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费用定额范文

2022-05-27

第一篇:北京费用定额范文

2001年北京费用定额

2001年《北京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

说明

1.根据国家及北京市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编制了2001年《北京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

2.本定额包括:现场管理费、企业管理费、利润、税金和分包工程管理费,与2001年《北京市建设工程预算定额》配套使用。

3.现场管理费包括:临时设施费和现场经费,属于建设工程直接费。

4.各项费用包括的内容:

1) 临时设施费:是指施工企业为进行建筑、安装、市政工程施工所必须的生活和生产用临时设施费用。包括:临时宿舍、文化福利公用事业房屋、构筑物、仓库、办公室、加工厂、塔式起重机基础、小型临时设施以及规定范围内的现场施工道路、水、电管线,为保证文明施工现场安全和环境保护所采取的必要措施。其费用中包括了临时设施的搭设、租赁、摊销、维护及拆除等费用以及按规定缴纳的临时用地费、临时建设工程费。不包括施工用地面积小于首层建筑面积三倍时,由建设单位负责申办租用临时用地的租金。

2) 现场经费:是指施工企业的项目经理部组织施工过程中所发生的费用。包括:

① 工作人员工资:从事政治、行政、经济、技术、试验、警卫消防炊事和服务人员(不含材料人员和行政汽车司机等人员)的工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各项津贴及施工现场人员的工资附加费用。(材料人员的工资含在材料预算价格中;行政汽车司机工资含在人工费中;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属于规费)

② 办公费:办公用文具、纸张、帐表、印刷、通讯邮资、书报、水电及办公、生活用燃料等费用。

③ 差旅交通费:工作人员因公出差的差旅费、住勤补贴、误餐补助和工地转移等费用。

④ 低值易耗品摊销费(区别于固定资产):行政使用不属于固定资产的工具、器具、家具、交通工具(非机动车)及检验试验、测绘、消防用具的摊销和维修等费用。

⑤ 劳动保护费:按国家有关部门规定标准发放给管理工作人员的劳保用品费用、保健和防暑降温费用。(保健包括旅游、体检等内容)

⑥ 检验试验费:对建筑材料、构件、建筑物进行鉴定、检查、试验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本定额含2000年以前国家有关部门规定检测的;本条是针对实体性的检测)

⑦ 工程定位复测点及交工清理费:工程进行测量定位、复测、交工前现场及室内的清理以及施工中渣土外运的费用。

(由甲方造成的渣土外运,发生的费用单独支付)

⑧ 其他:业务招待费、外包工管理费、民兵训练、临时工管理、咨询、“门前三包”、财产保险以及执行社会义务等费用。

3) 企业管理费:是指施工企业行政管理部门为管理和组织经营活动而发生的各项费用。

① 干勤人员工资及工资附加费:企业公司管理人员、服务人员的工资、津贴、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但不包括材料人员的工资。

② 职工教育经费、共青团经费:企业为职工学习先进技术和提高文化水平按规定计提的费用,以及企业组织青年职工学习和活动的经费。

③ 办公费:企业公司管理人员办公用文具、纸张、帐表以及办公用品的维修费、书报、邮电、通讯、印刷、会议、水电、燃气燃料等费用。

④ 差旅交通费:企业公司管理人员因公出差所发生的交通费、补助费、公交月票补贴、误餐费、自有交通工具的燃料、养路费、高速路通行费、职工探亲路费、劳动力招募、离退休职工一次性路费等费用。

⑤ 固定资产折旧、修理费:企业全部非生产用固定资产的折旧和修理费。

⑥ 工具、用具摊销费:企业公司使用的不属于固定资产的工具、用具等摊销费用。

⑦ 劳动保护费:企业公司管理人员的劳动保护成品、公共的技术安全措施、保健及防暑降温费。 ⑧ 财务经费:企业经营期间发生的短期流动资金贷款利息等。

⑨ 业务招待费:企业为业务经营的合理需要而支付的招待费用。

⑩ 劳动保险费:企业支付职工六个月以上的病假人员工资、职工退职金、丧葬补助、抚恤费及按规定支付给离休人员的各项经费等。

⑾ 税金:企业应缴纳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和印花税。

⑿ 社会保障等费用:企业公司管理人员的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基本养老保险费及企业全体人员的住房公积金、失业保险基金、残疾人保障金、工伤保险基金。(不含04年出台的意外伤害保险费用,如发生,应单独收支.报标时要报)

⒀ 其他:上述费用以外的其他费用开支。包括:上交北京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的定额编制测定费、工程投标、财产保险、职工取暖、经济担保、党委宣传、董事会费、审计咨询、公(签)证、诉讼、法律顾问、民兵训练、社会义务、绿化、“门前三包”等费用。

4) 利润:计入建设工程造价的利润。

5) 税金:计入建设工程造价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

5.各项费用使用范围:

1)建筑工程:

① 单层建筑:各类各层建筑物及各种车棚、货棚、站台等单层建筑物。

② 住宅:指城镇乡村所建各类住宅、宿舍、公寓、别墅。

③ 公共建筑:不属于单层建筑和住宅的其他各种用途建筑物。

2)装饰工程:《北京市建设工程预算定额》第二册装饰工程所规定的建筑物、构筑物的装饰装修工程。

3)构筑物:烟囱、水塔、筒仓、贮水(油)池和其他地上、地下的构筑物工程以及执行《北京市建设工程预算定额》第一册建筑工程的道路、窨井、化粪池、沟道、围墙、挡土墙、混凝土管道等。

