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寿保险说明

2022-08-14

第一篇:中国人寿保险说明

各家银行代理中国人寿保费情况说明

中国人寿公司简介及主要代理银行2010年全年代理

业务实现保费及手续费情况

一、中国人寿企业简介

中国人寿是中国最大的商业保险集团,拥有国内最大的寿险市场份额。旗下寿险股份公司先后在纽约、香港、上海三地上市。

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是中国人寿的领导中枢,直属子公司(机构)包括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人寿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人寿保险(海外)股份有限公司、国寿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中国人寿富兰克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及保险职业学院等多家公司和机构,业务范围涵盖寿险、财产险、养老保险(企业年金)、资产管理、实业投资、海外业务、保险教育等多个领域,并通过资本运作参股了多家银行、证券公司等其他金融和非金融结构。公司可运用资金超过11000亿元,是我国资本市场最大的机构投资者之一。

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已连续8年入选《财富》全球500强企业,排名由2002年的290位跃升为2009年的118位;连续3年入选世界品牌500强,位列第278位,是我国保险业唯一一家全球企业、全球品牌“双500强”企业,目前已成为全球市值最大的上市寿险公司。

目前,中国人寿正致力于实施“资源配臵合理、综合优势明显,主业特强、适度多元,备受社会与业界尊重的内含价值高、核心竞争力强、可持续发展后劲足”的集团化战略,奋力打造“实力雄厚、管治先进、制度健全、内控严密、技术领先、队伍一流、服务优良、品牌杰出、发展和谐”的国际顶级金融保险集团。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是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在宁夏回族自治区的省级分公司,公司下设18个分支机构,市场份额占全区寿险行业45%以上,员工队伍近4000人。

二、与各主要代理银行的合作情况

(一)、保费收入

2010年,中国人寿主要与六家银行建立了合作关系,分别为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邮政(含邮储银行)、交通银行。具体实现保费情况如下:

1、工行实现保费4309.3万元,其中期交保费2313万元。

2、农行实现保费11911.5万元,其中期交保费3881.6万元。

3、中行实现保费632.4万元,其中期交保费292.8万元。

4、建行实现保费8266.4万元,其中期交保费4061万元。

5、邮政实现保费7285.2万元,其中期交保费1164.4万元。

6、交通银行实现保费98.4万元,其中期交保费53.1万元。 共计实现保费32575.11万元,其中期交保费12065.53万元。截止2010年12月31日,银行代理保险渠道牢牢占据宁夏市场

份额第一的主导地位。

(二)、手续费情况

1、工商银行支付手续费180.53万元

2、农业银行支付手续费423.26万元。

3、中国银行支付手续费23.83万元。

4、建设银行支付手续费319.7万元。

5、中国邮政支付手续费224.07万元,其中邮政储蓄153.28万元,邮储银行70.79万元。

6、交通银行支付手续4.34万元。

共计支付手续费合计1175.73万元。

(三)、合作方式

每年度,各家银行根据自身中间业务收入计划,概算当年保费收入计划,在年初以中间收入指标和保费指标综合下达各分支机构,并在月度或年度绩效考核中予以考核。各分支机构根据下达的预算指标,统筹分配至各网点结构。

我司对各网点机构安排专职客户经理,进行网点销售人员培训、投保资料送达、续期满期保全服务等,有效指导销售服务。公司通过各种形式的培训,提升网点销售人员的理财综合服务水平,销售完成后,双方共同负责客户的相关售后服务,确保维护合作双方良好的服务品牌形象。

四、培训支持

中国人寿对员工提供的最大福利就是培训,我司有强大的培

训体系和众多优秀授课讲师,通过合作,可实现双方资源共享,我司会提供大量的培训,有效提升销售人员的综合开拓能力和服务水平。

1、代理人资格证考试辅导一周

2、销售、服务、经营等理念培训集中培训2课时,网点分散培训不定期组织。

3、产品培训集中培训每个产品1课时,网点分散培训不定期组织。

4、提升培训及其他培训根据需求不定期组织。

第二篇:中国人寿总公司讲师培训班课程说明

中国人寿总公司讲师培训班

补充建议:

时间:7天

人数:以小班运作,训练效果才能达最佳。所以,建议:

72人,分成三个班,每班24人,每班四个组,每组6个人,全班共12组。

教学设备:需同时准备:

投影机、投影片、液晶投影机、授课用电脑、复印机、速印机、〃〃〃〃〃〃其余详细物品见附件(稍后再作整理)。

班级运作:

三个分班导师:朱旭龙(刘新配合)、涂开元(罗杰)、梁明礼

课程补充说明:

课程收获:(七天)

1. 课程设计 2. 授课技巧 3. 语言表达

4. 适合国寿的、可供参考的主管训练计划及相应的教案

课程编排思路:

a) 以概论导入,了解训练应有的基本观念。 b) 按“分析训练需求——订定训练目标——决定训练方法——拟定详细的训练计划(计划中涵盖了:训练目标、训练方法、各个课程需用的时间等等)——制作课程教案——(实施训练、课程讲授)——训练评估与追踪”的顺序,了解一个完整训练的流程,这也就是训练者进行任何一套课程设计的思路。 c) 以上每个环节都穿插有作业、思考、讨论、发表、点评等让学员可真实体验的训练,借此来培养和提升学员课程设计的能力。

d) “训练方法的介绍”提供了较系统完善的教学方法,可协助学员整理并丰富授课的技巧。

e) 各学员据目前市场与国寿现况整理得出的主管训练计划及相应教案可直接供日后主管训练参考 f) “课程试讲”再次练习了语言的表达能力 g) 以“成人如何学习”作整个训练的回顾,让学员充分认识:本次培训就是一个成人训练的示范。 附:

第一天:

1. “学习心声”:(全体讲师参与)

 每位学员表达自己对本次培训的期望收获。 2. “表达能力训练”:

 每个人都有要进一步完善的地方。 3. “就从今天起”(活动):

 相互认识(游戏:让我走近你(1))  订立学习公约(海报制作、张贴、发表)  今后互帮互学 (游戏:让我走近你(2)) 最后一天:

1. “分享与回馈”:(全体讲师参与)

 总结培训收获,营造感性氛围,相互祝福

讲师安排思路:

i. ii. iii.

请朱总担当控制课程品质的人选。课程设计的两大关键:需求分析、训练计划

请涂总作训练课程的开头与收尾:训练概论与训练评估,另加主管课程。(不涉及具体训练的各个环节) 梁、罗、刘:按各人不同课时承担具体训练的其他各个环节

第三篇: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分支机构诉讼主体资格的说明的函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分支机构诉讼主体资格的说明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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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保险公司:

你公司(88)保研字第022号文收悉。经研究,现就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的分支机构能否成为合法的诉讼主体的问题答复如下:

1987年6月,人民银行条法司在关于《银行管理暂行条例有关规定的说明》中,对我国专业银行的分支机构是否可以作为诉讼主体的问题复函最高人民法院经济审判庭,这个《说明》中提到:根据《银行管理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各类专业银行及其分支机构均应是相对独立的经济实体”:“目前,各专业银行的资金尚未划分给各分支机构,各分支机构没有独立核算,为了使各类专业银行的分支机构能够依法进行金融业务活动,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或分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对各专业银行的分支机构分别颁发了《经营金融业务许可证》,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了登记手续,领取了营业执照。专业银行分支机构在核准经营的业务范围内开展各种金融业务,具有行为能力,能够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因此各专业银行的分支机构当然可以作为诉讼主体”。

关于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分支机构能否成为诉讼主体的问题,需做如下补充说明。

1.《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管理暂行条例》和《保险企业管理暂行条例》规定,中国人民银行是国家管理金融事业的国家机关,在我国经营保险业务,设立保险企业都要经过中国人民银行的批准。目前,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是我国经营各种保险业务的专业性公司。为了适应保险业务的需要,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都设立了分公司,在大中城市、重要口岸、工商业较集中的市辖区和县城设立支公司,分别领取了《经营金融业务许可证》,在核准经营的范围内开展各种保险业务和其它金融性的业务活动。

2.保险是一种经济补偿制度。目前,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的资金没有划分,以便于以丰补欠,统筹安排,使受灾受损等意外事故能及时得到补偿。因此各分支机构没有独立核算,还不是独立的法人,只能是相对独立的经济实体。这些分支机构依照我国法律的有关规定,相对独立地从事各项保险业务,订立各种保险合同,办理保险业务的有关事宜。

3.保险合同是开展保险业务的主要法律形式。保险合同是经过批准的制式合同,是由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或分公司统一印制的。但保险合同的保险方可以是总公司也可以是签订合同的各分支机构。因此凡因保险合同发生纠纷诉诸法院解决的,签订保险合同的分支机构应该作为诉讼主体起诉或应诉,不能以我国专业银行分支机构和保险公司分支机构目前不是法人为理由而否认其诉讼主体资格。但当专业银行和保险公司的分支机构不能单独承担民事责任时,应由专业银行和保险公司统一负责。

