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局接受人大监督

2022-10-16

第一篇:司法局接受人大监督

主动接受监督促进司法公正(人大调研)

近年来,南宫市人民法院牢记党和人民的重托,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这一工作主题,全面落实司法为民的要求,虚心接受市人大常委会的监督,拓展沟通渠道,变被动接受监督为主动争取监督;全面加强与人大代表的联系,赢得人大代表对法院工作更广泛的理解和支持,取得了显著成效。南宫市人大常委会对法院工作给予了极大的关注,为法院工作营造了良好的执法环境。我们的具体做法是:

一、改变观念,不断增强开展与人大联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我们经常教育广大干警,要“摆正位子,处理好关系”。人大是法院干部的任免机关,法院工作的监督机关,同时也是法院“诉苦”和“撑腰”的地方,是法院的“娘家”。法院与人大机关之间不是单纯的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作为国家机关都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都有一个共同的目标,只是分工的不同,角度不同。所以在具体工作中,不断强化“监督就是支持,监督就是爱护”意识,变被动监督为主动要求监督,事事争取主动,

我们从人大代表最关切、最期盼的事情入手,及时调整联络部署,多服务、多汇报,坚持“走出去、请进来”,全方位、多渠道加强与人大常委会和人大代表的联络,法院的联络水平得到了提高,联络工作更加富有成效,与人大代表的关系更加融洽和谐。在不同场合,从人大主任、委员到人大代表都主动维护法院的形象,树立法院的权威,做法院的“挡风墙”;对法院工作存在的个别问题也是站在关心爱护和帮助改进的角度,平心静气地指出缺点,提出建议。

二、健全机制,逐步实现联络工作的经常化、制度化和规范化

为了切实加强和改进联络工作,我院明确了一位院领导主管与人大代表的联络工作,并列为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和改进,抓好监督落实。同时,建立完善了《办理人大代表涉案来信来访工作实施细则》、《重大工作事项报告制度》、《公开案件审理邀请人大代表旁听制度》等制度,并要求每个办案人员每年与代表委员联络活动不少于二次,要求各业务庭定期总结经验,查找不足,解决问题。通过建立机构,完善机制,强化措施,更新思路,使联络工作实现了经常化、制度化和规范化。

三、拓宽渠道,实现多角度多层面的联络

1、勤走访。我院始终坚持“平时常走访,会前必走访”的原则,“走出去”,主动接受人大监督,消除隔阂,增进理解。近一年来,我院采取多种形式走访人大代表160余人次,召开各类座谈会8次,征求各类意见10余条,走访人员与人大代表面对面征求意见、一对一答疑解惑,认真通报法院工作情况及下一年的工作安排,广泛征求其对法院整体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人大代表在充分肯定法院整体工作的同时,也为法院提供了许多有益的、甚至是建设性的意见,很多意见成为法院改进工作、深化改革的具体措施。

2、多邀请。我院在做好走访工作的同时,坚持“请进来”,主要邀请人大常委会和人大代表视察和检查工作,主动邀请部分人大代表旁听公开审理的案件或社会各界普遍关注的案件的公开庭审,对涉及代表亲属或代表关注的案件,更是主动邀请其旁听,以便增进对法院审判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3、重承办。我院始终坚持“代表满意为第一要旨”,重点抓好对人大代表的个案监督和工作建议的承办工作。对人大机关、人大代表关注的问题和案件,主管院领导都亲自听取承办工作情况汇报,专门部署交办,向有关庭室下达承办任务,要求各承办单位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加强领导,及时有效地完成承办任务。并建立承办责任制,到期后有结果的报结果,没有结果的报进度。一年多来,我院所承办的人大代表建议、意见,都全部答复了代表,按时办结率100%,代表满意率100%。

