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保档案信息管理论文

2022-04-26

今天小编为大家精心挑选了关于《低保档案信息管理论文(精选3篇)》,供需要的小伙伴们查阅,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摘要:在大数据时代背景的影响下,网络信息服务技术的快速发展致使巨量且多样化的数据不断出现,人们的生活、学习和日常社交随处可见。如何有效率的管理和利用这些数据,成了各行各业关注的焦点,对于低保档案行业也不例外。低保工作,是民生工作的核心更是重点所在,低保工作的正常、有序、顺利的开展为广大老百姓,特别是生活较为困难的老百姓提供了生活方面的重要保障。

低保档案信息管理论文 篇1:

梅州农村低保问题研究

摘 要:以梅州农村低保为研究对象,通过实地调查研究发现梅州农村低保存在存在认定困难、退贫制度不健全、监督体系形同虚设等问题,分析导致上述问题的原因,提出建立信息平台、完善低保评定程序、提高群众监督意识等措施。希望本课题的研究能使真正需要低保资金的农村居民生活得到保障。

关键词: 农村低保;评定机制;监督体系

农村低保为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保障对象是家庭人均纯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的农村居民。农村低保的申请审批流程为农村居民向乡镇人民政府递交书面申请书,内容包括家庭成员的户籍、收入及就业的情况;乡镇人民政府委托村委会对申请表进行初审并公示;村委会将符合标准的申请表交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并公示;县级民政部门抽查后办理审批手续并公示,并由县级民政部门发放低保金领取证及银行存折。

1 梅州市农村低保现状

梅州市总面积1.5935万平方公里。地貌类型为山地、丘陵、台地、阶地和平原五大类型,其中山地占总面积24.3%;丘陵、台地和阶地占总面积56.6%。2015年年末户籍人口约543.79万人,常住人口约434.08万人,其中农村人口约226.63万人,农村人口占52.21%。年人均可支配收入4000元为2015年梅州市农村最低生活标准,而低于最低生活保障的农村贫困人口约19万人,约占梅州农村总人口4.5%。梅州市共8个县(市、区)均属山区县,五华、丰顺、大埔三个县为省扶贫重点县。其中五华约有9.48万贫困人口,占全市贫困人口的49.5%,分散贫困人口达6.8万人。

2 梅州市农村低保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梅州市经济在稳步发现的同时,出现发展不平衡的问题,尤其农村经济发展缓慢,部分农村居民迫切希望改善生活条件,便想享受低保补助,填写申请表时未如实填报。现申请低保人群主要分为三类。一是普通家庭劳动人数少,致使人均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水平;二是因疾病丧失劳动能力,无法承担治疗费用;三是孤寡老人和孤儿。

目前梅州农村低保申请审批流程基本按国家要求进行,但在审核上存在主观意见,并且未能完全做到通过走访确认申请户实际情况。存在部分农村居民为通过领取低保资金改善生活条件,虚报家庭收入、家庭成员,而村干部极少在评定前走访申请户,也无法获取申请户家庭情况资料,致使难以发现非贫困村民占用低保名额的现象。

2.1 貧困户难以核查

农村低保普遍存在低保申请户家庭成员难以核查、家庭收入难以货币化等问题,主要原因是农村居民以农牧业、打零工为主,收入来源广、不稳定,容易形成隐性就业、隐形收入。因病致贫的农村居民,受传统思想的影响,除非私人诊所不愿接诊才会到正规医院就医,又不了解低保申请所需材料,导致在申请环节无法提供必需的症断书以及用药证明。

梅州市农村人口居住分散,特别是较为贫困的山区,村委会难以每户上门走访,核实真实人均收入、疾病情况,加以村干部缺乏低保的专业知识,往往仅凭申请表加以分析后认定贫困户并公示,在农村人情社会里,没有人员对公示对象有提出针对性的提出问题,并且后续复核程序依赖初审结果,所以容易出现“错保”、“骗保”、“关系保”的现象。

目前审核人员通过申请户家庭居住环境,水费、电费等日常性缴费单据,加以主观印象进行判断,缺少与公安户籍管理和车管、国土房管、银行等部门协同审查,出现部分低保户有房有车,或者低保人员死亡却享受着低保的情况。科学的核实低保申请户具体情况需要工商、产权、运管、社保、公安、住建等部门提供资料,但各部门间信息不共享,难免产生享受农村低保的家庭,实际上并不符合当地的补差标准。

2.2 退贫制度不健全

目前国家和政府对于退出低保政策的具体操作没有给出具体的阐述,只提到享有低保待遇的农村居民家庭人均收入情况发生变化的,应对及时告知村委会,办理停放、减发或增发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手续。实际调查发现退出低保主要靠自觉,虽然有居民生活水平提高后会主动提出退保,将名额给需要低保补助的家庭,但是大部分居民主动退保的意识薄弱,生活水平改善后仍占用低保名额,低保资金有限,使得新贫困户难以列入低保名单。2016年底梅州市位实现2018年全面脱贫的目标,将符合低保的贫困家庭全部纳入低保范围,现在退贫制度的完善不但关系到低保的公平性、公正性,而且关系到低保资金是否用到实处。

