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警校共建联防机制
校所联防、警校共建工作制度
一、校所联防是指学校与派出所的联合防范、打击、处理校外干扰和预防在校学生的违法犯罪;警校共建是指学校与交警队大队共同建设交能安全规范学校。
二、校所联防工作由政教处负责,警校共建工作由团队负责。
三、学校党政领导和分管领导要加强对校所联防和警校共建工作的领导,校级领导坚持每学期一至两次到派出所和交警大队的工作互访制度。政教处、团队要坚持每个月与派出所和交警大队的工作联系制度。
四、校所联防要充分发挥法制副校长作用,对全校的普法工作作出工作安排,每年对学生开展三次法制教育和安全教育。学校应邀请派出所干警参与对问题行为学生的教育工作。
五、学校与派出所携手共同打击外来干扰,净化校园周边环境。
六、警校共建要坚持每季度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定教育一次以上。
七、学校每年应坚持开展对派出所和交警大队的“八一”慰问活动。
八、学校应为共建单位公安干警的学习提供力所能及的方便(学习资料和学习辅导),为干警子女的入学提供政策允许范围内的照顾。
13、班主任日常工作制度为切实加强学校德育工作常规,保证德育工作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地开展,提高学校德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根据《中小学德育工作规程》、《马鞍山市中小学班级工作常规》和《马鞍山市中小学班主任工作职责》,结合我校德育实际,特制定本班主任日常工作制度。
一、例会制度:
(一)政教处每月召开年级组长、班主任工作例会一次,开学之初及寒暑假前夕各召开年级组长、班主任工作例会一次。
(二)例会的主要内容是传达上级和学校有关文件、学习德育工作有关理论、总结前一阶段工作和布置下一阶段任务等。
(三)年级组长、班主任必须按时出席会议,不得无故迟到、早退、缺席,因故应履行请假手续。
(四)会议期间不得做与议题无关的事务,发放的学习材料要妥善保存,重要问题要做好会议记录。
(五)例会的精神要结合年级、班级实际,认真贯彻执行,并在执行的过程中及时向有关部门反馈信息。
二、升旗、晨会、集会、班会、团队会活动制度:
(一)学校每周一举行升旗仪式或召开晨会一次,重大事件或紧急事件召集临时性集会,班会与团队会一般安排在每周一下午班会课时间交替进行,有时团队会安排在周三或周五下午进行。
(二)升旗仪式要求各班做到整队迅速、队列整齐、按《国旗法》要求参加升旗仪式、解散有序。升旗仪式、晨会、集会班主任必须到场。团队会要求各班的与会学生按时到达指定的地点,不得无故迟到、早退、缺席。
(三)班会时间必须确保,不得随意挪用、挤占。班会内容必须按照要求进行,做到精心设计、认真准备、主题鲜明、内容充实、形式多样、富有实效。
三、两操制度:
(一)两操是指早操和眼保健操。
(二)早操要求各班学生做到整队迅速、队列整齐、动作规范、解散有序,要求班主任到场督促、指导。
(三)除体育课、微机课、实验课等不在本班教室上课的情况外,眼保健操要求按时进行。班主任协调任课教师认真做好对眼保健操的监督、指导。
四、家访、接待家长来访、家长会、告知制度:
(一)每学期家访学生不得少于班级学生数的1/3,特殊群体学生必须坚持经常性的家访。
(二)家长会每学期不得少于两次,家长会尽可能地做到年级整体布置、分班实施。开办家长学校的年级,次数由政教处决定,班主任可在家长学校活动后召开家长会。
(三)家访、接待家长来访、家长会对家长要以礼相待,反映情况必须全面、真实、详细,要用发展的眼光看待学生的实际,要用协商的方式与家长研讨教育学生的问题。
(四)学生发生重大问题,如:严重违纪(包括违法、犯罪)、时间失控(如逃学)、身体或心理严重失常。应及时向家长或法定监护人告知。
五、学生谈话制度:
(一)班主任每学期找学生谈话不得少于班级学生数的1/2,特殊群体学生必须坚持经常性的谈话。
(二)与学生谈话,必须充分尊重学生的人格,诚恳地帮助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
(三)男教师与女生谈话,必须有第三人在场。
(四)青春期问题、心理健康问题的谈话应由生物教师、心理咨询员来承担。
六、卫生保洁、劳动、社会实践制度:
(一)教室、环境卫生区应坚持每天一小扫,每周一大扫。教室卫生要求做到“六面光”,教室及环境卫生区要注重日常保洁。
(二)每周五下午两节课后为规定的劳动时间。学校每学期安排非毕业班级劳动半天。
(三)每学期学生应参加一周时间以上的社会实践活动。
七、重大事件汇报制度:
(一)重大事件指:学生身心健康安全问题、学生严重违纪或违法犯罪问题、重大财产损失、学校或学生重要获奖等。
(二)重大事件必须在第一时间(得知消息后十分钟内)向学校领导汇报。汇报力求准确、简明、具体。
八、外出活动申请制度:
(一)外出活动是指班级有组织的、集体的(三人以上)、校外活动。
(二)外出活动必须向政教处提前三天汇报,并附有书面的安全预案。政教处还应该及时向分管领导和学校党政负责人汇报。
(三)私自安排的外出活动视为严重教育事故。发生一切后果由组织者自行担负。
九、计划、总结上报制度:
(一)班级学期工作必须有计划、有总结,计划应在开学两周内上报,总结应在学期结束前上报。
(二)班级开展的重大活动应有计划、有总结,并及时上报学校政教处。
(三)计划要求主题明确、内容详实、措施具体、可操作性强。总结要求内容充实、有经验,并能上升到一定的理论高度。
十、奖惩制度:
(一)学校每个月评选校精神文明之花一次,每学期评选校先进班集体、校优秀学生干部、校三好学生、校文明学生、学习成绩进步奖、品德行为进步奖各一次,每学年评选校文明班级、市先进班集体、市优秀学生干部、市三好学生一次,每年评选校园“双十佳”一次,每两年评选校、市两级优秀班主任和模范班主任各一次。
