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顾问聘用合同

2022-07-11

第一篇:工程顾问聘用合同

技术顾问聘用合同

编号:_________

为了进一步规范技术专家队伍建设与管理,加强公司与技术专家之间的合作,双方协商一致,签订合作协议,共同遵守协议所列条款。

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聘用_________先生/女士(以下简称乙方)作为甲方技术专家。

本协议有效期为_________年,自双方签字之日起执行。

一、甲方承诺:

1.根据审核需要邀请技术专家开展审核专业咨询、专业技术研讨、授课等活动,并按公司有关规定发给补助/报酬。

2.向乙方提供或传达上级部门和甲方有关认证活动的信息

3.甲方邀请乙方参加审核或相关组织活动时,按每个审核日发放_________元保险费用,由乙方自行办理保险。

凡在参加甲方的审核时,发生意外伤亡及其他一切事故,按乙方投保的保险条款执行,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若乙方未办理保险,则一切责任由乙方个人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乙方承诺:

1.遵守甲方相关管理程序的规定。

2.甲方安排审核活动时一般能保证参加,如无特殊情况累计二次不能按任务书执行审核任务,则视为不愿意参加甲方审核活动,不再安排审核任务。

3.本人同意在审核中发生意外时,按协议第一项中的第3条执行。

4.甲方的经营、管理及审核信息和客户情况均属甲方机密,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不得向第三方泄露。

甲方(盖章):_________技术专家(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

聘请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聘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业务需要,特聘请乙方担任常年知识产权顾问,现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1条 乙方指派顾问

乙方接受甲方聘请,指派_________担任甲方的常年知识产权顾问,甲方同意前述指派,并认可乙方可能出现的临时委派其他人配合指派人完成第2条所述工作之情形及/或指派的人因故(如疾病、开庭冲突、出差等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经甲方同意,可由乙方的其他指定人暂时替代处理较急的事务。但乙方更换指派必须经甲方同意。

第2条 甲方的服务范围

日常法律范围:

2.1 就甲方日常涉及的法律问题口头或书面解答法律咨询、提出法律建议或出具法律意见书;

2.2 审查、修改甲方因商务活动与第三方签署的各类合同、协议书或其他法律文件;提出修改意见及法律建议;

2.3 应甲方要求,对甲方签署的各种法律文书进行见证;

2.4 协助甲方参与较为重大商务活动的谈判、磋商,并提供分析论证;

2.5 受甲方委托,签署、送达或者代为收领法律文件;

2.6 受甲方委托,保管甲方要求乙方妥善保管的法律文件;

2.7 就甲方已经、面临和/或可能发生的纠纷进行法律论证,提出解决方案,出具法律意见书;

2.31 关于专利保护的其它事务。

2.32 本条所列2.23至2.31项法律事务的具体个案实施,如果委托乙方代理,需另行办理委托手续(或另签委托代理合同),另行向乙方支付代理费,乙方则在收费上给予优惠。

软件服务范围

2.33 就甲方日常计算机软件登记和著作权登记方面的问题(国内外)做口头或书面解答,提出法律意见或出具法律意见书;

2.34 代理计算机软件登记和著作权登记;

2.35 就甲方有关计算机软件程序和著作权保护、管理规章制度,员工保密制度,品牌战略实施提供专业意见或出具法律意见书;

2.36 就软件开发、检索、转让、授权许可的谈判、合同起草、修改及摸底调查、纠纷调解、侵权取证、行政查处乃至法律诉讼提供解决方案和行动;

2.37 本条所列2.34至2.36项法律事务的具体个案实施,如果委托乙方代理,需另行办理委托手续(或另签委托代理合同),另行向乙方支付代理费,乙方则在收费上给予优惠。

第3条 工作方式

3.1 乙方担任甲方常年知识产权顾问的代理人应按甲、乙双方事前约定的时间、地点进行工作。乙方因故不能工作,应事先通知甲方。甲方随时有事交办,如无特殊情况,指派顾问应及时予以受理。

3.2 乙方应按甲方法定代表人和其指定的联系人的要求提供法律服务。本合同中,甲方指定为顾问的联络人,负责转达甲方的指示和要求,转交文件和资料等。

第4条 知识产权顾问费及办案费用

4.1 双方约定,甲方向乙方支付知识产权顾问费每年_________元整,(大写:_________元整)。支付期限为:甲方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七日内付清顾问服务费。支付方式为:现金/支票/本票/汇票/电汇

4.2 指派顾问办理甲方委托事项所发生的下列办案费用,由甲方承担:

a.各种政府、法院、行业官方及法定中介机构所收取的费用;

b._________市区以外发生的差旅、食宿、车船及一切杂费;

c.办理甲方事务而产生的一切交际费用;

d.调查取证购买样品,录音录(照)像,检索查询,公证及技术鉴定费等。

第5条 甲方的义务

5.1 为使乙方能正确完成甲方委托的事项,甲方应根据乙方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的资料、信息,并承担诚信责任;

