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改革行政研究论文

2022-04-16

下面是小编精心推荐的《国有企业改革行政研究论文(精选3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2015年主要工作2015年,政策法规司在部党组的正确领导下,牢牢把握全面深化改革和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两大主题,紧紧围绕“制造强国”和“网络强国”两大战略,自觉践行“三严三实”,着力落实当前重点任务,着眼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全面推动体制改革、政策研究、法律制度建设和依法行政,为部党组科学决策提供支撑参考,为行业科学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国有企业改革行政研究论文 篇1:

资本市场服务国企改革问题研究

【摘要】基于新一轮国有企业改革的政策要求和当前国有企业改革的进展及难点, 分析资本市场在国有企业改革中所扮演的角色, 针对当前资本市场服务国有企业改革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探索资本市场服务国有企业改革的思路与措施。 结论有助于补充和完善现阶段理论界关于国有企业改革中提升资本市场服务能力的研究, 从而进一步全面深化国有企业改革。

【关键词】资本市场;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转型升级

一、引言

党的十九大报告强调, 要深化国有企业改革, 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 培育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世界一流企业。 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创造性地提出了推进国有企业改革的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 本轮国有企业改革的重点包括: 发展混合所有制以进一步丰富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 国有资产的管理体制从“管资产”向“管资本”转变; 加快形成和完善以党的领导为根本特色的现代企业制度; 進一步强化企业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 在改革路径和实现形式上分类推进、逐步深入; 创新国有企业激励机制, 激发国有企业在经济转型和产业升级中的带动作用。

截至2019年年底, A股共有3756家上市公司, 其中上市国有企业(包括地方国有企业和中央国有企业)有1139家, 占比30.32%; 上市国有企业总市值为37.17万亿元, 占A股总市值的57.16%。 以国有企业大省陕西省为例, 省属国有企业是重要支撑, 延长石油、陕煤化工2户企业已进入世界500强; 延长石油、陕煤化工和有色集团3户企业营业收入过千亿元; 建工集团、陕汽集团等12户企业营业收入过百亿元。 省属企业有力地支撑和带动了全省经济稳定增长, 但也应该看到, 国有企业在混合所有制改革、市场化选聘和薪酬分配、投资运营公司的管理等方面仍然存在改革推进不平衡、体制机制不健全、布局结构不合理等诸多问题。

资本市场的主要功能之一是助推国有企业改革。 当前, 我国资本市场越来越公开透明, 为进一步改革发展提供了有效的市场化工具。 尤其是资本市场的竞争机制、定价机制和流通机制, 有利于国有企业提高经营管理水平, 有利于国有资产的监管和保值增值以及国有经济结构的调整和优化升级。 近年来, 资本市场在助力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推动国资布局调整、优化国有企业资产结构、健全国资流通渠道、完善公司治理机制等方面取得了丰硕成果, 资本市场服务国有企业改革的能力不断增强、力度不断加大、模式多种多样[1] 。

本文在探讨新时期国有企业改革进展与难点的基础上, 针对陕西省的实际情况, 并结合其他省市的情况, 提出资本市场有助于国有企业改革全面深化, 并具体分析国有企业改革存在的主要问题和薄弱环节, 最终提出相关改进思路和措施。

二、资本市场对国有企业改革的作用机理

1. 助推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 混合所有制改革一直存在着“为什么要混、和谁混、怎么混”的问题, 经过不断地摸索和探讨, 对于“为什么要混”这一问题已经初步形成了共识, 对于“和谁混、怎么混”, 资本市场展开了很多实践和探讨, 涌现出一批典型的做法和案例, 具有很强的借鉴意义。 正如国资委肖亚庆主任所指出的“资本市场是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实施平台之一”, 资本市场的公开竞价和监督, 保证了资产评估程序的公正公平和规范透明, 围绕上市公司实施混改, 是最受社会资本期待和欢迎、也是争议最少的混改模式。

2. 推动国有资产布局调整。 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逐步深入的大背景下, 资本市场为国有企业提供了天然的融资平台, 助力其转型升级、做优做强[2] 。 与此同时, 资本市场提供了丰富的金融工具和手段, 有效推动国有资产的优化和整合。 比如, 通过企业集团的资源整合, 实现业务板块的整体上市; 借助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 实现集团整体上市; 强化国有企业资源整合, 优化国资布局, 盘活国有资产, 最终实现国有资本的保值增值。

3. 助推国有资产结构调整。 一直以来, 国有上市公司的负债率系统性风险高于民营企业, 其中, 中央国有企业的系统性风险高于地方国有企业。 除了负债率较高, 国有企业的债务体量也远远大于民营企业。 因此, 国有企业是去杠杆的主战场, 国有企业去杠杆的成败决定了宏观经济去杠杆的成败。 提高直接融资比重、增加企业股权投资, 可以直接降低企业负债和杠杆率。 同时, 通过发行中长期债券、新型金融产品(可交换债券、优先股)等方式, 优化国有企业负债结构, 扩大融资渠道, 有利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改革进程[3] 。

