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留学生出入境知识

2023-04-15

第一篇:外国留学生出入境知识

外国留学生出入境及居留须知

Visas and Residence Permit Need-To-Know for the International Students

1、外国留学生来华时必须持学习(X或F)签证入境;持旅游签证或其他签证入境者报到后,须变更为学习签证方可办理居留许可。

The International students must come to China with a study visa (“X or F”). If a student has come with a tourist visa, he/she must change it to a study visa.

2、留学生新生应在入境后十天之内到广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作体检或体检复查认证,合格后方可办理居留许可。国际教育中心将在新生入学后统一安排体检。

The new students must go to Guangdong Exit-Entry Inspection and Quarantine Bureau for physical exam or verification within 10 days after entering China. The qualified students will receive a health certificate, which is need for residence permit. The International Education Center will arrange physical exam or verification for the new students.

3、学生须在入境后三十日内办理外国人居留许可。居留许可的时限和在华学习时间一致。已有居留许可的学生在居留许可期限内出入境无需办理返签手续。

The students should apply for a residence permit within 30 days after they arrive in China. The length of residence permit will be the same as the length he/she studies in China. The students with a valid residence permit don’t need to apply for a re-entry visa.

4、留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如因护照遗失、换发或其他原因须申请居留许可延期者,由学生本人到广州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办理相关手续,国际教育中心提供学校证明。申请居留许可延期需要的材料:1)本人护照原件及复印件;2)《外国人签证、居留许可申请表》一份,贴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色照片;3)《临时住宿登记表》一份(需到居住地派出所盖章);4) 学校书面证明。 The students who need residence permit extension due to the passport lost or changed , they should go to the Administrative Department of the Entry and Exit of Aliens, Guangzhou Public Security Bureau to handle it by themselves, the International Education Center will provide the necessary documents. The students need to bring the following documents to PSB: 1) passport and copy. 2) the Visa and Residence Permit Application Form with a passport-size photo attached. 3) the Registration Form of Temporary Accommodation (which should have the seal of local Police Station). 4) the college’s certificate.

5、凡办理居留许可延期者,应在居留许可到期前至少一周办理延期手续;如遇学期结束或假期,学生应提前半个月办理。办理完毕应到国际教育中心登记备案。

For residence permit extension, it should be handled at least one week before it expires. In case of the end of semester or school vacation, it should be handled half a month in advance. The student should bring the passport to the International Education Center for registration after it is extended.

6、留学生如居住地点变动,须到当地派出所登记并将派出所盖章确认的《临时住宿登记表》交回国际教育中心备案。

The student must report to the local Police Station in case of changing the living place and bring the sealed Registration Form of Temporary Accommodation back to the International Education Center for registration.

7、从外地、外校转入我校学习的留学生,应在来校后十日内办理居留变更手续。

The students who transfer to GZCCC should have their residence permits changed within 10 days after arrival.

8、因故转学、退学或其他原因离校的学生,需凭学生处书面通知国际教育中心完善有关居留许可手续。未完善手续擅自离校的学生,一切后果自负。

The students who are going to leave GZCCC due to transfer, dropout or other reasons must go to the International Education Center to go through the formalities of residence permit. Otherwise, they will take the full responsibility of illegal stay.

9、留学生去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或不对外国人开放地区探亲或旅游,须自行办理相关手续。 The students should arrange the necessary documents by themselves if they want to travel to Hong Kong, Macao and those places where are not open to foreigners.

10、学校原则上不邀请留学生家属来校伴读,如情况特殊,家属只能持旅游签证在华停留。 In general, the college will not invite the students’ spouse and children to accompany. If necessary, they can only come to China with tourist visa.

11、若护照遗失或更新,学生应立即向国际教育中心报告,并由学生本人向本国驻华使(领)馆申请新护照,持新护照在规定时间内去市出入境管理局办理居留许可手续。

In case of passport lost or renewed, the student should immediately report to the International Education Center and apply for a new passport from their embassy by themselves, and then go to the Administrative Department of the Entry and Exit of Aliens, Guangzhou Public Security Bureau to apply for a new residence permit.

12、留学生办理体检、体检认证、签证转换、居留许可、居留许可迁移、延期的费用一律自理。 All the expenses for physical exam, verification of physical exam, change of visa type, handling residence permit and its transfer or extension will be borne by the students.

13、留学生应妥善保管好本人护照并注意居留有效期,逾期产生的一切后果自负。

The student should take care of his passport and the validity period of residence permit. If it is overdue, he must be responsible for all consequences arising therefrom.

14、留学生完成学业后,必须在居留许可到期前离开中国。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期,需到国际教育中心办理申请延期所需手续。

After finishing study in GZCCC, the students must leave China before their residence permits expire. If it needs to be extended for some reasons, the student must go to the International Education Center to go through the formalities of application for the residence permit extension.