5.2 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顾问费和乙方实际支出的办案费用;

5.3 为乙方处理甲方委托的事宜提供所需的便利条件;如必要的资料、文件、交通及其它方便;

5.4 体谅乙方的职业操守的约束,不强求乙方出具有违其职业操守的法律文件,甲方应尊重指派代理人依据法律独立、不受干扰地作出专业判断的权利。

第6条 乙方的义务

6.1 乙方应在最有效的时间内,勤勉尽责、保质保量完成甲方委托的事宜,并依据法律做出专业判断,努力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6.2 乙方应就甲方为乙方处理甲方委托事宜而向乙方提供的资料、信息承担保密责任,除依据国家法律有权了解该等资讯的其他人员以外(如法官、检查官、警官、税务官员等),未经甲方许可,不得向任何组织和个人泄露;

6.3 乙方不得违背职业纪律,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在与甲方有严重利益的另一方亦从事相同的法律服务。

6.4 指派代理人仅接受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联络人的委托办理甲方法律事务,不得随意接受甲方其他员工的委托或咨询,并提供不利于甲方的法律意见。

第7条 合同的生效及解除

本合同有效期为开放式的,自本合同签字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欲解除本合同,应提前二个月书面通知对方。没有书面通知的,视为同意续签合同,本合同继续生效。

第8条 合同的变更

任何一方要求变更本合同条款,需双方再行协商,签订变更协议,未经书面变更的任何内容,不对甲、乙双方产生法律效力。

第9条 其他

9.1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亦应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时,双方均可向_________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仲裁适用该会之《仲裁规则》。

9.2 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授权人(签字):_______ 授权人(签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第二篇:技术顾问聘用合同

编号:_________

为了进一步规范技术专家队伍建设与管理,加强公司与技术专家之间的合作,双方协商一致,签订合作协议,共同遵守协议所列条款。

_________聘用_________先生/女士作为甲方技术专家。

本协议有效期为_________年,自双方签字之日起执行。

一、甲方承诺:

1.根据审核需要邀请技术专家开展审核专业咨询、专业技术研讨、授课等活动,并按公司有关规定发给补助/报酬。

2.向乙方提供或传达上级部门和甲方有关认证活动的信息

3.甲方邀请乙方参加审核或相关组织活动时,按每个审核日发放_________元保险费用,由乙方自行办理保险。

凡在参加甲方的审核时,发生意外伤亡及其他一切事故,按乙方投保的保险条款执行,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若乙方未办理保险,则一切责任由乙方个人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乙方承诺:

1.遵守甲方相关管理程序的规定。

2.甲方安排审核活动时一般能保证参加,如无特殊情况累计二次不能按任务书执行审核任务,则视为不愿意参加甲方审核活动,不再安排审核任务。

3.本人同意在审核中发生意外时,按协议第一项中的第3条执行。

4.甲方的经营、管理及审核信息和客户情况均属甲方机密,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不得向第三方泄露。

甲方:_________

技术专家: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

聘请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聘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业务需要,特聘请乙方担任常年知识产权顾问,现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1条 乙方指派顾问

乙方接受甲方聘请,指派_________担任甲方的常年知识产权顾问,甲方同意前述指派,并认可乙方可能出现的临时委派其他人配合指派人完成第2条所述工作之情形及/或指派的人因故不能履行职务时,经甲方同意,可由乙方的其他指定人暂时替代处理较急的事务。但乙方更换指派必须经甲方同意。

第2条 甲方的服务范围

日常法律范围:

就甲方日常涉及的法律问题口头或书面解答法律咨询、提出法律建议或出具法律意见书;

审查、修改甲方因商务活动与第三方签署的各类合同、协议书或其他法律文件;提出修改意见及法律建议;

应甲方要求,对甲方签署的各种法律文书进行见证;

协助甲方参与较为重大商务活动的谈判、磋商,并提供分析论证;

受甲方委托,签署、送达或者代为收领法律文件;

受甲方委托,保管甲方要求乙方妥善保管的法律文件;

就甲方已经、面临和/或可能发生的纠纷进行法律论证,提出解决方案,出具法律意见书;

受甲方委托,向侵害、损害甲方合法权益的第三方提出交涉及索赔;

协助甲方完善内部管理的有关法律事务,提出法律建议;

甲方在经济活动中发生的各类诉讼、仲裁及/或行政处罚案件,须另行约定;

甲方在经济活动发生的企业改制、兼并重组、收购、破产、上市、融资、房地产开发、土地转让、投资、设立新公司、合并/分立、参股公司、股权转让、及其它类型的重大项目以及法律顾问工作量一次性达4小时以上的专项法律事务,不在本合同服务范围内,须另行约定;