2.3 监督体系不完善

一是宣传方式老式,张贴公告为唯一的宣传方式。农村常住中老年居民的文化程度基本为初中,文化程度较高的群体并非为常住人口,會留意公告的人数寥寥无几,唯一的宣传方式根本起不到宣传作用。居民不了解低保政策和法规,无法意识到低保执行工作环节哪些违反程序,哪些操作违规,所以居民无法监督。并且发现梅州民政局官网虽公布了低保名单,但实际需要输入姓名查询是否为低保户。

二是没法按程序评定。村委会成员平均年龄为45岁,文化程度为小学或初中,村委会成员有丰富的管理经验,但学习新事物的能力较差。村委会人少事多,未能定时定量地接受低保评定培训、法规教育,村委会对低保评定流程只是略知一二,对法规更加不熟悉。村委会无法或不愿意挨家挨户走访调查,所以评定过程掺杂太多主观看法,容易出现“关系保”。

三是处罚力度不够。现有低保制度规定,对采取虚报、隐瞒家庭收入、伪造证明材料等不正当手段骗取农村低保待遇的居民,情节较轻的由县(市、区)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给予批评教育,追回冒领的低保金;对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3 梅州市农村低保问题分析

3.1 信息平台未建立

我国政府信息化已经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各类政府机构IT应用基础设施建设相当完备,网络建设发展迅速,大部分职能部门都已坚持覆盖全系统的专网。在快速发展的同时,政府各部门建设中也普遍存在缺乏管理,偏重硬件资源投入而忽视行政结构的调整和行政流程的再造,以及了解政府业务流程的IT人员等问题,。在各部门信息化建设过程中,各独立单位之间还未建立信息共享桥梁,随着经济的发展,急需建立各部门之间信息共享的平台。由于各地方政府、地方各部门都建立了自己的信息平台,数据类型、数据标准均不统一,各部门按照自己的工作性质及程序生产数据,造成了部门之间信息共享平台难以建立。

梅州市经济发展较慢,市民政局在2015年6月建立了梅州市社会组织信息网,完善了社会组织登记管理信息化工作。据了解梅州农村低保基础工作仅利用计算机进行记录与信息传递,还未建立农村低保信息平臺,更别说相关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基层工作人员年龄集中分布在45-55岁,文化程度多为小学,不熟悉也比较难掌握办公软件。在资金预算上没有将建立农村低保工作平台列入其中,缺少技术人员开发与管理工作平台,造成认定低保申请户环节难于获取可量化的资料,主观意识大于客观判断。

3.2 低保工作人員不足

市民政局下设11个科室,由社会救助科负责最低生活保障的全部工作,同时兼顾医疗救助、五保户社会救济、农村养老院建设等社会保障工作。市民政局将工作分配到每个区、镇民政局,每个区、镇民政局有1位负责人,共2-3位低保工作人员,农村低保户的初步评定与退出委托村委会进行核实。目前村委会低保工作人员并非低保专员,虽受过低保工作培训,但村委会事多人少,日常的工作已经非常繁琐,对低保工作的熟悉程度未能达到要求。2015年全市新增低保户7002户、15340人,按要求民政部门应对新增低保人员逐一审核,并对已有低保户的30%进行抽查,审核是否存在生活水平已达到最低生活保准以上的又未主动退保的低保户,同样民政部门事多人少,加以信息平台为建立,难以完成全部工作量,据调查发现梅州农村低保在退出环节主要靠低保户主动退保,但是村民意识差异大,主动退保的人数并不多,所以由于低保工作人员不足,难于发现已达到退保标准的低保户并及时办理退保,导致低保资金被占用。

3.3 群众缺乏监督意识

信息化快速发展的今天,梅州农村低保的宣传方式、评定公示方式仍采用传统的模式,居民已经习惯通过浏览公众号来关注身边的新闻,极少留意村委会宣传栏的内容,梅州农村低保情况的信息尚未出现过在各地区微信公众号上,另一方面,居民更多通过转发的形式来表达不满,并非通过举报或者其他直接的方式来行使监督权。通过观察发现当地中老年居民之间非常熟悉,空闲之际聊聊家常、新闻,对于不符合低保情况的家庭,私底下会议论,顾忌邻里之间的关系,但是多数选择沉默,匿名举报在他们心里是不可能实现的,所以长期以来关注低保情况的居民不行使监督权,较为年轻的居民不关注低保情况。

4 完善梅州农村低保工作的对策

4.1 建立信息平台

近年来,信息化水平不断提升,各个领域和环节都已经运用了互联网技术,在现代互联网技术如此发达的前提下,农村低保工作也应积极借助互联网,建立健全低保信息网络系统。建议政府部门在编制年度农村低保工作经费预算的同时,制定好信息网络系统建设经费预算,为系统建设提供资金支持。

尽快建立农村低保信息管理平台与工作网络。构建与公安、车管、国土房管、银行等部门信息共平台,在低保准入环节把好关,为更好地开展梅州农村低保资金管理、分析和审计提供数据平台。目前各地已在加快建设完善低保信息平台,但是速度与质量均达不到预期效果,尤其是与外部信息搭建上难度比较大。所以,民政局在建立内部网络共享的同时,应与相关部门共同探讨低保申请户信息共同审核反馈机制,达到申请户收入、人口、财产确定的科学、有效、准确,并简化手续,提高工作效率,为民政部门审核和审计部门监督创造良好的平台。