4)钢结构工程:建筑物、构筑物中的钢结构柱、梁、屋架、天窗架、平台及其他构件。

5)独立土石方、地下降水工程:竖向土石方、沟渠、河道、地下降水工程、挖沟、设备基础。

6)桩基础:建筑、市政工程中各类基础桩、护坡桩、连续墙。

7)仿古建筑:《北京市建设工程预算定额》第三册仿古建筑工程所规定的仿古建筑工程。

8)安装工程:

① 住宅、公共建筑:动力、照明、消防、广播、电视、电话等电气工程以及采暖、给排水、燃气工程。

② 其他:变配电工程、通风空调工程、电梯安装、锅炉及附属设备安装工程以及室外电缆敷设、架空线路、路灯、室外管道工程等。

9)市政工程:市政道路、桥梁、管道工程。

10)绿化工程:城市、庭院、行道新辟栽植和园林栽植改造工程。

11)庭院工程:《北京市建设工程预算定额》第十册庭院工程所规定的内容。

6.有关规定:

1)临时设施费中建筑工程按承包(以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为准)全部工程的总体建筑面积划分。

2)单项工程檐高不同时,应以其最高檐高作为确定取费标准的依据。

3)一个单向工程具有不同使用功能时,应按其主要使用功能确定取费标准。(面积用途)

4)执行《北京市建设功臣预算定额》第一册建筑工程的道路、窨井、化粪池、沟道、围墙等的企业管理费,按构筑物中的其他标准执行。

5)构筑物中的动力、照明、消防、广播、电视等电气工程以及采暖、给排水、燃气工程的现场经

费、企业管理费,按檐高25m以下公共建筑标准执行。

6)电气安装工程中,无变电设施的配电工程执行安装工程中的住宅、公共建筑的相应标准;带有变电设施的变电和配电工程应以低压柜出口为界,分别执行安装工程中的住宅、公共建筑和其他的相应标准。

7.计算规则:

1)装饰工程、安装工程和绿化工程的临时设施费、现场经费、企业管理费,均执行直接费中的人工费为基数计算。

2)其他工程的临时设施费、现场经费以定额直接费为基数计算;企业管理费以直接费(包括临时设施和现场经费)为基数计算。

3)利润:以直接费和企业管理费之和为基数计算。

4)税金:以直接费、企业管理费和利润三项之和为基数计算。

8.分包工程管理费:

1) 分包工程管理费是指施工总承包单位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自行分包给专业施工单位或劳务施工单位,以及专业施工单位自行将所承包工程的一部分分包给劳务施工单位时,应付给分包单位的工程管理费用。

2)分包工程管理费按工程分包形式分为包工包料和包工不包料两种标准。

3)分保工程管理费中包括了分包单位的现场经费和企业管理费。

4)分包单位的临时设施费,由总包单位负责。

第二篇:2012年北京市房屋修缮工程预算定额说明-费用标准

附录二 费用标准

说 明

一、根据国家及北京市有关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编制了2012年《北京市房屋修缮工程费用标准》(以下简称“本标准”)。

二、本标准包含按规定计取的企业管理费、利润、规费、税金、总承包服务费等五项费用,与2012年《北京市房屋修缮工程计价依据——预算定额》配套使用。

三、由于修缮施工而发生的“占地费”、“申报掘路施工手续费”、“绿地保护赔偿费”等由修缮投资单位负担,另行结算。

四、各项费用包括的内容:

1.企业管理费:指建筑安装企业组织施工生产和经营管理所需的费用。

内容包括:

1.1管理及服务人员工资

指按照规定支付企业管理及服务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津贴补贴、其他补助、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

(1)岗位工资:指按工作人员所聘岗位职责和要求支付的工资。 (2)薪级工资:指按工作人员的资历和工作表现支付的工资。 (3)绩效工资:指按工作人员的实绩和贡献支付的工资。

(4)津贴补贴:指为了补偿职工特殊或额外的劳动消耗和因其他特殊原因支付给个人的津贴。

(5)其他补助:指交通补助、通讯补助、误餐补助等。

(6)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指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支付的加班工资和加点工资。因病、工伤、产假、计划生育假、婚丧假、事假、探亲假、定期休假、停工学习、执行国家或执行社会义务等按计时工资标准或计时工资标准一定比例支付的工资。

1.2办公费:指企业管理人员办公用的文具、纸张、帐表、印刷、软件、电脑耗材、存储介质、网络、影音图像制品、书报、通讯邮资、会议、水电、烧水、集体取暖及生活用燃料、物业管理等费用。

1.3差旅交通费:指职工因公出差、工作调动发生的差旅费、住勤补助费,市内交通费,职工探亲路费,劳动力招募费,职工退休、退职一次性路费,工伤人员就医路费,管理部门使用的交通工具的油料燃料费、高速公路通行费、停车费及牌照费等。

1.4固定资产使用费:指管理和实验部门及附属生产单位使用的属于固定资产的房屋、交通工具(机动车)、电脑、设备、仪器、安全监控系统等的折旧、维修、大修或租赁费。 1.5工具用具使用费:指不属于固定资产的工具、器具、家具、交通工具(非机动车)、检验、试验、测绘、消防用具等的购置、使用、维修和摊销费。 1.6劳动保险和职工福利费:指由企业支付离退休职工的异地安家补助费、职工退职金、六个月以上的病假人员工资,职工死亡丧葬补助费、抚恤费、集体福利费、职工体检费、独生子女费、住房补贴、冬季供暖补贴、因公外地就医费、职工疗养、职工供养的直系亲属医疗补助(贴)等费用。

