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公司移交清单

2022-08-04

第一篇:物业公司移交清单

开发商向物业公司工程资料移交清单

物业移交资料清单

一 、项目建设资料

1 《国家建设征用土地通知书》及红线图 复印件 ; 2 同意使用土地通知书 复印件 ; 3 建设用地批准书 复印件 ; 4 固定资产投资许可证 复印件 ;

5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复印件 ;

6 市规划局《建设工程报建审核书》 复印件 ; 7 规划报建图 复印件 ;

8 建筑设计防火审核意见书 复印件;

9 开发公司相关资料(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等) 复印件10 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 复印件 ; 11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质量认定书 复印件 ; 12 建筑工程竣工消防审核意见书 复印件 ; 13 单位工程质量综合评定表 复印件 ;

14 工程建筑埋放线、验线、验收意见书 复印件 ; 15 公共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施使用证 复印件 ;

16 通信管线等各分项工程竣工验收书/验收报告 复印件 ;17 供水协议书 复印件 ; 供用电合同 复印件 ;

18 同意供电通知 复印件 ; 19 申请门牌呈批表 复印件 ;

20 通邮申报表 复印件 ; 21 其它相关资料

;

二、物业产权资料

1 销售资料(业主、产权、位置、建筑面积等) 复印件 ; 2 住房、门面、车库买卖合同

复印件 3 其它相关资料

三、建筑工程技术资料 1 地质勘察报告 复印件 ;

2 工程合同及开、竣工报告 复印件 ;

3 建筑施工图(结构、建施、水施、电施、防雷、弱电等) 原 件 ; 4 图纸会审记录 复印件 ;

5 工程设计变更通知(包括质量事故处理 记录) 复印件 ; 6 隐蔽工程验收签证 复印件 ; 7 沉降观察记录 复印件 ; 8 竣工验收证明书 复印件 ;

9 主要建筑材料质量保证书(钢 材、 水泥等) 复印件 ; 10 新材料、构配件的鉴定合格证书 复印件 ;

11 砂浆、混凝土试块试压报告 复印件 ;

12 建筑竣工图(包括总平 面图、建筑、结构、水、电、防雷、弱电、设备安装、附属工程及隐蔽管线等) 原 件 ; 13 其它项目竣工图(绿化、景观、二次装修等) 原 件 ; 14 各分项工程施工单位资料 复印件 ;

15 各分项工程/隐蔽工程验收表/测试报告 复印件 ; 16 其它相关资料

四、设备资料---供电系统

1 供电系统设备购买、 安装合同 复印件 ;

2 供电系统设备制造、安装单位、维护单位资料 复印件 ; 3 供电系统设备产权所有者及用户的名称和地址 复印件 ; 4 高低压配电柜、变压器、直流控制屏等设备参数(型号、数量、重量、额定电压、电流、频率等) 原 件 ;

5 高低压配电柜、变压器、直流控制屏等设备随机资料(安装使用说 明书、 技术图纸、 机房布置图、 产品合格证、 安装配件清单等)原 件 ;

6 高低压配电柜、变压器、直流控制屏等设备主要配件资料(生产单位、技术参数、说明书、产品合格证等) 原 件 ;

7 高低压配电柜、变压器、直流控制屏等设备试运行检验记录、运行许可证 原 件 ;

8 配电箱、电缆、插接母线、电表等资料(生产单位、技术参数、说明 书、检测报告、产品合格证等) 原 件 ;

9 灯具、末端用电器具资料(生产单位、技术参数、说明书、产品合格证等) 原 件 ;

10 配套装置、仪表、电度表资料(检验记录、测试报告、原始数据记录等) 复印件 ; 11 其它相关资料

五、设备资料---给排水系统(生活用水增压、抽水泵及其他)

1 给排水系统设备购买、安装合同 复印件 ;

2 给排水系统设备 制造、安装单位、维护单位资料 复印件 ;

3 给排水系统设备产权所有者及用户的名称和地址 复印件 ; 4 水泵等配套设备参数(型号、 额定功率、扬程、编号等) 原 件 ; 5 设备随机资料(安装使用说 明书、维护保养手册、机房布置图、产品合格证、随机配件清单、主要配件资料等) 原 件 ; 6 设备运行检验记录、管道水压及闭水试 验记录、给水管道的冲洗及消毒记录 原 件 ;

7 主要材料和制品的合格证或试验记录 复印件 ;

8 配套装置、仪表、水表资料(检验记录、测试报告、原始数据记录等) 复印件 ;

