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组网络舆情研判报告

2023-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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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党组网络舆情研判报告

分析研判篇_第八章 网络舆情分析研判概述[大全]

分析研判篇

第八章 网络舆情分析研判概述

第一节 网络舆情分析研判的概念

所谓网络舆情分析研判,就是在网络舆情监测的基础之上,运用科学的舆情研判方法,对网络舆情的特点、规律等进行分析,并对舆情未来走势进行预测,为舆情应对和引导提出意见建议。对网络舆情进行分析研判,能够帮助我们深入了解网络舆情信息传播的特点、规律和趋势,有助于网络舆情的引导应对以及相关实际工作的开展。同时,也能够帮助我们研究掌握网络舆情发生、发展、演变的一系列过程,是对舆情基础理论的深化和拓展。

网络舆情分析研判是网络舆情工作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做好网上舆论工作,特别是引导工作的重要前提和保障。我国网民的主干是青年学生、知识分子、中产阶层等,代表了社会发展和进步的主流,他们所引领的网络舆论往往代表着社会主流意见,需要我们高度关注。总书记指出,要创新改进网上宣传,运用网络传播规律,弘扬主旋律,激发正能量,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把握好网上舆论引导的时、度、效,使网络空间清朗起来。《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也将建立和完善舆情信息汇集和分析机制写入其中。

当前,我国的网络舆情管理实践工作中普遍存在着重搜集、轻研判,重处置、轻预防的问题。很多部门在舆情工作中,片面强调网络舆情信息的搜集,但是却忽视了对网络舆情的分析研判。在网络舆情发展变化过程中,因为缺乏预警及研判,导致对网络舆情的应对处理过于生硬和单调。应该看到,网络舆情有着自身独有的特点。一个小的舆情事件,也可能因为外力的刺激和自身的发酵,发展成为舆情大事,掀起轩然大波。而有关部门在舆情管理工作中经常处于被动状态,往往等到舆情事件形成一阵声势后才介入其中,从而失去了工作的主动性。这样很容易给相关部门造成较大的舆论压力,影响工作的顺利开展,乃至造成公权力甚至司法被网络舆论绑架的现象。相关部门应提高对网络舆情的敏感性,本着网络舆情无小事的理念,密切关注网络舆情信息,对舆情进行科学的分析、研判,密切关注舆论走向,积极引导网络舆论。

网络舆情分析与研判工作要注意以下几方面:

一是要创建科学合理的分析研判机制。任何一项工作的开展,都需要一个高效合理的体制机制来作为保障和依托,网络舆情分析研判工作也不例外。通过建立科学、规范、有力的分析研判机制,可以使网络舆情分析研判工作常态化、高效性、便利化,从而提高网络舆情应对和引导工作的效率和水平。可以成立专门的机构、部门来负责此项工作,也可以借助专业机构,即专业的舆情分析机构,来开展此项工作。在充分掌握舆情、把握其传播特点和规律的基础上,形成科学的网络舆情研判机制。网络舆情分析研判机制应包括监测搜集、发现预警、应急响应、跟踪分析、疏导反馈等诸多环节。网络舆情分析研判机制的设计,要行之有效,具有可操作性。在实际工作中,要根据情况发展变化,及时进行修正和完善。

二是探索和掌握网络舆情分析研判的方法和手段。要健全舆情研判标准,从舆情事件、地点时间、参与人物、网民反应、媒体报道评论等要素出发,制定科学合理的研判标准,构建网络舆情分析研判指标体系和模型。应构建相应的案例库、专家库等,并在实践检验和反馈的基础上对相关指标、模型、方法等进行修正。要探索、总结和掌握用于网络舆情分析和研判的方式方法。要在动态监测与全面汇集的基础上,将定量研究与定性推理相结合,总结归纳用于网络舆情分析研判的策略和方法。要综合运用多种技术手段和分析方法对网络舆情进行汇集分析,建立相关指标体系,对指标的可用性、可测性、可靠性等要提出相应的要求。利用网络舆情分析研判指标体系,要能够对网络舆情事件做出较为准确的分析判断,为预警研判提供支撑。

三是严谨高效地开展网络舆情分析研判工作,并在实践中举一反三,不断完善。在实际工作中,可以采用定量研究与定性分析相结合、数学演算与逻辑推断相交叉的方法。定量研究可以采用文本分析、语料分析、网络计量等方法。定性研究可以从社会学、传播学、心理学等角度出发,综合各相关因素,对舆情特征和发展态势进行分析判别。在实际工作中,要不断充实和完善舆情监测预警机制,对事件的性质、舆情走势、可能出现的风险等进行及时准确的评估,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报送、及时预警。要及时搜集整理舆情信息,根据其危害程度和影响力分级上报,妥善做好应对工作。在出现分析研判结果与实际不符,或出现偏差时,要对整个工作流程和方法进行倒查,找出工作中的盲点、弱点和不足。要及时进行分析总结与反思,从而进一步提高分析研判水平。

第二节 网络舆情分析研判的重要意义

网络舆情工作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提高党的执政水平的一项重要工作。网络舆情工作主要是指相关工作部门和人员对网络舆情信息进行汇集、处理、分析和研判,为决策者提供决策依据的一系列工作。其中,网络舆情分析研判是至关重要的一环,具有重要意义。