4. 助推国有企业发展现代企业制度。 表面上看来, 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是股权问题, 而深层次问题在于公司内部治理结构和机制是否完善。 资本市场推动了我国现代公司制度的发展, 能够为国有企业提供相当规范化的改革实践经验。 主要表现为: ①助推国有企业形成合理、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机制; ②推进党的领导与公司治理相统一; ③通过信息披露制度规范国有企业经营活动; ④以员工持股和股权激励为代表的激励机制改革有序推进; ⑤国有上市公司利用资本市场制度相对完善、信息公开透明的特点, 增加市场化选聘比例并推动相应的制度建设。

5. 助推国有企业转型升级和创新发展。 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逐步深入的大背景下, 资本市场不仅为国有企业提供了天然的融资平台, 还提供了丰富的金融工具和手段, 有效推动了国有资产的优化和整合。 比如: 通过并购重组助推国有企业转型升级, 通过国有企业改革基金创新发展, 实现国有资本的保值增值。 资本市场的“助”和“推”是实现国有企业转型升级以及跨越式发展的最有效方式之一[4] 。

三、国有企业改革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1. 陕西省国有企业改革现状。 本文通过问卷星向陕西省各企业随机发放“陕西国有企业改革现状及问题分析调研”的调查问卷, 问卷共发放120份, 收回了83份, 回收率为69.17%。 调研企业涉及能源、建筑等13个行业, 其中96.3%为陕西省的企业, 国有企业占比87.9%。

在对陕西省国有企业运用资本市场的水平或能力进行调查时, 认为运用能力较弱的占绝大多数(68.67%), 而认为很好或较好的仅占约20%, 说明陕西省国有企业运用资本市场的能力亟待加强。 在调查陕西省国有企业运用资本市场存在的障碍时, 有20%以上的被调查者选择了“国有企业经营业绩较差、优质资产不多”“资本市场相关制度和金融工具功能发挥还不够充分”以及“针对国有企业的限制较多”等选项。 还有被调查者填写“其他”障碍为: 缺乏政策支持文件; 上层管理人员缺乏市场化管理经营; 思维固化, 墨守陈规; 缺乏对财务的重视与认知等。 具体占比如图所示。

收回的问卷中, 有37.35%的企业参与了国有企业改革, 还有62.65%的企业尚未参与国有企业改革。 对于参与了国有企业改革的企业, 70.97%的企业从2015年以后开始国有企业改革; 53.01%的企业采用了自上而下的混改方式, 即集團公司改革推动关联公司进行改革, 占大多数, 8.43%的企业采用的是自下而上的混改方式, 即集团内关联公司改革倒逼集团公司改革; 未接触资本市场的企业约占56%, 仅有44%的企业与资本市场有一定关联, 主要方式包括设立组织架构、分拆上市、并购、从银行贷款转变为发行债券、新三板上市等。

2. 存在的问题。

(1)整体质量偏低限制了国有企业对接资本市场。 相较于民营企业, 国有企业的盈利能力、盈利质量整体偏低。 在资本市场基础功能尚不完备的背景下, 国有企业在利用资本市场的能力方面明显不占优。 具体来说: ①国有企业利用资本市场的能力较弱, 体现为国有企业在IPO中的占比较小, 国有企业再融资的比例较小等。 ②经营业绩及资产质量相对较差, 体现为国有企业的整体亏损面较大, 甚至难以满足资本运营条件, 且国有企业集团内部适合并购重组的优质标的资产不多, 导致其难以找到合适资产注入上市公司平台。

(2)规范性相对较差影响了国有企业的资本运营。 由于现代企业制度尚未完全建立, 对于国有企业的规范性相对较低, 在资本运营中不能满足一些监管标准。 主要表现为: ①“独立性”问题。 各子公司与集团之间的独立性相对不足。 对于母子公司而言, 很多并非独立的法人机构, 或者缺乏足够的独立性。 ②“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问题。 最为常见的例子是子公司与母公司之间存在较多的关联交易。 ③“产证不全”的历史问题。 很多国有企业属于“带指标”上市, 对相关产证的要求不太严格。

(3)资本市场相关制度和金融工具功能发挥不够充分。 主要表现为: ①一些国有企业分拆上市有障碍, 享受不到资本增值。 国有企业为登陆资本市场不得不放弃控制权, 无法分拆上市导致国有资本错失了增值机会。 ②优先股制度落实和推广的速度与国有企业改革的要求明显不匹配。 ③类金融企业上市存在较多问题。 比如小贷、担保等类金融企业暂时不允许进入新三板市场融资, 国有创投上市需求较大, 但由于政策约束, 只能通过控股子公司独立上市。 ④可交换债仍有较多局限。 一是发行条件限制性大和不确定性较高, 二是国有股减持问题使得许多国有上市公司股东对可交换债趋于谨慎。

