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法懂法守法用法

2022-08-05

第一篇:学法懂法守法用法

学法懂法用法守法学习总结

一、强化学法懂法用法守法思想理念。提高全民法律意识,推进依法治国、依法行政、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一项重大而长期的工作。自觉学习、贯彻和宣传法律,关键在于提高思想认识。首先,公务员学法用法是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依法行政是政府工作的灵魂,是一切工作得以正常开展的基础和重要保证。其次是本职工作的需要。税务局作为政府窗口单位,涉及各行各业、诸多法律法规。作为一名税务干部,必须充分掌握才能保证各项工作规范有序开展,服务好本职工作。三是自身建设的需求。党员干部首先应该是国家法律带头的执行者和遵守者,学法用法这个头带得好不好,直接影响到工作的成效,关系到工作的形象。四是广大群众的迫切愿望。通过多年来法制教育,广大群众要求社会依法行政、阳光行政,体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呼声越来越高,作为一名合格的党员干部,学好用好法律不单是个人的荣辱得失,而是与法治国家的实现紧密相联。

二、确保教育活动成效,避免形式主义。学法是用法的前提。尽管这些年来,我们普法宣传学习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弄不懂、学不深现象还比较突出,并直接消极地作用在实际工作上。因此,在此次教育培训中,我个人十分注重认真听讲,深入思考,认真做好笔记、答好试卷、写好体会,真正做到积极地和自觉地学法用法,确保取得学法用法的实际效果。

三、搞好教育培训活动,推进依法行政。目前社会上一些上访案件和群体性事件分化了政府在发展经济为主线上的大量精力。一方面反映了广大人民群众法律意识的增强,另一方面也反映出没有严格执法或者依法行政造成的新问题新矛盾逐步显现。这也为我们敲响了警钟,如果我们不严格依法行政,就有可能累积新的社会问题和矛盾,给接下来的工作增加阻力,从而阻碍经济快速健康发展。公务员队伍更应把依法行政这根弦绷得更紧一些,时刻按照“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原则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尤其要解决好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认真解决这些问题,可以充分体现法制宣传为人民的要求。我们要通过这次学法懂法用法守法教育培训活动,坚持从实际出发,学好法用好法,做到执法为民、廉洁奉公,维护好社会稳定,做到了学法用法的和谐统一。

第二篇:学法懂法用法守法学习心得之一

为了深入贯彻全区地税系统“学法懂法用法守法”学习精神,进一步提高法律意识、法律素质和执法遵从度,根据市局安排,我积极参加了“学法懂法用法守法”教育培训活动。学习中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依法治税、从严治队、优化服务”三项工作任务,努力提高依法行政、依法治税水平,做到“违法事不干、违反法律程序事不干”,带头学好法律知识,努力提高法律意识,不断增强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能力。下面我结合自己本职工作,谈谈学法用法心得体会。

一、强化学法懂法用法守法思想理念。提高全民法律意识,推进依法治国、依法行政、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一项重大而长期的工作。自觉学习、贯彻和宣传法律,关键在于提高思想认识。首先,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党和国家的基本方略,公务员学法用法是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依法行政是政府工作的灵魂,是一切工作得以正常开展的基础和重要保证。其次是本职工作的需要。税务局作为政府窗口单位,涉及各行各业、诸多法律法规。作为一名税务干部,必须充分掌握才能保证各项工作规范有序开展,服务好本职工作。三是自身建设的需求。党员干部首先应该是国家法律带头的执行者和遵守者,学法用法这个头带得好不好,直接影响到工作的成效,关系到工作的形象。四是广大群众的迫切愿望。通过多年来法制教育,广大群众要求社会依法行政、阳光行政,体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呼声越来越高,作为一名合格的党员干部,学好用好法律不单是个人的荣辱得失,而是与法治国家的实现紧密相联。

