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教育法规论文

2022-05-15

本文一共涵盖3篇精选的论文范文,关于《高等教育法规论文(精选3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摘要:20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高职法规政策建设取得了很大的成绩,但仍然存在着一些不足,大力发展高职的决策与某些现行政策之间仍然存在着矛盾。本文在分析高等职业教育法规与政策建设成绩与问题的基础上,提出当前高等职业教育法规与政策面临的问题和需要改进的意见。

第一篇:高等教育法规论文

《高等教育法规概论》学习心得

【摘 要】在《高等教育法规概论》中高等学校、教师、学生的法律地位、权利、义务是本书的重点。通过参加此次岗前培训,我对《高等教育法规概论》有了一定了解。当然,若要在以后的教学生活中充分理解和掌握高等教育的法律法规,仍然需要结合实际、不断学习。

【关键词】高等 教育法规 学习心得

通过对《高等教育法规概论》的学习,我知道了掌握高校教育政策和法规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我国高校教育政策的特点以及高校教育方面具体的法规政策,并了解目前的现状和热点问题,并且通过一个个生动的真实案例分析,也使我对这些问题的解决思路有了清晰的概念。这些法规知识,对于青年教师做好高校教育教学工作具有一定的指导意义。

一、教育法基础知识

此部分阐述了教育法的相关概念,及其发生发展的过程,从而为政策、法律的正确制定和实施提供理论上的支持。高等教育法的研究是依法管理高等教育事业的必要手段,同时,教育法也是我国法律制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认真学习研究、掌握及运用教育法规,是推进我国教育制度发展的重要前提之一。我国教育法的基本原则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 保证教育社会主义方向的原则;2. 受教育机会平等的原则;3. 坚持教育公益性的原则;4. 权利和义务一致的原则;5. 教育与终身学习相适应的原则。

二、高等学校、高校教师和高校学生的相关法律问题

(一)高等学校的法律地位

高等学校的法律地位具有办学自主性、财产独立性、机构公益性等特征,通常是由法律规定的权利和义务而确定。高等学校的法律地位依据在不同关系中的不同特征分为两大类,一类是以权利服从为基本准则,以领导与被领导为内容的教育行政关系;另一类是以平等有偿为原则,以财产所有和流传为主要的教育民事关系。

从中国近现代来看高等教育的法律地位。高等学校在办学过程中与政府、社会、教师、学生之间都会发生法律关系。所以高等学校的法律地位包括高等学校在民事法律关系中的地位和在行政法律关系中的地位。高等教育的学校是依法成立的有必要财产、经费、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机构。高等学校的法人以学校名义,作为独立的主体参与民事活动,享有权利,承担义务,能够作为主体参与诉讼或仲裁。高等学校属于公益法人,从事以“培养人才、科技开发和服务社会”为目的的公益性事业,不以盈利为目的。高等学校在其与教师、学生的关系中,可以成为法律法规授权组织,具备行政主体资格。高校依法享有并行使国家行政权利,履行行政职责,并能独立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的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也就是说,高等学校的法律地位包括高等学校在民事法律关系中的地位和在行政法律关系中的地位。

(二)高等学校在民事法律关系中的地位

高等学校既然属于事业单位法人并具有典型的公益性,那么就是说高等学校是不以盈利为目的,任何超越法律规定权力的行为都是不合法的。《教育法》明确规定在中国境内举办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应当坚持公益性,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举办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教育必须面向全体公民,对国家、人民和社会公共利益负责;教育活动应当依法接受国家、社会的监督,任何人从事教育活动,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不得违背或损害国家利益、人民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否则,必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我想,身为公办高等学校的一名老师,牢记高校教师的相关权利和义务,杜绝滥用权力,确保认真履行义务,这才是教学之根本,教师立足岗位之根本。

(三)高等学校在行政法律关系中的地位

近年来,诸多与大学有关的案件都与高等学校在行政关系中的地位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对高等学校在行政法律关系中地位的确定,对于高等学校管理有着重要作用。

1.高等学校法律主体的性质

从本书中了解到,高等学校在社会生活中具有多重身份。它既可作为行政主体,亦可作为行政相对方。

高等学校作为社会活动的参与者,有义务接受行政管理机关的监督和管理。高等学校是经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或登记合格后才批准成立的。由此可见,高等学校在教育行政部门的关系中处于被管理者地位,是行政相对人。

