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供一业移交政策规定

2023-03-29

第一篇:三供一业移交政策规定

三供一业移交政策规定

在今天(13日)召开的全国国有企业“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视频会议上,国资委主任肖亚庆表示,今年开始,在全国全面推进国有企业“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分户设表、按户收费,交由专业化的企业或其他机构实行市场化管理,到2018年底基本完成。

“三供一业”分离移交是指国企(含企业和科研院所)将家属区水、电、暖和物业管理职能从国企剥离,转由社会专业单位实施管理。国资委主任肖亚庆说,经过多年来的改革发展,企业办中小学、公检法机构已基本移交,部分企业所办医院移交地方或进行了改制,但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和历史遗留问题仍制约着他们进一步发展。

肖亚庆表示,目前各级国资委监管企业办社会职能机构约1.66万个,其中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管理机构约4900个,国有企业因办社会职能每年需承担费用1400多亿元。

据介绍,2012年起,财政部配合国资委率先在黑龙江省等地区推进“三供一业”分离移交试点。2012年到去年,中央财政累计拨付“三供一业” 补助资金32.75亿元。肖亚庆表示,今年开始,在全国全面推进国有企业“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对相关设备设施进行必要的维修改造,达到城市基础设施的平均水平,分户设表、按户收费,交由专业化的企业或其他机构实行市场化管理,到2018年底基本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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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亚庆表示,2019年起国有企业不得再以任何方式为“三供一业”承担相关费用,不得在工资福利外对“三供一业”进行补贴。

国家财政部部长助理许宏才表示,将按照比例预拨、据实清算的方式拨付资金。为减轻企业筹资压力,加快推进分离移交,中央财政根据企业签订协议的情况,分别按照应补助金额的90%,或者全额来预拨资金,待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完成后,再据实清算。

拓展阅读:用科学管理推进“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鲁瑞

“三供一业”分离移交是指国企(含企业和科研院所)将家属区水、电、暖和物业管理职能从国企剥离,转由社会专业单位实施管理的一项政策性和专业性较强、涉及面广、操作异常复杂的一项管理工作。中航工业东安(简称“东安”)推进分离移交工作起步较早,2008年完成了供水职能的分离移交。自2012年以来,东安成立项目团队,按照项目管理模式积极推动电、暖和物业管理职能的分离移交,截至目前已基本完成所有分离移交工作任务。

东安专门成立“三供一业”分离项目团队,按照项目管理规范的管理流程来推进分离移交工作。实践证明,正是项目管理的有效贯彻和落实,确保了东安“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的科学决策、有效实施和项目成功。

有章可循,分离移交工作顺利推进

项目启动前,通过认真的SWOT分析,东安高层和执行层一致坚信要抓住国家支持企业减负的机遇,充分利用好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

2 政策,克服现金流紧张的压力,勇于挑战存在的问题,力求尽早实现“三供一业”职能的分离移交。

(一)工作结构分解

在物业移交方面,从物业管理水平和分离移交费用角度考虑,公司采取了先移交后改造的方式,将家属区物业管理职能移交给市属国企哈尔滨中润物业;在供暖移交方面,从热源保障和供暖质量出发,东安采取了先移交后改造的方式,将供热职能移交给中国国电所属平南热电;在供电移交方面,由于唯一一家接收单位国家电网黑龙江省分公司强烈要求,必须要求先改造后接收资产,所以东安只能选择先改造后移交这种方式开展分离移交。

基于上述分离移交工作思路,东安从项目决策、项目实施、项目后评价和项目过程管理四个维度进行了工作分解,确保了从制定移交方案到公司完成内部决策的科学性和合理性,保证了项目方案设计、方案具体实施、项目收尾等阶段的工作内容明确清晰,而且在项目完成后要进行项目后评价,评估项目实施的真实效果,并将项目管理贯彻于项目全过程。通过清晰工作分解,确保了项目的有效实施。

(二)组织设计

东安成立了以公司总经理为组长、主管副总经理为副组长的分离移交工作领导小组,同时按照项目管理模式成立项目团队,指定公司总机动师担任项目经理,规划发展部、财务会计部、物业公司、动能

