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竣工验收管理方法

2023-01-21

第一篇:工程竣工验收管理方法

建筑工程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表填写方法

建筑工程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表填写方法 第一篇建筑施工技术资料编制基础

第一章建筑工程施工资料编制的准备工作

第一节编制施工资料的准备工作

第二节编制施工资料有关签字和盖章的要求

第三节底框砖混结构多屋商住楼实例工程概况

第二章施工技术资料档案编制要求

第一节施工技术资料归楼基本要求

第二节施工技术资料目录

第二篇施工技术资料具体内容

第一章建筑施工法定程序

第一节法定程序及相关文件

第二节建筑工程综合管理资料

第三节工程质量控制资料

第四节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核查及主要功能抽查记录

第五节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

第六节单位工程竣工验收资料

第七节竣工图

第二章施工资料及竣工备案管理流程

第一节施工资料管理总流程

第二节施工物资资料管理流程

第三节检验批质量验收流程

第四节分项工程质量验收流程

第五节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流程

第六节分项、分部、部位工程的划分

第七节分项、分部、单位工程的质量验收

第八节分部工程质量验收流程

第九节单位工程验收资料管理流程

第十节一建设工程竣工备案管理流程

第三篇建筑工程施工资料编制实例(目录范例)

第一章地基及基础工程施工资料(目录范例)

第二章主体结构工程施工资料(目录范例)、

第三章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资料(目录范例)

第四章屋面工程施工资料(目录范例)

第五章建筑给水、排水与采暖工程施工资料(目录范例)

第六章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资料(目录范铡)

第七章施工物资资料(目录范例)

第八章建筑工程竣工验收与竣工备案资料

第四篇建筑工程施工资料通用表格第一章通用表格填表

第一节工程资料的管理要求

第二节基建文件用表

第三节监理资料用表

第四节施工资料用表

第二章资料表格填写说明

第一节建筑工程与结构工程施工资料表格的填写说明

第二节建筑电气工程、智能建筑工程施工资料表格的填写说明

第三节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资料表格的填写说瞬

第四节竣工图的内容与要求

第五节施工资料的编制与组卷

第六节验收与移交

第三章主要物资的性能试验项目与取样规定

第一节试验项目与取样规定

第二节混凝土试块强度

第五篇建筑工程施工资料及表格填定范例

第一章地基基础工程质量验收表填定范例

第二章主体结构工程质量验收表填写范例

第三章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表填写范例

第四章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表填写范例

第五章建筑给水排水与采暖工程质量验收表填写范例

第六章建筑电气工程质量验收表填写范例

第七章建筑工程竣工验收与竣工备案资料填写范例

第八章混凝土强度评定计算书编写范例

第六篇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验收表格)

第一章施工质量验收用表

第二章表格编制及填表说明

第一节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表

第二节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第三节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表

第四节分部(子分部)工程验收记录表

第五节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表

第十七篇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强制性条文应用

第一篇建筑施工技术资料编制基础

第一章建筑工程施工资料编制的准备工作

第一节编制施工资料的准备工作

第二节编制施工资料有关签字和盖章的要求

第三节底框砖混结构多屋商住楼实例工程概况

第二章施工技术资料档案编制要求

第一节施工技术资料归楼基本要求

第二节施工技术资料目录

第二篇施工技术资料具体内容

第一章建筑施工法定程序

第一节法定程序及相关文件

第二节建筑工程综合管理资料

第三节工程质量控制资料

第四节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核查及主要功能抽查记录

第五节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

第六节单位工程竣工验收资料

第七节竣工图

第二章施工资料及竣工备案管理流程

第一节施工资料管理总流程

第二节施工物资资料管理流程

第三节检验批质量验收流程

第四节分项工程质量验收流程

第五节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流程

第六节分项、分部、部位工程的划分

第七节分项、分部、单位工程的质量验收

第八节分部工程质量验收流程

第九节单位工程验收资料管理流程

第十节一建设工程竣工备案管理流程

第三篇建筑工程施工资料编制实例(目录范例)

第一章地基及基础工程施工资料(目录范例)