随着沟通的日益紧密,人大代表对人民法院的工作更加理解、更加关注、更加支持,我院的各项工作步入“快车道”。XX我院的工作受到邢台市中院的表彰,整体工作被南宫市委、市政府授予先进集体、优秀单位,精神文明建设被评为文明单位,被命名为“文明行业”,综合治理工作被评为先进单位,行风评议提升两个位次,跨入了先进单位行列。XX年上半年,刑事审判工作,被告服判率100%无一上诉,民事审判工作位列全邢台市第一,“两庭”建设走在全邢台市前列。

立足审判工作,完善监督机制,切实完善人大代表联系制度是当前法院工作中的一项重要任务。在今后工作中,我们将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这一工作主题,全面落实司法为民的要求,不断学习先进经验,争取人大及广大人大代表更加广泛地理解和支持,为法院工作的健康发展营造更加宽松的执法环境。

第二篇:司法体制改革视角下检察机关接受人大监督的思考

我国宪法规定,检察机关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并对其负责。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的检察机关,肩负着维护司法公正,捍卫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职责,在新的历史时期,主动接受人大监督,自觉把检察工作置于党的领导和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之下,不断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促进检察工作科学发展,是各级检察机关必须遵守的宪法原则。当前,我国正处于司法体制改革的历史新时期,按照司法体制改革的设计,省以下检察院收归省检察院直管,宪法规定,检察机关由同级人大产生,对其负责,接受其监督。司法体制改革后,检察机关如何处理好与同级人大的关系,主动接受其监督,保证检察机关正确行使职权,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在新的历史时期,检察机关如何接受各级人大的监督,笔者认为要做到以下几点:

一、强化学习教育,深化接受人大监督的观念

人民检察院在党委领导下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是坚持我国社会主义宪政体制的重要内容,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必然要求。各级检察机关对此要始终保持清醒认识。要组织全体干警认真学习《宪法》和《地方组织法》等法律法规,提高思想认识。通过教育,进一步提高广大检察干警对检察机关与人民代表大会的认识,增强接受监督的宪法观念;进一步提高坚持党的领导与接受人大监督关系的认识,增强服务大局的观念;进一步提高向法律负责与向人民负责关系的认识,增强执法为民观念。还应加强有关制度建设,建设检察机关接收人大监督的长效机制。对人大交办案件的办理、人大代表的意见和建议的处理反馈、人大代表视察评议的接待等从制度层面方面都做出明确细致的规定,确定了具体承办部门和责任人,把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纳入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从而确保接受人大监督的各项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二、加大落实力度,积极主动地争取人大监督

一是认真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法律规定,检察机关要定期向同级人大报告工作,接收评议。要高度重视一年一度人代会上的检察工作报告,在报告起草过程中,要坚决防止“例行公事”、草率从事的思想和作法,坚持客观、准确、全面地反映检察工作情况,并坚持集体讨论,拟出提纲,然后起草,再广泛征求意见,最后修改,送人大有关部门审查的工作程序,以实事求是的态度赢得各位代表的理解、信任和支持。同时还要定期不定期向人大专题报告开展专项工作情况,接受监督,争取人大的支持。如就开展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民事行政检察、刑罚执行监督检察等工作均要定期向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听取人大代表的建议和要求,促进检察工作不断发展。

二是主动邀请人大代表的视察和检查。检察机关召开重要会议或举办大型活动,要主动邀请人大代表参加,进行检查和指导。对人大常委组织的人大代表视察、调查和检查,要积极配合,热情接待,主要负责人要主动汇报工作,提供有关情况,虚心听取代表们的意见,认真研究处理。还要定期主动走访本辖区内各级人大代表,向人大代表汇报检察机关开展的工作,并征求他们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工作。

三是要认真办理人大常委会交办的案件。要高度重视人大交办案件工作。对人大常委会及其工作委员会批转的群众来信来访,都要先由检察机关举报中心登记,然后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凡属检察机关管辖的,要及时交有关业务部门办理,并落实到具体责任人,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办完,对不属于检察机关管辖的,移送有管辖权的主管机关办理,并向人大汇报。

三、加强和改进工作,增强接受人大监督的实效

检察机关要根据人大决议、决定、审议意见以及代表意见建议,不断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努力使检察工作更加符合人民的要求。

