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运车辆交通违法行为

2023-05-29

第一篇:营运车辆交通违法行为

营运车辆交通违法整改工作方案

车辆交通违法整改

工作方案及措施

为贯彻落实集团公司关于营运车辆交通违法行为与交管部门共同做好集中治理工作进一步规范通道分公司营运秩序营造安全、有序、快捷的道路交通环境,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围绕“反违章、查隐患、抓整改、保安全”这条主线认真治理纠正营运线路驾驶员违章违纪和交通违法行为采取有效措施从严从快集中抓好交通违法专项整改努力减少交通违法消除事故隐患。

三、工作重点 

一、在交通违法集中整改。对分公司建制车辆违章违纪以及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一次清查。

二、加强营运线路监督检查。进一步加大营运线路监督检查力度加强营运线路安全管理控制,按时段上线路检查提醒广大一线驾驶员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切实做到安全行车、文明驾驶消除违章违纪规范营运程序。 

三、整改措施。

整改期间对交通违法驾驶员的处理落实到人严肃处理。同时结合实际加强营运线路管理控制进一步健全日常管理规章制度。

一、召开驾驶员安全会议学习通报批评 年 月 日份车辆违章及处罚情况,由安全科长宣讲交通法规;重申驾驶员树立交通安全意识

二、在周五安全例会、出车前签叮嘱会上着重宣传交通法规及集团公司《生产安全管理办法》。

三、对交通违法驾驶员组织进行专题教育培训重点是道路交通法规相关知识确保每一名违法驾驶员都能受到教育。

四、处理办法

(一)、整改期间与交管部门沟通对交通违法驾驶员采取以下处理办法

1、参照交管部门规定及公司“生产安全管理办法”进行罚款处理。

2、对违章车辆驾驶员办班学习三天并进行交通法规知识考试考试合格方可上岗。 

第二篇:道路运输违法营运行为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为解决道路运输市场存在的非法营运问题,保护合法经营者的权益,维护运输市场的经营秩序,打击非法营运行为及其它严重违法经营活动,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从践行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贯彻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高度,集中打击运输市场的非法营运和其它严重违法经营活动,净化和规范道路运输市场秩序,维护合法经营者和乘客权益,创造公平竞争,和谐有序的市场环境。。

(二)清理整治阶段××年月中旬至月底

主要工作是对道路运输市场存在的非法经营行为和严重违法经营行为进行集中清理和查处。交通、公安、综合执法等部门要加强对运输市场的稽查频率,采取有效的手段,加大对非法营运及严重违法经营行为的查处,逐步减少非法营运和其它违法经营现象,净化道路运输市场。本阶段的具体任务是:清理查处无证非法从事客运出租的轿车、旅行车、微型小客车;清理查处使用货车、农用车及其它非客运车辆从事出租客运的行为;清理查处使用残疾人代步车从事出租客运的行为;清理查处无证从事营业性运输的车辆;清理查处并客跑长途专线的出租汽车及其中途换客行为;清理查处雇佣他人为其喊客、拉客的出租汽车车主、司机;处理喊客、拉客的社会闲散人员。

(三)检查总结阶段(××年月到月)

根据丹东市专项整治办公室制定的验收标准,在月底前完成自查验收工作,并对整治不到位的问题采取措施加以整改。月中旬前要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形成书面材料报送丹东市专项整治工作办公室。

五、职责分工

市交通局:负责牵头组织整个专项整治工作,并具体负责取证、查扣和处罚。

市公安局:协助运管人员查处非法营运的车辆、人员。对妨碍执法行为、暴力抗法、谩骂、殴打执法人员的车主、司机采取强制措施,保障专项整治执法工作的顺利实施。

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协助运管部门查处非法拉客的残疾人代步车,与运管部门一起协助公安部门查处喊客、拉客行为。

市监察局:参与对非法经营者处罚过程的监督。监督查办为非法营运开脱、说情,充当保护伞的人员。

整治中要充分体现从严从重的原则,交通、公安部门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严厉打击各种非法营运行为。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篇:七类重点车辆、七种违法行为

肥城市运兴客运出租有限公司

开展“七类重点车辆、七种违法行为”集中整治行动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对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一系列部署、要求,强化重点车辆管理,严查严处重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根据省安委印发的《开展“七类重点车辆、七种违法行为”集中整治行动方案》,在公司内开展客运车辆、违法行为集中整治。