二、确保教育活动成效,避免形式主义。学法是用法的前提。尽管这些年来,我们普法宣传学习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不可否认,政府部门特别是在基层,相当数量的领导干部和公务员法治意识和法治观念还比较淡薄,弄不懂、学不深现象还比较突出,并直接消极地作用在实际工作上。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固然是多方面的,但与一些地方公务员学法环节存在形式主义不无关系。在因制度弱化导致的上无压力下无动力的情况下,部分公务员提不起学法的精神和用法的自觉性。这就导致部分公务员法律素质不高,行政活动缺乏科学性、严谨性和合法性。因此,在此次教育培训中,我们十分重视完善形式、充实内容、健全机制、强化培训、严肃考核。我个人认真做好笔记、答好试卷、写好体会,真正做到积极地和自觉地学法用法,确保取得学法用法的实际效果。

三、搞好教育培训活动,推进依法行政。目前社会上一些上访案件和群体性事件分化了政府在发展经济为主线上的大量精力。一方面反映了广大人民群众法律意识的增强,另一方面也反映出没有严格执法或者依法行政造成的新问题新矛盾逐步显现。这也为我们敲响了警钟,如果我们不严格依法行政,就有可能累积新的社会问题和矛盾,给接下来的工作增加阻力,从而阻碍经济快速健康发展。现在,依法治国观念深入人心的局面来之不易,公务员队伍作为倡导者和实践者的主力军,更应把依法行政这根弦绷得更紧一些,时刻按照“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原则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尤其要解决好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认真解决这些问题,可以充分体现法制宣传为人民的要求。我们要通过这次学法懂法用法守法教育培训活动,对广大干部进行法制教育,坚持从实际出发,学好法用好法,做到执法为民、廉洁奉公,维护好社会稳定,做到了学法用法的和谐统一。

学法用法懂法学习心得之二

在前一阶段的学习中,我主要是从法律的历史渊源以及总体框架入手,了解了中国的法律体系的相关知识,下面我对我这一阶段学习的情况做一个总结,重点说说自己学法的一些心得体会,不当之处请各位领导和同事批评指正。首先第一点,简单说一下我国法律发展的历史。我国的法律历史源远流长,最早的一部法律可以追溯到夏朝,距今已有四千多年的历史,由于处于奴隶社会,所以当时的法律神权色彩极为强烈,到后来的封建社会,重刑、严刑思想占了法律体系的主导地位,法律逐步走向残酷,例如我们都知道的中国历史上最严酷的死刑-凌迟,就出现在这一时期的宋朝,到清末变法,标志着中国近代法律的开始,这一阶段的法律主要体现了废除旧法,提倡男女平等的思想。而在我们所处的当代,我们所说的法律,用通俗的话讲就是为了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保障正常的人身权利、自由,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而制定的一种约束性的、规范性的、惩戒性的条文。由此可见,法律与我们的日常生活是息息相关的。第二点,简单介绍一下我国现行的法律情况。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与世界交往的日益频繁,加上我国自主择业以及流动人口的激增,矛盾的发生与日俱增,不可避免的出现了各种因矛盾而导致的纠纷、损害和诉讼,要合理的、合程序的、合乎规范的来解决各种各样的的问题,就必须依靠法律手段来实现。为解决社会中出现的一系列问题,也为了更好地维护社会稳定,自九届全国人大以来,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共制定了近60件法律和有关法律问题的决定,其中构成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7个法律部门中基本的、主要的法律大多已制定出来。这7个法律部门是:宪法及宪法相关法、民法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可以说我国现行法律体系主要就是有这七种部门的法律构成,但是在谈到对我国法律体系所应包含的具体内容时,社会上却存在分歧,主要有以下两种观点: 一种观点认为,我国的法律体系应该只包括宪法和法律,不包括其它规范性文件,也就是说法律体系只应当是由法律规范所构成的体系。

另一种观点认为:我国的法律体系不仅包括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还包括地方性法规、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等规范性文件。我国的立法法对这个问题作了合理的解释:他的主要意思就是说,法律的制定是为了创设权利义务规范,而行政法规的制定则是为实现法律所创设的规范服务。由此可以看出,我国的法律体系,只能是由法律规范所构成,一般意义上的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等规范,不能看作是国家法律体系的组成部分。