9 水、暖、卫生器具检验合格证书; 原 件 ; 10 维护保养合同

原件 11 其它相关资料

六、设备资料---电梯系统

1 电梯设备购买安装合同 复印件 ;

2 电梯制造、安装单位、维护单位资料 复印件 ; 3 电梯产权所有者及用户的名称和地址 复印件 ;

4 电梯设备参数(型号、数量、额定载重、额定速度、乘客数、 电梯行程、层站数、轿厢及对重的质量、机器编号等) 原 件 ; 5 随机资料(安装使用说明书、维护保养手册、电梯机房井道布置图、产品合格证、随机配件清单、主要配件资料等) 原 件 ; 6 设备安装调试记录

原 件 ;

7 电梯设备检验记录、运行许可证 原 件 ; 8 国家特种设备检验合格证及相关资料 复印件 ; 9 维护保养合同

原件 10 其它相关资料

七、设备资料---消防系统

1 消防设备购买安装合同 复印件 ;

2 消防设备制造、安装单位、 维护单位资料 复印件 ; 3 消防设备产权所有者及用户的名称和地址 复印件 ;

4 消防自动报警、消防广播、消防栓、消防喷淋等设备参 数(型号、数量、水泵额定功率、扬程等) 原 件 ;

5 随机资料(安 装使用说明书、维护保养手册、机房布置图、产品合格证、随机配件 清单、主要配件资料等) 原 件

6 设备、仪表调试运行检验记录、管道冲洗、水压及闭水试验检验记录复印件 ;

7 消防系统主要材料和制品的合格证或试验记录 复印 件 ; 8 消防验收合格证书 复印件 ; 9 维护保养合同 原件 10其它相关资料

八、设备资料---弱电系统(安防设备、停车场、门禁系统及其他)

1 弱电系统设备购买、安装合同 复印件 ;

2 弱电系统设备制造、安装单位、维护单位资料 复印件 ; 3 弱电系统设备参数(系统、型号、规格、数量) 原 件 ; 4 弱电系统随机资料(安装使用说明书、维护保养手册、产品合格证、随机配件清单、主要配件资料等) 原 件 ;

5 弱电系统设备调试运行检验记录、安装检验合格证书、智能化等设备国家许可使用证明 原 件 ;

6 宽频接入协议 复印件 ; 7 有线电视及电话协议 复印件 ; 8 维护保养合同 原件 9 其它相关资料

九、绿化系统

1 绿化林木、花卉、植被购买合同2 绿化品目资料

原件 3 绿化养护技术资料

原件 4 绿化养护合同

原件 5 其它相关资料

复印件

第二篇:物业资料移交清单

一、综合资料

1、项目土地使用合同、红线图、立项文件、工程申报批建文件及计划批准文件、征地批文、协议书(合同书);

2、《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国家建设征用土地通知书》复印件;

3、同意使用土地通知书复印件;

4、建设用地批准书复印件;

5、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

6、市规划局《建设工程报建审核书》复印件

7、规划报建图复印件;

8、建筑设计防火审核意见书复印件;

9、《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工程建筑报建上级机关的决议、决定、批示等工程重要会议纪要和指导性文件。

10、初步设计方案、设计鉴定审批文件;

11、建筑设计防火审核意见书复印件;

12、物业各分项工程设计方案复印件。

13、施工合同、施工许可证、施工执照(复印件);开工竣工报告复印件、施工量放线图表记录;

14、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复印件; 15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质量认定书复印件;

16、建筑工程竣工消防审核意见书复印件 17 、单位工程质量综合评定表复印件;

18、 工程建筑埋放线、验线、验收意见书复印件;

19、通信管线等各分项工程竣工验收书验收报告 复印件。 20、竣工验收会议文件及质量评审材料、竣工报告、竣工验收证书;

21、公共配套综合验收合格证;

22、单项工程质检监督委托书、成果报告、单项工程竣工验收证书;

23、地质勘察报告复印件;

24、建筑施工图(结构、建施、水施、电施、防雷、弱电等)原件

25、图纸会审记录复印件;

26、工程设计变更通知(包括质量事故处理记录)复印件

27、隐蔽工程验收签证复印件;

28、沉降观察记录复印件;

29、竣工验收证明书复印件;

30、主要建筑材料质量保证书(钢材、水泥等)复印件;