3 公司和机电公司指定人员作为项目团队成员,项目团队内部设立了项目推进组和现场组,在项目经理领导下分工负责分离移交具体工作。

(三)责任矩阵

根据分离移交项目的特点,结合工作结构分解、每个项目的具体情况,项目团队建立了责任矩阵,明确责任,分工清晰。在责任矩阵中,从项目决策、项目实施、项目延伸等阶段明确了从公司高层、项目经理到项目推进组、现场组以及接收单位的批准、决策、负责、配合四项工作职责,确保权责明确,推进有序。

(四)费用控制

在分离移交方案制定过程中,项目团队要组织认真测算,在内外部聘请专家对改造费用进行审核,积极与接收单位展开针锋相对的谈判,力争降低改造标准。例如在供暖移交洽谈过程中,项目团队先后进行了四轮概算审核,确保了移交费用的最小化;每项分离移交项目签订协议前均上报哈尔滨市国资委进行费用审核,充分征求政府主管部门的意见;充分发挥现场监理和现场管理人员作用,严格做好费用控制;公司将改造费用预算纳入公司全面预算管理,规划部门做好资金需求预算和分月预算,财务部门做好融资需求分析和计划,确保适时满足资金需求。

(五)制作项目甘特图

东安供暖、供电和物业分离移交项目自2012年开始,在每个阶段明确工作任务内容,并明确时间节点,所有改造内容在2015年末

4 前完成。以供电移交为例,项目甘特图中工作任务包括设计交底、确定改造标准、项目可研、可研评审、行政审批一直到项目后评价13项具体任务内容,每项内容制定了起始节点计划,项目过程中按照节点实施并不断根据进度不断进行调整和改进。

(六)绩效考核

为了确保分离移交工作的顺利开展,自2013年开始,东安将分离移交工作作为KPI指标纳入了公司级IBSC,该指标由项目经理和规划发展部平行承接,由规划发展部按照项目经理的要求对主要涉及到物业公司、动能公司、机电公司三个分子公司进行考核。在项目团队成员考核上,其所属单位考核占70%,项目经理考核占30%。

东安“三供一业”分离移交项目团队根据分离移交项目特点和实际情况,进行了工作结构分解,依托项目团队的严密分工,严格加强分离移交费用控制,现已基本完成了“三供一业”职能移交社会专业单位,而且妥善处理了150名职工的安置问题。但在项目推进过程中也存在弱矩阵项目管理与职能管理存在冲突、项目团队缺乏项目管理知识和业务知识培训、项目组织设计和责任矩阵颗粒度不够和团队成员考核无法真正落实到位等问题。

分离移交工作的几点思考

(一)项目团队成员尤其项目经理是确保项目成功关键因素

项目团队成员是确保项目成功的重要因素,他们是项目的执行者,需要具有较高的专业水平和丰富的管理经验,能够站在项目的高度出

5 谋划策,更重要的还需要具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能够与设计方、接收方、政府等层面进行沟通,确保项目实施进度。项目经理是项目团队的领袖,项目经理要有确保项目成功的领导力,需要对项目管理过程中按照项目管理方式进行统筹管理,项目经理是指挥家,不是救火队员。

(二)计划阶段的精心设计是项目成功的关键前提

项目启动以后,计划阶段的精心设计非常重要。计划阶段涉及组织机构建立,移交方案制定和移交方式选择等,这些工作务必提前筹划,精心设计。第一,组织设计上建议成立强矩阵项目管理团队,选择有丰富的动力运行经验人员担任项目经理,从相关部门选定专兼职人员组成项目团队;第二,详细测算和确认分离移交费用。要根据当地政府下发的指导性文件,与国有接收单位分别据实测算供水、供电、供热和物业分离费用。对分离费用双方差距较大的,及时通过地方国资委委托专家组进行审核认定;第三,确定移交方式和移交费用支付方式。为了避免推进过程中接收方放弃成本的观念,建议移交方采用先移交后改造方式推进分离移交工作。在分离移交费用支付上,虽然地方政府或有对移交费用的支付方式,但也可与接收单位进行商谈,根据自身资金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费用支付方式;第四,充分做好人员安置预案。在分离移交过程中,东安为“三供一业”从业人员提供了“与接收单位签订合同、协商向接收单位出劳务、解除合同、培训再就业”等就业选择,确保了职工队伍的稳定,未出现上访等事件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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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项目开工和收尾过程的沟通与风险管控尤为重要

