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书感想2000字

2022-08-18

第一篇:读书感想2000字

《活着》读书感想2000字

活着

当第一缕阳光透过床头的纱帘洒在床头的时候,或许你还在睡梦中,当然你也不知道此时又有多少个生命涌动,又有多少人早已醒来,开始了新一天的工作。伴着晨阳,你敷衍了事的解决了自己的早饭,抓起书包,冲进了等车的人群中,伴随着人流,被迫的开启了自己新的一天。或许有人说这样的生活毫无意义,就像永远缩在洞中的蚂蚁一般,但当你客观而冷静的正视一下自己,最好的情况,你也只是一只洞中积极的蚂蚁而已。

从婴儿出生啼哭的那一瞬间到苍颜白发躺在床上与这个世界告别,人的一生,说长也长说短也短,但是否这活着的一生,长的深沉,短的壮烈呢?问及有些人这个问题时,有人说是天命,的确,有些人从出生那一刻起便是荣华富贵的生活,而有些人直到与世长辞仍旧是一无所有;也有人说,平凡的一生也未尝不可,我想这便是因人而异了。

“少年去游荡,中年想掘藏,老年做和尚。”伴着霞光,那个名叫福贵的老人牵着那头名叫福贵的牛,在这歌声中,沿着那金色的土路消隐了。他出生于一个富裕的家庭,却因为自己懒惰的性情败光了家产和土地,被迫入伍的他,在战火中感受到了生活的真谛。当他回到被解放的村子后,上帝却又再和他开着大大小小的玩笑,与此同时,曾经赢得自己家产的皮影剧团领班被指为恶霸地主而被枪毙,老天似乎第一次眷顾了他。随后在人民公社化和大跃进运动中,他又多多少少失去了他的朋友、他的亲人。伴随着时间的流逝,他只能一次次的包含泪水的目睹着自己的儿女,自己的子孙后代离开人世,上帝在这场生命的竞争中,似乎独有的眷顾了他,或许这是对他年轻时造孽的惩罚,或许是老天给予他一次机会,让他感受活着的意义……

文章的字里行间平静而缓和,却在毫不留情的揭露了人间的虚情假意,的确,有时候活着就像一缕阳光,只可惜照在了黑暗无比的冥界。活着是美好的,是具有莫大的意义的,人要肩负着自己的使命而活,但实际上,你可曾知道人活着的意义究竟是什么呢,终究来,若硬要给人的活着的意义赋予些什么内容,那便是活着本身了。

福贵的活着,在当今来看也只能算少数分子,大多数人还是在压力和竞争下苟延残喘的活着,他们不可求追求不一样的生活,也没有精力去追求,更多的选择的是平凡的活着。但也正是这样的生活,使一些人提出了质疑。 王小波的《工作的人生》中曾有这样一段话:中国人喜欢接受这样的想法:只要能活着就是好的,活成什么样子无所谓。这个想法从一些电影的名字就可以看出来:《活着》、《找乐》……我对这种想法是断然地不赞成,因为抱有这种想法的人就可能活成任何一种糟糕的样子,从而使生活本身失去意义。

人是为自己而活的与人要活的道德,这两种说法我并没有看出有什么矛盾,关键在于:人究竟选择了哪种生活?说为自己是道德,为他人是邪恶,这种存天理灭人欲的说法我不能认同,而事实上也正是我们容易看到不加选择的屈从于一种生活,或为了“更好的”生活而放弃自己的选择的人更容易活的堕落。

相对而言,乔丹.贝尔福特抛弃了所谓的道德,而做出自己对于生活的选择,没有了所谓的“道德”,他活的却精彩,即使那是短暂的。被称作“股市中的罗宾汉”的他曾利用他聪明的头脑,在华尔街打出一片天地,他与合作伙伴操控在内部操控着股票,谋取着巨额利益,31岁时已拥有亿万家产,只可惜因不安于稳妥的生活,他在沉迷毒品的同时参与国际洗钱,使他在5年后锒铛入狱,浮华而刺激生活就此结束。或许短暂,或许没有道德,或许充斥着阴暗的人性,但是他却因自己的决定和行动,选择了一种生活,一种不屈从于社会潮流的生活,拥有一个跌宕起伏令人难以忘怀的人生。

讲到这里,不禁产生了疑惑,我们既没有福贵那样被上帝眷顾的生命轨迹,也没有能力选择像贝尔福特那样的具有挑战性和刺激的生活,我们要怎样才能不使生活本身失去意义?

这问题便指向了环境问题,就当下我们所处的环境,我们人生的每一步,都好像是走在山间的小道上,没有支路,没有选择。父母以他们的成长经历教导我们应该怎样面对以后的生活,当下的教育形式又在以一种方式引导着我们前进,身边的同学朋友所形成的前进轨迹又在以另一种方式诱导着我们,本就是山间狭窄的小路,却又被一分为三,于是我们的生活就好比独木桥一般,孤注一掷,没有退路的艰难行进着,本就是举步维艰的我们又去哪里寻找活着的意义。

有人说不必去真正找到活着的意义,有追求自己向往生活,有为自己活着的心便已足够。我想我只能长叹一口气,的确,儿时我们都还拥有向往未来的心,但随着时间的推移,这种想法渐渐的像被宇宙黑洞吞噬了一般,被消磨着。倘若我们真的为自己而活,我们是不是又能在这个社会中找到属于自己的位置,是不是能和谐的融入朋友圈中。人的精力是有限的,在我们集中精力应对大大小小的考试之后,又要应对社会上的就业压力,我不知道我是否还会有精力去追求儿时内种向往的生活了……