一是可以提早发现舆情事件苗头,从而制定和采取针对性措施,防止事件扩大。网络舆情分析研判的一个重要作用,就是针对网络信息中的苗头情况,参考以往的经验教训,对其未来可能走势提前做出研判预测。更进一步,通过对过往经验教训的总结分析,采取有针对性的可行措施,就可以及时化解舆情危机。网络舆情分析研判通过对早期网络突发异常走向进行分析,可以推动决策预警工作,通过积极引导防止事件扩大化。众所周知,舆情事件的产生具有其突发性和不确定性,会给政府管理带来压力和挑战。罗伯特·希斯认为避免危机的发生或者将危机消灭在萌芽状态是成本最小、最经济,也是最成功的危机管理方法。通过对网上微弱、零散的信息进行分析,发现其中正在酝酿之中的事件的端倪和可能产生的后果,及时采取措施化解,可以避免发酵形成难以控制的舆情。可以说,网络舆情分析研判即是对收集到的网络信息进行认识、研究和甄别,选取有效信息进行进一步跟踪和研究,是及时发现潜在网络舆情危机,提前预警,避免舆情事件扩大、升级的重要工作之一。网络舆情分析研判可以为危机预警服务,预见舆情危机的发生,从而制定相应的措施,采取相应的行动。

二是跟踪分析事件发展变化,监控事件发展进程,为舆情管理应对提供支撑。准确专业的分析研判,有利于政府准确把握舆情发展变化,从而有的放矢、有序地开展舆情应对与管理。通过科学规范的分析研究,能在一定程度上把握舆情事件产生、发展的规律,帮助相关部门做好舆情引导工作。网络舆情事件一般会经历形成、发展、高潮、回落等阶段,舆情发展过程也不是直线式的上升或下降,而是会呈现出波浪式的发展。有些情况下,受多种因素影响,不同的阶段会重复出现多次。因此,及时准确把握舆情发展状况,就有助于相关部门了解事件真实情况,从而采取不同的应对措施。在这一方面,当前很多部门都缺乏对舆情事件的分析研判,不能进行有针对性的分析,造成对舆情事件应对处置的杂乱无序,错过最佳网络舆情应对期。

三是有助于及时了解社情民意,为政府科学决策提供政策建议。如果说上述两个作用是针对网络舆情事件的应对处置来说的话,那么进一步而言,网络舆情分析研判能够全方位了解社情民意,为政府科学决策提供政策支撑。决策者可以通过网络舆情工作来体察民情、了解民生、倾听民意,及时、全面地了解社会舆情的总体态势和动向,指导全局工作。1792年,法国学者卢梭在《社会契约论》中提出了“公众意见”一词,其实质指的也就是人民意愿,或称作民心。他认为民意是永远正确的,它是构建国家和组成政府的逻辑前提。网络舆情分析的深层目的,即网络舆情的政治学和社会学价值,主要分析的是网络舆情产生的社会原因和网络舆情对社会公共治理政策的反馈。有学者便提出,网络舆情分析研判的目的是实现科学、民主决策,干预社会不公、保障社会稳定,准确识别社会的各种变化,及时发现社会矛盾。对网络舆情进行高质量、有价值的分析研判,能够推动实际问题的有效解决。这也是网络舆情工作的核心价值所在。舆情收集、研判、回应作为增强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的重要内容,应该被纳入相关部门的工作职责,列入重要议程。

第三节 网络舆情分析研判的原则及基本要求

分析研判是一项综合性、创造性的工作,在网络舆情工作中处于突出位置。在开展网络舆情分析研判过程中,需要把握以下原则:

一是要坚持系统性原则。网络舆情分析研判不是一个简单的过程,而是一项系统性工程,涉及舆情事件的方方面面。既要将舆情搜集、处理、分析和研判当作一个系统性流程,也要将舆情事件参与方、媒体、网民等舆情事件各个要素看作一个整体来考虑。只有这样,舆情分析研判才能真正切合实际,达到较优的分析研判效果。

二是要把握科学性原则。科学性原则是指在进行分析研判时,对分析对象的选择、分析方法的使用、分析技术和工具的选用、分析结果的呈现都要具备一定的科学性与合理性,要符合客观实际。具体而言,就是在进行分析研判时要把握舆情信息的客观性,不能主观臆断;把握信息的全面性,防止做出建立片面结论;把握舆情事件的规律性,防止以偏概全。

三是要倡导综合性原则。网络舆情分析研判是一项综合性工作,涉及政治、经济、社会、民生等多个领域,需要总结学习相关领域的基础知识、发展特点、内在规律,也需要吸收借鉴以前的经验教训。与此同时,在分析研判过程中,还可能运用到统计、计算等相关工具和技术。因此,在进行分析研判时,不能简单就事论事,要开拓思路和想法,综合多方面因素。

在掌握基本原则的基础之上,针对网络舆情分析研判,要求在全面搜集材料的基础之上,做好特点与趋势分析,在对策建议上下功夫。要加强深度分析,努力揭示事件实质所在。要通过发现舆情信息的变化,分析判断网络舆情事件发展趋势。要深度分析事件原因,提出解决问题、引导网络舆情的对策建议。

第一,做好基础工作,准确、全面搜集舆情信息。兵马未动、粮草先行,搜集信息和材料是进行网络舆情分析研判的基础,也是其中的重要环节。只有拥有全面的材料,才能对舆情事件有全面的了解,也才能够进行深入细致的分析。否则的话,舆情分析研判就只能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木。一方面,要确定舆情信息监测搜集的对象,明确舆情信息监测收集的重点与热点,以获取最全面、多样的舆情信息。另一方面,互联网当中泥沙俱下,存在着大量歪曲事实、不合实际的信息。这些信息混杂于真实信息之中,如不加以剔除,会干扰分析思路,影响分析结果。因此,在搜集到舆情信息后,要进行信息的鉴别、整理与筛选,以保证后续舆情分析研判的正确合理。