31、新材料、构配件的鉴定合格证书复印件

32、建筑竣工图(包括总平面图、建筑、结构、水、电、防雷、弱电、设备安装、附属工程及隐蔽管线等)原件

33、其它项目竣工图(绿化、景观、二次装修等)原件

34、各分项工程施工单位资料复印件

35、各分项工程隐蔽工程验收表测试报告复印件;

36、园林绿化图纸、清样、品种、数量、养护注意事项;

37、施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竣工图、配套的设施地下管网的工程设计图及竣工验收资料

38、设备设施的安装使用维护保养计算资料、质量保修和使用说明文件

设备资料---机电系统

1、供电系统设备购买、安装合同复印件;

2、有关供电部门批准书、协议、设计方案、设计施工图纸复印件;

3、电器设计图、竣工图及设计说明、平面布置图、系统图;

4、安装图设计变更和合同;

5、装箱单、接线图、使用说明书、送电后情况记录、安装调试记录、操作及维修保养手册

6、设备安装质量保证书;

7、供电系统设备制造、安装单位、维护单位资料复印件;

8、供电系统设备产权所有者及用户的名称和地址复印件;

9、高低压配电柜、变压器、直流控制屏等设备参数(型号、数量、重量、额定电压、电流、频率等)原件;

10、高低压配电柜、变压器、直流控制屏等设备随机资料(安装使用说明书、技术图纸、机房布置图、产品合格证、安装配件清单等)原件;

11、高低压配电柜、变压器、直流控制屏等设备主要配件资料(生产单位、技术参数、说明书、产品合格证等)原件;

12、高低压配电柜、变压器、直流控制屏等设备试运行检验记录、运行许可证原件;

13、配电箱、电缆、插接母线、电表等资料(生产单位、技术参数、说明书、检测报告、产品合格证等)原件;

14灯具、末端用电器具资料(生产单位、技术参数、说明书、产品合格证等)原件;

15、配套装置、仪表、电度表资料(检验记录、测试报告、原始数据记录等)复印件; 设备资料---二次发电系统

1、购买合同、合格证、使用说明书

2、电器系统原理图;

3、接线图;

4、电器数值的设定;

5、线路的管线图;

6、维护保养手册。 设备资料---给排水系统

1、给排水系统设备购买、安装合同复印件;

2、设计图、竣工图、隐蔽工程变更记录

3、给排水系统设备制造、安装单位、维护单位资料复印件;

4、给排水系统设备产权所有者及用户的名称和地址复印件;

5、水泵等配套设备参数(型号、额定功率、扬程、编号等)原件;

6、设备随机资料(安装使用说明书、维护保养手册、机房布置图、产品合格证、随机配件清单、主要配件资料等)原件;

7、设备运行检验记录、管道水压及闭水试验记录、给水管道的冲洗及消毒记录原件;

8、主要材料和制品的合格证或试验记录复印件;

9、配套装置、仪表、水表资料(检验记录、测试报告、原始数据记录等)复印件;

10、水、暖、卫生器具检验合格证书原件;

第三篇:物业管理移交清单

新旧物业交接资料

1、资料交接 原物业管理企业撤管前,应当向业主委员会移交下列:

(1)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原竣工验收资料;

(2)设施设备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等技术资料;

(3)物业质量保证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

(4)业主及房屋面积清册;

(5)物业管理所必需的其他资料。

新的物业管理企业接管物业前,业主委员会应当将以上资料移交给新物业管理企业。

资料移交完毕后,移交和接收双方须签字认可,若有未移交部分,由双方列出未移交部分的清单,确定移交时间并签字认可。

2、设备交接 新的物业管理企业承接物业时,应当与原物业管理企业共同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查验。查验时,业主委员会应当制作物业查验记录。查验记录应当包括查验项目名称、查验时间、查验内容、查验结论、存在问题等,并由查验人签字。新的物业管理企业和原物业管理企业对查验结果存在争议的,应当在查验记录中载明,并明确解决办法。

3、费用交接原物业管理企业撤管时,应当在业主委员会的组织下, 将预收的交接之日后的物业管理服务费、代收的各种能源费、押金,以及代管的专项维修资金等移交给新的物业管理企业。业主委员会或原物业管理企业应将依法属于业主的物业管理用房移交给新的物业管理企业。

4、物业管理用房业主委员会或原物业管理企业应将依法属于业主的物业管理用房移交给新的物业管理企业。

备注: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期限届满或依法终止,原物业管理企业不得以业主欠交物业服务费 为由拒绝办理交接;原物业管理企业拒不撤出物业管理区域的,新的物业管理企业和业主委员会应通过司法途径解决,不得强行接管。业主委员会、原物业管理企业及新选聘物业管理 企业的交接工作应依法进行。