1.7劳动保护费:企业按规定发放的劳动保护用品的支出。如:工作服、安全帽、手套、肥皂、雨衣、雨鞋、防暑降温等费用。

1.8工程质量检测费:是依据现行规范及文件规定,委托方委托检测机构对建筑材料、构件、建筑结构、建筑节能进行鉴定检查所发生的检测费,不包括对地基基础工程、建筑幕墙工程、钢结构工程、电梯工程、室内环境等所发生的专项检测费用。

1.9工会经费:指企业依照规定按职工工资总额比例计提的工会经费。如:工会活动经费、职工困难补助费等。

1.10职工教育经费:企业为职工进行专业技术和职业技能培训,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职工职业技能鉴定,职业资格考取以及根据需要对职工进行安全、文化教育等所发生的费用。按职工工资总额规定的比例计提。 1.11财产保险费:指施工管理用财产、车辆保险等费用。

1.12财务经费:指企业为施工生产筹集资金或提供的工程投标担保、预付款担保、履约担保、工资支付担保等所发生的各种财务费用。

1.13税金:企业按规定应缴纳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等。

1.14其它:上述费用以外发生的费用。

包括:技术开发转让服务等科技经费、业务招待费、广告费、咨询评估费、投标费、租赁费、保险费、审计费、公(鉴)证费、诉讼费、法律顾问费、协(学)会会费、宣传费、共青团经费、董事会费、上级集团(总公司)服务费、民兵训练费、绿化费、“门前三包”等。

2.现场管理费:指施工企业项目经理部在组织施工过程中所发生的费用。

内容包括:

2.1现场管理及服务人员工资

指按照规定支付现场管理及服务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津贴补贴、其他补助、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

项目经理部工作人员包括:从事政治、行政、经济、技术、质量、安全、测量放线、检验试验、管理(不含材料人员)、消防、门(警)卫、炊事、服务等人员。

2.2现场办公费:现场办公用的文具、纸张、帐表、软件、电脑耗材、存储介质、网络、影音图像制品、通讯邮资、书报、会议、水电、烧水及现场临时宿舍生活用燃料(包括现场临时宿舍取暖)等费用。

2.3差旅交通费:项目经理部工作人员因公出差的差旅费、住勤补助费,市内交通费、工地转移费、项目经理部使用的交通工具的油料燃料费、高速公路通行费、停车费等。

2.4劳动保护费:项目经理部按照规定发放的劳动保护用品的支出。如:工作服、安全帽、手套、肥皂、防寒服、雨衣、雨鞋、防暑降温以及在有碍身体健康的环境中施工作业的保健补助等费用。

2.5低值易耗品摊销费:行政上使用不属于固定资产的工具、器具、家具、交通工具(非机动车)及检验、试验、测绘、消防用具的使用、维修和摊销等费用。 2.6工程质量检测费:是依据现行规范及文件规定,委托方委托检测机构对建筑材料、构件、建筑结构、建筑节能进行鉴定检查所发生的检测费,不包括专项检测所发生的费用。

2.7财产保险费:指施工现场用财产、车辆的保险费。

2.8其它:除上述费用以外所发生的费用。如:业务招待费、临时工管理费、咨询费、广告宣传费、“门前三包”等费用。

3、规费

3.1社会保险费

(1)基本养老保险费:指企业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 (2)基本医疗保险金:指企业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3)失业保险金:指企业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失业保险费。 (4)工伤保险金:指企业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工伤保险金。

(5)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指企业按照规定标准缴纳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6)生育保险:指企业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生育保险费。 3.2住房公积金

指企业按照国家和北京市规定的标准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4.利润:指施工企业完成所承包工程获得的盈利。

5.税金:指按照国家和北京市规定应计人建设工程造价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及地方教育附加。

6.总承包服务费:指施工总承包人为配合协调建设单位,在现行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另行发包的专业工程服务所需的费用。主要内容包括:施工现场的管理、协调、配合、竣工资料汇总,为专业工程施工提供现有施工设施的使用。 (1)建设单位另行发包专业工程的两种服务形式:

①总承包人为建设单位提供现场配合、协调及竣工资料汇总等有偿服务。

②总承包人既为建设单位提供现场配合、协调、服务,又为专业工程承包人提供现有施工设施的使用。

如:现场办公场所、水电、道路、脚手架、垂直运输及竣工资料汇总等服务内容。 (2)对建设单位自行供应材料(设备)的服务包括:材料(设备)运至指定地点后的核验、点交、保管、协调等有偿服务内容。材料(设备)价格计算按照材料(设备)预算价格计人直接费中。结算时,承包人按照材料(设备)预算价格的99%返还建设单位。不再计取总承包服务费。

五、有关规定

1.借用其他专业工程定额子目的,仍执行本专业工程的取费标准。 2.工程质量检测费含在现场管理费中。

3.直接费:由直接工程费和措施费组成。直接工程费:由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组成。

4.专业工程造价:由直接费、企业管理费、利润、规费、税金组成。

六、计算规则 1.企业管理费:

(1)土建工程、古建筑工程:以直接费为基数计算。 (2)安装工程:以人工费为基数计算。 2.利润:

(1)土建工程、古建筑工程:以直接费和企业管理费之和为基数计算。 (2)安装工程:以人工费和企业管理费之和为基数计算。 3.规费:以人工费为基数计算。

4.税金:以直接费、企业管理费、利润、规费之和为基数计算。

5.总承包服务费:按另行发包专业工程造价(不含设备费)为基数计算。

第三篇:办公费用定额管理

2.报销审批权限

(1)网络费用单笔金额超过3 000元(含3 000元)的由行政总监负责审批。

审批程序为:经办人——部门主管——行政部经理——财务部经理——行政总监——财务报销。 (2)网络维修费用单笔金额在3 000元以下的由部门经理审批。

审批程序为:经办人——部门经理——行政部经理——财务部经理——财务报销。

六、图书资料费用控制

图书资料费用是指公司订阅专业书籍、参考资料以及报纸杂志等的支出。 1.归口管理部门归口管理部门为行政部,负责预算控制、订阅以及报销等日常工作。 2.报销审批权限

(1)图书资料费用单笔金额超过1 000元(含1 000元)的由行政总监负责审批。

审批程序为:经办人——部门主管——行政部经理——财务部经理——行政总监——财务报销。 (2)图书资料费用单笔金额在1 000元以下的由部门经理审批。

审批程序为:经办人——部门经理——行政部经理——财务部经理——财务报销。2差旅费控制方案与工具

2.1差旅费控制关键点

差旅费是公司员工因公出差期间所产生的交通费用、住宿费用和杂运费等各项费用。差旅费控制的关键点如图7-2所示。

图7-2差旅费控制的关键点

关键点1

强化对差旅事项的信息化管理,提高出差效率,降低出差频率

关键点2

对费用指标实行月度分解,将费用指标下达到各个部门、各个员工

关键点3

将差旅费报销标准细化到个人及部门,规范差旅费的使用情况

关键点4

合理安排出差次数和人数,减少不必要的出差,节省差旅费

关键点5

规范差旅费报销的审批程序,杜绝虚报、冒领差旅费情况的发生

关键点6

对各部门需出差人员进行分类,排出时间表,合理安排工作进度和其他事项

2.2差旅费用控制方案

方案名称

差旅费用控制方案

执行部门

监督部门

一、目的

为了有效控制差旅费,规范员工出差期间的补助和工资的发放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二、制定差旅费用的支出标准 1.出差交通费用标准 (1)选择出差交通工具

员工出差工具的选择标准如下表所示。

出差工具的选择

出差类型 出差情况

出差工具 短途出差

单程距离在300公里以内

公务车、自用车前往

长途出差

同行超过两人

公务车

需要速去速回

单程距离在300公里以上

公司没有为其配有公务车的员工长途出差

长途客车、火车

客船、飞机及公务车

已经配有公务车以及有自用车的员工长途出差

公务车、自用车

运行时间在

6小时以上

乘火车出差在当日晚6时至次日早8时

硬卧 经理级及企业聘任的高级专业人员

副总经理级以上(含)人员

软卧

因故未能乘坐卧铺的,又逢当日晚6时至次日早8时的

(2)在无紧急任务的情况下,乘坐飞机的员工须乘坐机场巴士作为往来机场的交通工具。

(3)员工在国内旅行时,公司提倡员工使用低成本的市内交通工具,但公司也允许员工使用当地出租车。员工在申请出租车费报销时,必须提供详细的乘车地点、时间、原因和金额等信息。

2.住宿标准

(1)在出差过程中,住宿标准的具体内容如以下两表所示。

出差住宿标准

部门:单位:元/日

类别

出差地区

一级

二级 三级 四级 五级 六级 经理级以上人员(包含经理)

