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分拆证券投资论文

2022-05-04

今天小编为大家精心挑选了关于《央行分拆证券投资论文(精选3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为解决房地产市场过于受宏观调控左右的局面,监管当局终于加快了房地产信托投资基金的推出进程《财经》记者张宇哲酝酿经年的房地产信托投资基金(RealEstateInvestmentTrust,REITs),这一次似乎不再上演“狼来了”的故事。

央行分拆证券投资论文 篇1:

同业“9号文”不是传说

不出意外,传说中的“9号文”近期将出台,这是银监会规范商业银行同业业务的系统性监管文件。

同业业务是指以金融同业客户为服务与合作对象,以同业资金融通为核心的各项业务,是商业银行近年来兴起并蓬勃发展的一项新业务。其本质是贷款“假入表”,商业银行利用买入返售打通贷款和同业资产的路径,实现期限错配。

2011年以来,同业信贷对社会融资拉动作用越来越明显。央行三季度货币政策执行报告显示,今年通过同业渠道创造的M2一度仅低于人民币贷款,高于外汇占款和证券投资。

央行表示,部分商业银行利用同业业务开展类贷款融资或虚增存款规模,加大了流动性管理和风险防控的难度,并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宏观调控和金融监管的效果。为此,应进一步完善同业业务管理制度,强化宏观审慎管理。

即将出台的“9号文”,将商业银行同业业务的开展权限从分支机构上收至总行;将同业业务纳入全行统一授信体系;整顿商业银行同业业务的场外交易;并对具体业务规模进行比例限制,实施“集中度管理”。

讨论中的“9号文”

“9号文”即《商业银行同业融资管理办法》(下称“《办法》”)。

知情人士告诉《财经国家周刊》记者,以往监管层对涉及同业业务的规定已经很多,但出台对银行同业业务进行系统性规范的文件还是第一次。

此次制定的《办法》系统界定了同业业务的内涵,并对其所包含的同业拆借、同业借款、同业账户透支、同业代付、同业存款、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和卖出回购金融资产等各项业务类型都分别做了详细的定义。

其中,对“同业代付”的定义特别强调:受托行应在财务报表中将该笔业务记为“拆出资金”,而委托行应当记为信贷资产。

在买入返售和卖出回购业务中,正回购方应提供无条件不可撤销的书面回购承诺,且不得将该笔业务所涉及的资产从资产负债表中转出。

上述人士透露,《办法》将明确提出,商业银行要将同业业务纳入全行统一授信体系,不得办理无授信额度或超授信额度的同业融资业务,并且合同的制定和管理都要由总行统一负责。

更重要的是,《办法》还将要求商业银行对同业业务实施“集中度管理”,即商业银行同业业务将纳入额度限制,拟将执行的标准为:商业银行对同一家法人金融机构的同业业务(包括融出和融入资金余额)不得超过该行资本净额的100%;对全部法人金融机构的融出资金余额不得超过该行各项存款的50%;对所有非银行金融机构的融出资金余额不得超过该行资本净额的25%。

消息人士指出,《办法》暂定于2014年2月1日起实施,避开了年关紧张期。

事实上,监管层近期已经透露出规范同业监管的信号。央行发布的《2013年第三季度中国货币政策执行报告》,首次以“商业银行同业业务与货币创造”为题做了一篇专栏。

这不免让人联想到“8号文”出台时,央行也在货币政策报告中辟出一处专栏详解理财产品问题,只不过时间是在“8号文”推出之后。

这次监管机构选在政策出台前先行解释,可说是对同业业务即将整顿下了“通知单”。并且,央行对同业业务的定调并不局限于仅对银行业内的影响,而是对整个货币政策的制定都在产生影响。

央行报告提到,2013年以来,通过同业渠道创造的M2一度仅低于人民币贷款,高于外汇占款和证券投资。由于商业银行同业业务易受季节性因素、流动性水平以及监管政策等影响,波动较大,导致M2的稳定性受到影响。

整顿同业

央行报告更指出,银行同业渠道指商业银行实际上向非金融企业提供了类似于贷款的融资,但是通过一定的会计操作,将这些业务在资产方记录为同业资金运用科目(不计入贷款),在负债方记录(派生)为非金融企业在商业银行的存款,从而实现了货币创造。操作方式包括“买入返售银行承兑汇票”、“同业代付”以及“买入返售信托收益权”等。