信息共享平台在准入环节逐步完善后,建立低保信息动态管理,当低保申请户生活水平高于最低生活保障水平时,系统会自动提示、通知低保申请户并停止发放低保资金,做到实行动态管理以及及时退出,减轻低保工作量。

4.2 完善低保评定程序

4.2.1 加大低保工作队伍建设

针对现有农村低保工作人员不足导致低保准入环节未能全部走访核实、低保退出环节无人把控的现象,建议增加低保工作专员。首先,根据低保工作量预估需要低保专员的人数,在现有的低保工作人员基础上进行筛选,保留符合标准的工作人员,根据实际需求吸收具有基层工作经验的人员。其次,对低保工作队伍进行全面培训,培训内容不仅包括低保的审批流程,而且要学习其他地区低保评定方式,探讨适合梅州农村的评定体系。最后,低保工作进行轮岗制,避免低保专员在某个岗位工作时间过长,权利过大,引起腐败问题,同时轮岗制可以使低保专员熟悉每个岗位,能够理解对方是工作需求。

4.2.2 完善低保档案,实现动态管理

市民政局在2015年6月建立了梅州市社会组织信息网,完善了社会组织登记管理信息化工作,低保工作人员也开始着力建立电子版低保档案。为实现2018年梅州市全面脱贫的目标,要加快全面建成低保户档案,也要加快对农村低保对象和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再识别、再排查,进行数字对比,确保全部贫困人口纳入低保范围,并且要避免将重心偏移在贫困居民是否纳入低保户,而忽视已脱贫的低保群众是否退出低保。内部信息平台建立后全面实施动态管理,严格把控好低保准入与退出环节,确保低保资金用于贫困群众,早日实现梅州全面脱贫的目标。

4.3 提高群众监督意识

首先,改变宣传与公示方式,适当将政府信息公布在互联网上,便于人民群众监督,市民政局网站可以通过输入姓名查看该居民是否属于低保户,这种公示方式并非真正意义上的公示,虽然可以认为为了保护低保户采取这种公示方式,但是阻碍了群众进行监督。其次,对居民进行监督意识教育,让居民相信举报者的信息不会被公开。最后,加大骗保的惩罚力度,从根源上杜绝骗保现象的发生。

5 结论

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是贫困村民最后的生活保障,随着社会的发展,村民收入不断提高,但生活成本也加大,因疾病致贫的人群越来越多,要想实现2018年全面脱贫,解决梅州农村低保问题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完善农村低保制度、关系到农村人民的切身利益和维持社会稳定、推进反腐倡廉、促进依法治国的重担。

参考文献

[1] 韦红岩.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完善研究--以新泰是为例[D].青岛:山东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2015.

[2] 潘松剑.社会保障资金绩效审计研究[D].重庆:重庆理工大学会计学院,2013.

作者:曾少珠 黄敏燕 谭洪益

低保档案信息管理论文 篇2:

浅析大数据时代下的低保档案管理

摘 要:在大数据时代背景的影响下,网络信息服务技术的快速发展致使巨量且多样化的数据不断出现,人们的生活、学习和日常社交随处可见。如何有效率的管理和利用这些数据,成了各行各业关注的焦点,对于低保档案行业也不例外。低保工作,是民生工作的核心更是重点所在,低保工作的正常、有序、顺利的开展为广大老百姓,特别是生活较为困难的老百姓提供了生活方面的重要保障。通过国家各级政府,以及相关部门的共同努力,国内的低保工作如今已经得到了较为全面的发展,取得了一些令人可喜的成效,不仅进一步维护了社会的安定,同样也为优化、改善民生提供了积极主动的效果。尽管如此,目前的低保档案管理工作在实际开展的过程中,还是存在着诸多的问题。本文主要通过阐述引入大数据技术之后的国内低保档案管理工作的必要性,不断强化智能化的低保档案管理建设,提升国内低保档案管理水平的提升。

关键词:大数据时代;低保档案管理;问题及策略;应用分析

现如今,在社会经济水平的不断发展下,国家政府与相关部门逐步优化、完善了与低保相关的规章制度,但是在实际管理的过程中,还是存在着诸多的实际问题。从近几年国务院印发的相关文件也可以看到,档案管理工作的开展离不开大数据时代环境的影响,需要加速档案工作的转型,即改变原有的传统档案管理,形成新的思维方式逐渐转变成档案数据管理,这也是档案工作在发展道路上的必然结果。

一、在低保档案中应用大数据技术的必要性分析

1.有助于数据的处理效能

国内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建立的时间并不算很长,自上世纪90年代开始,在山西省的某县首先实行了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试点工作,随后将此项工作扩展到了其他的几个市区县展开试点工作。一直到1996年,国家政府才官方提出了“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理念。虽然说在目前国内的各个地方都不同程度的实施了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但是由于各项发展水平、条件的限制,导致国内整体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水准还较为低下,整体的发展来说,还是趋于缓慢的状态,特别是低保档案管理水准较为低下,很多经济较落后的地区,低保档案管理工作的开展还是手工操作的状态,从这个角度来说,是无法适应新时代的发展的。

