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科工作职责范文

2022-06-28

第一篇:医保科工作职责范文

医保科工作职责

1、在主管院长领导下,尽职尽责,廉洁自律,主动地、创造性地开展好各类保险的医疗服务监督、指导工作。

2、通过多种形式向医务人员及参保人员宣传各类医保政策及其管理规定。

3、应经常与各类医疗保险部门取得联系,及时掌握新政策,协调好与各类医疗保险部门的各项事宜。

4、对来院就诊的各类参保病人做好相关登记,严格监督、指导各类参保病人的住院标准,严格监督门诊特殊病种、特殊检查和特殊诊疗的执行。

5、负责指导、教育医护人员遵守因病施治,合理检查(除三大常规检查,心电图外其它检查必须有针对性进行)合理治疗、合理用药原则,坚决杜绝开大方、人情方,严格控制参保患者出院带药及乱检查现象,并对住院患者用药、处置、检查及收费等相关项目进行经常性的检查。在监督、检查时,对医护人员工作中违反医保管理相关规定的,可以根据医院管理的相关规定有权直接进行处罚、教育。并在月例会上进行反馈、通报。

6、负责组织对参保的疑难病人会诊工作,保证参保患者入院后争取三日内做出明确的诊断,三同内不能确诊的病历要组织院内会诊。如需转院,负责组织相关专家会诊,监督会诊过程,并签署可否转院意见,同时做好登记和定期上报工作。

7、做好大型仪器(CT、MRI、B超、CR)等检查阳性率的监督、检查、指导工作。

8、严格执行参保统筹基金支付标准,做好参保患者的医疗服务终结时的结算工作。定期将医疗保险基金运行和内部核算情况上报主管院长。

9、建立良好的参保服务流程,及时向院里反映医保运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并及时解决,保证医疗服务流程安全、畅通、满意。

10、准确、及时完整书写和网上填报医疗保险部门批准审定的各种专用表、册、处方、单据等。

11、做好参保病人医疗服务情况调查工作,根据调查结果及时改进工作。

12、做好医疗保险相关资料和医院文件的保管工作。

第二篇:医保科工作人员职责

1、在科主任的领导下工作。

2、负责检查工伤保险职工就诊、住院的相关证件。

3、检查专用处方使用检验项目、住院诊治等医疗行为符合规定。

4、严格执行《包头市工伤保险定点医疗机制管理和考核暂行办法》、《包头市工伤职工医疗管理办法》及相关政策、制度。

5、负责填报工伤保险中心要求的各项报表,准确核实并定期向工伤保险中心主管部门报送(每月25日前报市工伤保险中心医管科),工伤保险职工就诊情况登记表。

第三篇:医保、农合科工作职责

1、在院长、主管院长领导下,对全院住院的医保、农合病人进行管理。

2、认真执行市、区医保中心医疗保险、农合管理政策、文件和规定。配合各医保、农管中心工作,加强医保、农合病人的费用管理,做好病人医疗费用审核与控制工作,维护医院的正当经济利益。

3、上传下达医保、农合政策及相关文件,根据医保、农合政策的不断调整,进一步完善和制定医院内各管理规章制度。完成医院交给的指令性任务。

4、负责制定医院医保、农合管理工作制度、计划、及时汇报和进行总结,对全院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和指导。

5、负责对住院医保、农合病人费用、大型检查、治疗、药品、材料的审批使用。

6、负责办理医保、农合病人入出院手续及业务,负责对住院医保病人的转院、转科审查。

7、定期将住院病人医疗费用结算及相关资料送医保中心、农管中心审核上报工作

8、 配合医院各部门做好信息反馈工作,做到发现问题及时,改正问题及时,总结经验及时,汇报问题及时,确保我院医疗保险工作正常运行。

9、按照各医保中心特殊病种门诊和家庭病床的标准,做好各医保病人特殊病种门诊和家庭病床的初审工作。

10、热情接待选择我院为定点医院的异地安置人员,并负责盖章,及热情接待各医保中心工作人员的来访及参保人员的咨询、投诉。

第四篇:医保科工作职责及工作制度

医保科科长工作职责

1、在院长领导下,督促检查组织实施全院的基本医疗保险、合作医疗工作。

2、经常督促检查,按时总结汇报。

3、深入各科室了解和掌握情况。宣传政策,督促各种制度的执行,定期检查,采取措施,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严防差错、纠纷。