项目执行过程是从项目计划阶段各项工作出发,通过跟踪检查、收集信息、与计划比对、风险评估等过程控制实现对项目的有效管控。第一要与设计、施工单位沟通好,识别风险,确保设计优化和变更的有效执行;第二是要与老百姓的沟通好,通过网络、电视、宣传单、当面交流等方式做好政策宣传、项目实施计划宣传等工作,取得百姓的理解和支持;第三要与政府部门沟通好,避免在道路、绿地和市政设施的拆除和恢复过程中形成障碍;第四是竣工审计时要与接收方及审计中介机构沟通好,确保能够在国资委规定的时间节点前申请补贴资金。

(四)正确处理好分离移交项目与主业发展的关系

国资委要求2018年之前国企要完成家属区“三供一业”移交工作,以后在财务报表中不得列支该项费用支出。对于国企而言没有任何选择和退路,但这项工作切实对企业的现金流影响非常大,所以,企业要做好充分的资金积累和金融机构授信储备,确保分离移交不能影响主业的持续发展。

(五)在国企实施项目管理需要有一定认识过程

国外的项目管理推进多年,但在国企推进项目管理还存在认知不足,执行偏离等问题。所以,在国企推进项目管理必须从观念上提高认识,在加强项目管理知识学习的同时,在组织体系上要认真研究,打破原有的职能壁垒,建立适合项目管理需要的组织团队。在团队成

7 员考评上,也需要做一次深刻变革,建立适应项目管理的人员考核体系。

“三供一业”分离移交是顺应国家产业布局调整的需要,是减轻国有企业负担、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提升国有企业核心竞争力的必由之路,是优化国有企业产业结构调整的必然选择。中航工业东安“分离移交”工作先行一步,希望通过这几年分离移交工作的总结和分析,为其他兄弟单位企业推进分离移交工作提供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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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三供一业分离移交文书:某煤业集团移交办社会职能(三供一业)政策问答(宣传手册)

**煤炭集团公司移交办社会职能政策问答式宣传资料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国务院关于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中共甘肃省委、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实施意见》、甘肃省国资国企改革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集团移交办社会职能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现将有关政策规定进行解读,以统一思想、凝聚共识、推动工作,确保集团移交办社会职能工作顺利推进,全面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1.怎样理解和认识分离国有煤炭企业办社会职能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答:煤炭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目标任务之一,就是要让煤炭企业专注主业,轻装闯市场。然而由于历史的原因,国有煤炭企业在自身发展过程中,先后承办了许多与其主业无关的社会职能,诸如学校、医院等。这些社会职能虽然曾经发挥过一些积极作用,但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逐步建立和完善,以及社会功能的不断完备,这些社会职能日益成为企业的负担和包袱,不利于煤炭企业健康发展和参与市场竞争。当前,煤炭行业面临产能严重过剩、行业全面亏损,在此情况下,企业办社会职能的费用支出进一步加重了企业负担,严重束缚了企业发展。

分离办社会职能切中了省属国有煤炭企业改革的要害。如能按照细则要求,分期、分批、按期完成分离办社会职能各项工作,则既为煤炭企业减轻了负担,使煤炭企业能够专心、专注、专事主业,也势必加快煤炭企业转型升级,继而推动全省产业结构调整和社会经济健康发展。

2.党中央、国务院对剥离企业办社会职能出台了哪些政策?

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关注剥离国有煤炭企业办社会职能问题,先后出台一系列文件,对移交国有煤炭企业社会职能作明确要求。国家有关部门及时出台《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国务院关于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国务院关于印发加快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关于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的指导意见》等文件和配套实施细则,明确职责,提高地方政府接收企业办社会职能的积极性,采取有效措施限期移交,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3.党中央、国务院加快剥离企业办社会职能有哪些规定?

答:《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要加快剥离企业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剥离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和所办医院 、学校、社区等公共服务机构。

《国务院关于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国发〔2016〕7号文件)中第十八条规定:加快推进国有煤炭企业分离办社会职能,尽快移交“三供一业”(供水、供电、供热和物业管理),解决政策性破产遗留问题。

