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报废管理规定

2022-07-28

第一篇:设备报废管理规定

设备报废管理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生产设备报废条件、审批权限和处置等管理求。

本标准适用于东风(十堰)车身部件有限责任公司生产设备的报废管理。

2 设备报废条件

2.1 经过预测,继续大修理后技术性能仍不能满足工艺要求和产品质量的设备。

2.2 设备老化,技术性能落后,耗能高、效率低、经济效益差的设备。

2.3 大修理虽能恢复精度,但不如更新经济的设备。

2.4 严重污染环境,危害人身安全和健康,进行改造又不经济的设备。

2.5 国家法规明令淘汰的设备和其它应当淘汰的设备。

2.6 备件无来源,又无法修复的设备。

3 设备报废的审批权限

3.1 设备报废由生产装备部填报设备报废单,经生产装备部部长审核,主管副总经理批准,东风实业公司业务归口管理部门复审后报公司财务部。

3.2 凡因安全、环保等原因申请报废的设备,由有关单位参与复审,按以条权限审批。

4 设备报废的审批程序

4.1 凡符合报废条件的设备,由设备主管副总经理组织全面检查和技术鉴定,确认符合条件后,生产装备部填写“固定资产报废申请单”,报东风实业公司业务归口管理部门。

4.2 财务部门根据设备报废的审批权限规定,凭“固定资产报废申请单”办理报废手续,并将“固定资产报废申请单”反馈给生产装备部,生产装备部据此注销固定资产台账,列入“待处理固定资产损失”科目。

4.3 报废设备按东风公司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残值应在财务部报表上反映出来,并同时办理核销“待处理固定资产损失”台帐。

5 报废处置规定

5.1 “固定资产报废申请单”未经批准前,使用单位不得对待报废设备任意拆除、转移或处置。

5.2 凡设备提前报废,尚未提足折旧费用的,在批复的当月应一次补足余额,已提折足旧费的不再提取折旧费。

6 设备报废后规定

6.1 设备报废批准后,或报废后需要更新的设备到达后,生产装备部必须组织将报废设备及

Q/DFCP 1107-200

3时退役,生产装备部组织对设备进行解体,对于可回收利用的备件,由备件计划员备案后送财务部仓库另立账目保管;对于不可利用的部分,由采购部进行资产评估后处理,处理后的金额返公司财务部。

6.2 报废的天车、锅炉、压力容器等危险设备及国家规定淘汰的设备不得任意转售给其它单位使用,一般只能作为金属废料处理。

7 责任与考核

凡因工艺设计、设计制造、质量验收、维修保养及管理原因造成的设备报废,损失严重者,由生产装备部报请总经理追究相关单位主管领导及直接责任者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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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设备报废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对我司设备报废管理,切实杜绝各类设备事故发生,确保安全生产,制定本制度。设备主要结构严重损坏,无法修复或修理不经济成本高的,改装或经国家政策规定必须淘汰的设备方可报废。由使用部门向生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设备管理审订后报分管副总经理(总工程师)批准并报上级部门批准。

一、凡我司所有生产设备和非生产设备均适用本制度。

二、我司的设备分为生产设备和非生产设备两大类,生产设备分为专用生产设备、一般生产设备。

1、一般生产设备存在安全隐患不能整改的或不能满足工艺要求且又不能修复的设备应申请报废。

2、电气设备应按国家的相关规定及时申请报废。

3、非生产设备经维修后仍不能使用的应申请报废。

三、凡申请报废的设备使用单位应填写固定资产处理申请表,经相关部门同意后,报公司懂事长或总经理批准方可报废。

四、凡达到《民用爆破器材专用生产设备安全使用管理规定》第八条规定专用生产设备,必须实行强制报废。如确需继续使用的,使用单位必须提前半年提出鉴定申请,经国防科工委组织的专家组进行鉴定合格可延长使用,方可继续使用。

五、公司生产部负责收集、整理、建档报废设备各类资料,并做好上报工作;使用单位应建立报废设备的登记工作。

六、本制度从2010年01月01日起实行。

设备主要结构严重损坏,无法修复或修理不经济成本高的,改装或经国家政策规定必须淘汰的设备方可报废。本制度对设备报废的申请批准、注销、报废留用处理或降级使用度作了详细的规 定。

1设备主要结构严重损坏,无法修复或修理不经济成本高的,改装或经国家政策规定必须淘汰的设备方可报废。

2由使用单位向工艺、生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设备管理审订后报分管副总经理(总工程师)批准并报上级部门批准。