2.高等学校的权利与义务

前面提到过,高等学校具有办学自主性、财产独立性、机构公益性等特征,通常是由法律规定的权利和义务而确定。

三、我国教育基本制度:学历制度和学位制度

此部分主要对我国教育的基本制度进行了详细的界定和划分,同时也对当前多种多样的教育形式均有相关的描述,严明了证书的管理和发放,督导等各个环节的细节问题。这些政策与法规的制定,使关于学历和学位证书的严谨和公平合理性得到了极大的提高。

四、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制度

作为高等职业教育院校的教师,对我国职业教育制度和相关法律应有一定的了解。这也是拓展业务知识,提升自身教学知识水平的前提条件。

另外,成人教育也是学校教育的继续、补充和延伸,是终身教育的组成部分。其具有多方面的职能,能够使没受过教育的人们接受基础教育;使受过不完全教育的人们补受初等、中等文化教育和职业技术教育;使已经受过相当教育的人们充实新的知识;使任何人根据自己的兴趣和需要,进行学习,发展个性,增长知识才能和道德修养。

五、针对高校领域常见的法律纠纷,以及相应的权利救济问题

此部分,通过一个个常见的热点问题和法律争议的真实案例,生动的展现了当前凸显的主要问题以及高校教育与相关法律法规之间的不足之处,对于这些问题的处理,也有了较为清晰的思路。

综上所述,作为一名高校人民教师,必须对高校的政策法规有个清醒的认识,有了这样的认识,才能够好的传授知识,培养人才。教师是一个不断学习知识的职业,作为一名教师应时刻不忘提醒自我、夯实基础。同时要兼备职业道德和必要的法律意识,这样才能做到合格。

作者:李剑

第二篇:我国高等职业教育法规与政策探析

摘要:20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高职法规政策建设取得了很大的成绩,但仍然存在着一些不足,大力发展高职的决策与某些现行政策之间仍然存在着矛盾。本文在分析高等职业教育法规与政策建设成绩与问题的基础上,提出当前高等职业教育法规与政策面临的问题和需要改进的意见。

关键词:高等职业教育;法规;政策;本科

20世纪80年代之初,由于高等职业教育还处在初创时期,法规建设尚处子空自,政策建设也比较薄弱。尽管?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決定? 等文件提出要积极发展高等职业教育的目标,但这些政策主要局限于宏观层面上,至于高职究竟是什么、怎样发展等具体问题则较少涉及。随着市场经济的逐步确立和現代化建设的不断发展,对各类技术应用性人才的需要大大增加,高职发展进入一个新阶段。与此相适应,一些高职法规、政策也陆续出台。

一、近10年我国高职法规、政策建设的主要成绩

(一)提出了发展高等职业教育的多种途径

利用少数具备条件的重点中等专业学校改制或举办高职班等方式作为补充来发展高等职业教育”的基本方针。这就是著名的“三改一补''发展高职的方针。?教育振兴行动计划?则在重申原来的“三改一补”发展方针之外,还提出 “部分本科院校设立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1999年1月,教育部、国家计委关于印发?试行按新的管理模式和运行机制举办高等职业技术教育的实施意见?更明确提出高等职业教育由以下机构承担:短期职业大学、职业技术学院、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民办高校、普通高等专科学校、本科院校内设立的高等职业教育机构(二级学院)、经教育部批准的极少数国家级重点中等专业学校、办学条件达到国家规定合格标准的成人高校等。这样就形成“六车道" 一起办高职的繁荣局面。

(二)制定了高等职业学校的设置标准

2000年3月,教育部颁布?高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暂行)?。这个文件对高职学校校系两级领导的配各、专兼职教师队伍、土地和校舍面积、实习实训场所、教学仪器设备和图书资料、课程与专业设置、基本建设投资和正常教学等各项工作所需的经费等条件作了规定。文件还提出新建高等职业学校应在四年内在规模、师资、图书设备、教学管理等方面应达到的基本要求。

(三)推动了示范性高职院校的建设

l995年,原国家教委对于学校规模硬件方面的要求是:“在校生规模达到3000人以上;占地面积250亩以上;建筑面积8万平方米以上;图书总数25万册以上,实验实习设备总值l200万以上。”1999 年的?教育振兴行动计划?中进一步提出:“挑选30所现有学校建设示范性职业技术学院"。

(四)总结了高职人才培养模式的主要特征

2000年1月?教育部关于加强高职高专教育人才培养工作的意见? 归纳了高职高专教育人;一培养模式的基本特征是:以培养高等技术应用性专门人才为根本任务;以适应社会需要为目标,以培养技术应用能力为主线设计学生的知识、能力、素质结构和培养方案;毕业生应具有基础理一论知识适度、技术应用能力强、知识面较宽、素质高等特点,以“应用"为主旨和特征构建课程和教学内容体系;实践教学的主要目的是培养学生的技术应用能力,并在教学计划中占有较大比重;“双师型" 教师队伍建设是提高高职高专教育教学质量的关键;学校与社会用人部门结合、师生与实际劳动者结合、理论与实践结合是人才培养的基本途径。高职高专不同类型院校都要按照培养高等技术应用性专门人才的共同宗旨和上述特征,相互学习,共同提高,协作攻关,各创特色。