第二,重视对网络舆情信息的全面性、系统性把握。网络舆情分析研判是一项系统工程,相关舆情信息分布于事件产生发展的各个阶段,持续关注事件相关信息将有助于提升分析研判的质量。在分析过程中,要善于举一反三,能够将大量与事件相关的舆情信息贯穿起来,找出普遍性、倾向性、苗头性的内容。对于事件涉及的区域、网民群体、信息源等进行整体分析,全方位呈现舆情事件面貌。在进行分析研判时,不能满足于表层现象的分析,要学会从点到面、从表层到内涵、从问题到建议的纵深分析,揭示舆情事件的内在本质和规律。要努力揭示舆情事件的内隐实质及事件产生的根本原因,提出解决问题困境、引导网络舆情的对策建议。

第三,注重趋势预测,体现网络舆情分析研判核心价值。舆情分析研判除了给人呈现当下的舆情状态之外,一个更重要的目的是要能够对舆情事件的发展进行科学推测,从而提出相关意见建议。目前,网络舆情工作中主要存在着偏重舆情搜集的倾向,相当一部分舆情工作的主要目的就是简单删除本单位的负面信息。相关部门分析研判能力不足,偏重舆情信息上报数量,忽视质量,缺乏对舆情事件的深层分析和加工。要通过掌握舆情事件的“昨天”与“今天”,发现舆情事件的发展变化,从而合理推断舆情事件的“明天”。在进行分析研判时,要还原舆情事件发展的生命周期,掌握舆情事件的内容本质,揭示舆情事件的变化趋势,预测网民关注趋势,预测事件发展走向。

比利时科学家普利高津在《结构、耗散和生命》一文中提出耗散结构概念,“在远离平衡态的条件下,我们可能得到从无序、混沌到有序的转变。可能产生一些物质的新力学态,反映了给定系统与其周围环境相互作用的态”。耗散结构不但适用于自然领域,人类社会的各个领域也普遍适用。“社会进化固然有其本身的特点,然而从根本上说也是物理宇宙进化的一方面。”网络舆情同样可以这样理解。网络舆情演发和消亡的整个过程其实就是一个与外界不断进行物质能量交换的过程,网络舆情运动直至到达平衡状态才会停止。网络舆情分析研判要做的就是,紧盯这一交换过程,看清“能量”的来源,推断“能量”的大小,为管控好这一过程提供支撑。(本章完)

第二篇:农产品质量安全网络舆情分析研判探讨

2013-06-18 摘要:对网络舆情信息进行客观分析和科学研判,是农产品质量安全网络舆情监测管理的重要环节。本文探讨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网络舆情分析研判的基本要求及工作组织,分析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网络舆情的分类、分级与分期,研究提出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网络舆情信息的分析研判工作机制及条件保障。

关键词:农产品,质量安全,网络舆情,舆情信息,分析研判

近年来,农产品质量安全网络舆情日益受到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部门的关注,相关部门积极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网络舆情信息监测管理工作[1,2]。农产品质量安全网络舆情监测是一项系统性的工作,涉及到信息获取、舆情分析、研判响应等多个环节[3]。通过监测获得的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网络舆情信息,仅仅是舆情信息管理的第一步。对网络舆情信息进行客观分析和科学研判、为应对舆情危机提供科学有效的指导性建议,是农产品质量安全网络舆情监测管理的重要环节。本文拟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网络舆情分析与研判的有关问题进行探讨,以期能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网络舆情管理工作提供一些参考。

1 农产品质量安全网络舆情分析研判的基本要求及工作组织

为保证农产品质量安全舆情信息的客观性和科学性,充分发挥舆情信息的价值和作用,在获得舆情信息后,应及时组织相关部门领导、专家学者及技术人员进行科学咨询、分析研究,认真核实问题,对舆情走势和影响程度作出客观评估和科学研判,提出提请关注(预警)级别以及正确回应、引导舆情的科学口径和应对措施建议。客观科学地分析研判舆情信息,需要有专门的机构、专业的队伍和有效的制度保障。

1.1 基本要求

关于如何处置农产品质量安全网络舆情官方至今尚无明确的规定。2011年3月,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发布的《食品安全舆情处置指导意见》第九条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应当建立舆情处置专家咨询组织,在舆情发生后,科学分析研判舆情,及时对信息发布的时机、形式、主体、内容口径,以及正确引导舆情的措施等提出建议”[4]。一般情况下,论及“农产品质量安全”时所说的“农产品”更多指的是“食用农产品”,因而,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的“指导意见”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网络舆情处置也是非常适用的。根据这一“指导意见”,分析研判农产品质量安全网络舆情,各地区、各有关部门首先应当建立舆情处置专家咨询组织;其次,在分析研判农产品质量安全网络舆情时要做到“及时、准确、科学、客观”;再次,要对响应信息发布的时机、形式、主体、内容口径,以及正确引导舆情的措施等提出切实可行的建议。这是农产品质量安全网络舆情分析研判工作的基本要求和主要任务。

1.2 工作组织

农产品质量安全网络舆情分析研判要做到科学、及时、准确,排除主观臆断,必须设置专门的舆情分析研判专家咨询组织,建立健全高效的分析研判制度和机制保障。舆情分析研判是一项权威性、专业性比较强的工作,要求工作人员不仅具备丰富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专业知识,还要了解新闻传播学、社会学、心理学、管理学等多学科知识,熟悉农产品质量安全有关的法律法规,灵活掌握媒体应对技巧。一般来说,应由农产品质量安全网络舆情问题事件涉及的专家学者、突发事件处置经验丰富的官员和媒体人士等组成的舆情分析研判专家组对舆情开展深入的集体分析研判。农业部已组建农产品质量安全专家组和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也成立了贯通部省地县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检验监测机构,应该充分发挥这些专家和管理者的作用,联合资深的媒体人士,组建一个全方位的舆情分析研判专家组,及时分析研判有关舆情。

