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山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2023-02-28

制度是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制度对实现工作程序的规范化、管理方法的科学化,起着重大作用。以下是小编为您整理的《矿山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供需要的小伙伴们查阅,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第一篇:矿山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矿山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矿山企业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使职工在各项生产活动中,行动有准则,干活有方向,操作有规范,减少或避免事故的发生,实现安全生产的目的。

矿山企业安全管理制度主要有:

一、岗位安全管理制度

建立健全岗位安全管理制度,是规范职工在生产活动中站标准岗、干标准活、减少或避免危险因素、实现安全生产的重要措施之一。岗位安全管理制度主要有:岗位安全职责、交接班制度、安全确认制度、安全活动日制度、设备点检制度、地下矿山出入井挂牌制度等。

(一)岗位安全职责

(1)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以及各项规章制度,不得擅自脱岗、离岗、串岗。

(2)认真执行安全操作规程,不违章作业,不违章指挥。发现(违章作业、冒险的)行为要制止;发现隐患要处理,危及安全要撤离。

(3)应熟知本岗位生产工艺、设备性能、安全操作规程,会使用、维护设备,并能处理常见故障。

(4)机械设备实行专人专机,不得任意转借他人操作。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5)认真检查本岗位的设备、工具和作业地点,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向班组长汇报,在设备检查时要设置明显的检修标志牌。

(6)认真做好机械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使设备处于良好状态。

(7)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认真履行交接程序,填写好各种记录,交接班必须在岗位上进行。

(8)团结互助,积极参与事故抢险救灾,抢救伤员。

(9)按时参加班组安全活动。

(10)不准带病作业。

(11)关爱新工人,指导新工人进行安全生产。

(二)交接班制度

交班人应提前半小时做好交班准备,接班人应提前15分钟到达交班现场做好准备。接班人未按时到达,交班人不能离岗。交班人在交班前,应将生产现场和设备运行状况填写好,做好交接班记录;清点好材料、工具和备件;做好生产现场卫生。准备交接班。交班人应交如下内容:

(1)本岗位生产及安全情况;

(2)存在的问题;

(3)其他有关应说明的事项;

(4)填写好交接班记录。

接班人应和交班人一起在工作现场交接班。接班人在听取了交班人员的情况介绍后,应对设备进行启动试车,确认设备正常和现场环境良好后,向交班人了解上一班安全情况和下一班应注意的事项。

交接班实现“五不交”:

(1)(生产)设备运行情况不清不交;

(2)机械设备润滑不良不交;

(3)工具摆放不整洁、数量不清不交;

(4)事故隐患和设备故障未排除不交

(5)记录填写不清不交。交接班经双方认可一致,并在交接班记录本上签字后,交班人方可离岗。

(三)出入井制度

(1)出入井者,必须挂牌登记,先登后入,先出后登。

(2)凡饮酒、精神失常、视觉不清、听觉不灵者或有其他生理缺陷而不宜下井者,严禁下井。

(3)劳动保护用品穿戴不整齐、不规范者,不准下井。

(4)下井后应走人行道,注意来往车辆,不准把工具和材料堆放在轨道上。

(5)井下人员不得在井内乘坐非载人车辆。

(6)禁止一人在井下放炮和作业,不准一人进入偏僻地段和危险区。

(7)作业前应了解清楚爆破时间、地点、警戒范围,在爆破前必须撤离危险区域。

(8)爱护安全生产设施、安全装置、安全警示标志牌;严禁触动非本人的设备;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9)严格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不违章作业,不冒险蛮干,发生事故和未遂事故及时上报。

(10)工作前应首先“敲帮问顶”,工作中随时检查,发现顶、帮松动或落石,应立即撤离到安全地点,并设置警戒和照明标志。

(11)如遇突然停电时,应立即停止工作,退到安全的地点。

(12)不准在井下生火取暖、大声喧哗、打闹、睡觉和串岗。

(四)安全确认制

安全确认制是指操作者在操作前,对自己操作的设备、设施技术状况和工作现场进行认定,确认安全可靠后,进行准确操作。

(1)操作确认制。个人在操作或控制某个对象之前,应认定该操作不会引起人员伤害和连锁性有害反应或他人不知道的关联动作,工作环境的有害因素确实已经排除。非连续工作岗位或非连续工作时间,每日上班时首先检查确认设备状况是否完好,环境是否安全,下班离岗前检查本岗位生产状况是否完好、有无事故隐患,尤其是作业现场是否有片帮冒顶、透水的危险。

(2)联系确认制。是指由两人或两人以上,在不同地点协同进行作业时,必须通过电话、信号、声响等方式进行联系,避免一方操作对另一方产生伤害,如一方在检修,另一方误送电,导致检修人员发生触电事故或设备动作发生机械伤害事故。

(3)行走确认制。无论是在露天还是在井下,行人都应沿着规定的人行道行走。前进时要注意前方是否有坑、沟、溜井、障碍物等,顶板是否有浮石,是否有冒顶的危险,声光、信号等标志是否正常,在拐弯或穿过电机车轨道时,应前、后、左、右看清楚,确认安全后方可前进。遇到危险情况要避让,并及时处理、报告。严禁人员为抄近路而跨越铁路轨道、运输机皮带、坑、沟、溜井等。

(五)点检制度

点检制度是指操作工人每班对生产设备按点检卡进行检查的制度。检查力方法是通过人的感官、简单的工具以及安装在设备上的仪表及信号标志(压力表、温度表、电流表、电压表、油压表、气压表等),对设备规定的部位按预先设定的周期和技术标准进行详细的检查、诊断。以便及时发现问题,采取相应的措施,消除或减少故障的发生,预防带病作业,避免人员及设备事故。

(六)班组安全活动制度

班组安全活动制度,是指班组通过开展各种安全活动,以此提高职工安全素质和安全生产技能,激发职工搞好安全生产的积极性。班组安全活动的主要形式有:每天班前会讲安全注意事项、班后小结安全工作、每周一的安全活动日、事故现场分析会、班组安全竞赛、提安全合理化建议、办安全黑板报、出安全专刊或安全简报等多种形式的安全活

二、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安全生产检查制度,是指各级领导和工段技术人员以及岗位生产工人,定期或不定期对生产系统进行全面检查的一项制度。安全生产检查制度是矿山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其目的是通过检查,了解各部门、各车间的安全生产管理情况,发现生产现场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管理上的缺陷,以及不安全的工作环境等,以利采取措施,及时解决和纠正,防止伤亡事故和职业病的发生。

(一)安全生产检查的方式

1.定期检查

定期安全生产检查,是指有计划、有组织、有目的地进行安全生产检查。检查的周期根据矿山企业的实际情况确定。一般为:集团公司一次/半年、矿一次/季、车间一次/月、工段一次/周。

2.经常性安全生产检查

经常性安全生产检查是指个别的、日常性的、巡视性的检查。这种检查一般是在施工生产过程中、现场大型生产设备检修,作业工作面有严重的危险因素等情况下进行。

3.季节性及节假日前安全生产检查

这种检查是指针对季节性气候条件的变化,按以前发生事故的规律对易引发事故的潜在危险重点进行检查。如防汛、防冻、防中暑、防雷电、防煤气中毒等检查。由于节假日(春节、元旦、国庆节、五一节等)前后,是事故多发期,因此,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生产检查。

4.专业性安全生产检查

专业性(专项)安全检查是指针对某个专项问题,如施工生产、大型设备、设施、作业现场的生产条件等,存在的普遍性安全隐患进行检查。

5.综合性安全生产检查

综合性安全生产检查一般是指矿组织安全专业部门及有关部门对下属单位进行的全面综合性的安全生产大检查。

(二)安全生产检查的主要内容

(1)查领导。是否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在组织生产时是否认真执行国家规定的“五同时”(即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在组织、指挥生产时,是否有违章指挥行为;当安全与生产发生矛盾时,是否把安全生产放在第一位;对安全检查查出的隐患是否及时整改等。

(2)查工人。是否熟知本岗位“三大规程”(即技术规程、安全操作规程、设备检修规程)的内容;安全生产的操作技能水平高低状况;生产现场安全、文明生产情况等。

(3)检查电气设备是否完好,电气线路和设备的安装是否符合规范要求;电工安全用具是否符合规程规定;是否做好防电的安全措施。

(4)检查机械设备、锅炉、压力容器设备的防护装置、保险装置是否完好;安装是否合格、性能是否良好、能否正常运行、有无超负荷运行作业等情况。

(5)检查露天矿边坡稳定状况,作业现场是否有危险因素。

(6)检查井下巷道、支护是否符合要求;顶板是否稳固;通风设备、设施是否完好;通风质量是否良好,瓦斯、粉尘浓度是否达标等。

(7)建筑施工场地的检查。建筑施工场地是否按规定设置围墙和铁栅门,设置安全标志牌;工地现场的洞、沟等是否填平,是否有防护设施;脚手架的搭设和安全网或防护挡板等的设置是否符合规定要求;建筑使用的起重机械设备是否保持完好,钢丝绳、离合器、制动器、保险装置、安全防护装置等是否良好。

(8)矿内机动车辆检查的主要内容有:

①转向装置、制动装置、传动装置是否符合技术要求。

②车辆的前后灯光是否齐全,亮度是否良好。

③各连接部位是否有松动现象

④轮胎气压是否符合规定。

⑤车辆的各润滑点是否注入润滑油。

(9)厂房内工作环境检查的主要内容有:

①厂房内照明是否良好。

②厂房内的温度、湿度是否达标。

③厂房内通风是否良好。

④特种作业地点是否悬挂安全警示牌。 ⑤厂房内安全通道是否符合规定的宽度。

⑥危险通道是否设置安全防护栏杆。

⑦有易燃易爆物品的地点,是否制定了防火防爆安全措施,并备有各种消防器材(如火火器、沙袋、蓄水池等)。

三、隐患整改制度

隐患整改是消除现场危险因素、确保安全生产的重要一环。各级通过安全检查,查出的隐患按照“四定”(定项目、定措施、定整改时间、定责任人)、“三不交”(班组能整改的不交工段,工段能整改的不交车间,车间能整改的不交矿)的原则,进行整改。