乙方的服务范围中,不包括各类合同、协议书、规章制度的撰写、草拟;

本合同中,乙方的服务范围不包括甲方之控股公司、子公司或其他关联公司;

本条所列条至条法律事务的具体个案实施,如果委托乙方代理,需另行同乙方办理委托手续,并向乙方经办律师出具授权委托书,同时,甲方须另行向乙方支付代理费,乙方则在收费给予优惠。

商标服务范围:

就甲方日常商标方面的问题做口头或书面解答,提出法律意见或出具法律意见书;

审查、修改各项有关商标法律文书,代理国内外商标的申请、变更、转让、无效等事务;

就甲方有关商标侵权问题包括指控他人侵权或被他人指控侵权、或对市场侵权假冒行为提出进行论证、发表律师意见、提出解决方案;

就甲方已经、面临或者可能发生的商标权纠纷包括申请被驳回、被他人异议、被他人提出撤销注册或对他人提出异议、撤销他人商标注册等法律行为进行法律论证,发表律师意见、提出解决方案;

就甲方有关商标战略进行整体策划提出律师意见、出具建议函;

甲方有关商标的创意、商标的使用、商标的管理、商标的保护、商标的许可使用、商标的市场运作等提出口头建议或出具法律意见书;

本条所列至项法律事务的具体个案实施,如果委托乙方代理,需另行同乙方办理委托手续,同时,甲方须另行向乙方支付代理费,乙方则在收费上给予优惠。

专利服务范围

就企业的专利战略、组织构架、人员安排和工作方式提供咨询意见;

就合作伙伴的或竞争对手的国内外专利提供咨询、文献监视和检索;

代理国内外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的申请,技术领域包括:电子、电工、通讯、计算机技术、机械、医药、农药、兽药、化工、材料、生物和生化以及环境保护等;

代理复审请求及无效宣告请求;

关于专利纠纷与侵权的法律服务,包括咨询、市场监视、专利权的海关备案、调查取证、庭外调解、申请行政调处及提起诉讼等;

出具是否具有专利性和是否侵犯他人的专利权的法律意见书;

接受委托就专利申请的复审决定和专利的无效宣告决定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技术转让与专利实施许可的中介谈判、合同起草及摸底调查;

为企业大型投资、合资、引进技术和设备过程中涉及知识产权的技术改造项目提供法律意见书,等;

关于专利保护的其它事务。

本条所列至项法律事务的具体个案实施,如果委托乙方代理,需另行办理委托手续,另行向乙方支付代理费,乙方则在收费上给予优惠。

软件服务范围

就甲方日常计算机软件登记和著作权登记方面的问题做口头或书面解答,提出法律意见或出具法律意见书;

代理计算机软件登记和著作权登记;

就甲方有关计算机软件程序和著作权保护、管理规章制度,员工保密制度,品牌战略实施提供专业意见或出具法律意见书;

就软件开发、检索、转让、授权许可的谈判、合同起草、修改及摸底调查、纠纷调解、侵权取证、行政查处乃至法律诉讼提供解决方案和行动;

本条所列至项法律事务的具体个案实施,如果委托乙方代理,需另行办理委托手续,另行向乙方支付代理费,乙方则在收费上给予优惠。

第3条 工作方式

乙方担任甲方常年知识产权顾问的代理人应按甲、乙双方事前约定的时间、地点进行工作。乙方因故不能工作,应事先通知甲方。甲方随时有事交办,如无特殊情况,指派顾问应及时予以受理。

乙方应按甲方法定代表人和其指定的联系人的要求提供法律服务。本合同中,甲方指定为顾问的联络人,负责转达甲方的指示和要求,转交文件和资料等。

第4条 知识产权顾问费及办案费用

双方约定,甲方向乙方支付知识产权顾问费每年_________元整,。支付期限为:甲方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七日内付清顾问服务费。支付方式为:现金/支票/本票/汇票/电汇

指派顾问办理甲方委托事项所发生的下列办案费用,由甲方承担:

a.各种政府、法院、行业官方及法定中介机构所收取的费用;

b._________市区以外发生的差旅、食宿、车船及一切杂费;

c.办理甲方事务而产生的一切交际费用;

d.调查取证购买样品,录音录像,检索查询,公证及技术鉴定费等。

第5条 甲方的义务

为使乙方能正确完成甲方委托的事项,甲方应根据乙方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的资料、信息,并承担诚信责任;

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顾问费和乙方实际支出的办案费用;

为乙方处理甲方委托的事宜提供所需的便利条件;如必要的资料、文件、交通及其它方便;

