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转诊转科制度

2022-08-13

制度不仅是社会治理的重要手段,也是国家与社会互动的竞技场,持续规训着各类主体的思想和行为,具有引领、规范、促进和保障等重要作用。那么,制度如何发挥其最大的作用呢?以下是小编为您收集的《医院转诊转科制度》,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第一篇:医院转诊转科制度

医院转科、转院、转诊制度

一、转科制度

1.凡病人在诊疗过程中,发生合并症或非本科病种,经会诊认为需要转科治疗者,征得转入科同意后,方可办理转科手续。如属边缘性疾病,亦可进行共管治疗。

2.确定转科后,由经管医生开具转科医嘱,值班护士通知住院部及转入科的值班人员,然后按约定的时间,由转出科派人陪送病人到转入科,填写转科病人交接记录单。转科前经管医生应事先向向患者告知理由,取得患者理解同意。

3.转科时,转出科应负责书写转出记录,连同病历送交转入科,危重病员必须做好口头交班。转入科接受病人后,应及时详细检查病人,书写转入记录,拟订诊疗措施,及时治疗。

4.转出科原有医嘱,在转出时一律停止。转入科重新确定治疗方案,另开医嘱,做好一切转入的处理。

5.转科患者的终末消毒同出院患者。

二、转院制度

1.遇有疑难或危重病人,由于本院设备及技术水平所限,诊疗困难,需要转其他医院诊疗者,由科内讨论或由科主任提出,报请院长批准,征得同意后方可转院。并向患者说明情况,并填写病情知情同意书,做好解释取得同意。

2.危重病员转院须慎重,一般要待病情相对稳定后方可转出,或采取必要的措施,随车护送抢救,保证途中安全,严防发生意外。或联系县120来院接受病人。

3.病人转院时,应书写病历摘要,介绍病史、病情及有关检查资料,以供转入医院诊治参考。

4.因各种原因主动要求转院的患者,应由患者本人或家属签写“要求自动出院”等字样并签名及按手印。转院手续由其本人、家属

自行联系解决,按自动出院处理。

5.医保患者的转院或转外地诊治问题按医保相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6.转院患者的终末消毒同出院患者。

三、外院转入我院

1.外院病人要求转入我院,须与我院医务科联系,由医务科指定相应的专科医生/或急诊科医生,经双方电话联系,共同评估后认为患者适合转运。或经我院医生会诊同意,由会诊医师开具《住院通知单》,并与转入科室联系好床位后方可办理转入手续。

2.转入手续与住院相同。

四、转诊制度

根据卫生部实行双向转诊服务(即我院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立双向转诊制度,并签订协议),让一般常见病、多发病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治疗,而在大医院确诊后的慢性病治疗和手术后的康复可转至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真正实现小病不出社区,大病及时转诊,形成优势互补。

第二篇:转科、转诊制度

转院、转科制度

1.限于医院技术、收治范围、设备条件或患特殊疾病、诊治困难或不宜在医院继续治疗的患者,经科内讨论,征得部队伤病员(地方患者)及家属(单位)同意,由科主任提出,经医务处批准,方可转院。 2.患者转院途中可能加重病情或死亡者,应留院处理,待病情稳定后或采取相应措施,能够保障生命安全的情况时再行转院。较重部队伤病员转院时应派医护人员护送,并携带急救器材、药品。地方患者应由120护送。患者转院时,应办理相关出院手续,并书写病历摘要或出院小结随患者转去。如转入医院需要患者原病案、检查资料等,应向医院办理复印手续。

3.患者住院后因为病情诊断或治疗方案变更需要转入其他科室,须经转入科室会诊同意。由转出科室经治医师填写《转科记录》,通知住院处办理转科手续,按时间联系转入科室,并派专人携带病案护送患者到转入科室,向值班医师交代病情及有关事项。转入科室按照新入院患者进行检诊、处置,并书写《转入记录》。