四、安全教育制度

安全教育是为了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提高职工的安全综合素质,为保障安全生产奠定基础。安全教育的形式分为以下几种:

(1)对新入矿的职工进行“三级”(矿、车间、班组)安全教育。

(2)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教育。

(3)调换工种人员的安全教育。

(4)复工安全教育。

(5)外来实习代培人员的安全教育。

(6)外单位调入矿内人员的安全教育。

(7)全员每季进行一次再培训的安全教育。

五、劳动保护用品发放管理制度

劳动保护用品是保护职工在生产劳动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所必需的一种防护用品,因此,《矿山安全法》、《安全生产法》,以及劳动部的相关法规对职工劳动保护用品作了明确规定,矿山企业应按照法律、法规的标准,结合本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劳动保护用品发放管理制度。

六、设备管理制度

设备是矿山企业获得经济效益的主要生产工具,因此,矿山企业必须制定详细的设备管理制度。设备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如下:

(1)购买新设备的要求。

(2)新设备的安装规定。

(3)设备操作规范。

(4)设备使用期限。

(5)设备的更新。

(6)设备大、中、小修及日常维修的时间及技术要求。

七、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安全生产奖惩制度,是调动各级组织、激励个人搞好安全生产的一项极为重要的措施。因此,矿山企业应重奖那些安全生产搞得好的单位和个人,对重生产、轻安全,不能正确处理安全与生产的关系,对事故时有发生的单位及个人应予以重罚,以教育广大职工提高遵章守纪、按章办事的自觉性,促进安全生产。

第二篇:矿山安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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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部分 安全生产责任制 .........................................................................................................- 2

二、副矿长安全生产职责 ...................................................................................................- 2

四、采区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 ...........................................................................................- 3

六、班组长安全生产职责 ...................................................................................................- 4

八、通风防尘室的安全生产职责 .......................................................................................- 5

十、测气测尘岗位责任制 ...................................................................................................- 5十

二、主扇风机操作工岗位责任制 ...................................................................................- 6十

四、专职防火员岗位责任制 ...........................................................................................- 7十

六、矿山电工岗位责任制 ...............................................................................................- 8

一、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 9

三、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

四、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和使用管理制度 ....................................................................

五、生产安全事故管理制度 ............................................................................................

六、职业危害预防制度 ....................................................................................................

七、民用爆炸物品管理制度 ............................................................................................

八、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制度 ............................................................................................

九、重大危险源监控制度 ................................................................................................

十、重大隐患整改制度 ....................................................................................................十

一、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十

二、排碴场安全管理制度 ............................................................................................十

三、防火、灭火制度 ....................................................................................................十

四、防排水定期监测制度 ............................................................................................十

五、通风安全管理制度 ................................................................................................十

六、顶帮管理制度 ........................................................................................................第三部分 岗位操作规程 ..........................................................................................................

一、通风工操作规程 ........................................................................................................

二、测气、测尘工操作规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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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矿长安全生产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和其他法律法规中有关安全生 产的规定。

2、建立健全本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

3、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4、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对公司进行全面的 安全生产管理。

5、保证本公司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不断改善职工劳动条件,保证安全生 产所需要的材料、设备、仪器和劳动防护用品的及时供应。

6、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

7、组织制定并实施矿山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8、及时、如实报告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并积极组织抢救。

二、副矿长安全生产职责

1、协助企业法定代表人具体抓好矿山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

2、对矿山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3、组织、领导安全生产检查,落实整改措施,及时解决生产中不安全的问题。

4、按权限组织调查、分析、处理伤亡事故和重大安全事故,拟定改进措施并组 织落实。

5、检查安环科和生产车间的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三、安环科安全生产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及上级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在安全生产领导组的 领导下负责矿山的安全生产工作。

2、负责对职工进行安全思想和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对新上岗职工进行矿级安全 教育,组织特种作业人员外出培训和考核,组织开展各种安全活动,搞好劳动保护教 育。

3、组织制订、修订本矿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规程,编制安全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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措施 计划,提出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并检查执行情况。

4、组织参加安全大检查,贯彻事故隐患整改制度,协助和督促有关部门对查出 的隐患制订防范措施,检查隐患整改工作。

5、参加新建、改建、扩建及大修项目的设计审查、竣工验收、试车投产工作, 使其符合安全技术要求。

6、深入现场检查,解决有关安全问题,纠正违章指挥、违章作业,遇有危及安 全生产的紧急情况,有权责令其停止作业,并立即报告有关领导处理。

7、负责各类事故的汇总统计上报工作,并建立、健全事故档案,按规定参加事 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8、负责对本矿各单位、班组的安全考核评比工作,总结交流安全生产先进经验, 积极推广安全生产科研成果、先进技术及现代安全管理方法。

9、检查督促有关部门搞好安全装备的维护保养和管理工作,并建立健全安全卫 生管理网,指导基层安全生产工作,加强按生产基础建设,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 议,不断提高基层安全员的技术素质。

10、组织制定本矿工业卫生保健制度,检查落实工作环境的检验测量工作,组织 职工进行职业病预防和定期体检工作。

四、采区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

1、贯彻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对本采区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建康负全面 责任。

2、合理组织生产,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各项活动中都必须 包括安全工作。

3、经常检查现场的安全状况,及时解决发现的安全隐患和存在的问题。

4、经常向职工进行安全生产知识、安全技术、规程和劳动纪律的教育,提高职 工的安全生产思想认识和专业安全技术知识水平。

5、负责提出改善劳动条件的项目和实施措施。

6、对本采区伤亡事故和职业病登记、统计、报告的及时性和正确性负责,分析 原因,拟定改进措施。

7、组织特殊工种工人参加培训,并必须经过严格考核合格后,持合格证方能上 岗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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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安全员安全生产职责

1、组织学习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监督检查工人遵守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2、经常检查设备设施和工作地点的安全状况。

3、组织分析伤亡事故原因,采取防范措施。

4、发现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其作业,并立即报告班组长、开 采队长处理。

5、教育矿工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

六、班组长安全生产职责

1、组织矿工学习安全操作规程和公司及本采区的有关安全生产规定,教育工人 严格遵守劳动纪律,按章作业。

2、经常检查本班组矿工使用的机器设备、工具和安全卫生装置,以保持其安全 状态。

3、对本班组作业范围内存在的危险源进行日常监控管理和检查。

4、整理工作地点,以保持清洁文明生产。

5、组织班组安全生产竞赛与评比,学习推广安全生产经验。

6、及时分析伤亡事故原因,吸取教训,提出改进措施。

7、有权拒绝上级的违章指挥。

七、工人安全生产职责

1、自觉遵守矿山安全法律、法规及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不违章 作业,并要制止他人违章作业。

2、接受安全教育培训,积极参加安全生产活动,主动提出改进安全工作的意见。

3、有权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检举、控告。

4、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

5、发现隐患或其他不安全因素应立即报告,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 时,有权停止作业或采取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现场,并积极参加抢险救护。

6、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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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通风防尘室的安全生产职责

1、风机的正常维护、检修、保养工作。

2、风机及控制系统发生故障时的抢修。

3、风门、风墙、风桥、密闭等通风构筑物的施工,对优化通风系统提出建议。

4、局部通风工作,局扇安装、迁移、风筒的吊挂及日常维护工作,保证局部通 风良好。

5、溜井防尘装置、风流净化装置等的安装、维护工作,负责主要运输巷道的清 理及水冲洗工作。

6、除尘器的维护、保养,保证除尘器正常使用。

7、参加审批单位生产设计、通风防尘设施的施工管理和竣工验收工作。

8、本矿通风防尘的宣传教育工作,并参加因通风不良造成事故的调查、分析工 作。

九、矿井通风工岗位责任制

1、严格遵守本岗位的操作规程。

2、正确安装、操作机站风机或局扇,将新鲜空气送到工作面,稀释和排除有害 气体,以满足井下生产对通风防尘的需要。

3、熟悉井下通风设施的作用,做好通风设施、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

4、按照通风系统要求,采用适宜的通风构筑物或辅扇将新鲜气流引向分段水平 联络巷。

十、测气测尘岗位责任制

1、严格遵守本岗位的操作规程。

2、正确使用测风、测压、测尘等仪器设备测量矿井井下有关地段的风速、风压、 巷道断面。

3、测量矿井空气中有毒、有害气体含量和粉尘浓度,为车间分析通风状态和改 善通风条件提供决策依据。

十一、矿井水泵工岗位责任制

1、严格遵守劳动纪律,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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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完成本岗位的生产任务和各项生产技术指标。

3、熟悉和掌握本岗位的设备性能和操作技术。

4、提供设备缺陷,掌握设备的预修情况,参加检修及检修后的验收工作

5、设备发生故障处理不了时,要及时报告有关负责人。

6、严格交接班,填好原始记录,严守工作岗位,及时排除坑内积水。

7、开车前必须检查各部件是否良好,并做好设备维护保养工作,保持设备完好。

8、做好治安保卫工作,凡外来人员,要详细登记。

十二、主扇风机操作工岗位责任制

1、操作工要遵守劳动纪律,接班前及班中禁止喝酒,班中不得睡觉、打闹,不 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不干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

2、操作工必须保证设备的安全、正常运转。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完成系统的 通风排烟,使系统风流畅通。

3、操作工要按规定维护保养设备,要及时向领导或点检员提供设备的隐患或故 障,了解掌握设备检修情况,并参加检修和检修后的验收工作。

4、操作工必须了解设备的简单工作原理,主体构造及主要部件的保养与维修方 法。

5、机房内不得有明火炉和点明火作业、检查等。

6、机房内防火器具、用具等应齐全完好,并按消防要求,做到定期检查和更换, 操作工要具备机房消防基本知识和技能,做好防火防盗工作。

7、连轴节应有安全防护罩。

8、操作工要遵守岗位操作技术规程,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9、操作工要做到工具齐全,保管和爱护好厂房所有工具及用具;要搞好文明生 产,使厂房和设备整洁,物品摆放整齐。