并强调,部分银行机构在开展同业业务中存在操作不规范、信息不透明、期限错配较严重和规避监管等问题,部分商业银行还利用同业业务开展类贷款融资或虚增存款规模,加大了流动性管理和风险防控的难度,并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宏观调控和金融监管的效果。

早在2012年,银监会就要求商业银行对不规范的同业代付等业务展开整改。

事实上,从2013年4月出台的“8号文”规范理财产品,到5月出台的《关于排查农村中小金融机构违规票据业务的通知》,重点检查贴现资产和负债、买入返售和卖出回购票据,再到现在传出的《办法》,不难看出,监管机构对“非标资产”的监管正在进一步升级。

数据显示,2013年三季度以来,同业业务有所回落。据华西证券的统计,截至9月末,上市银行买入返售资产总额为5.03万亿元,较6月末下降3000亿元。全部同业资产规模为9.92万亿元,已连续两个季度回落,第三季度下降9160亿元。

中行北京分行一位业务人士对《财经国家周刊》记者表示,股份制银行分行的同业业务开展很猛,这些分行的大部分创新业务以及盈利的主要来源就是买入返售信托收益权业务,该业务存在银行隐性担保问题,一旦有风险出现,银行就要信用背书。

知情人士称,《办法》全面叫停了买入返售的《三方协议》,要求商业银行与交易对手金融机构应逐笔签订合同或协议,且其内容应当清晰载明各交易主体及相关合作方的权利和义务、资金用途、承诺事项及违约责任等。

不过,对此,东方证券分析师认为,“我们对当前出台力度如此之大的政策的可能性持谨慎态度。同业业务固然需要规范,但对在经济疲弱的背景下强力整顿类信贷业务的必要性有所保留。”

“最终版还没确定,不过作为监管层,肯定要让行业朝好的方向发展,不会为了打压业务而加强监管,会注重业务发展需要和风险防控的平衡。”银监会创新部一位人士对《财经国家周刊》说。

“非标”标准化

央行在货币政策报告中建议,下一步,应进一步完善同业业务管理制度,将标准化、透明度作为规范和加强同业业务管理的抓手。

在透明度方面,知情人士告诉《财经国家周刊》记者,《办法》特别强调了商业银行应该在财务报告附注中按照同业业务类型,充分披露其交易对手、交易对手所属地理区域、交易期限、期初期末余额、金融资产明细类别、减值准备或坏账准备等信息。

而在标准化方面,中国社科院金融所银行研究室主任曾刚说,未来可能会在银行间市场以及交易所市场形成新的创新和新的业务模式,把原来的“非标”需求慢慢转过来。

华泰证券认为,如若上述同业监管办法实施,预计银行非标资产的总量将受到更为严格的控制,同业业务将在更大程度上回归资金业务的本质,而非如目前更多地向类信贷业务发展。

“还可以看到监管层的另外一层意思。”前述中行人士提到,之前银监会特批了一些银行理财资管计划,理财管理可以对接债权直接融资工具,就是对通道业务和隐性担保的一个规避,这个方案的主导者恰是银监会创新监管部,这是相当于给银行理财业务开了一个正门,同时又规避了风险,可能是未来监管层主导的方向。

除了银行理财资管计划,近期监管层陆续推出的信贷资产证券化,以及预期年底前将推出的大额可转让定期存单,都可看作是为“非标”标准化放开一个出口,也是为整顿“非标”而实施的对冲措施,从而使社会流动性保持相对平稳。

曾刚解释说,资产证券化的核心不是把表内做到表外,而是把非标准化的产品变成标准化产品,然后在市场上卖掉,(与买入返售信托收益权)性质没有区别,都是卖贷款。但卖“非标”资产时,银行有很多隐性担保,没能实现真正意义的出表,银行既不纳入资本管理、也不纳入资本计提,一旦出现风险,还是银行兜底。

“需要换一种更规范的标准操作。现在管理的是流程的不规范,而不是通道本身,这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他说。

作者:王春梅 王丽娟

央行分拆证券投资论文 篇2:

REITs解冻

为解决房地产市场过于受宏观调控左右的局面,监管当局终于加快了房地产信托投资基金的推出进程

《财经》记者 张宇哲

酝酿经年的房地产信托投资基金(Real Estate Investment Trust,REITs),这一次似乎不再上演“狼来了”的故事。

2008年12月3日,在国务院出台的“金融国九条”的政策措施中,房地产信托投资基金首次在国务院层面作为一种拓宽企业融资渠道的创新融资方式被提出。仅仅十天之后,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更为细化的“金融国30条”,再次明确提出“开展房地产信托投资基金试点,拓宽房地产企业融资渠道”。

“REITs是一种高端金融产品,一定要做好。”业内人士转述国务院有关人士的观点说。

2007年,央行就酝酿在银行间市场推出REITs,但因种种原因并未正式成行。当年爆发的美国次贷危机令监管当局对资产证券化产品备加谨慎,REITs基本被搁置。

但出乎市场机构的预料,在经济下行周期,REITs却“高调复出”,三大主要监管部门央行、银监会、证监会对此均持较开放的弹性姿态。央行有关人士告诉《财经》记者,REITs将依托信托制度的形式,发行人可以自主选择银行间市场或交易所市场发行上市;而且,管理人不仅限于信托公司,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券商等都有机会参与其中。

这与此前2007年版本已有很大不同——此前央行和银监会出于谨慎角度,希望首先在银行间市场面向机构投资者而不是个人投资者发行。

据《财经》记者了解,由央行牵头拟定的REITs试点管理办法,已形成初步的总体构架,实施细则也正在紧锣密鼓地制定中,但暂无明确的出台时间表。该试点管理办法的原则是制度与试点并行;分业监管,即“谁的机构谁监管”;发行主体以持有物业或出租型自有物业为主,后者包括商业地产、写字楼、商铺等。

目前,央行正与多家商业机构进行深入的全面接触,拟在管理办法出台之后选择几个成熟的方案推出REITs试点。有消息表明,候选者包括天津泰达和中信证券;而来自天津滨海新区和上海浦东的部分物业也在谋划打包上市,上市地点分别为深交所和上交所。

海外阴影

REITs属于不动产证券化中的一种,即房地产企业将其旗下商业物业资产(如办公楼、购物中心、公寓、产权酒店甚至仓库等不动产)打包上市,向投资者发行信托单位或股票,并以物业资产的租金等收益为来源,定期向投资者派发红利,由专业的基金管理公司或投资机构经营管理。

对于房地产商乃至金融机构而言,REITs是一种资金退出渠道;而对于投资者而言,则是一种分享房地产价值的投资工具。在过去几年房地产价格飙升之际,REITs屡屡被寄予厚望。但因诸多现实条件不成熟,REITs在内地迟迟未能面世。

内地不通,地产商则绕道海外。2005年,广州越秀REITs率先赴港成功上市,一度带动了“中国概念”地产基金,但至今,其股价表现并不如预期理想。

2005年末,大连万达集团与澳大利亚投行麦格里银行合作,计划在香港发行总额100亿港元的REITs产品,但经过近一年运作,终因资产包的租金水平难以达到香港证监会的严格要求而失利。按香港证监会有关规定,REITs每年必须将不低于90%的净利润,以红利形式分配给信托单位持有人。

此后,麦格里银行引导万达走上了跨境CMBS(商业房地产抵押贷款资产支持证券)之路,后者更适合着眼于中长期收入的机构投资者,最终于2006年9月私募发行1.45亿美元跨境CMBS。

2007年10月,北京佳程广场租金造假事件,更使香港投资者一片哗然。2007年6月22日,以佳程广场物业为资产的睿富中国商业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下称睿富基金)在香港联交所上市,募集资金超过20亿港元,用于收购佳程广场100%股权;但未过半年,10月28日,睿富基金即发布公告,佳程广场涉嫌上市前伪造租约、靠欺诈获得上市资格。佳程丑闻令内地商业地产蒙羞,也折射出REITs对基金管理人水平的高要求。

联想融科投资管理顾问有限公司执行总裁李汝容认为,从次贷危机的教训来看,任何金融创新基础资产质量都是根本,对于REITs来说,稳定且优良的租金现金流,是其成败的关键。在经济周期下行阶段,这一因素充满不确定性,因为物业本身现金流下降,面临一定风险。“资产包资质优良,这是新加坡REITs比香港做得好的原因。如果资产资质不好,这个产品就和次贷无异。”一位业内人士称。