(一)明确责任,深化源头治理。一是开展“客运车辆”隐患排查治理。每月对公司客运车辆事故和违法数据进行集中排查清理;掌控每辆车的登记数据、检验情况、报废期限、驾驶人等信息,建立专门动态管理台账,并指导开展驾驶人安全行驶和文明行车教育。二是加强客运车辆驾驶人管理。定期开展客运驾驶人清查行动,对3年内发生重伤以上责任事故;近3年内有满分记录;一个记分周期内有5次(含)以上交通违法未处理;有酒后驾驶、吸毒后驾驶、使用假牌假证、驾驶校车有违法记录等严重交通违法被查处的客运驾驶人,要纳入重点监管范围。在整治工作中,要认真核查驾驶人驾驶资质是否齐全,是否存在超期未换证、逾期未审验、违法记满12分和交通违法1个月未接受处理等情形。三是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重点检查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车辆日常安全检查和维护制度,无资质非法运营,无线路牌超范围运营,卫星定位监控平台使用情况。要组织对客运驾驶人开展一次集中培训,严禁非法从事营运活动。

(二)强化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整治氛围。一是强化警示曝光。要通过组织客运车辆驾驶人观看交通事故警示教育片、交通事故展览等形式,对典型事故案例进行剖析,警示广大驾驶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二是强化宣传提示。要结合公司安全形势及特点,及时编发安全信息,加强点对点安全短信提示和预警提示,做到“一月一提示”。

(三)根据《方案》要求,一是强化组织领导,细化目标任务。要按照职责分工,召开会议专题研究,成立工作小组,逐项明确责任领导和人员、完成时限,贯穿全年工作始终,一抓到底。对排查发现的隐患问题,要严格落实“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原则,盯住不放,跟踪问效。对工作不力、进展缓慢、敷衍应付的要通报批评,对整治行动期间因监管不力导致发生交通事故的,要严肃倒查追究责任。三是巩固整治成果,形成长效机制。要进一步完善相关工作规范和制度措施,巩固整治成果,建立常态化治理长效机制,进一步提升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水平和质量。四是建立专门台账,做好信息上报。

肥城市运兴客运出租有限公司

第四篇:关于中心城区三轮车交通违法和非法营运集中整治工作情况的汇报

根据市委、市政府的总体部署及马以市长的指示精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按照《中心城区三轮车交通违法和非法营运集中整治工作方案》和吴水霖常务副市长提出的“下定决心、齐心协力、攻坚克难、务求全胜”的具体要求,组织牵头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和吴兴区政府、湖州开发区管委会、太湖旅游度假区管委会联合开展中心城区三轮车交通违法和非法营运集中整治行动。经过近半年深入细致的工作,目前中心城区三轮车交通违法和非法营运集中整治工作进展有序,社会态势总体平稳。

截止2月9日,应各类处臵车辆9345辆(包括已登记的人力客运三轮车加装电瓶538辆),已回收上缴处臵2348辆(其中:电动2142辆,燃油202辆,经登记残疾车2辆,经登记加装电瓶人力三轮车拆除助动装臵2辆),占25.13%。分类:客运车辆应缴966辆,已缴184辆,占19.05%;货运车辆应缴3612辆,已缴1461辆,占40.54%;货运自备车应缴2488辆,已缴239辆,占9.61%;单位专用应收车辆573辆,已缴21辆,占3.66%。自备代步或接送小孩应缴车辆1706辆,已上缴443辆,占25.97%。按车主户籍分类,本地人已缴1707辆,外地人已缴641辆。发放各类上缴车辆收处臵补助款680万元。其中:吴兴区应缴4298辆,已缴991辆,占23.06%;开发区应缴3278辆,已缴1264辆,占38.56%;度假区应缴1769辆,已缴93辆,占5.26%。三区已上报各类上缴处臵车辆协议2490份,其中吴兴区1068份,

开发区1235份,度假区187份。目前,已上缴各类处臵车辆2348辆,已签协议上缴车辆2490份,实际可上缴各类整治车辆4838辆。

现将前阶段工作进展情况简要汇报如下:

一、三轮车整治工作背景

自2010年下半年以来,中心城区范围内出现较多违法、改装和非法营运的电动三轮车、仿人力客运三轮车和残疾人三轮车,严重影响了中心城区营运市场秩序,给道路运行交通安全带来诸多隐患。同时陆续出现了少数出租车司机、人力客运三轮车车主多次上访事件。经登记的551辆人力客运三轮车从业人员,主要是原市装卸搬运公司员工、企业下岗职工、城郊土地征用工及司法矫正人员,年龄55岁以上占80%左右。从事非法营运的电瓶三轮车主60%是外来人员,其余是城郊周边的失地农民和国有企业下岗职工。2010年8月9日,根据孙书记、马市长批示精神,市政府召集市政法委、市城管行政执法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交警支队和市运管处等单位负责人,专题研究中心城区三轮车、残疾车整治问题,并从8月12日开始开展联合整治,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由于种种原因,中心城区三轮车交通违法和非法营运现象依然存在,严重影响了我市交通道路秩序。根据广大群众的呼声,经过深入仔细的调查研究、前期准备,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 2011年11月17日起开展对中心城区内三轮车交通违法和非法营运开展集中整治行动。

二、前阶段所做工作

1.学习调研,形成方案。2011年下半年以来,市政府对中

心城区三轮车交通违法和非法营运问题进行了专题调研,并多次召开会议研究部署。8月16日,由市法制办牵头,组织市城管行政执法局、市公安交警支队、市交通运输局等相关单位负责人,赴温州学习调研“四小车”(机动三轮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摩托车和人力客运三轮车)综合专项整治工作的经验和做法。9月9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各地的实践经验,经论证确定将电动三轮车定性为机动车,并于9月下旬,由市法制办召开听证会专门五部门发出的整治通告合法性进行审查。并形成了中心城区三轮车交通违法和非法营运集中整治的工作方案及经济补助政策、运力补给及驾驶员培训方案、三轮车车主再就业实施方案等。

2.明确责任,健全组织。2011年9月中旬,中心城区三轮车交通违法和非法营运集中整治工作方案分别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和市委常委会讨论通过,正式审定本次集中整治的工作方案及相关经济补助政策,并成立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吴水霖为组长的中心城区三轮车交通违法和非法营运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整治工作的统筹、协调、督促和指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章新泉、莫雨民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分设综合组、宣传组、维稳组、督察组、执法组五个大组,各组组长由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市级有关部门负责同志担任,明确整个日常整治工作由市城管行政执法局组织牵头,社会维稳工作由市政法委负责。

3.抽调人员,调查摸底。2011年11月17日,市委、市政府召开中心城区三轮车交通违法和非法营运集中整治动员大会以后,从市城管执法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吴兴区、开发区、度假区抽调的690多名工作人员集中进行调查摸底工作。

截止12月5日,共走访三轮车主9654人,发放摸底调查表9471张,入户登记各类整治三轮车9345辆,其中客运三轮车966辆,货运三轮车6100辆(包括货运营运3612辆,货运自备2488辆),单位专用车573辆,自备代步或接送小孩1706辆。列入整治对象9097辆,其中电动三轮车6757辆、燃油三轮摩托车1756辆、经登记加装电瓶人力三轮车329辆、未经登记人力三轮车209辆、未经批准残疾车46辆。另外经批准残疾车128辆。填写就业意向情况表的有3295人,其中转驾驶员490人,接受岗位推荐100人,转其他培训68人,其他2637人。

4.宣传发动,上缴车辆。2011年12月10日,中心城区三轮车交通违法和非法营运集中整治工作第二阶段动员大会后,主要做了五个方面工作:一是上门签订缴车协议。以街道、(镇)为单位,建立了网格化整治工作责任机制,将整治范围内9097辆机动三轮车责任包干到人, 690多名工作人员挨家挨户上门做工作,动员三轮车车主主动签约,上缴整治车辆。二是确定车辆上缴处臵场地。经多方协调,选择天外印刷厂空闲厂房作为整治车辆上缴处臵存放点。三是组成车辆上缴处臵工作组。从市有关部门抽调了10多名同志(以市城管执法局人员为主),具体负责车辆上缴处臵的有关事项。四是协调上缴车辆资金供给。积极与市财政部门及银行联系对接,做好上缴车辆日常资金的供给保障。四是动员单位带头上缴车辆。2011年12月22日专门召开中心城区内机关、企事业单位带头上缴机动三轮车会议,近20家的单位领导参加会议,涉及整治上缴车辆200多辆。