10、操作工要服从领导指挥,听从分配。

十三、装载机司机岗位责任制

1、熟练掌握驾驶操作技术,了解本车的结构原理和基本性能。

2、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严禁违章作业。

3、经常及时检查保养车辆,确保生产安全正常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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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严禁酒后驾驶作业。

5、爱护好所有设备零部件,服从命令,听从指挥,不得私自出车、加油。

6、违章作业造成损失的处以100 元以上罚款。发现故障不及时排除报告,造成 事故的按事故责任和损失金额折算处理。

7、丢弃零部件、器具造价在 100 元以上的按原价赔偿,超出 1000 元的按造价 的50-70%赔偿。

8、不经审批私自对外作业的发现一次罚款200-500 元。

十四、专职防火员岗位责任制

1、认真宣传、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 条例实施细则》和有关消防法规。

2、严格守法、执法做到廉洁奉公,决不贪赃枉法,敢于同违反消防法规的行为 作斗争。

3、坚持定期组织防火检查,发现问题提出解决意见,按规定定期编写防火检查 建议书或专题报告,做到及时消灭隐患,并要详细记录存档备查。

4、熟悉掌握消防通道、水源和各种常用灭火器的性能、数量及配置情况,按照 有关规定组织维修灭火器材。

5、建立防火档案和制定灭火计划。

6、普及防火、灭火知识,带领义务消防人员参加火灾扑救,保护火灾现场,参 与火灾事故的调查处理。

7、对违反有关防火规定的行为,提出处理意见。

十五、防排水岗位责任制

1、及时了解和掌握本矿山所在地区的汛期水情和天气情况。

2、负责检查、监测、落实各类机械设备的运转,安装存放位置与山洪灾害隔离 地带的整理。

3、保证矿山设施周围的排水管道、溢洪渠道的清理、畅通,防止山洪损害。

4、做好季节性检查,特别是排水设施与排水地理位置,要提前动手、措施到位。

5、车间的设施、设备要做到心中有数,经常巡查和观察,发现不安全因素时, 应立即采取措施并及时向上级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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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遇有紧急情况时,及时采取应急措施。组织人员及时搬挪、撤离,确保人身、 财产不受损伤。

7、经常检查抗洪抢险物资储备量,确保应急救援工作的顺利进行。

8、如因工作失职造成损失的,处以 50-150 元罚款,情节严重的追究其相关责 任。

十六、矿山电工岗位责任制

1、经常检查车间电气设备是否处于良好状态,如变压器、开关柜等有异常情况, 应立即切断电源并报告分管领导。

2、经常清理电气设备上的积尘,防止接触不良、烧坏电器设备。

3、检查各路电线是否处于良好状态,如发现绝缘老化应立即处理。禁止有裸露 地方。

4、经常向其他职工讲解电气原理和基本知识,防止触电事故的发生。

5、积极配合电力部门维护好线路的安全运行情况,坚决同盗窃电力设施的行为 作斗争。

6、经常检查主变压器的运行情况,发现螺栓松动或油位降低,应及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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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安全生产是企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的前提和基础。为了进一步做好安全生产 工作,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立足防范,落实责任, 深化整治强化监管,推进安全技术进步与创新、真正做到安全工作以防为主,防治结 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制定本制度。

(一)、认真贯彻执行“三级”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二)、每月由安环科长带头,开采队管理人员为主对全矿各车间生产环节进行安全 生产大检查。

(三)、对查出的隐患,以通知形式下发车间责令整改,对不能如期整改的项目, 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四)、开采队必须每旬对本队进行安全生产检查一次,查出的隐患采用“三定”办 法安排整改,并书面上报安全领导组。

(五)、全体员工在工作中要经常检查和排除不安全因素,坚持现场交接班制度,有 关安全生产的注意事项要详尽,准确交接清楚,并认真填写记录。

(六)、各班组在开始工作前,必须对工作现场进行日常安全检查,发现问题立即处 理上报,确保安全后方可开展工作。

(七)、杜绝安全生产检查走形式,讲过场,在查思想、查隐患、查班组基础工作的 同时,对危险源(点)实施有效的控制。

(八)、杜绝违章指挥,违规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的现象,一旦查出严肃处理。

二、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促进各部门认真执行和落实各项安全规章制度,达到安 全工作事事有人抓、时时有人管,特制定本制度。

(一)、考核内容:

1、各部门每月至少搞一次安全学习教育活动,做好记录,对安全工作不重视, 遇事相互推诿,不进行安全教育,无记录的罚部门负责人5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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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安全领导组每月要积极开展安全工作,要有安排、有内容、有活动并做好当 月安全工作记录,不积极开展工作的罚领导100 元。

3、各部门每月至少进行两次安全检查,不进行安全检查或没有安全记录的,对 部门负责人每次罚款50 元。

4、对班前饮酒,不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的,一经发现,不许上岗,并处罚 款50 元。

(二)、事故处理:

1、若发生一起轻伤事故,取消当事人当月5%的安全工资。

2、若发生一起死亡事故,部门负责人受到免职或降职处分,当班班长受到撤职 处分,全公司从上到下员工每人当月5%的安全工资取消。

3、若发生一起重大责任事故,部门负责人受到免职和降职处分,当班班长受到 撤职处分,事故责任者受到解除劳动合同处分,同时取消事故部门员工每人当月 5% 的安全工资。 凡发生事故必须在 24 小时内上报主管领导和安全领导组,如发现部门发生事故隐瞒 不报要追究所在部门领导的责任,并给与部门领导适当的经济处罚。

(三)、奖励:

1、个人发现事故隐患并阻止重大事故发生的酌情奖励个人。

2、对安全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切实可行并被采纳的酌情奖励提出人。

3、部门在全年安全生产工作中,圆满完成任务成绩显著的,年终无一例重大人 身伤亡事故的给与一定的物质奖励,并作为本部门的评选先进条件之一。奖励金额由 安全领导组研究决定。

三、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为了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提高职工安 全素质,防止伤亡事故,减少职业危害,特制定本制度。

(一)、坚持“三级”安全教育制度。

(二)、由安环科组织新工人认真学习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劳动安全等规章制度。

(三)、结合本矿实际情况,学习本矿有关劳动安全、卫生、劳动纪律等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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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通过不少于70 学时的组织培训后,经考核合格者方可上岗。

(五)、特殊专业技术工种,在相关文化知识培训的基础上,进行相关的安全教育、 专业培训、考试及实际操作测评合格后,并取得上级主管部门上岗证方可上岗。

(六),矿、车间、班组要负责对新工人员进行上岗前的安全教育;对本矿劳动安 全、卫生状况和规章制度、主要危害因素、安全事项以及操作规程等方面进行培训学 习。

(七)、采取“师带徒”、“一带一”的方法,进行本岗位实际操作和现场指导安全教 育。

(八)、班组长负责本班组有关的工作性质、特点、工艺流程、操作规程等方面的安 全教育。

(九)、有关人员要不分时间,不论场合、不拘形式,经常地、反复地对职工进行广 泛、深入系统地宣传、教育。

(十)、安全领导组每月要布置、督促、检查各车间的安全教育工作情况,总结交 流经验,表扬和奖励典型的先进班组和个人。

(十一)、全矿员工每年进行一次全面、系统的安全教育培训,成绩优秀者给予奖励 和重用。

四、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和使用管理制度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保证职工的身心健康,及时发放,正确使用劳 动防护用品,特制定本制度。

一、劳动防护用品包括:安全帽、矿靴、防尘口罩、护目镜、防毒面具、电工用 具、手套等。

二、各车间、科室负责提出所需劳动防护用品计划,报安环科。

三、安环科负责编制全厂劳动防护用品计划,经矿长批准后,采购员负责采购, 车间负责按规定期限及时补充发放。

四、采购员必须按计划购买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要求所购厂家产品必须符合国 家的有关规定。

五、严格按规定核发给各车间、科、室劳动防护用品。

六、各车间、科室负责按岗位和有关规定配备劳动防护用品,教育、监督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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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正 确使用和佩戴。

七、公司安全领导组、安环科负责定期、不定期的检查、监督各车间、科室劳动 防护用品的质量、配备及使用情况。

五、生产安全事故管理制度

(一)、伤亡事故分类: 根据安全事故的伤害严重程度不同,伤亡事故大体分为以下三种:

1、轻伤:指一般伤害不太严重,休工一个工作日以上但未达到重伤程度的。

2、重伤:是指对人身伤害比较严重,有致残可能和已经致残而无伤亡的。

3、死亡:伤后一个月内死亡的。

(二)、事故报告:

1、企业内部报告程序: 伤亡事故发生后,负伤者或者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直接或逐级报告企业 负责人。

2、伤亡事故上报程序; ①企业负责人接到重伤、死亡、重大死亡事故报告后,应立即报告企业主管部 门和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公安部门、人民检察院和工会。然后由上级有关 部门根据事故严重程度立即逐级上报,不得拖延、瞒报和假报。 ②伤亡事故报告内容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事故的简要经过、 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初步估计、事故发生的原因初步判断、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 施及事故控制情况等。

(三)、事故的抢救:

1、发生事故后,应制定严密的抢救方案,全力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尽量 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2、认真保护好事故现场,因抢救事故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做出标志,绘 制事故现场图,做好详细记录。清理事故现场,必须经事故调查组同意后方可进行。

(四)、事故的调查与处理: 事故发生后,应根据发生事故的严重程序,按照下列分工进行调查处理。

1、轻伤、一次重伤二人的事故,由安全领导组组织职能科室的有关人员组成专 门调查组进行调查,分析事故原因,弄清责任,提出处理意见,并将调查处理结果写 出书面报告,报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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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发生死亡事故或重伤三人以上事故,由县级或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 门按照分级原则组织调查处理,企业必须全力配合好调查组的工作。

3、处理事故,要坚持“三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 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部采取防范措施不放过。要根据事故调查所 确认的事实,通过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的分析,制定出有效的防范措施,预防事故的 发生。

4、对事故的责任者,要实事求是根据情节轻重作出适当处理。

六、职业危害预防制度

为了保障员工的身体健康,达到防范在先,以防为主,治疗为辅的目的,依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制定本制度。