第四篇:保险理赔说明

第一部分:大学生医疗保险

一、门诊,指未办理入、出院证的治疗。

(一)普通门诊,指在校医院就医和到永川区内的医保定点药房购药,43元/每生每年。

(二)重大疾病门诊

1.范围:将白血病、血友病、再生障碍性贫血、恶性肿瘤、肝肾移植前的透析和手术后的抗排异治疗、严重多器官衰竭(心、肝、肺、脑、肾)纳入重大疾病门诊支付范围。

2.审批:参保大学生患上述疾病,需填报申报表,提供三甲医院的诊断证明和相关检查报告,并由诊断医院在申报表上签章,同时选择一家定点医院并由校医院签章报当地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审批。永川区医保中心电话:49836275。地址:新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三楼(区政府侧面)。

(三)慢性病门诊

1.慢性病门诊范围:将高血压、糖尿病(

1、2型)、结核病、精神病(精神分裂症、抑郁躁狂症、偏执性精神障碍)、系统性红斑狼疮纳入慢性病门诊支付范围。

2.审批:同重大疾病门诊。

(四)意外伤害门诊

1.范围:将骨折、关节脱位、呼吸道异物纳入意外伤害门诊支付范围。

2.认定:大学生意外伤害由校医院诊断并报所在区县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备案

3.报销办法:就医时向医生出具医保卡(如医生说不知道的,请到该医院保险科咨询后再就医),和住院一样由医院实行即时结帐报销。

二、住院

住院支付范围和起付线,按照高校统筹区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相关规定执行。

(一)永川区内住院

参保大学生在永川统筹区内住院,按照当地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结算方式进行实时结算(就医时务必出示医保卡,告知医院你是大学生医保人员,具体可到该医院保险科咨询)。 注:永川区内住院未出示医保卡,自行垫付费用的不被报销。

(二)永川区外住院

学习期间:一般应在区内区级医院就医,出具转诊手续后方可到区外就医,否则按照未按程序就医,先自付40%后按三级医院规定报销。放假期间:务必到当地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就医。

(三)永川区外住院报销方法

1.须在入院后5个工作日内与校医院联系(电话:49835040),办理备案手续。

2.提供以下资料并由校医院到区医保经办机构办理报销手续:

①财政、税务部门制作或监制的住院收费专用票据(原件);

②患者或家属签字认可的住院费用清单(中药需提供复式处方);

③门诊:加盖公章的出院病情证明;住院:加盖公章的住院病历复印件(出院1月左右到医院病历科复印);

④本人及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医保卡正面复印件一份;

⑤外伤病人还需提供医院签章的病历首页复印件(须含入院记录);

⑥就医医院的定点和等级证明(须加盖当地相关部门的公章)。

三、医保卡遗失由学生持身份证到区医保中心补卡。如补办期间住院可办理临时就医卡。

四、区外就医报销时间最迟不超过参保。

五、理赔比例请见附件:永川府办发[2010]217号文渝人发[2009]185号文

第二部分:学平险

一、出险就医注意事项

1.学生出险后应到县级以上公办医院或者保险公司指定认可的二级以上医院就医。我校学生在校期间出险一般应到重庆第二人民医院、永川人民医院、中医院等公办医院就医,放假期间应到当地县级公办医院就医,急病病发时可先到就近的公办医院就医,病情稳定后应马上转入指定医院就医。学习期间在非永川医院就医将被扣除一定比例的报销金额。

2.疾病必须是住院(有入院、出院证和正规病历复印件)发生的医疗费用才能报销,急诊费、门诊费一律不报销。各种慢性病、先天性疾病不属报销范围。

3.意外伤害费用的急诊费、门诊费和住院费都属报销范围。

4.就医费用中自费,保健等非公费医疗部分不报销,请同学们就医时提醒医生尽量使用可报销药品。

二、 理赔方式

1.学生出险就医结束后,应将就医时的所有票据包括门诊病历(一般是一个小本本)、缴费发票、处方笺及用药清单(此项关系到报销比例)、出院证、病历复印件(此项为住院治疗报销的必须材料,大约出院后1月左右去医院档案科提取)以及出险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上注明:本人在永川开户的银行名和帐号、联系电话、系别、班别)等一并准备齐全后由学生本人于周一至周五上班时间直接到永川区太平洋财产保险公司理赔。也可交给学生处保险办理人员,由学院统一到保险公司理赔,赔款打入学生帐号。