第二篇:外国人签证延期出入境申请书

上海市公安局

外国人出入境管理处

兹有本公司总经理先生因工作需要,需要在我司担任副总经理一职,及其妻子和两个儿子、作为家属留沪,现按照相关规定申请办理居留许可证事宜。

致礼!

上海有限公司

201 年月日

第三篇:外国人入境就业许可程序

外国人入境就业许可(企业聘用)

行政许可项名称:外国人入境就业许可(企业聘用外国人就业许可)

项目编号(空):

许可项目依据:

1、《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

2、《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管理规定》(劳部发[1996]29号)

许可收费依据:本项目不收费

许可审查总时限:就业许可10个工作日;申领就业证5个工作日

许可程序:

一、 申请

(一)申请条件

在北京就业的外国人和聘用外国人的用人单位(外国驻华使、领馆和联合国驻华代表机构、其他国际组织中享有外交特权与豁免权及国内个体经济组织、公民个人除外)。

(二)申请条件的依据

《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管理规定》第三条、第三十四条

(三) 申请方式

聘用单位工作人员持单位介绍信及本人工作证携带申请材料到现场办理申请手续(如委托他人代办,需提交授权委托书、代理机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申请材料和申请书示范文本(可查询特色专栏-外国人及台港澳人员在京就业栏目并下载

申请表)

1、申办就业许可需提交如下材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三资企业还需提交企业成立批准证书复印件)、公司章程、合资合同(合资、合作企业)的复印件;

(2) 聘用外国人原因的报告(详细说明聘用原因、职务、用人单位盖章);

(3) 聘用意向书(聘用副总以上职位,须同时提供企业董事会决议);

(4) 外国人的中文简历和任职资格证明(学历证书或专业技能资格证书的复印件)及护照复印件(需大学学历及二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

(5) 医疗机构近期出具的外国人的健康状况证明复印件;

(6) 填写外国人就业申请表(在申办单位处盖章)一份,近期二寸证件照片一张贴表上。

注:内资公司聘用外籍人员经行业主管部门批准,无主管部门的,可直接向市劳动保障局申请,并携带单位社会保险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2、申办就业证需提交如下材料

(1) 外国人就业许可证(正本);

(2) 经北京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出具或确认的外国人健康证明;

(3) 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与被聘用外国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

(4) 有效护照正本及复印件;

(5) 外国人就业登记表一份(在申办单位处盖章)一份,近期二寸证件照2张。

3、申办就业证延期需提交如下材料:

申办就业证延期应在就业证有效期满前30天内办理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有效护照(正本);

(3)《外国人就业证》正本;

(4)就业延期申请表(在聘用单位全称处盖章)近期二寸证件照片一张。

申办就业证延期需3个工作日;如就业证的附页用完,须带近期二寸证件照片一张。

(五)提示强调:

申请人应当如实提交有关材料,并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二、 受理

(一)受理(条件)标准

用人单位提出的申请符合申请条件,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二) 受理(条件)标准的依据

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二条。

(三) 受理岗位

1、市职介中心一层服务大厅;

2、中关村科技园区服务中心外国人办证服务窗口。

(四)岗位职责

1、审查申请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

2、材料不齐的一次性告知并制发相关文书;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说明理由并制发相关文书;

3、对符合条件的应当即时受理并出具相关文书

(五)受理时限

自接受申请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

三、审查

(一)审查标准

1、对用人单位聘用外国人的要求

聘用外国人从事的岗位应是高级技术、管理层次,有特殊需要、国内暂缺的适当人选,且不违反国家规定的岗位。即:一是在本行业系统内部没有适合

该岗位的人员;二是在劳动力市场上招不到的合适人员。

2、外国人在中国就业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本国医疗机构近期出具的健康证明);

(2)具有从事其工作所必须的专业技能和相应的工作经历;

(3)无犯罪记录;

(4)有确定的聘用单位;

(5)持有有效护照或能代替护照的其它国际旅行证件。

3、提出申请的单位符合申请条件,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4、根据北京劳动力市场供求状况,审查聘用数量。

(二)审查依据

《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管理规定》第

三、

六、

七、十

一、十

二、十三条;《涉外劳动力市场管理工作手册》第四部分第一章第四条第五款。

(三)审查岗位

市职业介绍服务中心经办人员、主管主任

(四)岗位职权

经办人员: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初审意见,对审查合格的,经部门负责人批准,按时限做出行政许可;对审查不合格的,报送主管主任。

主管主任:对申请材料不合格的进行复查,根据经办人员的意见提出复查意见。

需对申请材料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由2名以上工作人员进行核查;