2.有助于强化内部的监管工作

国内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一般来说,采用的是分群体设计、分区域实施、最低保障档案建设会出现信息资料不能够互通,政府部门对其的服务管理资源不能够及时的共享,这就直接导致了在实际的运行过程中,出现了很多重复领取低保金,应该受到保障的没有受到保障,低保平均化水平降低,已经脱离贫困人口的人员还在领取低保等等具体的现象,这就直接导致了国家大量的财政救助被生生的浪费掉,并且很多贫困人口会对国家最低保障制度产生一定程度的质疑。

国内低保档案的信息化程度本身来讲就还不够高,在很多地方,虽然说能够提供基本的低保信息查询,但是并没有将信息化的低保档案管理工作的内容进一步扩展到低保管理的监督方面,以致有些相关部门的管理人员出现“谋取私利、以权谋私”的现象。此外,由于最低保障制度与国家出台的很多扶贫政策缺少必要的衔接,导致低保对象的时标、低保对象退出体系机制的建立非常的困难,这就直接导致了很多人对低保产生了依赖,即使已经脱贫,也要继续占领国家的福利。

在大数据时代的驱使下,低保档案数据可以实现第一时间自动的将其归结、整理在一起,并且采用先进的云平台进行对应的低保档案信息保管、储存、计算、分析,在通过分析、处理后的低保信息数据,可以准确地进行归纳、预测,更好的为政府一些职能管理部门提供必要的服务。在低保檔案的信息数据收集、整理、管理的过程中,工作人员应该会受到更加严格的监督管理。档案管理的科学化、信息化,能够进一步将符合低保条件的贫困人员进行统一的识别、汇总,并且以大数据的形式将其传送给监督管理人员,令享受低保的对象以及管理低保档案的工作人员都能够接收到动态化的管理,规避出现冒领、重复领取低保金等等不良现象的出现,尽可能的做到制度体系的公平、公正。除此之外,通过大数据信息化的平台,设置必要的筛选条件,对人口中收入超过低保标准的,可以按照规定的程序办理退出低保的手续,对因为疾病、残疾、灾难等等的原因致使贫穷的,并且符合享受低保政策的贫困人口,需要将其第一时间纳入低保的范围,通过信息大数据技术建立健全享受低保政策的准入机制、退出机制,不断提高低保资金利用的效能。

3.有助于确保低保档案信息的安全可靠

2009年,国家人社部门与国家档案管理局联合颁布了关于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管理的相关规定,为了能够进一步的强化社保档案管理的支撑、依据,直接对档案的管理信息化提出了更加具体的要求。尽管如此,国内的社会保障档案的信息化水平依然还非常低下,很多区域之间并没有实现信息数据的资源共享,不同的社会保障种类之间也没有实现互相联系、互相畅通,这就直接导致了在实际工作展开的过程中,出现了很多不可避免的实际问题。

具体来说,农村最低保障制度,不仅仅存在着重复领取保障金、应该受到保障的没有受到保障、低保金额的过于平均化、已经脱离贫困状态的人员依然还在领取低保等等大肆浪费国家财政救助补贴的实际现象,并且还存在着享受低保的人员信息并不保密、个人的隐私容易遭到泄露等等具体的现象。对于持续增长的低保档案数据来说,进一步保障档案信息的真实性、安全性、可靠性就显得更为重要了。

在大数据时代下,收集是指将信息数据第一时间归集在一起,保管是指将数据云平台进行储存、计算、分析,利用是分析、发现、预测,进一步为国家社会,甚至是企业老百姓创造有的价值。在大数据的趋势下,低保档案管理的工作开展,更多呈现的是“数据库”“字段”等等为管理对象。在档案信息数据统计这部分,从原来的“页”“米”转变为“千兆字节”为统计的具体单位。大数据时代的低保档案,是基于云计算平台上建设云档案系统,以此来实现低保档案信息资源的计算、存储资源的动态化扩展,方便管理人员及时、动态的监控档案信息数据。对于从事低保管理的工作人员来说,大数据时代将他们原本工作的局限性充分打破了,并且还帮助这些工作人员有很多的时间、精力去监控电子化低保档案的生成,以及保障电子低保档案的可阅读性、安全性、可靠性、真实性。大数据时代的低保档案信息,不仅能够实现不同区域之间的互相联系、互相沟通,还能够最大程度的保障低保档案信息数据的真实性、安全性、可靠性。

二、大数据时代下加强低保档案管理的主要措施

大数据,实际上指的就是将规模体量宏大的信息数据收集、整理、汇总、整合、分析、利用起来,帮助相关部门展开科学的决策咨询。大数据,如今已经成为了传统经济学理念下界定的劳动、资本、土地、企业这四类市场经济要素之外的新型社会资源,大数据的产生,必然会对政府的公共管理、公共方针政策的制定、公共服务产生直接、巨大的影响。大数据应用在低保档案管理工作中,建立基于全国地区的低保档案数据预警体系,不断提升政府在低保资金发放、资金运营、效益追踪、分析处理的能力,进一步保障贫困人口能够及时了解、掌握低保运行的实际状况,第一时间了解、跟踪到经济情况的主要变化,以及低保人口的户籍变更等等,这些具体信息所带来的福利待遇调整的诸多问题。当然,政府相关部门也可以利用先进的大数据技术,不断强化低保发放等各个程序预防风险的水平,进一步提高低保档案服务管理的科学化、标准化、规范化、精细化水准。