(一)、全体员工每年进行一次身体检查,确实做到:早发现、早治疗、早处理。

(二)、将员工每次的体检表,存入职工健康档案。

(三)、对因工作造成的职业致病、致伤、致残的员工,按照劳动保护有关法规及其 规定给予治疗和适当的经济补偿。

(四)、对上岗前曾有过职业病史,因本职业工作会引起职业病的员工,应及时调整 工作岗位或给予妥善安置。

(五)、对存在职业病害的工种、岗位的员工,按行业要求,给予定期不定期的身体 检查,检查结果存档。

(六)、定期发放有关的劳动防护用品,经常检查防护用品的配备情况。

(七)、职业病的定性,需由省市级以上“三级”医院的定性为准。

七、民用爆炸物品管理制度

(一)、为了严格管理爆炸物品,预防爆炸物品造成事故,影响财产和生命安全,防 止爆炸物品外流,特制定本制度。

(二)、物品的采购与押运:

1、采购火工材料必须事先向县级以上公安机关申报计划,经批准采购、运输、 领取《爆炸物品运输证》,方可提货。

2、运输过程中要派专车,由押运员押运,司机必须按规定路线行驶,物品要封 装严密,不得与其它物资混装,途中不得随意停留,以免发生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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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运输途中发生丢失、被抢及发生爆炸事故,应立即向附近公安机关报告,并 协助查找破案。

4、押运员要监督司乘人员,禁止在爆炸物品附近吸烟、用火、禁止车辆超速行 驶,禁止无关人员搭乘车辆。

5、运输爆炸物品的车辆,必须插有标着“危险”字样的红旗,夜间运输时,车 辆前后应有标志危险的信号灯。爆炸物品应用帆布覆盖捆紧。运输爆炸材料的车辆严 禁逗留在车库内。

6、车辆运输爆炸物品时,装车高度不得超过车厢和突出车外。

7、雷管和炸药必须分别运输。

8、在运输途中押运人员不得离开车辆,不准无关人员靠近车辆,因特殊情况需 要在途中住宿时,要报告住宿地公安机关,采取措施保证安全。

9、押运人员在装车时,负责清点查验爆炸器材的品名和数量是否与实际相符。

10、爆炸器材到货后,押运人员、保管员、验收员共同验收数量,并注意包装是 否破损、异动或散落,确认无误后,方可验收入库。如发现问题应及时查明原因,尽 快妥善处理。对一时无法解决的问题要及时请示领导,在问题没有解决之前,不能验 收入库,应做出标志单独保存。

11、爆炸器材装卸时一定要轻拿轻放,严禁倒置,装卸人员在搬运中不能吸烟、 用火。

(三)、爆炸物品的管理和使用:

l、爆炸物品必须由专门仓库保管,并建有严格的出入库和仓库管理制度,严禁 与其它物资共同存放。库房要远离生活区,库房门窗牢固,防盗、防火、防雷等措施 完备、通风良好、空气干燥、温度适宜。

2、保管员必须持《爆炸物品保管人员许可证》上岗。

3、保管员要经常检查仓库安全,尤其门窗及仓库周围。检查消防、避雷、报警 装置是否安全有效,有问题及时向领导报告。

4、库区范围内严禁烟火,任何人不得将火种、火柴带入库区。炸药库周围 20 米内不准有枯草和易燃、易爆物品。

5、建立出入登记制度,不经有关部门许可,任何人不准进入库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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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爆炸物品出入库必须经过严格审批,使用单位要建立台帐、并设专人保管, 剩余物品及时退库,严禁随便存放,私自留用或转送、转借、转卖他人使用单位要保 存使用原始记录。

7、安全部门要经常深入现场进行监督、检查、并对有关人员进行安全知识教育, 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

8、保管员值班期间必须坚守工作岗位,不能私自找人替班,不准在库区或库房 内会客、留宿,严禁在库区内吸烟、用火。

9、爆破员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自觉接受安全员监督。进行爆破作 业时,必须严格执行全警戒规定,爆破后,必须对现场进行检查,确认安全后,才能 发出解除警戒信号或标志。

(四)、爆炸物品仓库管理员、押运员、爆破员以及领用人员等必须选用责任心强、 政治可靠、经验丰富的人担任,不得指派临时工单独领用爆炸物品。

(五)、爆炸物品出库凭证必须由使用单位领导签字盖章,领用人签字,然后由武装 保卫部门和辅助生产部门审批签字后方可领料。

八、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制度

在安全生产领导组的指导下负责收集、整理核对、保管、编计所管理的安全生产 档案的材料、资料,具体工作如下:

(一)、督促和协助安环科做好档案的归档工作。

(二)、积极提供安全档案资料,为安环科的工作提供方便,编制各种安全生产管理 制度目录、索引、卡片等,严格安全档案资料的借阅。

(三)、加强安全生产档案的管理,做好防盗、防火、防虫、防鼠、防潮、防尘工作。

(四)、参加安全生产检查验收工作,收集并整理所管的安全档案,并配合安全生产 部门做好档案的修改、补充、复制、交流工作,保障其档案的系统性和完整性,充分 发挥其作用。

(五)、定期对安全生产档案进行检查,整理每季一次小检,每年一次大检,发现问 题及时向安环科汇报以便研究。

(六)、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制度,对不符合借阅手续者有权不借阅,对丢失、 损坏和污染档案者有权提出情况分析和处理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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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积极参加安全生产培训学习,掌握安全生产的法律和法规,以便提高安全生 产档案管理的水平。

(八)、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认真贯彻执行保密政策和保密制度。

九、重大危险源监控制度

重大危险源为矿山炸药库,其监控制度如下:

1、巡守员昼夜值班,并配备通讯设施,坚持经常巡逻,如有意外情况需增援立 即与保安队联系。

2、配备专门训练的警犬,夜间如遇警犬狂吠不止,必须查明原因。

3、如发现库区周围有着火点,必须立即扑灭,并查明原因及时上报。

4、严格执行领用制度。

5、严禁携带火柴、点火工具、易燃、易爆及易碰撞产生火星的金属物品进入库 房。

6、夏季伏天必须每天午后检查库房温度,超过30℃须立即采取降温措施。

7、无关人员,车辆不得进入警戒区,对于允许进入的车辆和人员进行登记、检 查。

8、定期对防雷电设施进行监测。

9、每年入冬前,对库房周围杂草进行清除。

10、每月由财务科、保安队、安环科对领用帐进行检查,看帐物是否相符。

十、重大隐患整改制度

为了切实做好安全工作,消除事故隐患,落实安全责任制,特制定本办法。

(一)、术语 事故隐患:是指能导致事故发生的潜在祸患。

(二)、分类

1、按事故隐患起因分: (1)设备事故隐患; (2)火源、火险事故隐患; (3)质量事故隐患; (4)电器事故隐患; (5)尘毒事故隐患; (6)安全防护事故隐患; (7)交通事故隐患; (8)其他事故隐患。

2、按危害程度分: (1)一般性事故隐患:是指对人身安全、正常生产和工作秩序已构成威胁,但整 改方法比较简单,涉及的范围较窄,投资也比较少的隐患。 (2)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对人身安全或正常生产、工作秩序已构成严重威胁,有 可能造成事故,整改的工作量大,涉及的范围广,投资多的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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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事故隐患管理部门

1、技术科组织土建、环保、设备技术员对土建、尘毒、设备等事故隐患进行专 业检查。

2、消防安全组负责对火源、火险事故隐患进行专业检查,做好防火、防爆工作。

3、安环科对安全防护事故隐患及其他事故隐患进行专业检查。

(四)、管理部门职责

1、各专业检查部门负责人,应亲自抓事故隐患的检查工作。根据事故隐患的起 因和危害程度,查清原因,制订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落实负责部门和负责人。

2、自查部门按月登记《事故隐患登记表》。原则上一般性事故隐患由所在部门负 责整改,如事故隐患所在部门受条件限制,不能进行整改时,按事故隐患起因向专业 检查部门上交《事故隐患报告单》。

3、对有条件整改而不按要求整改的,由专业检查部门(组)下发《事故隐患整 改通知单》强行限制整改。

4、对事故隐患所在部门或负责整改部门,接到下发的《事故隐患整改通知单》 后,仍然迟迟不动或口头答应,但不按时完成整改计划的,可视其具体情节予以通报 或建议行政处分。

5、负责整改部门,由于无故拖延整改时间而导致发生事故,由整改部门负主要 责任。

6、在按计划整改的过程中发生事故,对发生事故的原因、情节进行详细调查分 析后,找出责任者。

7、由于专业检查不力(以《整改通知单》为准)而造成事故,由专业检查部门 负主要责任。

8、由于专业检查和自查不力(以《事故隐患报告单》为准)而造成事故,由专 业检查和隐患所在部门负主要责任。

9、对专业检查、自查、整改工作突出而无事故的部门,公司每月考核后给予安 全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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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设备管理,保证设备安全合理地运行,防止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一)、设备安全管理工作在副矿长的直接领导下,由安检部门及设备管理部门根据 公司有关规定负责全矿的设备安全管理工作。

(二)、设备安全管理的范围:全矿生产线机械和动力设备。

(三)、设备安全管理要求:

1、对于新增设备均由副矿长组织有关设备管理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2、凡全矿停送电时,配电室得到调度通知后,检查安全无误后方可进行操作。

3、各车间主机设备停送电,必须由值班电工与配电室联系,否则不予送、停电。

4、主机的开停,事先应取得调度室的同意,方可进行操作,否则不予停、送点。

5、为了保障职工的生命和设备的安全经济运行,安全和设备管理部门应经常不 定时地深入车间现场进行检查、监督。被检查者不能拒绝,并给予工作上的便利。

6、各种设备设施的安全装置和防护设施必须齐全、有效,如不具备齐全条件, 操作工有权拒绝上岗。

7、各部门的用电设备,由动力部门统一控制调整,不能乱接,如发现动力部门 有权制止上报并处理,并避免大功率电机频繁启动,以免出现不安全现象。

8、要求严格进行设备的维护保养制度,即每位操作工要具备“三好四会”,把修、 用结合起来,特别在平常维护保养时,做到班前对设备、设施和作业环境是否处于安 全状态进行检查。按照操作规程使用设备,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并处理,下班前进行认 真清理保养。