2 农产品质量安全网络舆情信息的类型、关注程度的分级及发展阶段研判

对舆情信息进行科学的分类、分级和分期,可以帮助我们明确各类信息的不同作用、不同价值及不同应对要求,有针对性地做好相关工作[5]。在农产品质量安全网络舆情信息的分析研判中,做好对舆情信息的分类、分级和分期,有利于明确重急轻缓,有的放矢,科学应对。

2.1 舆情信息的分类

网络中反映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网络舆情信息可以分为以下5类。

2.1.1 政府公信力类 党和国家以及各级各部门与农产品质量安全有关的重大决策部署、重要法律法规、制度措施、标准制修订等出台前后,中央、有关部委及地方领导与农产品质量安全有关的重要活动、重要指示和讲话,突发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的发生及处置情况,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检测、评估和认证等部门及行政执法人员职责履行情况,以及一些涉及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社会难点热点问题,都会引起社会的普遍关注,网民会产生不同的态度、情绪,发表各种言论、诉求及建议。这类舆情信息可以侧面反映政府公信力的强弱大小,可归为政府公信力类。

2.1.2 质量问题事件类 质量问题事件类网络舆情信息主要是反映农产品生产、加工、贮存、运输及销售过程中出现的质量安全问题或因这些问题导致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舆情,主要集中的是网民对农产品产地环境,农业投入品,动植物疫病,农产品生产、加工、贮存运输及销售过程中的污染、农兽渔药使用及其残留情况,添加剂和非法添加物质的使用情况等,以及由此引起的问题和突发事件的各种意见、态度、看法甚至行动倾向。

2.1.3 科学缺陷类 人们对世界的认识在不断深化,科学技术日新月异,农产品生产、加工、贮存保鲜、质量检验检测的标准、技术、设备设施等也在不断翻新,加之农产品的种类繁多,问题隐患复杂,网民对有关标准的全面性、新颖性、科学性及与国际接轨情况,对安全生产技术、设施设备的先进性、安全性,对贮存保鲜技术措施的安全性、可靠性,对检测检验技术的可靠性、权威性,以及由此带来的一些问题事件会有不同的态度、看法和观点,这类舆情信息归于科学缺陷类。

2.1.4 消费指导类 有的网民、媒体记者在爆料、跟帖评论时,明显暴露其农业科学知识素养的缺陷,比如2012年曝光的“注水西瓜”、“打针葡萄”,以及“化肥农药催熟早稻”等,比如毒蘑菇、河豚、扁豆等一些涉农产品,本身含有天然毒素不能食用或需要一定程序加工后才能食用,偏有人食用或不按要求加工就食用,食用后出现中毒症状,但这些爆料往往还有不少的“网络水军”在其后冲锋陷阵。诸如此类的舆情信息暴露出消费者及媒体记者的知识缺陷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科学知识的普及和消费指导缺乏,归于消费指导类。

2.1.5 恶意攻讦类 在经济利益的驱动下,有那么一些人不走正道,采取非正常手段恶意攻击竞争对手,穿上“马甲”在网络媒体发帖、跟帖“爆料”,通过网络散布谣言,迷惑不知情的网友,给对手造成被动和伤害以从中渔利。这类舆情信息属于恶意攻讦类。

2.2 舆情信息关注程度的分级

在分析研判农产品质量安全网络舆情过程中,还需要对舆情信息,尤其是突发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舆情信息进行关注程度分级,从而为下一步的舆情应对提供参考。综观国内外有关突发事件舆情分级方法,分为3级、4级、5级的都有。美国国家威胁预警系统将危害程度分为5级,分别用红、橙、黄、蓝、绿5种颜色代表从高到低的5级危险程度[6]。2007年8月全国人大审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按照社会危害程度、影响范围等因素,将我国的突发事件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4级[7]。清华大学薛澜教授等[8]提出以应对能力为主,兼顾事件的客观属性的“能力本位”分类标准,将突发公共事件分为特别严重(Ⅰ级)、严重(Ⅱ级)、较严重(Ⅲ级)和一般严重(Ⅳ级)4级,依次用红、橙、黄、蓝4种颜色进行预警和分级管理。

考虑到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事件的复杂性尤其是农产品的“信用品”特性,结合我们的舆情监测分析研究实践,我们认为,在农产品质量安全网络舆情信息分析研判时应主要依据问题事件(尤其是负面舆情)的客观属性(产生原因、影响范围和损失后果等)将推荐关注(预警)程度分为特别关注(5星级)、高度关注(4星级)、重点关注(3星级)、密切关注(2星级)和需要关注(1星级)5级:(1)特别关注指具有全国性影响并已经对消费者身体健康产生实质性危害或对产业健康发展产生严重危害,需要动用全省力量甚至需要中央政府援助才能控制的农产品质量安全舆情。(2)高度关注指发生在一个市(县)域内或波及两个市(县)以上,具有普遍影响并对消费者身体健康产生了一定危害或影响产业健康发展,省级有关部门力量可以控制的农产品质量安全舆情。(3)重点关注指发生在一个县(乡)以内或波及两个县(乡)以上,消费者关心的热点问题、暂时没有对消费者身体健康产生明显危害但已经引起社会舆论广泛关注热议的农产品质量安全舆情。(4)密切关注指其影响局限在乡(镇)、社区范围内,尚未成为社会关注热点但可能引起广泛关注的农产品质量安全舆情。(5)需要关注指局部性的一般性问题,但有可能继续发展成为安全隐患,需要引起相关部门关注、开展科学普及与消费指导的农产品质量安全舆情。正面舆情信息推荐关注程度可以视其影响范围、程度与上述级别相对应。