在法定期限内不能作出决定需延长期限的,告知申请人理由。

(五)审查时限

就业许可自受理之日起10日内;就业证自受理之日起5日内,依法可以延长10日。

四、 决定

(一)审定标准

提出申请的单位符合申请条件,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二)审定岗位及职权

经办人员:对材料审查合格的,按时限做出行政许可。

主管主任:对材料审查不合格的,提出复查意见。

(三)审定结论及送达

批准的,向申请人制发行政许可文件;不予批准的,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出行政诉讼的权利。

(四) 审定送达时限

自批准之日起10日内通知经办人领取。

五、 许可内容变更程序要求

(一)就业许可办理完毕的外国人因故不能来京工作的,聘用单位应将就业许可证书交回市职介中心,并说明理由。

(二)外国人就业期满终止雇佣关系、就业期间解除聘雇关系、在就业期间变更用人单位或去其他省市工作的,用人单位应当在其离职后十日内将该外国人的就业证交还,如果未能收回就业证的,用人单位应当在其离职后十日内书面报告市职介中心。

(三)外国人在就业期间,在本市区域内变更用人单位或由外地迁入本市工作的,应当在与原用人单位办妥解除聘雇关系手续后十日内,持原单位的离职证明或在外地工作当地发证部门签发的就业证迁移、注销证明及其它相关手续重新申办就业手续。

(四)对符合法定条件的,办理有关变更手续。

六、 监督检查举报电话:

许可事项政策咨询电话:1233

3被许可人违法行为举报:63044923

作出行政许可处室举报电话:6316772

4行风监督举报:12333

公告查询网址:

七、 监督管理制度及措施

(一)《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管理规定》第

四、五章

(二)日常监督和管理。

(三)举报查处。

附件:申请书示范文本

第四篇:外国人入境就业许可(企业聘用)

行政许可项名称:外国人入境就业许可(企业聘用外国人就业许可)

项目编号(空):

许可项目依据:

1、《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

2、《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管理规定》(劳部发[1996]29号)

许可收费依据:本项目不收费

许可审查总时限:就业许可10个工作日;申领就业证5个工作日

许可程序:

一、 申请

(一)申请条件

在北京就业的外国人和聘用外国人的用人单位(外国驻华使、领馆和联合国驻华代表机构、其他国际组织中享有外交特权与豁免权及国内个体经济组织、公民个人除外)。

(二)申请条件的依据

《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管理规定》第三条、第三十四条

(三) 申请方式

聘用单位工作人员持单位介绍信及本人工作证携带申请材料到现场办理申请手续(如委托他人代办,需提交授权委托书、代理机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申请材料和申请书示范文本(可查询特色专栏-外国人及台港澳人员在京就业栏目并下载申请表)

1、申办就业许可需提交如下材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三资企业还需提交企业成立批准证书复印件)、公司章程、合资合同(合资、合作企业)的复印件;

(2) 聘用外国人原因的报告(详细说明聘用原因、职务、用人单位盖章);

(3) 聘用意向书(聘用副总以上职位,须同时提供企业董事会决议);

(4) 外国人的中文简历和任职资格证明(学历证书和专业技能资格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及护照复印件(需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及二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

(5) 医疗机构近期出具的外国人的健康状况证明复印件;

(6) 填写外国人就业申请表(在申办单位处盖章)一份,近期二寸证件照片一张贴表上。

注:内资公司聘用外籍人员经行业主管部门批准,无主管部门的,可直接向市劳动保障局申请,并携带单位社会保险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2、申办就业证需提交如下材料

(1) 外国人就业许可证(正本);

(2) 经北京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出具或确认的外国人健康证明;

(3) 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与被聘用外国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

(4) 有效护照正本及复印件;

(5) 外国人就业登记表一份(在申办单位处盖章)一份,近期二寸证件照2张。

3、申办就业证延期需提交如下材料:

申办就业证延期应在就业证有效期满前30天内办理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有效护照(正本);

(3)《外国人就业证》正本;

(4)就业延期申请表(在聘用单位全称处盖章)近期二寸证件照片一张。

申办就业证延期需3个工作日;如就业证的附页用完,须带近期二寸证件照片一张。

(五)提示强调:

申请人应当如实提交有关材料,并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二、 受理

(一)受理(条件)标准

用人单位提出的申请符合申请条件,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二) 受理(条件)标准的依据

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二条。

(三) 受理岗位

1、市职介中心一层服务大厅;

2、中关村科技园区服务中心外国人办证服务窗口。

(四)岗位职责

1、审查申请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

2、材料不齐的一次性告知并制发相关文书;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说明理由并制发相关文书;