1 500

1 200 1 000 300

250 200 主管级人员 250 200 150 其他员工

200

150

100

注:总经理级(含)以上的干部和薪级为十级以上(含)的专业人员的住宿费用实报实销。地区等级划分一览表

地区等级 范围

一级 日本、北美、西欧、北欧及澳洲等国家和地区 二级 东南亚、西亚、东欧、南欧等地区 三级 非洲、中美洲、南亚、南美洲等地区

四级

上海市、北京市、广州市、深圳市、珠海市、厦门市、东莞市

五级

天津市、重庆市、广东省、浙江省、海南省、苏州市、常州市、无锡市和部分沿海开放城市及省

会级城市

六级

国内除四级、五级所列地区以外的地区

注:部分沿海开放城市是指不在四级地区以内的沿海开放城市,包括大连、秦皇岛、烟台、青岛、连云港、南通、福州、湛江、北海及国家新开发的沿海城市。

(2)差旅中各员工的住宿费用应依据公司员工出差业务情况和层级情况选择。

(3)差旅中员工出差日期及离开城市的日期会有所差异,公司应依据出差日期与工作日的关系,选择不同的倒休和补助标准。

(4)公司员工在不同地区出差的补助也会有所差异。 3.补助标准

出差的具体补助标准如下表所示。

出差人员补助标准

出差人员职务和情况

住宿费用 补助标准 既有行政职务又有聘任专业职级的员工 最高标准 最高标准 有行政职务但无聘任专业职级的员工 一般员工标准

一般员工标准

出差期间无需住宿或获得免费住宿的员工 无

两人出差中,有一人为异性的 较高级别人员的标准 较高级别人员的标准 级别不相同的两人

出差 较高级别人员的标准 较高级别人员的标准

同行出差的两人或超过两人时

按各自标准执行

无 外出培训或会议人员,费用已包含食宿费用的 无

无 出差在本市且无住所的

不超过本市区住宿标准

出差在所属公司的,工作期间免费就餐的 无 餐费减半

全天有对外招待业务的

无 核减当日全部餐费补助

出差当天往返,且时间超过6小时的 无 补助减半执行 有对外招待业务且超过24小时的无 有实际出差天数计发补助

实习期、试用期人员出差,工作期间免费就餐的 无 无 不报销手机话费的人员出差 无 通信费10元/天 出差目的地为本公司分支 无

无通信费补助 驾驶员及已享受业绩提成的人员 按同档标准执行

餐费按标准减半执行

4.其他差旅费用的报销标准

其他差旅费用的报销标准如下表所示。

其他差旅费用的报销标准

费用明细

报销条件

新员工路费、行李托运费

人力资源主管签字办理

出差期间因业务发生的传真费、邮寄费 票据背面填写清楚事由,据实报销 项目组前期未设餐厅享受餐费补助 项目所在地和回总部后的考勤记录

出国考察期间产生的费用 考察报告,由行政部签字的提交考察报告记录 员工发生的误机、误车费用

个人承担60﹪的费用 出差发生的订票费,往返机场、火车站的交通费用 人力资源主管签字办理

未经许可逾期返回所产生的费用

扣减其逾期天数的住宿费及出差补助

未按照“出差登记表”中拟订路线产生的费用 相关费用不予报销,且扣减相应天数的出差补助

三、强化差旅费用的审批,杜绝违规费用支出

出差人员需及时按规定填写“出差登记表”,经上级主管签署意见,方可预支相应费用。

四、规范差旅费报销流程 1.申请出差借款

凭核准的“出差申请单”向财务部申请合理金额的借款。 2.出差返回后应及时结清暂支款项

(1)出差返回后一周内填具“差旅费报销单”,结清暂支款项。

(2)未在一周内报销者,财务部应通知人力资源部从其薪资中先行扣回,待报销时再进行核付。 (3)财务部要定期核对差旅费用报销的情况。 3.员工不能使用以下方式结算费用

(1)费用先由公司下属的分公司代付后再通过内部进行往来结算。 (2)差旅费用账单直接开给公司并要求公司直接支付。

第四篇:测绘生产成本费用定额2009版.

作:测绘局

财政部、国家测绘局

2009年3月

16开

3册

光盘:0

定价:680元

优惠:580元

.. 详细 :

......................................................

...................................................... 国家测绘局联合修订的《测绘生产成本费用定额》、《测绘生产成本费用定额计算细则》、《测绘生产困难类别细则》已经颁布执行。修订后的《测绘生产成本费用定额》包含八个专业,总计292个项目,其中,新增项目118个,占总数的40.4%,保留项目174个,占总数的59.6%。修订后的测绘生产成本费用平均增长幅度为32.85%。

《测绘生产成本费用定额》是各级财政部门核定基础测绘预算的主要依据,也是各类测绘单位编制预算和组织生产管理的基础。

目录内容简介:

一、说明

二、困难类别表

1.大地测量数据处理 2.1∶2000、1∶1000、1∶500摄影测量与遥感外业控制测量

3.1∶2000、1∶1000、1∶500像片调绘、像片测图

4.1∶2000、1∶1000、1∶500摄影测量与遥感内业,1∶2000、1∶1000地形图编制,1∶5000—1∶1000地形图数字地图,1∶2000—1∶500地图映绘

5.1∶2000—1∶500 平板仪测图,野外地形数据采集及成图(DLG),地籍测绘,房产测绘 6.野外地形数据采集及成图(DEM) 7.普通地形图编制 8.境界测绘

9.工程测量中的其它控制测量 10.工程控制测量中的GPS测量 11.管线测量 12.滩涂测量 13.河湖测量

14.河道断面测量 15.工程线路测量 16.规划道路定线

17.人防洞室(含天然洞穴)测量

三、困难类别图

1.

一、二等三角、导线测量困难类别图 2.

三、四等三角、导线测量困难类别图 3.

一、二等水准测量困难类别图 4.

三、四等水准测量困难类别图 5.重力测量、GPS测量困难类别图

6.1∶5000—1∶50000航测外业控制平均困难类别图

7.1∶5000—1∶50000航测外业调绘平均困难类别图

8.1∶5000—1∶10000模拟摄影测量、解析摄影测量、数字摄影测量平均困难类别图

9.1∶25000—1∶50000模拟摄影测量、解析摄影测量、数字摄影测量平均困难类别图

10.1∶10000—1∶100000地图编制平均困难类别图

11.1∶250000—1∶500000地图编制平均困难类别图

12.1∶1000000地图编制平均困难类别图 13.地图数字化1∶10000—1∶50000数字线划地图(DLG)平均困难类别图

14.地图数字化1∶250000—1∶1000000数字线划地图(DLG)平均困难类别图

15.地图数字化1∶10000—1∶50000数字高程模型(DEM)平均困难类别图

16.地图数字化1∶250000—1∶1000000数字高程模型(DEM)平均困难类别图

一、说明

二、大地测量

(一)三角、导线测量

(二)电磁波测距

(三)天文测量

(四)重力测量

(五)水准测量

(六)全球定位系统(GPS)测量

(七)一等基线测量

(八)数据处理

(九)大地数据库

二、摄影测量与遥感

(一)布设对空标志

(二)测图控制

(三)像片调绘

(四)像片图测图

(五)模拟摄影测量

(六)解析摄影测量

(七)数字摄影测量

三、野外地形数据采集及成图

(一)数字线划地图(DLG)

