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吊监理实施细则

2022-08-01

第一篇:塔吊监理实施细则

监理实施细则(塔吊)

B13

银河苑打工楼5#楼 工程

监理实施细则

(起重机械--塔吊安全)

内容提要: 专业工程特点 监理工作流程

监理工作控制目标及控制要点

监理工作方法及措施

项目监理机构(章):

专业监理工程师: 总监理工程师:

期:

江苏省建设厅监制

一、工程概况

银河苑打工楼工程位于常熟市东南开发区东南大道与银河路交界处往南200米,该工程建筑面积为8397平方米,总投资1200万元,框架六层。

本工程由常熟天和建筑设计研究院负责设计,东南开发区投资经营有限公司投资建设,苏州建设监理有限公司负责工程监理,江苏汇丰建筑有限公司负责施工。

二、监理目标

通过监理工作使现场塔吊设备、安装、使用、拆卸过程达到相关国家要求,符合相应的安全生产管理要求,避免塔吊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监理依据

1.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2.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3. 《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166号令 4.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 建质[2009]87号 5. 《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的通知 建质[2008]75号 6. 《苏州市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7.施工方案 8.

监理规划

四、塔吊正式安装前监理应落实的工作

首先要求现场使用单位提供拟用于本工程塔式起重机的相关说明书资料;并要求施工单位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编制“塔吊基础专项施工方案”;

项目监理部应及时根据塔吊技术资料内容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要求对施工单位申报的方案进行审核(方案经监理项目部审批通过方允许现场实施);

塔吊基础施工前应对用于塔吊基础的钢筋原材料、预埋地脚螺栓等检查原材料质保书并进行现场见证取样复试,合格后方允许在现场使用;

土方开挖阶段对基底标高及基坑尺寸进行现场复测,留好记录; 垫层浇筑前如现场监理人员无法确定当前持力层是否达到了塔吊安装相关承载能力的,应邀请地勘部门对塔吊基础持力层进行验槽,并做好地基验槽记录

根据塔吊方案注明的基础配筋要求进行隐蔽验收,签认相关工序资料。

复核塔吊基础模板几何尺寸,以满足说明书要求。

混凝土浇筑,进行旁站。见证混凝土试块留置情况。(混凝土原材料配比、混凝土施工)

五、塔吊进场审批工作

 审查施工单位申报的建筑起重机械安全技术档案(A3.4表)

包括原始资料: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制造监

督检验证明、安装使用说明书

运行资料:定期检验报告、定期自行检查记录、定期维护保养记录、维修和技术改造记录、运行故障和生产安全事故记录、累计运转记录等运行资料

安装验收资料:历次安装验收资料  对安装检测单位、人员资质审查

检查安装合同及总分包安全协议签订情况并留档 审查塔吊安装单位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现场管理人员资格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证书 现场安拆人员的有效期内的特殊工种上岗证

对专业检测单位及人员上岗资质进行审查(A3.6表)  对塔吊安装过程安全专项方案进行审查:包括塔吊安装过程安装方案及塔吊安装过程应急救援预案。

 对拟用于现场安装的吊车相关资料进行检查:吊车的行驶证及年检情况,吊车司机持证上岗情况。

六、塔吊安装过程中的监督工作

 人员方面的监督工作:

检查塔吊安装过程中总、分包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到场情况 核查到场安装人员的特殊工种上岗证并进行人证对比 塔吊安装特殊工种高处作业安全带、安全帽正确佩戴和使用情况检查

 施工现场安装安全监督

设备现场应划定安装范围并设置安全警戒标志,严禁无关人员进入

吊装用汽车吊的,固定位置的地耐力应满足吊装总重量要求,防止地基突然沉陷而导致整机倾覆。 施工现场严禁交叉作业

吊装现场周围存在高压线的,应确保有效安全距离。 风力超过四级严禁安装、加节顶升或拆卸。

七、塔吊投入使用前

 检查塔吊的第三方检测报告,如存在需整改问题的,应在整改完成后重新邀请检测单位现场复查并取得合格检测报告  检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备案登记证明

 对现场操作人员数量、持证上岗情况(起重信号、塔吊司机、司索工)及其年检情况进行审核

 审核总承包单位提供的设备操作及维护保养制度,明确专职设备管理人员(A3.9表)

 审批使用过程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A3.9表)  现场存在多台塔吊同时使用的,应要求总包单位制定群塔施工方案并进行审批(A3.9表)

上述条件未满足的,不得允许施工单位投入使用。

八、设备投入使用后

要求使用单位专职设备管理人员对安全保护装置、吊具、索具进行定期检查、维护和保养(联系单形式)

风力超过六级以上或雷雨天气禁止使用。

塔吊需要顶升时,审核实施单位及操作人员资质,禁止擅自在建筑起重机械上安装非原制造厂制造的标准节。

塔吊需要附墙时,必须要求申报附墙安装方案。如附墙件尺寸及安装方法与原生产厂的产品安装要求不符的,必须附设计计算书及安装方案。现场附墙撑杆安装必须与安装方案一致。禁止擅自在建筑起重机械上安装非原制造厂制造的附墙装置