二、新旧物业交接时的几个问题 新旧物业交接时矛盾重重,交接过程复杂,时间长,造成小区管理混乱,业主断水、断电或 者小区垃圾满地,甚至会发生暴力流血事件。 《物业管理条例》虽然规定小区过半数的业主 同意,其所占面积也超过半数的情况下,可以更换物业公司,但实际操作起来困难重重:一 来能拿到二分之一业主同意票已经并非易事,二来新老交接,老物业平和退出小区更难,而 新物业强行进入法律又不允许,甚至面临法院不受理此类案件的尴尬。 新旧物业公司交接难主要体现在三点:

1、相关设施移交难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 (以下简称《条例》),物业管理用房等房产的所有权属于业主, 但由于在房地产开发建设和登记产权时, 大部分登记的是开发建设单位, 而目前又没有法规 规定这部分产权如何移交给业主。如物业管理用房,即使旧物业管理公司同意移交,但在接 管初期, 旧物业公司对物业管理用房进行过装修, 投入了一部分的费用, 需要旧的物业公司、 新的物业公司、业委会进行协商,增加了新旧物业交接的难度。

2、物业资料移交难 根据《条例》,建设单位应当向物业公司移交以下资料:

(1)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 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竣工验收资料;

(2)设施设备 的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等技术资料;

(3)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等技术资料;

(4) 物业管理所必须的其他资料。 要求物业企业应当在前期服务合同终止时将上述资料移交给业 委会。 虽然《条例》对交接内容有规定,但是比较笼统,不能充分地将日后新物业公司顺利开 展公作所需要的资料(如财产记录、设备情况和客户资料等)涵盖在内。另外,由于大部分 前期物业公司都是由开发商选聘或者自己组建的物业公司, 开发商不按规定向物业公司移交 相关资料,旧物业公司也就无法在交接时提交完整资料。

3、相关费用处理难

(1)物业管理费账目管理杂乱。旧物业不能详细公布业主交费情况,而一些物业管理 中的费用该支付的没有支付,该公布的不公布,造成收入和费用混乱,又没有监督机构对支 出进行监管,比较混乱,在新物业交接时,各管理项目费用理不清,不能顺利接管。

(2)代收费用的差额问题。如很多老小区,在初始阶段没有一户一表,旧物业公司义 务为居民代收水电费,出现的差额费往往由物业公司承担,这样在交接时,对于差额部分如 何来妥善解决,原有物业公司的权益又如何来保护,解决不好这些问题,新旧物业交接时就 容易产生纠纷。

(3)物业费欠缴。现在,物业费收缴率普遍不高,好一点的到 90%,而很多维持在 70%, 一些老小区还不到 40%。这样,新旧物业交接时物业费的纠纷就成为一个很大障碍。旧物业 公司在物业费的问题没有解决前,让其退出是很难的。

(4)其他费用,如前期停车费、一些经营性收益的问题也影响了新旧物业交接的顺利 开展。

新旧物业交接难的法律原因

1、法律规定不完善。从《条例》规定看,有关业主换物业公司的规定在《条例》中比 较少,物业公司不移交有

关事项的法律责任的规定。

2、政府对物业公司交接监管不力。 目前, 政府对物业公司交接工作的监管力度是远远不够的。 做好物业公司交接的监管, 政府有关部门要做交接的具体指导、防止新老物业的冲突、有关事项的宣传等工作。而从目 前的情况看, 政府在物业公司交接中的作用尚不明显。 我国法律关于物业交接的规定本身就 少,在这种现实条件下,政府的指导和监督就尤为重要。 备注: 问:谁能决定选聘物业? 答:不同阶段有所不同,在入住前和业主大会成立前的物业选聘由开发商组织实施,业主大 会成立后由业主大会授权业主委员会决定组织实施。 开发商或业主大会授权的业主委员会应 当在组织承接验收活动前 10 个工作日,将有关情况书面告知社区所在地的社区居委会和街 道办事处。 问:选聘新物业公司后,旧物业合同还有效吗? 答: 无论是开发商还是业主大会换物业都要依法选聘。 也就是说应先解除与原物业公司的物 业管理服务合同后,方可组织新物业公司接管。物业合同一般分为定期和不定期两种。定期 合同有 1 年也有两年、3 年的,新物业公司上岗执勤必须要等旧合同结束方可;不定期物业 合同一般规定“合同到业主大会选聘新物业并在新物业合同生效之后为止”等类似内容。 问:新老物业公司承接验收如何操作? 答:开发商、业主大会和原物业公司要做好承接验收前的准备工作,并及时书面通知新物业 公司进行承接验收。新物业公司应当在接到通知后 15 个工作日内做出书面回复并与开发商 或业主大会约定承接验收时间。在约定时间内,开发商、业主大会或原物业公司应先做资料 交接:将物业的产权资料、工程竣工验收资料、工程技术资料、工程经济资料和其他有关资 料移交给新物业公司。资料移交完毕后,移交和接收双方须签字认可;若有未移交部分,由 双方列出未移交部分的清单,确定移交时间并签字认可。资料交接完毕后是现场交接:新物 业公司应对物业管理区域内共用设施设备进行逐项验收, 注明设备现状及接管时间。 开发商 或业主委员会