5.宣传政策,维稳接访。随着整治工作不断深入推进,不稳

定因素也逐步呈现出来。目前人力客运三轮车群体抵触情绪尤为强烈,对于本次整治要求其拆除违规加装的电瓶装臵无法接受,并已引发了四次上访事件。第一次上访:2011年12月21日下午,近300多名三轮车车主到市政府上访,后引导到市信访局。朱荣章副秘书长、罗安生副秘书长、章新泉副书记、莫雨民局长等亲自接访了9名上访代表,在听取意见的同时,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第二次上访:由于对2011年12月21日上访提出问题的答复不满意,人力三轮车车主认为政府不关心他们这些弱势群体,故造成了2012年1月9日下午200多名三轮车车主继续上访,通过教育劝返,于当晚12点结束。第三次上访。1月13日下午40多名人力三轮车车主再次到市信访局上访,他们要求三轮车能够转让、出租,如拆除电瓶,要求每月补助600-800元;应成立专门机构,对非法营运三轮车长期整治;如不能转让,要求解决养老保险问题或给予一次性处理。第四次上访: 2月1日下午60多名人力三轮车车主到市信访局上访,继续提出不愿意拆除电瓶的诉求,上访持续至下午5点以后结束。每次上访事件发生后,市领导比较重视,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亲自赴现场协调处臵,三大片区各级干部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积极帮助做好上访人员的思想教育和劝返工作。

6.综合治理,教育引导。2月6日,整治工作进入上街宣传教育阶段,从城管执法、公安交警、交通运管等部门抽调300名工作人员组成10个上街宣传教育工作组,主要做好三方面工作:一是宣传解释整治通告内容。通过全体工作人员上街发放整治通告,并向整治对象解释说明整治通告内容及宣传相关政策,力争

使所有整治对象全面深入了解整治目的与要求及相关配套措施,动员他们积极支持配合参与整治工作。二是推进整治车辆任务落实。通过全体工作人员上路宣传解释、教育引导,进一步加快整治车辆上缴速度,力争非法客运、货运车辆整治目标任务和拆除违规加装人力三轮车电瓶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三是营造良好舆论氛围。通过全体工作人员的宣传引导,以教育为先,进一步整改违法现象,为3月6日以后组织强制执法创造良好的条件。

三、下步工作打算

根据中心城区三轮车交通违法和非法营运集中整治工作方案及宣传教育阶段工作要求,下一步着重做好以下五方面工作:

1.做好宣传教育引导。城管执法局、公安局、交通运输局抽调的工作人员根据网格化管理责任工作分组,以宣传教育为主,开展劝告式执法,教育引导整治对象积极主动接受整治上缴车辆及整改违法行为。

2.加快车辆上缴处置。加快上缴车辆协议的签订和车辆的处臵工作,重点抓好上缴协议签订、审核电话通知、现场交车登记、补助款发放、车辆分类保存、资料整理汇总等工作。

3.继续做好维稳排查。组织协调吴兴区、开发区、度假区,继续做好人力客运三轮车车主后续思想工作,对几个重点人员继续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并要求排查各个三轮车整治群体的思想动态,落实维稳措施。

4.制定现场执法方案。3月6日以后转入强制执法阶段,要组织相关部门制定现场执法工作方案和突发事件应急处臵预案。

5.加强面上组织协调。继续做好整治工作相关数据汇总及对

外宣传工作,组织协调面上相关工作,包括政策解释说明、转岗就业及驾驶员培训、上缴车辆协议及车辆处臵场地落实、经济补助款保障和宣传教育阶段工作安排、现场集中执法准备等。

中心城区三轮车整治办公室 湖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二〇一二年二月十日

第五篇:常见交通违法行为处罚标准

1、醉驾:吊销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2、酒驾:初次罚款1000元、扣12分、暂扣驾驶证6个月;第二次罚款1000元、吊销驾驶证、拘留10天以下。

3、无证驾驶汽车:罚款1500元、拘留15天以下。

4、无证驾驶摩托车:罚款300元、拘留15天以下。

5、驾驶无牌摩托车:罚款200元、扣12分。

6、持汽车证驾驶摩托车(无摩托车证):罚款300元、扣12分、拘留15天以下。

7、摩托车载人超员(限载2人):罚款200元。

8、骑摩托车未戴头盔:罚款100元、扣2分。

9、驾驶人开车未系安全带:罚款100元。

10、驾驶人开车打电话:罚款50元、扣2分。

11、闯红灯:罚款150元、扣6分。

12、驾驶证过期仍开(骑)车的:罚款150元。

13、驾驶未年检机动车:罚款20元、扣3分。

14、驾驶报废摩托车:罚款500元、扣留机动车和驾驶证、并强制报废摩托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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