(二)各班级应按照学校有关通知,认真评选,及时上报评选结果和评选材料。
(三)对班级学生中出现的重大违纪情况,班主任要及时上报政教处,由校行政会决定是否处分及处分等级。
第二篇:校所联防、警校共建工作制度
镇警校经常性联系制度
一、校所联防是指学校与派出所的联合防范、打击、处理校外干扰和预防在校学生的违法犯罪;警校共建是指学校与交警队大队共同建设交能安全规范学校。
二、校所联防工作由政教处负责,警校共建工作由团队负责。
三、学校党政领导和分管领导要加强对校所联防和警校共建工作的领导,校级领导坚持每学期一至两次到派出所和交警大队的工作互访制度。政教处、团队要坚持每个月与派出所和交警大队的工作联系制度。
四、校所联防要充分发挥法制副校长作用,对全校的普法工作作出工作安排,每年对学生开展三次法制教育和安全教育。学校应邀请派出所干警参与对问题行为学生的教育工作。
五、学校与派出所携手共同打击外来干扰,净化校园周边环境。
六、警校共建要坚持每季度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定教育一次以上。
七、学校每年应坚持开展对派出所和交警大队的“八一”慰问活动。
八、学校应为共建单位公安干警的学习提供力所能及的方便(学习资料和学习辅导),为干警子女的入学提供政策允许范围内的照顾。
第三篇:警校联动机制共建协议书
联动机制共建单位双方:
大丰市南阳镇派出所(章)
大丰市南阳镇第二中心小学(章)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依法治校,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在校学生违法犯罪,整治好校园周边环境,营造一个良好的育人场所,把学生培养成“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四有”新人。经警校双方共同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坚持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为指导,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为武器,不断提高政治觉悟,密切警民关系,共同培育“四有新人。
二、为确保共建工作有序、健康、持久地发展,实施有效的教育,警校双方各自派出代表,成立共建领导小组。 学校组长:唐根明(校长) 副组长:王能兵 警务组长:
三、以学校正面引导和教育为主,以公安派出所民警为依托,实事求是,互相支持,开展如下活动:
(一)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增强法制观念。
1.学校认真贯彻《未成年人保护法》、《教育法》、《教师法》、《义务教育法》等法规,把增强法制观念作为提高师生素质的主要内容,充分利用校会、班会、家长会(或家长学校)及课堂渠道开展生动活泼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2.警务组长担任学校法制教育课的兼职教师,每学期到校上1-2节法制教育课,针对学生存在的问题,加强对学生的法制教育。
3.大力宣传见义勇为事迹,表彰先进学生,树立先进典型。
(二)搞好重点教育。对学生中的特殊群体,(包括劣迹、违法学生),进行重点教育,使之成为文明群体。
1.对劣迹、轻微违法学生的帮教实行共建单位承包责任制。即对劣迹、轻微违法学生包管、包教、包转化责任制。帮教率达100%,把帮教对象改好率作为考核的重要指标。
2.学校继续办好家长学校,提高家庭教育质量,使家长履行好监护人的职责。学校、家庭、社会、共建单位齐抓共管,共同做好后进生的转化工作。
3.学校充分创设良好的班级氛围,增强集体凝聚力,使后进生能认识自我,容纳他人,学会自控,逐步养成良好行为习惯:讲礼貌、讲卫生、讲文明、守纪律。
4.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的自我防范意识教育,提高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做到: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所伤,自己不伤害自己。
5.加强门卫管理和校园巡查,预防突发事件,做到“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
6.注意对学校周边街巷的监管,共建双方密切联系,清除隐患,预防突发事件。
(三)及时沟通,定期联系,使共建活动不断深入发展。
(四)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大丰市南阳镇派出所
大丰市南阳镇第二中心小学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二0一三年九月
第四篇:警校联动机制共建协议书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依法治校,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在校学生违法犯罪,整治好校园周边环境,营造一个良好的育人场所,把学生培养成“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四有”新人。经警校双方共同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坚持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为指导,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为武器,不断提高政治觉悟,密切警民关系,共同培育“四有”新人。