不过,上述阴影并未阻挡地产企业通过资产证券化融资的热情。

近年,包括北京、天津、上海等金融业发达地区,都有房地产企业酝酿将旗下商业物业分拆成REITs上市,如中粮集团拟将旗下三个物业(西单MALL、朝阳北路西雅图项目以及天津世贸中心)打包,总价值超过100亿元人民币;上海金茂大厦曾积极运作将旗下物业未来五年租金收入打包,设计成ABS(信贷资产证券化)上市发行;由于相关政策配套还未出台,该方案最终未能通过证监会的审批。有此想法的其他机构还有保利地产、北辰实业、联华信托、中信证券、天津领锐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联想集团旗下的房地产公司融科置地有限公司等。

然而,由于缺乏必要的法律法规的指引,REITs的发展不尽如人意。由于REITs涉及发起人、受托人、托管人、物业管理人、物业评估人、发行协调人、相关登记机构信息披露、投资人、税收、产权登记、房屋抵押等多重法律关系,所有已经和正在发展REITs的国家,无不将立法作为首要条件。

“不先立法就先推市场,其实欲速则不达,因为有法律障碍明显存在,结果就是几乎做不下去。”世界银行东亚及太平洋首席金融专家王君对此评价,“一级市场的整套基础制度不规范,二级市场就会出现产品流动性不好、规模做不大、市场做不深的情况。”

几起几落

REITs酝酿的起起伏伏,一向和宏观政策息息相关。

2007年1月,一路高歌的房价,促使央行从金融稳定的角度,开始着手研究制定REITs的相关政策,并计划于2007年底推出管理办法及试点。中信证券和联华信托的两套方案是央行方案的主要试点候选。当时央行金融市场司房地产金融处处长程建盛在接受《财经》记者采访时表示,REITs对房地产定价有标杆作用,央行推出REITs的主要目的是抑制房价的过快上涨,分散房地产金融风险,拓宽投资渠道,减少房屋投机需求。

由于REITs在中国是新生事物,按照央行的初衷,试点首先面向机构投资者在银行间市场发行,希望通过试点积累立法和监管经验,风险可控之后再面向个人投资者在交易所市场发行,由发行机构自己选择。

几乎与此同时,2007年4月,证监会正式成立一个有关REITs的研究工作小组,希望以封闭型基金的形式在交易所发行。2007年年初,上交所即表示已做好有关REITs的交易机制安排,希望能够积极推动该产品在上交所进行交易;深交所也在积极准备REITs方案,也已报至证监会。

此后,银监会的推进步伐显得更加迅速一些。2008年3月,银监会曾召集五家信托公司共同起草《信托公司房地产投资信托业务管理办法(草案)》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参与其中的五家信托公司分别是联华信托、中诚信托、北京国投、衡平信托和中原信托。

银监会出台的“信托新规”中,曾明确将REITs作为信托公司今后创新业务的重要方向之一。联华信托早期报于央行的方案中,设计发行规模在30亿到50亿元的混合型房地产基金。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与交易。

银监会在上述《征求意见稿》中将REITs定性为:“以信托方式组成而主要投资于产生稳定租金收入的成熟房地产项目的集合投资计划。”同时要求“房地产信托收益权凭证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和交易”。这基本搭建了REITs的发行与交易框架,对发起人、受托人、托管人等相关机构给予了相对清晰的勾勒,亦给业内一个乐观的信号。

但不巧的是,美国爆发的次贷危机及对全球金融市场的重创,使决策层对于推出与房地产相关的金融产品趋于谨慎。银监会的《征求意见稿》就此没了下文,REITs相关政策遂被搁置。

一夜春风来

“金融国九条”和“金融国30条”有关REITs的内容一经推出,无疑给处于融资困境的房地产企业带来一股春风,地产概念上市公司的行情亦应声出现一波上扬。这意味着,历史上长期依赖银行信贷,因而最受宏观调控左右的房地产企业,有机会拓宽融资渠道,在资本市场上创造除公司债、发行股票外的又一新型金融工具。