(4)规则的统一性难以兼顾地域行业以及个体差异。 各地产业结构、不同行业之间差距较大, 各地资本市场的发育程度也不尽相同。 比如陕西省的多数企业严重缺少资本运营平台, 同时面临基础资产质量不高, 开展资本运营存在“无米下锅”的困境。 公司若要在主板或中小板上市, 就必须满足近3个会计年度净利润均为正数且累计超过3000万元的条件, 而陕西省国有企业经营业绩并不理想, 甚至有部分企业处于亏损状态, 因此这些亏损的企业既无法单独上市, 也无法整体上市。

(5)国有企业改革基金尚处于探索阶段。 近年来, 各地相继成立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基金, 以国有资本为引导, 撬动社会资本参与国有企业改革, 为国有企业规范治理、产业并购、股权融资、债务处理等提供支持。 然而, 在发展过程中, 国有企业改革基金也面临着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5] : ①地方国有企业改革基金参股的子基金都有一些条件约束;②地方政府介入过深与基金市场化运作存在矛盾;③国有资产合理估值难;④基金的退出较为困难;⑤基金的激励机制还有待进一步健全。

(6)市场行情不稳定增加了国有企业改革的难度。 在2015年的牛市中, 上证指数在数月间从2000点左右上涨至5178点, 上涨幅度超过150%, 而后随着证监会清理场外配资, 股票指数在经历3轮下跌后跌至2638点, 跌幅接近50%。 市场的不稳定加大了国有企业利用资本市场推进改革的难度。 主要表现为: ①不利于股权再融资;②不利于并购重组;③不利于债务融资;④不利于员工持股;⑤不利于引进战略投资者。

(7)针对国有企业的限制较多。 我国资本市场在审核制的基本框架下, 企业的行政审批负担较重。 对于国有企业而言, 除了必须面对资本市场监管层面的审批事项外, 流程繁复的国资监管事项也为公司的经营和资本市场运作平添了许多困难, 束缚了公司进一步发展的脚步。 例如, 在国有企业股权激励的相关规范性文件中规定了股权激励所获收益相对于薪酬水平的上限, 在负责人具有一定行政官职级的国有企业中, 如果这些负责人不放弃体制内职务, 持股等激励政策则很难推进。

四、资本市场服务国有企业改革的思路及措施

1. 丰富类别股种类并活跃国有企业板块。 资本市场具有公开透明、价格发现、完善治理等特点, 是推动国有企业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优化国有资本布局的重要平台。 下一步有必要以国有资本运营为载体、以并购重组为核心、以做大做强做优国有企业为目标, 进一步推动落实多层次资本市场改革, 提升资本市场服务能力, 支持国有企业改革创新。 具体包括: ①丰富类别股种类, 探索推出国有特殊股、双重股权架构。 ②进一步活跃主板市场, 为并购重组创造良好环境, 让国有企业能够通过上市或再融资等手段, 用好主板平台, 筹集资金, 又好又快地推动改革创新进程, 形成一套国有企业改革上市、再融资的支持性政策。 ③推动新三板及场外市场设立专门板块, 满足国有企业的多元化需求。

2. 完善基础制度解决长期性迫切性问题。 目前, 国有企业改革亟须在以下几个方面加大制度供给力度: ①解决B股历史问题、类金融企业对接资本市场的问题。 尽快提出具有可操作性、可复制性和可推广性的B股解决方案, 扫除国有企业对接资本市场的障碍。 ②引导并规范国有企业改革基金, 提高国有企业资本金以基金方式注入企业的比例, 加快成立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基金。 ③总结员工持股试点经验, 推进激励机制的创新发展, 构建具有更加广泛适应性和更强操作性的国有企业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的制度规范。 ④扩大优先股试点范围, 进一步细化相关规则, 扩大优先股的参与主体, 进一步加强优先股的相关制度建设[6] 。

3. 执行层面加大对国有企业改革的支持。 国有企业整体质量偏弱限制了其利用资本市场的能力, 因此需要资本市场加大扶持力度, 构建有利于国有企业改革的监管和审核体系。 具体包括: ①加大支持力度, 进一步扩大国有企业改革优先审核的适用范围。 ②在规则范围内从宽审核国有企业对接资本市场举措。 比如, 对于股权激励总份额以及持股人数限制, 对于产证不全的历史遗留问题等, 都可以从实质重于形式角度从宽考量。 ③精细化监管以满足国有企业改革的多样化需求。 考虑到行业和企业差异, 结合当地国有企业特点, 以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列出一个审批清单, 属于当地特有问题的, 特事特办, 给予差异化监管, 加快市场化改革。 ④推动国有企业健全现代企业制度以加固改革的基础, 以建立改革试验区为抓手, 加快推进现代企业制度建设。 推动地方政府将一批国有企业纳入试点范围, 按照资本市场的规则从严要求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4. 证券交易所应全面加强国有企业改革服务力度[7] 。 证券交易所应及时总结推广成功实践案例, 为全面深化国有企业改革起到示范引导作用, 具体包括: ①积极与地方政府以及国有企业集团对接。 一是壮大国有企业服务小组, 以帮助提升国有企业参与资本市场的能力。 二是加大与地方政府的对接力度, 推动国有企业改革的方案设计与实施。 三是建立常态化的所内工作小组沟通机制, 协商办理涉及国有企业改革事项。 ②发挥固收产品的优势。 一是设立国有企业固收产品工作组, 加强国有企业固收业务推广工作。 二是继续推动国有企业发行可转债、可交换债等融资工具, 引入战略投资者。 三是鼓励并优先支持国有企业发行资产支持证券。 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资产对证券发行业务的支持, 支持国有企业发行相关产品[8] 。 ③充分发挥上市公司的战略支点作用。 一是推动有关部门在制定国有企业改革的政策或规划时, 科学地与上市平台相关功能有机融合。 二是发挥专业优势, 帮助国有企业扫除对接资本市场的各种障碍。 ④扩大国有企业改革主题的资管产品规模。 一是发挥平台优势, 扩大国有企业改革主题的私募資管产品, 引导资金向国有企业改革的前沿流入。 二是积极构建国有企业改革主题指数, 鼓励公募基金产品创新。 ⑤形成国有企业改革实践。 一是形成一套国有企业改革的“案例库”。 当积累了足够多的案例后, 可进一步开展规律性的研究和分析, 探讨遇到的共性问题。 二是形成一套国有企业改革的“政策工具库”。 在案例的基础上, 可对这些问题的解决方案给出科学评价, 并对各类政策进行深入探讨, 为国有企业改革提供政策解读和适用性方面的深度服务。