第二章主体结构工程施工资料(目录范例)、

第三章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资料(目录范例)

第四章屋面工程施工资料(目录范例)

第五章建筑给水、排水与采暖工程施工资料(目录范例)

第六章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资料(目录范铡)

第七章施工物资资料(目录范例)

第八章建筑工程竣工验收与竣工备案资料

第四篇建筑工程施工资料通用表格第一章通用表格填表

第一节工程资料的管理要求

第二节基建文件用表

第三节监理资料用表

第四节施工资料用表

第二章资料表格填写说明

第一节建筑工程与结构工程施工资料表格的填写说明

第二节建筑电气工程、智能建筑工程施工资料表格的填写说明

第三节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资料表格的填写说瞬

第四节竣工图的内容与要求

第五节施工资料的编制与组卷

第六节验收与移交

第三章主要物资的性能试验项目与取样规定

第一节试验项目与取样规定

第二节混凝土试块强度

第五篇建筑工程施工资料及表格填定范例

第一章地基基础工程质量验收表填定范例

第二章主体结构工程质量验收表填写范例

第三章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表填写范例

第四章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表填写范例

第五章建筑给水排水与采暖工程质量验收表填写范例

第六章建筑电气工程质量验收表填写范例

第七章建筑工程竣工验收与竣工备案资料填写范例

第八章混凝土强度评定计算书编写范例

第六篇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验收表格)

第一章施工质量验收用表

第二章表格编制及填表说明

第一节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表

第二节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第三节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表

第四节分部(子分部)工程验收记录表

第五节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表

第十七篇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强制性条文应用

第二篇:工程竣工验收、移交管理

一、工程竣工验收

(一)工程竣工验收应具备的条件

(1)完成建设工程全部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达到使用要求;

(2)有完成的技术档案盒施工管理资料;

(3)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

(4)有设计、施工、工程监理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

(5)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

(二)工程竣工验收程序

(1)施工单位完成设计图纸和合同约定的全部内容后,自行组织验收,并按国家或地方有关技术标准自评质量等级、编制竣工报告,由单位法定代表人和技术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提交给监理单位。竣工报告应包括已完工程情况、技术档案盒施工管理资料情况、建筑设备安装调试情况、工程质量评定等内容。

(2)监理单位核查竣工报告后,对工程质量等级作出评价。竣工报告经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由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申请竣工验收。

(3)建设单位提请消防、质量监督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进行专项验收(专项验收收程序遵照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监理单位督促施工单位按专项验收部门提出的意见整改完毕,以取得合格证明文件或准许使用文件。

(4)建设单位审查竣工报告,并组织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进行竣工验收。

(5)建设单位编制建筑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建筑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工程概况、施工许可证号、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意见、工程质量情况以及建设、设计、施工和监理等单位签署的合格意见。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应使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印制的格式文本,份数按主管部门要求。

(三)验收监督

(1)建设单位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前,应提前通知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并提交有关质量文件和质保资料,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派员对验收工作进行监督。

(2)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对验收工作中的组织形式、程序、验评标准的执行情况及评定结果等进行监督。验收不通过,工程不得投入使用。竣工验收日期以左后通过验收的日期为准。

(3)建设单位在竣工验收通过后,即可进入验收备案程序。

(四)竣工验收备案

(1)建设单位必须在竣工验收合格后规定时间内(按各地行政主管部门规定)向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需要提交备案表、建筑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消防验收意见书、质量监督部门的验收结果通知单、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证书等资料。

(2)建设单位向主管部门领取备案表,加盖公章和法人代表签章,并提交前述资料向主管部门备案。

二 、工程移交

(一) 移交的条件及标准

(1)建设工程全部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均已完成,且达到使用要求;

(2)工程竣工验收完成且通过,有完备的竣工图纸和竣工资料;

(3)水、电有供应正常,设备运转正常,并提交设备使用说明书、原理图、随机的备品备件等;

(4)全部锁匙齐备且有编号;

(二) 移交的程序及手续:

先由施工单位(经监理单位认可)向建设单位项目建设主管部门提出移交申请,再由建设单位主管部门组织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使用部门、物业公司进行移交,办理移交手续。

第三篇: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规范集团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工作,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集团的概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工程竣工验收的组织管理

一、主管领导:工程部经理;

二、具体组织部门:集团和分公司工程部;

三、参加单位与人员:项目监理部、设计单位、勘察单位、施工单位等单位及其有关人员;

四、监督单位:工程所在地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第三条工程竣工验收的必要条件:

一、施工单位完成了共层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二、施工单位在工程完工后对工程质量进行了检查,确认工程质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符合设计文件及合同要求,并提出了工程竣工报告;工程竣工报告应经项目经理和施工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

三、监理单位对工程进行了质量评估,具有完整的监理资料,并提出了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应经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

四、勘察、设计单位对勘察、设计文件及施工过程中由设计单位签署的设计变更通知书进行检查,并提出了质量检查报告;质量检查报告应该经项目勘察、设计负责人和勘察、设计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

签字;

五、有完整的工程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六、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

七、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八、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对工程是否符合规划设计要求进行检查,并出具了认可文件;

九、有公安消防、环保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

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委托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等有关部门责令整改的问题全部整改完毕。

第四条竣工验收的程序

一般情况下,按照招标时确定的一个标段工程进行竣工验收,即组成一个标段的全部单位(子单位)工程完工后才组织竣工验收;确有必要时,可就一个标段中的一个或几个单位(子单位)工程进行竣工验收。

一、施工单位自检

一个报端的全部单位(子单位)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自行组织对所完工的么一个单位(子单位)工程逐个进行检验(珠海要分户检验),确认合格后,编写《工程竣工报告》,填写《单位工程竣工预验收报验表》,报请监理单位预验收,并形成《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单位(子单位)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核查及主要功能抽查记录》、《单位(子单位)工程观感质量检查记录》。

二、监理单位预验收

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监理单位按规定进行预验收,确认合格后,编写《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在上述“核查、抽查、检查记录”表中签署结论性意见,并形成《单位工程竣工预验收报验表》。

三、我方组织验收

(一)施工单位自检和监理单位预验收合格,将相关资料报分公司工程部和分公司主管副总审核,确认无误后,呈报集团工程部经理审定;

(二)集团工程部经理与有关领导研究确定竣工验收日期;

(三)分公司工程部报请工程所在地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监督工程竣工验收,确定验收日期后,通知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勘察单位、施工单位进行竣工验收;

(四)在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的监督下,由集团工程部经理主持竣工验收。

四、验收通过后,参加验收单位最终形成以下资料:

(一)勘察单位:《工程质量检查报告》;

(二)设计单位:《工程质量检查报告》;

(三)监理单位:《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四)施工单位:《工程竣工报告》;

(五)建设单位(我方):《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六)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四方会签的《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等。

第五条室内环境检测

在工程完工至少七天以后、工程交付使用前,由分公司工程部以公司名义委托法定的检测机构对市内环境污染物浓度进行检测,并出具《室内环境检测报告》。

第六条商品住宅工程应对每一户逐户进行检查验收,并形成“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表”,由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会签。

第七条工程竣工验收的依据:

一、经审批的项目建议书;

二、施工图纸和说明文件;

三、施工过程中的设计变更文件;

四、现行施工技术规程;

五、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六、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七、合同中有关竣工验收的条款等。

第八条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分公司工程部应及时编写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内容组要包括:

一、工程概况;

二、建设单位执行基本建设程序情况;

三、对工程、设计、施工、监理等方面的评价;

四、工程竣工验收时间、程序、内容和组织工程竣工验收意见等

五、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应附有下列文件:

(一)施工许可证;

(二)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意见;

(三)工程竣工报告;

(四)监理单位提交的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五)安插、设计单位质量检查报告;

(六)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对工程符合规划设计要求的认可文件;

(七)公安消防、环保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者批准使用文件;

(八)验收人员签署的工程竣工验收意见;

(九)质量检测和功能性试验资料(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十)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以及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有关文件。