3已批准报废的设备由设备管理部门进行处理,报生产管理、工艺管理部门和分管副总经理批准可估价外调。也可将能利用的零部件回收利用,不能利用的作废旧物资处理。

4由设备管理部门将批准报废的设备转财务部门注销资产,并办理相关手续。

5报废的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及国家规定的淘汰设备,不准转售其它单位。

6对已经上报同意报废的设备,经有关部门会审后,若仍有一定使用价值的,作报废留用处理或降级使用。

(1)设备管理部门建立报废设备台帐。

(2)报废后的动能和特种设备不能留用。

(3)报废后的起重运输设备若需留用,只能作降级使用。

(4)对已办理报废的金切锻压设备需留用的,则需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5)其它经报废后不再留用的设备,应拆除入库待处理。

第三篇:设备报废管理制度

一:目的:

1. 为规范公司对设备报废的管理,防止公司资产流失,特制定本制度 2. 本制度适用于对公司报废设备的管理 二:设备报废的审批

审批程序如下:

1. 设备主管将设备报废报告交财务部审批

2. 财务部对报废设备审完其经济性后转呈主管副总进行审批 3. 主管副总审核后转呈总经理进行最后签批。 三:报废的相关规定

公司的生产设备有以下情形之一者,可申请报废: 1. 设备老化高能耗,技术落后、经济效益差的设备。 2. 查过规定使用年限的设备。

3. 设备存在重大隐患或出现重大故障无法进行修复的设备

4. 涉笔存在重大隐患或出现重大故障且修理、改造等不经济的设备。 5. 其他应当淘汰的设备。

四:当出现上述情形之一时,设备使用部门可向设备部提出设备报废申请,具体填制格式如下。《设备报废申请单》

设备接到报废申请后应组织相关部门人员到现场对设备进行评估,并编制设备报废报告,具体评估内容包括以下四个方面。1.设备使用年限2.设备损坏情况3.设备技术情况4.设备影响工作的情况

五:设备报废报告应包括以下四个方面的内容

1.设备的介绍

2.设备的现状,包括技术、使用年限、损害程度、预计修理费用等。 3.设备的报废原因分析。 4.设备报废的拟处理办法

5.设备报废报告经相关责任人审批后,有设备部负责任执行。

六:报废设备的处理

1.对于公司淘汰的设备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可转让给需要的企业或个人,但转让价格必须经过相关责任人的审批。

2.对于无转让价值的设备,设备部组织人员对设备进行拆卸,将其中完好的部件或经过修理可使用的部件取出后进行入库或修理,而无价值的部件则作废品处理。

3.考虑到经济性,设备的拆卸尽量在生产现场进行,并将其对生产的影响降到最低。 4.设备拆卸后应尽快进行处理,清理现场,不得将拆卸后的不将留在现场。

报废设备处理完后,设备部应编制报废设备处理报告,交主管副总或总经理审批。 并封存报废设备的所有档案。

财务部应根据设备处理报告进行账务方面的处理并取消设备编号。 报废设备处理的费用关于涉笔的维修及改造,不允许进行挪用。

上海佳春汽配有限公司

第四篇:设备报废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规范车间设备变更管理,防止设备资产流失,特制订本制度

二、使用范围

本制度只使用于本厂各车间内设备的报废管理

三、具体内容和要求

1.车间设备报废标准

1.1设备超过规定的使用年限,主题结构陈旧,主要部件已磨损破坏,精度低劣,已达不到最低的工艺要求,无修理回收价值的。 1.2因事故或意外安全等原因,设备遭受严重损坏无修复价值的。 1.3设备腐蚀且严重老化,不符合公司规定的设备使用标准,无修复价值或继续使用易发生危险的。