体谅乙方的职业操守的约束,不强求乙方出具有违其职业操守的法律文件,甲方应尊重指派代理人依据法律独立、不受干扰地作出专业判断的权利。

第6条 乙方的义务

乙方应在最有效的时间内,勤勉尽责、保质保量完成甲方委托的事宜,并依据法律做出专业判断,努力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乙方应就甲方为乙方处理甲方委托事宜而向乙方提供的资料、信息承担保密责任,除依据国家法律有权了解该等资讯的其他人员以外,未经甲方许可,不得向任何组织和个人泄露;

乙方不得违背职业纪律,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在与甲方有严重利益的另一方亦从事相同的法律服务。

指派代理人仅接受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联络人的委托办理甲方法律事务,不得随意接受甲方其他员工的委托或咨询,并提供不利于甲方的法律意见。

第7条 合同的生效及解除

本合同有效期为开放式的,自本合同签字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欲解除本合同,应提前二个月书面通知对方。没有书面通知的,视为同意续签合同,本合同继续生效。

第8条 合同的变更

任何一方要求变更本合同条款,需双方再行协商,签订变更协议,未经书面变更的任何内容,不对甲、乙双方产生法律效力。

第9条 其他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亦应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时,双方均可向_________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仲裁适用该会之《仲裁规则》。

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授权人:_______授权人: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第三篇:法律顾问聘用合同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甲方因业务发展和维护自身利益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有关规定,聘请乙方的 律师作为常年法律顾问。

甲乙双方按照诚实信用原则,经协商一致,立此合同,共同遵守。

一、乙方的服务范围

乙方律师的服务内容为协助甲方处理日常法律事务,包括:

1、解答法律咨询、依法提供建议或者出具律师意见书;

2、协助草拟、制定、审查或者修改合同、章程等法律文书;

3、应甲方要求,参与磋商、谈判,进行法律分析、论证;

4、受甲方委托,签署、送达或者接受法律文件;

5、应甲方要求,就甲方已经面临或者可能发生的纠纷,进行法律论证,提出解决方案;出具律师函,发表律师意见;或者参与非诉讼谈判、协调、调解;

6、应甲方要求,讲授法律实务知识;

7、办理双方商定的其他法律事务。

二、乙方的义务

1、乙方委派 律师作为甲方常年法律顾问,甲方同意上述律师指派其他律师配合完成前述法律事务工作,但乙方更换律师担任甲方常年法律顾问应取得甲方认可;

2、乙方律师应当勤勉、尽责地完成第一条所列法律事务工作;

3、乙方律师应当依据法律规定,尽最大努力维护甲方利益;

4、乙方律师应当在取得甲方提供的文件资料后,及时完成委托事项,并应甲方要求通报工作进程;

5、乙方律师在担任常年法律顾问期间,不得为甲方员工个人提供任何不利于甲方的咨询意见;

6、乙方律师在涉及与甲方有对抗性的案件或者交易活动中,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担任与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冲突的另一方的法律顾问或者代理人;

7、乙方律师对其获知的甲方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非由法律规定或者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8、乙方对甲方业务应当单独建档,应当保存完整的工作记录,对涉及甲方原始证据、法律文件和财物应当妥善保管。

三、甲方的义务

1、甲方应当全面客观和及时地向乙方提供与法律事务有关的各种情况、文件、资料;

2、甲方应当为乙方律师办理法律事务提出明确、合理的要求;

3、甲方应当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法律顾问费和工作费用;

4、甲方指定 为常年法律顾问的联系人,负责转达甲方的指示和要求,提供文件和资料等,甲方更换联系人应当通知常年法律顾问。

- 234 -

第四篇:法律顾问聘用合同

篇一:法律顾问聘用合同

法律顾问聘用合同(以下简称甲方)因生产、经营、管理及其他业务工作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相关规定,聘请______(以下简称乙方)为法律顾问,经双方协商订立下列协议,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担任甲方的法律顾问,为甲方提供法律帮助,依法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甲方指定______为法律顾问的联系人。

二、乙方享有下列权利:

(一)负责处理企业经营、管理和决策中的法律事务;

(二)对损害企业合法权益、损害出资人合法权益和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根据工作需要查阅企业有关文件、资料,询问企业有关人员;

三、乙方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以及企业规章制度,恪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

(二)依法履行企业法律顾问职责;

(三)对所提出的法律意见、起草的法律文书以及办理的其他法律事务的合法性负责;

(四)保守国家秘密和企业商业秘密;

(五)法律、法规、规章和企业规定的应当履行的其他义务。

四、乙方工作范围:

(一)为甲方解答法律问题,必要时提供法律意见书。

(二)协助草拟、修改、审查合同和有关法律事务文书。

(三)接受甲方委托,参与经济合同谈判。

(四)接受甲方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非诉讼、调解、仲裁活动。

(五)应甲方要求,向职工进行法制宣传教育。

(六)接受甲方委托、办理其它法律事务。

五、乙方的工作时间、地点,根据甲方的提议,随时联系约定。

六、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与业务有关的情况、资料和必要的工作条件。

七、甲方向乙方每年缴纳聘请法律顾问费 元。费用按年缴纳,于合同签订日交清。参加诉讼、非诉讼、调解、仲裁、以及项目谈判,收费按律师事务所收费标准减半。

八、乙方为甲方工作办案的办案经费(包括交通费、食宿费、打印费、邮寄费等)由甲方负担。

九、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期限为1年。期满前一个月内,甲乙双方均有权提出修改合同条款要求,重新签订合同,或者书面通知对方不拟续签合同;否则本合同自动延续一年,并可按此方法一直延续下去。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 方(公 章)

甲方代表:乙 方:

甲方电话:乙方电话:

地 址: 地 址:

签约时间:年月日

签 约 地:篇二:行政事业单位聘请法律顾问合同 聘请常年法律顾问合同书

聘用单位(甲方) 住所地:

受聘单位(乙方) 住所地:

为了适应政府法制建设的需要,规范政府行政行为,促进行 政事业单位工作的法制化、制度化、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合同法》等法律的有关规定,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 则,订立如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恪守履行。 第一条 法律顾问的工作范围

律师(法律工作者)担任法律顾问,受甲方委托办理下列法律 事务。

1、就甲方的重大决策提供法律方面的意见,或者应甲方要求,对 决策进行法律论证。

2、对甲方起草或者拟发布的规范性文件,从法律方面提出修改和 补充建议。

3、参与处理涉及甲方的尚未形成诉讼的民事纠纷、经济纠纷、行 政纠纷和其他重大纠纷。

4、代理甲方参加诉讼,维护甲方依法行使行政职权和维护甲方的 合法权益。

5、协助甲方审查重大的经济合同、经济项目以及重要的法律文书。

6、协助甲方进行法制宣传教育。

7、向甲方提供国家有关法律信息,就甲方行政管理中的法律问题 提出建议。

8、办理甲方委托办理的其他法律事务。 第二条 乙方委派_________律师(法律工作者)作为甲方常年 法律顾问。乙方需更换律师(法律工作者)担任甲方常年法律顾 问时应取得甲方认可。第三条 甲方应履行以下义务

1、甲方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乙方提供其所需要的资料和文件并保证所提交资料和文件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2、甲方应当为乙方律师(法律工作者)办理法律事务提出明确、合 理的要求。

3、甲方应当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法律顾问费和工作费用。

4、甲方根据乙方律师(法律工作者)提供的法律意见、建议、方案所作出的决定而导致的损失。非因乙方律师(法律工作者)错误运用法律等失职行为造成的,由甲方自行承担。

5、甲方有权就乙方服务范围内的事项,随时向乙方提出口头或书面咨询,乙方应及时作出答复。

6、由于甲方的原因而导致上述服务事项没有完成,甲方不得要求退还已经支付的服务费用。

7、甲方委托的事项不得违反法律规定或执业规范。 第四条 乙方应履行以下义务

1、乙方应当向甲方委派合格、资深的律师(法律工作者)提供上述法律服务。

2、乙方律师(法律工作者)应尽职完成本合同项下的法律事务,在法律的范围内尽最大努力维护甲方利益。

3、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与委托事项有关的文件、资料,并有权对文件、资料进行审查和验证。

4、乙方律师(法律工作者)应当在取得甲方提供的文件资料后,及时完成委托事项,并应甲方要求随时报告工作进度。

5、乙方在维护甲方利益的前提下,遵从法律和行业规则的要求,有权保持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

6、乙方律师(法律工作者)在涉及甲方的对抗性案件或者交易活动中,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担任与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冲突的另一方的法律顾问或者代理人。

7、乙方不得有损害甲方利益或故意拖延、耽搁办理受委托事项等违反律师执业纪律和职业道德的行为。

8、乙方对甲方业务应当单独建档,应当保存完整的工作记录,对涉及甲方的原始证据、法律文件和财物应当妥善保管。

9、乙方律师(法律工作者)只为甲方法人提供法律服务,无义务为甲方的员工提供法律服务。

10、乙方的工作时间、地点应根据甲方的实际法律服务内容的不同, 具体协商或随时联系约定。

第五条 顾问费及支付 甲方向乙方支付的法律顾问费为每年¥_________元。甲方应 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向乙方一次性支付法律顾问费用。