到头来,我着实没有找到活着的意义,但是我最起码我确定,但凡我活在这个多彩斑斓的世上,便绝对不会浪费我的每一天,不会使生活本身失去意义,我会去发现,去尽可能的从身边感受,用时间在血液中流淌的韶华,让活着的本身变得灿烂……

二零一四年七月三十一日

第二篇:2000字读书心得

读响聊聊职场

会计林占娟

我想对于即将毕业的我们,《职来职往》这个节目是我们都会看的,无论你看的时间多与少。在职来职往中有一位评委是我比较喜欢智立方品牌营销传播集群的董事长兼CE杨石头,也正是因为假期作业使我更加关注了他,让我选择读了和他有关的书《响聊聊职场》在杨石头的身上我学到了很多职场中要注意的问题。初次看他,觉得这个大叔般的男人,是那么的有才华;看多了,觉得这个男人好像挺会装的;但当你了解杨石头多一点,就会发现他其实很简单。他因为成绩不好没有考上大学,但是在他20岁的时候报了画画的课外班学习了画画,之后他想考取四川美院考了三年没有考上,最后在23岁那年考上了北京服装学院,因为年龄问题他不想要家里的钱,边上学边打工在广告公司做了半年到了毕业找工作的时候。他主修的是装修,辅修的广告。很火的装修行业和不太规范的广告行业最后他选择了广告业,石头哥因为画画进入广告公司,因规范化的教育思考公司整体形象,因接触客户又开始思考品牌经营的方式,从而变成品牌营销的顾问。

这个轨迹,对我们每个人,都是个很好的提醒。其实在工作中,普遍的认为做好本职的工作就可以,从来都不会想多思考一点。而杨石头他没有只是一条线思考问题,一条线只能做好眼前事,在扎实做

好工作的同时他学会了思考。我在他身上学到的第一点就是思考要像织网一样,由点及面,才能真正找到自己的优势。

第二点就是他的领导能力和团队意识,他把自己当做传教士,他认为,在劳资关系的背景下,需要一个人在团队中间分撒阳光、传达价值观。就像古代,真正让君王有信心治理国家的,其实不是君王自己,而是祭司。团队氛围融洽,大家开心,遇到意见不一致的时候才会有忍耐,求同存异;团队气氛紧张,每个人都憋着火,遇到点儿小事儿就爆发了。现在的我们都是90后很多都是自私的,不要说去分享,不嫉妒就是很好了。因为自己有的时候就会表现出,看到别人成功,即使知道要去祝贺,但是心里多少还是有一点嫉妒成分。自己成功的时候,只想接受别人的称赞,却不想让对大家分享自己的成功。这个弱点太值得我们改变!

他升到北中国区集团事业总监,兼奥美广告国内业务群副总经理。在集团内部的一次讲话时,他开场就说:我是个草根,没有哈佛的背景,也不是ABC,我能混到这个份儿上,你们没有理由比我差,今天我下台的时候,你们可能会赏赐给我一点儿掌声,不过请各位记得,今天为我鼓掌的手,明天请务必为自己加油。很振奋人心的几句话,每次看到别人成功,是感动很兴奋认为自己也要努力了。可是5分钟热度,第二天可能就不记得这件事。其实想想自己又拥有什么,到了自己拼命的时候了,而不是目视别人的成功。

他说过职场里有两种人:一种人是大学生,在职场上被叫做白丁,大学只给了他素质,基本上没给技能,所谓素质,就是态度和思维逻辑。第二种人是职场新兵,新兵怎么变成精兵?要去学习和思考,自己在哪个板块能成为小专家?哪怕是作会议记录,哪怕是调研,哪怕是给客户的PPT做得好,都必须在那个板块中磨尖了、磨利了,成为一个最好用的利器,并让大家知道。我发现自己就是第一种人,因为感觉自己什么都会,但是又好像什么都只会一点点。没有一个拿出去能十分熟练的技能,我决定要做第二种人,即使什么都不会,但是自己的专业技能一定要把基础打好,之后再使自己变成精兵。

现在很多人都没有目标很盲目的过着每一天,而且这种人还不占少数。我寝室里就有一个每天问我怎么学习,总是抱怨自己今天没有学习,又精神开小差。她缺少自己的独立性思考的。杨石头就说过,一个人没有独立的经济能力,就不会有自尊;而一个人缺少独立的思想,就难以有自信。

职场人,要学会把自己做成一个名牌,要有独立思考的能力。独立思考,才能够采摘式地学习,之后因一个知识点而想到一个方向,然后开始朝这个方向去摸索。看书的时候,要一边吸收,一边刺激或启发大脑,想到更多的东西。所以说,不用追问别人做,做了什么,而要问问自己该怎么思考。也许这是我们这些毕业生要切记的东西。每个人,每个公司,对面都是一面面的镜子,你做成什么样,在对方眼里就反射成什么样,美的就会反射美的,丑的就会反射丑的。