1.4自行改装制造的非标准生产设备,经生产验证和技术鉴定不能使用而无法修复、改装和利用的。

公司生产部、技术部要向生产车间提供各种材质的生产设备的技术资料和设备的报废标准依据,车间具体将按照依据执行。

2.设备的报废与管理

2.1 为加强设备管理,稳定车间生产,避免造成物料损失和人身安全事故,车间要对进入或超过使用年限的设备进行统计,对于无法使用和存在安全隐患的设备予以报废处理。

2.2车间要根据每台设备容器运行介质和工艺的不同,确认各个设备的使用寿命,达到使用年限的设备要组织有关技术人员进行科学论证,无法满足工艺要求的设备再进行报废。

2.3车间的物料性质决定了设备的选材必须正确、合理、使用,材质的不同直接决定了设备的使用寿命,避免因选材不当造成设备寿命提前,生产成本增加。

2.4由于事故造成的设备报废,设备管理人要填写《设备事故报告书》,详细叙述设备事故经过、原因、后序处理措施等,事故处理完毕后交生产部。

2.5车间内报废的设备必须填写《设备及物资报废审批单》,报生产部审批并总经理批准。

2.6设备维修物资的报废要填写《设备及物资报废审批单》交生产部审批,并经物管部确认,再进行报废处理。

2.7施工单位将报废设备拆除后应尽快清理现场,不得将拆卸后的部件等留在车间生产现场。

2.8报废设备处理完后,车间履行设备的报废审批程序,交予生产部封存报废设备的所有档案。

3.废旧物资的报废与管理

3.1车间要规范废旧物资的管理,节约降低车间维修费用,不断修旧利废,根据车间的实际情况,节能降耗,节约生产成本。

3.2车间管理人员要将废旧物资及时回收,根据物资类别的不同分别进行分类处理,对于一些损坏的配件准确检查是否出保质期,如未出保质期及时收集退库,让外协人员跟厂家更换,出保质期的集中退库处理。

3.2.1旧的钢衬四氟阀门、管件或纯四氟管件,如无损坏,科室数量多少,放车间仓库备用或退公司大仓库保存。

3.2.2车间内安装维修拆除的玻璃管件,要将物料清洗干净再集中退库处理。

3.2.3车间内常用到的PP管件,管道大于二十厘米的严禁当做废料处理,损坏的阀门要送维修车间统一维修,法兰、弯头、三通等配件确认无回收价值后再集中放置废料堆处理。

3.2.4不锈钢、碳钢材料,对于有再利用价值的,集中归类保管作为备用,腐蚀严重的碳钢材料放置废料堆,不锈钢退公司仓库保管,阀门送维修车间维修。

3.2.5车间内的搪玻璃配件作为专用物资(如人孔盖等)不得随处放置,对于脱塘的配件要集中放置车间仓库内退厂家维修,完好的放置仓库备用。

3.2.6车间转动设备的配件处理,遵循修废利旧的原则,要积极对一些有用的部件进行回收、组装,节约成本,无用的部分确认后再进行报废处理。

3.2.7其他的专款专用物资,处理前要经过管理人员的确认,方可处理,严禁私自处理。

3.3车间严禁个人私自处理回收物资,对没有回收价值的,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对于有回收价值的,根据条件安排内修或建议外修。 3.4对于可内部修复的物资(如阀门等)由生产部安排人员进行专门维修。

3.5对于价格较贵内部无法维修的,填写申报《委外维修申请单》交公司总经理批准后,由外协人员联系维修。

3.6车间内部委外维修的物资,优先归本车间使用,其他车间如需借用,必须与本车间管理人员协商同意才能使用。

3.7车间要对更替或拆除维修后的废旧物资,要有专人鉴别鉴定,根据情况进行回收再利用。

3.7.1车间内一些不重要的管道、阀门等,根据其介质的不同(如水),工艺条件需求(如常压、低压等),可适当选用一部分旧物资代替。 3.7.2鉴于车间同一种用途的物资种类比较繁多,要根据所用部位重要性的大小及物料工艺的要求,要用价格比较低的物资或旧物资来代替昂贵物资,节约降低成本。

3.7.3车间维修人员要对一些旧的物资、配件等及时维修再利用,特别是一些转动设备配件价格昂贵,本着修旧利废的原则加强维修回收利用度,决不允许对由维修回收价值的设备、配件等进行私自处理。

第五篇:设备报废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对我司设备报废管理,切实杜绝各类设备事故发生,确保安全生产。制定本制度。

一、凡我司所有生产设备和非生产设备均适用本制度。

二、我司的设备分为生产设备和非生产设备两大类,生产设备分为专用生产设备(特种设备)、一般生产设备。

1、专用生产设备的安全使用年限,且应按《设备安全使用管理规定》申请报废。

2、特种设备应按特种设备管理规定及时申请报废。

3、一般生产设备存在安全隐患不能整改的或不能满足工艺要求且又不能修复的设备应申请报废。

4、电气设备应按国家的相关规定及时申请报废。

5、非生产设备经维修后仍不能使用的应申请报废。

三、凡申请报废的设备使用单位应填写固定资产处理申请表,经相关部门同意后,报公司懂事长或总经理批准方可报废。

四、凡达到使用年限的专用生产设备,必须实行强制报废。如确需继续使用的,使用单位必须提前半年提出鉴定申请,经国家特检所鉴定合格可延长使用,方可继续使用。

五、使用单位应加大对专用生产设备的管理,加强维护保养,在离安全使用年限最后1-2年内向公司提出鉴定申请,经鉴定确实存在安全隐患的,可提前申请报废。

六、使用单位对专用生产设备已满安全使用年限,未及时申请报废而造成后果的,应追究使用单位第一责任人和设备专职管理人员的责任。

七、公司生产部负责收集、整理、建档报废设备各类资料,并做好上报工作;使用单位应建立报废设备的登记工作。

八、本制度从公布之日起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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