监督施工单位在使用、顶升、附墙施工过程中的情况是否与经批准的方案要求一致,发现问题时应及时要求施工单位限期整改,拒不整改的应及时书面向建设单位汇报

九、塔吊拆除过程监督管理 对塔吊拆除单位、人员资质的审核

检查总包单位与塔吊安拆单位签订的塔吊拆除合同及总分包安全协议,相关资料应留档

审查塔吊拆除单位营业执照、企业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 现场管理人员资格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证书 现场安拆人员的有效期内的特殊工种上岗证 塔吊拆除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审查

塔吊拆卸工程专项方案(A3.9表)审批

对塔吊拆除过程应急救援预案进行审批(A3.9表) 用于塔吊拆除的汽车吊资料的审查

检查汽车吊的行驶证及年检记录

检查汽车吊操作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人员设备安全监督检查

塔吊拆除过程中总、分包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到场情况 核查到场拆除人员的特殊工种上岗证并进行人证对比

塔吊拆除特殊工种高处作业安全带、安全帽正确佩戴和使用情况检查

核查到场拆除人员的特殊工种上岗证并进行人证对比 施工现场安装安全监督

设备现场应划定安装范围并设置安全警戒标志,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吊装区域

用汽车吊的,固定位置的地耐力应满足吊装总重量要求,防止地基突然沉陷而导致整机倾覆

施工现场严禁交叉作业。

吊装现场周围存在高压线的,应确保有效安全距离 风力超过四级严禁安装、加节顶升或拆卸。

十、塔吊安装、使用、拆除过程中发现问题处理方式

1、 安装单位执行建筑起重机械安装工程专项施工方案情况,发现安装单位在安装过程中未按既定方案实施的,应发文要求停工整改,施工单位拒不整改的应及时向建设单位汇报,同时采用书面监理报告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汇报。

2、 施工单位在使用、顶升、附墙施工过程中的情况是否与经批准的

方案要求一致,发现问题时应及时要求施工单位限期整改,拒不整改的应及时书面向建设单位汇报同时采用书面监理报告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汇报。

3、 拆除单位执行建筑起重机械拆除工程专项施工方案情况:发现安装单位在安装过程中未按既定方案实施的,应发文要求停工整改,施工单位拒不整改的应及时向建设单位汇报同时采用书面监理报告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汇报。

第二篇:塔吊专项安全监理细则

聚丰国际大厦

塔吊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编制:

审核:

江西省新大地建设监理公司

1

塔吊专项安全监理细则

一 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聚丰国际大厦工程项目 1.2 工程地点:南昌市井冈山大道945号 1.3 工程规模:建筑面积约30913.31㎡ 1.4 建设单位:南昌聚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1.5 监理单位:江西省新大地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1.6 设计单位:广东城建达设计有限公司 1.7 施工单位:江西嘉业建设工程集团公司 1.8 勘察单位:核工业江西工程勘察研究总院

二 监理依据:

1. 《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01; 2.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 3.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 4. 塔吊施工设计图及设计说明; 5. 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方案);

6. 政府及行政主管部门的相关条文、法规等。 三 危险性较大工程监理控制流程:

1. 审核装拆单位资质,安全管理体系; 2. 审核专项安全施工方案;

3. 督促施工单位签订安全责任协议书、合同等各项文件资料;4. 督促总包对塔吊装拆的全过程监控,并形成书面记录备案;

塔吊专项安全监理细则

5. 审核操作人员和管理人员持证是否相符; 6. 明确本专项工程的危险性较大工序及内容;

7. 督促施工单位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措施的落实实施;

8. 发现隐患及时间开具安全监理工作通知单,指令及时整改,回复销项; 9. 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安装(加节)后的三级验收工作,在未经验收合格前不得使用;

10. 督促施工单位落实日常维护保养制度,做好保养记录,使整工程的顺利完成不留安全隐患。

四 施工过程安全建立目标值:

通过有效地控制施工中人为的冒险性、盲目性和随意性的行为造成不安全因素发展,把可能发生的事故消除在萌芽状态,预防是消除隐患的最佳途径,最终以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实现重大安全事故为零。 五 塔吊装拆与施工过程中运行的安全控制措施:

(一) 力距限制器

1. 分析许多倒塔事故,主要原因是由于超载造成,之所以形成超载一是由于重物的重量超过了规定;二是由于重物的水平距离超过了作业半径所致,安装力矩限制器后,当发生重量超重或作业半径过大,而导致力矩超过该塔吊的技术性能时,即自动切断起升或变幅动力源,并发生报警信号,防止发生事故。

2. 目前力矩限制器有两种:一种是电子型,另一种机械型。电子型在显示屏上可以同时读到力矩、作业半径及重量数据,当接近塔吊的允许力矩时,由预警信号、使用方便,但是受作业条件影响大,可靠度差,易损坏、维修不便;机械型无显示装置也无预警信号,但工作可靠,比较适合现场施

3 塔吊专项安全监理细则

工作业条件,结构简单损坏率低。

3. 塔吊在转换场地重新组装、变换倍率及改变起重臂长度时,都必须调整力矩限制器,电子型的超载报警点也必须以实际作业半径和实际重量试吊重新进行标定。对小车变幅的塔吊,选用机械型力矩限制器时,必须和该塔吊相适应,(应选择同一种厂型)。