9、凡是开动的设备应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并认真填写记录。

10、做好日常点检工作,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并处理。

11、操作者必须做到正确使用,合理润滑和精心保养设备,不允许精机粗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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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 禁超负荷,拼设备,若对设备有超负荷,超规定使用时,必须由设备主管部门同意并 采取安全措施后方可使用,否则操作者有权拒绝操作,设备管理部门有权制止不合理 的使用设备现象,并报告领导处理。

12、设备运转到一定周期时,必须执行计划检修制度,并且检修时必须与动力部 门取得联系,挂停电指示牌,并设监护人看管,严禁非检修专业人合闸,同时检修人 员在检修时使用的吊装等工具必须安全可靠方可实施,检修后的机电设备必须由分管 副矿长、设备管理部门、施工部门、使用部门、动力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13、设备因为非正常使用而损坏造成停产时,要以安全生产为准绳严格执行事故 管理制度,不得虚报,延误,对所发生的事故要按照三不放过原则进行处理。

14、每月组织一次由安环科、设备管理人员,使用部门对全生产线的设备进行安 全等方面的检查,发现不安全的因素和隐患及时提出及时整改。

15、车间要按照公司下达的设备润滑管理制度,精心保养每台设备,并做好记录, 设备管理部门有权不定时的检查和监督执行情况,违者有权惩罚,好的给予奖励。

十二、排碴场安全管理制度

(一)、排碴场的妥善管理主要由看边员负责,排碴车辆和推边的装载机均由其指挥。 排碴车辆倒碴要听从看边人员的指挥,在指定位置上停车,在指定位置上倒碴。

(二)、碴场平盘反向坡度要保持35--40 度,防止自然滑坡和塌陷。

(三)、装载机推边必须留沿 30 厘米以上,碴场要保持推平或在边沿处稍微上坡方 可,不允许下坡,以防止倒碴车辆溜车。

(四)、碴场必须留有排碴车辆足够的回转地方,多日积存的边角料必须尽早处理, 以保持碴场清洁。

(五)、雨后天晴排碴,看边人员必须密切注视碴边的动静,加强警戒,如出现可能 滑坡塌陷时必须果断撤离,停止排碴,处理险情。

(六)、大雾(能见度在10 以内),大风(风力超过5 级)天气,看边员应根据天气 实际情况,向分管负责人建议停止排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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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排碴场内不准其它机动车辆擅自停放,影响正常生产。

十三、防火、灭火制度

火灾对工矿企业的危害及其破坏是难以估量的,防火灭火在人们日常生活与企业 营运中已引起了及其高度的重视,为此,我公司制定如下防火灭火制度。

(一)、矿区领导、安全员及全体员工要经常检查火灾源头的发生地,并制定本区域 的防火灭火计划。

(二)、根据需要备足防火灭火工具,如灭火器、沙子、岩粉等其他工具。

(三)、矿区内一旦发生火灾,全体员工应立即行动,采取紧急措施,保护洞内工人 安全,撤出灾区、危险区的人员,迅速控制火灾及其火烟。

(四)、无论地面或洞内发生火灾,应该采取一切可能的方法进行扑灭,并同时报告 消防、救护组织。发现救助信号,应积极赶赴火灾现场进行救援,以减少人员和财产 的损失。

(五)、要经常侦查火区源头,一旦起火,及时组织人员利用一切可利用的工具器材 及时扑灭。

十四、防排水定期监测制度

(一)、配备专人定期检查监测落实天气预报、各类机械设备的运转与山洪灾害隔离 地带的整理。

(二)、遇有紧急情况及时采取应急措施,落实专人,做到专人专管,专人负责,及 时搬挪,确保人身、设备不受损伤。

(三)、做好季节性检查,尤其是排水设施与排水地理位置做到提前动手,排水措施 到位。

(四)、当班负责人、操作工要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保障安全生产,严格执行交接 班制度。

(五)、实行谁当班谁负责制度,严明纪律,如因人为排水造成损失,追究当事人责 任。

(六)、备有一定量的抗洪抢救物资,落实应急救援措施。

十五、通风安全管理制度

1、通风组在生产技术组的配合下,结合矿井的实际情况,计算全矿及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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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的 风量,并将风量合理分配到各工作点,并根据生产实际需要及时有效地调节风量。

2、通风组要对矿井风量和风速进行检查,掌握矿井状况,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并 处理。

3、对矿井通风设施进行日常检查、维修和管理,定期测定主要通风机的工况点; 检查局部通风机的工作状况。

4、组织通风安全各项检查工作。包括测定矿井空气成分、温度和矿井气候条件、 有害气体含量、空气含尘量等。

5、按要求填写各种通风安全报表,并对各报表研究和分析。

6、负责绘制并补充通风系统图,及时掌握通风网路的变化情况,在生产条件变 化的情况下及时调整矿井通风。

7、进行矿井井巷维护与管理,制定井巷维修计划及安全措施。

8、负责对通风安全仪表进行检查、维修和管理。

9、负责矿井通风构筑物的维修与管理。

10、负责定期对矿井通风阻力进行检查与测掌握矿井通风阻力情况,对阻力过 大的区域制定相应措施。

11、测风时要选择合适的测风地点,根据测量风速的大小选用合适的风表。测 风时,应先将风表计数器指数回零,或记下数,待风表叶轮转动 30 秒左右后,再同 时启动风表计数器和秒表测定,测定结束时同时关闭。在每个测风断面测风应至少测 3 次,取其平均值。

12、测风时,风表不能距人体及巷道顶、帮、底部太近,应保持 200 毫米以上 的距离;在倾斜巷道内测风时,要注意使叶轮流方向始终保持垂直;在遇到车辆和行 人通过或风门开启等情况要等待一定时间,待风流稳定后再进行测风。

13、局部通风 (1)、当独头巷道长度大于 10m 后,必须采取局部通风措施(用高压风吹或安 装局扇)。 (2)、当独头巷道长度大于20m 后,必须安装局扇。 (3)、压入式通风时,吸风口应设在贯穿巷道距独头巷道口不小于 10m 的上风 侧;抽出式通风时,排风口应设在贯穿巷道距独头巷道不小于10m 的下风侧;混合式 通风时,抽出式风机吸风口的位置应比吸入式风机吸风口的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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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靠近工作面,二者 之间的距离应大于10m。 (4)、压入式通风时,风筒布距掌子面应不大于10m,抽出式通风时,风筒布距 掌子面不大于5m。 (5)、风筒吊挂应平直,不要挤压,且必须保持完好无损,有漏风处务必及时 补好。 (6)、爆破后,必须保证足够的通风时间。 (7)、通风组定期组织矿井反风演习,并定期进行通风机的性能测定工作。 (8)、通风组负责定期收集和整理矿井通风的实际资料,为矿井今后的开采提 供准确的基础资料。

十六、顶帮管理制度

1、为了保障安全生产,做好采掘工作面的顶、帮管理工作,本着“安全第一, 预防为主”的原则,制定本制度。

2、采场作业前必须事先处理顶板和两帮的浮石,确认安全后方准进行回采作业。

3、禁止在同一采场同时进行凿岩和处理浮石。

4、作业中发现有冒顶征兆,应停止作业进行处理,发现大冒顶危险征兆,应立 即通知作业人员撤离现场并及时上报。

5、专职安全员负责日常采场、掘进现场顶、帮管理工作,随时掌握现场顶、帮 变化情况,发现险情(如支护歪斜、顶板破损及两帮开裂等),应及时报告,通知有 关人员,并分析原因,进行处理。

6、采场要均匀放矿,确保工作面的高度保持在两米以内。

7、采场顶板有裂痕的、块度较大的应采用崩落法先处理,再作业;块度较小或 裂痕不明显的用顶木做临时支护,防止冒落,作业期间要有专人观察支护顶木变化情 况。

8、暴露面积较大的采场,设计上必须要有安全矿柱或者采用分条采矿设计。

9、个别岩石破碎、有冒落可能的采场,应由有经验的人员每班进行检查,指导 凿岩方式,避免发生大冒落。

10、采场存窿放空后,要及时进行废石充填,相邻较近、面积较大的采空区应 采用胶结充填。

11、地表陷落区应设明显标志或栅栏,通往陷落区的井巷或通往平底采空区处 应封闭,人员不准进入陷落区和采空区。

12、水平掘进巷道作业前必须先把顶板和两帮浮石撬净防止落毛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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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掘进巷道破碎带较多或暴露面积较大处要采取支护措施。

14、处于水平主运输巷每周要派专职人员进行敲帮问顶安全检查,及时对顶板 两帮浮石进行清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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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 岗位操作规程

一、通风工操作规程

1、风机站必须有二人操作,不准擅自离岗,非工作人员不得入内。

2、接班后,首先对通风系统中的设施设备进行检查,确认正常后方可操作。

3、通风系统运行时,风门必须关闭严密,减少系统漏风。

4、安装风机时,其风流方向应与系统风流方向保持一致。

5、风机安装前要按有关规定检查,不得反转,不得缺相运转。

6、风机下井或停机三天以上,启动前要进行绝缘测定,电阻不得小于0.5 兆欧。

7、风机的电缆、闸刀、启动装置、按钮开关等必须单独设置,不得与其他电器 设备混用。

8、风机每天检查一次,构筑物每周一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9、控制室内的仪器仪表每班都要清洗一次。

10、风机应安装在无淋水、无浮石、无积水的地点,及稳固可靠的风机架上。

11、移动、检修风机要切断电源。

12、电缆线要悬挂,发现电缆破损、机壳带点要及时处理,处理时严禁带点作业。

13、通风设备和材料在搬运中要按规定捆扎牢固。抬运时要互相配合,步调一致, 防止扭伤。

二、测气、测尘工操作规程

1、测风测压时,首先要根据图纸上确定的测点及编号到现场定点、测量断面, 做好标记,而后按标记测定风速、记录风向。

2、在测气、测尘时,应根据车间制定测点到现场定位。测点应设在作业工人呼 吸区域内,阵发性产尘点在工人作业时取样,连续性产尘点在工作20 分钟以后取样, 并记录采样地点及周围通风设施情况。