据《财经》记者了解,在“金融国九条”公布前,国务院已明确批复由央行牵头制定REITs的相关政策,REITs管理办法遂被紧锣密鼓地提上日程。

再度启动的计划,与此前央行2007年版本最明显的调整,是REITs的发行人和上市地。《财经》记者获悉,REITs将在同一制度规范框架下,依托信托制度,发行人不仅限于信托公司,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券商集合理财计划等也可以参与其中,并自主选择银行间市场或交易所市场发行上市,由相应的监管部门进行监管。

“新的规划应打好基础,服从统一的政策法规,达成监管协调的共识,各类机构都可参与试点。”银监会一位人士向《财经》记者表示。

根据国际通行做法,REITs分为公司制(由房地产公司改造而成)和契约制(香港、新加坡的信托基金模式)。据央行人士介绍,由于中国的《公司法》不支持企业成立壳公司,在中国现有法律约束下,以信托的形式发行REITs信托单位,从运作上面临的法律障碍较少,是惟一可以实现的组织模式,“但并不排除未来的公司制REITs”。

央行金融市场司副司长霍颖励1月6日在公开场合表示,央行拟在吸取美国次贷危机的经验上,力求简化产品链条,提高产品透明度,设计符合中国法律要求以及投资者投资的房地产信托产品。

不过,在业内人士看来,REITs政策出台前仍有很多技术细节需要厘清。比如作为市场化的金融产品,REITs需要向投资者保证较高的收益,在中国商业物业普遍不成熟的现实环境下,对收益如何界定?如何防范投资人的风险?

有关市场人士认为,当前中国真正意义的大型物业管理公司很少,到底REITs在中国有多少需求,是否可行,仍有待观察。如果希望以此解决当前房地产的融资困境,其圈钱意图更过于明显。■

本刊记者张冰、肖华、张曼、温秀对此文亦有贡献

作者:张宇哲

央行分拆证券投资论文 篇3:

浅析我国国际收支的变化趋势及主要原因

国际收支指一国在一定时期内,对外所有经济活动引起的收支总额的对比情况,在国际收支平衡表中,则主要体现为货物、资本和官方储备变动的情况,包括:经常项目、资本与金融项目、储备资产项目及误差和遗漏项目四个部分。本文通过对1997—2012年我国国际收支平衡表的观察比较,对我国近年来的国际收支变动趋势及主要原因进行简要分析。

一、 我国国际收支基本变化趋势

(一)经常项目仍然保持较大顺差

经常项目的变动主要受货物贸易规模的影响。近年来,货物进出口贸易规模保持增长,但由于进口增速快于出口增速,使得贸易顺差略有缩小。以2012年我国的对外贸易量为例。这一年贸易出口20569亿美元,同比增长8%;进口17353亿美元,同比增长5%,从而2012全年进出口贸易实现顺差3216亿美元,较2011年增长32%,贸易顺差继续改善,这是由于出口有较大的增长。其他年份也是类似情况。

服务贸易规模增长较快,但仍呈逆差局面。97年服务贸易逆差33.985亿美元,2000年达到56.001亿美元,到2012年这一逆差继续扩大至897亿美元。这主要是由于进口增长快于出口而造成的。由于我国服务贸易出口仍以劳动密集型、资源密集型的传统服务业为主,知识密集型、资本密集型的现代服务业则尚处于起步阶段。随着我国经济发展,要素价格不断抬升,传统服务业的比较优势逐步丧失,使得出口增长相对迟缓。

收益项目由顺差转为逆差,且逆差有所收窄。自93年开始,收益项目开始呈现逆差,且逆差额不断扩大,到2001年,逆差额达到历史最高值192亿美元。此后,逆差逐渐缩小。2005年,收益项目转为顺差,达到106亿美元,此后顺差不断加大。2011年,收益项目由2010年顺差304亿美元转为逆差119亿美元,到2012年,收益项目逆差421亿美元,较上年下降40%。其中,投资收益逆差574亿美元,同比下降33%;职工报酬顺差153亿美元,同比增长2%。可以看到职工报酬净流入呈扩大趋势,这说明中国属于典型的劳务输出国。转换为逆差并逐渐扩大的原因主要在于外商投资企业外方投资收益缩水严重,造成了收益项目的逆差,而这也说明了中国是资本输入国。