作者:田高良 曹纳 于忠泊 田皓文 刘扬

国有企业改革行政研究论文 篇2:

扎实做好政策法规工作 助力制造强国网络强国建设

2015年主要工作

2015年,政策法规司在部党组的正确领导下,牢牢把握全面深化改革和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两大主题,紧紧围绕“制造强国”和“网络强国”两大战略,自觉践行“三严三实”,着力落实当前重点任务,着眼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全面推动体制改革、政策研究、法律制度建设和依法行政,为部党组科学决策提供支撑参考,为行业科学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一、扎实推进全面深化改革

(一)创新机制,加强改革工作统筹。围绕党中央、国务院部署的各项改革任务,印发部年度改革总台帐,建立第三方评估机制,健全改革联络员制度,有序推进全面深化改革各项工作。对出台6个月以上的重点改革举措落实情况开展了专题评估,井向中央改革办提交评估报告。

(二)突出特点,推动关键环节改革。一是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组织清理不利于民间资本投资的规定,落实优化兼并重组市场环境政策,稳步推进民间资本进入电信领域。二是深化重点行业改革。启动铁塔公司资产交接工作,全面放开电子商务外资股比限制;加1央军工企业股份制改造,完善军民信息交流平台。三是推进相关领域改革。全程参与国有企业改革指导意见及系列配套文件出台,配合推进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管理、混合所有制、重点行业管理体制等相关改革。

(三)把握重点,深化改革问题研究。以创新行业管理方式、优化创新创业环境、通信业改革、国有企业改革等为重点,完成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市场化改革课题研究。组织完成关于挖掘消费潜力、推进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等专题研究。

(四)以点带面,加强企业社会责任建设。支持电子、通信等行业和浙江、江苏等地区推进企、Ik社会责任建设,组织开展行业和区域经验交流,推动产业界与有关国际组织、海峡两岸开展交流合作。指导中国工业企业履责星级榜评选发布,以绿色制造、质量品牌和安全生产为重点,推动企业提升社会责任效能和水平。

二、切实抓好重大问题研究

(一)加强统筹,组织重大课题研究。组织开展部重大课题研究工作,完成2014年研究成果选编,组织遴选2015年度重大研究选题并推动实施。完成“国家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总体研究”,推进“推动工业人文发展提升软实力的途径与对策研究”重大课题。

(二)积极建言,发挥参谋助手作用。结合产业发展的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向部党组上报了关于借力跨境电商推进制造强国建设、小微企业划型标准、产能国际合作、共享经济以及大企业“双创”等重大政策建议。围绕部领导重大关切,研究形成了低速电动车发展政策、ppp模式等专题参阅材料。针对制造强国建设等重大议题,为有关新常态下工业经济转型升级、中国制造走出去及加陕形成制造业发展新动能等理论文稿做好研究支撑。

(三)完善机制,加强政策研究体系建设。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软课题研究项目管理办法》,完成2015年部软课题项目立项审核工作,推动2014年度研究成果共享。编辑刊发18期《研究与参考》,举办2期政策研究培训研讨班和多次课题研讨座谈会,不断提高政策研究人员的素质和能力。加强与地方、外部研究机构和专家学者的交流合作,推动形成政策研究工作合力。

三、加快推进法律制度建设

(一)重点突破,推进法律法规立法。《无线电管理条例(修订)》取得突破性进展,立法审查工作全面完成井报请国务院审议。推动《电信法》列入国家相关立法计划,组织修改完善《电信法(草案)》。报请国务院审议《原干能法(送审稿)》,稳步推进《稀有金属管理条例》立法。配合做好《中小企业促进法(修订)》、《电子签名法(修订)》、《刑法修正案(九)》等立法工作。