《国务院关于印发加快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16〕19号文件)指出: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对企业家属区“三供一业”的设备设施进行必要的维修改造,达到城市基础设施的平均水平,分户设表、按户收费,由专业化企业或机构实行社会化管理。剥离国有企业办医疗、教育等公共服务机构:1.对与地方协商一致同意接收的医疗、教育机构,移交地方管理。2.对企业按照消防法规要求建设的消防安全管理机构和专职消防队予以保留。3.中央财政对原中央下放地方的煤炭、有色金属、军工等企业(含政策性破产企业)有关费用予以适当补助。对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实行社会化管理。妥善解决国有企业已退休人员统筹外费用(含有关地区供暖费)问题。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关于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6〕45号文件)明确,2016年开始,在全国全面推进国有企业(含中央企业和地方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对相关设备设施进行必要的维修改造,达到城市基础设施的平均水平,分户设表、按户收费,交由专业化企业或机构实行社会化管理,2018年年底前基本完成。2019年起国有企业不再以任何方式为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承担相关费用。

4.甘肃省委、省政府对于加快剥离企业办社会职能是怎样要求的?

答:中共甘肃省委、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实施意见》(甘发〔2016〕3号文件)指出:

分类推进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剥离和历史遗留问题解决。按照“谁出资、谁负责”的原则,采取分离移交、重组改制、关闭撤销等方式,妥善解决国有企业历史遗留问题,为国有企业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创造条件。

剥离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剥离国有企业所办医院、学校、社区等公共服务机构。对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实施社会化管理。

5.**集团移交办社会职能机构的范围是怎样的?

答:甘肃省国资国企改革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集团移交办社会职能实施方案》明确:**集团移交办社会职能共涉及6大类23个机构。其中,医疗机构3个:总医院、康复医院、刘化医院;幼儿园13所;技工学校1所,社会保险管理机构2个、退休人员管理机构2个、“三供一业”管理机构2个。

6.什么是“三供一业”?为什么要进行“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

答: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供水、供电、供热(供气)及物业管理统称“三供一业”。

国有企业 “三供一业”分离移交是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的重要内容,有利于国有企业减轻负担、集中精力发展主营业务,也有利于整合资源改造提升基础设施,进一步改善职工居住环境。

7.国有企业“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全国进展情况如何?

答:《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关于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指导意见》中指出:2012年以来,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先后在黑龙江、河南、湖南、重庆、辽宁、吉林、广东、海南、四川、贵州等10省(市)开展了中央企业“三供一业”分离移交试点,取得了积极成效,为全面开展分离移交工作积累了经验。

8.国有企业“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目标是什么?

答:《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关于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2016年开始,在全国全面推进国有企业(含中央企业和地方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对相关设备设施进行必要的维修改造,达到城市基础设施的平均水平,分户设表、按户收费,交由专业化企业或机构实行社会化管理,2018年年底前基本完成。

9.国有企业“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的要求是什么?

答: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关于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坚持政策引导与企业自主相结合,推进公共服务专业化运营,提高服务质量和运营效率,国有企业不再承担与主业发展方向不符的公共服务职能。国有企业不得在工资福利外对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进行补贴,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保障国有企业轻装上阵、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原则上先完成移交,再维修改造,按照技术合理、经济合算、运行可靠的要求,以维修为主、改造为辅,促进城市基础设施优化整合。分离移交工作执行地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出台的相关标准和政策,保证分离移交后设备设施符合基本标准、正常运行。

10.对国有企业“三供一业”分离移交人员安置是如何规定的?

答: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关于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移交“三供一业”涉及的从业人员,原则上按照地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制定的政策标准接收安置,按照有关政策无法接收的人员由移交企业妥善安置。企业集团公司及移交企业要做好相关工作衔接,深入细致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确保企业正常运转和职工队伍稳定。

11.对国有企业“三供一业”分离移交途径是怎样规定的?

答: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关于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的物业管理可由国有物业管理公司接收,也可由当地政府指定有关单位接收,支持实力强、信誉好的国有物业管理公司跨地区接收移交企业的物业管理职能。已经进行过房改的职工家属区,也可在当地政府指导下,由业主大会市场化选聘物业管理机构,或者实行业主自我管理。

12.集团公司职工生活区“三供一业”机构业务整合对人员是怎样划分界定的?

答:《关于**集团公司职工生活区“三供一业”机构业务整合的通知》(**人〔2016〕124号文件)规定:1.机构整合人员以2016年3月末在册人数为准(不含3月份后已退休人员)。2.严格按照工作岗位业务界定人员,对工作岗位清晰的生活区人员全部纳入整合范围。3.对生产与生活区混合作业的岗位人员,以岗位定员为依据,积极做好职工政策解释和思想工作,尽最大可能进行整合。4.原在“三供一业”岗位工作现已离职离岗的科级管理人员,内部退养人员、停薪留职人员采取本人自愿申请的原则安排岗位后整合。

13.集团“三供一业”机构整合是怎样设置的?