第三点说说我的心得体会。通过近期的学习,我收获很多,能够对我国法律制度建设的现状有一个客观清醒的认识。体会主要有以下几点,

第一:我觉得对法律知识的学习贵在坚持,我们应该注意时时刻刻学习法律,不要等要用法律的时候才意识到自己法律知识不足,出现那种书到用时方恨少的尴尬局面。

第二:我们学法的目的是为了懂法,而懂法的目的就是为了学会用法。这就需要我们领会法的实质,理解法的内涵精髓。我觉得在学习法律的时候,完全可以联系自身实际,结合自身体会,加以通读、领会和贯穿。虽然有些法律条文不需要一字不落的背下来,但是个中脉络要领会清楚。同时还需要我们日常生活中多听多看、多观察、多积累。

第三,就是:学法重要,普法更重要!在现实生活中,有很多不懂法的人,例如有的人明明自身的权利受到了侵犯,却不懂的用法来保护自己,只得忍气吞声,影响了正常的生活和工作秩序;还有的人意气用事,感情为先,触犯了法律还振振有词;更有甚者,视法律为儿戏,肆意践踏。这就要求我们每一个人应该从自身做起,利用自己学法所拥有的知识向他人宣传,引导他人自觉学习法律,只有人人都懂法,社会主义社会才会沿着和谐社会的道路更快更健康的发展。尤其是今年年底,我市县乡两级人大将面临换届选举,其中就要用到《选举法》、《组织法》等多部法律知识,我觉得这对我们这些工作人员来说是一个契机,也是一次考验,我们应该在干好工作的基础上,充分利用空闲时间,有计划有针对性的学习相关法律知识,在换届选举工作正式开始之前,最大限度的把准备工作做好,我觉得是不是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去做:

第一,尽快熟悉换届选举工作的程序,这其中最好的办法就是查找并学习往年换届的相关资料,熟悉整套工作的流程,将程序搞明白之后,根据自己的理解画一个流程图,这样就对以后的工作进度一目了然,做到心中有数。

第二,对换届选举工作所涉及的法律,我们不应该仅仅局限于单纯的看,而是应该将法律脉络和所涉及的问题以及解决问题的办法有条理的整理出来,记录到笔记本上,在日后工作中多学多看,这样才可以加深对法律的理解。

第三,在学习法律的时候应该突出重点,例如,今年的换届选举将与往届不完全一样,因为我国在XX年对选举法、组织法都作了一定修改,因此,我们在学习的过程中要把重点放在这些法律被修改的地方,把修改前后的法律条文找出来,加以对比,加强理解,加深印象,只要这样才不会出现因为在工作中照搬往年做法而导致工作失误的现象,也只有这样才可以真正成为领导的好助手!

第三篇:“学法懂法用法守法”教育培训活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和《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以及《全区地税系统开展“学法懂法用法守法”教育培训活动方案》精神,进一步提高广大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法律素质和执法遵从度,全面推进地税系统学习型、纪律型、法制型、创新型、服务型“五型”机关创建活动进程,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以坚定理想信念、增强法律意识、培育法治精神、提高法律素质和依法办事能力为重点,紧紧围绕“依法治税、从严治队、优化服务”三项工作任务,联系实际深入开展“学法懂法用法守法”教育培训活动,努力提高我局依法行政、依法治税水平。通过教育培训活动,让“依法行政、依法治税”的治税理念深入到每一个干部职工的心中,让“违法事不干、违反法律程序事不干”的警钟始终长鸣,让“遵纪守法、依法办事、不触法律底线”的思想观念变为每个干部职工的自觉行动,努力培育一支具有较高法律素养和依法办事、遵纪守法的高素质干部队伍,促进执法规范,提升服务水平,推进依法治税。