4.当患者或其家属要求转科或转院时,应当全面权衡,尽量满足其要求,如患者病情危重不能满足转送条件,应由高年资医师向患者或家属做详细解释,并取得患者或家属同意和签字。如患者或家属坚持要求转科、转院,应向上级医师及科室主任报告,并在病历中及时准确记载,请家属或患者签字同意后转出。

第三篇:转诊、转科管理工作制度

一、患者就诊后,根据首诊医师诊断进行准确分诊或转诊。

二、院内转诊需经转入科室医师会诊同意,危重病人转科需派人护送科室并交代有关情况,并完成转出记录。

三、转入科室于病人转入后在24小时内做好转出(院)、转入(院)记录。

四、院际间转诊。如遇特殊病人或限于本院技术和设备原因确需转诊的,须经科主任同意,并报医务科批准,提前与转入医院联系,征得同意后方可转诊。凡属医疗保险、公费医疗、大病统筹、城镇居民、新农合等病人,须经医疗保险事业处同意。

五、病人若要求自动转院或自行转诊(包括因病床已满无法解决床位,病人家属要求转院的),按自动出院处理。主管医师须在病历上做详细记录,并告知其后果,经病人签字确认后,方可为其办理相关出院(转诊)手续。

六、危重病人须先征得转诊医院同意,如估计途中可能加重病情或死亡者,须留院处置,待病情稳定或度过危险期后再行转诊。特别危重病人转诊时,须履行知情同意权并办理签字手续,派医护人员护送或请市急救中心救护车转送。病人转诊时,须携带病历摘要。

七、急性传染病、麻风病、精神病、截瘫病人,不得转外省市治疗。

八、填写并留存转诊通知,及时将转诊通知送达相关科室或对口医疗机构。

九、收到对口医疗机构转诊回执单或电话的(含乡镇卫生院、企事业诊所及乡医),应当及时将转诊结果通知患者。

十、医院为乡镇卫生院、企事业诊所及对口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开通转诊通道,指定专人负责安排社区转诊服务,填写转诊回执单,反馈结果等,并做好转诊住院人员的登记工作。

第四篇:转诊、转科工作分析

莱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医院医务科

2012年转诊、转科分析

进入2012年以来,医院严格执行转诊、转科的相关工作制度,完善了关键流程(急诊、病房、手术室、ICU等)的患者识别措施,健全转科交接登记制度。特制定患者身份识别、转接与登记的相关制度。主要做好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加强对各科室转科病人的管理,要求凡住院病人因病情需要转科者,经转入科会诊同意,并在会诊申请单上签署意见,转出科持会诊单联系好床位,方可转科。转入科应及时诊治或抢救转科病人,写好接收等记录,并通知住院处和营养科。

2.加强科室的协调配合。转入科对需转入病人应优先安排,及时转科。如急危重病人,转入科应尽快解决床位:如转科过程中有导致生命危险的可能,则应待病情稳定后,由转出科医师陪送至转入科,医务科加强了监督检查。

3.完善转科、转科工作流程。在原来的基础上,制定了新的转院、转科工作流程,要求转科前由经治医师开出转科医嘱,并写好转科记录,通知住院处,按联系的时间派人陪送到转入科,向值班人员交待患者病情、用药、静脉通路、皮肤等有关情况,并做好交接记录。 4.严格病人转院指征。要求各科室对转院的病人,必须邀请相关科室进行讨论,确实因医疗设备、技术水平等原因不能治疗的才给予转院,由医务科严格把关。2012年各类医保病人转诊

下一步工作措施:

1.继续加强转诊、转院病人的管理,必要时,医务科可参与相应科室的讨论。

2.查看相关工作流程是否符合工作要求,对于出现的问题,进一步完善改进。

3.继续严把转院指征,所有的转院经医务科严格把关,各科室必须经过讨论之后,才能进行转院,对于不经讨论就给病人办理转院手续的一律不予批准。

第五篇: 医院转诊转院管理制度

医保转诊转院管理规定

为进一步加强对参保人员包括职工、居民和离休参保人员的管理,减轻患者及医院的经济负担,对参保人员不仅要合理检查、合理用药,而且需要转诊转院的,也必须严格审批。原则上在我院诊断明确且我院具备治疗条件的不予转诊转院;因诊断不明或治疗上有困难,需请外院专家会诊的则请专家来院会诊。病情复杂且我院确因条件受限需转诊转院的,必须按下列审批程序办理:

先由经治科室负责人组织人员(至少3人)会诊,包括科主任、科室副主任医师或主任医师、经管医师等等,必要时请相关科室的主任或副主任等一同会诊,在《医保市外转诊转院申报审批表》上写明转诊转院理由,《医保市外转诊转院申报审批表》到医务科领取,参加人员签名后(至少有3人签名),送医务科审核,再报请分管院领导批准,最后送市或区医保局审定。

各科室负责人,既要考虑参保人员的病情需要,也要为医院的利益着想,共同把好参保人员转诊转院关。

患者转院制度

为规范住院患者转院程序,使患者得到及时、合理、有效的诊断与治疗,确保医疗质量与安全,特制定我院住院患者转院制度,具体规定如下:

1.遇有疑难或危重患者,由于本院设备及技术水平所限,诊疗困难,需要转其他医院诊疗者,必须请院外会诊,征得同意,由科主任提出,填写好《转院申报单》,报医务科审核,并形成初步意见后,报分管院领导批准.方可办理转院手续。

2.危重患者转院须慎重,一般要待病情稳定后方可转出,或采取必要的措施,随车护送抢救,保证途中安全,严防发生意外。

3.患者转院时,应书写病历摘要,介绍病史、病情及有关检查资料,以供转入医院诊治参考。

4.本院或本科已同意转入的患者,接到患者入院通知后,应予收治,不得推诿、拒收。

5.对违反以上制度擅自将患者转出或转入,医院将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经管医生通报批评及扣除绩效工资等处罚,因擅自转出或转入造成不良后果及医疗纠纷时,按医院有关制度及规定对当事人进行处罚。

附:医院患者转院申报单

外院转诊至我院的患者接诊处理的有关规定

为了更好地服务于外院转诊至我院的患者,加强与外院医务人员的联系与沟通,建立并保持密切的合作关系,畅通外院患者转诊我院的通道,并简化有关程序,特制定外院转诊至我院的患者接诊处理的有关规定,请各科室认真遵照执行。

一、接到外院医务人员(简称介绍人)介绍患者来我院诊治的电话或转诊单时,接听电话或收到转诊者为第一责任人,要将介绍人、患者姓名、约定来我院诊治时间、是否需要派车、联系电话等信息及时报告医院发展服务部。

二、对所有新入院的患者,经管医生都必须询问患者是否通过当地医务人员介绍而前来我院诊疗,如有介绍人,必须问清介绍人姓名、所在医院名称、联系电话等信息并及时报告医院发展服务部。

三、发展服务部接到报告后,指定专人及时与介绍人联系,并亲自到门诊部迎接到达我院的患者,安排专家接诊。对已住院的转诊患者,也要亲自去看望并核实介绍人有关信息。

四、当介绍来的患者需要住院时,由发展服务部安排住院,如无法按“病人分类收治管理规定”安排住院科室时,与医务科协商收治,并派专人带领患者办理好入院手续,将患者带到住院部,然后电话告知介绍人患者诊疗经过及已住院等信息。患者住院过程中,还要定期向介绍人反馈患者病情及疗效等信息。

五、发展服务部要建立转诊患者登记本,及时登记转诊患者的详细情况。并建立介绍人联系档案,切实加强与外院的联系与沟通。

六、当转诊患者住院后需要转科时,发展服务部要派专人带患者办理好转科手续并将患者送达另一个住院科室。

七、财务科每月对所有新入院病人来自哪个县(市)的人数要进行一次统计,统计结果于次月五日前交至医院发展服务部。

八、凡违反上述规定导致患者不满、投诉或造成不良后果,将按医院有关处罚条款对当事人及有关责任人进行处罚。 首页12尾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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