4、监督、检查全院工作人员对基本医疗保、合作医疗各项规定的执行情况,组织培训本院职工掌握政策和有关规定。

5、建立从挂号起经诊查、审核、划价、收款、取药、观察静脉输液等处置、记录,直到住院一条龙服务。

5、严格控制医保超支,努力争取与下达的指标相吻合。依照规定开处方、办外转、外购药、特批检查及审批单据。

6、及时填写传染病、结核病、癌症病人报告卡及相关类登记。

7、领导本科人员的政治、业务学习。指导、监督、审核、检查、协调、处理参保、参合人员的各种问题。

8、及时向院长、分管副院长提出奖惩、处理意见,批准后负责检查实施。

9、定期就医保工作中的热点、难点等问题向主管院长汇报,以求解决。

10、完成院长、分管副院长布置的临时工作。

医保科工作人员职责

1、在科长的领导下,实施科内各项具体事务。

2、拟订相关业务计划,经科长批准后负责实施。

3、负责各项政策细则的整理、督导及实施。

4、认真执行和积极宣传城镇职工、城镇居民、工伤保险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各项政策、规章制度,耐心细致做好指导解答工作。

5、审核参保职工、参保居民、工伤职工及参合农民住院是否符合规定并办理相关手续;负责住院处方及特殊检查、治疗、医材及特、适、贵重药品的审批、审核工作。

6、负责住院参保职工、参保居民、工伤职工及参合农民的身份核查,监督自费控制、告知及执行情况。

7、严格执行物价部门统一的收费标准,不分解收费及乱收费。

8、负责审核、办理参保职工、参保居民、工伤职工及参合农民的出院结算手续。

9、将住院病人信息及时上传给市区医保中心及各县合疗办。

10、负责向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及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定期报送城镇职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及工伤保险执行情况。

11、负责向各县合疗经办机构定期报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执行情况。

12、负责科内各类文件、档案的登记、整理、归档、保管。

13、汇总各类资料进行统计分析,上报相关部门。

医保科工作制度

1、认真履行办公室职责,执行合作医疗的各项方针政策,努力学习业务知识。

2、爱岗敬业,工作踏实、认真、严谨,按时按质完成本职工作,做到忠于职守、通晓业务、秉公办事、热情服务。

3、严禁以职谋私,优亲厚友。

4、认真遵守作息时间和考勤制度,坚守工作岗位,提高办事效率。工作人员的请、销假制度与医院的一致。

5、对工作认真负责,严格按照规定时限完成医药费用的审核、上报工作,接待群众热情礼貌,杜绝“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现象的发生。

6、工作时间严禁干私活、打牌、玩游戏等娱乐活动。

7、加强网络管理,不准私自更改程序。凡人为或过失造成系统瘫痪者,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8、关心集体,爱护公共财物,励行节约,反对浪费,凡破坏公共财物者,必须照价赔偿。

9、维护团结和睦的人际关系,同事之间要互相尊重、互相爱护、互相帮助。

10、工作中因不负责任或故意违反上述规定,造成责任事故的,视其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

11、本制度由合作医疗办负责监督、检查、落实。

第五篇:医保科职责

医保科工作人员职责

1、在院长和分管院长的领导下,实施科内各项具体事务。

2、拟订相关业务计划,经分管院长批准后负责实施。

3、负责与仙桃医保局和镇人社中心联系,及时向院长和分管院长传达上级的政策及各项政策细则的整理、督导及实施。

4、认真执行和积极宣传职工医保、居民医保的各项政策、规章制度,耐心细致做好患者指导解答工作。

5、审核参保职工、参保居民、工伤职工及参合农民住院是否符合规定并协助办理相关手续;负责门诊及住院处方及特殊检查、治疗、医材及特、适、贵重药品的审批、审核工作。

6、负责住院参保职工、参保居民的身份核查,监督自费控制、告知及执行情况。

7、协助办理参保职工、参保居民、工伤职工及参合农民的出院结算手续。

8 、负责住院患者的日常管理并每日至少查房1次,督促患者及时办理住院登记手续。

9、深入各科室了解和掌握情况。宣传政策,督促各种制度的执行,定期检查,采取措施,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严防差错、纠纷。

10、监督、检查全院工作人员对职工医保、居民医保各项规定的执行情况,组织培训本院职工掌握政策和有关规定。

11、负责民政低保病人救助人员的信息登记、结算工作。

12、将住院病人信息及时上传给市医保中心。

13、负责科内各类文件、档案的登记、整理、归档、保管。

14、汇总各类资料进行统计分析,上报院长和分管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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