一是要坚持服务党委工作大局,着力保障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紧紧围绕党委重大决策部署,积极发挥检察职能作用,服务大局。要积极运用各项法律监督职能服务改革、促进发展、维护稳定、保障民生。要紧贴大局开展查办和预防民生领域职务犯罪、查办和预防国家投资领域职务犯罪等专项工作,增强服务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是要强化法律监督职能,努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要认真履行对刑事立案、侦查活动、刑事审判、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民事行政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职责,促进严格执法和公正司法。注重针对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开展监督,增强了监督的针对性和时效性。坚持把查办职务犯罪作为强化法律监督的重要内容和有力手段,积极查办大案要案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案件,做到取信于民。注重创新监督机制,加强对刑事诉讼活动的监督制约和协调配合,保证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提高监督能力。

三是要加强自身建设,提高执法公信力。深刻认识加强执法公信力建设的重大意义,切实加强执法公信力建设,提高干警执法的严肃性和公正性。通过开展恪守检察职业道德主题实践活动,提高干警的专业道德水平。不断深化检务公开,多种途径宣传检察职能,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提高检察工作的社会认知度和满意度。

作者简介

李吉明(1968― ),男,湖北省保康县人,保康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大学本科。主要从事检察基础理论研究工作。

第三篇:法院接受人大监督汇报材料

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是国家的权力机关,是人民参与国家管理的有效途径和形式。它代表人民对法院工作进行监督,是宪法赋予人大的重要职权。因此,作为国家审判机关自觉主动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既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要求,也是法院改善外部司法环境,推动审判工作科学发展的政治基础。对于确保公正司法、促进司法和谐、维护社会稳定,实现“保增长、保稳定、保民生”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几年来,我院的各项工作始终坚持置于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之下,主动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主动向人大汇报审判工作和队伍建设情况,积极争取人大的理解和支持,将人大的监督作为推动工作的动力。

一、定期汇报工作,便于人大监督

在每年之初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上,县人民法院向与会代表汇报法院工作,倾听代表的意见和建议。同时,每年定期向人大常委会汇报专项工作。近几年来,我院先后围绕基层法庭建设、执行工作、民事审判、涉诉信访等工作向县人大常委会做了专题汇报。使县人大常委会及时掌握县法院的重点工作,更好履行法律监督的职能。同时,根据人大常委会对专项工作作出的议决事项,专题研究、制定措施、认真贯彻落实、改进工作,提高了司法水平。

二、邀请人大代表来法院视察和检查,努力改进工作

我院在主动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汇报各项工作的同时,及时邀请人大代表对各项工作进行视察和检查,共同研究解决法院在执法过程中遇到的难题。如针对法院涉诉信访问题比较突出,社会反响较大的实际,我院邀请了部分市、县人大代表来院,专题汇报了涉诉信访问题的情况,逐案汇报产生涉诉信访的原因及化解的对策,诚恳听取人大代表提出解决问题的措施,并认真抓好落实,使一批涉诉信访案件息诉罢访。再如2010年我院受理了xxxxxxx一案,为了确保科学公正的审判,我们邀请了部分人大代表和有关专业人员到水库实地考察,了解情况,并召开座谈会,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为正确的审判提供了依据。

三、邀请人大代表旁听案件庭审,自觉接受个案监督

人大代表对法院个案的监督是代表的重要职责。每年我院都围绕社会关注的,在当地有重大影响的案件,邀请人大代表旁听庭审,如热费纠纷案件,妇女儿童保护案件,信访听证等等。通过旁听既可以让代表对法院的审判活动有了更直观的了解,增强了代表监督法院工作的能力,又能有效监督法官规范庭审程序,提高案件审判质量。在化解“执行难”工作中,我们邀请人大代表直接到执行现场,全程进行监督,取得了人大代表对执行工作的理解和支持,通过人大代表的监督,规范了司法行为,有力改进了执法工作。对于人大交办的个案,我院认真对待,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解决。2010年11月,xxxx工程公司申请执行xx县xx镇中学、xx镇政府拖欠工程款案因只部分执行问题,反映到市、县人大常委会,市、县人大责成法院采取有力措施尽快执行。县法院领导高度重视,针对两个被执行单位能力不足的实际,主动向县政府主要领导汇报,县政府主要领导决定由县财政暂借10万元支付执行款,余款分期履行。申请执行单位十分满意。