3、使用仪表应严格按使用说明书使用,保管要注意清洁,计量仪器要按规定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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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篇:矿山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

安全宣传制度

第一条:为使职工充分认识到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提高全员安全意识,让安全生产深入人心,把安全政策变为工人的自觉行动。必须加大安全宣传工作的力度,健全安全宣传制度,做到警钟长鸣,常抓不懈。

第二条:积极宣传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条例,及时宣传本矿的安全管理决策,随时随地表扬好人好事和安全先进事迹;批评曝光违章违纪现象和忽视安全生产的行为。

第三条:安全宣传的具体安排:每月办一期安全墙报标语,每季度出一次专栏。每半年进行一次安全宣传评比。

第四条:矿山每月召开一次专题安全例会,主要是学习安全法规、制度、总结本单位近期安全生产情况,安排布置后期安全工作。每周一次安全大检查。

第五条: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各级所需的安全专题会议,报告或通报全矿的安全工作。

第六条:积极举办各种类型的安全文化活动,开展安全知识考试等活动,弘扬全矿的安全文化,增强企业的安全宣传内容,启发引导员工增强安全意识。

第七条:安全宣传工作要坚持深入群众,深入实际的原则,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把立足点放在教育职工遵章守纪,牢固树立

1 安全第一的思想意识和自我负责的自觉行动上来。

第二章安全教育制度

第一条:为了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等,提高劳动者素质,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企业建设,必须加强职工的职业教育和安全教育。 第二条:职业教育和完全教育是国家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提高劳动者素质的重要途径。因此,实施职业教育必须贯彻国家教育方针、政策。对受教育者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传授职业知识,培养职业技能,进行职业指导,全国提高职工的整体素质。

第三条:企业有责任发展职业教育工作,把职业教育和安全教育纳入目标管理工作内容,推进职业教育改革,提高职业教育质量,建立健全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社会进步需要的职业教育制度。

第四条:企业员工有权利接受教育,有义务加强自身学习、锻炼和提高,使自己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型劳动者、创造者。

第五条:企业组织应根据实际需要进行有计划、有步骤的职业教育,提取必要的职业教育培训经费,设立职业教育培训组织机构和场所。

第六条:国家规定:矿山企业必须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培

2 训,未经安全教育、培训的,不得上岗作业。

第七条:矿山企业必须进行(矿、工、班组)三级安全教育。

1、公司级安全教育,授权矿长、安全员、生产技术员负责安技教育工作。

2、矿山级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有:

①学习党和国家制定的一系列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条例,提高法律常识。

②加强思想道德和职业道德教育。 ③加强安全思想、安全意识的教育。 ④加强安全规章制度的学习教育。

⑤教育职工熟悉了解本矿山企业的劳动生产条件、安全管理制度,以及其它管理制度。

⑥学习安全知识或专业技术知识。

3、班组安全教育

①班组级安全教育是矿长的重要职责,对新职工或经矿级培训过的职工必须经过厂级安全教育。

②必须使职工了解、熟悉本厂的劳动性质、工作环境、生产场地、工艺流程和安全生产的基本要领。

③必须使职工懂得本矿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组织管理和各种程序。

④掌握本矿的安全知识,指明危险区段和危险环节。 ⑤根据职工的身份状况、技术、技能和专长,合理安排岗位。

3 ⑥分析事故案例和原因,交待安全责任,并考核安全工作。

4、班组级安全教育

①班组安全教育是班组长的确重要职责,必须对经厂级教育的职工进行再教育。

②班组教育,主要是把经过矿级教育所学的理论知识充分运用于安全生产的实践中去。

③必须使职工掌握本工段班组的安全常识,实施细则和各项规章制度。

④使职工了解作业环境、安全通道、禁止信号、标志以及危险防范区域、地段。

⑤熟悉使用机械设备的主要性能和操作程序、方法、要领。 ⑥掌握本工种、本岗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施工程序、技术指标要求,以及作用方法。

⑦必须使职工懂得安全注意事项和劳动防护措施,劳保用品使用要求,以及安全应急撤离处理措施。

⑧交待合理维护机械设备和保养设备的要求和方法,正确使用安全设备、设施装置,保护好设备、设施的运转系统和防护系统。

⑨熟悉规章制度、工业卫生要求和作业环境要求。 ⑩新职工必须进行岗位责任制的教育,防止违章冒险作业。 第八条:岗位师傅包教,新入矿的职工经三级安全教育后,需指定工作经验丰富、技术过硬,安全生产责任性强的老工人(师

4 傅)制定师徒合同,带徒操作教育,经一年时期的岗位操作训练和考核合作后,学徒工方可独立操作。

第九条:调入本矿的职工、本矿调转更换工种的职工都应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在同一工种调换岗位时,需经班组进行岗位训练5-10天,以操作熟练后,方可从事新的岗位。

第十条:建立健全安全教育制度,坚持安全教育经常化、具体化。根据职工文化层次分期分批对全矿职工进行安全文化教育和安全专题教育。把职业教育和安全教育结合起来,把思想道德教育和技术技能教育结合起来,努力建设高素质的职业队伍。

第十一条:安全教育是一项长期任务,各级行政组织、群众团体都要积极采取多种措施,多种形式不断地进行安全引导教育,在坚持日常教育的同时,对全矿职工每年进行一次普遍安全专题教育,两年进行一次安全技术考核教育,生产单位每年进行一次现场安全技术操作考试教育。班组要坚持日常工作的班前班后教育。把安全教育长抓不懈,使其制度化。

第十二条:建立安全活动制度,矿山每月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一次安全专题例会,每年召开两次安全教育大会;公司每月一次安全自检自查工作,每月召开一次安全分析总结会议。每季度进行一次职工安全教育大会。班组每周末组织一次安全学习会,结合本组织安全生产实际总结本周工作,安排布置下周的安全生产工作,班组安全活动每次不少于一小时,作为安全活动的时间,不涉及其它事故。

5 第十三条:各级组织的安全活动必须由行政主要负责人亲自主持参加,主要负责不在时应由付职或委托负责人参加主持,做到人员、时间、内容"三落实",每次活动都要认真总结前段工作,并合理安排后期的工作,各次活动要有明确记载,填写好活动记录。

第十四条:抓好职业教育和安全教育,是各级领导的重要职责,也是每个职工的权利和义务,通过安全教育,职工必须有较高的安全思想意识,有较好的安全生产技术技能和理论知识,使职工队伍的整体素质明显提高。

第三章

安全培训制度

第一条:安全技术培训是职业教育的有效形式,也是安全教育的重要内容,又是培养职工提高安全技术知识,增强安全技术素质和整体文化素质的重要措施。凡在本矿工作的在册职工都必须接受安全培训和教育,必须坚持先培训,后上岗的原则。

第二条:安全技术培训包括从业前培训,转业培训,学徒培训,在岗位培训,转岗培训及其它特殊工种的职业性培训。

第三条:企业必须统筹规划培训工作,成立培训组织机构,设立培训中心或培训场所,配备必要的培训设施、设备。有足够的培训经费和书籍资料教材,选择合格的教师和辅导人员,制定培训工作制度,使培训工作正规化,达到普及提高的培训目的。

第四条:职工全面培训,在抓好三级安全教育的同时,矿部

6 分期分批举办本矿安全技术培训班,每三年对全矿职工轮流培训一次,每期培训不少于十天时间,每期学员不少于50人次。培训的内容在重点突出安全培训、安全知识、安全技术技能、规章制度的同时,要加强政治思想、职业道德、法律、法规的培训教育,使安全技术知识和思想道德意识同步提高。

第五条:新职工培训,凡来本矿工作的新职工(不论临时工、合同工、固定工)都必须经过本矿安全培训,未经培训者,不准上岗位,异地异厂调入本矿的职工,本矿离岗半年以上回归本单位的职工均接新职工对待,必须先培训后上岗。

第六条:特殊工种培训,根据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划,必须加强特殊工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工作。特种作业人员年龄不能低于20周岁,必须是身体健康的男性职工。有生理缺陷和妨碍从事本作业疾病的人员不能参与培训,更不能从事特种作业。

第七条:从事电气、锅炉、焊接、起重、爆破、高空架设、绞车提升机、机动车辆驾驶等特种作业人员,除经过所在行业的专门培训学习之外,必须经过国家设立的专业技术或有关部门进行专业培训考核,经考核合格领取证书、证件、凭证件上岗从事本工种作业,但必须经过熟练期或使用期。达到以上专业培训条件之后必须接受和经过本矿的安全培训考试,再凭本矿考核合格证持证上岗操作。

第八条: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具备本工种所需的文化程度,专

7 业知识,技术技能和高度的安全责任性。否则,不能从事本工种。

第九条:大中专、专业(技工)学校的毕业生按现行的特种作业安全技术考核办法和有关规定进行专业教育考核的,符合所分配工种的凭考核证件,可不再进行培训考试,但必须遵守本矿的安全规定。

第十条:考核发证

1、特殊工种,技术专业工种,可持本系统,专业学校部门考核的毕业证、合格证、执照、持证操作,经培训考核但无证件、证照者,矿上不予承认,证件不齐者,待办齐之后再上岗。有证件,但培训不合格或技术不合格者不能从事本种作业,证件不实者不能从事本种作业。

2、本矿所培训的新职工,经本矿培训机构考核合格后,由培训机构颁发合格证可持证止岗,上岗前必须经过厂、班组的安全教育。虽经培训但考核不合格者,只发结业证不发合格证,不能上岗工作,待再次培训考试合格后,发给合格证才能上岗,经三次培训仍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不签订安全合同,自行辞退。

第四章 矿山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一条:矿山生产是安全管理的重点环节,必须严格遵守执行《矿山安全法》、《矿山安全条例》和本矿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第二条:矿山的探矿、掘进、采矿、回采主体工程必须先设