(二)服务行业,组织做好规章制定工作。组织开展规章清理,公布了《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对民爆销售许可、电子认证服务等规章进行了修改;提请部务会议审议通过了《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生产许可实施办法》、《通信短信息服务管理规定》和《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管理办法》等部门规章;与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发布了《新建纯电动乘用车企业管理规定》。

(三)严格把关,做好过路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审查。组织审查了百余件过路法规,充分反映行业意见;对近300件规范性文件和其他重要文件进行了合法性审核,促进依法履行管理职责;组织做好组部以来规范性文件公开工作,向社会公布了我部现行有效的239件规范性文件目录。

(四)立足全局,做好相关法律问题研究。研究出台我部关于十八届四中全会重要举措实施规划的贯彻落实方案;系统梳理国内外工业管理法律法规;组织研究网络安全、工业产品质量管理、通信产品标准符合性认定等重点问题并提出法律建议。

四、不断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一)简政放权,进一步加大行政审批改革力度。2015年继续取消、下放和调整5项行政审批项目,使我部行政审批项目减少近一半。彻底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全面清理中央指定地方实施的行政审批事项,完成工商登记“先照后证”改革相关工作。

(二)完善制度,规范和改进行政审批行为。出台了《行政审批事项服务指南》、《行政审批事项审查工作细则》,制定了《行政审批事项受理单文书示范文本》,以制度化、标准化促进规范化;制定了“一个窗口”受理“三步走”工作方案并推动实施;组织开展相关国务院文件清理工作。

(三)注重服务,探索事中事后监管。按照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要求,制定了《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指导意见》,对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提出后续管理措施;推动在部门户网站公布行政许可结果、服务指南、咨询和投诉电话等,更好服务行政相对人。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

(四)依法行政,扎实做好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在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案件数量大幅增长的情况下,做到事前做好预案,事中稳妥处理,事后关注动态,全部在规定的期限内办结案件。组织旁听一审行政案件,召开行政复议案例分析会,通过以案说法,提高行政执法水平。举办2期通信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班,完成省通信管理局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证件的更换工作。

2016年工作思路

“十三五”开局之年,政策法规司将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积极服务于制造强国和网络强国战略,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和经济社会发展新形势,着眼整体推进抓好重点突破、着眼长远目标抓好年度任务,切实推动改革红利释放、加强领导决策支撑、加快法律制度完善、提升依法行政水平,为工业和信息化事业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政策法规保障。

一、深化体制改革,优化发展环境

一是抓好改革工作统筹。履行好部改革办职责,充分发挥牵头司局的作用,确保完成中央部署的各项改革任务。加强对全系统改革工作指导。二是抓好重点改革推进。组织研究提出改革中长期规划落实方案(2016)并推动落实;加强改革重点问题精准化研究,及时提出破除体制障碍的改革建议;加快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推动释放改革红利。三是抓好企业社会责任建设。深入研究制造强国战略背景下,推进企业社会责任建设的措施;推广企业责任建设试点行业和试点地区工作经验;加强仓业社会责任交流和合作。

二、加强政策研究,服务科学决策

一是统筹重大课题研究。组织提出2016年部重大软课题研究项目建议并推动实施,按时完成2015年重大课题研究任务并推动成果应用。二是提高重大建议质量。围绕中心,深入调研,形成高质量的调研报告和重大政策建议,更好支撑部党组决策和部重点工作。认真做好综合性理论性文稿和重要材料起草工作。三是完善软课题研究管理机制。做好2016年部一般软课题项目立项审核和2015年研究成果共享工作。开展优秀研究成果评选活动,促进提高课题质量和水平。继续加强部省联动,深化与部内外研究机构的合作,不断提升政策研究服务中心工作的能力。

三、加快重点立法,提供制度保障

一是统筹规划工业通信业立法工作。研究提出中长期工业立法建议,组织开展“中国制造2015”、“互联网+”行动计划等配套立法研究。二是集中力量推进重点立法。积极做好《无线电管理条例(修订)》提请国务院审议相关工作,以及《条例》颁布后立法宣贯和培训等工作。组织做好稀有金属管理和民用飞机产业发展条例的研究起草,配合做好《中小企业促进法》修订,推动电信法、电信设施保护条例立法。三是组织做好规章立法。加快互联网域名、无线电频率使用许可、边境地区地面无线电业务频率国际协调、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等规章立法,指导做好相关规章研究起草工作。四是注重立法机制建设。加强与业务司局沟通交流,完善部省立法联动机制,注重发挥研究机构和专家学者的作用,提高立法的针对性和科学性。加强与全国人大法工委、国务院法制办等部门的沟通,积极反映行业的制度诉求。

四、加强执法监督,推进依法行政

一是继续推进简政放权。围绕行政审批事项减少1/2的目标要求,继续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配合做好对中央设定地方实施的行政审批事项的清理工作,加快职能转变;推动创新管理方式,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二是加强规范与服务。有序推进行政审批“一个窗口”受理工作,加大行政审批相关信息的公开力度,探索为企业和群众主动推送政务服务,配合相关部门建立健全市场主体诚信档案。三是切实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做好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制定完善部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规则,加强法制工作队伍建设,提升全系统依法行政水平。