第九条竣工验收备案

依照《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分公司工程部应当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向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一、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

二、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三、由规划、公安消防、环保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

四、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五、提供的其他文件及收讫。商品住宅还应当提交《住宅质量保证书》。

备案机关收到分公司工程部报送的竣工验收备案文件,验证文件齐全后,在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上签署文件收讫。

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一式两份,一份交由分公司行政部门保存,一份留备案机关存档。

第十条本办法由集团业务中心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四篇:三亚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办法

三住建[2010]172号关于转发《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0-6-7阅读:193

各建设责任主体: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于 2009 年 10 月 19 日 发布的《关于修改〈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 2 号),《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办法》已自 2009 年 10 月 19 日 实施。现将《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办法》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三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 O 一 O 年 四月二十一日

抄送:三亚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附件: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办法

根据 2009 年 10 月 19 日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 2 号)

第一条 为了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的管理,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新建、扩建、改建各类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竣工验收备案,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以下统称工程)的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工程的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工作。

第四条 建设单位应当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 15 日内,依照本办法规定,向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备案机关)备案。

第五条 建设单位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一)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

(二)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竣工验收报告应当包括工程报建日期,施工许可证号,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意见,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及验收人员签署的竣工验收原始文件,市政基础设施的有关质量检测和功能性试验资料以及备案机关认为需要提供的有关资料;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由规划、环保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

(四)法律规定应当由公安消防部门出具的对大型的人员密集场所和其他特殊建设工程验收合格的证明文件;

(五)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六)法规、规章规定必须提供的其他文件。

住宅工程还应当提交《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第六条 备案机关收到建设单位报送的竣工验收备案文件,验证文件齐全后,应当在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上签署文件收讫。

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一式两份,一份由建设单位保存,一份留备案机关存档。

第七条 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当在工程竣工验收之日起 5 日内,向备案机关提交工程质量监督报告。

第八条 备案机关发现建设单位在竣工验收过程中有违反国家有关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规定行为的,应当在收讫竣工验收备案文件 15 日内,责令停止使用,重新组织竣工验收。

第九条 建设单位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 15 日内未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的,备案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处 20 万元以上 50 万元以下罚款。

第十条 建设单位将备案机关决定重新组织竣工验收的工程,在重新组织竣工验收前,擅自使用的,备案机关责令停止使用,处工程合同价款[FS:PAGE] 2 %以上 4 %以下罚款。

第十一条 建设单位采用虚假证明文件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的,工程竣工验收无效,备案机关责令停止使用,重新组织竣工验收,处 20 万元以上 50 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二条 备案机关决定重新组织竣工验收并责令停止使用的工程,建设单位在备案之前已投入使用或者建设单位擅自继续使用造成使用人损失的,由建设单位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三条 竣工验收备案文件齐全,备案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办理备案手续的,由有关机关责令改正,对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

第十四条 抢险救灾工程、临时性房屋建筑工程和农民自建低层住宅工程,不适用本办法。

第十五条 军用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按照中央军事委员会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可以根据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第十七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五篇:工程竣工验收及移交管理办法

单位工程的竣工验收:(1)单位工程及根据行业施工特点由公司专门委托专业施工单位的子单位工程(如高、低压供、配电工程、天然气工程、智能化系统工程、消防报警系统、电梯工程等)在完成施工合同规定的全部施工内容后,经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向监理单位正式申请验收、

源自于建筑资料

工程竣工验收及移交管理办法

为对工程竣工验收和移交实施有效管理,特制定本办法。本办法由工程部负责实施。

一、验收的基本程序

工程验收应遵循三级验收的基本程序,即施工单位自检、监理单位初验、工程部验收。

二、竣工验收应具备的条件:

1、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施工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2、完整的技术档案资料;

3、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技术证明文件和检验试验报告;

4、勘察、设计二施工、检测、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

5、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

6、其他竣工必须的技术整理。

三、工程的竣工验收

1、单位工程的竣工验收: (1)单位工程及根据行业施工特点由公司专门委托专业施工单位的子单位工程(如高、低压供、配电工程、天然气工程、智能化系统工程、消防报警系统、电梯工程等)在完成施工合同规定的全部施工内容后,经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向监理单位正式申请验收http:///、同时按照《工程档案管理办法》提交全套的竣工验收资料一式四份。