答:《关于**集团公司职工生活区“三供一业”机构业务整合的通知》规定:以集团生活服务总公司为主体,对各二级单位现有职工生活区的“三供一业”管理部门,按照科级机构设置进行业务、人员整合,以服务地域管理片区划分为八个生活服务区,分别为:红会一矿生活服务区、红会四矿生活服务区、大水头矿生活服务区、魏家地矿生活服务区、宝积山矿生活服务区、王家山矿生活服务区、长征生活服务区、旱平川生活服务区。

14.对集团公司“三供一业”移交人员工资待遇是怎样规定的?

答:根据2016年第16次、18次省长办公会议纪要精神,即“要确保移交办社会职能所涉及人员现有工资待遇不降低,以后由地方政府负责,逐步过渡到所在地同类单位水平”“移交人员工资待遇在国家政策和省上配套政策未出台前,暂按企业现行标准执行”。集团公司现行工资制度为:

职工月工资收入=岗位绩效工资+月效益浮动工资+年功工资+津补贴

整合后六个生产矿生活服务区人员月效益浮动工资统一按照每人950元/月标准核定,长征生活服务区、旱平川生活服务区按照每人365元/月标准核定,依据考核结果计发。

2016年7月18日

第三篇:三供一业分离移交情况报告

“三供一业”分离移交情况

一、项目总体情况及实施计划

XXXXX厂成立于20世纪60年代,是典型的“三线企业”,建厂几十年来,工厂在XXXXX城郊10公里范围内沿老成渝公路分散建了9个住宅区,其水、电、气供应都由工厂自行负责供应解决,住宅区建成时间早、房屋密度大、配套设施缺,基本没有现代物业管理,这些历史上 “企业办社会”的负担一直困扰着XXXXX厂。通过清理和初步统计、测算,XXXXX厂“三供一业”分离移交涉及供水12975户、供电10328户、供气10276户、物业产权面积48.33万平方米,估算费用共计32059.45万元,其中“三供”小计20871.32万元,“物业”小计11188.13万元。

为顺利完成“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XXXXX厂成立了以公司董事长和总经理任组长的“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领导小组;并以XXXXX公司规划与运营管理部、综合管理部、能源分公司等相关业务部室和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小组,全力推动项目。

结合工厂与当地实际情况,坚持“因地制宜、不产生遗留问题”的原则,采取“对内摸清家底、对外沟通协调”的工作方法,积极稳妥推进,总体计划用3年时间完成工厂“三供一业”的分离移交。第一步:“启动、调研、筹备”(2016年);第二步:“方案、报批、签约”(2017年~2018年);第三步:“实施、验收、移交” (2018年~2019年初)。

(一)启动、调研、筹备(至2017年1季度)

1、启动。对“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进行宣传、动员,提出工作组组成和工作计划。收集各职能部门的建议和意见,对计划进行完善。

2、学习、调研。收集、整理政策资料,学习、总结既有移交方式方法,形成调研材料。

3、政策对接。与集团对接,明确上级指导思想;与省、市地方政府对接,明确地方政策。按“先易后难”、“平稳有序”、“分块推进”的原则,策划移交路径,形成分离移交工作思路(主要涉及指导思想、地方政策落地的支持力度、对于移交的整体要求、对于承接方的要求、机车厂对于移交的诉求等),为下步具体工作明确方向。

4、现状摸底。以原职工住宅分布为主要线索,全面调查明确各住宅“三供一业”现状,包括资产现状、技术工艺现状、管理现状。划定分离移交范围,完成分离改造技术方案和论证(内部方案),掌握难点、关键环节、改造费用估算等,为后续的沟通、谈判等提供支持。

5、寻找接收单位。积极配合地方部门单位调查摸底;寻找“三供一业”接收单位(符合条件的接收方或者其他形式),与其沟通、谈判,形成移交预案,提请办公会议定。

6.提交申请。在前期工作基础上,向地方政府(或相关部门)提交分离移交书面申请。

(二)方案、报批、签约(2017年2季度-2018年1季度) 7.签订移交备忘录或意向书。移交申请获得地方政府(或相关部门)备案后,与接收单位签订移交备忘录或意向书,确定移交工作方式、时间计划等移交相关事项。