4. 装有机械型力矩限制器的动臂变幅式塔吊,在每次变幅后,必须及时对超载限位的吨位,按照作业半径的允许荷载进行调整。

5. 进行安全检查时,若无条件测试力矩限制器的可靠性,可对该机安装后进行的试运转记录进行检查,确认该机当时对力矩限制的测试结果符合要求,和力矩限制器系统综合精度满足±5%的规定。

6. 超载限制器(起升载荷限制器),按照规定有的塔吊机型同时装有超载限制器,当荷载达到额定起重量的90%时,发出报警信号;当起重超过额定起重量时,应切断上升方向的电源,机构可作下降方向运动。进行安全检查时,应同时进行试验确认。

(二) 限位器

1. 超过限位器。也称上升级限位置限制器,即当塔吊吊钩上升到极限位置时,自动切断起重机构的上升电源,机构可作下降运动,安全检查时应做动作试验验证。

2. 变幅限位器。包括小车变幅和动臂变幅。安全检查时应做试验验证。 (1) 小车变幅。塔吊采用水平臂架,吊重悬挂在起重小车上,靠小车在臂架上水平移动实现变幅。小车变幅限位器是利用安装在起重臂头部和根部的两个行程开关及缓冲装置,对小车运行位置进行限定。

(2) 动臂变幅。塔吊变换作业半径(幅度),是依靠改变起重臂的仰角来实

4 塔吊专项安全监理细则

现的。通过装置触点的变化,将灯光信号传递到司机室的指示盘上。并指示仰角读数,当控制起重臂的仰角分别到了上下限位时,则分别压下限位开关切断电源,防止超过仰角造成塔吊失稳。现场做动作验证时,应由有经验的人员作监护指挥,防止发生事故。

(三) 保险装置

1. 吊钩保险装置。主要防止当塔吊工作时,重物下降被阻碍吊钩仍继续下降而造成的索具脱钩事故。吊钩开口处装设一弹簧压盖,压盖不能向上开启只能向下压开,防止索具从开口处脱出。

2. 卷筒保险装置。主要防止当传动机构发生故障时,造成钢丝绳不能够在卷筒上顺排,以致越过卷筒端部凸缘,发生咬绳事故。 3. 爬梯护圈

1) 当爬梯的通道高度大于5m时,从平台以上2m处开始设置护圈。护圈应保持完好,不能出现过大变形和少圈、开焊等现象。

2) 当爬梯设于结构内部时,如爬梯与结构的间距小于1.2m,可不设护圈。

(四) 附墙装置

1. 自升塔的自由高度应按照说明书要求,当超过规定时,应与建筑物进行附着,以确保塔吊的稳定性。 2. 附墙装置

(1) 附着建筑物时其受力强度满足设计要求。

(2) 附着时应用经纬异检查塔身垂直度,并进行调整。每道附墙装置的撑杆布置方式、相互间隔以及附墙装置的垂直距离应按照说明书规定。 (3) 当由于工程的特殊性需改变附着杆的长度、角度时,应对附着装置的强度、刚度和稳定性进行验算,确保不低于原设计的安全度。

5 塔吊专项安全监理细则

(4) 在附着框架和附着支座布设时,附着杆倾斜角不得超过10度; (5) 附着框架宜设置在塔身标准节连接处,箍紧塔身。塔架对角处在无斜撑时应加固;

(6) 塔身顶升接高到规定锚固间距时,应及时增设与建筑物的锚固装置。塔身高出锚固装置的自由端高度,应符合出厂规定;

(7) 起重机作业过程中,应经常检查锚固装置,发现松动或异常情况时,应立即停止作业,故障未排除,不得继续作业;

(8) 拆卸起重机时,应随着降落塔身的进程拆卸相应的锚固装置。严禁在落塔之前拆锚固装置;

(9) 遇有六级以上大风时,严禁安装或拆卸锚固装置;

(10) 锚固装置的安装、拆卸、检查和调整,均应有专人负责,工作时应系安全带和戴安全帽,并应遵守高处作业有关安全操作的规定。

(五) 安装与拆卸

1 塔式起重机的安装和拆卸是一项既复杂有危险的工作,所以要求工作之前必须针对塔吊类型特点,说明书的要求,结合作业条件制定详细的施工方案,包括:作业程序、人员数量及工作位置、配合作业的起重机械类型及工作位置,地锚的埋设、索具的准备和现场作业环境的防护等。对于自升塔的顶升工作,必须有吊臂和平衡臂保持平衡状态的具体的要求,和顶升过程中的顶升步骤及禁止回转作业的可靠措施。

2 起重机的拆装必须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拆装资质证书的专业队伍进行,并应有技术和安全人员在场监护。

3 起重机安装过程中,必须分阶段进行技术检验。整机安装完毕后,应

6 塔吊专项安全监理细则

进行整机技术检验和调整,各机构动作应正确、平稳、无异响,制动可靠,各安全装置应灵敏有效;在无载荷情况下,塔身和基础平面的垂直度允许偏差为4/1000,经分阶段及整机检验合格后,应填写检查记录,经技术负责人审查签证后,方可交付使用。 4 起重机塔身升降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升降作业过程,必须有专人指挥,专人照看电源,专人操作液压系统,专人拆装螺栓。非作业人员不得登上顶升套架的操作平台。操作室内应只准一人操作,必须听从指挥信号;