(五)探索了高职人才培养的具体措施

?教育振兴行动计划? 提出:“设立职业教育课程改革和教材建设基金,实施课程改革和教材建设规划。”“依托普通高等学校和高等职业技术学院,重点建设 50个职业教育专业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培养培训基地,地方也要加强职业教育师资培训基地建设。” 2000年1月,?教育部关于加强高职高专教育人才培养工作的意见? 全面提出了改革高职高专人才培养的若干具体措施。内容涉及教育思想观念转变,专业设置和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制定,课程和教学内容体系改革,实践教学体系改革,教学方法和考试方法改革,师资队伍建设以及教学与生产、科技工作以及社会实践相结合,教学管理等多个方面,并决定组织实施 ?21 世纪高职高专教育人才培养模式和教学内容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计划?。

二、近年来高职政策中存在的问题

(一)高职发展的主渠道不明

通过“三改一补”发展高职的政策,总体思路是可取的,但仔细分析会发现,“三改”的三类学校在中国高教系统中一直属于较为薄弱的环节,而且近 20年规模高速扩展过程中有多年形成的许多老问题,如科类结构不合理、高职特色和专科特色不突出、办学条件差等问题仍然投有得到很好解决。把这三类学校作为发展高职的主渠道似乎勉为其难。同时,很多专科学校对高职也投有太多热情,即使为了扩大生源而办高职,大多与职业教育的观念、培养日标、教学模式、实践条件等有较大差别。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重点中专长期搞职业教育,办学条件好,师资力量强,实践基地多,比多数“三改”学校更适合举办高等职业教育。所以,重点中专仅仅作为“补充"似乎投有发挥它的应有作用。

(二)“新模式新机制"政策存在失误

新高职”政策的核心内容是对高职毕业生不包分配,不发教育部印制的毕业证内芯,不发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派遣报到证,教育事业费以学生缴费为主,省级财政补贴为主(实质就是按教育成本的高收费),此即''三不一高"。从高等教育改革目标来看,''三不一高”政策应该是市场经济条件下所有高等学校改革的方向,而刚刚出土需要扶植的高职,却要首先単独承担冲破中国干百年来传统习惯势力的重任,有失公允。仅以高收费而言,专科生、本科生每年收学费3000元至4000元左右,高职生每年竞要收比这高1.5到2倍以上的学费,投入与回报又难以成比例,谁又甘愿背此重负?显然,这一政策对高职的发展会产生相当消极的影响。

(三)“本科院校办新高职”的政策值得商権

根据?教育振兴行动计划?的有关精神,全国已有100多所本科大学创办高等职业学院或高等技术学院,其中包括一些重点大学。由于新高职是专科层次,所以绝大多数的大学高职院办的都是专科层次的高职。笔者认为,在日前我国已经有“三改一补"和民办学校发展专科高职的情况下,本科大学再来办高职专科,重复其他高职模式的培养路子,不仅难以发挥大学的独特优势,而且也会对独立设置的高职高专院校造成不良的冲击。

(四)适度发展本科层次的高职教育

虽然本科高職在我国才刚刚起步,但可以预见,以后几年将有一 个较快的发展。一方面因为国家经济建设需要大量的高层次技术应用性人才,另一方面,广大受教育者也有接受本科层次高职教育的需要。同时,由于近年来专科高职出现招生难、就业难等问题,这已经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到高职教育的正常发展。所以,应注重适度发展本科高职。笔者认为,发展本科高职首先要转变观念。在专科高职招生就业都相当困难的形势下,我们不能死抱着''现阶段就是要以发展专科层次高职为主” 的教条不放,这样可能会造成更大的人才和资源根费。因此,本科高职要适度发展,并最终在我国建立从专科、本科到研究生的完整的高职教育体系。

参考文献:

[l]高等教育制度创新模式一美国的案例分析高等教育研究,2oo9,(12)

[2]许庆豫高等教育制度研究徐州:中国矿业大学出版社,20o4:27

[3]徐力,徐辉高等教育大众化与制度创新高等教育研究,2o01,(o4)