2.太平洋财产保险公司咨询电话:49868088。地点:新区二转盘汇龙大道320号腾龙大厦6楼(从法院门口乘101到二转盘下车回走50米即到)。学生处保险办理人员:敖老师,电话:49835664。

3.08级成教的参保学生均在“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公司”投保,该部分学生的出险理赔方式为:学生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48小时内通知保险公司(出险报案电话:95518或49862503),相关费用发生完毕后再准备齐第1条中的材料(另需复印好保单),由本人于周一至周五的上班时间到保险公司理赔。另:出险额大于等于1千元时,需提供本人开户的银行帐号。人保地点:永川名豪斜对面。

三、对需到两家保险单位进行两次理赔的处理。请在进行第一次理赔前将所有材料复印成两份,并告知第一家保险单位在收取原件时在复印件(尤其是发票)上盖鲜章以证明收取原件。在第一家理赔成功后还要请保险公司在理赔清单上盖鲜盖。最后将以上材料递交第二家保险公司进行理赔。

第三部分 校方责任险

一、出险报告:出险第一时间告知辅导员(班主任)或值班人员(电话49994443),再由老师报告学校。

二、相关政策

1.校园内意外伤害死亡、伤残按残疾等级比例进行赔偿(根据校方有无责任而赔付标准不同);

2.校园外意外伤害死亡、伤残一级补偿、疾病身故只给予一定的人道主义援助金。

注:校园内指学校所辖地域范围;校方统一组织活动的地域或过程视为校园内。

3.意外伤害:指遭受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使身体受到伤害的客观事件;各伤残等级的赔偿标准以中国人民银行颁发的《人身保险残疾程度与保险金给付比例表》为准。

4.高校、高职院校、中职学校学生校外实习期间,按以下情况进行赔付界定:

①学校与实习单位签订实习协议,并安排学生集中实习的;

②实习期间,有学校老师参与陪同管理的。

同时符合上述两种情况的,在实习单位发生意外事故,可视同校园内发生意外伤害事故,按校内责任进行有责赔付、无责补偿。

5.因下列情形之一致学生人身伤亡,保险公司不负赔偿责任:

①学校安排学生参加活动,因提供场地、设备、交通工具、食品及其他消费与服务的经营者,或者学校以外的活动组织者的过错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应由有过错的当事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②学生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异常心理状态,学校不知道或者难于知道的。

③学生自杀、自伤的。

④在学生自行上学、放学、返校、离校途中发生的。

⑤在学生自行外出或者擅自离校期间发生的。

以上除外情形与人道救助条件互不冲突。

三、注意:为了维护学生和学院的利益,请各班、各系部及时向学生处申报新增学生信息,以便学院及时办理加保手续,否则新增学生不被纳入校方责任险的保险范围。

重庆财经职业学院学生处

二O一O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第五篇:失业保险说明

关于失业保险相关事项的说明

1、公司依据《劳动合同法》,为员工缴纳失业保险。缴费具体基数及数额详见《关于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的通知》。

2、申领失业金必须具备的条件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3、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根据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时间确定:

(一)累计缴费时间一年以上不满两年的,领取三个月的失业保险金;

(二)累计缴费时间两年以上不满三年的,领取六个月的失业保险金;

(三)累计缴费时间三年以上不满四年的,领取九个月的失业保险金;

(四)累计缴费时间四年以上不满五年的,领取十二个月的失业保险金;

(五)累计缴费时间五年以上的,按每满一年增领一个月的失业保险金,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二十四个月。

失业金具体领用标准见附录。

4、失业金领取的相关流程及必要手续。

失业员工拿到本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后,应先到当地规定的失业登记机构进行失业登记之后, 于60日内到受理其原单位失业保险业务的经办机构办理申领失业保险金手续。

失业人员申领失业保险金应填写《失业保险金申领表》,并出示下列证明材料:

(一)本人身份证明;

(二)所在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

(三)失业登记及求职证明;

(四)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6、下列情形之一的失业人员,停止发放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一)无正当理由,连续2个月不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或社区劳动保障服务站接受失业或就业状态确认和就业指导的;

(二)无正当理由,3次拒不接受职业培训的;

(三)享受再就业扶持政策的;

(四)从事合法经营活动且有稳定收入的。

河北省失业保险金标准和执行地区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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