二、组织领导

开展“学法懂法用法守法”教育培训活动是在新形势下全面推动和促进地税系统依法治税、依法行政、依法办事、反腐倡廉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贯彻落实以人为本、和谐发展理念的重要举措,为此我局成立活动领导小组,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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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监审科、机关党办在活动中各司其职,及时了解掌握活动情况,交流反馈信息,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三、教育培训范围

全体干部职工。干部职工学法结合队伍建设和实际工作需要,针对领导干部、干部职工职位类别,确定不同的学习内容和方式。

四、学习内容

一是通用法律法规知识。包括宪法和规范我国公共行政管理的经济、政治、文化、社会事务相关的法律法规,重点包括刑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国家赔偿法、行政处罚法、行政监察法等法律及公务员法及配套法规和廉政法律法规。

二是专门法律法规知识。包括规范税务系统行政管理的法律法规知识,其中重点包括税收执法行为规范、税收执法风险与防范、信息安全与保密以及涉税犯罪等法律法规。

三是计算机培训。包括计算机的应用、大集中系统操作等,以50岁为界限针对不同的年龄段分别进行培训。

四是业务培训。本培训由各科室根据工作职责、工作性质分别进行。

五是党风廉政教育。包括聘请检查院人员为我局干部举办学习法律辅导讲座,要把辅导讲座与每个学习单元内容结合起来,以此提高学习质量。

五、活动安排与步骤

活动从2011年1月开始,2011年12月结束,分三个阶段。

(一)宣传动员阶段:2011年1月。我局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活动方案,深入做好宣传动员和发动工作,营造良好的培训学习氛围,让全体干部职工充分认识此次活动的重大意义。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1年2月至2011年11月。此阶段

划分为四个学习单元,每两个半月为一个学习单元。在学习中坚持法制教育与依法行政培训相结合,坚持法律知识学习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坚持增强法治和大局意识与提高依法办事能力和从严治队相结合,坚持考核考试与调动干部职工学习法律法规积极性和主动性相结合,真正做到安排合理、措施有效、指导有力、督促到位,确保教育培训活动质量。

(三)、检查验收总结表彰阶段:2011年11月底,对活动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全面的总结。

六、学习形式与方法

(一)领导干部带头学。党组坚持和落实中心组学习制度,要把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的学习纳入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作为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和提高领导干部政治理论水平和思想道德建设的重要措施,制定学习计划,认真组织落实,不断提升依法决策、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充分发挥好组织引导、领导带头作用。中心组每月专题学习法律知识不少于1次,每次不得少于1小时。

(二)在职自学。全体干部职工要立足岗位,结合工作实践,学习每个单元规定的法律法规。要联系工作实际,撰写学法笔记、心得或论文,增强学习实效。干部职工在活动期间自学法律时间不少于50小时并做好学习笔记。

(三)举办学法辅导讲座。培训采取分级分类方式, 2011年对所有股级干部分批轮训一次;负责本单位股级以下干部培训,每个学习单元开始前都要针对单元学习内容举办培训班,对于举办培训班确有困难的单位,要根据单元学习内容聘请法律专业工作者举办专题辅导讲座。同时要把学法培训与其他培训有机地结合起来,将法律法规知识学习教育纳入到各类培训班课程,15天

以上的培训班必须安排一定时间的法律知识学习内容;其他班次要根据不同的类别和学员特点安排相应的法律知识学习内容。

(四)开展“法律进机关”活动。要把学习法律知识作为创建学习型机关的重要内容,组织开展法律知识竞赛、懂法守法演讲、法制文艺汇演、法制专题图片展等丰富多彩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加强法治文化建设。要充分利用相关网站,开辟法制宣传教育专栏,完善法制学习资料信息平台,把法制宣传教育融入到税务管理和服务的全过程,要加强廉政法制教育,促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通过“法律进机关”活动,形成良好的学法懂法用法守法的工作、学习、生活氛围。