经常转移项下继续保持顺差,但顺差逐年递减。2000年经常转移余额63.113亿美元,2002年这一顺差达到129.844亿美元,2010年增至429亿美元,但到2012年却递减为34亿美元。保持增长的趋势主要在于我国居民获得的侨汇收入增长较快,但近年的递减主要在于受到人民币升值的影响使得外汇收入水平呈现下降趋势。

(二)资本与金融项目由顺差转为逆差

1997年资本与金融项目顺差210.154亿美元。由于金融危机的影响,使98年及随后两年这个项目的余额出现大幅度下挫,到2001年该项目余额又迅猛上升至347.754亿美元,2010年更是达到2260亿美元的高值。但2012年,我国资本与金融项目14年来首度出现逆差1173亿美元。之前长期保持增长趋势主要是受外国来华直接投资迅速上升、金融机构自身资产运作结构变化和我国境外企业资金调回以及金融项目呈现大量顺差的影响,之后出现的逆差主要是由于世界经济增速放缓、国际金融动荡加剧、国内经济增长减速,我国总体面临资金流出的压力。这也表明我国国际收支自主平衡的能力增强,符合国家宏观调控方向,也体现了藏汇于民的积极成效。同时,在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进一步改革、外汇储备基本稳定后,如果经常项目顺差,必然形成资本和金融项目逆差。资本和金融项目逆差可以对冲掉货物贸易顺差的部分,可以使外汇储备增长放缓,不致影响央行货币政策的有效性。

其中,外商直接投资仍保持较大的净流入,这主要得益于近几年我国经济发展的良好态势,以及各地政府大力推行的招商计划和房地产热,使外商来华投资增加。所以,从亚洲金融危机恢复后,外商在华直接投资更胜以前,连续三年保持顺差且呈递增趋势。2010年该项顺差1249亿美元,2011年为1160亿美元,2012年也同样数额巨大达到1911亿美元。

证券投资项净流入变化较大。例如2001年证券投资项逆差194.06亿美元,2002年该项逆差仅为103.425亿美元,2003-2004年转为顺差,但05年后又转为逆差,之后净流入逐年下降。2012年,证券投资项下净流入478亿美元,较上年增长143%。其中,我国对境外证券投资净流出64亿美元,2011年为净回流62亿美元;境外对我国证券投资净流入542亿美元,较上年增长305%。这主要因为国际利率普遍下调,造成国际金融市场利率逐步下滑,在此情况下,我国金融机构境外资产从原来大量的长短期存放和拆放形式,逐步转向购买收益更加稳定的境外证券。

其它投资除2001年实现顺差168.790亿美元外,基本为逆差局面。其他投资呈现逆差的主要原因有三个方面:一是金融机构拆放境外同业和存放境外同业的金融资产有所增加;二是企业境外融资回流境内资金减少;三是外债还本金额高于新借金额。

(三)国际储备资产保持平稳增长

由于经常项目、资本和金融项目持续双顺差,2002年,我国国际储备资产增加755亿美元,比2001年的473.25亿美元多增加282亿美元。到2012年该项目数额新增966亿美元。表现在外汇储备有大幅的增加,但特别提款权,在基金组织的准备头寸均有所减少。这主要是外汇储备增长平稳,人民币汇率稳定、维护涉外经济安全等因素发挥了重要作用。

(四)净误差与遗漏项目差额逐年下降

2001年以及之前净误差与遗漏项目一直为代表资本外逃的负值,2002年至2007年逆转为代表资本流入的正值,2008-2010又表现为负值,其中2012年为-798亿美元,但差额在逐年减少。我国国际收支净误差与遗漏逐年下降的原因,一方面得益于我国宏观经济的良好发展,在本外币利差缩小和对人民币汇率保持稳定预期的影响下,我国涉外经济趋于稳定、健康发展;另一方面,这也是我国在本外币正向利差和人民币汇率稳定的条件下,过去年份的资本外流情况有了一定的缓和。净误差与遗漏规模的下降对今后分析我国资本外逃及进行涉外经济预测也都具有积极意义。