2.3 舆情信息发展阶段研判

一般来说,社会公共事件舆情的发生发展通常遵循一个特定的生命周期或演化路径[7-10]。准确研判网络舆情发展的周期,可以为有关方面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提供依据。人民网舆情监测室研究认为,一般社会热点网络舆情事件基本可以分为舆情发生期、舆情发酵期、舆情发展期、舆情高涨期、舆情回落期和舆情反馈期6个阶段[10]。

我们的研究证明,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网络舆情的发生发展也基本上经历这几个阶段。舆情发生期表现为问题事件原创主帖见诸网络媒体后,网民开始有零星的反应,在有知情网民提供更多的真相材料、图片佐证之后,更多的网民、网站转帖转发、评论、跟帖讨论,逐渐成为舆情热点,是舆情研判最重要的考察环节之一。随后一些传统媒体甚至国家级媒体网站出现有关报道,与网络媒体形成呼应,从而使舆情发展到发酵期。舆情发生期和舆情发酵期相隔时间有时候非常短暂,网络媒体爆料常常不到3h就出现在当天的早报、晚报上。此时有关方面舆情响应过慢或失当,负面舆情就会聚合成负面舆论,猜测、质疑、谣言四起,大量网民围观、拍砖、灌水,事态进一步扩大。舆情发展期则是在官方相关部门出手后,如果应对得当,负面情绪虽未完全控制但逐渐走稳,传统媒体出现调查求证报道、科普及消费指导和评论员文章,舆情提前走向回落期。如果应对失当,有关方面不能及时调查处置、问责,不及时发布有关信息,应对出现不同口径甚或失言等,矛盾再度激化,一些别有用心的人也乘机兴风作浪,舆情出现强劲反弹,舆情进入高涨期。在舆情高涨期,惊动了高层领导,“跨级”响应出台。在高层的介入下,投入实质性重大应对方案,舆情出现拐点,逐渐进入回落期。随着行政问责、司法介入和善后赔偿工作的开展,媒体报道和围观网友逐渐散去,有关方面开始总结经验教训,消除负面影响,舆情进入反馈期。舆情反馈期要注意问题事件的处置结果或当事人的不当言论或有网民新爆料导致的舆情复燃。我们在分析研判农产品质量安全网络舆情时应该准确判断舆情发展的周期,尽可能把舆情化解在舆情发酵初期,防范于未然。

3 农产品质量安全网络舆情的定性和定量分析

舆情分析研判方法一般包括定性和定量分析两个方面[5,10]。网络舆情分析研判工作要做到全面准确,既要对舆情信息进行性质认定和价值判断,又要对其影响范围、传播情况以及不同受众的观点倾向性等进行数量上的研究,将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有机结合起来,充分认识舆情的整体轮廓和发展脉络,掌握舆情的本质特征和内在规律,才能为舆情应对工作提出科学准确的建议。农产品质量安全网络舆情分析同样包括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两个方面。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既有区别又相互联系,不可截然分开。

3.1 定性分析

定性分析主要是对所得舆情信息的定性判断。首先要甄别舆情信息的真实性。真实性判断方法包括确定媒体来源的可靠性;关键词搜索有无类似新闻和消息,弄清是旧闻还是新闻;用常识判断其可信度;打电话到当地有关部门或派员到事发地了解核实调研等。一般来说,时间、地点、人物、事件及原因等新闻基本要素严重缺乏的、没有真实当事人而动不动用“知情人士”、“业内人士”说话的、内容明显出现常识性错误等新闻都很可疑。真实性确定后,便要对舆情信息中网民的态度、意见和观点进行分析、提炼和归纳,整理分析网民的代表性言论,对报道、转载媒体的代表性进行宏观分析,对转载媒体的数量进行粗略统计,对舆情信息反映的问题性质、原因、危害程度及波及范围,以及时间敏感性、网民关注程度及社会关联度等作出分析研判,宏观判断舆情性质特征、媒体报道及网络言论倾向性,以及舆情类型、关注程度和舆情所处的发展阶段等。

3.2 定量分析

定量分析主要是对获得的舆情信息进行数理统计分析,包括人工统计分析和计算机软件分析。定量分析目前常用的是Excel表格以及具有目标功能的专用软件平台进行统计分析。人工分析有赖于舆情分析工作者对舆情样本中的态度、意见和观点分布的人工统计、归纳和提炼,人工制作图表,费工耗时,也可能无法囊括所有舆情信息源中的全部数据,不能满足时效性要求,最省时有效的方法还是借助农产品质量安全网络舆情监测软件系统的智能分析。定量分析软件系统的功能设计要满足尽量准确统计主帖数量及地域分布、主帖点击率、同主题报道媒体权重、转载媒体量、媒体及网友评论跟帖回复总量、观点数量、观点分布、代表性言论等。媒体人士、网友和意见领袖等的观点言论是舆情分析的主要内容,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部门、生产经营者和网民的言行是舆情分析的主要对象。定时段的数量统计分析可以考察舆情走势,以及舆情走势与舆情应对之间的关系,准确跟踪舆情发展轨迹,量化判断舆情发展阶段及重要节点,以为舆情应对提供参考。

4 农产品质量安全网络舆情分析研判工作机制及条件保障

4.1 分析研判工作的组织协调

舆情分析研判专家组成立以后,针对不同舆情信息,邀约不同的专家组成员,用电话会商或组织舆情分析会商会的形式,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网络舆情信息开展及时的专题分析研判。这其中涉及到一个牵头及组织协调的问题。一般地,涉及一个省份的,应由该省(区、市)农产品质量安全行政管理部门组织;涉及全国性的或涉及两个及以上省份,或虽发生在一个省份但带有普遍性、问题严重、需要在国家层面处置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网络舆情信息的分析研判,应由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部门牵头;涉及多个环节、重大的综合性且与农产品质量安全直接相关的网络舆情信息,应由国务院食品安全办公室和农业部协同组织专家会商研判。