四、选任优秀人民陪审员,实现司法民主

在县人大常委会的关心支持下,XX年4月,由县人大常委会依法任命了十三名人民陪审员,这些陪审员来自于社会各界,文化素质比较高,具有一定的广泛性、代表性和较高的政治素质和文化水平。自正式上岗以来,他们克服了本职工作繁忙,案件审理难度较大等困难,参与审结了大量的民事、刑事案件,为法院审判工作及公正司法作出了积极贡献。也使法院的审判工作更加贴近民情民意,增强了法院裁判的社会公信力和认同感。

总之,这几年来我院通过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邀请人大代表视察、召开座谈会、发征求意见函、旁听庭审、聘请人民陪审员等形式,主动接受人大的监督,积极改进工作,确保司法公正。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在接受人大监督中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人大意识还不够强。突出表现在向人大汇报工作,接受监督不够经常化、制度化。二是接受监督、改进工作的措施还不够具体有力。突出表现在落实人大及其常委会决定和决议还缺乏具体化,解决执法中突出问题还有一定的差距。三是接受人大监督的方式方法比较单一。主要反映在接受人大监督局限于工作报告、接受视察、检查等形式,拓宽接受监督的渠道,创新接受监督的方式方法还存在较大差距。以上问题我们要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改进。

一、要加强对宪法和相关法律的学习,不断增强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的意识。要把接受人大监督作为审判机关的法定义务,坚持接受监督经常化、制度化,确保司法公正。

二、加大对人大及其常委会决定和决议的落实力度。要根据人大对法院工作提出的各项要求,精心研究,制定措施,认真落实,做到落实每项要求有目标,有措施,有实效。

三、改进接受监督的方式方法。要变被动接受监督为主动接受监督,及时汇报法院工作的难点和热点问题,倾听人大代表的呼声,及时反映情况,在人大的监督下集中解决法院存在的突出问题,努力提高执法水平。

第四篇:接受人大监督,改进政府工作

在县人大常委会工作审议总结会上的

讲 话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各位代表、同志们: 今年县人大常委会组织人大代表对县公安局、县人口计生委、县审计局、县环保局、县畜牧水产局及县国税局开展了工作审议。根据人大代表的审议意见,县人大常委将需要整改的问题向受审单位进行了交办。在县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上,专题听取了六个部门整改情况的报告。在此,我代表县人民政府,感谢县人大常委会对政府工作的监督和支持,感谢人大代表对受审单位的关心和爱护 。

参加这次工作审议的县人大常委会委员和人民代表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对审议单位的工作情况进行了全面深入的了解,参加了受审单位的动员大会,听取了自查自纠的情况汇报,深入到县直有关单位、乡镇、农村调查座谈,并向部分人大代表和群众进行调查问卷。由于工作深入、作风扎实,整个审议工作客观公正,对成绩充分

1 肯定,看问题分析准确,提建议中肯可行。这次受审的六个部门的领导班子,自始至终对审议工作高度重视,按照要求对工作进行了全面的回顾,对存在的缺点和问题进行了深刻的剖析,并切实做到认真地整改,明确了今后工作努力方向。可以说,这次受审单位的认识是到位的,态度是端正的,准备是认真的,工作是积极的。为了把审议工作推向深入,下面,我代表县人民政府讲三个方面意见。