8.确定移交方案和改造方案。双方对移交事项充分讨论、协商,结合前期移交预案,形成移交方案;双方对需移交的项目进行现场勘测、设计,结合前期分离改造技术方案(内部方案),对维修改造方案进行充分论证、核算,确定维修改造费用,形成改造方案。

9.草拟协议。双方协商起草分离移交协议书,协议书应明确维修改造项目及费用、改造及接管期限、过渡期管理方式、费用的支付以及资产移交等内容,明确交接双方的责任及义务。

10.专家评审。移接交双方对分离移交事项存在分歧的,由交、接双方向所在地方政府国资部门(或政府指定部门)提出申请,详尽说明分歧的情况,由国资部门(或政府指定部门)组织专家(或第三方机构)评审,移接交双方对评审结果无异议的,双方在评审结果书上签字确认。

11.方案审核。将与接收单位协商确认后的移交方案及协议提请办公会议定后报YYYYY集团资产管理中心,由资产管理中心组织相关方面就移交方案的可行性、维修改造费用及标准的合理性等方面进行审核,提出审核意见。

12.上级报批。根据审核意见组织完成方案及协议修改,并与接收单位沟通协商达成一致后,将修改后的移交方案、协议及相关资料(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概况、拟改造费用依据、资金来源、移交资产清册、会议纪要、移交备忘录或意向书、第三方评审结果、审核意见书等)报YYYYY集团审批。

13、正式签约。取得YYYYY集团批复文件后,由所在地方政府组织与接收单位签订移交协议。

(三)实施、验收、移交(2018年2季度-2019年1季度)

14、履行协议。按协议约定履行协议,协调配合和督促接收单位及时启动维修改造工作,按照协议要求推进和完成维修改造任务;负责相应资金筹措和按计划支付;负责相应补助资金的申领;负责所涉住宅区的协调、宣传、维稳工作。

15、共同验收。由政府、接收单位、机车厂、职工代表等形成联合组,对改造进行共同验收;联系政府、督促接收单位,明确审计、决算方式方法,尽快完成项目审计,形成改造总价。

16、正式移交。完成全部移交程序、手续;完成资产核销;完成补助资金的回收。

17、整理归档。组织完成移交工作资料归档。

二、项目进展情况

1、已制定实施计划。

2、已召开项目启动会,对“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进行宣传、动员,提出工作组组成和工作计划。会后,通过收集各部门、单位的建议和意见,对计划进行完善和固化。

3、相关单位和部门积极收集、整理政策资料,学习、总结既有移交方式方法。能源分公司专门派工作人员前往洛阳厂实地学习、交流分离移交情况,积累经验;规划与运营管理部扫描集团公司“三供一业”工作会议学习资料并分发,认真学习相关经验,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对接市国资委,研究并起草框架协议。

4、以职工住宅分布为主要线索,完成各住宅区“三供一业”现状调研,掌握涉及的资产、人员、费用等情况,对分离移交费用进行了预估。

5、认真学习研究集团公司指导性文件,明确指导思想和工作流程;向省国资委汇报项目情况,恳请尽快出台政策指导,恳请政策支持;与市国资委对接,双方形成工作机制,共同研究实施细则,达成先行签订框架协议,再逐项签订移交协议的工作办法。目前,分离移交框架协议已经市国资委审核,正上报市政府审批,近期将签订完成。

三、项目后续工作

1、继续严格按照项目计划推动。

2、近期,重点督促省国资委尽快出台省级指导政策,督促政府尽快完成框架协议审批,尽快完成框架协议签订;积极配合电力等地方部门单位调查摸底;寻找“三供一业”接收单位,谈判、研究具体方案,在此基础上,向地方政府提交分离移交书面申请,完成第一阶段工作。

四、存在问题

1、省市地方指导意见、实施办法、操作细则相对滞后。需要督促政府尽快推进相关工作。

2、本地除电力为国有企业以外,水、气均已改制为民营企业,物业也均为民营企业。需与政府协商,创造移交条件。

第四篇:三供一业分离移交文书:某国企供热移交协议

**公司家属区供热设施改造及移交协议书

移交方(甲方):**公司

接收方(乙方):**热力有限责任公司

遵照国务院国资委“驻黑龙江省中央分离移交‘三供一业’工作会议”要求,根据哈尔滨市国资委关于供热移交有关规定,经甲方申请,甲、乙双方就甲方家属区供热设施改造、移交、接管等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移交改造项目的基本情况