8 计、后施工,设计要求必须符合矿山安全规程和技术规范。

第三条:矿山生产的设计必须保证有两个以上的人行通道,并将供电、供水、通风、提升、运输系统、车场、排水、设施配套。

第四条:每个矿井洞口,必须要有入井制度,即:(入坑须知),其主要内容是:

1、凡进入井下的工作人员,检查工作的领导,工程测量、安全检查,本矿和外来参观学习实习人员(持证)准许进入井巷。凡下井人员必须自觉遵守井巷安全(须知)制度。非工作人员目标入内,酒后神志不清者禁止入井。

2、凡井巷工作者必须集中精力,树立高度的安全意识,严格遵守井下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服从指挥调度,遵守岗位职责,做到责任到人,令行禁止。

3、入坑工作人员必须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带好所需工具(手电、雨鞋、安全帽)。

4、杜绝"三违"现象,严守技术操作规程,不玩忽职守,不盲目蛮干,严禁违令作业和擅自乱串。

5、爆破通风要提前15分钟警戒,信号要准确无误,不准在井下存放爆炸物品,不准有盲炮、哑炮存在。如遇哑炮,谨慎排除,做到万无一失。

6、工作之前要过细检查,通过敲帮问顶清理松石之后开始作业,坚持湿式作业,杜绝打干钻。

7、严禁在危险区、采空区、天井口、漏斗下、斜坡道及运输巷道停止,逗留歇息。

8、当班作业不留隐患,照明要齐全,工具有摆放整齐,建立严格的交接班签字制度。

9、爱护井下一切设施、设备工具,严禁盗窃破坏。

10、坚持文件生产,不准在井巷大小便。

第五条:矿山生产应认真执行"采掘并举、掘进先行,贫富兼采、采充平衡"的技术原则,合理确定开采顺序和采矿方法,落实井下安全措施,保障井下安全生产。

第六条:矿山井下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各级主要负责人要对本单位、本岗位的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第七条:矿山井下生产作业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和交持班制,填写好安全值班记录。

第八条:矿山井下必须注意以下事项:

1、地下开采必须按设计施工、工程质量必须达到技术设计要求,安全设施必须规范标准。

2、每个采场中段和分层都必须有两个出口,并连通上、下巷道。安全出口的支护必须坚固,天井、人员通行的梯子要坚固适用,天井中不能有悬挂物、联络道口不能堆放石块,以便保障行人安全。

3、矿山井下工作,队长、班长必须准确掌握当班出勤人数和工作地点,危险地段不能安排工作,偏僻地点禁止单人作业,

10 下班之前必须清点人数,一同下班。

4、井下作业普遍采用36V低压照明,作业场地保持明亮,不能黑暗,照明线路、动力线路都要整洁,开关、闸刀要安装完整。

5、井下爆破要有固定的时间、信号,放炮前要有专人负责发出警戒信号、标志、警戒线(露天不小于500米),井下不小于100米。炮响后20分钟之内不准接近爆破面,不准有哑炮存在,不准套残眼打钻。

6、井下通风,已形成通风巷道的采取自然通风,通风天井不允堵塞。未形成通风巷道的要有通风设备,较深的井巷要加大通风设备,将新鲜风流送入工作面,不允许在炮烟浓烈时强行作业,防止炮烟中毒引起窒息。

7、危险区、采空区、塌陷区禁止作业,必须加固封闭,并要设挂醒目的禁令标志。

8、井下必须安装抽水、排水设施、水坑、水仓要加固栏杆。明显积水要随时排放。要严格注意观测地下水涵水层、裂隙水的涌出。

9、井下施工、开采遇到工程地质复杂,有地压活动现象,发现滴掉石碴,岩石移动、裂隙增大、岩石有响声,就是地压活动的预兆,必须立即停止作业,将人员迅速撤离至安全地点。对地压活动地段要有专人负责,及时进行现场监测,做好预测、预报工作。

10、采准切割巷道,顶帮岩石松软不稳固、或破碎带,断层带,须采取支护措施,因爆破或其它原因受破坏的支架,必须及时修复,确认安全方可作业。

11、矿房采矿必先打通两头联络道,或分层的人行道,梯子与联络道口要保持稳固安全通道,联络道口不能堆放杂物,要使作业人员畅通。

回采工作面,每班必事先处理顶板和两帮浮石,确认安全后方准进行回采作业,作业中随时观察顶板变化情况,如有冒顶或大冒顶危险征兆,应停止作业,迅速撤离。

12、矿山井下必须坚持湿式作业,禁止打干钻。 第九条:提升运输

1、平巷运输,轨道要安装正规符合标准,按照校正检修,矿车运矿必须要有刹车装置,推矿速度1米/秒之间,前后距离在10米以外,发现前方有行人,立即刹车,防止跳道翻车相撞。

2、斜井提升,绞车司机必须经培训持证操作,信号照明要齐备,小型绞车每次只允许提升一个矿斗,大型绞车每次只允许提升二个矿斗,提升速度控制在1米/秒之内。上坡矿斗提升至中段平巷阻车器以内处,待矿车停稳发信号后,再拨取销子,空车下坡行至下中段平巷巷停机发信号后拨销转移矿斗。矿斗上下先要扣紧钢丝绳卡子,栓子销子再发信号开车提升。斜井上下行人时,不准开车运输,行人必须走栏杆以内的人行道,不准沿轨或越轨行走。

12

第五章

防火防爆制度

第一条:加强消防安全工作的领导,建立消防工作的指挥系统,成立防火防爆工作的领导小组。组长由主管安全生产的副矿长担任,副组长由安保科科长担任,组员由各厂长担任,消防办公室设在安保科,建立消防档案。

第二条:提高警惕,谨慎小心,严防火灾和爆炸事故是消防工作的前提和中心任务。

第三条:防火防爆工作必须坚持以防为主,以消为辅的原则,坚持反对麻痹大意、玩忽职守忽视安全诱发火灾的违法违纪行为。

第四条:配备消防设施

1、装备足够的车辆、水管、水箱、高压水管喷头、水枪。

2、库房重地、楼堂管所、生产单位都要设放、装配灭火器材,(培训好使用灭火器材的技术人员)。要掌握干粉灭火器、油质灭火器或化学灭火器的性能和作用。

3、准备必要的水桶、砂袋和灭火工具。

4、各建筑设施、厂房、仓库、宿舍等均应设置防火设备。

5、舞厅、会议室多人聚集的场所门窗不能紧闭,要有迅速撤离疏散的通路。

第五条:矿区防火防爆

1、严禁任何单位,任何人在矿区以内放炮、生火,爆炸物品管理必须按照国家规定和本矿管理制度,严格管理,严防爆炸

13 事故及火灾。

2、生产、生活用电必须按安全用电管理制度和安全用电技术规范,加强安全用电管理,防止用电系统引起火灾。

3、合理装卸,定期检查本矿易燃易爆物品的贮存,使用情况。

4、办公楼、单身楼、车间、配电室、高压电路周围,不允许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5、因检修设备、烤烧管道等生产性生火,必须经领导同意,在周转无柴草燃料的情况下使用。

6、电焊机周围不能有木质器具和易燃物品。

7、职工家属的烧柴做饭要"曲突徙薪"。监视火源,严防火灾事故发生。

8、车间、办公室、职工宿舍的冬季生火取暖,要特别注意生火安全,铁炉子周围不能有任何易燃物品和木质器具。室内要保持空气畅通,即要防止失火,又要防止煤烟中毒。

9、严禁室内存放爆炸物品,严禁室内存放汽油、煤油、橡胶等易燃物品。

10、 禁止在矿区厂区、库房、宿舍存放和使用烟花爆竹。

第六章

矿区交通安全制度

第一条:加强矿区交通管理,维护矿区交通秩序,保障矿区道路交通安全,是矿山安全管理的重要内容。

14 第二条:凡本矿和外来我矿的一切车辆、司助人员、随车工作人员和矿区行人都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遵守本矿交通管理制度。

第三条:道路管理

1、路段:从周庄通往尖崖沟矿区的所有公路、人行道,(包括轻轨巷道),都是本矿的交通要道,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能干涉、侵占、堵塞和破坏。

2、养路:本矿对本矿区交通道路进行经常性的维修、养护。生产单位的路段由所在单位进行养护,不能塌方、冲毁、中断。各种生产施工都不能影响道路的畅通。改道和加宽路面的较大工程必须经矿部测绘批准,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施工。

3、保护:在矿区公路沿线,禁止放炮、采矿、掏金、炸石。严禁挑渠、挖坑、放水,禁止上压下挖或开路种地。

4、道路安全要求:

①保持坚固、宽畅、利水的路基。

②矿区道路要设置明显的交通标志、信号、灯光。 ③禁止任何人设置路障,倒垃圾和堆放杂物。

第七章

班中作业安全规定

第一条:职工在上班期间,应遵章守纪、注意安全、集中精力、坚守岗位,做到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不违章作业,不违犯劳动纪律。

15 第二条:上班进入岗位,要熟悉掌握本工种的岗位环境,细心检查工作地点周围的安全状态,以及当班所使用的电器设备,机械工具、防护措施等,发现故障和安全问题及时处理,本人无法处理的要报告班组长一并进行处理,确认故障排除达到安全后方可工作。

第三条:职工在上班之前要充分休息,班中要精力充沛,情绪良好。禁止在班前中饮酒。体力虚弱不支,神志不清和理智失常者不准上班。

第四条:高空作业

1、距地面三公尺以上工作斜面,坡度大于45度或工作面没用平稳的立足地方以及震动的地方,均视为高空作业。

2、高空作业人员必须紧系能负荷150公斤以上的安全带、安全绳、安全绳带的系桩或物体要坚固牢靠。在高空作业的人员不能穿底子光滑、坚硬的鞋。要严格遵守高空作业的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

3、未成年人、女职工以及患有心脏病、高血压、精神病和其他不适应高空作业的人员禁止高空作业。

4、高空作业,必须有稳固的支架、梯子和工作平台,作业平台不能堆放易滑、易滚和笨重的东西,地面人员不能在高空垂直台下供料或作业。

5、高空作业必须按照作业条件,配备合适的劳动防护措施,如安全带、安全帽、脚手架、防护栏、安全网以及绝缘用具,照

16 明设施等都要使用得当。

6、高空作业班要合格分工,高处作业人员的工具要装入工具袋,零部件和其他材料要专门输送,上下梯架手中不能拿物件,不准在高空、投掷材料和工具,送往高空的材料、部件、工器具要摆放得当,防止堕落伤害,严禁高空违章作业。