甲方如果委托乙方办理专案代理事务或专项顾问事务,应向乙 方另行支付代理费。由双方另行签订委托代理合同,乙方在收费时 应予以优惠。 第六条 其他费用的负担

乙方律师(法律工作者)办理甲方委托事项所发生的下列费 用,应由甲方承担。

1、相关行政、司法、鉴定、公证等部门收取的费用。

2、本县外发生的差旅费、食宿费、翻译费、复印费、长途通讯费等。

3、征得甲方同意后支出的其他费用。

乙方应当本着节俭的原则合理使用上述有关费用。 第七条 合同的解除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1、无正当理由,擅自更换作为甲方常年法律顾问的律师(法律工作者)的。

2、因乙方律师(法律工作者)工作延误、失职、失误导致甲方蒙受重大损失的。

3、乙方律师(法律工作者)不按本合同的约定提供法律服务,经甲方指出后,仍不改正的。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1、甲方的委托事项违反法律或者违反法律服务执业规范的。

2、甲方故意向乙方提供虚假情况、捏造事实,致使乙方律师(法律工作者)不能提供有效的法律服务的。

3、甲方逾期不向乙方支付法律顾问费或者工作费用的。 第八条 合同的终止

1、本合同期限届满,甲乙双方不再续签合同的。

2、甲乙双方通过书面协议解除本合同。

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4、在委托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

5、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6、当事人有其他违约或违法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第九条 违约责任

乙方无正当理由不提供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法律服务或者违反本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还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法律顾问费。

乙方律师(法律工作者)因过错导致甲方蒙受损失,乙方应当通过其所投保的执业保险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支付法律顾问费或者工作费用,或者无故终止 合同。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法律顾问费、未报销的工作费用以及延期支付的利息。

本合同的任何一方未经合同另一方的书面同意,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和义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合同外的第三人。任何一方违反此款规定,都应当赔偿另一方因此而遭受的损失。并支付本合同法律顾问费用的_____%作为违约金。 第十条 合同期限

本合同的期限为壹年。自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合同期满前十五日内,由甲乙双方协商决定是否续签常年法律顾问合同。 第十一条 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 第十二条 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 合同的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叁份,双方各执壹份,上交县司法局备案一份,叁份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2012年月日 2012年月日篇三:聘请常年法律顾问合同书 聘请常年法律顾问合同书 2007-3-14 聘请方(以下称甲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邮编: 网址及电子信箱:

受聘方(以下称乙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邮编:

根据有关规定,甲方与乙方就聘请常年法律顾问事宜,经友好协商,订立如下合同条款: 第一条 乙方接受聘请,指派企业法律顾问 担任甲方的常年法律顾问。 第二条 常年法律顾问具体工作范围:

(一)日常法律事务

1、协助甲方处理管理、经营和对外联系中的有关法律事务;提供法律意见;对外签发法律函。

2、根据甲方需要,参与重大经济项目谈判,现场提供法律意见;列席企 业的重大会议,并现场提供法律咨询。

3、草拟、审查或修改甲方有关合同和法律文书。

4、根据需要,提供与甲方管理或经营有关的法律信息。

5、协助甲方清理、建立健全规章制度、调整劳资关系,起草或修改劳动合同。

6、根据甲方经营方式与自身特点,对甲方员工及干部进行必要的法律知识教育和培训。

7、为甲方商业秘密、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和专有经营权的保护提供法律建议;协助制定保密制度和保密协议。

(二)代办非诉讼法律事务

1、为甲方进行专项事实调查、资信调查,出具《法律意见书》。

2、就甲方之行为和有关法律事实出具《律师见证书》。

3、根据甲方企业委托,代办企业工商登记、商标权、专利权申请和注册等事项。

4、根据需要,参与甲方企业的改制、资产重组、上市、股权转让;机构合并、分立、收购;企业租赁经营、承包经营、合资合作经营等事务,并就以上事务提供全过程的法律服务。

5、为甲方代办信贷、抵押贷款、项目融资、银行贷款、融资租赁及其他筹资事宜中的法律事务。

6、为甲方办理房地产、土地征用拆迁补偿、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建筑报建、楼宇买卖(预售)、楼宇按揭、物业租赁、抵押、产权登记过户等房地产业务中涉及到的有关法律手续。

7、通过法律途径代理企业追讨各类债款;代理索赔、债权担保事宜。

8、办理甲方在进出口贸易、保险、资产信托、海商海事、海外投资、国际运输、技术(设备)转受让中涉及到的法律事务。

9、其他非诉讼法律事务。

10、以上非诉讼法律服务事项,国家另有专门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

(三)代理诉讼、仲裁类法律事务

1、代理甲方进行民事、行政诉讼或仲裁以及劳动争议仲裁和诉讼。

2、代理甲方在行政处罚、复议程序中的相关法律事务。

3、代理甲方请求国家赔偿并参加国家赔偿程序有关的活动。

(四)法律服务区域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发生之上述法律事务均属乙方律师提供法律服务之范围。 第三条 常年法律顾问的工作方式