(二)数字高程模型( DEM)

四、地图编制

(一)地形图

(二)普通地理图

(三)数字制图

(四)地图映绘

五、地图数字化

(-)数字线划地图(DLG)

(二)数字高程模型(DEM)

(三)数字栅格地图(DRG)

六、数字化数据入库 (-)地形数据库

(二)高程模型数据库

(三)地名数据库

(四)正射影像数据库

七、界线测绘

(一)地籍测绘

(二)房产测绘

(三)境界测绘

八、工程测量 (-)控制测量

(二)平板仪测图

(三)管线测量

(四)变形测量

(五)近影摄影测量

(六)特殊精密工程测量

(七)滩涂测量

(八)水下地形测量

(九)市政工程测量

(十)其它

九、地图印刷 说明

一、本细则作为《测绘生产成本费用定额》中各个测绘工作项目成本费用定额的计算依据。

二、本细则所列测绘工作项目原则上以产品为成本对象,按《测绘事业单位财务制度》规定的支出和成本费用项目,分三种困难类别计算相应的成本费用。

三、本细则中各个测绘工作项目的成本费用数据是以1993年至1998年国家经济发展水平和测绘生产成本费用实际消耗水平为基础,分析了影响测绘生产成本费用变动的各种经济因素和技术因素,经过反复测算和论证后确定的。

四、本细则中各个测绘工作项目的“定额工日”和“班组定额”是根据当前测绘生产技术方法、产品形式和技术装备水平确定的。

五、本细则中成本费用计算的几项因素的确定: 1.测绘生产年作业工日定额为:外业 180工日/年,内业 220工日/年。

2.生产单位的人员构成比例为:生产人员74%,分院(中队、室)部人员10%,院(大 队)部人员 16%。

3.成本费用中包含1.5%的测绘工作项目设计费和3.0%的成果验收费。

4.成本费用中没有包含折旧费用或修购基金。修购基金应按《测绘事业单位财务制度》的规定另行计提。

5.涉及成本费用的有关系数按下表执行。 注:

(1)长迁系数是指测区间长距离搬迁(合出测、收测)时,成本费用定额增加的比例。 (2)高寒系数是指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高寒地区进行测绘作业时,成本费用定额增加的比例。

(3)特区系数是指在国家规定的经济特区进行测绘作业时,成本费用定额增加的比例。 (4)带状系数是指进行铁路、公路或其它带状测绘作业时,成本费用增加的比例。

(5)小面积系数是指施测面积不足1幅的1:500-1:2000比例尺地形图测绘时,成本费用增加的比例。

(6)修测系数是指对1:500-1:2000比例尺地形图进行修测所增加的成本费用比例。 (7)面积系数是指施测图幅实际面积大于或小于标准幅面积时,成本费用定额增加或减少的比例。

6、有关测绘工作项目的图幅标准面积按下表执行

六、本细则由财政部和国家测绘局负责解释和修订。

《2009年最新测绘生产成本费用定额》是经过多位专家遴选编纂而成, 不仅权威,规范,科学,而且 全面,系统,简洁,实用. 符合国情, 具有一定前瞻性, 使广大企业尽快与国际化企业全面接轨,并迅速提高企业的水平! 测绘生产成本费用定额2009版 国家测绘局联合修订的《测绘生产成本费用定额》、《测绘生产成本费用定额计算细则》、《测绘生产困难类别细则》已经颁布执行。修订后的《测绘生产成本费用定额》包含八个专业,总计292个项目,其中,新增项目118个,占总数的40.4%,保留项目174个,占总数的59.6%。修订后的测绘生产成本费用平均增长幅度为32.85%。

《测绘生产成本费用定额》是各级财政部门核定基础测绘预算的主要依据,也是各类测绘单位编制预算和组织生产管理的基础。

目录内容简介:

一、说明

二、困难类别表

1.大地测量数据处理

2.1∶2000、1∶1000、1∶500摄影测量与遥感外业控制测量

3.1∶2000、1∶1000、1∶500像片调绘、像片测图

4.1∶2000、1∶1000、1∶500摄影测量与遥感内业,1∶2000、1∶1000地形图编制,1∶5000—1∶1000地形图数字地图,1∶2000—1∶500地图映绘

5.1∶2000—1∶500 平板仪测图,野外地形数据采集及成图(DLG),地籍测绘,房产测绘 6.野外地形数据采集及成图(DEM) 7.普通地形图编制 8.境界测绘

9.工程测量中的其它控制测量 10.工程控制测量中的GPS测量 11.管线测量 12.滩涂测量 13.河湖测量

14.河道断面测量 15.工程线路测量 16.规划道路定线

17.人防洞室(含天然洞穴)测量

三、困难类别图

1.

一、二等三角、导线测量困难类别图 2.

三、四等三角、导线测量困难类别图 3.

一、二等水准测量困难类别图 4.