二、我国国际收支变化的原因分析

一般情况下,一国的国际收支要么是经常项目逆差、资本项目顺差;要么是经常项目顺差、资本项目逆差。只是在金融危机期间,为了积累外汇储备、稳定宏观经济形势,受金融危机影响的国家可能会在一段时间内保持双顺差。像我国这样一个大国,保持双顺差长达10多年以上,这在国际经济历史上绝无仅有。目前,我国已经积累了超过3万亿美元的外汇储备,虽然国际收支双顺差的格局已转变为经常项目顺差、资本和金融项目逆差的新格局,但双顺差的影响仍然没有消除。笔者认为,我国国际收支之所以能保持双顺差,主要源于以下几点:

(一)出口导向型优惠政策的长期实行,是造成长期双顺差的直接原因

改革开放以来,为吸引外资,解决资金短缺及促进经济发展,我国采取了一系列鼓励出口的政策,使得外贸依存度逐年上升,从80年代的25%上升到当前的70%左右,实际利用外资占固定资产投资总额比重从90年代的年均13%,上升到当前的20%左右,尤其是94年人民币汇率的并轨,对出口的促进作用更是明显。1998年后,受金融危机及国际贸易环境形势萎缩的影响,政府调整了出口退税政策,同时,随着2001年我国加入WTO及纺织品配额的取消等有利于外向型经济发展的措施和环境的形成,使我国出口商品竞争力不断增强,出口额度不断增大。

(二)内需不足及储蓄率过高,为双顺差的持续增长提供了有利条件

我国长期处于低消费、高储蓄的经济条件下。1998年前后,中国的储蓄率大约在37.5%左右,到2009年,上升为46%,其中,2006年甚至超过50%。从1997~2010年,中国的劳动者报酬占GDP的比重从53.4%下降至39.74%;中国的资本收入占比持续上升,企业营业盈余占GDP的比重从21.23%上升至31.29%;政府预算内财政收入占GDP比重从10.95%上升至20.57%,若加上预算外收入、政府土地出让收入和中央和地方国企每年的未分配利润,政府的大预算收入几乎占到了国民收入的30%。在中国,政府和企业的高储蓄促成了高投资,而高投资反转过来又进一步做高政府和企业的储蓄,于是乎国内家庭形成的购买力越来越消费不掉投资形成的产能,就只能卖到国外去,变成顺差。一国储蓄多,而有效投资和消费相对较少,国家也有更多的产品可供出口,必然会进一步扩大国际收支顺差。

(三)全球产业结构的转移,是形成双顺差的重要外部原因

80年代以来,我国凭借要素成本低廉的比较优势和优惠政策,吸引了大批外商来华投资设厂,一些行业或产品逐步占据世界前列。2010年,我国机电产品出口占到外贸出口总量的60%,同比增长32.3%,超出同期全球平均增幅12.4个百分点,位列全球第一,占全球机电贸易额的12.4%,高出第二位的美国0.9个百分点,连续16年保持第一大类出口商品地位。汽车、船舶、飞机等技术含量和附加值较高的产品成为新的出口增长主体,电力、通讯、铁路等大型成套设备竞争优势日益明显,对机电产品出口增长的贡献率超过30%。同时,加工贸易顺差远远大于一般贸易顺差,外商投资企业进出口额度的增加,也促进了双顺差的扩大。1996-2010年,我国贸易结构里加工贸易占了相当大的比重,占50%左右,其中外商投资企业加工贸易出口占加工贸易出口比重平均为73%,产品进口替代和加工贸易增值率不断提高。外商通过来华投资开展加工贸易,既创造资本项目顺差,又创造贸易项目顺差。

(四)短期资本流入的急剧增加,促进了双顺差规模的进一步扩大

以美联储为首的世界三大经济体长期的低利率政策,创造了全球过剩的流动性,推动石油价格和全球资产价格的上涨,使得大量过剩流动性流入我国资本市场和房地产市场,造成人民币升值压力的高涨及我国资本项目顺差的持续增长。2003-2010年,我国短期外债平均增长25%左右,大大高于1986-2002年9%的平均增速,同时短期外债占外债余额的平均比重高达50%以上,比国际上25%的安全线高20-30个百分点。同一时期,我国房地产价格逐年增长,2004以来,全国商品房和商品住宅平均销售价格增幅一直在15%以上。中国现阶段在全球加工生产体系中的比较优势是吸引外商来华投资的关键动因之一,外资企业对推动加工贸易增长和双顺差结构发展发挥了关键作用,国外资金的大量流入使得我国的资本项目顺差逐渐加大。