1、乙方根据甲方需要指派顾问律师,亦可根据工作需要成立法律顾问小组。

2、乙方应在工作中进行业务分工,发挥集体智慧,共同合作研讨处理企业的重大问题,力求制定最佳的处理方案。

3、工作计划外,双方可通过电话、传真等通讯方式进行沟通,及时解决问题。

4、乙方所指派的常年法律顾问应与甲方保持经常性的工作联系。正常情况下,乙方应进行分工协作,确保常年法律顾问为甲方提供法律服务的及时有效,乙方有出差等特殊情况应事先通知甲方。甲方可根据工作需要要求乙方到甲方营业地点现场办公,甲方应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办公、交通等便利条件。

5、对甲方临时性或突发性的法律事务,乙方在工作安排上应积极做好调整,尽量优先满足甲方的工作需要。

第四条 甲乙各方的责任:

1、为保证法律顾问能依法执行职务,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或介绍办理甲方交办事务所需要的有关资料、文件、情况,并保证所提供之资料和事实及所作之陈述真实、充分、准确。提供的有关文件、资料可以是副本或影印件,必要时甲方应邀请法律顾问参加有关的会议及研究等。

如甲方不如实介绍有关情况或不能及时提供文件、资料的副本或影印件的,乙方有权拒绝代理该项法律事务。

2、如乙方委派的法律顾问在任期期间不称职,甲方有权要求调换责任律师。甲方亦可单方面书面提出解除本合同。同时,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经一方提出,双方同意可对合同进行修改和补充。

3、乙方应在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范围内,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4、乙方不应干涉甲方的内部事务且不应把意见强加于甲方。甲乙各方对在本合同履行期间所知悉或获取的对方的一切信息或资料均负有保密的义务。各方均应依善意及诚信的方式处理此类信息或资料。非为各方同意或相关业务所必需,任一方均不得向第三人就该信息或资料作任何披露。本项义务不受本协议第八条合同履行期限的限制。

5、如乙方指派的律师出差或有其他事务急待办理或待办理事务非该律师能力足够应付,乙方应另派其他律师完成或协助完成该事务。

6、经法律顾问参与草拟、谈判或审查、修改的章程、合同、协议及其他法律文书等,甲方应将制作的合同(包括修改后的合同稿和正式签署的合同文本副本或影印件)送交乙方一份存档。 第五条 乙方提供本合同的第二条之

(一)“日常法律事务”所列项目服务时,不再另收报酬。提供本合同的第二条之

(二)“代办非诉讼法律事务”和

(三)“代理诉讼法律事务”所列项目服务时,甲方应按照国家主管部门及本所关于收费的标准另行支付法律服务费,并享受乙方给予法律顾问单位的不低于八折的优惠,双方应同时就委托事项另定委托合同。 第六条 本合同甲方代表了与其有关联的企业,甲方下属或由其控股或直接属其主管的关联企业可获得本合同项下乙方提供的所有法律服务,并且都可以得到相应的收费上的优惠待遇。 第七条 根据国家主管部门及本所关于业务收费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甲方向乙方支付法律顾问费人民币合计(大写) 。该款项于合同签订之日支付。

注1:如双方续约,顾问费可根据乙方工作量再行适当调整。

第八条 乙方提供本合同项下法律服务的期间自 200 年 月日至 200年月日止。在聘用合同期间,一方如需终止合同,需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

第九条 因履行本合同产生的纠纷,交由苏州市仲裁委员会及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第十条 双方其他约定:

第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第十二条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合同各方签字盖章:

聘请方(甲方)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受聘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订日期: 年月日 签订地点:温州市

第五篇:法律顾问聘用合同

聘请单位(简称甲方):

受聘单位(简称乙方): 律师事务所

甲方因业务发展和维护自身利益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有关规定,聘请乙方的律师担任甲方的常年法律顾问。经甲乙双方平等、充分、友好协商,就聘请法律顾问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乙方律师的委派

乙方委派 律师担任甲方的法律顾问(或:组成法律顾问服务小组)并提供约定范围内的法律服务。法律顾问因故不能履行职务时,经甲方同意,乙方可另派其他律师代行职务。

甲方同意上述律师指派其他律师助理协助完成法律事务工作。 第二条 法律顾问的具体工作范围

1、解答甲方提出的与甲方业务相关的法律咨询。必要时,乙方可以出具书面的法律意见书。

2、根据甲方要求,协助修改、审查合同以及其他法律文书,并提供相应专业法律意见;

3、根据甲方要求,对企业劳动合同管理提出法律意见,协助企业理顺劳动合同关系,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4、根据甲方要求,协助企业加强经营管理中重大决策、商务谈判等法律风险控制;

5、根据甲方要求和委托,涉及公司兼并与收购、股权转让、资产出售、公司股权重组等事项提供法律意见;