七、考试考核

(一)建立检查考评制度。根据每个单元学习内容,结合工作实际有针对性地细化学习内容和要求,每月通过干部职工的学习笔记对学习情况进行检查考评,主要查看是否认真学习了规定的书籍,能否准确理解和把握书中的主要内容和基本思想,能否做到理论联系实际,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用制度保证学习效果。

(二)建立考试制度。每个学习单元结束后都要进行考试。按照分级组织实施的原则。考试紧密结合工作实际,以开卷和闭卷的形式,重点测试干部职工掌握法律知识水平、运用法律知识能力和树立法治理念情况,考试试题以检验干部职工的综合能力。考试主要为调动和激发干部职工学习法律法规知识的内在潜能和积极性,推动学法懂法用法守法活动深入开展。考试成绩不合格者当年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等次。

(三)健全学法考核制度。把学法情况和法律素质作为个人年度的考核内容,定期对个人法律考试成绩、依法决策、依法行政、

依法办事等情况进行考核,并登记备案。把干部职工学法考核情况作为任免、晋升、奖惩的依据。

(四)建立学法登记制度。要对干部职工参加各类法制教育培训、讲座、法律知识竞赛、担任法制讲课任务等学法活动进行登记备案,作为干部职工学法情况的重要依据。

(五)建立信息报送制度。在教育培训活动中,要把学习组织情况、好的工作经验、做法以信息的形式及时上报。

二○一一年六月三十日

第四篇:学法懂法 做守法公民

法律是庄严的,神圣的,谈到法律,总会给人以神秘、威严、崇高的感觉。其实,律与道德、习惯、宗教、纪律一样,都在规范着人们的行为。正是由于这些规范的存在,这个社会才变得有序;正是由于法律的存在,我们的权利才得到应有的保障。俗话说“家有家法,国有国法”可见法是多么重要。而一个国家也必须拥有自己的法律。

古代就有商鞅南门立木,来树立法律的威信。在战国时期,开始秦国十分弱小。商鞅就对秦王说:“一个国家要富强,必须注意农业,奖励将士;要打算把国家治好,必须有赏有罚。有赏有罚,朝廷有了威信,一切改革也就容易进行了。”秦王十分赞同商鞅的想法就让它执行。商鞅将旧法进行了修整,但又担心百姓不相信不信任他。于是就在南门里了一根木头,说:“谁能把木头搬到北门去,就给谁十两黄金。”人们都不信,于是商鞅就把赏金提到了五十两,这是有一个人把木头搬到了北门,商鞅立刻给了他五十两黄金,这就是有名的南门立木。人们从此也相信商鞅,推崇新法,秦国也慢慢强盛起来。

如今各个国家都要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权威,例如我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武装警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法》等等。其中,还有保护我们儿童的例如《中华人名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要想社会不断的发展壮大,相应的法律也要随之发生变化,第十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修改宪法这一做法正是顺应时代的要求,是民心所向,是习近平新时代全面到来的标志。

我们是祖国的未来,祖国的希望。作为一名人民教师,也要学会法律知法懂法用法。并且言传身教,让学生也要学法守法懂法,做守法公民,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这是作为一名人民教师任重而又道远的使命。

有很多人就是因为不懂得法律而走上了一条不归路。例如着名的药家鑫惨案:于二零一零年十月二十日,药家鑫驾驶红色雪佛兰小轿车行驶至西北大学长安校区外西北角学府大道时,撞上前方同向骑电动车的张妙后药家鑫下车查看,发现张妙倒地呻吟,因为害怕张妙看到车牌号,以后找麻烦,便产生杀人灭口的恶念,就立刻转身从车内取出一把尖刀,上前对倒地的被害人张妙连捅数刀,致张妙当场死亡。如果药家鑫懂得法律,就不会发生这样的惨案。