三、促进我国国际收支平衡的主要对策

一国国际收支的调整关键是政策取向的确定,并采取切实措施以落到实处。在经济持续回暖的环境下,如何提高我国国际收支的自主平衡能力,对我国的经济发展有着重大的意义。全球经济复苏中存在的不确定性以及国内经济增长结构的转变,使得未来几年内中国促进国际收支平衡的任务依然严峻。笔者认为,为解决我国国际收支长期双顺差带来的影响,促进国际收支的自主性平衡,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做起:

第一,坚持扩大内需,加强对外直接投资规模。为了缓解我国国际收支不平衡状况,须坚持扩大内需,拉动消费需求,尤其是居民消费,适当降低经济增长对出口贸易的依赖,加快城镇化进程,提高中低收入居民包括广大农村居民的收入水平,合理抑制房价及物价的上涨,保证居民的消费能力。结合扩张性的财政政策,政府通过对公共产品的投资,增加公共支出,以刺激内需。同时,加大对外直接投资,是消化双顺差带来的多余资源的主要策略。发展以开拓国外市场为目标的对外直接投资,以投资带动出口贸易。利用境外加工贸易、对外承包工程等形式,为我国产品提供新兴市场,输出过剩的产能,减少FDI的挤出效应;鼓励国内企业建立跨国公司,学习发达国家先进的产业技术和管理经验,避免出现只引进外国的生产线,不引进外国的先进技术,国内企业又不自主研究的状况。

第二,调整产业结构,完善我国的出口导向型政策。我国是当前国际上主要的贸易大国,要改变过去以出口规模为主要目标的贸易政策,一方面,应降低高额贸易盈余,优化产业结构,逐步改变单纯依靠要素投入和低廉价格追求数量型的增长方式,提高低附加值产品的出口关税,降低出口退税,从价格上控制产业结构的调整。另一方面,提高出口商品的资源、环境成本,鼓励高技术、高附加值产品的出口,培养自主品牌,限制外资投入高污染、高能耗以及危及国内自主产业的行业,提高自身技术和改善技术约束。同时,扩大先进技术及国内短缺资源、原材料的进口,扩大加工贸易禁止类、限制类商品目录范围,调整出口关税及退税率,加强加工贸易的地区转移,使我国的贸易优势逐步由东部向西部转移,这样才能从本质上解决我国引进FDI的问题。

第三,强化对资本流入的监管,转变外汇管理方式。为缓解大量资本流入的压力,应以紧缩性的货币政策提高存款准备金率,收紧国内流动,控制基础货币的增长,加强政府对银行、保险机构的注资,扩大其融资规模,鼓励其开办新的投资担保业务来拓宽外资的使用范围,同时,调整引资政策以提高外商直接投资的质量和效益。在当前两税合一的基础上,逐步取消对外资的特殊待遇,在控制外资流入数量的同时,提高外资流入的质量。对国内的企业和居民,应放宽对其的外汇限制,拓宽其外资消费渠道,鼓励企业和居民投资到境外的金融市场以消除资本项目顺差的不利影响。

第四,把握国际形势,积极参与国际间的相互合作。完善与周边国家的区域合作协调机制,加强国际间的政策协调,才能有效解决国际收支失衡问题。当前我国双顺差的主要来源是以美国为首的世界三大经济体,因此,为解决我国的双顺差问题,必须加强与他们的合作,要求贸易伙伴要放松对华的出口管制,保持汇率稳定,减少财政赤字等。我国在加强谈判力度的基础上,与贸易伙伴积极配合,提高各国之间的政策协调能力。同时,要加强合作,促进相互投资进一步增长,通过在国外建立投资处境和合作机构,来协调各国之间的矛盾,营建稳定和谐的国际环境。

综上所述,协调好我国国际收支与经济发展之间的问题,对我国的快速发展有着深远的意义。在实践中,灵活综合运用各种方法手段,保证我国国际收支新格局处于均衡稳定的状态,有利于促进我国经济进一步高速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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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孙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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