应对查验接管过程进行记录,并存档备查。交接证明应由交接双方、相关单位 盖章及现场参加人员签字。 开发商、 业主大会授权的业主委员会及原物业公司应当配合新物 业公司依法接管保安、消防、停车等安全防范岗位,维护物业管理区域的正常秩序。 问:查验过程中发现有设备、资料等不合格的情况,该如何处理? 答:物业项目经查验不合格的,开发商应进行返修并商定时间复验。经查验合格的,新物业 公司应当在 5 个工作日内签署查验合格凭证, 并及时签发承接文件。 新老物业公司交替时发 现不合格的情况待定。 交接双方应当制作物业查验记录。 物业查验记录一般包括房屋质量查 验记录、 设施设备查验记录和环境工程查验记录, 双方可以根据物业的具体情况设计查验记 录表。查验记录表应当包括查验项目名称、查验时间、查验内容、查验人签字、查验结论、 存在问题、返修意见、跟踪结果等。业主有权要求调阅查验记录。

问:原物业公司何时退出?拒不退出的怎么办?

答: 原物业公司拒不移交物业管理用房和有关资料的, 新选聘的物业公司应与业主委员会协 商或通过司法途径解决,不得非法强行进驻物业管理区域。

第四篇: 物业工程移交文件资料清单

根据《北京市物业管理条例》,开发商委托物业管理时需向物业管理公司移交相关资料。

1 物业产权资料:

a) 国有土地使用证(复印件) b) 规划用地许可证(复印件) c) 建设开工许可证(复印件)

d) 标准地名使用证(复印件) (以上为次,要与不要都可以) e)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证(复印件)(* 必须要有的) f) 公共配套设施综合验收合格证 g) 供电系统合格证

h) 二次给水合格证(供水系统)(g h两项要有) i) 消防设施合格证 j) 电梯准运证 k) 有线电视合格证

l) 安全监视和通讯系统合格证 m) 其它需移交的合格证件或说明书

*

2、综合竣工验收资料:(重中之重必要)

(1) 竣工图(包括总平面图、建筑、结构、水、暖、电、设备、附属工程各专业竣工图及地下管线综合布置竣工图)及相关设备的(消防、电梯、避雷等)合格验收证明或报告。 (2) 施工设计、记录资料: a) 全套设计图纸 b) 图纸会审记录 c) 设计变更通知单 d)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e)工程主体沉降观测记录

f)避雷系统观测记录及验收合格证明。 g) 其他可能会影响将来管理的原始记录

(3)机电设备资料 a) 机电设备出厂合格证 b) 机电设备使用说明书(要求中文) c) 机电设备安装、调试报告 d) 设备保修卡、保修协议 (4) 房屋资料

a) 工程(房屋)竣工备案表. b) 房屋使用说明书 c) 房屋质量保证书 (5)设备实施清单目录

目录内容要求: a)设备型号、功率、产地等产品性能要标清。

b)设备安装位置、数量要清晰。

(6)各类能源收费方式说明及数据表安装的位置、数量及其各自底数目录。

北京万达大湖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工 程 部

2009-2-17提交

第五篇:虹光公寓物业管理移交清单

虹光公寓

物业管理移交清单

1.业主入户资料7册(共86户资料)。

2.小区总平面图、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设备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等技术资料(建筑图3册)。

3.电梯随机图样图册 1册

4.电梯保养资料1册

5.电梯及泵文件说明书 1册

6.物业管理资料3册

7.业委会改选资料3册

8.监控资料及说明书等 2册

9.合同协议1册

10.安全文件1册

11.水箱清洗1册

移交人:

日期:

接收人: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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