三、四等水准测量困难类别图 5.重力测量、GPS测量困难类别图

6.1∶5000—1∶50000航测外业控制平均困难类别图

7.1∶5000—1∶50000航测外业调绘平均困难类别图

8.1∶5000—1∶10000模拟摄影测量、解析摄影测量、数字摄影测量平均困难类别图

9.1∶25000—1∶50000模拟摄影测量、解析摄影测量、数字摄影测量平均困难类别图

10.1∶10000—1∶100000地图编制平均困难类别图

11.1∶250000—1∶500000地图编制平均困难类别图

12.1∶1000000地图编制平均困难类别图 13.地图数字化1∶10000—1∶50000数字线划地图(DLG)平均困难类别图

14.地图数字化1∶250000—1∶1000000数字线划地图(DLG)平均困难类别图

15.地图数字化1∶10000—1∶50000数字高程模型(DEM)平均困难类别图

16.地图数字化1∶250000—1∶1000000数字高程模型(DEM)平均困难类别图

一、说明

二、大地测量

(一)三角、导线测量

(二)电磁波测距

(三)天文测量

(四)重力测量

(五)水准测量

(六)全球定位系统(GPS)测量

(七)一等基线测量

(八)数据处理

(九)大地数据库

二、摄影测量与遥感

(一)布设对空标志

(二)测图控制

(三)像片调绘

(四)像片图测图

(五)模拟摄影测量

(六)解析摄影测量

(七)数字摄影测量

三、野外地形数据采集及成图

(一)数字线划地图(DLG)

(二)数字高程模型( DEM)

四、地图编制

(一)地形图

(二)普通地理图

(三)数字制图

(四)地图映绘

五、地图数字化

(-)数字线划地图(DLG)

(二)数字高程模型(DEM)

(三)数字栅格地图(DRG)

六、数字化数据入库 (-)地形数据库

(二)高程模型数据库

(三)地名数据库

(四)正射影像数据库

七、界线测绘

(一)地籍测绘

(二)房产测绘

(三)境界测绘

八、工程测量 (-)控制测量

(二)平板仪测图

(三)管线测量

(四)变形测量

(五)近影摄影测量

(六)特殊精密工程测量

(七)滩涂测量

(八)水下地形测量

(九)市政工程测量

(十)其它

九、地图印刷 说明

一、本细则作为《测绘生产成本费用定额》中各个测绘工作项目成本费用定额的计算依据。

二、本细则所列测绘工作项目原则上以产品为成本对象,按《测绘事业单位财务制度》规定的支出和成本费用项目,分三种困难类别计算相应的成本费用。

三、本细则中各个测绘工作项目的成本费用数据是以1993年至1998年国家经济发展水平和测绘生产成本费用实际消耗水平为基础,分析了影响测绘生产成本费用变动的各种经济因素和技术因素,经过反复测算和论证后确定的。

四、本细则中各个测绘工作项目的“定额工日”和“班组定额”是根据当前测绘生产技术方法、产品形式和技术装备水平确定的。

五、本细则中成本费用计算的几项因素的确定: 1.测绘生产年作业工日定额为:外业 180工日/年,内业 220工日/年。

2.生产单位的人员构成比例为:生产人员74%,分院(中队、室)部人员10%,院(大 队)部人员 16%。

3.成本费用中包含1.5%的测绘工作项目设计费和3.0%的成果验收费。

4.成本费用中没有包含折旧费用或修购基金。修购基金应按《测绘事业单位财务制度》的规定另行计提。

5.涉及成本费用的有关系数按下表执行。 注:

(1)长迁系数是指测区间长距离搬迁(合出测、收测)时,成本费用定额增加的比例。 (2)高寒系数是指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高寒地区进行测绘作业时,成本费用定额增加的比例。

(3)特区系数是指在国家规定的经济特区进行测绘作业时,成本费用定额增加的比例。 (4)带状系数是指进行铁路、公路或其它带状测绘作业时,成本费用增加的比例。

(5)小面积系数是指施测面积不足1幅的1:500-1:2000比例尺地形图测绘时,成本费用增加的比例。

(6)修测系数是指对1:500-1:2000比例尺地形图进行修测所增加的成本费用比例。 (7)面积系数是指施测图幅实际面积大于或小于标准幅面积时,成本费用定额增加或减少的比例。

6、有关测绘工作项目的图幅标准面积按下表执行

六、本细则由财政部和国家测绘局负责解释和修订。

《2009年最新测绘生产成本费用定额》是经过多位专家遴选编纂而成, 不仅权威,规范,科学,而且 全面,系统,简洁,实用. 符合国情, 具有一定前瞻性, 使广大企业尽快与国际化企业全面接轨,并迅速提高企业的水平!