企业的核心竞争力都是在人,人需要不断地精进,不断地提升,不断地改变,事为先,人为本。简单的事情重复做,就会变成专家;简单的事情用心做,就会成为赢家。这是我最大的问题,目标有了,也努力去做了,但是我总认为自己已经做了几次,而且自我感觉应该克服这个问题了,但是脱离书本单独去做的时候才发现自己根本就没有把简单问题掌握。就是把自己看的太强大了,从不愿意接受自己很渺小,不太承认自己的能力。我还从石头哥那里学会了解了在职场中一定要了解这个顺序,先是知识,知识之后是见识,见识之后是胆识,胆识最后变成智识,这是一层层的升华。知识是基础,不读万卷书,即便能行万里路,也不过是个邮差。读了万卷书,即使缺乏生活经验,说话总跟名人名言似的,那也没关系,至少奠定了知识系统,才能顺利地表达出来。所以我也给自己定了一个目标,也许这个目标很难克服,但是我 会一点一点接近它。毕业之后到28岁期间,最为重要的是专业化能力;不要考虑太多只有一个目的,就是在公司锻炼自己,提高自己的专业能力在28岁到32岁这五年里,是从被管理开始变成管理;不想当将军的士兵不是好士兵,我也一样想当将军,我也想当师傅。努力做到师傅级别中最出色的师傅。到32岁到37岁之间,是否可以自己建立公司或者成为其中的投资者。

为了我的目标能实现,现在就是我拼命的时候了,不要求自己多么优秀,只求自己对自己问心无愧。也许在这条道路上会出现荆棘

和质疑。但是我想有那么多像杨石头一样的职场达人们在为我们做着榜样,我们怎么能不去前进!

第三篇:读书征文2000字

读书征文

读《傅雷家书》有感

“烽火连三月,家书抵万金。”书信作为万里相隔的亲人之间维系感情的方式,自古至今有着非同寻常的意义。而一对父子之间的通信,能产生如此大的影响,得到如此多的认同,这就是《傅雷家书》不同于普通家信之处。读《傅雷家书》有感 每个人都体会过父母的慈子和教诲。《傅雷家书》是一本“充满着父爱的苦心孤诣、呕心沥血的教子篇,是最好的艺术学徒的修养读物”。 《傅雷家书》文艺评论家以及美术评论家傅雷写给儿子的书信编纂而成的一本集子,摘编了傅雷先生1954年至1966年5月的186封书信,最长的一封信长达七千多字。字里行间,充满了父亲对儿子的挚爱、期望,以及对国家和世界的高尚情感。

傅雷说,他给儿子写的信有好几种作用:

一、讨论艺术;

二、激发青年人的感想;

三、训练傅聪的文笔和思想;

四、做一面忠实的“镜子”。信中的内容,除了生活琐事之外,更多的是谈论艺术与人生,灌输一个艺术家应有的高尚情操,让儿子知道“国家的荣辱、艺术的尊严”,做一个“德艺俱备,人格卓越的艺术家”。

爱子之情本是人之常情,而傅雷对傅聪和傅敏的爱却没有成为那种普通的温情脉脉,而是始终把道德与艺术放在第一位,把舐犊之情放在第二位。正如他对傅聪童年严格的管教,虽然不为常人所认同,但确乎出自他对儿子更为深沉的爱。

该书由于是父亲写给儿子的家书,是写在纸上的家常话,因此如山

间潺潺清泉,碧空中舒卷的白云,感情纯真、质朴,令人动容。

这本书问世以来,对人们的道德、思想、情操、文化修养的启迪

作用既深且远。《傅雷家书》获得过全国首届优秀青年读物一等奖,还被列为大型丛书《百年百种优秀中国文学图书》之一。及至目前,它在20多年间的发行量累计已达110万册,这足以证明其影响之大。《傅雷家书》是一本“充满着父爱的苦心孤诣、呕心沥血的教子篇”;也是“最好的艺术学徒修养读物”;更是既平凡又典型的近代中国知识分子的深刻写照,是可以使我们更好提高自身修养的一本好书。对我们学生来说,更值得一读。本书为书信体。

当我读着这本家书,感到的是一种另一番教诲,我似乎找到了另

外一种父母之子,这也是大多数子女所体会不到的。这也许是这十年对她子慕不减的原因吧。是那一封封家书,就象一次次珍贵的谈心,拉近了我们的距离,我像一个乖孩子在感受着,聆听着,用心铭记着。 傅雷是我国著名文学翻译家、文艺评论家,他是一个博学,睿智,正直的学者,极富个性。母亲朱梅馥是一个具有东方文化素养,又经西方文化洗礼,既温厚善良,又端庄贤淑的东方女性。 父亲傅雷对当今中外的文学、音乐、绘画、涉猎广泛,研究精深,个人的文化修养极高。而他培养的对象又是从小接受良好的家庭教育,终于成长为国际大师的儿子傅聪。他深刻懂得,艺术即使是像钢琴演奏也需要严格的技术因素,但绝不是“手艺”,而是全身心、全人格的体现。他教

育儿子说:“我始终认为弄学问也好,弄艺术也好,顶要紧的是“人”,要把一个“人”’尽量发展,没成为艺术家之前,先要学做人,否则,那种某某家无论如何高明,也不会对人类有多大的贡献。一个纯粹投身艺术的人,他除了艺术和个人的人格,已别无所求。 读了《傅雷家书》之后,真为傅雷先生对人生的如此认真和对子女的如此关爱而感动万分。