4.2 分析研判工作的模式

一般的舆情分析实务是“三结合”的工作模式,即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人工分析与软件应用相结合、舆情信息分析专业人员基础工作与舆情分析专家委员会舆情研判相结合[10],这是舆情分析研判的基本工作模式。农产品质量安全网络舆情分析研判也应遵照这一模式进行,即在获得初步的舆情信息后,农产品质量安全网络舆情监测分析专业技术人员首先要进行定性分析,然后利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网络舆情监测软件系统定量分析,根据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结果撰写基础性舆情信息报告材料,再组织舆情信息分研判专家组有关成员对舆情信息开展深入的分析研判及响应对策研究。3个环节各负其责又紧密配合,尤其是电脑软件和人工分析相辅相成,才能确保舆情分析研判工作的科学高效。需要强调的是,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复杂多变,要根据舆情信息分类、分级与分期情况,有针对性地选择专家组成员开展分析研判工作。

4.3 制度和条件保障

农产品质量安全网络舆情的分析研判工作,和其舆情信息监测一样,除了有其相对稳定的分析研判专家组织之外,还需要有其相应的制度和条件支持。为了保证农产品质量安全网络舆情分析研判工作的正常化、科学化,首先要抓好制度建设。应建立健全日常性的舆情信息分析研判工作联席会制度、重大舆情专题分析会商制度、舆情信息分析研判工作情况反馈制度、人员培训制度、考核奖励资助制度等,为农产品质量安全网络舆情分析研判工作提供制度保障。其次,要抓好组织建设。要有明确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网络舆情信息主管部门,明确职责分工,落实领导责任,加强组织协调和指导管理,确保舆情分析研判工作的稳定开展和长效运作。此外,不管是定性分析还是定量分析,性能优越的计算机及分析软件系统、高速畅通的网络系统及日常办公用电话、传真、复印等设备耗材必不可少;分析会商、舆情调研、业务培训、奖励扶持等也需要必要的财力和物力投入。必要的财政支持是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网络舆情信息分析研判工作的物质保障。

作者简介:李祥洲(1965-),男,硕士,研究员,研究方向: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资源管理研究。

参考文献

[1] 郭林字,李祥洲,戚亚梅.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监测与管理研究 [J]. 农产品质量与安全,2011,5:53-56.

[2] 李祥洲,郭林宇,戚亚梅,等.农产品质量安全网络舆情监测探讨 [J]. 农产品质量与安全,2012,5:17-21.

[3] 郭林宇,戚亚梅,李艳,等.农产品质量安全网络舆情监测工作的几点思考 [J]. 中国食物与营养,2012,18(12):5-7.

[4] 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文件.关于印发《食品安全舆情处置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 [Z]. 食安办(2011)7号.

[5] 中共中央宣传部舆情信息局.舆情信息工作概论 [M]. 北京:学习出版社,2006:10.

[6] 郭济主编.政府应急管理实务 [M]. 北京: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2004:7.

[7]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9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Z]. 2007-8-30.

[8] 薛澜,钟开斌.突发公共事件分类、分级与分期:应急体制的管理基础 [J]. 中国行政管理,2005:2:102-107.

[9] 王国华,曾润喜,方付建.解码网络舆情 [M]. 武汉:华中科技大学出版社,2011:9.

[10] 人民网舆情监测室.如何应对网络舆情:网络舆情分析师手册 [M]. 北京:新华出版社,2011:11.

作者: 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质量标准与检测技术研究所 李祥洲 郭林宇 戚亚梅 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重点实验室 李艳 廉亚丽 来源:

《中国食物与营养》2013年第05期

第三篇:李希光:大数据时代的舆情研判和舆论引导作者: 郑泽霖

——天天发生的事情不是新闻,极少发生的事情成了大新闻。每年近十万人死在公路上不是新闻,而每年死在铁路上的十几个人就是天大的新闻。2011年7月22日“信阳大巴失火事故”死亡41人,但是在百度的新闻网页搜索中,只显示了19条搜索结果。而第二天发生的温州动车死亡39人的事故,在百度的新闻网页搜索中,出现了116万条新闻。

——今天的越来越备受关注的网络舆情,更多的是媒体上的诡辩家和舆论领袖煽动乌合之众,为了某种个人的目的制造出来的。今天的舆情更多地依存于影星式的学者、影星式的记者、影星式的商人和影星式的政客为中心的伪舆情。

——只关注社交媒体的人,观点会非常狭隘,大脑集中在一个单一的想法、意见等,排除不同观点。社交媒体轰炸性地重复那些受众无能为力的新闻,受众越来越感觉被网络牵着走。我们一直这样被动地被网络牵着鼻子走下去,直到有一天,我们对社会产生了悲观的、麻木的、玩世不恭的和宿命论的世界观。