(2) 升降应在白天进行,特殊情况需在夜间作业时,应有充分的照明; (3) 风力在四级及以上,不得进行升降作业。在作业中风力突然增大达到四级时,必须立即停止,并应紧固上、下塔身各连接螺栓;

(4) 顶升前应预先放松电缆,其长度宜大于顶升总高度,并应紧固好电缆卷筒。下降是应适时收紧电缆;

(5) 升降时,必须调整好顶升套架滚轮与塔身标准节的间隙,并应按规定使起重臂处于平衡状态,并将回转机构制动住,当回转台与塔身标准节之间的最后一处连接螺栓(销子)拆除困难时,应将其对角方向的螺栓重新插入,再采取其他措施。不得以旋转起重机动作来松动螺栓(销子): (6) 升降时,顶升撑脚(爬爪)就位后,应插上安全销,方可继续下一动作; (7) 升降完毕后,各连接螺栓应规定扭力紧固,液压操纵杆回到中间位置,并切断液压升降机构电源。

(六) 塔吊指挥

1 塔吊司机属特种作业人员,应经正式培训考核并取得合格证书。合格证或培训考核内容,必须与司机所驾驶吊车类型相符。

7 塔吊专项安全监理细则

2 塔吊的信号指挥人员应正式培训考核并取得合格证书,其信号应符合国家标准GB 5052---85《起重吊运指挥信号》的规定。

3 当结构上升后的干扰,或高塔作业司机不能清晰的听到信号指挥人员的笛声和看到手势时,应结合现场实际改用旗语或对讲机进行指挥。

(七) 塔吊基础

1 起重机的混凝土基础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混凝土强度等级不低于C35; (2) 基础表面平整度允许偏差1/1000;

(3) 埋设件的位置、标高和垂直度以及施工工艺符合出场说明书要求。 2 起重机的混凝土基础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3 起重机的混凝土基础周围应修筑边坡和排水设施,并应与基坑保持一定安全距离。

(八) 电气安全

1 施工现场架空线路与塔吊的安全距离,按照临时用电规范规定:“旋转臂架式起重机的任何部位或被吊物边缘10kV以下架空线路边线最小水平距离不得小于2m。”当小于此距离时,应按要求搭设防护架,夜间施工应有36V彩泡(或红色灯泡),当起重机作业半径在架空线路上方经过时,其线路的上方也应有防护措施。

2 当现场采用TT系统时,塔吊应进行接地,其电阻不大于4Ω;当采用TN系统时,除作保护接零外,还应按临时用电规范规定作重复接地,其电阻不大于10Ω。

3 作业中,当停电或电压下降时,应立即将控制器扳到零位,并切断电源。如吊钩上挂有重物,应稍松稍紧反复使用制动器,使重物缓慢地下降到安全地带。

8 塔吊专项安全监理细则

4 采用涡流制动调速系统的起重机,不得长时间使用低速挡或慢就位速度作业。

5 作业中,操作人员临时离开操纵室,必须切断电源,锁紧夹轨器。

6 作业完毕后,起重机应停放在轨道中间位置,起重臂应转到顺风方向,并松开回转制动器,小车及平衡重应置于非工作状态,吊钩宜升到离起重臂顶端2~3m处。

7检修人员上塔身、起重臂、平衡臂等高空部位检查或修理时,必须系好安全带。

8 在寒冷季节,对停用起重机的电动机、电器柜、变阻器箱、制

动器等,应严密遮盖。

(九) 安装验收

1 塔吊的试运转及验收分为三种情况:出厂前、大修后和重复使用安装后,这里主要重复使用安装后及加节时试运转与验收。应包括下面几个部分: (1) 技术检查。检查塔吊的坚固情况、滑轮与钢丝绳接触情况,电气线路、安全装置以及塔吊安装精度。在无载荷情况下,塔身与地面垂直度偏差不得超过千分之三。

(2) 空载试验。按提升、回转、变幅、行走机构分别进行动作试验,并提升、行走、回转联合动作试验。试验过程中碰撞各限位器,检验其灵敏度。 (3) 额定载荷试验。吊臂在最小幅度,提升额定最大起重量,重物离地20cm,保持十分钟,离地距离不变(此时力矩限制器应发出报警讯号)。试验合格后,分别在最大、最小、中间工作幅度进行提升、行走、回转动作试验及联合动作试验。

进行以上试验时,应用经纬仪在塔吊的两个方向观测塔吊变

9 塔吊专项安全监理细则

形及恢复变形情况、观察试验过程中有无异常现象,升温、漏油、油漆脱落等情况。进行记录、测定,最后确认合格可以投入运行。

对试运转及验收的参加人员和检测结果应有详细如实地记录,并由有关人员签字确认符合要求。

(4) 起动前重点检查项目应符合下列要求:

1 金属机构和工作机构的外观情况正常;

2 各安全装置和各指示仪表齐全完好; 3 各齿轮箱、液压油箱的油位符合规定; 4 主要部位连接螺栓无松动;

5 钢丝绳磨损情况及各滑轮穿绕符合规定; 6 供电电缆无破损。

(5) 送电前,各控制器手柄应在零位。当接通电源时,应采用试电笔检查金属结构部分,确认无漏电后,方可上机。

(6) 作业前,应进行空载运转,试验各工作机构是否运转正常,有无噪音及异响,各机构的制动及安全防护装置是否有效,确认正常后方可作业。 (7) 起吊重物时,重物和吊具的总重量不得超过起重机相应幅度下规定的起重量。