1.树立管理理念,拓展大数据服务效能

大数据是为更好服务与低保档案管理的。大数据为低保档案管理工作带来了诸多改变,传统档案管理形式也发生较大变化,因此在新时期下,低保档案管理人员应树立起良好的管理观念,提高个人意识,并应用于档案管理中。现如今,国内最低保障制度还未能够实现全国统一的规范标准,不同区域之间也没有实现联网,甚至是同一省份,不同市区的标准都是完全不同的,导致低保信息数据不能够在区域内实现共享,并且会出现一些管理人员利用自身的权限,以及信息的漏洞牟取私利,为国内低保制度的档案管理工作带来了重重的阻碍。国内低保档案信息数据的封闭性、不对称性直接导致了贫困人口,以及对应的政府管理部门不能够第一时间查询到低保的实际运行状况,不能够及时跟踪、了解、掌握由于经济收入状况不稳定、户籍变更等等所导致的低保待遇调整的具体信息,这样一来,不仅提高了国家政府职能部门运行的成本,还导致财政救助拨款的低保资金运行状况不良,效率也非常低下,导致国家财政救助资金的大肆浪费。

在大数据时代下,国内低保档案管理就是需要克服信息化程度不够高的难题,不断深入拓展低保档案信息的服务效能。根据国内低保信息化发展的实际需求,通过大数据技术的应用,对低保人员的档案信息中包含的诸多信息数据,展开结构化的精细化分析,分析这些具体的低保数据信息的动态变化趋势,分析探讨其对低保制度管理的作用影响,并且及时向管理职能部门提出更加具有针对性的建设性意见。同时,还应当从“独立管理”上升到“协同管理”,以往低保档案管理都是被认为是档案管理部门的必要工作。比如,通过进一步分析低保人员的经济变化状况,建立健全低保准入机制、退出机制,分析未来的低保财政资金支出会面临哪些压力,为国内低保预警机制的建立提供强大的数据支持。利用大数据技术,还能够从一定程度上强化实现国内低保档案信息数据的实时查询,实现不同区域、不同管理部门之间的低保信息数据共享,将低保档案新的服务效能,尽可能的拓展到低保管理的监督管理方面。通过利用数据技术手段,规避重复领取低保金、冒名领取低保金、经济收入水平较高的人依旧领取低保金、工作人员利用自己的低保牟取私利等等不良现象的发生,令国内低保档案管理工作的开展更加标准化、规范化、高效化。除此之外,大数据技术还可以对政府部门的低保投入、效益回报等等实现统一、全方位、及时及地的评估、统计、分析,对低保运行的实际状况进行深入、有效的分析、评估,不断提高政府相关部门低保档案管理的水准。

2.强化低保档案管理的智能化建设

在大数据时代下,国家低保档案管理需要强化低保档案信息管理一体化、智能化、网格化的建设。大数据应用后,部门之间能够建立起档案系统,对各个部门之间交互信息起到促进作用。当然,基于大数据技术开发的信息系统,可以改善各级别单位档案管理的实际效率,提高档案管理工作质量。政府相关部门可以与国家大型的数据处理开发企业进行深度合作,建立标准化、规范化的低保人员个人信息采集系统,不断提升低保档案信息管理的实用性能,可以在此系统内展开对低保档案信息的动态化保管、扩充,在“阳光”下运行。

3.创新大数据技术,保障企业稳定运行

对此,为了进一步优化管理方式,必须要提高对低保档案管理的技术应用,通过先进技术的有效使用来进行低保档案归档,并通过智能系统的匹配来深度挖掘、分析数据,这样才能在互联网的帮助下,实现将传统低保档案信息资源与大数据进行对接,从而通过有效使用相应的全新技术,实现低保档案管理的自动化与智能化发展。此外,在当前阶段中,随着科技技术的不断创新,低保档案数据管理工作,可以实现数据共享,并在同一网络内进行远程操作,这样也能确保分析出的价值信息可以直接为企业决策者做好信息保障,进而也能实现促进企业的发展更加全面,并通过提高低保档案管理工作的服务性来实现满足企业的稳定运行。

4.实现低保档案大数据共享性,实现档案数据全面应用

对于低保档案管理工作人员而言,对低保档案资源进行有效保障,并满足资源的全面应用,就是其自身工作开展的重点内容。但是,随着数据时代的到来,低保档案管理工作当中的数据比例逐渐加大,这也使得传统纸质低保档案的管理并不能够满足企业的全面发展。因此,在落实现代化低保档案管理工作时,必须要对传统纸质低保档案进行管理,这样才能确保将传统低保档案管理方式进行优化,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发展通过数据信息共享性来实现对老旧低保档案进行有效应用。此外,大数据的本质特征就是通过数据传递来实现共赢的目的,在传统低保档案管理的过程中,信息资源一直處于封闭状态,这很难实现共享和应用,这就需要在进行优化处理的过程中,打造出属于企业的内部资源信息平台,这样才能通过共享性能有效发挥,来实现对低保档案数据进行全面应用。