甲方同意乙方对甲方需移交家属区进行改造,具体含:**家园,位于军**,属于**网;„„„„。

本次改造民宅总面积为„„万平方米,公企总面积„„万平方米,总计„„万平方米,总户数为„„户。

此次改造项目的实操主体为乙方,甲方将积极配合。 第二条,改造期限、过渡期及责任移交基准日

1、改造期限: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十六个月竣工。

2、过渡期:即协议签订之日起,至二级供热管网改造、换热站改造及分户供热控制改造完成。

3、2013年12月31日,为甲乙双方交接基准日。基准日之后,无论改造是否结束,不影响乙方对上述区域供热系统运行管理职能及相关责任的接管。

4、基准日之前,甲方应继续负责移交区域供热管线的维护、热用户设施的维修、用户投诉的处理,并按不低于往年的水平向乙方交纳热费。

第三条,供热设施改造及移交具体内容 1. 分户供热控制改造,含:

(1)**家园:共含住宅楼房„„栋,„„户,建筑面积„„平方米;公企面积„„平方米。

(2)***家园:共含住宅楼房„„栋,„„户,建筑面积„„平方米;公企面积„„平方米。

„„„„

乙方按协议面积测算改造费用并进行改造,如在项目实施中实际面积与协议面积有出

入,出入部分按此次测算标准进行调整。

协议面积详见明细表,明细表以外发生的面积视为新增用户,需按新增用户处理,重新签订并网协议。

2.换热站改造

乙方将在**家园***和***栋附近,新建一处使用面积为200平方米,供热面积15万平方米的换热站。

甲方提供换热站改造用地,并由双甲方协助乙方办理正式用电、用水等前期手续。 3.二级供热管网改造

对**公司家属区**家园、„„共计„„米二级供热管网进行改造。 4.运行维护费

过渡期内,乙方每年按1.5元/㎡(建筑面积)向甲方支付运行维护服务费(具体事宜,另签订书面协议)。

第四条,供热设施改造费用及支付方式:

甲乙双方依据国资委有关规定对供热设施改造费用进行测算,总费用为:„„万元整(„„万元)。甲方分三次支付给乙方:

第一次,本协议一经生效,甲方即在一周内向乙方支付全部改造项目总额的20 %作为工程预付款:„„元整(¥„„万元);

第二次,工程开工后一月内,甲方再支付全部改造项目总额的60%作为工程进度款:„„元整(¥„„万元);

第三次,待乙方全部工程竣工并正式接管,并经审计机构审计确认,且乙方无违约后果,甲方支付全部尾款:„„元整(¥„„万元)。

第五条,资产移交

根据**国资发(2010)89号文件,甲、乙双方应对资产移交进行专项协商,共识后办理资产移交手续。资产移交包括权属变更应在过渡期内完成

第六条、关于分户计量

根据**函〔2012〕**号《对**集团〔****〕**号有关事宜的函》,此次移交不进行分户计量改造。

第七条,双方的义务

(一)甲方

1、在本协议生效后至正式移交前,向乙方提供家属区供热设施相关资料,以及办理资

产移交的相关要件,并协助乙方办理资产移交手续。甲方的供热设施及相关土地,均无偿移交给乙方。

2、甲方向乙方提供总使用面积不低于100平方米房产,用于**家园„„收费及维修等。

3、协助乙方办理工程建设项目所需手续。

4、施工期间,甲方协助乙方提供施工所需水、电接点及办理换热站正式用水、用电手续。

5、甲方指派专人协调、配合、乙方改造施工,保证室内分户改造顺利进行

6、甲方负责处理乙方正式接管前各方面的债权、债务,乙方不接收债权、债务。甲方承诺按本协议应移交资产未被抵押、质押或其它限制权利的措施。

7、甲方协助乙方与热用户签署供用热协议。

8、甲方在过渡期内,负责供热设施维护和热费收缴,并向乙方交纳热费。

(二)乙方

1、应保证工程质量,如期完成供热设施的改造工作。

2、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工程进度计划。负责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3、施工现场必须文明施工、安全施工、做到场平料清。