一、进一步端正思想,虚心接受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审议

人大及其常委会组织对政府及其工作部门进行审议,是人大代表依法行使权力的一种重要形式,也是人大开展监督的一种有效途径。通过审议,对受审对象是一种教育,对受审部门是一种帮助,对政府工作更是一种推动。审议期间,人大代表通过深入基层,走访群众,调查了解,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也找出了我们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许多中肯的批评、意见和建议。我们对代表们提出的这些批评、意见和建议,要端正思想,正确对待,虚心接受,切实整改。一要防止和克服无所谓的思想。切忌“审议时受触动,审议后无行动”,对审议中反映出来的问题

2 应该站在执政为民的高度认真分析,抓准症结,抓紧解决。二是要防止和克服消极抵触思想。要牢记“忠言逆耳利于行”的古训,不要认为人大代表提出的意见比较尖锐,就产生消极抵触情绪,而是应多从主观上找原因,多从工作上找差距,做到“有则改之,无则加勉”。三是克服无所作为的思想。不要认为人大代表提出的问题有的涉及到体制调整,涉及到重要政策的出台,单凭一个部门或某个领导的力量,难以在自己的职责范围、在自己的任期内解决,感到无处着眼,无从下手。实际上,工作往往事在人为,只要你去想,只要你肯干,办法总比困难多,总会有成功的希望。当然,象上述这些模糊的、片面的认识,我相信这次受审单位都不会出现,我这里提出来,只是作为一种警示,希望受审单位在抓整改工作时把思想理一理,认识清一清。思想认识问题解决了,下一步继续整改就有了动力,今后的工作就有了更为明确的目标。

二、进一步强化措施,继续抓好整改工作

审议是手段,整改是关键,提高部门领导能力和水平,推动工作发展才是目的。检验这次审议的效果,核心的一条就是看我们整改措施是否落实,整改工作是否到位,最

3 终是看我们依法行政的水平是不是真正提高了,领导发展的能力是不是真正增强了。前段时间的整改已经取得了初步成效,但推动整个工作的整改是一项长期任务。这次审议会结束后,受审部门要立即召开单位领导班子会议,进一步认真研究整改工作。要结合人大代表提出的每一条意见,认真分析,研究措施,制定下一步整改工作方案。要定时间、定任务、定措施、定人员,保证整改工作有人抓,有人管。对一些重要问题的整改,要报送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纳入明年工作计划,进行统筹安排。受审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亲自负责抓落实,对整改工作的进展情况进行跟踪督查,确确实实把整改措施落到实际工作中去。对目前条件尚不成熟、暂时解决不了的问题,要向县人大常委会做出说明和解释,并提出分步解决计划,给人大代表和全县人民一个交待。整改方案和整改情况,要及时向县人大报告。对县人大及其常委会认为不满意的整改结果,要继续抓紧整改,直到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满意为止。为促进整改工作落到实处,县政府将对这次审议中提出的意见进行专题研究,对整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县政府督查室对后续整改工作与效果要进行专题督查。总之,要想方设法把

4 整改落到实处,力求事事有交待,件件有着落。

三、进一步履行职责,全面提升政府工作水平 这次审议,不仅是对六个部门工作的审议,也是对政府工作的审议。因为,所有部门的工作都是政府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各位人大代表提出的建议,实际上是对县政府工作的建议。县政府及政府各部门都要以这次审议为契机,认真回顾、总结经验,找准位置、认清差距,转变作风、强化服务,更加全面、更加科学地履行职责,更加扎实有效地开展工作,努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政府。

一是要进一步增强人大意识和监督意识。各级政府及政府各部门都要充分认识工作审议的重要意义,把工作审议作为进一步做好各项工作的重要推动力量,自觉接受人大的监督和审议,更好地依法行政,勤政廉洁,执政为民。各级政府要自觉接受同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接受质询,依法向人大常委会备案行政法规、规章。对人大及其常委会通过的决议、决定,都要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对人大需要了解的工作都要实事求是地报告;对人大组织的执法检查和专题调研要认真对待,全力配合;对人大代表提出的批评、意见和建议,