作者:李巍

国有企业改革行政研究论文 篇3:

从浙江实践看我国国有企业改革的方向

内容提要:目前浙江国有经济呈现出比重低、总量大、布局与结构合理,效益良好和增量活跃等特点,已从改革初期的国有经济小省跃变为国有经济大省,总量和运营效率、效益在全国处于领先水平。形成国有经济与非公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相得益彰的局面。这对国企改革是有启示意义的。

一、浙江国有企业改革历程

浙江国有企业改革与发展历程大体上可以划分为三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20世纪70年代末至90年代初,国有经济比重迅速下降并因此带动公有制经济比重下降,集体经济增长显著,其比重保持了相对的稳定;第二个阶段贯穿了整个20世纪90年代,国有经济进一步下降,集体经济比重则出现大幅的下降,非公有制经济比重迅速上升;第三个阶段从本世纪初到现在,国有经济比重变化相对平稳,保持在20%以上的水平小幅波动,集体经济比重下降而带动公有制经济比重下降,非公有制经济比重从低于50%的水平稳步攀升到70%的水平。

1.国有经济比重下降的第一阶段。这段时期里,国有经济占国民经济的比重从1978年38.6%下降为1990年的28.4%,下降了10.2个百分点。而同期公有制经济占国民经济的比重从1978年的94.3%下降为1990年的81.5%,下降了12.8%。浙江国有经济的一个特点是在公有制经济中所占比重较低。改革开放之初的1978年,浙江集体经济增加值占GDP的比重高达55.7%,国有经济比重却仅为38.6%,后一比重在当时的全国各省市区中是最低的。20世纪80年代,在浙江个体私营经济起步发展之前,集体经济作为非国有经济的主体,迅速壮大。

2.国有经济比重进一步下降的第二阶段。这段时期里,浙江国有经济占国民经济的比重呈稳步下降态势,总共下降了7.5个百分点,降至20.9%的水平。同期,公有制经济占国民经济的比重迅速下降,降到2000年的52.9%,比1990年下降了28.6个百分点。这期间,浙江经济所有制结构的变化,主要是通过集体经济比重的迅速下降,国有经济的进一步下降及个体私营经济比重的迅速上升来实现的。

非公有制经济逐步在以纺织业、服装及其他纤维制品制造业、普通机构制造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金属制品业为代表的劳动与资本密集型工业领域,占居主导地位。同时,国有制企业加快改制,在“九五”末、“十五”初,浙江国有企业改制面已经达到95%以上。

3.国有经济比重相对稳定的第三阶段。国有经济占国民经济的比重保持在20%以上,呈现小幅上下波动的发展态势。在2001年和2002年,国有经济比重出现了改革开放以来前所未有的上升态势,这主要是受重工业化的变化趋向的影响。2003年,非公有制经济出现了加速增长的发展态势。2004年,中央政府实施宏观调控后,国有经济比重有所降低。同期,公有制经济占国民经济的比重加速下降,五年时间里下降了24.4个百分点,降至28.5%的水平,大致和20世纪90年代中期非公有制经济占国民经济的比重相当。

另据浙江省统计局公布的第一次经济普查数据,2004年末,全部企业法人单位的实收资本总额为11367.9亿元,其中,由国家投入的资本2707.78亿元,占23.8%;国有企业的资产数量占全部企业资产总量的25.93%。这也基本验证了如下的判断,即:目前浙江公有制经济占国民经济的比重应该在25%~30%的范围内,国有经济比重低一些,约在20%的水平。在工业领域,国有企业的工业增加值占全部工业企业的比重已经下降到10.2%的水平,集体企业比重已经下降到5%以下的水平。

预计今后一段时期,浙江国有经济比重将继续在国民经济20%左右的较窄范围内波动,存在小幅下降的可能,而集体经济比重会继续下降。在总体上,非公有制经济比重将呈现出进一步提高的发展趋势。

二、浙江国有企业的发展特点

浙江国有企业呈现出比重低、总量大,布局与结构合理,效益良好和增量活跃的特点。

1.国有企业经济比重在全国处于最低水平。根据全国第一次经济普查的有关数据测算,2004年底,浙江国有企业在企业数、就业人数和营业收入三项指标上占全部企业的比重分别为1.81%、3.74%和8.42%,这三项比重在全国各省市排名中均列居倒数第1位。

2.国有企业经济总量在全国排名居于前列。根据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统计,2004年,浙江的国有企业户数在全国排名居11位,但国有企业的资产、净资产、国有资产总量和营业收入几项指标在全国各省市中都位居前4名、5名之列。

3.国有企业在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占居支配地位。浙江省统计局第一次普查数据显示:2004年底,浙江国有控股企业法人单位数为9927个,其中13.37%集中在第二产业,这些企业中又有近30%的企业集中在关系国计民生和带有自然垄断性的工业基础设施领域,包括烟草、石油、钢铁、电力、自来水等行业。而从全国看,有19.77%的企业集中在第二产业,其中只有15%的企业分布在工业基础设施领域,大多数企业集中在第三产业。