(8) 应根据起吊重物和现场情况,选择适当的工作速度,操纵各控制器时应从停止点(零点)开始,依次逐级增加速度,严禁越挡操作。在变换运转方向时,应将控制器手柄扳到零位,待电动机停转后再转向另一方向,不得直接变换运转方向、突然变速或制动。

(9) 在吊钩提升、起重小车或行走大车运行到限位装置前,均应减速缓行到停止位置,并应与限位装置保持一定距离(吊钩不得小于1m,行走轮不得小

10 塔吊专项安全监理细则

于2m)。严禁采用限位装置作为停止运行的控制开关。

(10) 动臂式起重机的起升、回转、行走可同时进行,变幅应单独进行。每次变幅后应对变幅部位进行检查。允许带载变幅的,当载荷达到额定起重量的90%及以上时,严禁变幅。

(11) 提升重物作水平移动时,应高出其跨越的障碍物0.5m以上。

(12) 对于无中央集电环及起升机构不安装在回转部分的起重机,在作业时,不得顺一个方向连续回转。

(13) 装有上、下两套操纵系统的起重机,不得上、下同时使用。

(14) 采用涡流制动调速系统的起重机,不得长时间使用低速挡或慢就位速度作业。

(15) 作业中如遇六级及以上大风或阵风,应立即停止作业,锁紧夹轨器,将回转机构完全松开,起重臂应能随风转动。对轻型俯仰变幅起重机,应将起重臂落下并与塔身机构锁紧在一起。

(16) 动臂时和尚未附着的自升式塔吊起重机,塔身上不得悬挂标语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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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篇:《塔吊安装与拆除监理实施细则》

工程

塔吊安装与拆除 监理实施细则 编制: 审批:

江西省恒信建设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监理部 年月 目录

一、工程概况

二、安全监理工作依据

三、监理工作的控制要点

1、塔吊监理工作流程

2、监理控制要点及方法措施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建设单位: (3)设计单位: (4)勘察单位: (5)施工单位:

(6)监理单位:江西省恒信建设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7)建设地点:位于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碟子湖大道以东,长江路以南,凤凰北大道以西。 (8)本工程建筑占地面积约37692.38平方米(含地下室建筑面积);1#楼23F,2#楼为33F,3#楼为31F,S1-S2栋商业2F,建筑高度为4.5m~101.7m。高层为剪力墙结构,商业为框架结构,预制桩基础、灌注桩型式/独立基础;设计使用年限50年,建筑结构的安全等级为一级,建筑工程等级为一级,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建筑物耐火等级为一级。

二、安全监理工作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主席令第70号 (2)《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93号 (3)关于加强《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实施工作的通知

(建设部建标(2000) 第248号) (4)《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 (5)《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 (6)《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 (7)《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范》JGJ33-2012 (8)《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DGJ08-903-2010 (9)《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49号

三、监理工作的控制要点

1、塔吊监理工作流程 2. 监理控制要点及方法措施 2.1控制点设置

为保证塔吊全过程始终处于受控状态,项目监理机构根据塔吊安装、拆除、及使用过程的特点,将下列项目设置为控制点进行重点监控:

2.1.1塔吊安装、拆除专项施工方案;

2.1.2塔吊安装单位、使用单位的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特种作业人员的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2.1.3塔吊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起重机械制造监督检验证书、备案证明等文件;

2.1.4辅助机械资料及特种作业人员证书;

2.1.5塔吊安装、拆卸;

2.1.6塔吊验收及检测;

2.1.7塔吊的使用;

2.2工作分工

安全监理工程师负责专项施工方案的审核,总监理工程师负责专项施工方案的审批。监理员及安全监理工程师负责塔吊安装和拆除施工作业的巡视监督,安全专业监理工程师、负责实体检验、验收,总监理工程师签认验收手续等,具体如下。 序号 工作内容 工作分工 总监 专监 监理员 监理员 1 安、拆专项施工方案进场、使用审批。签署验收文件。 A B 2 升降机进场检查 A B 3 安、拆单位、安管人员及安装人员核对检查(含顶升加节时) A B 4 塔吊安、拆与方案符合性(含顶升加节时) B A 5

附墙装置安装、安全装置(含防坠落器检定期限)、定期检测 A B 6

使用中司机持证检查检查 B A 7

安全隐患(通知、暂停、报告) A B 8 安装辅助机械检查 A B 9 未检测挂禁止使用牌 B A 10 巡视记录 B A 注:A为主要职责,B次要职责或配合。当有多个单位工程或部位时,专监和监理员应注明幢号。

2.3专项施工方案审查

2.3.1审查程序合法性:

2.3.1.1专项施工方案应由安装单位相关专业工程技术人员编制;

2.3.1.2专项方案应经安装单位技术部门负责人审核、单位盖章,总包单位技术负责人批准并加盖企业公章。

2.3.2审查方案完整性,专项方案应具有以下内容: 1) 工程概况; 2) 编制依据:

3) 作业人员组织和职责:

4) 塔吊安装位置平面、立面图和安装作业范围平面图; 5) 塔吊技术参数、主要零部件外形尺寸和重量; 6) 基础和附着装置的设置; 7) 爬升工况及附着节点详图;