5 要按要求抓好落实,力争代表的满意率达到100%。要以扎扎实实的工作树立政府的威信,以实实在在的成效赢得人民的信任。

二是要切实履行职责,推进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发展是人民群众最迫切的愿望,也是人大工作审议的根本出发点。县政府组成部门的主要负责人肩负着我县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之重任,其职责的履行情况,直接关系到全县经济社会的发展,特别是这次评议的6个部门,在我县的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都担负着十分重要的职责。政府各项职责职能的充分履行,是社会经济健康、有序发展的前提和保障。因此,政府各部门要以发展为已任,切实履行职责,围绕全县加快发展这个大局,找准自己的位置,发挥自己的作用,形成集聚效应,创造发展业绩。要把提高领导发展的能力和水平摆在首要位置,把加快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作为突出任务,一心一意谋发展,形成合力促发展,加快推进富民强县的步伐。

三是要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改进工作作风。各级政府及政府各部门要切实按照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要求,按照建设人民满意政府的要求,牢固树立“服务是政府的

6 天职”的思想,始终把人民满意不满意、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作为衡量政府工作能力和水平高低的根本标准。要切实转变政府职能,集中精力抓好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要对照基层、群众和外来客商对机关服务工作提出的更新更高要求,找准存在问题,落实改进措施,更好地为经济建设服务,为加快发展服务,把机关服务提高一个新的水平。要强化民本意识,设身处地为群众着想,满腔热情为群众解难,一心一意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

同志们 ,这次审议对各级政府及政府各部门来说,既是一堂严肃的政治课,又是一堂生动的教育课。我们一定要以这次人大工作审议为新的起点,发扬成绩,克服不足,提高能力,提升水平,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努力改进政府工作,把我县的各项经济社会工作推上一个新台阶。

第五篇: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加快建设法治政府

谢 正 义

(2010年12月4日)

同志们:

在全市上下回顾“十一五”、规划“十二五”之际,召开此次全市人大工作会议,不仅对开创全市人大工作新局面、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具有重要意义,而且对提高政府依法行政水平、做好各项工作具有积极作用。马上,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王燕文同志还要对进一步做好人大工作提出要求,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抓好贯彻落实。

下面,我结合政府工作,简要讲三点意见:

一、提高认识,更加自觉地接受人大监督

人大监督是最具法律效力的监督,是人民行使管理国家权力的重要体现。我们要从全局的高度,进一步深化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本质特征的认识,真正树立监督就是支持、监督就是促进、监督就是保障的意识,更加自觉地把政府各项工作置于人大监督之下。 一是及时主动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这是宪法、法律规定的各级政府的重要义务,必须认真组织落实。对每年提交人民代表大会审议的《政府工作报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以及提交人大常委会审议的各项汇报,各级政府及所属部门都要高度重视,认真准备,并由政府及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汇报。对人 1

大提出的建议、意见,会后要及时研究,抓紧办理并及时反馈情况。凡涉及政府工作全局的重大事项,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关决议、决定的执行情况,以及人大常委会依法要求报告的其他重要工作,都应及时向人大常委会报告,接受审议,实现人大对政府工作监督的经常化、制度化。

二是认真办理人大代表提出的建议、意见。认真办理代表议案建议,是密切政府与人民群众联系的重要渠道。今年以来,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先后提出了“关于开展低碳经济试点”、“关于扬州融入宁镇扬经济板块联动发展”等人大代表议案、建议360件,并就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难点、重点问题开展专题调研,有力推动了全市科学发展和全面小康建设。政府部门必须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把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同各部门各单位自身业务工作结合起来,加强调查研究,加强与代表的联系、沟通,把办理工作的重点放在提高质量、讲究实效、狠抓落实上。要坚持办理工作“三个百分之百”,即:部门领导对办理答复意见审阅把关率100%,承办部门与代表走访见面率100%,办复率100%,保证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真正取信于民,切实维护人民政府的良好形象。

三是确保完成人代会通过的各项目标任务。人代会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是政府组织开展工作的重要依据;人代会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是政府及其组成部门对人民作出的重要承诺,不能有丝毫懈怠。近几年,市政府每年都将目标任务进行认真分解,明确重点工作和民生实事,进行项目化推进,取得了显著成效。今年是“十一五”收官之年,各级政府都要围绕政府工作报告,加强目标管理,