家书中大到事业人生艺术,小到吃饭穿衣花钱,事无巨细,无不

关怀备至。为人父母的可以从中学习到教育子女的方法,学艺术的特别是学钢琴的可以从中学习提高技艺的方法,对解放初期至文革这段历史感兴趣的朋友也能从傅雷这位当事人的描述中得到一些了解,而此书中对我印象最深的是加强个人修养。从家信的话语中看出傅雷是一位对自己要求极严格的人,有些方面甚至有些刻薄自己的味道,傅雷让儿子立下的三个原则:不说对不起祖国的话、不做对不起祖国的事、不入他国籍。爱子教子的精神令人感动。 有人认为书信是最为真切、自然和诚实的文字。是啊,因为写下的一切文字都是即时即刻的内心所想,思想到哪里,文字就到哪里。给亲人写信更是如此,而且是他敢于剖析自己,在子女面前承认错误,从自身的经历中给出经验和教训。

所以,我想读傅雷家书我们读到的应该就是傅雷自己吧。傅雷在

子女的教育上也是因材施教的,在对傅聪音乐上的教育上,原先是强调技巧、而后反复要他能真正领悟作品本身,这也就是凡事多从“为什么”的角度思考问题,从而看到事物的本质。傅雷在教育子女中自

身的思想经历也在不断的提高, 在傅雷身上我们看到的是中西二种文化融合的思想。高尚的父母培养出成功的儿女。傅雷夫妇一生苦心孤诣,呕心沥血培养的两个孩子,都很有成就。家书中父母的谆谆教诲,孩子与父母的真诚交流,亲情溢于字里行间,给了我强烈的感染启迪。 读了傅雷家书后,我懂得了许多,我更了解父母了.这本书不仅是一本教育书,也是一本可以拉近父母与孩子的一本书,让孩子更了解父母,让父母更了解孩子。

《傅雷家书》是我国文学艺术翻译家傅雷及夫人写给傅聪、傅敏

等的家信摘编,写信时间为一九五四年至一九六六年六月。

这是一部最好的艺术学徒修养读物,也是一部充满着父爱的教子

篇,傅雷夫妇是中国父母的典范,他们苦心孤诣、呕心沥血地培养的两个孩子:傅聪--著名钢琴大师、傅敏--英语特级教师,是他们先做人、后成“家”,独立思考,因材施教等教育思想的成功体现。辑印在这本小书里,不是普通的家书。傅雷在给傅聪的信里这样说:“长篇累犊的给你写信,不是空唠叨,不是莫名其妙的gossip,而是有好几种作用的。第一,我的确把你当做一个讨论艺术,讨论音乐的对手;第二,极想激出你一些青年人的感想,让我做父亲的得些新鲜养料,同时也可以间接传布给别的青年;第三,借通信训练你的--不但是文笔,而尤其是你的思想;第四,我想时时刻刻,随处给你做个警钟,做面‘忠实的镜子’,不论在做人方面,在生活细节方面,在艺术修养方面,在演奏姿态方面。”贯穿全部家书的情意,是要儿子知

道国家的荣辱,艺术的尊严,能够用严肃的态度对待一切,做一个“德艺俱备、人格卓越的艺术家。”家书中父母的谆谆教诲,孩子与父母

的真诚交流,亲情溢于字里行间,给天下父母子女强烈的感染启迪。

傅雷和傅聪的家书给了我许多启示。我们很多家长忽视了同孩子

的朋友关系,养了十几年,却没有真正地享受过为人父母的乐趣,他们因为迫切地望子成龙,望女成凤,对待孩子的心态扭曲了,各种揠苗助长的措施出笼了。有些家长盲目模仿傅雷“棒槌底下出孝子”的做法,可他们想过没有,他们有傅雷那种身教重于言传的品质吗?光学傅雷一个“打”字,打得出一个好结果吗?于是孩子尝到了辱骂、拳头的滋味尝到压力和恐惧下学习的苦头,孩子的金色童年因此黯然失色。傅雷悟通了,他的晚年虽然由于政治运动的原因饱受折磨,但在这一点上他是幸福的,因为他和儿子成了最知心的朋友。

第四篇:读书笔记范文2000字

读书笔记范文2000字

《巴黎圣母院》是雨果第一部大型浪漫主义小说。它以离奇和对比的手法写了一个发生在15世纪法国的故事:巴黎圣母院副主教克洛德道貌岸然、蛇蝎心肠,先爱后恨,迫害吉卜赛女郎爱斯梅拉达,而面目丑陋、心地善良的敲钟人伽西莫多却舍身救助爱斯梅拉达。小说揭露了宗教的虚伪,歌颂了下层劳动人民的善良、友爱、舍已为人的优秀品质,反映了雨果的人道主义思想。其情节曲折、人物性格更具有冲突性,是一部富于戏剧性的著作。而《巴黎圣母院》的历史背景,也反映了路易十一时代腐败的政治与权利统治,使无辜的人沦为牺牲品的黑暗现实。