作者:孙兆勇

第三篇:浅论高等教育法规与合格的高校教师

摘要 教师是依法治教的主力,只有教师的法制常识加强了才能进一步加快依法治教的进程。文章从我国高等教育法规建设的历史进程出发,分析我国高等教育法规建设面临的主要问题以及建设的必要性,并在此基础上结合高等教育法规,详细阐述了如何成为一名合格的高校教师。

关键词 高等教育 法规建设 高校教师

On the Higher Education Regulations and Qualified College Teachers

ZHAO Nan, CHANG Chun

(School of Electrical and Electronic Engineering, Hubei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 Wuhan, Hubei 430068)

Key words higher education; construction of laws and regulations; college teacher

引言

“无规矩不成方圆”,规矩不论对于个人还是国家的发展都是至关重要的。依法治教作为依法治国在我们教育工作的具体体现,是二十一世纪我国教育事业深化改革加快发展的必然要求。教师是依法治教的主力,只有教师的法制常识加强了才能进一步加快依法治教的进程。如今,我国已建立了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高等教育体制,然而,现有的教育体制缺乏与之相匹配的、较完善的法律制度,使得较难推进教育法规的普及工作。这不仅影响着我国高等教育的发展,而且制约着我国高等教育的变革进程。因此,普及高校教育法规是当前我们面临的较为紧迫的任务。

从国内外高等教育发展的历史进程可以看出,教育法规的普及是一个国家高等教育发展的必经之路。目前,高等教育的发展日趋大众化,高等教育的类型不断丰富和多样,高等教育逐渐关注于综合性人才的培养和社会服务性。高等教育要想保持良好的发展状态和趋势,法律的保障是不可或缺的。作为高等教育的重要主体,高校必须严格依据法律法规,沿着正确的方向和路线,制定适合自身特点发展的目标和规章制度,以保障高等教育的发展顺利有序的开展。本文从我国高等教育法规建设的历史进程出发,分析我国高等教育法规建设面临的主要问题以及建设的必要性,并在此基础上结合高等教育法规,详细阐述了如何成为一名合格的高校教师。

1 我国高等教育法规建设历程

自1949年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高等教育建设历程大致经历了五个阶段:①

第一阶段:1949年至1956年,高等教育法规建设奠基阶段。政务院及其教育主管部门等基于《共同纲领》和宪法所制定及颁布的高等教育法规和规章,为我国社会主义高等教育法规的建设奠定了基础。

第二阶段:1957年至1966年,具有中国特色的高等教育法规探索建设阶段。在此阶段中,国家制定了带有根本指导性质的教育法规《关于教育工作的指示》和《高教六十条》。

第三阶段:1966年至1976年,高等教育法规遭受重大挫折阶段。在该阶段,建国以来相继制定的许多行之有效的高等教育法规和规章都被破坏殆尽,使我国高等教育事业受到了严重挫折。

第四阶段:1977年至1992年,高等教育法规恢复建设与加强阶段。1980年,在我国第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上,提出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建立了学士、硕士和博士三级学位制度,标志着我国高等教育立法真正走入正轨。

第五阶段:1992年至今,高等教育法规体系建立和健全阶段。1995年制定并通过了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教育的根本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为建立和健全教育法规体系、全面规范和调整各类教育关系提供了基本的法律依据和保障。

截至目前,我国高等教育行政法规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1981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1988年)、《〈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200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2003年)等,这些法规分别对高等教育学位、自学考试、教师资格、中外合作办学等方面做出了相应规定,有效地保障了我国高等教育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为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建设源源不断地输送高层次人才。

2 我国高等教育法规建设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长期以来,我国高等教育法规制度建立的不规范,成为制约我国高等教育法律法规建设的瓶颈,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规章制度的制定不规范。目前,我国高校的规章制度制定缺乏前期规划,规章制度的审查机制有待加强,规章制度起草水平较低,规章制度的透明化不高。

(2)规章制度的内容不恰当。高校制定的规章制度存在与我国的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不一致或相抵触的问题,过多强调行政职能和权力,忽视教职员工和学生的合法权益。

(3)规章制度的适用和解释较混乱。目前,我国高校的规章制度对其适用范围、权力和义务等规定较为模糊,甚至对于同一事项,相关行政部门的解释不一致,没有统一的明文规定。

3 加强和完善高等教育法规建设的必要性

虽然我国已建立了比较完备的高等教育法规体系,但长期以来的规章制度建立不规范,抑制了高等教育法律法规的发展。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高校规章制度的不规范、规章制度的内容不当、规章制度的适用范围和解释比较混乱等方面。因此,加强和完善我国高等教育法规建设已迫在眉睫。②