三、结束语

总的来说,将大数据技术应用于国家低保档案管理中,不仅能够提高低保管理工作开展的高效化,还能够强化政府相关部门对低保档案管理的重视程度,帮助低保档案信息收集整理提供较为积极的配合与帮助,更好的贯彻、落实国家相关的低保政策方针,降低低保档案管理中所有风险出现的几率,为国家低保档案管理工作的进一步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参考文献:

[1]兰祝刚.大数据时代给档案管理带来的挑战与机遇[N].中国档案报,2013

[2]李小晨.大数据时代背景下的档案管理探讨[J].云南档案,2013

[3]孙 雁.社保档案管理信息化探讨[J].经营管理者,2013

[4]刘生辉.试论城市低保档案的规范化管理[J].现代妇女(下旬),2014

[5]章 研.浅谈低保档案的特点及管理[J].青年文学家,2013

[6]刘慰慈.关于做好档案管理工作的认识[A].贵州省档案局、贵州省档案学会“纪念贵州省档案馆成立50周年”学术交流会论文集[C],2010

[7]戴喜梅.高校档案管理人员职业倦怠与成就动机的调查研究[D].华东师范大学,2010

[8]吴志远.浅谈税务档案管理的信息化建设[A].创新与发展——山东省档案学会第六次会员代表大会暨山东省档案学会第六次档案学术讨论会论文集[C],2006

(作者单位:洮南市社会救助事业中心)

作者:王江

低保档案信息管理论文 篇3:

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施研究

关键词: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我国农民扮演着重要的角色,他们是国家的主人,为经济建设做出了巨大的贡献,但随着经济转型,社会形态的变化,传统养老方式被削弱,出现了农民贫困的问题。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一项由人民政府向那些生活水平低于保障标准线的贫困农村居民提供救助的制度安排,旨在维持贫困农民的基本生活水平,帮助其摆脱贫困。

湖北省紧跟国家政策,积极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2007年《关于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决定在全省的各縣区建立农村低保制度。目前,湖北省的农村低保工作经过10年的发展,保障标准日益提高,覆盖面逐渐扩大,管理规范化,宣传广泛化,并且建立了良好的配套机制,最大程度的做到应保尽保,应救尽救。在提高湖北省农民的生活质量、缩小城乡差距、促进社会公平公正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但农村低保制度毕竟是在基层落实的政策,地方县政府的农村低保制度的落实效果如何,值得进一步考究。
二、B县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现状

B县地处湖北西南部,荆山主脉横亘东西,是一个全山区县。由于地理特征导致交通闭塞,经济发展水平较低,贫困问题突出。为此,B县政府也积极响应上级号召,贯彻十九大的“保障民生”精神,以精准扶贫和实现全县“脱贫摘帽”为主要目标导向,聚焦农村低保的政策落实。今年,为进一步确保新时代扶贫开发工作和农村低保工作的有效衔接,B县在年初开展了农村低保兜底保障专项行动,以下是B县农村低保政策落实的基本情况:

(一)落实审核审批政策,制度规范化

B县农村低保审核审批政策包括书面申请、审核、民主评议、联合审批和公示五个具体操作过程。先由家庭户主填写低保申请承诺书;递交乡镇政府进行审查;再由村民代表和乡镇政府人员组成村民评议小组进行民主评议,共同选出低保对象;最后将入选对象的信息进行公示,接受村民的监督。可以看出,B县严格按照流程执行政策。

这样做,一是规范农村低保制度的流程,管理日益规范化。二是下放农村低保制度的审批权限,可以更好当地居民。二是保证低保工作人员各司其职,责任具体落实到位,实现农村低保制度的规范化、合理化和法制化。三是提高低保对象的精准性,减少“骗保”“欺保”的现象。四是公民参与和社会监督在一定程度上杜绝了“人情保”“关系保”,进一步实现制度的公平公正。

(二)落实扶养政策,保障标准提高,救助覆盖面扩大

从民政局提供的数据来看,2016年以来B县农村低保的保障标准日益提高,由2016年的每人345元/月增长到2019年的每人480元/月。同时,B县政府还按照不同的贫困类型全额发放不同标准的供养资金,对死亡供养对象按照一年的供养标准发放丧葬补贴,按照物价部门的标准,给予低保户一定的水费和电费补贴,人均补助标准达到到905元。另外,B县政府积极响应国家的精准扶贫政策,致力于重点救助。对于生活困难、依靠家庭供养依旧无法摆脱贫困的个人可以纳入低保范围内;对于低保家庭中的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按照当月的低保标准增发20%的低保补贴;对于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不能就业获得收入的家庭可以增发全额低保补贴。

保障标准的提升和保障范围的扩大,符合特困供养政策和救急难政策的要求,切实做到了政策、标准、对象的有效衔接、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与扶贫工作的有效衔接。将符合低保条件的对象尽力纳入保障范围,实现了“应保尽保”“不落下一人”,有利于那些因急难而陷入贫困的人能够维持其基本的生活水平。
三、B县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存在的问题