6、根据甲方要求和委托,在企业进行债务清收以及对有关侵权行为进行权利维护时签发律师函,以非诉讼方式协助企业维护其合法权益(双方视具体情况另行协商有关费用);

7、根据甲方要求和委托,有偿代理企业参加诉讼、仲裁、调解等事宜(包括民事、经济、行政等诉讼、行政复议、仲裁,以及其他索赔、追收债款等)。

第三条 乙方的工作方式

1、乙方委派的律师应与甲方保持经常性工作联系,甲方需要乙方律师处理具体法律事务时,甲方应提前通知乙方委派律师办理,以便乙方做出工作安排。

2、对甲方临时性或突发性的紧急法律事务,乙方律师在工作安排上应积极作好调整,尽量满足甲方的工作需要。

3、双方可以采用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保持工作联系和进行沟通,及时解决问题。对一般法律事务,乙方律师可采取口头解答、签署律师意见等形式予以解决。对重大或疑难的法律事务,乙方可出具书面的法律意见供甲方参考。

第四条 法律顾问费和其他工作费用

1、经双方协商,甲方每年向乙方支付法律顾问费人民币 万元(大写: 万元)。

具体付款期限为: 。

2、甲方按以下第 种方式向乙方支付法律顾问费以外的其他工作费用:

(1)乙方律师在 市市区范围内提供法律服务的各项费用自理,但在提供法律服务过程中,相关行政、司法、鉴定、评估、公证等部门收取的费用、乙方到 之外的差旅费、食宿费和通讯费以及事先征得甲方同意后支出的其他工作费用,由甲方另行承担。

(2)乙方律师在提供法律服务过程中发生的其他工作费用采取按次(/件)包干方式进行支付,具体金额另行协商确定。

(3)其他方式:

3、甲方需要委托乙方律师代理参加诉讼、仲裁、调解等事宜时,须与乙方另行办理相关手续,代理费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第五条 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应当全面、客观和及时地向乙方提供与委托事务有关的各种情况、文件、资料。甲方向乙方提供资料有延误、虚假、误导、隐瞒、重大遗漏及其他违规行为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2、甲方需要乙方律师提供本合同第二条所列服务范围的法律服务时,甲方应当向乙方律师提出明确、合理、合法的要求;

3、甲方应当依照本合同约定,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法律顾问费和其他工作费用;

4、甲方应给予乙方律师开展工作提供合理的必要的提前通知和相应的工作条件;

5、甲方指定 为常年法律顾问的联系人,负责转达甲方的指示和要求,提供文件和资料;接收乙方向甲方送达的通知、文件和资料等,甲方更换联系人应当及时书面通知常年法律顾问;

6、甲方有权利对委托事项做出独立的判断、决策。甲方基于商业秘密考虑或者未接受乙方律师提供的法律意见、建议、方案自行所做出的决定而导致的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

7、如甲方认为乙方委派的律师在服务期间不称职,经双方负责人沟通并充分听取乙方律师的陈述意见后,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顾问律师。

第六条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律师应当勤勉、尽责地完成约定的法律事务工作,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2、乙方律师应当在取得甲方提供的文件资料后,及时完成委托事项,并应甲方要求通报工作进程;

3、乙方律师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或双方约定的期间内,在涉及甲方的对抗性案件或者交易活动中,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为与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冲突的另一方就本案件或本次交易提供法律意见或代理;

4、乙方律师对其获知的甲方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非由法律规定或者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5、乙方律师不干涉甲方的内部事务;

6、乙方委派的律师出差或有其他事务急待办理或待办理事务非该律师能力足够应付时,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另派律师完成或协助完成该事务。

第七条 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1、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2、在一方违约的情况下,守约方有权依法解除本合同。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律师因工作失职造成甲方损失的,应依据《律师法》的规定,由乙方负责赔偿。对乙方提出的法律意见甲方不予采纳或予以改变所产生的后果,乙方不承担责任。

2)乙方律师应严守甲方的相关秘密,对因泄密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负责赔偿。

3)乙方无正当理由不提供第二条规定的法律服务或者违反第六条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视乙方已实际提供服务的工作量要求乙方退还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法律顾问费。

2、甲方的违约责任

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支付法律顾问费或者工作费用,或者无故终止合同,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应付而未付的法律顾问费、未报销的工作费用以及延期支付利息。

第九条 争议的解决

5 甲乙双方如果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诉至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

第十条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由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一条 合同期限

乙方向甲方提供法律顾问服务的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合同期限届满前30日,经双方协商,可以续签合同。服务期满未续签合同,甲方交办的法律顾问工作须延续进行的,视同续签合同。

第十二条 其他约定

甲方(盖章): 律师事务所 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本文来自 99学术网(www.99xueshu.com),转载请保留网址和出处

上一篇:改变生活创造未来下一篇:干部四项监督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