1482年,法王路易十一统治下的巴黎城沉浸在“愚人节”的狂欢的气氛中。巴黎圣母院前面的广场上,来自埃及的吉卜赛少女埃斯梅拉达以动人的美貌和婀娜的舞姿博得了人们热烈地喝彩。她把人们给她的赏钱,分给穷苦的孩子们,并对他们说:“把这些钱全部拿去,你们去过节吧!”孩子们问她:“那你怎么办?”她说:“别管我,我天天都在过节。”-------- 是的,这就是她埃斯梅拉达....... 但是,命运之神却在这个时候把一切都定格了.在众多的观众中,一个面色苍白的中年人,穿着黑色的教袍,躲在玻璃窗后面,也在偷看埃斯梅拉达翩翩起舞。他就是巴黎圣母院的副主教、炼金术士克洛德富洛娄。当他看到色艺双全的吉卜赛女郎边唱边跳,她那轻快的舞步,绝妙的舞姿,把他埋藏在心底十多年的欲念突然唤醒了。他无法自控,无法把俘虏了他的灵魂的魔鬼赶走。为了排遣心中的烦闷,他到广场上驱赶正在叫卖的摊贩,声言不准在教堂前面胡闹。而这一切只为了他那无私的心理........这些小贩哪里把他放在眼里,群起而攻之。正在这时,从教堂内冲出来一个相貌齐丑、身材高大、力大无比的男子,他推开众人,救回了神甫。他就是加西莫多。原来他是一个被父母遗弃在巴黎圣母院门前的畸形儿,富洛娄出于怜悯把他抚养成人,因终日敲钟而震聋了耳朵。为了(奉献),这不是他的错. 欢乐的人们正在物色“愚人教皇”,埃斯梅拉达一眼看中了又聋又丑的钟楼怪人加西莫多。人们给他戴上王冠,披上袍子,还给了他一支口哨,让他坐在高高的轿子上沿街游行。加西莫多正高兴地吹着哨子,忽然看见脸色阴沉的富洛娄站在轿前。神甫打掉他的王冠,把他拉回圣母院。为什么?也许

只为了那无法忍受的卑微吧!

她长得那么美,难道是我的过错?她舞跳得那么好,难道是我的过错?她能够使人发疯,难道是我的过错?”他实在无法自制,“去!”然而这一声的命令却改变了她的命运.....加西莫多,“去把她抓来!”钟楼怪人快步跑向埃斯梅拉达,把她抱起来就向圣母院跑去......无法摆脱的宿命......

一声”救命”,让她流浪于“奇迹王朝”。而当时在那“奇迹王朝”统治下的“黑话王国”里,乞丐王克劳班正在审理不懂切口而误入“王国领地”的穷诗人干果阿。而按照王朝的规矩,他只有两种选择:要么跟绞索配对,要么跟王国中的女人攀亲。可是几个老女人都嫌他过于单薄,没一个人肯要他。这样,干果阿只能被吊死。在这千钧一发之际,埃斯梅拉达挺身而出,高喊“我要他”。这样,两人当场举行婚礼。善良的少女同意与他结为夫妻,只是为了救他一命,把他带回家中,供以食宿,但不与他同房。此时,如果是我们,试问有多少人肯愿意这样做? 试问又有多少人有这样的勇气和胆量? 而当我们看到犯了强抢民女罪的加西莫多,在被草草审理后,被带到广场上当众鞭笞。跪在烈日下代人受过的钟楼怪人口渴难熬,他向士兵和围观的人群高喊要水,回答他的却是一片戏弄和辱骂。这时,美丽的埃斯梅拉达拨开众人,把水送到加西莫多的嘴边。心中充满感激之情的加西莫多饱含热泪,不住地说:“美??美??美” ,而在这一刻他许下了终身的诺言。

看到这里,我应该是喜还是悲?

广场上,穷诗人帮助埃斯梅拉达上演山羊认字的节目。山羊在一堆拉丁字母中,叼出了太阳神菲比斯的名字。这时菲比斯正在广场旁边的王宫中向王后和她的女儿献媚取宠。公主百合花让菲比斯到广场上,赶走埃斯梅拉达,以证实他对她的爱情。菲比斯骑马来到广场,大声轰赶着正在演出的艺人,小声和姑娘订下了今晚在老地方见面的幽会。 然而这一次的幽会,谁又知道带给她的是无尽的黑暗.......

心神不宁的富洛娄听说干果阿和姑娘以结为夫妇,怒火中烧十分生气,当得知他们只是名义夫妻,又转忧为喜。他在街上遇见喝得烂醉的侍卫队长菲比斯,听他说要去和姑娘幽会,立即正言劝阻,声言姑娘已是有夫之妇,但菲比斯反驳说:“你何必把爱情和婚姻混为一谈。”谁又该劝谁?自私难道真的是人类的灵魂?邪

恶?黑暗?齿轮仍在悄悄的转动着.........

为了什么?加西莫多把姑娘藏在自己的住房里,像守护神一样睡在房门口?而当突然醒来的埃斯梅拉达看到加西莫多的脸时,她被吓坏了。加西莫多急忙逃走,跑到钟楼上用自己的头拼命地撞击着大钟,低沉的钟鸣如泣如诉。埃斯梅拉达来到他身边,加西莫多用手蒙住脸,喃喃地说:“我的脸很丑,总让人害怕。”为了安慰他,姑娘为他跳起了节奏欢快的舞蹈。兴奋异常的加西莫多,像打秋千一样,用身体的重量为姑娘敲响了圣母院的大钟。他爽朗的笑声充满整个钟楼。加西莫多在钟楼上牵着绳子飞来飞去,为埃斯梅拉达采摘盛开的鲜花。爱在冰封的季节。 突然姑娘发现了在广场上的卫队长,她叫他的名字,但他头也不抬看她一眼。她让加西莫多去找他,可是他为了得到公主丰厚的陪嫁和位于圣保罗的领地,对姑娘的请求不屑一听,策马而去。善良的加西莫多发觉自己辱没了姑娘的使命。而深深的自责........

对姑娘强占未成的富洛娄怀恨在心,跪到国王那里,请示如何解决教堂避难权问题。国王请教了一位尚在狱中的老学者,终于决定可以不顾避难权,强入圣母院捉拿女巫。加西莫多趁富洛娄外出时,把教堂的大门紧紧关住。那种超越的爱恋冲破了黑暗的束缚,却又深锁自己的门房非.....