所以,人人都要学法、懂法、用法。共同建设和谐社会。

第五篇:立足岗位职责 学法懂法用法

张雪

在埃及,阿努比斯用装有“玛特羽毛”的审判之秤衡量善恶,判决人死后灵魂的归宿;在意大利,但丁撰写《神曲》描绘炼狱定义罪孽与美德,将赏罚分明;在印度,虔诚的佛教教徒笃信“因果循环,报应不爽”。纵观全球,几乎每一个文明的背后都有一整套的神魔体系来诠释人类精神世界中的公平与正义。但是,又因为这些思想本就是“君权神授”的砝码,意在维护社会上层阶级的统治,所谓的“公平与正义”仍局限于少数人。当现世生活中无法伸张“公平与正义”,人们只能将对“公正”的渴盼寄希望于“死后”或者“下辈子”这样空泛的字眼。然而,历史是不断奔流的洪水,当旧的社会意识形态无法满足新的经济发展的需要,人类对思想领域的探索总会有出乎意料的成果。有人说:“法律政令者,吏民规矩绳墨也”,于是有了“法律”;有人说:“人因其为人而应享有权利”,于是有了“人权”。法律,通过国家强制力的保障而与同属规则的道德相区别,是阶级统治的工具,同时,也在不断被修订、完善的过程中兼顾到更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中国近现代史上,有两部非常有名的法律。一部是孙中山先生的《中华民国临时约法》,该法通过立法程序,确立了资产阶级共和国的国家政治制度和政权的组织形式,以及人民的民主权利。其实践意义在于在中国开创了依法治国的先河。另一部则是新中国成立后颁布的第一部《宪法》。《临时约法》虽然是中国政治民主化、法制化历程中的里程碑,但因其具有很大的阶级局限性,难以凭借一纸空文来实现“法制”的目标。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也经历了三次重新修订后才确定为现行的1982年《宪法》。可见,法律的制定既要符合当时的政治形势,又要与国家政治发展目标、社会和经济发展目标相适应。与国情不符的法律终将被废止。

近年来,随着普法进程的加快及新闻媒体的宣传,人民群众学法、懂法,用法律维护自身权利的意识大大提高了。有人说:“我上班干好自己的工作就行了,学习法律有什么用?平时又没什么用处。”其实,我们本身就生活在一个处处充斥着法律痕迹的环境当中。我们进单位上班,跟单位签约,与《合同法》有关;我们的工时、工薪、社会福利,与《劳动法》有关;我们的结婚、离婚、家庭关系,与《婚姻法》有关。如果你了解法律,就会知道作为消费者我们有自主选择权,学会对不法销售说“不”;如果你了解法律,就会知道作为劳动者我们有平等就业权,学会对就业歧视说“不”。而作为一名收费站员工,学法、懂法,用法律知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杜绝人身安全事故,保障收费道口安全畅通,是我的权利与义务。

马鞍山管理处宁马收费站作为省界收费站,既要收缴马鞍山至安徽路段的费用,又要替江苏路段代收相关费用。比如说:七座以下的小客车从马鞍山北收费站上高速至宁马收费站,应当收取马鞍山北至宁马的5元加上江苏的代收费15元,一共20元费用。对于司乘人员来说,4公里的路就要收取20元的费用,很多人表示不理解,在建站初期经常因此发生矛盾。2013年的12月14日某白色轿车驶入宁马收费站的道口,缴卡、验卡,在听及需交费20元时,激烈的表示自己明明只行驶了4公里,凭什么缴纳那么多费用。当时视频显示,收费人员面带微笑,耐心向其解释相关政策。司机交费后未驶离道口,指责收费人员不提供微笑服务,态度不好。调解过程中,双方发生拉扯,拉扯过程中车主的金项链受损,向收费站方索赔无果,事后车主将拉扯过程中的录像上传网络,引起了一番热议。

可见,学法懂法用法不仅能够帮助我们在日常生活中维护自身的权益,也使我们能够在工作中做到为自己免责,为单位免责。法律的学习既能开拓我们的视野,增加我们的知识,又能让我们防微杜渐,提高风险意识和防范意识。因此,应将法律学习融入我们的日常工作生活,增强法律意识,弘扬法治精神,做好一名学法懂法用法的交控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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