4.国有资产加快向关键行业、重点地区和大企业集中。在浙江,伴随国有企业布局的调整,国有资产日益向关键行业、重点地区和大企业集中。从行业分布情况看,浙江国有资产总量大部分集中在第三产业。2004年,浙江第三产业国有资产占全省国有资产总量的比重为72.69%。

5.效益良好且增量活跃。目前,浙江国有经济运营效益在全国各省市中居于前列。浙江国有企业的净利润为116.3亿元,仅次于上海和广东,在全国排名位居第3位;盈利面为64.4%,全国排名位居第2位,净资产利润率高达11.4%,在全国排名第2位;人均税利水平在全国各省市中遥遥领先,达到了8万元/人以上的较高水平,是不少省市的2~4倍。

浙江国有经济的发展不仅表现为存量部分的自然增长,还表现为新创设的国有经济非常活跃。数据显示,2004年,浙江的“筹建国有控股企业数”在全国各省市中名列前茅,与北京并列第一位,占当年全国筹建国有企业总数的比重超过8%。

三、浙江国有企业改革的经验与启示

浙江在国有企业改革方面一直走在全国前列,其国有企业改革与发展的主要经验可以概括为以下5点。

1.抢抓机遇,先人一步,放手改革。

2.坚持从一般性竞争领域退出。浙江从上个世纪90年代中后期以来,一直将产权制度改革和转换职工劳动关系、建立新型劳动关系作为国有企业战略性重组的工作突破口,操作中,这两项制度改革又有“两个坚持”或“双到位”之称。从浙江的实践看,国有企业改革过程中这两个原则贯彻执行得比较彻底,也比较顺利,负面问题少。因此“退出”得比较成功。

3.充分发挥民营企业发展对国有企业改革的带动作用。

数据显示,1998年是浙江国有企业改制的高峰期,这一年,仅个体私营经济就解决了全省1/4的下岗职工的安置问题。民营企业发展带动国有企业改革,浙江优势明显。

4.实现国有经济与非国有经济共同发展。从全国看,浙江的情况非常具有代表性,即:经济发展整体水平较高的地区,国有经济所占比重普遍较低,但国有经济的总量较大;而经济发展整体水平较低的地区,国有经济所占比重普遍较高,但国有经济的总量反而来得小。一方面,各地区国有经济比重的高低往往与当地经济发达程度呈负相关关系。在浙江及北京、上海、江苏、广东、山东等经济发展水平较高的省市,国有经济在国民经济中所占比重相对较低;另一方面,全国过半数的国有企业及国有资产又集聚在经济相对发达的地区,这些地区的国有经济总量及其发展水平远远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国有经济的总量指标在全国各省市中排名居前。

5.关注国有经济结构调整,完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建立统一的监管框架,理顺管辖权限,实现对国有资产的监管“全覆盖”,是今后一段时期完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的重要内容。除传统的国有资产外,有两类国有资产正在成为日后国有资产监管的重点一是“非转经资产”,指的是国有事业单位拥有的名义上是“非经营性”但实际上能够带来经营性收益的资产。浙江一些地区的国资部门,正在尝试理清分布在各个行政主管部门中的经营性国有资产,包括那些处于“非转经”状态中的国有资产,并逐步将它们的运营与管理统一纳入到国资委的监管范围;二是地方政府直接投资的国有资产经营公司。这类公司由当地政府直接运营管理,其行政级别与当地国资部门处于同一水平,难以被纳入国资部门的监管范围,因而成为国资运营与监管的难点。

四、从浙江实践看我国国有企业改革的方向

浙江是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先发地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对完善。研究浙江国有企业改革进展情况及浙江国有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与作用,将有助于我们更好地思考和把握我国国有企业改革及国有经济发展的未来方向。

1.围绕国有企业改革进展情况的争论。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国有经济曾经在我国经济中占居主体地位,改革开放以来,国有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持续下降,目前,国有经济仍然在公有制经济中占较大比重。

学术界对我国国有企业改革进展情况的评价,有所共识,但也存在明显的认识分歧。共识表现为,但凡认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的研究者,基本认同20世纪90年代以来对国有经济实施的战略性调整、国有企业的公司制改革及竞争性领域国有企业的产权改革,代表了国有经济和国有企业改革的正确方向。在此共识的基础上,分歧集中为三点:一是对当前国有企业改革的进程是不是太快,会不会超出客观的经济与社会承受能力的判断;二是对当前国有企业改革的范围是不是太宽,会不会逾越我国这样一个发展中的大国所坚守的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的底线的判断;三是对未来国有企业改革的目标到底是使国有经济占国民经济的比重降到多么低的水平为恰当的判断。