乞丐王克劳班听说教堂避难权将要结束,率领成千上万的巴黎流浪人和乞丐,前来攻打巴黎圣母院,营救大难临头的姐妹,可见她是多么的美丽和善良!否则谁会去救她?而不明真相的加西莫多怎容这些人冲入教堂,他从楼顶上仍下巨大的石条石块,翻倒灼热的金属液体,企图驱散众人。那种超越自我的保护另人不得不折服!勇敢的乞丐终于攻破大门,救走了埃斯梅拉达。不料严阵以待的国王士兵已从后门进入教堂,雨点般的箭刺向埃斯梅拉达和流浪汗们。乞丐王也在混战中被人杀死。血在流,仿佛是血染的天堂........加西莫多站在楼顶上,看着心爱的姑娘又被吊在绞刑架上,痛不欲生。当他发现富洛娄正在钟楼上对着埃斯梅拉达狞笑,他把这个道貌岸然的野兽举过头顶仍了下去.一种疯狂的举动,一种超越的爱,划下永恒........

从绞刑架上解下来的埃斯梅拉达的尸体,被人们放在蒙孚贡大坟窟里,加西莫多找到她之后,静静地躺在她身旁。天空为什么不下一场暴雨........? 为什么?为什么?为什么?

两年之后,人们发现了两具紧紧抱在一起的尸骨。当人们试图分开他们时,尸骨便化为尘土。

埃斯梅拉达,不但有着惊人的美丽,而且拥有一颗高尚纯洁的心灵,美与善在她身上结合得那么完美,使她拥有了一种令人目眩神迷的魅力。因为她惊人的魅力,引来了邪恶者的欲望,因为她的纯洁天真,使她陷入了灾难的爱情悲剧。她应该是上帝的宠儿,却被处以绞刑,这让我感觉到当权者的无比残酷。尽管如此,她还是很幸运,因为她有一个永远陪着她的人,永不孤独。

加西莫多,一个文学史上独一无二的教堂敲钟人。他独眼、驼背、罗圈腿,而且还是个聋子,可说是奇丑无比。但他却有着一颗善良的心灵,因副主教对他的养育之恩而甘心成为他的奴仆,为报答埃斯梅拉达的滴水之恩而宁愿肝脑涂地。尽管他对埃斯梅拉达怀有极为强烈的爱慕之情,却只是像守护神一样守护着她,不去亵渎她。当目睹心中的爱人被无情地处以绞刑,他无助而又绝望,最终到墓地去与她同葬一穴。他的丑达到人类的极至,而在他身上表现出的深刻的人性美,却使他成为文学史上最独特又最感人至深的艺术形象。他的心灵美已完完全全地掩盖了他外表的缺陷,成了人们心目中善良的楷模。而在我们现实当中又有多少人如此? 克洛德;富洛娄,身为神甫的他必须压抑自己的欲望,正是这种压抑扭曲了他的人性,情欲和嫉妒最终造成了他的理智失控,成为自己欲望的奴隶,由神甫变成了魔鬼。这难道不正是封建的灭亡?

侍卫队长菲比斯,外表英俊却是个势力小人,薄情寡义,为了权与财不惜欺骗、亵渎一个纯真少女的爱情。他让我感到可耻、可恶、可憎、可恨........

读书笔记范文2000字

1805年7月,拿破仑率兵征服了欧洲,法俄之间正酝酿着激烈的战争。然而在彼得堡上层的人们依旧过着恬静悠闲的生活,达官贵人们都汇聚在皇后的女官兼宠臣安娜·帕甫罗芙娜举办家宴招待会上。

赴宴的有宫廷官高位重的瓦西里公爵和他漂亮迷人的女儿海伦,还有个头高大健壮的年轻人皮埃尔,他戴着眼镜,剪短发,穿浅色的流行短裤和褐色燕尾服。皮埃尔是莫斯科著名贵族别祖霍夫的私生子,从小出国留学,今年20岁,学成回国到首都谋职。他一进宴会厅,对人们议论拿破仑征战欧洲颇感兴趣。在这里,他高兴地结识了英俊而刚毅的青年安德烈--先朝保罗皇帝的退职老总司令伯尔孔斯基的长子,两人很快成了好朋友。

此时,安德烈正应库图佐夫将军的召唤,去任他的传令官,将出国跟征战欧洲的拿破仑军队作战,任即将分娩的妻子莉莎和妹妹玛丽娅再三劝留,也改变不了他的决心,他期望通过这次战争为自己带来辉煌与荣耀。在出征之前,安德烈把妻子从首都送到了在莫斯科郊外居住的父亲那里,委托父亲加以关照。于是他急奔前线,在波兰追上了俄军总司令库图佐夫,总司令派他到联合纵队去任职,并受到了嘉奖。

皮埃尔回到莫斯科,他继承了别组霍夫伯爵身后所有的遗产,摇身一变成为莫斯科数一数二的资本家,成为社交界的宠儿。他的亲戚瓦西里公爵早就窥视别祖霍夫家的财产,本想通过联合别祖霍夫公爵的大女儿——大公爵小姐卡季什篡改遗嘱来谋得,失败后,又处心积虑地要拉拢皮埃尔,一方面为他在彼得堡谋得一个不小的官职,又挖空心思巧安排,让已是宫廷女官的女儿海伦嫁给彼埃尔,以图钱财。结果他的计谋顺利达成,可这桩婚事实在不幸之至。皮埃尔发现了妻子与好友多罗霍夫之间的暧昧关系,他与多罗霍夫进行搏斗,并幸运的击倒对方,随之与妻子分居,自己也陷入了善恶和生死的困扰之中,在加入共济会后,受到宽宏大量的哲学的熏陶,回到了妻子身边,但妻子依然放荡如故,令皮埃尔陷入了郁郁寡欢的生活中。