从宏观上看,保康县农村低保制度较为完善,确实发挥了保障“安全网”的作用;从微观上看,农民的参与度、满意度较高,生活质量显著提高。但是由于各种主客观因素的限制,保康县的农村低保政策在落实的过程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基层制度落实仍然存有偏差

保康县农村低保政策在落实的过程中,严格把控五个流程,但在申请核查和民主评议方面还存在问题。

1.低保家庭信息核查困难。出现该问题主要是因为在进行信息核查的过程中,涉及到多个方面。一、求助者在申请农村低保时,自行填写农村低保申请表,申请人可能会瞒报或者少报家庭收入和财产,这就会出现“两辆小轿车家庭吃低保”或者“儿子开豪车父亲拿低保”的荒唐现象。二、调查员入户调查时,通常采用“方便”的“四看法”进行家庭调查,而忽略了其他经济收入,导致调查不全面,核对不细致的现象。三、乡镇政府由于缺少审计、资产评估师等专业人员对低保对象家庭收入进行准确评估,导致评估结果的主观随意性增大。四、信息中心缺乏多部门的信息共享机制,目前仅仅涉及人、车、房等信息的简单核对,而没有对隐性的省外收入进行再审查。

2.民主评议操作难度大。民主评议是由村民代表来行使决策权,他们更加了解求助者的情况和需求,极大的保障了政策落实的公正性和透明性,但同时操作的过程中也存在困境:一、申请人的人际关系影响评议结果。无劳动能力的贫困者人际关系处理不好,就可能遭到其他村民的排挤,从而评不上低保;而好吃懒做导致贫困的申请者与邻里相处较好的话,也可能会享受低保。这样就背离了农村低保制度的初衷,使那些真正需要保障的对象排除在制度范围外。二、参评村民代表的素质难以保障。中国是个人情社会,十分重视乡土人情。村民代表是村民选举产生,他们与村民朝夕相处,无形中形成各种关系。在进行民主评议时,他们难免会带有主观色彩,想把自己的选票投给熟悉的人,从而否定那些真正需要帮助的人。这就形成了“关系保”和“亲戚保”,严重影响了政策目标对象的精准性。

(二)制度效果与群众期望存在差距

1.居民对政策期望过高。农村低保制度面向人均生活水平低于最低生活保障线的家庭,该政策的设计理念是重生存轻发展,它只能维持人们当前基本的生活状态,而不利于人们的长远发展。在B县,对于低保政策的施行,不同的人有不同的看法。领取到低保金的人过度的依赖国家政策,以享受补助为荣,外出劳动的意愿下降,当问到他们对低保制度是否满意时,这些人往往会抱怨补贴太少,一个月几百块钱什么都干不了;没有领取到低保补贴的人,通常会产生不满情绪,认为是干部没有完全落实政策,故意不让他们享受补贴。于是,出现信访投诉满天飞,吵着闹着争指标的现象。

2.“按户施保”存在漏洞。《湖北省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法》明确规定,农村低保政策的救助对象是家庭。但是保康县子女成年后就会选择单独立户,这就出现了一家多户的现象。有些人就会选择钻政治空子,分户后让父母去申请低保,造成了不赡养老人的不良社会风气;而其他民众对于父母贫困吃低保、儿女富裕奔小康的家庭享受低保补贴,自然会出现心理不平衡和不满情绪。

(三) 制度设计缺乏灵活性

制度设计缺乏灵活性是指不考虑政策对象、环境的特殊性,从上到下简单化的推行政策,以至于常常导致政策目标偏离、政策效果不佳的后果。我国各地发展水平差异大,国家在制定政策时,只能制定方向性、倡导性的宏观政策,需要地方政府落实政策时因地制宜。B县自落实农村低保制度以来,虽然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但也存在制设计不够灵活的问题,具体表现在:

1.政策实施“一刀切”。B县特殊的地理特征将保康县分为保康南北。保康北山峦叠嶂,交通不便,生活来源单一,经济发展水平较低;保康南山势较平缓,河流众多,居民有更多的谋生机会,人均经济水平高于保康北。从社会公平上来说,应该针对山上和山下的经济差异制定不同的制度标准且山上家庭的救助补贴应该高于山下。但各乡镇政府既想作为又不敢作为,怕做错承担责任,所以直接采用省、市下达的政策标准,千篇一律的对待低保对象。

2.缺乏对特殊家庭的制度设计。特殊家庭是指那些人均生活水平在低保线上,但由于家庭成员因治疗、上学开销过大导致整个家庭陷入贫困。这个时候是否可以将这种家庭纳入低保对象呢?从人道主义上来说,是可以的;但是在实际操作上,确实不符合政策规定,这就使政府陷入两难。出现这种情况是因为农村低保政策的内容属于定性描述,落实时采用上传下达的方式,缺少如何制定差异化政策的可操作化细则。另外,低保制度的资金是与地方财政挂钩的,保康县作为重点贫困县,财政收入本来就不多。面对日益上升的农村低保线和特困群体的额外补贴,财政压力可想而知,很难再对特殊家庭给予制度外的救助。
    四、完善B县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建议

