,供暂时继续工作或供人员疏散用的照明称为事故照明。

3.2.1应设置事故照明场所

a在正常工作照明熄灭后,由于工作中断或误操作,将引起爆炸、火灾等严重危险的厂房或场所;

b在无照明的情况下,由于设备继续运转或人员的通行,将造成设备、人身事故的场所;c高层建筑中的疏散楼梯间(包括防烟楼梯前室)、疏散走道、消防电梯室、消防控制中心、消防水泵间;公共建筑中的旅馆、礼堂、影剧院、展览厅、百货商店、体育馆等人员出入的走廊、楼梯、太平门等处。

3.2.2事故照明应采用能瞬时点燃的照明光源,一般采用白炽灯或卤钨灯,当事故照明作为工作照明的一部分而经常点燃时,又在发生故障不得切换电源的条件下,也可采用其它照明光源。

3.2.3事故照明的灯具应布置在可能引起事故的设备、材料周围和主要通道、危险地段、出入口等处,还应在事故照明灯具上明显位置涂以红色标记,以资区别。

3.2.4事故照明的照度要求

用于暂时继续工作的事故照明其工作面上的照度不应低于工作照明总照度的10%。但标准较高的宾馆等建筑,其事故照明所占工作照明的比例应当为:出口指示灯为100%;楼梯照明为50%;公共场所照明为20%;客房走道照明为50%;一般走道照明为20%;总服务台、收款出纳、外币兑换等照明为100%,用于人员疏散的事故照明,其照度不应低于0.51x。

3.3警卫值班照明

值班照明宜利用工作照明中能单独控制的一部分,或者利用事故照明中的一部分或全部。 警卫照明是用于警卫地区周界附近的照明。是否设置警卫照明,应根据单位的重要性和当地保卫部门的要求来决定。警卫照明应尽量与室内或厂区的照明结合。

3.4障碍照明

障碍照明应按民航和交通部门有关规定装设。障碍照明应采用能透雾的红光灯具。装设障碍灯时,应符合下列要求:一般高层建筑物只在顶端装设。水平面较大的高层建筑物或群集高层建筑物,除在其最高顶端装设障碍灯外,还应在其外侧转角的顶端装设障碍灯。烟囱的高度在lOOm以上者,除在顶端装设障碍灯外还应在其三分之一和二分之一的高度处装设障碍灯。为了减少烟囱顶端的障碍灯污染程度,可在低于烟囱口4~5m处装设。为了保证障碍灯有一盏损坏时仍能从前进方向看到灯光,应装设排成等边三角形的三盏障碍灯。

3.5高层住宅室内照明要求

厕所及厨房应采用瓷质灯头或其它防水灯头;有条件时居室灯等可采用节电开关或节电灯头;楼梯间、电梯厅、公用走廊、配电室、消防控制室、消防泵房电梯机房等应设置供继续工作和疏散的事故照明。供电继续时间:作和疏散的事故照明兼作正常照明。事故照明的最低照度不应低0.51x,但配电室、消防控制室和消防泵房必须仍保持正常的照度水平;事故照明及疏散标志一般采用白炽灯,应具有玻璃或金属灯罩,并安装在非燃烧体结构上;大居室宜设置插座两组(其中一组为个单相二极插座及一个单相带地三极插座;另一组为一个单相二极插座)。小居室、大厅宜设置插座一组卜个单相工极插座及一个单相带地三极插座)。厨房、卫生间根据需要设置,个单相带地三极插座;二极插座需采用扁、圆插孔两用型;有条件时宜采用二极加三极的连体式插座;供洗衣机的单相二极带地插座,宜带电源开关;插座的高度一般为距地0.3-0.5m(暗装安全型)或1.4—1.8m(明、暗装普通型);楼梯及公用廊道宜采用自动熄灯开关,但需在火警时能保持长明,每层的电梯前室灯应采用一般开关。

4建筑电气设计中的节能原则

由于人口的增加,工业的发展,生活水平的提高,能源的消耗也就急剧增加,能源危机迫在眉睫。因此,各行各业提出了节能的要求,节约二次能源——电能,也就成为民用建筑电气设计的焦点。建筑电气设计节能的原则建筑电气节能应坚持以下三个原则:

4.1满足建筑物的功能即满足照明的照度、色温、显色指数;满足舒适性空调的温度及新

风量,也就是舒适卫生;满足上下、左右的运输通道畅通无阻;满足特殊工艺要求,如娱乐场所的一些电气设施的用电,展厅的工艺照明及电力用电等。

4.2考虑实际经济效益节能应按国情考虑实际经济效益。不能因为节能而过高地消耗投资,增加运行费用。而是应该让增加的部分投资,能在几年或较短的时间内用节能减少下来的运行费用进行回收。

4.3节省无谓消耗的能量节能的着眼点,应是节省无谓消耗的能量。首先找出哪些地方的能量消耗是与发挥建筑物功能无关的,再考虑采取什么措施节能。民用建筑的节能潜力很大,应在设计中精心考虑。但是在选用节能的新设备上,应具体了解其原理、性能、效果,从技术、经济上进行比较后,再选定节能设备,以达到真正节能的目的。

5总结目前我国的高层建筑越来越多,高层建筑中的电气灾害也时有发生。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电气设计者也应该紧跟时代潮流,促进我国建筑工程的发展。所以做好电气设计不仅体现着一个电气设计者的职业道德更是关乎许许多多人的工作居住环境、甚至关乎着他们的生命健康。为保证高层建筑的质量,电气设计工作者在电气设计过程中应遵循国家相关规定、认真细心的关注每一个细节和电气设计的深度,在设计前进行详细严谨的调查,搜集大量资料,为我国高层建筑的进一步平稳的发展贡献自己的一份力。

参考文献:

[1] 潘宗英.高层住宅电气设计探讨[J].重庆工贸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0年03期

[2] 尉向荣.高层住宅配电设计的负荷计算研究[J].大众科技,2005年04期

[3]胡龙才 现代建筑电气设计节能方法讨论[J].广东科技 ,2008(22)

[4]21世纪建筑电气设计手册,朱林根 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1:970—985

本文来自 99学术网(www.99xueshu.com),转载请保留网址和出处

上一篇:党建助推企业发展下一篇:党建季度工作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