二、为确保共建工作有序、健康、持久地发展,实施有效的教育,警校双方各自派出代表,成立共建领导小组。
学校组长: 宋锡刚(校长) 警务组长:庞景波
三、以学校正面引导和教育为主,以上口公安分局民警为依托,实事求是,互相支持,开展如下活动:
(一) 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增强法制观念。
1、学校认真贯彻《未成年人保护法》、《教育法》、《教师法》、《义务教育法》等法规,把增强法制观念作为提高师生素质的主要内容,充分利用校会、班会、家长会(或家长学校)及课堂主渠道开展生动活泼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2、警务组长担任学校法制副校长,每学期到校上 1—2 节法制教育课,针对学生存在的问题,加强对学生的法制教育。
3、大力宣传见义勇为事迹,表彰先进学生,树立先进典型。
(二)搞好重点教育。对学生中的特殊群体,(包括劣迹、违法学生),进行重点教
育,使之成为文明群体。
1、对劣迹、轻微违法学生的帮教实行共建单位承包责任制。即对劣迹、轻微违法学生包管、包教、包转化责任制。帮教率达100%,把帮教对象改好率作为考核的重要指标。
2、学校继续办好家长学校,提高家庭教育质量,使家长履行好监护人的职责。学校、家庭、社会、共建单位齐抓共管,共同做好后进生的转化工作。
3、学校充分创设良好班级氛围,增强集体凝聚力,使后进生能认识自我,容纳他人,学会自控,逐步养成良好行为习惯:讲礼貌,讲卫生,讲文明,守纪律。
4、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的自我防范意识教育,提高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做到: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所伤,自己不伤害自己。
5、加强门卫管理和校园巡查,预防突发事件,做到“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
6、注意对学校周边街巷的监管,共建双方密切联系,清除隐患,预防突发事件。
(三)及时沟通,定期联系,使共建活动不断深入发展。
(四)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上口公安分局 上口镇南邵小学 代表: 代表:
2012年2月
第五篇:警校共建协议
建宁县职业中学
濉 城 消防中队
警校共建协议书
拥军优属、拥政爱民是我国军民在党的领导下长期形成的优良传统,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为进一步发展双拥工作,积极开展警校共建活动,经双方协商,建宁县职业中学与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建宁县消防大队濉城中队结成警校共建单位。建立共建单位后,发挥各自资源优势,相互支持,相互学习,开展活动,增进友谊,构建和谐的警校关系。特签订共建协议如下:
一、建立共建领导小组,小组成员由警校双方有关领导组成。每年召开1-2次共建会议,研究和制定共建计划,研究共建方案,总结共建经验,使警校共建活动制度化、规范化和常态化。
二、部队从战略的高度热爱和重视学生教育工作,积极配合学校对学生进行爱国主义教育、国防教育、革命传统教育。为新生开展军训活动,每学期在校内开展消防演练和逃生演练。
三、学校积极做好拥军优属工作,强化学生学军、爱军、拥军教育。在“八一”、“元旦”等重大节日前后组织师生开展联欢和慰问部队活动,不断增强师生的拥军意识和增进军民鱼水之情。
四、共建双方要从理论、实践上进行探讨研究,摸索出符合时代要求的共建经验和方法,使整个共建工作做到高起点、高质量、高水平。
五、建宁职中拥军进警营活动:
1、演讲与口才:传授演讲与口才的理论知识和技能,每位战士能够独立写一篇军旅生活或感悟的演讲稿并开展演讲比赛;
2、音乐:传授歌唱知识、合唱技能,教唱军歌,每位战士能够独立演唱一首喜爱的歌曲,能够与战友合唱两首以上军歌;
3、美术:传授绘画、书法知识,每位战士能够绘一幅军营生活画、一幅书法留在部队做纪念;
4、体育:每年开展两次篮球、气排球、象棋赛,丰富警校业余生活;
5、导游:传授导游基本知识,每位战士能够讲解第二故乡建宁县一处景点词和家乡一处景点词;
6、计算机:传授计算机基础知识,培养战士电子商务基本应用能力;
7、礼貌礼仪:传授礼貌礼仪基本知识,掌握日常礼貌礼仪知识;
六、消防中队爱民进校园活动:
1、消防法律法规、消防知识宣传进校园;
2、指导学校师生进行逃生演练;
3、对学校消防设施进行指导;
4、消防演练进校园;
5、每年两次国防教育进校园;
6、为学校新生进行入学军训;
七、共建要求:
1、警校主要领导高度重视,指导共建活动扎实有序开展;
2、签订“警校共建”协议,务实共建,确实开展各项共建活动;
3、每项活动有计划、有实施(影像)、有小结;
4、建宁职中通过校行政会将“警校共建”活动制度化;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签字后生效由警校双方各留档一份。
濉城消防中队代表(签名) 建宁职中代表(签名)
(单位盖章) (单位盖章)
2015年 3 月 2015年 3 月
2015年3月16日