8) 辅助起重设备的种类、型号、性能及位置安排; 9) 吊索具的配置、安装与拆卸工具及仪器; 10) 安装、拆卸步骤与方法;

11) 主要安装部件的重量和吊点位置 12) 安全技术措施; 13) 电源的设置 14) 安全应急预案。

2.3.4塔吊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应根据使用说明书的要求、作业场地及周边环境的实际情况、塔吊使用要求等编制。当安装、拆卸过程中专项施工方案发生变更时,应按程序重新对方案进行审批,未经审批不得继续进行安装、拆卸作业。

专项应绘制塔式起重机平面布置图和立面图,须标明塔式起重机与工作对象、周围建(构)筑物、架空输电线、相邻塔式起重机和其他障碍物的相对位置,应确保塔式起重机起重臂在非工作状态下能自由旋转。

2.3.5当利用辅助起重设备安装、拆卸塔吊时,应对辅助设备设置位置、锚固方法和基础承载能力等进行设计和验算。

选择和布置安装、拆卸辅助设备时,应列入所选用的辅助设备型号、起重性能,每次吊装构件时辅助设备的停机位置、结构件起吊点和就位点的位置,以及装拆辅助设备的相应作业半径、吊装高度等。装拆辅助设备停机位置的结构承载能力应事先得到设计或施工(总承包)单位的认可。

2.4安装、拆除前控制

2.4.1审核塔吊安装单位、使用单位的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塔吊安装单位、使用单位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和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4.2审核塔吊安装单位、使用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的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塔吊的安装拆卸工、电工、司机、使用单位的司机等应具有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2.4.3审查塔吊使用单位应与安装单位签订塔吊安装、拆卸合同。实行施工总承包的,施工总承包单位应与安装单位签订塔吊安装、拆卸工程安全协议书。

2.4.4审查塔吊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使用说明书、起重机械制造监督检验证书,及已在产权单位工商注册所在地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登记。

2.4.5塔吊安装、拆除作业前,督促安装单位告知工程所在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

2.4.6按方案或塔吊使用说明书检查塔吊地基、基础。对基础设置在地下室顶板、楼面或其他下部悬空结构上的塔吊,应要求安装单位、使用单位或总包单位对基础支撑结构进行承载力验算。

2.4.7对辅助起重设备和其他安装辅助用具的机械性能和安全性能进行检查,合格后方能投人作业。

2.4.8安装作业前,督促安装技术人员根据塔吊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和使用说明书的要求,对安装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2.5塔吊安装(含加节)、拆除中控制:

2.5.1检查并督促安装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对安装、拆除作业进行现场监督。

2.5.2检查塔吊的安装作业范围是否设置警戒线及明显的警示标志。非作业人员不得进人警戒范围。任何人不得在悬吊物下方行走或停留。

2.5.3当遇大雨、大雪、大雾或风速大于13m/s(六级风)等恶劣天气时,应书面知安装单位停止安装或拆除作业。

2.5.4检查塔吊的附墙架形式、附着高度、垂直间距、附着点水平距离、附墙架与主体结构间水平距离等是否符合使用说明书的要求。

2.5.5检查附墙架是否使用生产厂家的标准件,当标准件附墙架不能满足要求时,应由生产厂家根据实际上尺寸对附墙架另行设计。附墙架的设计应满足构件刚度、强度、稳定性等要求,制作应满足设计要求。

2.5.6当遇意外情况不能继续安装作业时,应使已安装的部件达到稳定状态并固定牢靠,经确认合格后方能停止作业。作业人员下班离岗时,应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并应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

2.5.7自升式塔式起重机的顶升加节,应符合下列要求: 1 顶升系统必须完好;

2 结构件必须完好;

3 顶升前,塔式起重机下支座与顶升套架应可靠连接; 4 顶升前,应确保顶升横梁搁置正确;

5 顶升前,应将塔式起重机配平;顶升过程中,应确保塔式起重机的平衡; 6 顶升加节的顺序,应符合安装使用说明书的规定; 7 顶升过程中,不应进行起升、回转、变幅等操作; 8 顶升结束后,应将标准节与回转下支座可靠连接;

9 塔式起重机加节后需进行附着的,应按照先装附着装置、顶升加节的顺序进行,附着装置的位置和支撑点的强度应符合要求。

2.5.8塔式起重机的独立高度、悬臂高度应符合安装使用说明书的要求。

2.5.9 附着式塔式起重机应明确附着装置的拆卸顺序和方法。 2.5.10 自升式塔式起重机每次降节前,应检查顶升系统和附着装置的联接等,确认完好后方可进行作业。

2.5.11拆卸时应先降节、后拆除附着装置。

2.5.12安全监理人员在安装拆卸作业中必须跟班监督,按专项施工方案对安、拆顺序进行检查,并做好巡视记录。

2.6 塔吊使用中的控制

2.6.1塔吊安装完毕且经调试后,督促安装单位对安装质量进行自检,并应向使用单位进行安全使用说明。

2.6.2督促安装单位自检合格后,委托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对塔吊进行检测。

2.6.3检测合格后,使用单位应组织、安装单位和监理单位等进行验收。实行施工总承包的,应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验收。塔吊加节后,使用单位应组织、安装单位和监理单位等进行验收并签署验收记录,实行施工总承包的,应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验收。