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强化措施,加大督促检查力度,确保今年各项任务全面完成,为“十一五”收好尾,为“十二五”开好局。

二、完善机制,更加扎实地推进依法行政工作

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是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内在要求,也是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内容。地方政府必须在党委的领导下,认真执行人大决议决定,把依法行政贯穿于行政管理和服务的全过程。

一是坚决贯彻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执行人大的决议就是贯彻党和人民的意志,接受人大的监督就是接受人民的监督,对人大负责就是对人民负责。无论是人代会期间人大作出的决议决定,还是闭会期间人大常委会作出的决议决定,都要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并将执行结果及时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对人代会审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财政预算等报告,要狠抓落实,确保人代会确定的每一项工作目标都能圆满完成。各级政府及其组成部门要把贯彻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的情况,作为检验政府依法行政水平的重要标准,切实做到责任明确、措施扎实、督查有力,确保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的落实。

二是切实抓好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工作。作为地级市,扬州虽然没有立法权,但是要善于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经济和社会事务,根据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实际需要,开展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工作,以此规范政府行政行为,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各级政府要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以相应的法律、法规为准绳,进一步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努力使政府各项工作都有法可依、有章可循。要建立健全专家咨询、社会公众参与等制度,使政府规范性文

件明确具体、更具操作性,更加符合法律规定和人民意愿。

三是不断加大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力度。政府全体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懂法、守法,增强法律意识,自觉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行使职权、开展工作。要加快职能转变,把政府经济管理职能转到主要为市场主体服务和营造良好发展环境上来,更多地运用法律手段履行职责、促进发展。要继续办好政府公开电话、“寄语市长”和部门服务热线,认真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和行政复议工作,对发现的违法案件及时查处,绝不护短,真正实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要追究。

三、营造氛围,更加主动地为人大履职创造良好环境

各级政府要按照对人大负责、受人大监督的要求,尊重人大法律地位,支持人大行使职权,配合人大开展工作,为人大履行职能创造良好条件,提供有力保障。

一是密切同人大常委会的工作联系。各级政府要把接受人大监督与支持人大工作结合起来,把密切联系人大与推进依法行政结合起来,把促进民主法治建设与推进科学发展结合起来,确保人民意志在政府工作中得以充分体现。政府工作中除每年定期向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全面工作外,对人民群众最关心和社会反映最强烈的全局性重大事项,都要向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听取意见,接受监督。重大决策和重要部署事前征求人大及常委会的意见;重要规范性文件及时报送人大常委会备案;重大活动邀请人大常委会领导参加,以便人大了解情况,加强监督。

二是积极配合人大代表的视察、调研活动。人大组织进行视察、检查和调查,是人大了解政府工作和群众意愿的重要途径,也是对政府工作进行监督的重要方式。一方面,要结合全市重点工作、人大审议议题、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主动邀请人大代表进行视察调研,更好地改进和推动工作;另一方面,对人大常委会组织的视察、检查和调研活动,要精心准备,热情接待,积极配合,周到服务,对人大代表在视察、检查和调研中提出的批评、意见和建议,要逐一进行研究,认真予以采纳,不断加以整改,并将整改情况及时向人大常委会汇报。

三是创造条件帮助人大解决实际问题。近年来,市政府在财力比较紧张的情况下,积极保障人大工作所需经费,为人大代表履行职责提供了重要条件。随着人大工作内容的拓展、工作任务的加重,各级政府要按照科学安排、重点保障的原则,全力支持人大常委会开展工作,不断改善人大机关的工作条件。各级、各部门要切实为人大代表联系群众、开展活动、反映民意提供便利条件,充分发挥人大代表在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中应有的作用。

同志们,做好政府工作,离不开人大高效有力的监督、支持和帮助。市政府将始终坚持在市委的领导下,进一步增强接受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加强法治政府建设,为加快建设“三个扬州”而不懈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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