测绘局 财政部、国家测绘局出版日期:2009年3月 开本:16开 册数:3册 光盘数:0 定价:680元

第五篇:关于调整建设工程定额人工工资单价和费用定额有关费率的通知

桂建标字[2008]5号

各市建委、发展和改革委、财政局,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建设工程定额人工工资单价和费用定额有关费率的动态管理,缓解目前建设工程人工工资单价偏低的矛盾,降低因材料价格上涨、调整定额人工工资单价对管理费和利润的影响,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计价办法》(桂建管〔2006〕61号)和《自治区财政厅 自治区物价局关于公布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事业性收费清理整顿结果的通告》(桂财综[2007]55号)的规定及我区建筑市场的实际情况,经测算,现将定额人工工资单价和费用定额有关费率调整规定予以发布,并就有关事项规定如下:

一、定额人工工资单价调整

(一)1998年《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广西壮族自治区单位估价表》、1998年《全国统一房屋修缮工程预算定额广西壮族自治区单位估价表》(包括土建、安装、仿古)、2001年《全国统一市政工程预算定额广西壮族自治区单位估价表》、2002年《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广西壮族自治区单位估价表》的定额综合人工工资单价调整为33元/工日。

(二)2005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广西壮族自治区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广西壮族自治区园林绿化工程消耗量定额》(以下统称“05年消耗量定额”)的定额人工

工资单价调整如下:

1、建筑综合工日:一类工30元/工日、二类工36元/工日;

2、装饰综合工日:一类工36元/工日、二类工41元/工日;

3、园林绿化综合工日:一类工30元/工日、二类工36元/工日、三类工41元/工日。

(三)2007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以下称“07年市政消耗量定额”)的定额人工工资单价调整:一类工30元/工日、二类工36元/工日、三类工41元/工日。

二、2005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装饰装修安装园林绿化工程费用定额》(以下称“05年费用定额”)和2007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市政工程费用定额》(以下称“07年市政费用定额”)有关费率调整

(一)调整后的管理费率及利润率表如下: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管理费及利润费率表 表1

编号 项目名称

计算基数

管理费费率(%)

利润费率(%)

1 建筑工程

1. 建筑工程、大型土石方工程、桩基础工程:∑(分部分项、技术措施项目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

2. 借工点工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分部分项、技术措施项目人工费)。

6.44~10.06 0~5.00

2 机械大规模、土石方工程

3.22~5.03 0~2.50

3 桩基础工程

4.51~7.04 0~3.50 4 点工借工

5 装饰装修工程

23.39~35.09 0~19.38

安装工程管理费及利润费率表 表2

编号

项 目 名 称

计 算 基 数

管理费费率(%)

利润费率(%)

1 水、电、暖通、静置设备及非标、消防、仪表、智能、炉窑

∑分部分项工程人工费

28.00~48.00 0~34.00 2 工艺管道

∑分部分项工程人工费

42.00~70.00 0~34.00

3 机械设备、热力设备

∑分部分项工程人工费

22.00~38.00 0~34.00

园林绿化工程管理费及利润费率表 表3

编号

项目名称

计算基数

管理费费率(%) 利润费率(%)

1 园林工程

Σ(分部分项、技术措施项目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

6.00~9.00 0~5.00

2 绿化工程

Σ(分部分项、技术措施项目的人工费)

32.00~45.00 0~34.00

市政工程管理费率及利润率 表4

编号

项目名称

计算基数

管理费费率(%)

利润费率(%)

1 土方工程

1.土方、道路、桥梁、隧道、构筑物工程:

Σ(分部分项、技术措施项目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

2. 人行道块料面层、桥梁装饰、交通设施、给水、燃气、排水工程:Σ(分部分项、技术 措施项目人工费) 4.02~6.04 0~2.50 2 道路工程

4.50~7.50 0~5.00

3 桥梁、隧道、构筑物工程

5.70~8.40

0~5.00

4 人行道块料面层、桥梁装饰

24.00~35.00 0~20.00 5 交通设施

32.00~48.00 0~34.00

6 给水、燃气工程

40.00~56.00 0~34.00 7 排水工程

24.00~40.00

0~34.00

(二)规费中的“工程定额测定费”的费率调整由原来的0.13%调整为0.04%。

三、计算规定

(一)定额人工工资单价计算。

1、按照1998年《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广西壮族自治区单位估价表》、1998年《全国统一房屋修缮工程预算定额广西壮族自治区单位估价表》(包括土建、安装、仿古)、2001年《全国统一市政工程预算定额广西壮族自治区单位估价表》等及其相应费用定额执行时,所调增的定额人工费按独立费计算。

2、使用2002年《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广西壮族自治区单位估价表》,若配套2002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安装工程费用定额》执行时,所调增的定额人工费按独立费计算;若配套“05年费用定额”执行时,调整后的人工工资单价,按照“05年费用定额”的规定,应计入基价作为取费基础。

3、执行“05年消耗量定额”者,调整后的人工工资单价,按照“05年费用定额”的规定,应计入基价作为取费基础。

4、执行“07年市政消耗量定额”者,调整后的人工工资单价,按照“07年市政费用定额”的规定,应计入基价作为取费基础。

(二)“05年费用定额”和“07年市政费用定额”有关费率计算。

1、管理费及利润计算:应按照本规定各专业“管理费及利润费率”表的费率区间和费用定额的规定计算。

2、工程定额测定费按照本规定的费率和费用定额的规定计算。

四、执行时间: 本规定自2008年1月1日起执行。已发出招标文件(仅适用“05年消耗量定额”和“07年市政消耗量定额”)或已签订合同的工程,仍按原招标文件的规定或合同的约定执行。原招标文件规定或合同约定可调整的工程,2008年1月1日起完成的工程量按本规定调整;原招标文件规定或合同约定不可调整的工程,若合同双方协商一致,可参照本规定签订补充协议并进行调整;本通知颁发之日前,已办理结算的工程,不得调整。

各有关单位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本通知的解释由广西壮族自治 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负责。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二○○八年四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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