针对目前保康县农村低保政策落实的过程中出现的政策落实不规范,制度运行管理效果不佳和制度设计待优化的问题,必须要强化科技手段,建立大数据核对平台,信息共享联动机制;加大政策宣传,提高民众对政策的认知,完善制度运行管理;发挥干部主观能动性,优化制度设计,科学减贫。只有多管齐下,多维扶持,才能尽显示农村低保制度的优越性,保障农村居民的基本的生存权利,发挥“最后一道防线”的功能。

(一)规范政策落实程序。

1.对农村低保的对象进行精准定位。为确保低保对象的精准性和审批审核的准确性,一是要建立申请人诚信机制。在核实申保人的家庭状况时,如若出现瞒报、虚报收入的情况,要记入诚信档案,并在一定时期内不得申请农村低保。二是要加强执政队伍建设。要建设一支专业化的低保工作团队,从各高校招募审计专业人才;还要不定期的对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学习国家关于农村低保制度的理论知识,提高执政能力。三是要建立信息共享联动机制,引入第三方评估,精准量化家庭收入,规范家庭调查程序。号召省、市、县的民政部门投入一定的资金,从顶层出发,与公安部门合作,建立信息互通的大数据平台,与公安部管辖的各部门进行信息共享。设立信息管理专员,在县信息中心需要进行信息核对时提供专项服务。

2.提升民主评议的客观性。民主评议操作难度大是因为村民的人情关系导致的,要改变和控制村民的主观意愿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首先,我们要重点提高村代表的素质,定期召开村代表会议,灌输政策精神,普及法律法规,提升村民代表的社会责任感。其次,要约束基层低保干部的权力范围。坚决杜绝干部占有低保名额或者将低保名额作为鼓励生产的奖励手段,要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一旦出现与基层低保工作人员有关“关系保”“人情保”,要及时检举。行政监察机关要依据情节的轻重严肃处理,对于情节较轻的,给予行政警告或者降职处分;对于情节严重且不知悔改的,将追究其刑事责任。

(二) 完善制度运行管理

1.建立宣传机制。政策宣传的方式主要有两种:一是传统的口头宣传方式。由村委挨家挨户口头宣传,使村民明白低保不是每个人都可以享受的;村委要重点向村民讲解农村低保的主要流程,让村民真正的了解低保政策,并且鼓励符合条件的村民积极主动申请。二是利用多元化的宣传媒体和多样化的宣传平台的现代宣传方式。比如,在村委会信息栏进行政策公示,张贴宣传横幅,向通讯设备发送政策推文、新闻发布会、印发民政宣传手册等等。采取多渠道宣传,不但可以保证信息的公开化和透明化,还可以提高农村低保制度普及率,使民众真正的认识到农村低保与自己息息相关以及国家对该制度的重视程度。

2.建立司法机制。要消除“按户施保”的漏洞,一是需要政策执行人员严格把关,在进行申请检查时,不仅要审查戶籍证明,还要向第三方核查申请人的基本情况。二是需要完善法律保障和司法机制。严格按照法律条文规定的核查主体、核查内容和核查方法来落实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发动各方社会力量对农村低保制度落实工作进行监督,一旦发现“骗保”“欺保”的现象,立即向司法督查机关举报。

(一)优化制度设计

1.充分发挥基层的主观能动性。要使农村低保制度落实时更具备灵活性,要改变政策“一刀切”的现状,要充分发挥驻村干部作用。从保康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政府干部或者与村民为善且工作能力较高的村民代表中选举出驻村干部。驻村干部必须具备高领导力、敢创新、敢做为,对村民负责的高尚品质;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因地制宜的制定基层可操作化制度细则,积极主动的实施农村低保政策。

2.关注解决特殊家庭的问题。一是要实地核查特殊家庭的经济情况,询问产生困难的原因和实际需求,同时建立农村低保制度与其他救助制度有效衔接机制。二是要建立多渠道的筹资方式来缓解政府的补助资金不足的压力。政府除了对低保家庭定期发放低保金,还要发放特困补助和临时救助金,仅仅靠财政收入必然是入不敷出,所以要拓宽筹措低保资金的渠道。在保证上级政府的财政拨付的基础上,可以利用金融工具,将政府闲置资金投资理财的利息收入作为农村低保的补充资金还可以倡导社会慈善组织、当地企业、富裕的村民自行捐助。

〔参 考 文 献〕

〔1〕 唐亚武.中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完善对策〔D〕.武汉科技大学,2012.

〔2〕 孙嘉悦.论健全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与实现新时代“弱有所扶”〔J〕.贵州社会科学,2019,(01):66-72.

〔3〕 付强.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问题的研究〔D〕.南昌大学,2016.

〔4〕 贺雪峰.农村低保实践中存在的若干问题〔J〕.广东社会科学,2017,(03):173-180+256.

〔5〕 李振刚.我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目标定位机制的反思——从家计调查到类别身份〔J〕.广东社会科学,2016,(02):194-205.

〔6〕 原嘉聪,刘喆,高艺森.城乡居民低保标准测算方法的创新研究〔J〕.中国集体经济,2019,(17):88-92.

〔7〕 郭晋晖.“全民低保”进入攻坚阶段〔N〕.第一财经日报,2007-08-01(03).

〔责任编辑:张 港〕

作者:韩宗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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