4、工程竣工后,负责开挖道路的恢复并保修两年。

5、负责施工期间用电、用水所发生的费用。 第八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

1、甲方应严格执行本协议第四条,如因资金不到位,影响乙方工程施工和正常运行与维护,工期应顺延,造成损失由甲方承担。基准日前甲方付款不足80%,基准日顺延。

2、甲方如违反本协议第七条

(一)款各项,影响乙方工程启动与正常进行,影响乙方各项手续办理,造成资产移交延误,应承担相应责任。

3、如因甲方原因造成移交中途终止,造成损失由甲方负责。由于不可抗拒的原因,使甲方无法履行义务,甲方不承担相应责任。

(二)乙方

1、乙方如违反本协议第七条第

(二)款第1项,工程未如期完成,应承担相应责任。

2、乙方如违反本协议第七条

(二)款各项,影响工程质量、进度,或造成安全事故及经济损失,或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等,应承担相应责任。

3、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移交中途终止,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乙方应退还甲方支付

的工程预付款。

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或者政府维护公共利益的行为,影响改造和供热时,乙方不承担相应责任。

第九条,双方在改造及接收过程中如发生争议,或本协议未尽事宜,应协商解决,协商未果,报上级主管部门协商,仍未果,由法院裁判。

第十条,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本协议一式十份,甲方A、甲方B、乙方各执三份,报市国资委备案一份。

甲 方:**公司(盖章)

委托人(签字):

乙 方:**热力有限责任公司(盖章) 委托人(签字):

„„年„„月„„日

第五篇:三供一业分离移交文书:供电设施分离移交框架协议

供电设施分离移交框架协议

甲方: **公司 乙方: **供电分公司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为贯彻党中央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精神,落实国务院国资委《关于推进驻河南省、湖南省和重庆市中央企业分离移交“三供一业”工作的指导意见》(国资改组〔2014〕161号)、省国资委《关于推进省属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分离工作的实施意见》,经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职工家属区供电设施分离改造移交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自愿将职工家属区的供电职能分离移交给乙方,自愿筹集资金委托乙方对供电设施进行改造,并在改造完成后将资产无偿划转移交给乙方。分离移交的供电设施资产无偿划转移交另行签订协议。

二、分离改造移交范围

1.项目供电设施地点: 。

2.改造范围:按照现有产权分界,移交企业侧的供电设施,由甲方筹集资金委托乙方进行改造。

3.移交客户:(1)甲方家属职工居民生活区,名单附后。(2)其他客户: 。

三、改造费用

改造工程费用根据预算确定,由甲方负责筹措并委托乙方使用,在改造工程实施前全部支付给乙方。工程改造协议另行签订。

四、移交条件

甲方具备以下条件后,向乙方申请正式移交供电设施资产,并签订供电设施资产无偿移交协议:

1.完成供电线路和配电变压器改造,实现“一户一表”,具备用电信息自动采集功能。 2.完成转供电、供用电安全隐患等历史遗留问题治理,电费历史往来账目清楚并结清全部欠费。

3.移交供电设施资产关系清晰,无产权纠纷。

4.移交后的客户与供电公司签订《供用电合同》,并承诺执行国家目录电价、按时交清电费。

五、甲方责任

1.负责免费提供厂区范围内新建供配电设施建设用地、供电线路通道,承担供电改造工程所需的砍青、道路破占等费用。

2.负责所提供移交的技术图纸、文件资料等真实、准确,保证其移交的供电设施资产不存在任何权属纠纷。

3.负责办理涉及移交资产的报批核转手续。

4.负责做好宣传解释、协调工作,协助乙方协调施工与用户之间的联系,协调解决改造工程阻工等矛盾。

5.负责供电设施资产正式移交前的设备运维和抄表收费。 6.负责妥善安排甲方原有管电人员,不将原有管电人员移交乙方。

六、乙方责任

1.负责组织开展供电设施改造,做好相关服务工作。

2.负责对公共电网进行配套改造,满足甲方供电设施移交后用电需求。 3.负责及时办理甲方供电设施资产无偿移交划转手续。

4.负责乙方资产正式移交后的供电设施维护、抄表、收费和服务。

七、甲方供电设施计划于 年 月实施改造,双方按此计划安排各自工作。如计划调整,甲方负责及时通知乙方。

八、为加快推进供电分离移交,双方同意成立联合工作组,建立会商机制。

九、有关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十、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自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盖章) (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或授权委托人: 或授权委托人: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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