第五条:井下作业

1、井下作业,坚持班长带班工作,安全员跟班检查,先检查后作业。不准安排一人单独在井下作业,禁止一个违令单独作业,禁止在危险区、塌陷区、禁区和漏电水中、照明不良、炮烟浓烈时强行作业。

2、井下作业要保证良好的设备。风、水、电、管缆、工具都要齐全整洁,不准跑、冒、滴、漏。砂轮机要安装牢固,操作时要侧面站立。凿岩、爆破、清顶、通风、出碴(矿),都要安排有序,操作得当。巡回作业反复检查,及时整改。

3、井下上班作业时,如遇照明不良、通风不好、设备带病、道路不畅、松石悬浮时不能盲目作业,要先整改再工作,未经整改或整改不彻底不能生产作业。

4、班长要时刻注意派往偏僻场所作业的人员或人员较少的作业点,至少在两小时之内要查看一次。下班时先清点、集中作业人员后同时下往。

5、井下作业要严格管理好所使用的设备、设施和机械工具,不准堆放在放炮地点和无人看管地点,防止破坏和偷盗。

17 第六条:其它作业

1、从事毒性药剂、腐蚀剂、粉尘作业的职工和易燃易爆作业人员都要加强自身防护,使用好防毒、防腐手套、口罩和专用保护用品,不准在作业场所进餐、饮水、吸烟、点火,作业后要严格消毒、清洗。

2、从事机修、机床、截割、焊接的作业班,必须是技术熟练的专职人员进行操作,掉链、航车、滑轮、超重工具都要保证安全,防护要齐全,作业配合要联手。

3、矿区装矿、装卸土石工作首先要注意环境,工具有牢固,作业时不能拥挤保证安全生产。

4、各工种的班中作业要坚持安全第

一、文明生产,做到清洁卫生整齐有序,畅通无阻、安全。

2017年8月1日

第四篇:矿山运输车辆安全管理制度

1. 严格遵守公司和矿区的各项管理制度及规定。

2. 汽车驾驶员应持证上岗,杜绝无证和酒后驾车。

3. 运输车辆应服从矿区统一调度和指挥,在指定地点进行装卸,不允许抢装抢运。

4. 进入矿区的车辆速度限15公里/小时,不允许超车、抢档,有序装运。

5. 运输车辆不得超装,以免拐弯时石头飞出伤人。

6. 运输驾驶员应注意上方和附近有无电线等障碍物,确保无误才能驾驶。

7. 外来运输车辆遵守矿区作业时间,早上7:00上班,下午17:30下班。

8. 上磅时有序排队,不得抢磅,否则处罚50元。

9. 过磅时等前一部车离开磅,第二部车才能上磅,确保地磅长期有效地使用。

10. 每天对车辆进行检查,定期保养,发现问题及时修理,严禁带病上路。

11. 挖机装料时驾驶员必须关好门窗离开驾驶室,并观察装料情况以防装偏,随时调整确保行驶安全。

12. 每位驾驶员必须带好安全帽,发现没有佩戴安全帽的处罚50元。

信宁矿区

2012-10-31

第五篇:矿山安全管理要求

是否制定下列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 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 安全例会制度

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 重大危险源监控制度;  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 危险物品管理制度;  应急管理制度

 职业危害防治管理制度;  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与使用制度  特种作业管理制度;  事故和事件管理制度;  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 下列安全生产记录是否得到有效保留:  管理评审报告;

 事故、事件的相关记录;  风险评价信息;  培训记录;

 标准化系统评估报告;  安全检查与绩效测量记录;  健康监护记录;  安全生产会议记录;  安全活动记录;  法定检测记录;  许可文件;  应急管理记录;

 纠正与预防行动记录;  承包商和供应商信息;

 安全设备、设施和装置的维护和校验记录; 技术资料、图纸。

 标准化系统评审是否包括:  监测与检测记录;  以前评审的跟踪结果;  影响标准化系统的变化;

 纠正与预防措施制定及实施有效性;  事故统计分析;

 员工和相关方意见和建议;  目标和指标完成情况;

 标准化系统覆盖范围的充分性;  标准化系统评估报告;

 实施标准化系统的资源(人、财、物、技术)的保障情况; 持续风险识别结果。

 是否采用下列方式开展持续风险识别与评价:  使用前检查;  计划任务观察;  设备检查;

 班前安全检查确认;  定期安全检查;  定期检修;

 安全生产标准化系统评价; 班组危险预知活动。

 是否制定了下列风险评价的计划:  周边环境风险评价;  关键设备风险评价;  重要设施风险评价;  重要场所风险评价;  主要作业过程风险评价; 职业卫生风险评价。

 在滑坡、泥石流风险评价时,是否考虑了下列可能的致因因素:  矿岩性质;

 结构面与软岩夹层;

 水文地质条件与雨水冲刷;  支护与加固; 爆破震动等。

 是否基于风险评价建立下列安全管理制度:  穿孔爆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 铲装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 运输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 排土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 交接班管理制度; 边坡安全管理制度。  爆破作业是否做到:

 按说明书的要求进行爆破;  作业人员具备资格和能力;

 爆破前确定危险区并设置标志和岗哨;

 按规定等待时间进入爆区检查危石、盲炮; 认真填写爆破记录。

 员工的健康监护是否包含下列各项:  上岗前的体检;

 在岗期间的定期体检;  离岗时的体检; 特定的体检。

 是否制定了安全检查制度,并对下列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定:  检查人员要求;

 检查类型、频率、程序;

 检查内容及其评审与更新要求;  检查方法及相关技术保障; 检查结果及重大安全隐患处理要求。

 是否对执行检查的人员进行了下列内容的培训:  危险有害因素分类及其辨识方法;  风险控制技术;

 安全检查程序与要求;  安全检查方法和技巧; 现场应急处置措施。

 安全检查的范围是否涵盖:  所有的作业场所;

 所有的作业活动,包括临时性检修作业活动;  所有的设备、设施;  所有人员的作业行为; 安全管理的所有方面。

 安全检查制度的有效性:

 负责安全检查的责任部门、人员及其职责明确;  按照分级、分类检查原则,确定的检查类型齐全;  针对不同类型的检查,确定的频率合理,符合规定;  规定的检查程序明确、检查要求具体;

 规定的检查方法满足不同检查类型与检查对象的要求; 针对检查结果的处理要求,制度规定明确、具体、可执行。  安全检查的有效性:

 制度完善、符合规定要求;

 安全检查人员培训充分、胜任工作;

 检查内容评审、更新及时,反映了持续风险识别结果;  检查记录保存完整;

 检查发现的问题处理及时;

定期回顾检查记录,找出检查发现的问题的规律性,并提出相应的应对措施。  巡回检查的内容是否包括:  违章指挥或违章作业;  安全着装及防护用品使用;

 协同作业的统一指挥和信息联络;  危险作业的保护措施;

 现场危险物品的存放和处置;  行人和设备通道;  作业场所的危险因素; 作业人员的操作程序。  巡回检查的有效性:

 检查表的内容齐全,针对性与操作性强;

 有效地识别出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和作业环境缺陷;  及时报告和处理检查发现的问题;

 各部门按职责范围有效地开展巡回检查;  巡回检查的时间和路线符合要求;

检查发现的好的作业行为、操作方法、事故防范措施等得以强化。

 例行检查内容是否包括:

 责任制和规章制度落实情况;  安全培训和持证情况;      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情况; 检查和隐患整改情况;

设备、设施检测与维护保养情况;

健康监护、个体防护用品发放、职业危害监控情况; 应急管理情况;

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的依从情况。

 例行检查的有效性:

 检查目的明确,检查内容齐全;  有效地识别出安全管理的缺陷;  及时报告和处理检查发现的问题;

 各部门按职责范围有效地开展例行检查;  例行检查的日程和时间符合要求; 检查发现的安全管理好的做法得以强化。  专业检查的对象是否包括:  边坡;  排土场;  油库;

 爆破器材存放点;  运输系统;  供配电系统  防排水系统;

 应急装备与通信系统;  作业场所职业危害; 其他重要设备、设施。

 专业检查的有效性:

 检查人员的专业知识和经验满足检查对象要求;  专业安全检查表的内容体现了检查对象的风险特点;  外部专门机构具备相应的资质和能力;

 专业检查周期符合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的规定;  有效地识别出检查对象的固有缺陷; 检查发现的问题得到及时报告和处理。

 综合检查内容是否包括:  重大风险的控制情况;  责任制的落实情况;

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的执行情况;  主管部门布置的专项工作开展情况; 具有季节性特点的事故及灾害的防控情况。

 节假日、复产前检查做到:  确认员工已接受安全培训;  确认安全设备、设施运行可靠;  确认重大风险控制措施有效; 确认作业环境安全可靠。

 季节性检查做到:

 确认针对可能的灾害已做好重点部位的清理和维护;

 确认针对可能的突发情况,已制定相应的应急处置措施,并准备了相应的物资和器材;

 确认应急值守已安排到位; 确认紧急通信系统完好。

 主管部门布置的检查做到:  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  按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 及时报送检查结果。

 是否建立了包括下列要求的应急管理制度:  紧急事件认定和应急预案编制要求;  应急机构组成和应急装备配备要求;  应急预案培训与演练要求;  外部应急机构识别与联络要求;  应急预案评审与更新要求; 兼职应急队伍训练要求。

 是否按下列层次原则制定了应急预案?  综合预案;  专项预案; 现场应急处置方案。

 当紧急事件发生时,是否能够做到:  及时发出警报并通知有关人员;  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并做出应急响应;  应急人员及时到场;  有人指挥并控制好现场;  提供有效的应急设备设施;  应急通讯畅通;

 实施现场警戒并疏散相关人员;  搜救失踪人员并救治受伤人员;  应急人员安全; 控制泄漏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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