——当前,要防止某些部门和舆情公司呈送给党政有关部门的舆情报告往往刻意选取某些数据、剔除另一些数据。

——大数据时代的舆情研判的基础必须是完整、准确和极速的信息抓取。准确的舆情报告需要纯粹的事实、一手的材料,是不经过修饰、篡改的事实性信息。但是,今天的舆情是可以被各方利益集团的政治力量和经济力量所操纵的,是主观选择的。完整的信息暴露的是赤裸的事实,这包括一手的文本、图片、音频、视频等。目前,向中央各部门报送舆情的机构很多。各利益集团也都在试图向中央呈送有利于自己政治议程的舆情报告,从内部影响高层。重大敏感事件发生后,一方面,某些网管用最快的速度封堵主观上认定的“有害信息”;另一方面,某几个有影响的舆情机构又依据某些利益集团的隐藏议程需要,选择性地编撰所谓“舆情报告”,向上呈送,影响高层对形势的研判。舆论的形成不是社会公众理性讨论的结果,而是网络媒体建构的„意见环境‟的压力作用于人们惧怕被群体孤立的心理,强制人们对所谓的„优势意见‟采取趋同心理和行动”。多数网民属于中下层社会,但网上的意见领袖和大V却是一个特殊群体。网上大V不代表社会不同阶层的全部民意,他们更多的是某既得利益集团的代言人,但他们以民意代表自居。一些利益集团精心扶植培育自己的网络代言人,引导网民去思考哪些问题、怎么去思考这些问题。结果,利益集团的代言人和舆论领袖对关键事件和问题的片面观点,导致很多网民和群众对事实真相的了解产生巨大的偏差。而这些片面、偏激观点却被包装成了“主流民意”或所谓的“真实的舆情”。网络媒体通过突出某些观点、忽视某些观点、给某些观点贴上“主流”和“正确”的标签、给某些观点贴上“非主流”和“谬误”的标签来影响和制约舆论。有的政府官员为了维护个人的形象,在舆论面前,把被利益集团精心策划的“网络多数人的意见“当成全部事实,用网上突发的新闻炒作这种短时记忆埋葬了头脑里更为真实、更为全面、更有价值的长期记忆。

第四篇:关于“加强舆情应对、有效处置网络谣言、改善网络舆论生态”的调研报告

关于“加强舆情应对、有效处置网络谣言、改

善网络舆论生态”的调研报告

xx县委政法委

(2019年5月)

随着互联网的飞速发展与普及,网民数量急剧增加,网络舆情也异常活跃,如果对网络舆情处理不当,不仅可能诱发民众不良情绪,而且还会导致突发性公共事件的发生,影响社会的和谐与稳定。加强网络舆情的有效引导,有助于化解网络舆情危机,保持社会稳定,也有助于提高政府的公信力。按照市委政法委通知要求,我县围绕“加强舆情应对、有效处置网络谣言、改善网络舆论生态”开展了专题调研。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我县网络舆情的发展现状

网络舆情是社会舆论的一种表现,是公众对某种社会现象和社会问题具有一定倾向性的意见在互联网上的公开表述。据我县网信办掌握,3月份我县共监测研判网络舆情79条。其中3月16日至31日,监测转办网络舆情33条。按照舆情分类,涉及环境保护方面4条、城建物业方面5条、城市管理方面6条、教育方面4条、信访举报和利益诉求方面12条、突发事件2条。4月份1-15日,监测网络舆情82条,分析研判转办24条。按照舆情分类,涉及住建规划方面9条、交通管理方面7条、城市管理方面4条、信访举报和利益诉求方面8条、突发事件6条。4月份,共监测研判网络舆情147条,转办处置网络舆情30条。按照舆情分类,涉及城建物业方面13条、交通管理方面13条、城市管理方面7条、生态环境方面6条、国土规划方面5条、保险医疗方面4条、农业农村方面4条、社会治安方面5条、营商环境方面4条、教育方面1条、信访举报和利益诉求方面40条、其他45条。从目前的情况来看,网络舆情的发展现状可以归纳为以下三个特点。

1.庞大的网民规模极易引发网络舆情。手机网民已达到40.1万,其中53.2%的网民的个人月收入不超过3000元。另外,“高中和大专以上学历人群中互联网普及率已到了较高水平”“网民的增长动力来自低学历人群,截至2018年底,网民中小学及以下人群占比提升至10.9%”。这些来自于不同收入阶层的网民,受教育程度不尽相同,对于同一个事物会倾向于听取自己容易接受的某些侧面,必然在网上出现各种的言论和情绪。

2.网络舆情发展日趋多样化。一方面受过初高中以上教育年轻劳动者比普通百姓知识丰富,他们对社会现象和现实问题更具有强烈的发声冲动,并且善于运用最新的网络舆情工具。这让网络舆情多了不少深度和理性。另一个方面,每个网民对国家政策、法规、社会、经济、民生,以及网民自己的身边事等方方面面都能通过网络发表自己的意见和见解。

3.网络舆情已成规模。随着互联网的普及和逐渐全面地渗透到生活工作中,网络越来越成为人们生活的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特别是以“微信”“微博”为代表的自媒体的广泛运用,通过网络来表达舆情已成为信息时代的新型和时尚实用的生活方式。

二、当前网络舆情引导中存在的问题

1.相关单位重视程度仍有不足。目前政府部门和机关干部对网络舆情均已重视,对不良舆情对社会稳定产生的危害也普遍有所认知。但与之有关的社会团体、电信运营商、网络运营网、各类媒体等相关单位却存在着淡漠的心态,对自身在网络舆情引导中的作用认识不足,危机意识淡薄。此外,个别政府部门仍然存在着责任落实不到位,推诿扯皮现象,对舆情发展预知不足,急于删堵,缺乏工作技巧,有时疲于应对。

2.相关单位交流沟通尚有不足。政府部门之间、政府部门和网络运营等相关单位之间,网络运营商与电信运营商之间等仍然存在信息交流互通不够,从而不能很好地根据现有信息准确判断和预测网络舆情的发展变化,对网络舆情的可能造成的心理情绪影响和政治影响缺乏正确认识,使得各个部门无法充分发挥正确高效的引导。