(1)高等教育法规体制的完善是高校行政能力提升的重要指标。我们知道,调整高等教育的格局,可以优化高校的学科结构,提高学校的办学层次和水平,扩大学校的办学规模。但高等教育的格局调整对高校行政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高校行政的各项工作需要服务于高等教育的格局调整,需要保障高等教育格局调整的实现。同时,高等教育格局调整是否完善和成功,不仅是高校行政工作制度化和规范化的反映,同时也是高校行政能力提升的体现。

(2)高等教育法规体制的完善是国家法律在高校实行的重要保障。目前,我国已明显加快了高等教育法制建设的进程。要建设高等教育法律法规,需要与我国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保持一致,否则,就很难保证高等教育法规与国家法律体系的协调统一。高等教育法规与国家法律体系的不协调,不仅制约着高校法律法规的建设进度,而且影响着我国高等教育法规的进程,影响着我国国家法律、法规和行政规范在高等教育的贯彻实施。

(3)高等教育法规体制的建设是教职员工和学生权益的必要保障。在高校法律法规制度的建设过程中,如果过分强调行政工作的重要性和效率,就会忽视对行政人员及行政工作权力的约束,就会忽视对教职员工、学生权益的尊重和保护。因此,要推进高校规章制度的良好发展,必须建立完善的高等教育法规体制,重视和强化教职员工和学生的权益,规范行政工作和行政人员的行为和权力,真正做到权利与义务相统一,职权与职责相一致,行政规则透明化,行政行为制度化。

4 如何做一名合格的高校教师

我们知道,国之兴衰,系于教育;教育之成败,系于教师,因此,建设一支师德高尚、业务过硬、梯队合理、积极进取的高校教师队伍,是高校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③

(1)需具备高校教师资格。要想成为一名合格的高校教师,首先,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热爱教育事业,遵守宪法和法律,履行高等教育法律法规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其次,具备承担教育教学工作所必需的基本素质和能力,达到教育教学能力标准要求,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执行学校的教学计划。最后,努力提高自我修养,不断完善自身的师德修养,培养耐心、豁达、宽容的个性品质,以深厚的学养和高尚的人格吸引学生。

(2)需具备良好的业务素养。高校教师的专业素养,不仅是教师教学水平的体现,也影响着学生的学习兴趣和教学成果。作为高校教师,要献身高等教育事业,努力提升自身的业务素养。教师在加强教育学、心理学等理论知识储备的基础上,必须随时对自己的专业结构、教育教学技能进行调整,必须在实践中不断学习、研究和反思,必须对自己的知识、能力与经验进行整合,必须树立自觉学习、终身学习的目标,善于吸收和借鉴他人的教学成果和技能。

(3)需具备高尚的人格。要想成为一名高尚品德的高校教师,首先,必须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有较强的个人责任感和社会责任感。其次,要具有修身意识,正人者必先正己,做到为人师表,努力成为学生的良师益友,用豁达的胸怀、积极的处世态度、严谨的治学精神去感染学生、教化学生。

(4)要真切地关爱学生,理解并尊重学生。高校教学活动是人才培养的主要途径,教师与学生,不仅是教学活动的主体,还是高等教育法律关系的主体。在教育活动中,教师处于主导地位,是学生发展的引导者,教师要用自身的学识去教书育人,要以自身的人格去感染学生。在高度责任感和强烈使命感的驱使下,教师要将培养学生作为自己的天职,对学生的发展尽心尽力。真诚关心学生,是爱生的核心内容;尊重和信任学生,是师生感情沟通的桥梁;严格要求学生,是爱生的理智表现。高校教师要正确处理与学生之间的关系,遵守教育法律法规,知法懂法守法,以更好地履行教书育人的职责。

5 总结与展望

高校是我国教育改革的前沿,加强法规建设,建立统一协调、依法治校的规章制度体系,加强我国高等教育法规建设已经迫在眉睫。作为一名高校教师,要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高校的规章制度来规范日常教学活动,不断加强自身修养和提高专业知识水平,树立良好的师德形象。只有我们更好地学法、懂法、依法执教,才能更好地教育学生,才能培养出身心健康、全面发展的优秀人才,才能推动社会的进步。

资助课题信息:湖北省自然科学基金青年项目(No. 2015CFB646)

注释

① 巩丽霞.我国民办高等教育立法的困惑.探索与争鸣,2007(12).

② 饶凤英.结合高等教育法规谈如何做一名合格的高校教师.高教高职研究,2011(9).

③ 张维.浅论新时期加强我国高等教育法规建设的必要性.管理学家,2013(3).

作者:赵楠 常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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