(2)监理单位应在收到施工单位验收申请后的4日内,完成竣工资料审查工作,并组织监理人员进行验收检查,并将现场检查验收过程中发现的缺陷和问题书面汇总,通知施工单位限期整改。整改完毕,经监理单位复查合格后,由其审查完毕的竣工资料及清单,连同全套验收资料

及清单以及监理单位工程质量评价报告、监理质量报告等一式四份提交公司,申请工程正式验收。

(3)公司在收到验收报告的14日内,完成对施工单位竣工报告和资料的复查,核对监理单位报送的监理报告、质量检验资料的审查。通知并组织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进行工程的竣工验收。对验收过程中发现的缺陷及问题书面汇总通知有关责任方并限期整改完毕。经复查合格后书面签署由监理单位签发的《竣工验收书》一式四份。单位工程进入缺陷责任期。

2、单项工程竣工验收

(1)单项工程(或分期建设的工程项目)所包含的所有单位工程均验收完毕方具备单项工程的竣工验收条件。

(2)根据公司批准的工程项目分期建设计划的要求,先期竣工的单位工程(或分期建设的工程项目)应在完成竣工验收后移交物业公司。

(3)单项工程(或分期建设的工程项目)在完成施工合同规定的全部内容、经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向监理单位正式申请验收,同时按照《工程档案管理办法》提交全套的竣工验收资料一式四份。

(4)监理单位应在收到施工单位验收申请后的14天内,完成竣工资料审查工作,配合工程部向政府质检站报送"竣工验收质量监督通知书"及相关资料,并会同质检站、建设单位进行验收检查,同时将现场检查验收过程中发现的缺陷及问题书面汇总,通知施工单位限期整改。整改完毕,经监理单位复查合格后,由监理单位将审查完毕的竣工资料及清单、连同全套监理验收资料、清单,及监理单位 "工程质量评价报告"、"监理质量检验报告"等按照竣工验收备案的要求一式四份提交工程部,由工程部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

(5)竣工验收时,应按要求通知质检站进行验收的监督工作。

(6)对验收工作中发现的缺陷问题书面汇总通知责任单位,并限期整改完毕,经复查合格后,应书面签署由监理单位签发的《竣工验收书》一式四份。单项工程进入缺陷责任期。

(7)单项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并办理移交前,由施工单位负责对已完成工程的保管和维护。

3、建设项目或分期建设项目的综合验收

建设项目所有内容均完工并通过竣工验收后,由工程项目的监理单位向工程部提交项目竣工验收报告,工程部在审查通过监理单位的竣工验收报告后,按照《建设项目综合验收管理办法》的规定组织项目的综合验收。

四、工程移交

1、建设项目移交验收应具备的条件

(1)工程项目已竣工并经质检站、人防、消防、防雷等有关部门验收合格;给排水(含热水)、电气、天然气、有线电视、暖气等已接通,信息及电话具备装机条件。

(2)工程项目竣工资料齐全:包括管线图资料、竣工图。室外工程完成,形成封闭环境。

2、建设项目移交工作程序

(1)工程部代表公司作为项目移交验收工作的牵头单位; (2)工程部根据项目建设进度要求,在工程项目通过竣工验收后的7天内完成向物业公司的移交,工程部应在拟定的移交日期前7天以书面方式通知移交验收相关单位,并将经公司批准的移交验收应提交的资料提交物业公司。

(3)移交验收应提交的资料 a)单项工程移交清单

b)竣工验收报告及相关质量检查资料一套

c)竣工图纸一份

d)房屋钥匙

e)各种智能卡(电、天然气、冷水、热水、暖气等)。

(4)移交验收的程序

a)物业公司根据工程移交清单逐项检查核对。

b)参加验收人员在工程移交清单上签字,物业公司将一份清单返回工程部验收,移交工作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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