3.网络舆情引导方式仍有不当。网络舆情的形成,往往与相关部门和人员处置失当密切相关。在网络舆情初发时期,相关单位特别是一些政府部门和官员反应滞后,现有舆情处置机制应对性不强,应对方法少,加之个别事件背后存在网络推手,舆情引导工作难度大。

4.事后总结和反馈相对缺乏。随着网络舆情数量的不断增加,许多舆情的产生机理、爆发成因、消弭过程已经被广泛认知,相应的引导方式和手段也日趋完善。然而新情况、新问题也在不断出现。所以舆情消弭后的总结和反馈仍然不能放松,同时对舆情结束后的追踪也要重视和加强。

三、加强网络舆情引导的对策建议

1.加强政府网站建设。提升政府网站信息的公开化、透明化,提高政府网站的公信力,吸引更多网民关注政府网站的发展和信息的变化。政府部门要继续完善官方门户网站,不断拓展服务功能,以门户网站为基点,加快电子政府建设,从而使网民愿意将政府网站作为信息接触的发源地。加强政府官方网站沟通公众与政府部门的桥梁功能,在重大网络舆情事件中,不断通过政府网站发布权威信息,并及时回应网民质疑,从而增加人们对政府网站的信任度和依赖感。

2.加强业务培训和网络舆情研判。针对当前网络舆情工作知识不系统、不全面的实际,建议组织全市网路舆情工作专业培训。同时,建立政府网络舆情研判机制,这一机制包括网络舆情的信息收集、信息分析、网络舆情发展方向的预测等环节。可以委托专业社会调查机构开展专题性社会调查研究,掌握现实动态和社会基本面的反响,从而敏锐捕捉和追踪一些带有苗头性、倾向性或群体性的问题。通过分析判断找出这些问题形成的根本原因,提出解决问题,引导舆论的对策和建议。

3.及时处理网络舆情事件。任何信息只要第一时间占据了人的头脑,其后的信息,无论是多么正确和合理,都很难改变前面信息的地位和影响。因此,政府要在网络传播中获取主动地位,主导网络舆情的走向,关键就是如何保障政府的信息能第一时间进入人们的头脑。也就是说,当网络舆情危机出现后,政府要能第一时间发布权威的信息,同时保障该信息的准确性和易接受性,并通过有效渠道能使公众在最大范围和程度上了解该信息。对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要加大打击和震慑力度。

4.加强网络评论员建设。在交互开放的网络中,网络上出现大量虚假信息和极端言论,受众无所适从,他们对于评论权威的依赖会更强烈。在我国大部分论坛的参与群体中“意见领袖”是必然存在的,他们文字表达能力强、分析问题深刻、有独特见解的网民的发言往往影响甚至左右其他网民的看法,进而对整个论坛的舆论方向起到了引导、控制的作用。

第五篇:乐思网络舆情监测:自媒体时代的舆情危机公关需从网络舆情监测开始

【舆情研究】自媒体时代的舆情危机公关需从网络舆情监测开始

自媒体时代的到来使得以微博为代表的微博传播媒介治理和网络舆情监测成为舆情研究新课题。在自媒体时代,传播媒介特别是微博传播对于社会发展的积极作用和负面作用同样明显,而法规建设则远远落后于技术发展,因此,“微传播”是把双刃剑备受政企的重视。

微博作为自媒体传播时代的典型代表,其具有很强的信息传播力,特别是轰动性消 息的传播范围之广,对信息当事人影响程度之深令人惊讶。因此,微博成为众多政企 展开网络口碑建设的有效途径,然而由于网络管理机制的不完善、网民结构的多样化 和网络舆情监测手段的缺失,这就必然使得网络传播存在风险。

当下,经济的快速发展,使得整个社会呈现出浮躁感,网上泛娱乐化和炒作现象普遍,人们对负面新闻事件的敏感性增强,这些导致网络负面信息更容易发酵传播,形成负面舆情环境,如果处理不当不及时,对政企形象的破坏将是深远的。

乐思网络舆情监测系统监测数据显示:近段时间,网络上掀起的各类舆情议论潮,陕西的“表哥”事件、广东的“表叔”事件、白酒塑化剂超标事件以及肯德基速成鸡事件就是自媒体时代体现微博舆情威力的典型案例。微博热点事件的偶然集中发酵,使得政企对突然而至的网络舆情危机倍感压力,对事件发生没有心理准备,导致舆情 危机处置严重滞后,不利于网络舆情危机处置第一时间法则。因此,如何突围微博舆情危机,建立有效的网络舆情监测机制成为政企急需解决的问题。

现今,网络舆情危机爆发具有很大的突发性。一条不起眼的负面信息经网络的发酵很可能突然演变成一场网络舆情灾难,而如果缺乏有效网络舆情的预警,突发而来的舆情风暴就会让政企在处理危机时乏力感倍增。

面对自媒体时代网络危机的强劲爆发力,做好网络舆情监控就显得尤为重要。准确全面的网络舆情监测,可以很好地帮助政府企业获取网络微博舆情动态,了解民意民声,实时监测微博相关话题信息的传播效果,监控微博虚假负面信息,在网络舆情危机爆发时可以妥善的、有目的性的针对处置。

以乐思网络舆情监测系统为例。该网络舆情监测系统由两个子系统组成:自动 采集子系统与结果浏览子系统。可以对微博上一切与本地区相关的信息,特别是负面信息进行及时有效的监测,其监测范围囊括各大网络媒介的微博平台,并可对重点微博话 题实施重点监测,最后对检测结果生成各类数据图表和舆情日报周报。

在当下变幻莫测的复杂自媒体环境下,政府和企业只有做到知己知彼,才能及时发与我相关的舆情呼声,第一时间了解民意,在萌芽状态化解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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