当安德烈再次回到总司令身边,俄奥联军对法的奥斯特里齐战斗就要打响了。由于在战前的军事会议上,否决了几位老将军的意见,采取了马上出击的战略,结果惨败。安德烈受伤被俘,途中昏迷,被敌人误以为活不成而丢下,库图佐夫也以为安德烈阵亡,给他的父亲去信报丧。可是安德烈在老百姓的救治下又康复了。愈后的他直奔老家,是日夜晚,妻子莉莎正好产下一名男婴,但她却在分娩中死去了。安德烈在孤独与绝望之中给妻子最后一个吻,他觉得人生已再无意义,决定终老于领地。

一八零七年六月,俄与法言和,和平生活开始了。

一八零九年春天,安德烈·伯尔孔斯基公爵因贵族会之事而去拜托洛斯托夫伯爵。在伯爵家他被充满生命力的年轻小姐娜塔莎深深地

吸引了。但由于伯尔孔斯基老公爵强烈反对,只好互相约以一年的缓冲期,而 后,安德烈·伯尔孔斯基公爵即出国去了。但是,年轻的娜塔莎无法忍受寂寞,且被皮埃尔之妻爱伦的哥哥阿纳托利的诱惑,而擅自与其约定私奔,同时私自去信取消与安德烈·伯尔孔斯基公爵的婚约。但私奔一事及时被娜塔莎的好友索尼娅阻止,与此同时娜塔莎为自己的行为感到愧疚大病一场,之后洗心革面。

一八一二年,俄、法两国再度交战,安德烈·伯尔孔斯基公爵于多勃琪诺战役中身受重伤,而俄军节节败退,眼见莫斯科即将陷于敌人之手了。洛斯托夫家将原本用来搬运家产的马车,改派去运送伤兵,娜塔莎方能于伤兵中发现将死的安德烈·伯尔孔斯基公爵。她向他谢罪并热忱看护他,但一切都是徒劳了,安德烈·伯尔孔斯基公爵仍然逃不过死亡之神而去世了。

皮埃尔化装成农夫,想伺机刺杀拿破仑,但却被法军逮捕而成为俘虏。其妻海伦于战火中,仍继续其放荡行为。最后,因误服堕胎药而死亡。

几番奋战后,俄国终于赢得胜利,皮埃尔于莫斯科巧遇娜塔莎,两人便结为夫妇,而安德烈·伯尔孔斯基公爵的妹妹玛丽娅也与娜塔莎的哥哥尼古拉结婚,组成一个幸福的家庭。

有人说,托尔斯泰写《战争与和平》的契机是为了探寻俄国社会的出路,我却始终觉得这种观点过于片面。我认为,一部真正伟大的小说,应该是包罗万象的,而不仅仅局限于一个小小的目的。从《战

争与和平》里面,我们可以学到很多东西,包括哲学、历史学、政治学、经济学、军事学甚至宗教学等等,这一切综合起来,就构成了一个庞大的思想体系。这个体系既是主观的,同时又是客观的。说它主观,是因为他来源于托尔斯泰的思考与总结,很多地方都打上了“托氏烙印”;说它客观,则是因为他并不强加于人,而是对人产生潜移默化的影响,使人在“托化”的同时又逐渐凸显出自己的个性来。

另一方面,我又认为,以托尔斯泰的眼界之高、目光之远,他未必会把人类的所谓政治放在眼里。从根本上讲,托尔斯泰所关心的,应该是更广阔的精神与永恒。《战争与和平》里面,托尔斯泰曾不止一次地借皮埃尔、安德烈的大脑来探讨这个问题,探讨的最终结果,他没有告诉我们,这也正是其客观之处。他似乎希望我们去独立思考,并找出答案来。然而,人的思想是不同的,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观点与见解,所以,凡是读过《战争与和平》的人,都在心里构造了一部属于自己的《战争与和平》。

应该说,《战争与和平》这部书最大的成就在于其思想性,那是无与伦比的。但是,在其它方面,它的成就也同样不凡。

结构安排方面,要处理好这样一部浩瀚的作品原本是非常困难的,托尔斯泰却能够凭借自己的艺术天才,在战争与和平之间穿来插去,井然有序,分毫不乱。而且,托尔斯泰似乎特别擅长描绘那种高难度的大场面,战争、舞会、宴席,他可以用极简短的话把每个人的性格及心理和盘托出,却从无顾此失彼杂乱无章的感觉,这是其他任何作家都望尘莫及的。