围绕这三个问题,研究者们形成了不同的观点。极端的批评者对我国国有企业改革已经取得的成果抱持悲观论调。他们中的一派认为,国有企业改革的进程太快、范围太宽,现阶段国有经济占国民经济的比重处于极低的水平,远远背离了社会主义国家性质的客观要求;另一派认为,国有企业改革的进程太慢,范围太窄,现阶段国有经济占国民经济的比重仍然处于太高的水平,大大抑制了市场经济的活力。改革的支持者们保持乐观态度,他们强调,国有企业改革正如我国经济体制改革一样,采用了渐进式改革的思路,整个国有企业改革从国有小企业向国有大中型企业、从竞争性领域向非竞争性领域、从市场经济体系发育相对成熟的地区向市场经济体系相对欠发达的地区逐步推进,大体上维持了社会主义基本制度与市场经济体制间的动态平衡关系,尺度把握得恰到好处,取得了显著成就。

2.浙江实践对国有企业改革的启示。本文以浙江为例,探讨了浙江国有企业改革与发展的有关情况。总体看来,迄今为止,浙江国有企业改革的进程,是符合浙江经济社会发展阶段的客观要求的,其改革实践有力支持了乐观派的判断,而批驳了悲观派的观点。一方面,浙江国有经济比重一直处于全国最低的水平,但这并没有影响浙江的国有经济在战略性、关键性、基础性和公益性领域发挥其应有的主导作用。与此同时,浙江非国有经济的发展壮大,非但没有导致浙江的经济社会运行轨道偏离社会主义国家性质的不良后果,反而有助于夯实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良好运行的经济基础,带动了国有经济向正确的方向改革与发展;另一方面,浙江作为国内市场经济体系最发达的地区之一,其国有经济比重并没有像一些学者主张的那样,一降再降,朝全面从各个经济领域退出的方向发展,而是相对稳定在20%这样一个较为合理的水平上。这表明,国有经济在现阶段我国国民经济中起到的许多作用,尚无法为其他制度安排所替代。

浙江国有经济的改革实践表明,首先,我国现行基本经济制度所要求的“坚持公有制的主体地位、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正在通过国有经济在国民经济的战略性、关键性、基础性、公益性领域发挥主导性作用及股份制等其他经济形式在其他领域的发展壮大来体现;其次,国有企业制度既是公有制的一种实现形式,也是政府参与和影响经济社会活动的诸多宏观经济政策与技术手段中的一种,国有企业在经济领域的作用,可以由其他的公有制经济实现形式及宏观经济政策手段来替代实现第三,在具体实践中,并不存在一种普适的或最优的国有经济比重,恰当的国有经济比重是因地制宜的。它既要与我国社会主义的国家性质相称,服务于特定时期的国家经济社会改革与发展任务的需要,又在很大程度上受到政府对国有经济的管理效率及其他所有制经济的发育程度的影响。

浙江国有企业改革实践所取得的成功,是建立在一系列前提条件的基础上的。在浙江,政府职能转变得较彻底,其他所有制经济发展势头非常好,创造了充分活跃的经济环境,国有经济的市场化程度及运营效率相对较高。正是因为这些前提条件的存在,才使得浙江在国有经济比重迅速下降的同时,不断孕育出新生力量来替代国有企业及国有经济在国民经济中曾经担当的角色和所起到的作用,实现了改革与发展的平衡。

在我国的其他地区,尚不具备上述条件中的很多内容,如果不深究原由而照搬浙江经验的模式,将会走向实践误区。浙江国有企业改革与发展的具体路径选择,还有其诸多的特殊性。比如说,浙江国有工业不发达,那些国有工业发达地区显然不太适合直接以浙江的水平为其当前改革的目标;再如,浙江的商贸服务业非常发达,这和当地的重商文化传统关系紧密,显而易见,这种国有经济的布局结构也不是其他地区能够简单地模仿和移植的。我们必须看到,各地区在国有企业改革初始条件上的这些差异,决定了没有一个地区能够完全以浙江的模式为其改革目标。

从全国情况看,我国是一个经济转轨国家,多种经济因素与社会政治因素交织在一起,非常需要根据整个国家在经济社会特定阶段的发展任务的要求,形成相对统一的认识。我国又是一个地域广阔的大国,各地在经济发展水平和文化传统等方面存在很大的差异,不可能举国上下采取整齐划一的工作举措。具体到每个地区,国有经济在其经济体系中的地位与作用,应该随该地区在特定时期的经济体制和社会条件不同而有必要的动态变化的实践空间。

总之,浙江国有经济的改革路径,代表了我国国有企业改革的未来方向。当然,这并不意味着我们可以由此而武断地运用浙江经验去指导当前国有企业改革与发展的全部实践。应该看到,在浙江这类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对成熟、完善的经济发达地区,国有经济可以仅在关键性、基础性领域占居主体地位,并因此而在整个国民经济中发挥出先导性和支撑性的作用。而在那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对欠成熟、欠完善的经济相对不发达的地区,在相当长一段时期里,国有经济仍然需要通过维持自身在更为广泛的重要领域的占优地位和主体地位,来发挥对国民经济发展的主导作用。

(作者:中国社会科学院工业经济研究所副研究员、管理学博士)

作者:余 菁

本文来自 99学术网(www.99xueshu.com),转载请保留网址和出处

上一篇:电力设计施工项目管理论文下一篇:大学生性行为伦理分析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