2.6.4严禁使用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塔吊,未经检测的塔吊,安装或使用单位应在机械上设置"本机械未检测,不得使用"的警示牌。

2.6.5督促使用单位应自塔吊安装验收合格之日起30日内,将塔吊安装验收资料、塔吊安全管理制度、特种作业人员名单等,到工程所在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办理使用登记备案。

2.6.6定期检查塔吊司机的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不得无证操作。

2.6.7当遇大雨、大雪、大雾、塔吊顶部风速大于 20m/s或导轨架、电缆表面结有冰层时,应书面通知不得使用塔吊。

2.6.8督促使用单位在现场设置相应的设备管理机构或配备专职的设备管理人员,并指定专职设备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监督检查。

2.6.9督促使用单位应每月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塔吊进行检查,并对检查结果进行记录。 4. 塔吊安装、拆除工程巡视记录

本工程塔吊安装、与拆除时,应每日安排人员进行巡视,并记录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 附表一:塔吊安装、拆除及使用过程控制要点与方法 控制 点

技术要求 实体检验方法与数量 控制措施 安装与拆除 设备应备案。

编制并审批专项施工方案;

安拆单位具有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 安装人员持证操作; 安拆前、后告知安监站;

附墙装置:应使用生产厂的标准化,非标准件时,应由生产厂设计;间距及与结构连接应符合使用说明书要求。

每次安装、加节或拆除时均核对安装单位资质及安装人员持证上岗; 安拆顺序(程序)对照方案、使用说明书检查。 ①方案等相关文件审查

②安拆时监理人员专人巡视。 ③量测。 使用 验收

安装单位委托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首道附墙时再次检测,以后每半年检测一次;未检测应书面制止使用。

总包或使用单位组织验收,形成记录; 加节后每次应组织验收;

使用单位办理使用登记备案手续。 观察并书面督促

审查检测报告和验收手续 安全装置

力矩限制器:当发生重量超重或作业半径过大,而导致力矩超过该塔吊的技术性能时,即自动切断起升或变幅动力源。

重量限制器:当起重量超过额定起重量时,应切断上升方向的电源,机构可作下降方向运动。 超高限位器:塔吊吊钩上升到极限位置时,应自动切断起升机构的上升电源。

变幅限位器:小车变幅限位器是利用安装在起重臂头部和根部的两个行程开关及缓冲装置,对小车运行位置进行限定。

吊钩保险装置:主要防止当塔吊工作时,重物下降被阻碍但吊钩仍继续下降而造成的索具脱勾事故。

卷筒保险装置:防止当传动机构发生故障时,造成钢丝绳不能够在卷筒上顺排,以致越过卷筒端部凸缘,发生咬绳等事故。 爬梯护圈:应完好。

督促使用单位定期做动作试验。

定期检查,每月二次,形成检查记录。 抽查使用单位的动作试验记录。 司机

塔吊司机、塔吊信号工属特种作业入员,应经正式培训考核并取得合格证书。无证人员应书面制止操作。 观察

定期检查,每月二次。形成检查记录 江西省恒信建设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第四篇:塔吊施工过程中监理控制六大细则

一、细则编制依据

1、经批准的监理规划

2、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TGT59-99建筑施工塔吊作业安全技术规范

3、建筑工程安全管理条例

4、经审核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

5、本工程设计图纸、地质勘察资料

二、塔吊基础施工过程中监理控制要点

1、塔吊基础施工过程中监理控制要点

2、塔吊桩基砼强度试块报告是否合格

3、塔吊基础钢筋、防雷接地是否经隐检合格

4、塔吊基础标高及地下节预埋深度是否符合要求

5、砼强度是否满足要求

6、塔吊平面布置图是否合理

7、审查塔吊基础方案是否经过审批、计算书是否正确

三、塔吊安装拆卸过程中监理控制要点

1、审核塔吊型号、技术参数及进场设备清单;

2、审核设备安全生产许可证、出厂合格证、质量保证书;

3、检查专业检测单位出具的检测报告;

4、审查设备安装拆卸单位的资质及安装拆卸人员资格;

5、审查塔吊安装、拆卸施工方案及塔吊安装安全技术交底书;

6、检查设备专业检测单位的资质及检测人员资格;

7、审查塔吊安装合同及安全生产协议书;

8、安装程序及注意事项:严格按照塔机使用说明书规定的安装程序进行作业,在基础制作完成并合格后,方可进行整机安装。

9、安装过程中关键部位控制如:

(1)安装底座及基础节:安装底座前先放好调整垫板、底座及基础节就位后,调整底座水平度,控制基础节的垂直度在1%以内,注意底座定向方向,在安装时应先将销孔清理干净,孔及螺栓皆要涂黄油; (2)安装压重块:注意交替进行以保持塔机的平衡;

(3)安装平衡臂及拉杆,在平衡臂吊装之前,严禁将装置在平衡臂上的所有部件一次性全部安装到位,正确做法应将护栏、电气拉线等装到位,后安装其它配件,安装过程中应随时注意平衡性,严禁先装配重; (4)严格按顶升接高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接高工艺。

10、安装完毕重点检查:

(1)检查平衡臂及拉杆、吊臂及拉杆、配重组件等各部位、连接螺栓轴销、保险销、开口销的安全保险安装情况;

(2)检查各齿轮联接部件的坚固情况,各钢丝绳穿绕及卡紧固定情况;

(3)接通各电器线路,检查塔机的绝缘电阻应不小于0.5兆欧。检查临时用电是否满足安全要求;

(4)塔吊限位、报警装置是否齐全有效; (5)群塔之间是否存在安全距离。

11、严格按JGJ33-2012规定进行检查与调试工作。

12、对各限位装置、滑轮要经常检查,确保无变形、缺损、调整螺丝无锈蚀、锈死并固定可靠。主要检查螺栓的紧固情况,焊缝及主角钢无裂纹、开焊等现象。

四、吊附墙监理控制重点

1、检查塔吊附墙方案是否经过审批;

2、检查附墙具体部位、标高;

3、附墙结构是否经过设计验算;

4、检查附墙详图及平面布置图。

五、群塔作业监理控制重点

1、检查群吊方案是否合理、是否经过审批;

2、塔吊交叉区作业,严格遵守群塔施工协调原则,该主动避让的塔吊司机不得抢先调运,必须让于其它塔吊。地面指挥在塔吊吊运物件需进入交叉施工区时,应先告知塔吊司机。并密切注意其它塔吊运转动向,给予司机准确避让信号。

3、塔吊在作业过程中只允许信号工对塔吊司机发出指令,而且只能定机定信号工指挥。绝对不允许指挥人员在工作时擅自离开岗位。

4、检查群吊之间的安全距离是否满足规定要求。

六、塔吊使用及安全注意事项

1、塔吊是否经建设主管部门登记备案且发放使用牌;

2、检查塔吊司机、司索、指挥人员上岗证;

3、在作业前必须重点检查主要部位连接螺栓是否松动,钢丝绳磨损情况及穿绕滑轮必须符合标准;

4、吊散物时应捆扎牢靠,当离地面50cm时,再将捆绑绳检查一遍是否有松动。必须将零碎小物件装在容器中方可起吊。

5、司机必须在得到指挥信号后才能进行操作,各动作操作前应鸣铃示意,操作时应注意力集中,不得做其它动作、禁止由塔吊上向下抛掷任何物品。

6、塔吊工作时,不允许任何人员上下爬梯,重物下方也不得有人停留或通过,如工作中发生故障时,应放下重物,停车检修。

7、塔吊严禁超负荷吊装、起重吊装中要坚持十不吊规定(指挥信号不明、重量不明、光线暗淡不吊;吊索和附件捆不牢不符合安全要求不吊;行车吊挂重物直接进行加工时不吊;歪拉斜挂不吊;工作面站人或工作面浮放有活动物不吊;氧气瓶、乙炔发生器等具有爆炸性物品不吊;带棱角缺口物未垫好防止钢丝绳子磨损或割断不吊;埋在地下的物件不拔不吊;违章指挥不吊)。

8、塔吊工作完毕后应将起重机开行到轨道中间位置,起重臂转到顺风方向,并松开回转制动器,锁紧夹轨钳,并将吊钩升到离臂杆顶端2~3m处。并将所有控制器手盘拨回零位,依次断开各路开关,锁好驾驶室门窗,离机后将总电源切断。

9、遇有风力在四级以上时不得进行顶升、安装、拆卸作业,6级及以上大风或大雨、大雪、大雾等恶劣天气时,塔吊必须停止工作,塔吊在停止、休息或中途停电时,应将重物放下,不得悬挂在空中。

10、检查设备操作和维护保养制度;施工单位专职安全员应定期组织安装单位对塔吊进行检查和维护。每月至少检查一次。对塔吊必须进行日常保养工作,必须对各个限位装置进行维护保养,清除尘土,做好润滑

第五篇:安全监理—塔吊监理工作程序

一、塔吊报验:分两次报验(按166号令要求)

1、进场报验:查—产品合格证、制造许可证、制造监督检验证明、产权登记证。

2、使用报验:查—安检证明(检测站)、政府备案(安监站)。

二、塔吊安装、拆卸方案

审查—安装、拆卸、顶升、基础、附墙等详细内容。要有计算书和图纸。

三、分包单位资质

一般情况塔吊安装为分包,查—分包资质、安全许可证、BC类证及特种安装作业人员操作证、分包施工方案及分包单位和总包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

四、监理在塔吊安装过程中要见证签字

如:基础(加固)、几何尺寸、钢筋、砼强度、预埋件等隐蔽分项,均应见证签字。

五、塔吊维护保养

在使用阶段,监理应及时用通知单提醒加强维护保养。

六、塔吊安装完成后,施工单位不能直接使用

1、必须经检测站检测合格,取得检测合格证后方能使用,并要求施工单位尽快领取塔吊准用证(在未领取准用证前应减荷使用);

2、如施工单位强行使用,监理组必须签发工程暂停令;

3、如施工单位拒不执行暂停令,监理组必须及时填写备忘录。

附:

一、施工监理过程最忌讳两点

1、无方案施工;

2、不按方案施工。

二、施工过程监理十字要领

审查、发现、要求、报告、实施。

三、建设部文件规定:自制的、非标的垂直运输机械不准使用,如需使用,必须申请专家论证。

靖江市马洲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2011-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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