语言方面,《战争与和平》始终保持一种质朴大气且与众不同的风格,它并不旗帜鲜明,但内蕴深邃,使人一看便知是托氏文字,比起莎士比亚的雕章琢句来,要强出许多。

人物性格方面,《战争与和平》也有其高超过人之处。首先,书中几乎每一个人物,包括那些并不重要的配角,如伊波利特、莫特玛、小尼古拉等,都有他们自己的性格(要做到这一点是比较困难的,其它小说如《红楼梦》、《水浒传》也有类似成就)。其次,书中许多人物的性格,都在不断变化。如皮埃尔,从单身到结婚、从私生子到继承人、从海伦到娜塔莎、从雅各宾派到共济会、从战争前到战中到战后、从贵族老爷到俘虏再到释放、从初出道时的年轻气盛到后来的好学深思,他的性格一直处于一种无法停止的状态,每经历一件事情,他都会产生一些新的想法,并在不知不觉中完成自身的转变。再如安德烈,他的一生经历过很多大的变故,从军、负伤、丧妻、对娜塔莎的爱情及娜塔莎的变心、还有死亡。相比皮埃尔而言,他的性格的变化是比较突然的,这与他所处的环境及自身特点有关。娜塔莎的变化最大,尤其是与皮埃尔结婚后,她由原来那个活泼、快乐、爱唱爱跳的小姑娘变成了一位不修边幅、甚至有点吝啬的母亲,以至杰尼索夫再次见到她时,竟会大吃一惊。但,无论这些人物的变化多么不可思议,我们都会觉得它合情合理,提不出任何异议,似乎一切事情就应该这样。而且,无论他们怎样变化,皮埃尔还是皮埃尔、娜塔莎还是娜塔莎、安德烈还是安德烈,他们天生具有的根本性特点是永远不会改变的。这就是托尔斯泰的高明之处,他总是能够站在一个客观的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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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篇:围城读书笔记2000字

[围城读书笔记2000字]围城读书笔记2000字从《围城》发表以来,就有好多人对方鸿渐提出不同的看法,围城读书笔记2000字。有的报道说,方鸿渐就是作者的化身,甚至有的人还怀疑作者的博士学位是否也是虚构的。但无论如何,方鸿渐是个典型的知识分子形象这句话是无容置疑的。但正因为他是知识分子,而且是那种带着玩世的态度处世又有点良心的知识分子,才构成了他一生的第一圈“围城”。方鸿渐是有点虚荣的,有点玩世不恭的,但是,他又并不像辛楣一样有真才实学,也不像韩学愈等人一样完全昧着良心。他希望做个大人物,这样的性格,似乎就决定了他的一生。

方鸿渐的第二圈“围城”就是给他带来多灾多难的假学位。方鸿渐到底是个知识分子,在买假文凭之前,他也问问良心,他为自己起了最好的籍口:“父亲是科举中人,要看‘报条’,丈人是商人,要看契据。”假如方鸿渐玩世能够彻底点那也好,可是他没有像韩学愈一样将他的假文凭发扬光大。以他自己的口气,就是“说了谎话,还要讲良心。”说谎就说谎嘛,讲了良心这谎话就变得不伦不类了。既然讲良心,就干脆别买学位了。既然都不讲良心了,就干脆把学位发扬光大吧?害得自己当个副教授忍气吞声的,两头不着岸。 方鸿渐一生的第三圈“围城”,我想没有人会反对,是他在处理感情问题时候的玩世态度。苏文纨在归国的轮船上就表现出对方的爱慕了。可是方并没有表达什么。到后来鸿渐的博士学位闹笑话之时,本来是外行看热闹,内行看门道的。苏文纨一点就会破。苏博士不点破,这摆明白了,是因为爱。可是方鸿渐还一头栽下去,当起了一个爱慕苏小姐的角色,与赵辛楣争风吃醋,甚至在月亮底下“一吻定江山”,这都不无是他自己的错误。他以为玩世无所谓,但却不知道是他自己破坏了自己与唐小姐本应美好的感情,流落到三闾大学里去,读书笔记大全《围城读书笔记2000字》。与孙小姐完婚一起到上海打工后,他是被生活所迫,才抛弃了玩世的态度,如他自己所说:

撒谎往往是兴奋快乐的流露,也算得一种创造,好比小孩子游戏里的自骗自。一个人身心愉快,精力充溢,会不把顽强的事实放在眼里,觉得有本领跟现状开玩笑。真到忧患穷困的时候,人穷智短,谎话都讲不好的。 这岂不悲哉? 也许从第一圈“围城”建立时,就决定了会有第二圈围城,就决定了会有第三圈围城了。在那个到处是“小人物”的时代,做个大人物并不是每个人都有能耐的。方就绝对没有。可是他还是希望做个大人物,买文凭时,希望自己能够使家翁感觉光耀门楣;买了文凭,又觉得有损道德;甚至最后娶了孙柔嘉了,还要计较计较她的姨妈给他工作,使他失尊严„„

要知道,社会上只有两种人能够混得好。一种是真正大写的人,他们有他们独特的才能,他们有他们高尚的情操。他们是因为他们近乎模范的举躁,才赢得别人的尊重。而另一种,则是完全相反的。他们用旁门左道,说谎时,能够令自己都骗过来。他们深有城俯,他们的行为举躁有时真是没有良心可言。而社会上更多的,是后者,从古到今都是如此。袁世凯用了多少手段才当上大总统?乾隆是如何登上皇位的?就连现在的企业在商场上竞争,也用尽手段,不是你死就是我亡。

可是,并不是所有人面对这些时都能够狠下一条心的。多数的人都像方鸿渐一样,有那么一点的良心,有那么一点的虚荣。他们处处做小人,又不得处处提防小人。他们也知道世道的艰险,可是并没有好好地去接纳它。他们尝试去改变,就似乎方鸿渐想知道韩学愈文凭的真伪,以此找回自己的公道一样。孰不知道,人家早就设定了陷阱等他踩进去。

或许《围城》的文学价值也正在此。它写出了人们不愿意正视的,真实的社会环境。这就是我读《围城》从中得到的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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