3、对符合条件的应当即时受理并出具相关文书

(五)受理时限

自接受申请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

三、审查

(一)审查标准

1、对用人单位聘用外国人的要求

聘用外国人从事的岗位应是高级技术、管理层次,有特殊需要、国内暂缺的适当人选,且不违反国家规定的岗位。即:一是在本行业系统内部没有适合该岗位的人员;二是在劳动力市场上招不到的合适人员。

2、外国人在中国就业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本国医疗机构近期出具的健康证明);

(2)具有从事其工作所必须的专业技能和相应的工作经历;

(3)无犯罪记录;

(4)有确定的聘用单位;

(5)持有有效护照或能代替护照的其它国际旅行证件。

3、提出申请的单位符合申请条件,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4、根据北京劳动力市场供求状况,审查聘用数量。

(二)审查依据

《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管理规定》第

三、

六、

七、十

一、十

二、十三条;《涉外劳动力市场管理工作手册》第四部分第一章第四条第五款。

(三)审查岗位

市职业介绍服务中心经办人员、主管主任

(四)岗位职权

经办人员: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初审意见,对审查合格的,经部门负责人批准,按时限做出行政许可;对审查不合格的,报送主管主任。

主管主任:对申请材料不合格的进行复查,根据经办人员的意见提出复查意见。

需对申请材料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由2名以上工作人员进行核查;

在法定期限内不能作出决定需延长期限的,告知申请人理由。

(五)审查时限

就业许可自受理之日起10日内;就业证自受理之日起5日内,依法可以延长10日。

四、 决定

(一)审定标准

提出申请的单位符合申请条件,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二)审定岗位及职权

经办人员:对材料审查合格的,按时限做出行政许可。

主管主任:对材料审查不合格的,提出复查意见。

(三)审定结论及送达

批准的,向申请人制发行政许可文件;不予批准的,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出行政诉讼的权利。

(四) 审定送达时限

自批准之日起10日内通知经办人领取。

五、 许可内容变更程序要求

(一)就业许可办理完毕的外国人因故不能来京工作的,聘用单位应将就业许可证书交回市职介中心,并说明理由。

(二)外国人就业期满终止雇佣关系、就业期间解除聘雇关系、在就业期间变更用人单位或去其他省市工作的,用人单位应当在其离职后十日内将该外国人的就业证交还,如果未能收回就业证的,用人单位应当在其离职后十日内书面报告市职介中心。

(三)外国人在就业期间,在本市区域内变更用人单位或由外地迁入本市工作的,应当在与原用人单位办妥解除聘雇关系手续后十日内,持原单位的离职证明或在外地工作当地发证部门签发的就业证迁移、注销证明及其它相关手续重新申办就业手续。

(四)对符合法定条件的,办理有关变更手续。

六、 监督检查举报电话:

许可事项政策咨询电话:12333

被许可人违法行为举报:63044923

作出行政许可处室举报电话:63167724

行风监督举报:12333

公告查询网址:

七、 监督管理制度及措施

(一)《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管理规定》第

四、五章

(二)日常监督和管理。

(三)举报查处。

附件:申请书示范文本

请参考:外国人及台港澳人员在京就业专栏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六 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30

址:宣武区永定门西街5号

话:63167703

第五篇:外国人入境就业需提供材料

用人单位提出申请经市级劳动保障部门审核后,由省劳动就业管理中心审批。

一、申请外国人就业许可证应提交下列材料:

1、《外国人就业申请表》(由聘用单位填写一式三份,行业主管部门、市劳动保障部门盖章);

2、拟聘用外国人的报告(由聘用单位出具、说明聘用原因和理由);

3、聘用意向书(由聘用单位出具,如聘书、任命书、委任书、决定等);

4、拟聘用的外国人履历证明(由国外机构或组织出具或由本人填写、由聘用单位盖章);

5.拟聘用的外国人从事该项工作的资格证明(学历证明、技能资格证明、由该外国人原工作单位出具从事本专业实际工作二年以上经历的证明;原件及正规翻译社翻译件);

6、拟聘用外国人的有效护照复印件;

7、企业批准证书、营业执照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8、无犯罪记录证明(由外使领馆或外国警察局出具的原件及正规翻译社翻译件)。

二、申请办理《外国人就业证》须提供下列有效文件材料:

1、《外国人就业登记表》(由聘用单位填写一式三份,市劳动保障部门盖章);

2、《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复印件);

3、聘用单位与聘用的外国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外商投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不须提供);

4、有效护照、“Z”签证或能代替护照的其他国际旅行证件(正本及复印件);

5、由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出具或确认的健康证明书或验证合格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

6、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住宿登记证明复印件;

7、近期同底二寸免冠半身照片三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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